
如何开展监狱纪律作风建设年工作
1.加快监狱体制改革,纯化监狱职能,完善监狱警察的管理体制。
目前,我国监狱正在实行体制改革,多数监狱仍处在初步实施阶段,监企社合一的性质还未完全分开,在这种情况下监狱的人民警察除了承担改造罪犯的责任,还肩负着管理企业生产的职责,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遵循优胜劣汰的规律,这样监狱就必须花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使企业在市场中站稳脚跟,监狱警察没有精力去抓改造,因此,要发挥监狱的执法功能,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必须加快监狱体制改革的步伐。
2.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是确保监狱警察队伍建设保持较强战斗力的根本。
监狱人民警察要不断提高政治素养,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忠实履党和人民属于的职责,坚决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执法水平,认真完成刑罚执行、教育改造罪犯的工作,充分发挥监狱人民警察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坚持以教育为本,以制度、规定为依据,以查处为手段,通过丰富党风廉政教育的方法和形式,不断强化广大监狱警察廉洁从政、执政为民的意识。
加强制度建设,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无论是罪犯还是社会群众,只要有人反映个人问题,就立即调查,查证属实的,除对全年工作、评先进行一票否决外,还要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警察队伍建设朝着高效、廉洁、公正的方向发展。
4.制定科学公平的考核机制,加强考核制度的落实,强化干警工作责任心。
现行多数监狱对警察考核内容笼统,不能全面反映警察的真实情况,考核成了形式化的工作。
建立科学、公平的考核机制,给警察一个真实、全面、公正的考核,配以科学的激励措施,警察的工作积极性无疑将会得到极大提高。
用制度来引导警察扎实工作、认真学习。
确立“只认岗位不认人”的指导思想,根据目标管理考核的要求,将监狱每个岗位的任务具体细化,科学合理的建立落实工作机制,注重从工作落实的效果上看警察的执法能力。
建立警察综合能力和素质的考评标准和程序,从而在监狱警察中有效强化重工作实效和教育实效的考核导向,消除民主测评和领导评议中的一些弊端。
5.加强监狱与社会各界的广泛联系,使监狱警察队伍建设朝着社会化方向发展。
当前,多数监狱考虑自身监狱经济利益,根本不组织单位干警去外地或其他司法兄弟单位交流学习,而是自我封闭,不求进步,这是影响干警队伍建设不能提高的一个重要因素。
监狱警察素质的提高,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分不开,要通过各种形式,提高监狱干警与社会各界的交往能力,拓宽协作领域,努力整合和利用社会资源,为监狱的发展服务。
只有加强这些方面的联系和交流,才能扩大监狱警察的视野,更好的掌握社会发展的现状。
6.不断提高监狱警察职业技能,开展多形式和多层次的岗位教育培训。
如培养监狱人民警察对狱内犯罪活动的侦查和预见能力,对紧急情况、突发事件的应变、决策、处理能力、组织指挥、协调能力以及典型案例教育培训业务能力等,加强监狱警察的岗位练兵活动,领导要以身作则起好带头作用,干警不能流于形式,做表面应付,而是要实打实的做好练兵。
通过岗位练兵,强化警体技能,熟悉警戒、枪支、戒具等常识,提高自我素质,为监狱的安全稳定起好保证作用。
如何加强巡察力量配备,建设一支全面过硬的巡察干部队伍
充分认识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主题实践活动总结暨加强自身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立足深刻变化的世情、国情、党情,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全局出发,对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强自身建设这项基础工程抓紧抓好,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七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改革创新精神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作出战略部署,对于新世纪新阶段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和指导意义。
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既是党的建设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基础。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深入推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是不断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保证。
加强自身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根本建设和长期任务。
为配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全国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了历时2年的“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成果,最近中央纪委监察部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对于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主题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三)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现实需要。
从当前的形势来看,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一方面,随着中央纪委9号、10号文件和自治区28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办公设备、车辆配备都将逐步落实到位,党和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将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将有更多新的期待。
另一方面,随着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召开和全国对口援疆工作的深入推进,我区将迎来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新的历史时期。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如何围绕这个大局来谋划、部署和推进,切实做到找准定位、主动服务、提供保证、作出贡献,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需要认真思考和解决的突出问题。
在这种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对于增强政治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切实解决纪检监察系统一些党员干部中存在的政治意识不强、学习动力不足、思想观念陈旧、工作态度不端正、缺乏敬业精神、工作作风不实、工作能力欠缺等突出问题,全面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水平和工作水平,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地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地区纪检监察系统自身建设的安排意见》,努力把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地区纪委根据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按照中央纪委“将主题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转化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要求,制定出《关于加强地区纪检监察系统自身建设的安排意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加强纪检监察系统自身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实际,针对本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重点加强思想建设、能力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第一,要以思想建设为根本,切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一要强化理论学习。
要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要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切实做到感情上真诚认同、政治上坚定信仰、行动上自觉运用;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理论同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通过学习促进工作,通过工作推动学习,增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大力开展“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完善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容,改善学习条件,营造学习氛围,努力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和学习型领导班子。
二是要增强党性修养。
要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和宗旨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大是大非问题上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在反分裂斗争中始终做到头脑清醒、斗争坚决,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对党忠诚、经得起考验,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决反对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确保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政令畅通。
第二,要以能力建设为关键,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精湛的业务素质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否则开展好业务工作只能是一句空话。
据了解,我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普遍反映人手紧缺,难以承担新时期艰巨繁重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但据我观察,包括地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在内的很多纪检监察机关都存在人员结构性的矛盾,一方面喊人手紧缺、忙不过来,另一方面人浮于事、无所事事,我看关键不是人多人少的问题,是缺乏精通业务的干才。
因此,我们要根据各室岗位需要,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做好工作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和社会等各方面知识,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完善知识结构。
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方式,大力倡导刻苦钻研业务的风气,大力开展爱岗敬业、岗位练兵活动,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有计划地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知识,努力掌握本职工作的基本规律、基本技能,教育广大干部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第三,要以组织建设为基础,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把组织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大力推进组织建设创新,不断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一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切实把那些党性好、作风正、能力强、威信高的干部选拔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
注重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优化班子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加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在系统内交流以及到系统外任职力度,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和生机活力。
二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要严把入口关,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严格用人标准和程序,在继续选调熟悉党建、纪检监察工作干部的同时,注重选调那些熟悉经济、法律、金融、审计等专业知识的干部,重点增加文字力量和办案力量,切实改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要扩大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范围,坚持和完善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制度,切实把那些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选拔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要注重在反腐倡廉实践中发现、培养和造就人才,把那些基本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放到重要岗位上去锻炼,帮助他们提高素质、尽快成长。
三要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研究制定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纪检组织职能作用的指导意见,扩大组织覆盖,优化机构设置,整合工作力量,统筹推进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第四,要以作风建设为重点,切实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良好的作风是纪检监察干部正确履行职责的重要保证。
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树立科学态度,坚持反对“假、大、空”,坚持察实情、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
从细微处入手,从一点一滴做起,养成认真负责、严谨细致、优质高效的良好作风,认真办文、办事、办案。
另一方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是要严格要求。
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纪检监察干部,督促他们切实做到“五严守、五禁止”,即严守政治纪律,禁止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严守工作纪律,禁止越权批办、催办和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干部人事等事项;严守办案纪律,禁止以案谋私、违纪违法办案;严守保密纪律,禁止泄露信访举报内容、案件情况等秘密;严守廉政纪律,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是要严格管理。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明确责任要求,完善工作措施,认真执行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把从严管理干部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
三是要严格监督。
健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促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四是严格执纪。
对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打招呼早提醒,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对触犯党纪、政纪甚至国家法律的要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与此同时,要满腔热忱地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为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成长创造条件,充分调动他们履行职责的积极性。
第五,要以制度建设为保证,切实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长效机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把主题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成功做法和经验上升为制度,把地区《安排意见》中提出的各项制度机制落到实处,不断建立健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长效机制,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一要健全完善制度。
把建章立制贯穿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始终,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和完善体现纪检监察机关特点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完善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纠风、执法监察等工作规范,建立科学严密的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健全岗位责任制,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二要积极创新制度。
既要坚持实践中形成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保持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要适应时代发展和实践需要,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及时总结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把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制度,逐步形成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制度体系,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要严格执行制度。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搞好教育宣传、强化监督检查、查处违规行为,督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思想,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
同志们,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艰巨的任务和光荣的使命。
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水平,为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而不懈努力!
浅谈如何提高案件质量
案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案件查处质量的关键环节,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依纪依法办好案件的重要保障。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必须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着力解决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决不让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
”近年来,惩处了多起违纪腐败案件,得了好的成效,案件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但由于农场纪检监察专职干部人员少,事务多,业务弱,变动频等多种因素影响案件审理工作仍存在着难以适应北方共青城发展的需要。
农场纪委认真履行审理工作职能,牢固树立精品意识,以保证案件质量为重点,全面全面落实“二十四字”基本要求,为优质高效的查办案件,提升案件审理水平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案件审理工作程序多,熟悉党政纪条规要求高,公文格式要求十分严格等特点,熟悉党政纪条规要求高,公文格式要求十分严格等特点,对审理人员提出了很高的业务素质要求。
由于农场纪检监察专职人员少,变动频,业务不熟悉,还要协助党委做好中心工作,对案件审理工作普遍感到力不从心,难以保证案件的审理质量。
(二)案件查审工作有待进一步改进。
由于人员少,在办案中,纪检监察干部既当案件调查员,又当案件审理员,审理的监督把关作用淡化。
如在某些笔录中谈话人和记录人多为同一个人。
这样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情况,在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方面的把握,就难以保证。
(三)工作主动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农场每年案件数量不多,平均每年一到两件,但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由于审理业务专业性很强,思想上有畏难情绪,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主动性不够,积极性不高,这些都对案件的定性量纪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
(四)案件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改进。
主要是文书说理性不强、照片等证据收集不够齐全、装订归档不规范等,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卷质量的提升。
二、解决问题对策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主要原因是反腐败协调工作乏力,协调机制缺位或作用发挥不够,一些制度不完善或落实不到位。
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以健全查办案件协调机制为重点,以预防治本为目标,严格落实“二十四字”基本要求,严格按章办事,进一步建立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推进反腐败工作组织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牢固树立案件审理质量意识,夯实案件审理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审理工作业务水平。
始终把学习纪检业务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等形式,认真学习《纪检监察案件业务教程》,结合审理实践开展案例研讨,加强审理业务的学习和研究,不断提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审理能力素养。
二是建章立制,不断完善案件审理制度和机制。
先后建立了纪委委员会议、办案协作会议等工作机制。
制定下发了《关于共青农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若干规定》、《关于共青农场处分违纪党员工作程序的规定》,多年案件联审工作的实践证明,要从案件移送、审理人员阅卷、审理谈话、集体审议、审理登记和保密六方面健全制度,规范案件联审工作,做到准确认定事实和定性处理,保证案件质量;完善案件协审制度,统一量纪尺度,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组织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建立联审组活动制度,相互交流办案经验、谈体会和共同学习业务知识,强化了审理工作责任,推进了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三是强化培训,不断提升案件审理能力。
针对近年来案件审理人员变动大、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的现实情况,充分利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机会,加强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专门案件审理方面的专门培训,同时走出去开阔眼界,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开拓创新意识,提高业务技能。
以会代训,以案代训,利用召开会议之机,针对案件查审工作中阶段性存在的问题和典型、复杂、疑难案例,进行集中进行剖析、讨论解决或公开审理,进一步提升了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审理能力。
(二)严格落实“二十四字”基本要求,确保案件审理质量。
一是提前介入,确保案件定性准确。
在坚持查审分开的基础上,对政策界限难以把握的复杂疑难案件,审理小组提前介入阅卷,与查案人员反复沟通交流,共同研究,力争达成共识,并及时请示管理局纪委审理室领导给予指导把关,形成高质量的审理报告,从而确保了案件的审理质量,保证了案件查办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严格管理,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效率。
引入目标管理、标杆管理、全面质量管理的绩效管理理念,在局域网上建立内部工作流程,每项工作的责任人、工作时限、工作标准、工作衔接等指标实行网上管理。
每个案件调查结束,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审理小组签字接收调查案卷,即转入案件审理程序,审理承办人员按“二十四字”要求严把“三关“,即,严把案件初审关、严把联审程序关、严把呈报备案关,发挥了联合审理的网络作用。
保证了案件审理的相对独立性,为把好案件审理质量关提供了坚实的机制保障。
三是通过案件联审,力求案件审理准确到位。
通过实行案件联审,通过实行案件联审,可以缓解了纪检干部人员不足的矛盾,使原来的各办其案变成现在的多人联办;也解决了审理干部新手多、业务不熟的问题,起到了相互交流、共同学习和提高综合素质的作用;实现了查审分离,保证了案件质量和案审时效。
对于单纯党纪案件的审理,坚持承办人负责制和集体审议制度,主动与管理局纪委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最终的处理意见提交纪委全会研究决定。
对于司法移交案件,注意及时与司法部门沟通协商,在取得案件材料后,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处理恰当。
(三)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条规,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一是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加大执纪监督检查力度。
对违纪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后,按照《关于共青农场处分违纪党员工作程序的规定》的要求,落实处分决定并报告执行情况。
针对落实处分执行中存在的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建立了处分执行责任追究制。
近年来,农场纪委建立公开监督网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来访案件认真登记归类,符合条件给予立案审理,保证每年至少审理一个案件,并做到及时上报。
二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准确把握好政策界限,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立足于教育,惩治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
力求做到既要使违纪党员受到应有的处分,又要使违纪党员所在党组织全体党员受到警示教育,既教育本人,又注重社会效果,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是做好案件审理办结后的有关工作,巩固执纪成果。
在每一起案件办结后,都坚持做到及时对案卷进行整理、装订归档。
同时,对上级纪委下达纪律检查工作意见书,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将整改情况上报上级纪委。
并认真整改情况,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对党建工作开展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按照人类毕生发展的过程,教育心理学分布于各个阶段-每个阶段各有需求、各有侧重
未来发展方向趋向于儿童教育,特别是幼儿教育
我与文明创建
市财政局创建国家文明单位活动规划 1、全年开展有奖征文“我为财政进一言”活动。
2、全年开展理论武装工作,坚持每周二、四下午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日制度。
3、全年开展“道德规范进万家”、“道德规范我承诺我先行”、“诚信在财政,道德伴我行”以及“争创诚信机关、争做诚信公仆”宣传和实践活动。
4、全年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
5、全年开展财政调研活动。
6、每月第一个星期四下午为“政策法规学习日”。
一月份 1、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南平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创建国家文明单位领导小组”,成立创建活动办公室。
2、召开创建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创建活动方案,层层分解创建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3、搞好宣传教育,建设高标准创建活动宣传栏,做好宣传工作。
4、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
5、组织2004年春节联欢会活动。
二月份 1、开展庆“元霄”套圈、猜迷、扔乒乓球系列活动。
2、开展为白血病患者许建航募捐活动。
3、在全局开展党员干部思想作风集中教育活动,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
4、学习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
5、举行金融业务管理培训班一期。
三月份 1、积极开展“保护母亲河”绿化工作。
2、制定《2004年鹤壁市财政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安排》。
3、制定《2004年鹤壁市财政局干部职工理论学习专题安排》。
4、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对2004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5、组织庆“三八”妇女拔河、棋类比赛系列活动。
6、开展为我市图书馆捐书活动。
7、解放思想与创新讲座。
四月份 1、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创建活动。
2、组织各科室、各部门学习创建活动方案和精神文明建设知识,增强群体争创意识,提高争创积极性。
3、组织人员到外单位进行创建工作参观、观摩活动,提高我局创建质量和创建水平。
4、举行计算机网络知识培训。
5、心理科学讲座。
五月份 1、在局广大青年中广泛开展“永远跟党走”纪念活动,纪念建团八十二周年。
2、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举行行政许可法培训班第一期,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不断增强财政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
4、开展争创“五好基层党组织”活动。
5、国库集中收付(零余额)讲座。
六月份 1、在全局举行财经理论知识考试竞赛。
2、在全局开展“比文明、比奉献、献爱心”活动。
3、在全局开展“岗位练兵,争当技术能手”活动,表彰一批技术能手。
4、对2004年上半年全市财政收入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5、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半年考核。
6、公文问题解析讲座。
七月份 1、开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宣传教育活动。
2、庆“七一”财政系统歌咏比赛,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
3、开展党建论文征集活动,征集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届三中全会、十六大精神心得体会为主要内容的论文征集活动。
4、开展“创优良发展环境,树财政良好形象”教育活动。
5、财政体制改革讲座。
八月份 1、开展拥军活动,开展与驻鹤武装力量的联谊活动。
2、参观靳月英八一拥军林活动。
3、举办一次业务知识学习体会演讲比赛,由市财政局各支部推荐优秀参加。
4、财政如何为第一要务服务讲座。
九月份 1、举办部门预算知识讲座。
2、进行全局保密工作、档案工作、印章管理工作的检查。
3、深入基层调研,总结依法理财、廉洁管财的典型经验。
4、举办“读一本好书有感”征文和演讲比赛活动。
5、组织干部职工进行精神文明创建知识测试。
十月份 1、举行升国旗仪式。
2、开展综合治理情况检查,抓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一切责任事故的发生。
3、继续深入开展争创“五好”党支部活动,把“创建学习型党支部,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纳入争创内容,促进争创活动深入开展。
4、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十一月份 1、开展“文明科室”、“文明家庭”、“文明职工”评比活动。
2、进一步加大财政收入征管力度,确保全年财政收支任务的完成。
3、在全局开展“巾帼建功”活动。
4、整理荣誉室。
十二月份 1、全面考核各科室、各部门2004年各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2、加强全局廉政考核。
开展2004年党风廉政优秀责任单位、优秀责任人评选活动。
3、对2004年国家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总结。
4、在全局广泛开展“争当好公仆”、 争创“十佳单位”、“十佳公仆”活动。
5、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比活动。
6、开展诚信科室、诚信个人评比活动。
7、精心组织我局与市军分区、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的财税系统军民大联欢活动。
=========================================================== 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0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规划》的 通 知 各乡(镇)财政所、局属各单位: 2005年我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顺利通过上级考核验收,根据省、市、县文明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我局新一年的文明创建工作,将在创新措施、丰富载体和提高质量上下功夫,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时代主旋律,不断提升我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为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经研究,制定《伊川县财政局200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规划》,现予印发,望系统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切实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附:伊川县财政局200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规划 二OO六年元月二十三日 伊川县财政局2006年省级文明单位 创建工作规划 1、元月下旬,研究制定伊川县财政局200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规划,并报县文明办。
2、元月下旬,开展“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确保“双节”期间上级各项廉政规定得到认真贯彻落实。
3、2月上、中旬,分别制定伊川县财政局2006年度政治学习、思想道德教育、职工业务培训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评议以及系统争先创优等工作计划、制定开展系统文明单位、文明职工、文明家庭及“十佳”标兵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4、2月中旬,利用元宵节全县彩灯大联展机会,开展财政政策宣传周活动,扎彩门、挂标语,组织共青团青年志愿者上街开展义务咨询活动,掀起财政政策宣传新高潮。
5、2月下旬,召开财政工作会议,总结2005年各项工作,表彰先进,安排部署2006年各项工作,下达目标责任书。
6、3月上旬,组织干部学习中央、省、市、县“十一五”规划纲要,深化职工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
7、3月上旬,召开机关女职工“三八”妇女节座谈会,征求女职工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及在建设“和谐家庭”、“和谐财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的问题。
8、3月中、下旬在全系统开展作风组织纪律整顿活动,通过自我查摆、整改提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效能、提高工作效率。
9、4月上、中旬,分别举办财政系统预算会计、农税会计、支农资金专管员和政府采购专管员评审等财政业务培训班,并组织业务理论闭卷考试。
10、“五一”前后,开展系统篮球、乒乓球、拔河、象棋等体育竞赛,丰富广大职工的文体生活。
11、5月下旬,聘请县纪检委领导到我局做廉政教育专题讲座,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12、6月上旬,组织部分党员干部深入对口扶贫村、对口支教学校调研,拿出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上报局党组讨论、决定。
13、6月中旬,邀请市优秀党校教授到我局做“公民道德与职业道德”专题报告会,不断提高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道德水准。
14、配合建党85周年纪念活动的开展,组织“七一”前后各种庆祝活动,对职工进行党史、党性教育。
15、7月上、中旬,组织开展上半年系统责任目标考核和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督导、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16、8月上旬,开展财政法规专题教育学习,进行财政法规知识闭卷考试。
17、9月上旬,聘请县检察院领导到我局进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
18、“十一”前夕,举办各种活动,庆祝建国57周年,长征胜利70周年。
19、10月中旬,组织召开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现场会,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查找问题、弥补不足,促进创建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
20、11月中旬,组织开展系统文明单位、文明职工、文明家庭考核评选活动,大力弘扬文明进取的优良作用。
21、12月上旬,做好2006年财政工作总结等各项准备工作。
组织开展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系统“十佳”标兵等考核评选的准备工作。
22、12月中旬,做好2006年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各项工作的资料整理、归档,撰写创建工作总结,迎接上级文明办对我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的复查验收。
23、12月下旬,制定2007年财政工作计划和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规划、筹备召开2007年度财政工作会议。
--------二篇给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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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对你有所帮忙
“作风建设年”如何加强国税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思考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
过去的国税工作实践已经证明,要推进国税事业全面科学发展,不仅取决于干部队伍能力和素质的高低,更取决于干部队伍作风的好坏\ 特别在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社会经济结构、文化形态、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生产与生活方式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嬗变,同时社会阶层利益矛盾潜在,民主法治进程日益加快,面临新的社会发展形势,使得加强国税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显得至为重要,迫在眉睫。
应势而动,省局明确2010年为我省国税“作风建设年”主题年,可谓切中肯紊,不言而喻,具有深远战略意义。
因为只有通过强力推进作风建设,才能打造出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湛、服务优良、规范高效、清正廉洁的队伍,我们国税队伍也只有以良好的作风做保证,才能真正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才能真正做到依法治税,创造出更具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良性经济税收环境,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因此从这点上说,加强国税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不仅是我们全省国税部门在“作风建设年”面临的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更是我们国税系统各级组织必须面对的一个永恒课题。
\ 一、新形势下加强国税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
\ 加强国税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更是我们在税收工作实际中践行科学发展观的一个具体体现。
\ 一方面,加强作风建设是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的有力保证。
特别是在当前新的经济税收形势下,围绕组织收入中心任务,我们面临的矛盾与困难更多,面临的问题较以往更为复杂,这尤其需要各级国税部门和广大国税干部树立优良的作风,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高效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实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
\ 另一方面,加强作风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举措。
良好的作风是抵御消极腐败现象和保持清正廉洁的重要保障,加强作风建设是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
只有坚持防微杜渐,及早发现和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才能有效防止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
\ 同时, 加强作风建设还是当前构建和谐国税的重要内容。
只有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教育和引导全体税务干部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敬业爱岗,为民服务、忘我奉献的精神,弘扬求真务实,艰苦奋斗之风,才能实现征纳和谐,促进政风行风的进一步好转。
\ 二、当前国税干部队伍作风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名国税干部的作风是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外在反映,是他个人党性修养、政治品质、道德境界、业务素质的具体表现。
当前国税干部队伍的作风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当前干部队伍内一定程度地存在着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经验主义、自由主义、悲观主义、享乐主义、好人主义等思潮。
其具体表现,用省局刘勇局长在在今年全省国税工作会议主题报告中“八个字”概括,极为准确,即:一是“僵”。
少数干部思想僵化、观念蜕化,工作因循守旧,干事墨守成规,安于现状,甘于平庸,认为无过就是功。
二是“淡”。
少数干部宗旨观念淡化、服务意识淡薄,对基层和群众的呼声漠然处之,不关心群众疾苦,不主动为基层和纳税人排忧解难。
三是“混”。
少数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混”字当头,抱着“混日子、混工资、混待遇”的心态,上班无所事事,工作不思进取,学习不求上进。
四是“浮”。
少数干部人浮于事,作风不实,遇事推诿,办事拖拉,效率低下。
五是“懒”。
少数干部思想懒惰、作风懒散,在岗不在状态,出工不出力;有的工作激情缺失,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有的工作拈轻怕重,爱岗不敬业、敬业不专业。
六是“散”。
少数干部纪律涣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风纪不严,行为不端;有的执法不规范,举止不文明。
七是“软”。
少数干部不敢坚持原则,不敢担当责任,该抓不抓,当管不管,怕得罪人,怕丢选票。
八是“奢”。
少数干部以权谋私,向纳税人“吃、拿、卡、要、报”。
有的贪图安逸,追求享乐,大手大脚,吃喝玩乐。
\ 存在这些问题的诱因有多种,有些与当前的社会、经济、文化等一些深层次问题交织衍生,涉及方方面面, 但问题的主要原因还在于:一是我们教育引导不足,干部思想滑坡。
二是我们监督机制不全,科学管理滞后。
这些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亟待我们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 三、新形势下加强国税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思路与作法\ 面对新的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当前我们应借全省国税系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良好契机,结合国税实际,乘势而上,立足现实,着眼长远,在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上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以思想教育为基点,树立八种新风尚。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
当前新的社会经济发展形势要求,我们在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要坚持不懈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并以此为基点,来改造干部思想,达到净化心灵,纯洁队伍,升华境界,坚定信念,把每名一名干部的思想统一到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党的税收工作宗旨上来。
一是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教育,引导干部牢固地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培养健康的情操,做到淡泊名利,祛除浮躁,心境平和,保持一颗积极进取向上的事业心。
二是要加强党性教育。
坚持以党的先进理论来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着重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提高其分析形势、把握大局、服务大局的能力,提高其依法治税、规范行政、带好队、收好税的能力,使领导干部成为税收事业的指挥员、开展工作的战斗员、党和国家政策的宣传员,从而切实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发挥出国税部门各级党组织在税收工作中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出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在税收实际工作中的表率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三要加强职业道德与法制教育,在干部队伍中大力倡导干一行,爱一行,热爱国税事业,热爱本职岗位,敬业奉献的良好职业操守,树立遵纪守法行为意识,自觉在工作中去依法治税,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四是要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坚持结合开展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教育,通过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弘扬正气,促使每个干部职工在任何时候明辨是非,克已慎行,通过反面典型警示作用,长鸣警钟,牢筑拒腐防变心理与道德防线。
通过以思想政治教育为基点,最终在全体干部队伍中倡导并逐步形成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即:与时俱进、锐意进取的创新之风,善于思考、学用结合的勤学之风,科学决策、团结共事的民主之风,尊重纳税人、服务纳税人的亲民之风,雷厉风行、真抓实干的务实之风,服从大局、令行禁止的严谨之风,艰苦朴素、勤俭办事的节俭之风,以及依法办事、干净干事的清廉之风。
\ 二以提升素质为主线,打造学习型团队。
国税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担负税务行政管理的职能,业务上具有很强的专业性。
这要求任何时候我们在队伍建设上,都要坚持人才兴税战略,重视对税收专业人才的培养,要着力提高全体国税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
犹其是在经济迅速发展,经济全球化加剧的新形势下,我们更要着力培养出既精通税收财会与法律专业方面的知识、业务技能熟练,实践能力强又具有一定理论水平的复合型人才,以高素质的税收人才队伍,来推进国税事业全面发展进步,并最终实现我们打造科技国税、法治国税、效能国税与和谐国税的目标。
因此,加强作风建设就应当以提升全体税务干部的业务综合素质为主线,努力打造学习型团队。
一是要开展多种形式业务培训。
要着重加强对税收、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要结合岗位实际,大力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如通过岗位练兵、岗位操作竞赛,以及“以师带徒”、“一帮一”等形式,不断营造出全员学习的浓厚氛围。
二要使学习形成一种制度。
要让学习有计划、有内容、有目标,有奖惩,用制度规范学习形式与内容;三是学习要紧跟形势发展。
随着税收信息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日渐深入,我们在学习也要做到与时俱进,要顺应国税工作新形势,紧跟社会经济的发展步伐,着重学习掌握新的法律法规知识、新的企业财务知识,加强对税收信息技术,新软件学习和运用,重视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善于总结新经验、开拓新境界,紧紧围绕全局工作的中心,服从服务于改革和发展的大局,创新学习方法,提高实际工作技能,同时努力转化学习成果,在思考中升华,在运用中验证,指导税收实践,提高工作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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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要倡导终身学习习惯。
牢固树立“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观念,在不断的学习中增长才干,重奖重用知识型、技能型,实干型人才,努力为人才搭建展示舞台、提供机会、创造环境,实现人尽其才,以干部个体高效能促税收整体工作高效能。
同时,注重人才的梯队培养,使高素质人才不断涌现。
\ 三以强化监督为重点,打造法治型队伍。
权力从来就是一把双刃剑。
每一名税务干部手中都掌握一定的税收执法权或行政管理权,如果我们国税干部手中的权力成了失去监督的权力,则必然导致公正与公平的缺失。
因此,我们要以强化“两权”监督制约为重点,着力打造法治型机关,创造治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一要坚持构建大监督工作体系。
充分发挥国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巡视检查、督察内审等综合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总局重要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个人报告有关事项等制度。
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制度,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认真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完善巡视工作机制制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抓好巡视成果运用。
二要加大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力度,强化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
要推行阳光稽查、公开办税等等,以搞好对权力监督与制约;要严格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确保国税干部在税收实际工作中做到既要干事,又要干净。
三要树立执法风险防控理念。
要以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全面运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严密执法考核和监督机制、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实现“执法行为全面规范,执法监督严密有力,执法保障明显改善,执法素质显著提高”的目标,确保税法得到普遍、公正、准确、有效的实施,税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充分体现,保证执法公正公平。
四是要加强民主监督。
要建立重大税务决策事项集体审议、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行政强制办法等制度。
完善税收执法中的回避、告知、听证等制度。
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遵守法定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加强减免税和缓税审批管理。
健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
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事后监督,推进全方位的依法行政,做到人人有权必有责、人人用权受监督,以此切实打造法治型国税干部队伍。
\ 四、以优化服务为目标,构建和谐型国税. 当前国税机关职能正在由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并重型转变,适应这一形势的需要,税务机关应当随之树立新的纳税服务观念,把公正执法视为最好的服务,要把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基础,要千方百计地优化纳税服务,不断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实现征纳和谐,打造和谐国税。
\ 围绕优化服务的目标,当前一是要正确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
即正确处理好保障国家税收与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关系,要将规范办税、依法服务作为实现二者有机统一的着力点和切入点。
通过改进服务,促进税务工作管理规范化、税收征管科学化、税收执法标准化和机关工作制度化,二是要正确处理依法治税与服务纳税人的关系,要按照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人遵从从满足纳税人需求着手,着力打造“阳光税务”,实行公开办税,增强行政透明度,如在重大决策出台前广泛征求意见,扩大公众参政的广度和深度;如在政策法规的执行中要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进一步放大审批职能,解决好政策环境相对过严、行政管理过于刚性等问题,在不突破法律、政策底线的前提下,改进行政执法的方式,杜绝“摧残式执法”,提倡“保护型执法”和“疏导型执法” 三是要大力实施服务创新工程。
要遵循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服务理念,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的,创新服务流程、服务方式、服务手段,不断提高纳税服务工作水平质量与效率。
\ 当前,优化纳税服务的重点应该放在继续搞好标准化服务厅建设,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规范的办税程序和舒适优美的纳税环境。
同时继续完善“一窗式”服务模式和规范纳税服务平台建设,以进一步拓展办税方式,减少办税环节,优化办税流程,精简涉税资料,减轻办税负担,提高办税服务效率。
同时要大力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形成内外监督网络体系。
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表彰激励制度》
一、我国古代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 (一)完善立法与重典治吏 近代资产阶级刑法学鼻祖贝卡里亚认为刑罚的目的并非只是对罪犯的简单报复,也不是为了消除业已犯下的罪行,他说:“我们看到:刑罚的目的既不是要摧残折磨一个感知者,也不是要消除业已犯下的罪行。
”然后他明确肯定并提倡刑罚的预防功能,他认为“刑罚的目的仅仅在于:阻止罪犯再重新侵害公民,并规诫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辙。
”我国学界通说也认为刑罚的直接目的在于惩罚犯罪,根本目的则是预防犯罪。
我国古代亦有“以刑去刑,刑去事成” 的说法。
上溯尧舜时期便有“冒于货贿,侵欲崇侈”的说法,及至夏朝则有了关于贪污贿赂罪的规定,《左传》引《夏书》言,“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
”其中“贪以败官为墨”,犯此罪者处重刑。
商朝开始针对具体行为设置具体的罪名——“三风十愆”,在《尚书•伊训》对职官的渎职行为进行界定,认为职官沉迷于三种不良风尚(巫风、淫风和乱风)即为贪污、渎职行为。
西周时期更是有了针对司法官吏贪赃枉法行为规定了“五过之疵”,即所谓“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其中的“惟货、惟来”是指接受钱财、接受请托。
夏商周时期对职务犯罪行为的认定与处罚,对巩固奴隶主阶级的统治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为日后春秋战国争霸以及秦汉时期的职务犯罪立法奠定了基础。
商鞅改法为律,借鉴《法经》制定秦律,秦二世而亡,汉律继承了秦律的内容并有所改革。
从《睡虎地秦墓竹简》中可以看出已经有不直、失刑、纵囚、不胜任、不廉、吏见之不举等罪名,汉代更进一步发展,对文书管理、边境管理、审判活动等皆有了详细规定。
及至隋唐,中国古代职务犯罪立法继续发展,并基本定型。
《唐律疏义》中有:“在律,‘正脏’唯有六色: 强盗、盗窃、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及坐赃。
自外诸条,皆以此六赃为罪。
” 以后诸朝关于职务犯罪的立法仍有所发展,但基本以唐律为蓝本,如明朝:“视唐简核”,故不一一赘述。
立法之外,对有职务犯罪行为的官员,笔者认为我国古代有重典治吏之传统。
首先是量刑重。
秦朝有“通一钱者,黥为城旦”,汉朝时规定:“主守而盗,直十金弃市”,“吏坐受贿枉法,守县官财物而即盗之,已论命复有答罪者,皆弃市”。
弃市就是公开处死,曝尸大街。
即便是在较为宽容的唐朝,《唐律疏议》规定,作为负有领导、主管之责或主办某项工作的官吏“监临主司”受财枉法的“十五疋绞”,而常人盗窃,即使五十疋,才是加役流而已。
及至明朝的刑罚种类达到恐怖的巅峰有凌迟、挑筋、剥皮实草等。
其次是遇赦不原及禁锢。
自唐代始对受财枉法,监守自盗等性质严重的贪污行为有“遇赦不原”的规定正式定型化,宋及以后多沿用不改。
所谓禁锢,就是中国古代对犯罪官吏本人及其亲友终身禁止其做官的制度,属于资格刑,它剥夺的是犯罪人的政治权利。
从汉至隋,禁锢都作为赃罪的附加刑而存在。
晋律中规定官吏贪污,罪不至死者,虽遇赦,仍禁锢终身,轻者二十年。
有时禁锢的人,即使解除仍不能与平民享有同样的权利,不能住在京城。
唐代没有规定禁锢,却有类似的免官之法,它的调整范围也不仅限于贪污、贿赂犯罪,而扩大到官吏犯罪的各个方面。
后世各朝改禁锢为永不叙用,如元朝时成宗曾下诏“今后因事受财,依例断罪外,枉法赃者,即不叙用……再犯,终身不叙。
” 由此可看出我国古代对官员职务犯罪的立法之详尽,查处之严厉,犯罪成本之高,以此威慑官员不敢犯罪。
(二)注重官员的道德教化与考察 德治是中国古代的治国理论,曾被长期奉为正统思想,是儒家学说倡导的一种道德规范。
其内涵便是通过道德去教育感化人,从心理上改造,使人心向善,知荣辱。
德治大致可追溯至周代的“明德慎刑”“为政以德,德主刑辅”;发展于两汉以董仲舒为首的法律儒家化运动;确定于唐代,唐律中明确规定了“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方针,此后历代均是尊崇。
德治中最主要的一点便是要求统治集团以身作则,注意修身、勤政,充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
因此,在历朝历代都十分注重对官员的道德教化与考察。
夏商周的奴隶制度时期,选拔官员主要是以宗族血统为主的宗法制和世袭制。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因争霸需要,开始注重真才实学,如秦国开始按军功授爵。
至汉代封建大一统的稳定发展时期,在官吏选拔制度上逐渐形成了察举、征辟、考试的荐举制度。
其中察举便是由公卿、列侯、郡守等官吏通过考察把品德高尚、才干出众的人才推荐给朝廷,通过考核,授予该人官职。
察举科目主要有孝廉、贤良方正、秀才等,从科目设置上可以看出选拔时对官员品德修养的重视。
不过随着荐举制度的发展,最后被推荐的人往往不是品德、才学高尚之人,而是世家子弟门第高贵之人,因而出现了“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的现象。
荐举制发展的结果便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对官吏的选拔上采用按家世门第和道德才能考察和推荐人才九品中正制。
为消除以前选官制度的流弊,从隋朝开始,绝大多数官吏选拔均通过科举考试,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成熟的标志。
虽是科举,但对官员的品德考察依旧受到重视。
以守丧为例,汉时有“不为亲行三年服者不得选举”,唐律有“冒哀求仕”“释服求仕”等罪名,见微知著。
(三)通过监察制度预防职务犯罪 加强监察机构和监察制度建设也是中国历代统治者巩固封建专制统治的一条重要举措。
他们精心制定了一套完备而又严密的监察制度,在一定意义上改善了吏治,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夏至春秋战国时期,是行政监察的萌芽时期。
至先秦时,不仅建立了监察机构,而且对于举报贪官也很重视。
例如,商鞅变法的重要措施之一就是奖励告奸,对官吏犯法,知而不举者处以严刑,而对告奸者不仅本人免罪,而且重奖告奸者。
隋唐宋时期为成熟阶段,封建监察制度已是相当完备,御史监察体系和谏官言谏体系已形成。
唐在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各司其职。
明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以十三道监察御史监察地方,设有独立的六科专门监察中央六部,各省有按察司为地方监察机构。
但由于台科分立,往往造成相互牵制乃至对峙,监察功能因内耗而削弱。
至清朝,将六科给事中划归都察院,科道合一,地方监察沿用明制,实现了监察组织的空前完整和统一。
孟德斯鸠说过:“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
”通过设置监察机构来限制权力的做法对于今日反腐败斗争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等,仍有可供借鉴之处。
(四)采风观政与上书告诉 所谓采风就是统治者派专人负责到民间采集四方风俗善恶,代语歌谣通过采风,统治者可以观政之清明,官之勤廉。
采风实际上是一种社会调查活动。
采风始自西周,目的一是观俗,二是观政,前者是考察民情、风俗、习惯,后者则是通过民情来观察统治者的德行。
最早的《诗经》及至两汉时期流传的“乐府诗”均是当时采风所流传下来。
上书通常是指臣民向皇帝递交报告,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鸣冤喊屈或举报违法犯罪等行为。
相传尧舜为防止政令失误,曾相继设置了“进善之旌”、“敢谏之鼓”、“诽谤之木”,以广泛听取臣民对政务的建议、批评,周朝亦效仿设置“路鼓”、“肺石”,魏晋则设有“登闻鼓”。
唐武则天时期更增设有匦使院,著铜匦于朝堂外,让天下人投匦言事,这可说是今天信访制度的前身。
此后朝代亦继承发展前制,允许平民上书告诉。
清朝更规定了各部门均不得扣压平民上书,违者“全家族诛”。
采风观政是统治者自上而下主动的深入民间,了解舆情;上书告诉则是人民群众自下而上的向统治者发出自己的声音,两者有机结合,对于预防职务犯罪有着重要意义。
二、对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启示 我国古代的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规制,是一份珍贵的历史遗产,本文亦试图从中找出对现今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可资借鉴之处,但笔者认为应先看到其固有的历史阶级局限性。
法律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因此纵然严峻的立法贯穿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但依旧无法根除职务犯罪,并最终导致一个个王朝的覆灭。
其次,我国历史上曾出现的“光武中兴”、“贞观之治”、“康乾盛世”等所谓“太平盛世”与当时的法律制度是分不开的,我们应当在充分重视历史经验与教训,以史为鉴的基础上,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一)完善立法,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 我国现行刑法自97年制定以来,历经八次修正,已经形成比较完整的惩治职务犯罪立法体系。
但是,跟一千多年前的《唐律疏义》相比,在许多方面仍有所不足:(一)在涉及范围上。
我国现行刑法采用列举式方法规定职务犯罪,导致内容不够全面,难以满足当前反腐倡廉的需要;反观唐律,其涉及范围广、内容详尽,几乎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甚至连官员借用所管辖者的财物都有具体规定。
(二)在法律地位、法律结构上。
现行刑法有关职务犯罪的规定集中在第八、第九章;而唐律主要规定官员职务犯罪的《职制》一篇位于《名例》《卫禁》之后,即仅次于刑法总则和皇帝、社稷安全之后,可见地位之高,统治者之重视。
(三)在量刑上。
唐律的量刑明显重于我国现行刑法,而且对于一些如今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如无故旷工,都规定了刑罚。
前文说过:刑罚的目的仅仅在于:阻止罪犯再重新侵害公民,并规诫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辙。
笔者亦不认可过于严峻的法律,但犯罪成本太低则难以达到刑罚的目的,观现今职务犯罪愈演愈烈的趋势,不得不考虑职务犯罪的量刑规定是否合适。
检察机关不是立法机关,但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应当发出自己的声音以促进立法的完善,方能更好的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预防职务犯罪。
完善立法之后,更重要的在于法律的执行。
我国古代关于职务犯罪的量刑立法在今天看来未免过于严苛,但其严厉查处职务犯罪的思想值得借鉴。
由于权力的扩张性和私有观念影响,职务犯罪行为的产生在目前看来难以避免,故有必要通过严厉的查处,增加行为人职务犯罪的机会成本,同时加大对他人的震慑,以提高警惕。
检察机关必须坚持有贪必反、有腐必惩、有乱必治,始终保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工作力度,发挥预防功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发展预防文化,加强公务人员道德教育 在新的历史时期,引发职务犯罪的内在原因主要是个人思想道德滑坡,放纵个人私欲。
如果一个人的思想、品德、修养高,纵使给他再大的权力,他也会自觉抵御各种非法利益的诱惑。
反之凡是参与职务犯罪的人员,都是由于忽视思想教育,放松自身的改造和学习,往往在美酒、美物、美色的诱惑面前,特别是在巨大的物质利益和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丧失理性,走向了职务犯罪的道路。
因此,加强公务人员的道德教育尤为重要。
文化是行为的先导,我国古代德治思想能够加强官员的道德水平,与儒家文化的传播有着密切的关系。
正是通过全社会的文化熏陶,不断明示、暗示官员要加强自身道德建设,以此达到从源头预防职务犯罪的效果。
预防文化,之所以冠以文化的名称,是因为它不同于以往的检察预防,检察预防主要是利用法制教育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而检察预防文化则利用哲学、政治、经济、艺术、社会道德、伦理等几乎全面的历史文化的力量,来提升掌握特殊权力人员的思想,消除犯罪观念,根除犯罪观念产生的思想根源。
在当前反腐形势不容乐观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不能仅仅局限于过去检察预防的模式,应主动领导、组织检察人员和社会各界人才共同构建、发展预防文化,以此激发全社会预防职务犯罪的热情,通过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加强公务人员思想道德教育,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的氛围,给腐败行为造成巨大的社会心理压力,从而促使公务人员形成良好的廉政修养和生活方式,从源头上自觉抵制腐败。
(三)扩展检察监督范围,打造高素质预防队伍 细观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监督并不局限于对下级官员自上而下的监督。
自秦汉至清末在中央权力机构中,御史之类官员监督的对象上自皇帝下至百官,无论职位高低。
如清代设十三仓监督,崇文门左右监督,主要是履行对同级官员的监察督促之责。
监察范围也比现今的检察机关监督范围广阔不少,甚至允许“风闻弹人”。
检察机关的惩治和预防都是监督,在打击职务犯罪的同时,要注重关口前移,充分发挥预防工作的主动性,延伸检察触角,创新理论,创新机制、创新措施,努力实现预防工作的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化和现代化。
预防部门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及有关行业主管(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协作机制,并促进各方力量整合和工作衔接,形成预防工作合力;要探索建立与行政执法、纪检监察、审计以及公安、法院等职能部门建立信息传递机制,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增强预防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为保证监察机构的清廉、高效,我国古代对监察官员的挑选十分严格,有时甚至皇帝亲选。
宋代曾规定:若未经两任县令,不得为御史,以保证御史具有实际的施政经验,更好地行使监察权。
这对我们今天打造高素质的检察预防队伍有着重要借鉴意义。
首先是作为法律的监督者,检察机关应保证自身的清廉,这便需要不断的在检察机关内部进行廉政教育,形成廉洁文化。
其次是专业化的构建,在面对日新月异的高智商、高科技职务犯罪手段,检察预防队伍专业化的构建显得尤为重要。
要根据预防工作特点,加大业务培训、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力度,提高预防工作队伍整体素质。
(四)重点关注舆论民声 中国自古至今都有民众积极参与反腐的优良传统。
据国家社科规划《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公布的数字,在已查处的大要案中有60%~70%的大要案件都是由民众的举报发现的,民众的参与对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至关重要。
因此检察机关除了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外,更应该注意主动关注舆论民声。
同时,根据《第2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12月底,我国网民数量达到4.57亿,手机网民数量达3.03亿。
在这个互联网高速发展,可以预见到网络将成为民众表达意见、诉求的最重要渠道的时代,检察机关应当充分认识互联网发展带来的深刻影响,切实加强新形势下预防职务犯罪的网络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拓宽了解社情民意渠道,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三、结语 通过对我国古代预防职务犯罪对策的大致梳理、分析,笔者从中得到了一点对检察机关更好履行检察职能的启示。
值得说明的是,我国古代预防职务犯罪基本是在以皇帝为最高统治者的前提下进行的,各种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是相互联系的共同体,很难单纯的割裂开来。
由此视之,笔者在所提出的几点启示,亦是相互联系,不能割裂的:完善立法与扩展检察监督范围自是密不可分,加大打击职务犯罪的力度与提升检察预防队伍素质、重点关注舆论民声同样关系密切,发展预防文化更可包容于检察职能行使的全部过程。
如何做好社区安全工作
现对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社区警务工作提出几点建议,希望为领导决策提供一点参考。
社区是由人组成的若干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地域里,形成一个生活的相互关联的大集体,它是人们的生存场所,也是产生犯罪的母体。
社区警务有两个主要内容和组成部分。
一是立足于社区各方面力量,预防和控制犯罪。
警务工作重点要向社区延伸,组织和鼓励群众开展联防自卫,共同承担预防和控制犯罪的责任。
二是改善警-察形象,密切警民关系。
公安工作离不开群众的支持与合作,警民关系与警-察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社区治安工作的质量和发展过程。
社区民-警的群众工作能力高低和形象好坏成为社区警务工作好坏的决定因素。
认真做好群众工作,不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和建立密切的警民关系,是对社区民-警的基本要求。
社区警务是服务群众的第一平台,做好社区警务工作是服务群众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要做好社区警务工作,实现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积极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
而群众路线历来是我们党的生命线,也是我们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在公安工作中的具体表现,更是警务区民-警做好基础工作的法宝。
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多变,随着社会大开放,经济大发展,人财物大流动,不安定因素继续增多,社会治安形势日趋严峻,公安工作面临的压力和挑战必将愈来愈大。
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走群众路线,自觉以“三个代表”为指导,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与时俱进、适应形势的新思路、新方法,开创性地进行工作。
而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公安社区警务群众服务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活动要通过开展政治学习、参加党组织生活、听党课、听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参加辅导讲座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社区民-警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廉政勤政教育和宗旨教育,使广大社区民-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清正廉洁,勤政爱民,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要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活动,教育广大社区民-警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拓宽为民服务的领域,把人民满意与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真正把广大社区民-警培养成为廉洁、公正、务实、高效、团结、奉献的社区守护神。
二、建立社区民-警培训制度,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要建立社区民-警的培训制度,对民-警进行培训,使之了解社区的职能,全面熟悉社区情况,顺利开展社区实有人口管理、情报信息基础工作、社区安全防范工作、社区治安管理工作和社区群众服务工作,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一是继续开展好以学历教育为主的成人教育和培训,以自学考试、函授等形式提高民-警的文化程度和学历。
二是开展群众工作能力的培训,邀请一些专家学者或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老同志举办一些专题讲座。
三是组织岗前培训和工作中的知识更新培训,加大民-警基本素质培训和考核力度,根据时代和社会发展需要,实行“缺什么,补什么”,哪方面知识欠缺,就培训哪方面。
四是开展体能训练和测试,以提高社区民-警的体质。
五是开展岗位练兵大比武,通过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抓典型,树标兵,促进民-警业务素质的提高,从而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三、深化社区警务改革,促进群防群治工作开展实施社区警务战略是新时期公安机关对群众路线的完善和发展,是为了加强群众工作,密切警民关系,促进群防群治,实现长治久安而改革传统警务模式的重大创举。
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一契机,积极创造条件,克服人、财、物紧缺的困难,不遗余力地深入开展社区警务建设。
社区警务改革不仅是警务方式的表面改变,更是警务思想的深刻变革,其核心内容是坚持维护治安与服务社会并举,实现密切警民关系和警民-联手防治治安的“防控战略”的转移。
我们每个基层公安机关和基层民-警都应当加强对社区警务理论与实践的学习和研究,纠正那种认为实施社区警务只是搞形式,换汤不换药的认识偏差,并采取切实有效的配套措施,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促进社区警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广大社区民-警要认清肩负的重大历史使命,不断提高组织、协调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坚决转变长期来养成的机关化办公习惯和管理者的心理定势,真正沉入社区,融入群众,自觉培养警民间平等互助的新型合作关系。
认真开展信息、管理、防范、服务等各项工作,通过服务和发动群众,真正实现警务工作的社会化(即协助公安机关抓打击、管理、防范成为广大群众自觉自愿的自治行动)。
同时,要依托社区,充分挖掘、整合社区的人力、物力资源,积极构建以社警为轴心,社区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治安、综治协管员、单位内保人员等一切积极力量广泛参与的巡防网络和帮教、调解网络,大力开展群众性的防治工作。
只要群众发动起来了,真正形成了群防群治的格局,社会治安的管控能力就会大大增强,公安工作的生机与成效也会成倍增加,建设小康社会的治安目标定会圆满实现。
四、强化公关意识,提高交际能力实施社区警务要求社区民-警运用公共关系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开展警-察公关,与各界人士广交朋友,做群众的贴心人。
因此,要努力培养社区民-警的公关意识,并要求民-警在日常的本职工作中大胆的运用和创造。
平时,要鼓励民-警与各层次、各行业社会成员打交道,在联系交往的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协调部门关系的能力。
同时,社区民-警必须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不利于警民关系的事不做,不利于警民关系的话不说。
五、立足本职工作,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积极转变角色,适应公安机关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过渡。
要放下架子和面子,从传统的“管制型”转向便民利民的“管理服务型”。
让警务工作由“被动警务”变为“主动警务”,由“全时警务”变为“实效警务”。
由以前的高高在地转换到主动沉入社区,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以真心暖民心。
一是要积极采取措施,为群众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群众有了安全感,才会对民-警心悦诚服。
警务区民-警要通过耐心的工作,创造安全文明小区,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加强治安管理,提高辖区的安全系数,控制发案和犯罪。
二是采取多种措施积极为群众服务。
民-警印发警民-联系卡,上有“群众有困难请找民-警”“24小时为群众服务”的承诺和民-警姓名、联系电话等,一张小小卡片,就能使民-警和群众贴近。
还要在辖区设立提示牌,长期坚持方便群众,定会赢得群众好评。
社区民-警要必须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视人民如父母,把群众当亲人,一心一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真正成为老百姓的贴心人。
社区和驻村民-警要走街串巷、登门入户,了解群众的安全需求,检查整治安全隐患;及时通报治安形势,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为群众代办户口、身份证件,关心照顾孤寡老人;认真处理群众报警求助,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严格执行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随时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努力排忧解难。
六、实行监督机制,强化内外监督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是赢得群众拥戴的基矗要确保社区民-警队伍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战斗力,就必须建立健全一整套的监督管理机制。
一方面,社区民-警要自觉广泛的接受外部监督。
要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实行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民-主测评制度、警务通报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为执法执纪监督员制度,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另一方面,要严格内部监督机制。
加强公安内部督察队伍建设,强化纪检督察力量,实行8小时内和8小时外监督制度。
此外,还要严格实行办事条件、程序、结果公开制度,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搞暗箱操作。
总之,服务群众工作能力只有在群众工作中才能不断升华,每个社区民-警只要有决心、有信心、勤动脑筋、敢于实践、善于总结,只要我们用真心、动真情、下真功,服务群众工作能力就会不断提高。
只要我们对群众有真感情,就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只要我们脚踏实地做工作,就能练就服务群众工作的真功夫;只要警民团结一心,就能够筑起维护社会稳定的铜墙铁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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