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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和编制管理条例的心得体会

时间:2019-11-13 02:56

如何做好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

文书档案管理办法   文书档案管理办法   一、管理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对机关各处室形成的各种门类的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集中统一管理机关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

  (四)开展档案史料的编研工作,积极提供利用,为机关工作服务。

  (五)在集中主要力量抓好机关档案工作的基础上,对直属单位和本系统档案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六)按规定向省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

  (七)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制定本机关档案存、毁制度。

  (八)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的档案业务工作。

  (九)负责厅机关大事记的搜索、整理和编印。

  二、立卷归档   (一)归档范围   凡是反映本机关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图片、照片、录音、录像带等,均应立卷归档。

  (二)归档要求   1.各处室要按照立卷归档范围,将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根据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有机联系,科学整理立卷。

  2.厅机关的立卷归档工作在档案室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各处室必须把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按立卷要求整理预归成卷,经档案室检查合格后方可归档。

  3.声像档案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照片档案应将照片和底片分别整理归档。

  4.会议审计档案应由财务会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

  5.档案室接收案卷时,各处室必须将归档的案卷编制好移交目录,一式两份,档案人员按照目录清点无误;验收案卷质量符合要求后,交接双方在移交目录上签字,一份存档案室,一份本处室留存,以备查找。

  (三)归档时间   1.文书档案在次年五月底以前接收完毕。

  2.会计审计档案在年终之后,为方便工作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于第二年六月底以前移交档案室保管。

  3.基建档案在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基建部门整理成卷交档案室保管。

  三、档案利用   (一)本厅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经本处室主要负责人签批,可查阅本处室形成的档案资料。

因工作需要查阅其它处室形成资料时,在征得其它处室领导同意后经厅办公室主管副主任批准后方可查阅。

  (二)查阅摘抄档案,需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表。

未经档案室同意,不能复印、复制、公布档案材料,一般不能将档案带出档案室,特殊情况需要借出者需要办理借阅手续,并及时归还。

  (三)不准在文件材料上涂改、剪裁、加圈、画线、折叠,不得随意折卷或撕去其中文件。

  (四)需要利用党组、厅务会议记录,必须经党组书记或副书记、厅长或副厅长批准后方可查阅。

  (五)本厅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本人经办的会计档案,需征得主管财务的副主任同意;财务人员或其它同志因工作需要查阅他人经办的会计档案时,需征得本处科领导同意并经财务处处长批准后方可查阅。

  四、档案保管   (一)档案库房门窗要坚固,并安装防护设施,下班前关好锁牢。

  (二)档案工作库房要随时加锁,钥匙妥善保管,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

  (三)档案库房要有防火设备,对灭火器要定期检查,及时修理,保持完好状态。

  (四)档案库房要有温度计、干湿计,根据季节和气候的变化,注意通风,力争将湿温度分别控制在14-24度,相对温度45-60%的范围内。

  (五)档案库房要有防光、防虫、防尘、防鼠等用品和设备,并及时检查,如发现药物失灵要随时更换。

  (六)档案室每季对档案保管的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检查,并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

  五、档案统计   (一)为了给本机关各项工作提供最有效的档案服务,协助业务处室做好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档案人员需认真做好机关档案统计工作。

  (二)按档案统计制度的规定,需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及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并按照规定向档案业务管理机关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

  (三)建立健全档案数量统计,借阅及其效果统计,鉴定情况登记,档案管理基本情况统计。

  (四)统计工作应随时进行。

将收集的文件材料及时整理登记入库,随时做好建立,年末对前一年归卷数目进行一次全面汇总,并填报上级机关。

  (五)定期统计利用情况,每年末统计当年档案借阅人次,总结档案利用效果。

  六、档案鉴定和销毁   (一)以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及使用价值为鉴定依据,由档案员鉴定,将鉴定情况交档案室负责人审核,提出处理意见,经档案鉴定组鉴定后,对需销毁的档案编造清册,办理批准手续即可销毁。

  (二)保管期满的档案(长期和短期)如还需使用,由鉴定小组鉴定,提出销毁意见。

  (三)销毁档案时,到指定造纸厂销毁,必须有两个监销,监销人应在销毁册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日期。

  七、保管期限   (一)办公室文书保管期限   1.上级机关下发的由办公室承办的文件材料   永久   2.党和国家领导人、上级机关视察、检查我厅工作时形成的题词、讲话、声像等重要的文件材料   永久   3.人事厅工作总结报告及计划、规划   长期   4.人事厅制发的(包括与其他机关联合制发的)办公室承办的文件材料   永久   5.由办公室承办的厅务会议记录、纪要及筹备组织的人事工作会议领导讲话、典型经验等文件材料   永久   6.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省人大、省政协提案议案的答复   永久   7.办公室工作计划、总结、汇报、会议记录   长期   8.办公室编写的《河北人事信息》   长期   (二)机关党委、人事处文书保管期限   1.党组会议记录、纪要   永久   2.人事处工作计划、总结、汇报、会议记录   长期   3.本机关机构设置、撤并、名称更改、组织沿革、工作条例、人员编制、启用印信材料   永久   4.厅机关干部任免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惩的文件材料   永久   5.干部职工录用、转正、调资、定级、离退休、职务职称评聘、复转、抚恤死亡等文件材料   长期   6.本厅职工调动工作行政工资介绍信存根   长期   7.本厅职工花名册及党员统计表   永久   8.省委组织部、省直工委及上级机关下发并需要执行的重要文件及落实材料   长期   9.厅年度考核目标工作报告等有关材料   长期   (三)纪检、监察室文书保管期限   1.上级党纪、政纪有关法规、准则、规定等文件材料   永久   2.本厅制定的有关廉政建设的文件材料   永久   3.清理超标准住房工作有关文件、报告、结论等材料   长期   4.对本厅干部党纪、政纪处分材料   永久   (四)综合规划处文书保管期限   1.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计划宏观管理政策性文件   长期   2.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工资总额计划及管理文件   长期   3.全省干部计划(包括增干和公务员考录)等文件   长期   4.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工资总额计划及管理文件   长期   5.干部统计资料、报表   永久   6.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工资总额统计报表   永久   (五)政策法规处文书保管期限   1.贯彻落实上级机关有关工作的规划、请示、报告等   永久   2.全省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   永久   3.公务员制度推行工作的若干政策、规定和意见   永久   4.公务员制度实施工作批复及其他重要文件   永久   5.企事业人事制度改革方面的实施方案、通知、规定、办法等   永久   6.有关工作的省委、省政府和厅领导重要讲话   永久   7.人事制度综合宣传和法制宣传工作的规划、通知、规定、意见   永久   8.重要调研资料和报告   长期   9.省行政学会章程、组织机构及学会组成人员名单等   永久   (六)录用聘用管理处文书保管期限   1.有关录用工作的政策性文件   永久   2.重要工作向上级的请示及领导批示   永久   3.本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全省录聘用工作会议材料   长期   4.审核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办理录聘用审批手续有关材料   长期   (七)考核任免奖惩处(政务公开办公室)文书归档期限   1.省直单位非领导职务评定情况   永久   2.有关省政府行政机关非领导职务评定文件   永久   3.行政职务任免报告,省直单位任免材料,省政府任免阅办笺,省人事厅任免通知,干部任免呈报表。

省政府向省人大报告的省政府组成人员任免议案,省人大任免通知   永久   4.系统表彰奖励的文件材料   永久   5.有关全省奖励升级的文件材料   永久   6.有关全省政务公开的文件   永久   (八)人才流动开发处文书保管期限   1.本处年度干部调配、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分配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件材料   永久   2.有关干部调配、毕业生分配的政策规定   永久   3.本处组织召开全省工作会议安排、通知、讲话、发言等有关材料   永久   4.本处有关重要工作向上级的请示、报告及上级的批复、领导批示等文件材料   永久   (九)培训教育处文书保管期限   1.全省公务员培训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总结、报告   永久   2.全省人事系统干部教育工作会议的领导讲话、典型经验等文件材料   长期   3.本处有关重要事项向上级的请示、报告及上级的批复、指示等有关文件材料   永久   4.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安排   长期   (十)工资福利处文书保管期限   1.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有关政策法规   永久   2.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政策性文件规定   长期   3.关于工资政策向人事部的请示及对下级请示的批复   长期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政策   长期   5.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政策   永久   6.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调整离退休费的实施办法、配套政策和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长期   7.离退休、工龄计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第二次人才开发方面的政策、规定、意见   长期   (十一)职称管理处文书保管期限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有关政策法规   永久   2.组建(调整)中、高级评审委员会的批复   永久   3.破格晋升高级职务审批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永久   4.向省委、省政府、职改领导小组的汇报、请示及批复,职改领导小组成员的任命和调整   永久   5.省直各单位高、中级职务聘任方案的审批意见   永久   6.省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的审核意见   永久   7.职改工作计划、总结、汇报、意见   永久   8.省职改领导小组会议纪要、职改工作会议领导讲话及经验材料   永久   9.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于职称工作的建议、提案及答复   长期   10.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名单及软盘   永久   11.各种数字统计表(汇总表)   永久   12.职改信息   长期   (十二)专家管理处文书保管期限   1.国家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的有关文件、批复及专家扶贫的有关文件   永久   2.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与管理有关文件材料   永久   3.科技人员家属“农转非”方面的政策法规   长期   4.跨世纪人才选拔的有关文件材料   永久   5.非教育系统留学人员选派与回国人员管理的有关文件材料   长期   6.河北省留学人员联谊会的有关文件材料   长期   (十三)军官转业安置培训处文书保管期限   1.军官转业安置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   永久   2.省军转工作小组、军转办文件、简报   永久   3.军转办向上级的请示、报告   永久   4.省军转年度转业干部花名册定向名单、领导批示   短期   (十四)职称考试中心文书保管期限   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及职称外语考试规定、报考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标准、合格人员名单和软盘   长期   (十五)录用考试中心文书保管期限   1.全省招录公务员考试考务的规定和办法   长期   2.具体考试过程中制定的考试方案、编制的招考简章、发布的招考公告、印发(编排)的准考证(号)、考试成绩登统表   短期   3.笔试试卷、面试题本、题库   长期   4.全省面试考官队伍培训、管理及等级评定等有关文件材料   长期   (十六)人才交流中心文书保管期限   1.人才流动宏观管理政策性文件   永久   2.人才引进、人才培训、人才市场建设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总结、报告   永久   3.人事代理、人才测评及流动人员社会保险、职称、工资和流动人员争议仲裁工作的政策法规   永久   4.组织召开的全省工作会议及培训安排、通知、讲话、发言等有关资料   长期   5.向上级的请示、报告及上级的批复、领导指示等文件材料   永久   (十七)人事信息中心文书保管期限   1.事企业单位干部统计报表   永久   2.国家公务员统计报表   永久   3.退休干部统计报表   永久   4.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国家机关干部统计报表   永久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报表   永久   6.推广GPMS有关文件   长期   (十八)工考中心文书保管期限   1.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培训考核的政策法规   永久   2.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审批人员名单   长期   (十九)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书保管期限   1.全省机构编制工作计划,总计报告   永久   2.省编委、编办关于省直各单位和市级行政机构,省直事业机构的设立、合并、撤销、职权范围及人员编制等批文   永久   3.有关重要事项向上级的请示、报告及上级的批复等文件材料   永久   4.省机构改革工作小组、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办公室会议纪要   永久   5.机构编制工作会议及联席会议材料   长期   6.本单位负责办理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的文件材料   长期   7.本单位机构设立、合并、撤销,改变名称、职权范围及人员编制的文件 永久   8.本单位印发的《机构编制简讯》 长期

建筑安装工程体会心得

近几年来,我国的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建筑领域发生,分析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发原因,探索预防对策和措施,对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有重大意义。

安全事故主要集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人和触电。

造成建筑业事故的原因,除了与建筑业是高空、露天、劳动密集型作业有关,还与近年来市场的扩大,法制不健全,安全意识差,安全教育滞后,人员素质低,安全投入少有关。

以下谈谈发生事故原因几种情况。

一、施工人员素质低 目前我国建筑从业人员大多是民工,这些民工普遍来经过基本培训和教育,缺乏应有的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从而导致自己或他人发生安全事故。

二、建筑市场不规范 时常出现一个项目有几个分包商,这些分包商的社会信誉,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普遍较差,在工程施工过程下,偷工减料,安全意识淡薄,根本谈不上对安全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野蛮施工 非机械动力工擅自操作机械,造成机毁人亡。

非电工乱拉扯电线,不通过漏电开关,发生漏电事故时,漏电开关不起作用,造成触电身亡。

民工在绑脚手架和支外墙模板加固时,不系安全带,加上临边防护不严,时有坠落死亡事故的发生。

为抢工程进度,造成民工疲劳过度,操作时注意力不集中,头昏眼花不慎坠楼而亡。

四、材料机具质量不合格 塔机吊钩失灵,吊斗失控落下,砸伤地面施工人员,塔臂组装螺栓强度不够,以小代大,抗剪能力削弱,螺栓被剪切断,造成塔臂失控,扯断钢索落下,砸伤地面工作人员。

安全网质量差,不能有效拦截高空坠物,造成地面人员伤亡。

五、防护设施不全 临边不搭设防护栏杆,安全网搭设低于施工作业层面高度,作业面没有实行全封闭。

有的电梯井口无护栏,电梯井内不隔层设置防护。

预留洞口,采光井,通风口不设防护盖,造成坠落事故发生。

-------------------------------------------------------------------------------- 针对以上分析,为有效减少安全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 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组织机构,确定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参与各方对安全管理的具体分工,安全岗位责任与经济利益挂钩,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不同,采用不同的安全管理模式。

对大型项目必须安排专门的安全总负责人,并配以合理的班子共同进行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料档案。

实行单位领导对全施工现场负责,专职安全员对部位负责,班组长,班组安全和施工技术员对各自的施工区域负责,操作者对自己的工作范围负责的“四负责”制度。

二、规范建筑业分包及完善安全法 加强总包,分包的资质认证和管理。

一个项目,严禁业主方肢解分包,严禁多次转包,加强总承包商对分包的管理。

加强安全法建设,对存在违章指挥,不为施工操作人员提供安全防护设施用品,强令民工冒险作业,长期连续作业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施工企业在目前已有的法规制度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加强适合本企业生产管理工作实际的法律,标准和制度的补充完善,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尽快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加强安全教育 让每一个员工懂得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实现自己的安全行为责任,做到1、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的学习,并进行严格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2、对特种岗位作业人员一律凭劳动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岗位证书上岗;3、对进入施工现场持证的架子工必须定期进行体验;4、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进行严厉的处罚;5、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操作员工一律停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罚。

四、加强安全技术管理与协调工程中标后,要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要有施工技术员编写的书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向工人交代,特别是高空、有毒作业,必须有相应的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和急救处理方法。

每日有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对当天工作操作工序提出的安全要求。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定期检查安全工作。

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加强条条、条块、块块之间的协调配合。

五、加强现场安全监督 企业应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对违章指挥、操作,冒险作业要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顿,规范项目的施工安全行为。

安全人员要加强对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的检查,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对人员的伤害,加大对安全工作的投人,完善各种安全设施。

在施工作业面上设固定的安全管理员,对危险性大的脚手架,起重机搭设和拆除,机械设备吊装,用电设备工作,基础土方开挖等进行监督和控制。

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动态管理进程,它包括安全组织和安全意识,企业只有综合利用这些手段,才能取得有效的结果。

加强安全管理,首先必须建立科学的安全规章制度,而且这些制度要随着施工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使之与新的施工技术相配套。

同时企业要加大对安全管理的投入,使之与生产能力相吻合,使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和每个人头上。

并经常性的开展和利用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建筑职工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切实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王英) 10回答者: maradonashan - 江湖少侠 七级 2008-1-23 21:00 我来评论>> 相关内容?? 昆明哪里有卖建筑现场施工安全教育光盘的??? 建筑行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资料?? 哪能下载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 安全教育心得体会?? 帮忙找一篇 安全教育心得体会 急急急 更多相关问题>>查看同主题问题: 心得体会 建筑 其他回答 共 2 条安全帽一定要带 回答者: z8798260 - 试用期 一级 2008-1-22 20:44 这是我今年暑期在建筑工地的实习中的实习报告老师觉得还可以 当然摘录了一些网上和公司的资料希望你能满意浅谈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的成因及防治对策 [摘 要] 高处坠落事故是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元凶,有效防止高处坠落事故对预防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事故树分析法,通过对近年来所发生的高处坠落事故原因分析,探讨了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防治对策,以期达到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目的。

[关键词] 高处坠落 事故树分析 对策 建筑施工的特点是高处作业工作量大,作业环境复杂多变,手工操作劳动强度大,多工种交叉作业危险因素多,极易发生事故,因此,建筑业在我国各行业中属危险性较大的行业。

安全生产是建筑企业的生命线,发生事故不但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同时又会造成家庭的不幸和悲痛,影响企业的声誉,制约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甚至会影响社会的稳定。

为此,对建筑业的伤亡事故进行较为科学的分析,从中找出事故的成因及对策是非常迫切和必要的。

根据建设部公布的事故信息: 2003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519起,死亡582人,其中高处坠落事故240起,死亡257人,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46.24%和 44.16%;2004年一季度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169起,死亡199人,其中高处坠落事故88起,死亡97人,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 52.07%和48.74%。

事实表明,在建筑业“五大伤害”(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事故中,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率最高、危险性极大。

因此,减少和避免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是降低建筑业伤亡事故的关键。

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通过对某地区1990年以来所发生的62起高处坠落事故所做的调查分析,并参考有关资料,就其成因和防治对策做以探讨。

1 高处坠落事故的成因分析 1.1 导致高处坠落事故的十种方式 1.1.1“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不齐全而坠落。

1.1.2 脚手架搭设不规范、防护设施不全、脚手板材质或铺设不符合要求而坠落。

1.1.3 拆除脚手架、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时坠落。

1.1.4 起重吊装时坠落。

1.1.5 梯子上作业时坠落。

1.1.6 轻质板断裂导致坠落。

1.1.7 吊篮架、提升架、挂架坠落或失稳而坠落。

1.1.8 倒塌脚手架、模板支撑架、塔吊时坠落。

1.1.9 提升机吊篮乘人断绳或施工升降机梯笼坠落而坠落。

1.1.10 随楼板坍塌而坠落。

1.2 高处坠落事故的主要原因分析 下面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事故树分析法(即FTA法),对高处坠落事故做以定性分析,如下图所示 。

(....) 高处坠落事故事故树分析图 从以上事故树分析中可以看出,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1.2.1人的方面 1.2.1.1各级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会造成事故。

1.2.1.2监护人的失职、各项管理制度未得到落实,本可避免的事故就会发生。

1.2.1.3操作者本人的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知识的缺乏,会造成大量的事故。

1.2.2物的方面 1.2.2.1没有防护或防护设施有缺陷,留下重大事故隐患。

1.2.2.2施工设施的安全度不满足,易发生多人伤亡事故。

根据事故统计分析,可能坠落高度一般在25米以下,尤其是15米以下,占所分析事故的96%以上。

同时,必须重视亚高处(2米以下)作业个体防护措施的落实。

2 高处坠落事故的防治对策和建议 2.1对策 2.1.1 各级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使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1.2 严格按照《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和《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83号)的要求,抓好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的教育培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法制意识。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加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专业技术素质,做好督促、监护和检查工作。

2.1.3坚持对从业人员特别是新入场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劳务分包企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使教育培训工作既有针对性、又能保持经常性,防止走过场,使操作人员自觉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和冒险行为。

2.1.4企业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按照《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明确每个高处作业点的防护措施,特别是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如脚手架工程、吊装拆除工程(包括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的安装和拆除)、模板工程、临边防护等都应作专门的施工方案。

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并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

改变或拆除现场的防护设施必须经安全技术部门的同意,并做好其它防护措施,作业时做到自我保护和相互提醒。

2.1.5 切实做好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每个分部分项工程和零星安排的作业,都必须向操作者讲清楚施工环境、操作过程、操作工艺、操作方法的具体要求和应采用的防护措施、作业中应遵守的纪律和存在或潜在的危害及发生时采取的应急避险措施。

操作过程中必须监督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使每个操作者时时、处处重视安全。

2.1.6 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要求,及时、规范地做好“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措施,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同时做好使用过程中的监管,及时对拆除的部位进行恢复,确保防护措施有效发挥作用。

2.1.7 对目前广泛使用的挂、挑、爬和吊篮脚手架,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钢管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J5027)和《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等的要求,在设施选用和方案编制时,必须严格执行标准;在使用前必须组织技术、安全、机械等专业人员进行验收或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确认架体制作和各安全装置、防护措施等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对附着升降脚手架必须在检测合格后的30日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接受监督。

使用中必须经常检查各关键部位是否符合要求,操作人员是否有违章行为,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止施工,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使用安全。

2.1.8 对模板支撑架,特别是4.5m以上的高支撑体系和特殊的支撑架(如超重、超大)必须进行专门的设计,在搭设之前,应确认钢管、扣件、脚手板的材质和立杆基础是否符合要求,搭设过程中必须及时检查验收立杆间距、接头方法及纵横向支撑、剪刀撑(包括水平)设置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混凝土浇注时必须检查施工方法和施工荷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1.9 对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的采购、租赁及使用必须严格控制,防止不合格产品投入现场使用。

对施工升降机的使用必须按照《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96)、《建筑机械操作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和随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做好附墙装置、制动器、限速器、限位装置等的日常检查和维修,防止动作失灵。

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笼内的载荷,防止超载或物料放置偏移。

对物料提升机必须设置可靠的楼层停靠装置和断绳保护装置,使用过程中不得乘人上下。

2.1.10 在恶劣的气候(如雨雪天、大雾、六级以上强风)和环境不良的条件下,禁止从事高处或洞口作业。

2.1.11 对利用登高设施或登高用具进行攀登作业的,作业前应对其材质和稳定性进行检查确认,对材质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2.1.12 对现场的临时用房或工棚的瓦屋面应固定牢靠,防止雨天或大风天气进行抢修;同时不宜使用石棉瓦等易碎材料作为临设的屋面,避免铺设或维修过程的坠落事故。

2.2 建议 2.2.1 施工企业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同时,应当坚持安全生产的“一票否决”制,增强各级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2.2.2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要求,尽快做好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就位和安全认证,规范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的用工行为,对只顾赚钱、不管操作人员生命安全的劳务企业坚决清出建筑市场。

2.2.3 对目前大量使用的双吊篮井字架简易物料提升机,大都无特种设备安全认可证、安全装置不全且安装过程危险性较大,建议应逐步清理出建筑工地。

2.2.4 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应当认真负责的做好特种设备安装后的现场检测,对检测报告中要求的各项动作试验应现场检验,以提高现场管理人员对检测重要性的认识。

2.2.5 施工企业应加大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力度,同时应加大安全技术的科研攻关,逐步淘汰安全隐患突出的施工设施和施工工艺,提高操作的本质安全化程度。

综上所述,在广泛采纳以上对策和建议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认真执行现行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高处坠落事故是完全可以减少和避免的

企业如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我猜想你是建筑行业的,发你一份法规,按照此规定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

请参考: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第一条 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实行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八)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十二条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第十三条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第十五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配备标准上增加。

  第十六条施工作业班组可以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对兼职安全巡查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审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第十八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证或者核准开工报告时,应当审查该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第十九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废止。

项目管理制度怎么写呀

公文处理基础心得体会 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对公文的认识有了新的认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以前总是认为政府机关发的才叫公文,现在才知道公文,不止在国家机构,在其他社会组织(政党、人们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处理公务活动中,有着广泛的用途和特定的功效,是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一. 公文处理就是对公文的创造、处置和管理,即在公文从形式,运转办理传递、贮存到转换为档案或销毁的完整生命周期中,一特定的方法和原则对公文进行创制、加工、利用、保管料理,使其完善并获得功效的行为或过程。

在学习之前对公文的认识只认为看完就可以扔了的废纸,没有想到这个过程还听复杂,它包括:1创制文件,2传递文件,3办理文件,4处理办毕文件,5管理文件.等5个方面。

二.对公文处理的性质有了一定的认识。

公文处理活动 的基本属性主要包括:政治性、辅助性、技术性。

公务在政治性主要表现为极强的严肃性、周密性、机要性。

特别是国家机关公文处理涉及机要和机密,必须有完善而有效的保密制度。

公文处理的政治性要求我们要重视加强人员队伍健身,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三.公文处理的重要性: 1信息交流、传达指示、汇报情况的工具; 2效率的保证; 3企业的记忆; 4企业形象的标志之一。

四.下面结合笔者工作单位谈谈文员工作的体会。

1收文处理的一般程序 一般程序签收,外收文登记,启封,内收文登记,分办,摘编,拟办,批办,承办,主办组织传阅,催办,查办,处理办毕公文。

我单位在收到其他部门的发文时,在对方发文登记簿上签字。

在本部门《收文登记簿》上登记。

再分流。

认真阅读文件,将文件内容和精神汇报给部门领导,请示领导意见。

在阅读文件过程中,要有轻重,急缓,对有些涉及机密文件要妥善保管,并请示领导。

部门领导作出指示后,在收文登记簿的“批办”一栏签字并注明批办日期,批办日期要注明,公文有一定的时效性。

这一点很重要。

根据领导指示开展工作。

如有必要,组织本部门全体人员学习文件。

办理结束后,在收文登记簿“办理人”一栏签字并注明日期。

“备注”栏对办理情况作简要说明,如“已复文”、“已阅”、“已执行”、“已组织学习”等。

将文件归档。

2行文和发文 公文撰拟是一项特殊的创造性活动,需要遵循特定的原则,也需要掌握一定的特点的方法和技巧,在现实生活工作中也是常用实用的。

我谈一下我的体会:撰写公文需要注意: 1公文撰写要有头有尾。

– 使用正确的文头,有称谓、署名、日期、印章等一切必要的起始和落款信息。

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公文的政治性,严肃性,整体性。

2内容完整。

时间、地点、人、事件,表述简洁明了。

3用语正规特别重要。

在撰拟公文之间必须正确的选用文种。

要做到客观、标准、规范,以准确表达为主旨,实事求是,不夸张,不过分修饰。

区别对待文种,如:“条例”、“规定”、“办法”是有区别的。

还有很多需要注意的。

有了上面三点不一定就能把公文撰写好,还要慎重,周密,还应避免漏项,歧义。

根据公文的性质选择文头,草拟文稿。

依照部门文件编号规范确定文号,并填写公文版头的相应栏目。

负责领导审批文稿,审批通过后签名或盖章。

如有必要,按用印管理有关规定申请使用公司公章。

复印、存档。

3办毕公文的处置 办毕公文的处置无外乎:去留存亡,对其充分发挥包括现行效用和历史效用在内的公文的全部功效具有时分重要的影响,包括:清退、销毁、暂存、立卷、归档。

按本部门情况分立案卷,给案卷编号。

及时归档保存文件。

在卷内文件目录上登记入卷文件。

保证文档的完整和安全。

一般工作中,清退存在一定的误区,清退文件主要包括:绝密公文,有重大错漏的公文,被明令撤销的公文,仅征求意见或审阅的公文,未经领导审阅的讲话稿。

清退公文一定好按规定及时清退,清退时影附一式两份《公文清理报告表》并由对方履行牵手手续;并索要收据为凭证。

需要清退的公文要单独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摘录其内容,更不得复制存留。

在以各种通信方式传递应清退的公文时,只要公文本身没有解密或降密,应一律按原文标注的密级处理。

在我单位就有清退不及时,或清退处理不规范的地方,经过学习,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经后的工作有很大的帮助。

对于公文的立卷归档的范围与基本要求,凡是能反映本机关工作活动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已经办理完毕的公文材料均在立卷范围之列。

需立卷的公文一般具备三个基本条件:1在本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或处理,只要它们能反映本机关的工作活动,记录本机关的历史,不管具体作者是谁,都应立卷。

2已经办理完毕。

3具有查考利用价值。

在利用价值的判断上不单取决与作者的级别,用不应是否为正式的收发文件作为衡量价值的尺度,还应从自用或他用的角度考察公文的价值,并要结合当时多个密切关联的一组文件去看其价值,在工作容易出现单个孤立的文件,要注意归类。

立卷的基本方法,就是把握公文的特征,对公文进行科学有效的分类,组合,编目。

首先是分类,即根据公文的特征为依据将全部公文划分为若干类别。

在这一过程中常常涉及到一个公文有多个特征,可同时归属多个类别,这就与工作人员的素质有很大的关系了。

在日常工作是经常遇到的问题。

其次是组合。

即在以公文特征为依据,在同类公文中选取特征更一致的,联系更为密切的若干公文组合成案卷。

最后是编目。

立卷类目的编制方法:立卷类目有类别名和条款两部分组成。

类别实际上就是立卷时对公文做类别划分是有实际操作意义的第二级分类后形成的类别名称。

条款则是欲拟的案卷的题名。

一般正常情况下都是用年度--组织机构分类法,立卷时,一种是按机关内设组织机构的名称为类名,一种是安机关的职能命名。

在立卷类目中类名与条款都应编号,类号排大流水号。

以上是我对公文处理基础的心得体会,还请老师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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