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2020年1月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要切实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是统领党的其他方面建设的灵魂。
对国有企业而言,政治建设起着政治“指南针”作用。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国有企业首先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担负起党的政治建设责任,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使国有企业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
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
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具体的,要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
党建工作档案怎么归类
一般的按照六大类归类:党组织建设(包括党组织换届、审批成立基层党组织、党组织设置调整等)、党员队伍建设(包括发展党员工作、关怀激励帮扶党员工作、党内表彰工作、处分党员等)、党代表工作(包括任期制、党代表提案、意见建议办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党内统计和重大党建工作专项档案(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活动等)。
党建材料,包括哪些内容
党建工作完整的资料有哪些篇一:党建工作台账资料明细 党建工作台账资料明细 一、组织建设 党员名册、组织网络、党费收缴、党员发展情况。
党员学习教育活动记载、支部委员会活动记录、党小组活动记录及党课教材。
二、制度建设 支部建立的各项制度、党务公开文件及所有党务公开复印件(学习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党建目标管理制度、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党员活动日制度、党员谈心制度、“三会一课”制度、主要领导廉政领导述职制度、发展党员制度);党员活动室有党旗、有图书、有多媒体声像教育设备,功能健全、设施配套。
三、队伍建设 支部班子建设(含班子建设规划、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教学活动情况、领导述职报告、理论学习记载、支部成员学习体会等)、党建工作计划、总结(含年度、有关专题活动)、支部成员分工情况、民主生活会。
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党员干部撰写获发表的文章、各类宣传材料、对外宣传报道材料、创建文明单位计划总结、活动安排、创建活动记录。
四、党风廉政建设 上级下发的各类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廉政党课资料,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学习体会、情况分析、整改措施,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等。
五、工作业绩 各类创建活动资料,以及其他各项活动开展情况。
篇二:党建工作档案资料建档清单 党建工作档案资料建档清单 党建档案资料建档分为18大类,应按照一组一盒、一类一盒的原则,合理分类装盒,档案盒侧面应贴上统一打
中央为何为地方党委立新规 解读《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
中央为何为地方党委立新规 解读《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省级常委会委员配备名额为11至13人、市县两级为9至11人;党的地方委员会设书记1名、副书记两名,专职副书记主要协助书记抓党建工作;对于提请常委会会议讨论的重大事项确立“书记专题会议”这一新酝酿机制……这是今天对外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所明确的内容。
专家评价称,条例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梳理地方党委工作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可以有效破解影响地方党委领导作用发挥的制度障碍。
原条例不能适应新形势地方党委制度是我们党执政治国的重要组织制度,地方党委强不强、领导作用发挥好不好,事关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提高,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
1996年4月,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对加强和改善地方党委领导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原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强世功举例说,如对地方党委的组织构成和成员配备未作明确规定,对全会决策监督事项与常委会职责规定不够明确,对党建工作规定不够突出,对议事决策规定不够完善,对监督追责规定不够全面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对完善地方党委工作制度提出许多新的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年)》《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等明确要求抓紧修订地方党委工作条例。
按照中央部署,中央办公厅会同中央组织部等部门承担条例修订工作。
条例稿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15年12月25日以中共中央文件形式印发实施。
经过修订,条例由原来的7章40条调整为7章33条。
重点确立地方党委开展工作的规则,对确有必要且能做到的作出规定,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突出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条例突出了地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强调地方党委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条例还规定了地方党委必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必须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专职副书记职责主要是协助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常委会其他委员履行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
中央党校党史部主任谢春涛解释说,地方党委领导班子配备改革以前,地方党委一般配备3至4名副书记,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地方各级党委按照中央关于领导班子配备改革要求,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大幅减少副书记职数,绝大部分地方党委实行了“一正二副”模式,即一名党委书记、两名党委副书记,其中一人兼任政府正职,另一人为专职副书记。
但实践中,也有一些民族自治地方因工作需要仍保留3至4名副书记,据此,条例按照中央精神以及地方实际需要,对副书记职数作出明确,规定设副书记两名,个别民族自治地方需要适当增加副书记职数的,由党中央决定或者省级党委根据中央精神审批。
对于不担任政府职务的专职副书记的职责,由于缺乏明确规定,实践中各地做法不一致。
为进一步厘清职责定位,条例在“职责”一章中对专职副书记的岗位职责作了具体规定,即主要协助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同时可以根据需要协调和负责其他方面工作。
规范地方党委委员配备原条例对地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配备未作出明确规定。
“在实践中,每次地方党委换届前,中央发布文件对省级党委成员配备提出要求,省级党委根据中央精神再对市、县两级党委成员配备作出规定,每次换届后配备往往不相一致,各地区配备也不相统一。
”谢春涛说。
另外,一些地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配备结构不够合理,特别是基层党员所占比例较少,存在整体功能不强等问题。
据此,条例结合地方实际,在新增的“组织和成员”一章中,对地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的配备作出统一规定。
条例着眼于保证地方党委组成结构合理、整体功能强,规定委员、候补委员配备应当具有代表性,符合党龄、年龄、性别、专业等方面要求。
为保证地方党委成员代表性以及组成结构的相对稳定性,条例对委员、候补委员人选结构作出了具体规定,即除了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外,一般还应当包括同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协、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同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同级工会、共青团、妇联主要负责人,下一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适当比例的基层党员。
创设辞职自动终止制度专家称,党委委员、候补委员辞职和自动终止制度的创设是条例创新的一大亮点。
实践中有的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因调离本地区、辞去公职、退休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委员、候补委员,由于缺乏退出机制,这部分人仍继续担任委员、候补委员,作用发挥有限;有的党委委员、候补委员死亡、丧失国籍、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停止党籍、受到留党察看以上的党纪处分后,其委员、候补委员资格却依然保留,缺乏自动终止程序。
同时,由于委员、候补委员名额限制,新交流或者提任到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又进不了委员、候补委员队伍,这就影响了地方党委整体结构和整体功能。
据此,条例规定因调离本地区、辞去公职、退休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应当辞去或者由所在的党的地方委员会按程序免去其党委委员、候补委员职务。
死亡、丧失国籍、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停止党籍、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的,委员、候补委员职务自动终止。
辞去、免去或者自动终止委员、候补委员职务的,应当报上一级党委备案。
确有必要时,上一级党委可以任免下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职务。
统一确定“关键少数”名额原条例对地方党委常委会委员的配备未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每次换届要求也往往不相一致,导致各地区配备不相统一。
考虑到常委会是党的地方委员会的核心决策层,常委会委员是地方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关键少数”,有必要对地方党委常委会委员配备作出统一规定。
据此,条例结合以往要求和目前地方党委常委会委员配备实际,明确了常委会委员配备的原则,规定常委会委员配备,由上级党委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利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提高议事决策水平的原则决定。
同时,对常委会委员名额作了具体规定,即省级为11至13人,市、县两级为9至11人,个别地方需要适当增减的,由党中央决定或者省级党委根据中央精神审批。
强世功称,将县级职数和市级职数统一规定为9至11人,有利于体现县级党委直接面对群众、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的实际情况,与目前县级党委领导职数实际配备情况也是相吻合的。
确立“书记专题会议”机制针对书记办公会议取消后,各地对拟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的重大事项酝酿环节做法不一的问题,条例在总结一些地方实践经验基础上,确立了“书记专题会议”这一新的酝酿机制。
条例还完善了地方党委决策程序,提出要健全地方党委决策咨询机制,明确地方党委重大决策一般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过全会或者常委会会议讨论和决定。
条例强调地方党委应当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要求常委会委员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应当从全局出发关心支持,加强研究,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针对实践中全会决策监督与常委会职责界限不够明确,常委会容易代替全会作出决定,从而造成全会作用弱化的问题,条例突出强化全会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对全会和常委会决策事项范围作了细化,特别是明确了必须通过召开全会讨论和决定的9项重大事项。
同时,强化了全会的监督职能,如规定全会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或者专项工作报告。
党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5篇
党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5篇第一篇“党员,组最小单元,是党组织的细胞,只有教、管理好党员,党组织才能更加强大。
在基层党组织中,党支部是党员教育、党员管理的最近的组织,党支部认真落实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至关重要。
党支部必须认真组织好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组织学习科学、文化、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党员各方面素质,提升党员战斗力。
只有提高了党员素质,提升了党员战斗力,才能更好的发挥党员的带头作用,党员带动群众,群众继续带动群众,进而提升一个地方的文化、经济。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党支部更要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引导、带领群众打赢脱贫攻坚的硬仗。
还要在群众中发掘、培养优秀人才加入党组织,为党组织不断补充优秀的新鲜血液。
党支部要宣传贯彻落实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必须执行好党中央和上级政府的决议,经常、认真、严肃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寻找不足和缺点,不断弥补不足改正缺点,时刻保证正确性、先进性和战斗性。
通过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我更加明白了党支部的重要性,也更明白了党支部责任的重大。
对于黄河村党支部任务重大,全面领导隶属本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工作,组织带领农民群众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领导村级治理建设和谐美丽乡村。
动员和带领群众,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任务是艰
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 心得体会6篇
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心得体会6篇(篇一)**年9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这是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所作出的一项重大举措。
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如果党支部建设得不到加强,整个党组织就会失去战斗力、凝聚力,党员也就因缺乏规范的管理而成为一盘散沙,不仅先进性作用得不到发挥,在群众中也会造成负面的影响,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更是无从谈起。
《条例》的下发,使党支部建设有了基本指导和遵循的方针,对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党支部建设必将产生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加强党支部基础工作的党内法规,对党支部的工作职责、设置方式、支委会建设、“三会一课”等等,都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为党支部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提供了制度依据和工作标准。
“正确的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同样,《条例》制订下发后,各级党员干部如何带头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就成为关键。
作为一名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我认为借助《条例》出台的契机,对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关键词】二、标题语言的简约之美三、标题表述的精准之美四、标题外观的规范之美一是可以先从通知、公告、大事记等相对来说内容单一、结构简单、篇幅短小的文体学起,逐步向工作意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