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学期学了卫生法律法规,求一篇1000字心得体会
为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落实我院《中医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我科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开展了医务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活动。
此次活动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提高全科职工的认识,坚持抓落实求实效,使全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现将我科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总结如下: 一、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明确,普法的目标是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长治久安。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治国方略。
卫生系统学习法律法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管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
我院在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
此次活动已被我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为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科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并且明确科主任为科室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院科两级普法网络。
三、此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内容丰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对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科室还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
我科于1月6日起多次利用晨会时间进行了卫生法律法规学习,要求全体人员均参加学习,学习结束于1月30日进行了考核。
此次活动与“医院管理年”活动紧密结合,互相促进。
通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治安防范意识及自觉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使更多的医务人员成为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为加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提供了条件,进一步强化了医院管理,使科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两个效益同步增长。
当前,虽然我科在本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中做了相当多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继续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以“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把医院管理质量和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工作长久地延续下去。
我是一个卫校的新生要写一篇800字左右.关于对护士必备的素质和工作感想的文章
心理品质是一个人具有的心理活动的基础,包括对事物的感知、认识能力、言语、行为的、注意力、记忆力、意志力等,表现为一个人的事业心,责任感、伦理道德观念,及对待自己、他人、社会、人生的态度和情感。
护士的服务对象是病人,他们有情感反映,有思维活动,有自我意识,而又存在着千差万别。
要使病人在护士的言行及与护士的交往中,改变他们的行为,创造一个接受治疗、积极合作的心理状态,以达到早日康复的目的,在进行的过程中,护理工作者除了要具备高尚的医德,精湛的技术外,还必须具备良好的心理品质,才能更好地认识自己,了解病人,正确地解决在学习、工作、生活以及人际交往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自我完善的自觉性。
因此,要想做一名当代优秀的护士,除应具备高尚的道德和真挚的同情心,敏锐的洞察力,准确的记忆力,良好的性格,积极而又稳定的情绪,美好的语言和娴熟的技术之外,还应具备以下几种良好的心理品质。
1. 思维的独立性 思维是人以已有的知识经验为中介,对客观现实概括的和间接的反映。
包括判断、分析、推理、概括、综合等思维过程。
作为一个护士除了掌握思维的基本过程外,还要培养自己思维的独立性。
在现代护理中,思维的独立性很重要。
表现为善于独立地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人云亦云,不迷信权威。
具有独立性思维的护士,不但要善于独立的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而且还能够恰当地评价和自觉检验自己的思维活动,坚持自己的,修正错误的,不断改进和提高思维活动的质量,同时还要善于评价别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活动,这样才能做到对于结论性的东西,不盲从,不轻信,有独立见解。
过去那种护士只是执行医嘱、打针、送药、无须独立思考是错误的。
因为护理工作对象是互不相同的病人,每个病人的疾病又时刻处于动态的变化之中,虽然医嘱是医生思维的结果,一般说来是合乎客观规律的,应当坚决执行。
但是,认识落后于存在,这也是经常发生的客观事实。
护士如果像“机器人”那样执行医嘱,缺乏思维的独立性,也同样会在盲目中出现差错或事故的。
尤其当前所推行的责任制护理,要求护士充分发挥护理独立功能;要求对每个病人做出准确的,拟订全面的护理计划。
所以,更要求护士具备思维的独立性。
临床上那此经常给医疗护理上“堵漏洞”的好护士,大都是具有独立的人。
2. 灵活的“注意” 注意是人的心理活动或意识对一定事物的指向和集中。
故注意是深入了解事物、提高工作效率、防止意外事故的必要条件。
良好的注意力是护士的优良品质之一。
在实际工作中,护士既要保持注意力的稳定,又要善于分配和转移注意。
注意有许多优秀品质,“注意”的稳定性,如在进行各种护理操作时,则必须集中注意力,保持注意力的稳定,否则易出差错和事故;“注意”的广阔性(即注意广度),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即在不同时间和情境中对不同对象分配不同类别的注意,切不可只顾一项工作而不及其余。
如手术室,要把注意力分配到行走路线、补充药械及敷料、掌握手术进展情况、清点物品、为手术者擦汗、备用吸引器、松开导尿管等。
在繁琐多变的临床工作中也应能做到灵活转移注意力,时而摆药、送药、时而肌注、静滴、抢救等;“注意”的集中性,绝大多数治疗护理工作都是经过护士去执行的,若工作时心不在焉,注意分散,就会发生差错,只有聚精会神做某项护理工作(如摆药或某项精细处置)而不被其它信息干扰而分心。
而只有把这几种“注意”的优秀品质灵活地分配动用好,才能对病人一边处置、一边观察、一边思考、一边说话,做好“整体”的护理。
护理工作头绪繁杂,紧急情况多,意外事情多,经常是在有限的时间内从一项工作转向另一项工作,要做到每一项工作之间清清楚楚,准确无误和互不干扰,靠的就是“注意”的高度灵活性。
3. “慎独”修养好 “慎独”是指在独处无人注意时,自己的行为也要谨慎不苟,防止出现违背道德的念头和不符合道德要求的行为。
说“兰生出谷,不为莫服而不芳;舟行江海,不为莫乘而不浮;君子行义,不为莫知而止休。
”这是告诉我们,君子修德要努力做到“不为莫知而止休”,其中指出的正是自觉性品格。
慎独,作为一种修养方法,在护士中,表现出更重要特殊的意义。
一般来说,人们往往在纪律约束下和有人监督时能按要求去做,但在外界压力消失的情况下,对自己的要求就会放松,行为也可能出现偏差。
因为护理工作是救活生命,保障健康的重要专业,它工作的对象是健康和生命受到威胁的病人,特别是在夜班时,对病人的观察、治疗及护理都是一个人独立完成,有些是在病人失去知觉或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
而护理工作的好坏,别人难以察觉,护理行为的正确与否,病人很少申述自己的意见,全凭的道德信念及对护理事业的忠诚。
在临床护理工作中作为一名好护士就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严格和查对制度。
高度重视慎独修养,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一切从病人利益出发,保护健康,珍惜病人生命,不做有损于病人健康的事。
4. 良好的人际关系 人际关系是指人与人之间在心理上的吸引与排斥关系,反映人与人之间在心理上的亲疏远近距离。
人际关系以人们在相互交往过程中,在物质和精神的需要方面能否得到相互满足为基础,而医护人员和病人的交往,只有无私的给予而别无他求。
对护士来说,他在整个医疗工作中处于人际交往的中心地位,扮演着举足轻重的特殊角色。
在医院这个特定环境里,面临着许多人际关系,如护士与病人、护士与病人家属、护士与医生及护士与医院里其他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这些复杂的多角联系,显示了护士人际关系的重要性。
护士与病人之间人际关系好,能有效地减轻或消除患者来自环境、诊断过程及疾病本身的压力,有助于治疗和加速疾病的康复过程;护士与病人家属的关系搞得好,就能更深入地了解病人情况,并可发挥家属的积极性。
医院与家庭结合起来,为病人尽快健康有利条件;护士与医生关系好,相互了解,就能在医疗护理过程中配合默契,得心应手,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因此,护士与他周围人的相处能力的好坏也可作为护士职业成功的主要因素之一。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得体会2000字以上
我认为作为生,心理健康就是对生活和学习有乐心态;有正确的自我意识;能很好地把握自己,自己的情绪;和同学们关系和谐,很好的融于集体;能很好的适应环境…心理咨询,是指咨询员运用心理学的知识,通过询问等方法解决其心理困惑。
心理咨询事实上是帮助来访者实现心灵再度成长的过程。
那些认为只有心理有病的人才会去心理咨询的观念是不对的.总之,心理咨询是指运用心理学的方法,对在心理适应方面出现问题并企求解决问题的来访者提供心理援助的过程。
通过这学期对大学心理(二)的学习,我对心理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首先是对心理学的发展史有了一定了解,然后是学习了一些团体活动的知识,并且在参加活动课的过程中体会到了很多人生的知识,在团体活动中大家彼此敞开了自己的心扉,积极的参与到了集体的活动中,在此中再一次体现了集体的力量…在心理咨询的活动课中,我认识到了人心中脆弱一面,有时心灵事多么的需要他人的呵护,那种心与心的交流才能让人体会到交流得喜悦,我们的心理咨询的模仿有时会让人感觉像节目表演,但是大家真诚的心却又不能不让感动,初次它让我体会到了那种帮助别人的喜悦。
活动课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形式,是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途径。
它可以调动学生学习的激情,活跃课堂气氛,真正达到育人效果。
学生在实实在在的活跃的生动的并且有一定新意的活动中受到教益和启迪,促进知行的结合。
学生在主动参与教学过程中,激发了感情,明白了道理,情理凝结,形成了信念之后,进而需要在行动中表现自己。
此时教师要引导、鼓励学生把健康高尚的情感向外投射,为他们提供展现自己行为的机会和场所。
这学期我还参加了我们学校的心理协会---沁心港湾,这是一个温暖的大家庭,大家在一起共同努力,不仅学到了很多心理方面的知识,还为其他同学提供心理方面的服务。
特别是今年的5.25活动更是深深的感动了我,老师与同学们的亲密交谈让同学们,还有我有懂得了很多很多……而且在这里我可以把在心理课上学到的知识付诸与实践,让我学而致用
完成了大学心理学(二)的学习,我对自己大学四年的生活有了初步的规划,对以后的路,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有了一个初步的规划可见,心理学对我们大学生的帮助之大是显而易见的。
我们无论在生活、还是学习、交际方面都可以用到这方面的知识。
这门选修课我很感兴趣的一门,我有种不用逼自己去专心听课,而是那种不由自主被老师所吸引的感觉。
可见心理学真的有它的魅力所在啊
虽然我选修的心理课结束了,但我对心理知识的学习却还没有结束,或许心理学跟我以后的职业没有什么很大的联系,但是心理学知识对于我的帮助却是长远的,甚至是一生的。
护士长述职报告1218-PPT(精)
刑事民事案件的审理和预防 【】 近年来,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出有因在刑事发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并呈逐年上升势头,不仅直接危及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严重地影响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增加了司法成本。
因此,研究其特点,分析其成因,寻找其对策,预访该类案件的发生,已为司法界所广泛关注。
笔者拟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进行分析探讨,以期抛砖引玉之功效。
【关键字】 刑事附带民事 审理 预防 在刑事审判实践中,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大体有如下几种:即故意伤害人身、交通肇事、非法持有枪支、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案件。
这些案件主要由财产所有权、债权和人身权利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得不到及时解决而转化为刑事案件。
比喻,由山林土地纠纷或相邻关系纠纷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如纠纷能及时化解,即讼争平息。
反之,则矛盾激化。
导致出现故意伤害他人人身或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其他刑事案件的发生。
2008年,浦北县人民法院审结各种刑事案件155件,其中故意伤害21件、交通肇事7件、故意杀人3件、失火2件、故意毁坏财物1件、合同诈骗1件、抢劫1件、寻衅滋事1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合计37件,占总刑事案件的23.9%。
一、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这类案件以故意伤害和交通肇事居多。
(一)、故意伤害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自改革开放以来,分配制度的多样化,产生了各方利益的矛盾,导致邻里、兄弟、土地等纠纷增多,矛盾加深,经济落后、思想道德滑坡、法制意识淡薄等诸方面的原因,兄弟妯娌间因家务琐事搬弄是非、争吵殴斗的增多。
农闲季节常因宅基、通行、排水等引起斗殴;有时因生活往来间的磕磕碰碰的小事;互不服气,逞好汉引起的伤害案件也占一定比例;由于文化水平低、法制观念淡薄、社会防范机制不健全是产生故意伤害案件增加的原因。
(二)、交通肇事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随着交通网络发达,交通工具增多,部分驾驶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导致部分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操作、职业道德素质低下及企业安全管理不力造成的。
有的驾驶员缺乏应有的驾驶技能,处理紧急情况能力差、反应迟钝、方法不当,有的驾驶员在行驶中违章、违规,抢道占先、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甚至无照驾驶等,群众交通意识不强,未能适应现代交通工具所产生的环境变化,也是发生交通肇事案件增多的一个主要原因。
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特点。
1、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一般有附带民事诉讼,这种案件侵犯的客体为人身权或财产权。
因为一方当事人的人身或财产权利受到侵害后,在犯罪嫌疑人被提起公诉过程中,受害一方当事人会随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此,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2、附带民事诉讼要与刑事诉讼合并审理。
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3、附带民事诉讼与刑事案件合并审理后,不受民诉法及法释的有关条款的限制,体现刑事优先于民事的原则。
比喻,在决定普通民事案件的开庭时间必须超过答辩期限或举证期限后才能确定,但附带民事诉讼则不受这方面的限制。
而是以刑事为主,随着刑事的审判而一并审判。
这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主要特点。
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审理。
要抓好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审理,必须抓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在阅卷过程中,必须认真审查如下几个问题。
(1)、审查证据的合法性。
即主要证据来源必须合法。
如公安机关按照法定程序收集的各种有关证据,即可作为合法有效的证据。
反之,则视为无效证据。
(2)、审查主要证据是否反映案件的事实。
在审理这类案件中,我们认为被害人的陈述、被告人的供述、证人证言及鉴定结论都属主要证据,这些证据如能互相吻合,并能反映案件事实的因果关系,说明这些证据客观真实,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使用。
反之,则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3)、审查案件的主要证据是否有疑点。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过程中,对公安机关侦查的证据确有疑点、不调查不足以认定案件的事实,审判人员可在庭前或庭后依职权收集核对证据。
特别是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确有困难的,审判人员应主动调取,为案件的正确裁判打下可靠基础。
(4)、审查民事诉讼主体是否合格。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民事诉讼主体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一般为被害人或财产被害一方的当事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即为刑事被告人及其他民事被告人,这些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格,直接关系到案件的质量,因此,必须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在审判实践中,我们必须坚持以刑事为主,民事为辅及不告不理的原则。
但如果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主体不合格,可在开庭前告知其进行调整;如果共犯在逃,可先由在押被告人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负连带清偿责任,再由在押被告人刑满释放后向在逃被告人另案追偿;如果被害人的被害结果与其它未被起诉的同案人有关,我们一般不主动追加,以免导致刑事部份审理的过分迟延,损害刑事优先原则;如果其他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与案件事实不符,经告知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仍不肯变更,继续坚持要诉的,即可依法作出判决。
(5)、审查定性是否准确。
为了正确适用法律,必须做到定性准确。
如果定性错了,整个案件都将成为错案。
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故意伤害人身一般比较容易掌握,但在故意破坏生产经营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案件中,有时不好区别。
因此,在阅卷时,必须根据两者的情况及其四个犯罪构成要件进行分析对比,从中确定案件的属性。
这样,才能做到稳、准、狠打击犯罪。
在审判实践中,对于检察机关定性错误案件的操作有两种情况。
一是及时与检察机关协商,由检察机关撤回并改变定性后重新起诉;二是由法院开庭审理后直接改变定性。
很明显,第二种做法比较直接简便,但实为剥夺了被告人的辩护权。
因此,我们认为第一种做法比较妥当,有利于保护控、辩双方的抗辩权。
2、在开庭审理时,必须按先刑事后民事的顺序进行。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审理,不是单纯刑事案件的审理,而是刑事和民事两个不同类型案件的审理。
因此该类案件的特点决定了在开庭审理的顺序必须先审理刑事后审理民事。
比喻法官宣布开庭后,在查明当事人身份、宣布案由、宣读起诉书、法庭讯问、举证质证、控辩双方的发言、辩论等都应按先刑事后民事的次序开展,把刑事优先原则作为主线,贯穿于庭审活动的始终。
3、要积极推行普通程序简化审和简易程序审。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绝大多数都是发生在农村,且占刑事发案总数的比例大,为了多审快结,提高办案效率,及时惩治农村的违法犯罪,打击乡霸村霸,必须推行普通程序简化审和简易程序审,同时,也是庭审方式改革发展的方向。
4、必须抓好民事赔偿方面的调解。
针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特点,这类案件多数是由民事纠纷得不到及时调整而上升为刑事案件的。
被告人不但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且也要承担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
如果被告人的违法犯罪造成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不到及时补偿,将使本来已经存在矛盾的双方当事人雪上加霜。
因此,只有抓好民事方面的调解,才能进一步改善民事当事人的对立情绪。
才能有利于民事纠纷的进一步解决。
要抓好民事赔偿方面的调解,必须注意把握如下几个问题: (1)、要分清民事责任。
这类案件的当事人多数文化水平比较低,法律知识少,法制观念淡薄,这些人发生民事纠纷后,不能用“一分为二”的观念看待自己,总是认为自己如何正确,看不到自己有过错方面,总是把责任全部推到对方身上,狠不得把对方置于死地。
一旦矛盾激化直至上升为刑事案件后,双方的敌对情绪都比较大。
针对这种情况,在调解前,先对双方发生纠纷的事实进行简要概括,在总结归纳的基础上对双方各自的问题进行分析,从中确定谁是负民事过错的主要责任,谁负次要责任。
通过审判人员以理说法,使双方当事人明确自己的责任大小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利于被告人认罪服法和自动履行调解协议的义务。
(2)、要坚持合法、自愿的原则。
自愿、合法原则是调解民事纠纷的基本原则,这个原则必须贯穿调解过程的始终。
根据这个原则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则具有法律的效力,受法律保护,背离这个原则调解达成的协议,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的协议。
在民事调解中,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的主张必须进行考察。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认定。
没有法律根据的不予支持。
对被害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赔偿范围和标准,确定具体赔偿数额,然后,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大小,划定大概的赔偿比例,由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进行协商解决。
在审判实践中,我们经常遇到民事诉讼主张大多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且请求赔偿数额都较大。
审判人员如果不分清民事责任的大小,划定赔偿数额的比例,任凭双方自动协商则调解难予成立。
但如能按上述方式进行调解,其成功率都比较大。
比喻,去年我院审理的被告人李某某因一棵楠子树与其胞兄争执,李某某持刀致李某重伤,故此,被害人李某除提出医药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外,还提出精神损失费10万元,这项请求在刑事审判中本来就没有法律根据,但被告人又不懂法,当听到这个“天文”数字后当然感到心里压力很大,但如果法官在调解中能对被害人的请求依法进行取舍,被告人对其它合法请求当然就比较容易接受。
因此,合法、自愿原则是附带民事诉讼进行民事调解最基本的原则。
(3)、审判人员在做好民事调解工作的基础上,还要注意抓好经济赔偿的当庭兑现率。
因为被告人及其家属能在当庭或庭后的短期内,兑现经济损失给被害人,一方面取得了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谅解,同时,也减轻日益繁重的民事执行压力,不断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大大减少法官办理该类案件的工作量,加快了办案速度。
要抓好当庭兑现率,首先要掌握被告人及其家属是否有经济赔偿能力,要做到这点就必须在庭前注意了解情况,做到在调解时心中有数;其次要抓住被告人的家属、亲戚或朋友中的关键性人物加以突破,使其当庭兑现;第三,对于有能力赔偿,但即时不能兑现的,刑事部份最好不要急于裁决,要给被告人及其家属留有短期筹款期限,以利于提高赔偿兑现率。
如确实无法兑现,即应及时制作民事调解书,尽量减少附带民事方面的判决。
5、在量刑时,要与被告人经济赔偿情况和被害人的过错责任大小成正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明确规定,民事赔偿情况可作为量刑的酌定情节。
因此,被告人的赔偿情况和被害人的过错责任的情节决定被告人的刑罚是有法律依据的。
对于那些积极赔偿的被告人,说明其确有悔罪表现,应兑现政策法律,从轻判处;对于那些有明显过错的被害人,在决定被告人的刑罚时也应得到从轻处罚。
如果赔偿与不赔偿一个样,被害人有无过错责任一个样,不但违背了立法精神,而且也损害了司法公正的原则。
例如,去年我院审理的被告人黄秀锦故意伤害一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2005年11月5日晚上20时许,被告人黄秀锦在其家里听到邻居黄秀旺及其妻子郑婷议论被告人以前贩运木材被浦北县林业局处罚的事情,被告人黄秀锦曾经怀疑是郑婷通风报信,因此,被告人黄秀锦便出到门口找郑婷理论,继而发生口角。
被害人邓朝德正好在黄秀旺家饮酒,饮完酒,被害人邓朝德便从黄秀旺家出来行至被告人黄秀锦家门前,参与被告人与郑婷的口角之争,被告人黄秀锦当即指责被害人邓朝德也有份参与通风报信,双方在口角过程中,被害人解下衣服,装出要与被告人打架的样子,被告人黄秀锦当即走进厨房拿出杀猪刀,在黑暗中朝被害人邓朝德站的方向挥舞,被害人邓朝德被砍中七、八刀,致被害人邓朝德的左上肢在腕关节以上缺失,右食指指骨骨折,右中指、无名指、小指背伸肌腱断裂,右尺骨骨折。
经法医师鉴定,被害人邓朝德的伤已构成重伤,损伤程度达五级伤残。
法院就民事赔偿部分主持调解,被告人及其家属与被害人双方进行协商,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达成了和解协议,即由被告人黄秀锦家属分三期赔偿被害人邓朝德的医药费等经济损失人民币35000元。
6、判决说理要充分。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多数是由人身、财产权受到侵害而引发为刑事案件,刑、民双方的积怨都比较大。
如果我们在判决时,能运用案件的主要证据,对案件的起因、经过及结果在简单、扼要归纳的基础上,指出由于被告人的违法犯罪,从而导致必须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并根据刑、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责任进行说理,使双方当事人知道自己的行为究竟错在那里,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究竟有多大
使案件当事人看完判决书后,从中得到相应的法制教育,有助于被告人认罪服法和改过自新。
实践中,如果我们在判决说理方面下足了功夫,案件上诉率都比较低,如果我们只求数量不求质量,不对案件加予分析说理,即使实体处理很恰当,但多数案件当事人都不能服判息诉。
如在被告人吴某故意伤害一案中,发现被告人无论在公安侦查还是在检察审查起诉阶段过程中都避重就轻,只供述到过案发现场,其辩护人也作无罪辩护,但其他的证人证言中都同时证实被告人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行为。
当庭审结束后,其辩护人扬言如不公正裁决即在“二审见”。
但在判决理由部分充分运用几份证人证据进行说理,并分清了双方民事过错责任,最后被告人吴某未有提出上诉,辩护律师也未为被告人“打抱不平”。
7、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判决书制作。
在刑事审判实践中,对于有民事判决内容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制作,是没有异议的,但对于经济赔偿即时结清或已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而单独留下刑事判决书的首部称谓的写法,有两种不同的分歧。
一种意见认为,因刑事和民事案件已合并审理,刑事当事人和民事当事人已参加了诉讼,即使民事赔偿已即时结清或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但首部称谓也应写“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而另一种意见认为,既然民事部分不复存在,那么只写“刑事判决书”就可以。
在实践中,我们认为后一种意见比较恰当。
因为民事部份不复存在,如果写“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话,民事判决只为零的判决,等于画蛇添足,显然失去民事判决的意义,因此,写“刑事判决书”既客观,也恰当。
但必须在刑事判决书的事实和理由部份,简单讲明民事调解成立的经济赔偿情况,使刑事判决与民事调解或赔偿情况有机地连接起来。
四、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预防。
1、加强对乡镇、村委、居委调解组织的建设,健全调解机构,配备足够调解人员,把大量的、发生在农村的山林土地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化解在乡镇的各级调解机构。
2、各级调解组织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负起职责,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积极为民排难解纷,把民间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3、中心人民法庭,必须加强对村委会、居委会调解组织的指导,选择一至两个调解组织作为常年的联系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人民法院应把中心法庭的这项工作纳入年终考评。
4、人民法院的民、商事审判庭和中心人民法庭,要深入基层,积极开发案源,争取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使各种民事纠纷案件及时地,正常有序地消化,不断减少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发生。
加强全民普法教育,提高全民守法意识。
使全体人民真正懂得什么行为属法律允许,什么行为属法律不允许,什么行为属违法犯罪,什么行为不属违法犯罪,使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的规范,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正确化解纠纷,使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从源头上得到有效的控制。
参 考 文 献 1、全国人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全国人大 1989年1月1日 2、全国人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全国人大 1997年10月1日 3、全国人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全国人大 1997年7月1日 4、刘家琛 《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1》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2年8月 5、刘家琛 《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2》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2年8月
急。
。求一篇看完大学规章制度的心得体会。
学校规章制度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在学校管理中,规章制度的建设是一项主要内容,要把学校里的人、财、物等管理因素,根据各种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实现最优组合,形成科学运行机制,发挥整体效益,就必须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
多年来我校坚持以“强化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高和管理水平、促进学校的健康和谐发展”为办学宗旨,把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体系作为的基础,为实现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和构建全面发展的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从而规范了我校的办学行为,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
我校的办学水平和日渐提高,受到了当地学生、家长的好评及各级领导的认可。
现就学校规章制度的建设谈一点自己肤浅的认识。
一是要以人为本。
这是学校管理的特殊性决定的,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即教师在学校管理者的管理下开展和培养学生的活动,这是一个由“学校管理者-教师-学生”构成的管理系统,学校管理归根结底是对“人”的管理。
教职工是学校行政管理的对象,也是学校管理的主体,人具有丰富的情感和巨大的主观能动性,只有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把学校的各项工作做好。
因此,学校管理强调“人”的重要性。
在制定制度时要充分考虑教师对制度的认可度和接受度。
如果制度不能被广大教师认可和接受,这些制度只能挂在墙上,成为一纸空文。
即使被迫执行,也会带来后遗症,容易滋生教师对管理者的不满,无形之中,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就产生了不和谐因素,这样就不利于学校工作的开展,更谈不上规范化。
只有管理者以教师为本,教师才能以学生为本,从而促进学校、教师、学生的整体发展。
二是要发扬民主。
如果仅仅由校长或各部门的负责人将制度制定好后要求教师遵照执行的话,教师只是被动地接受,这样制度的执行难度就很大。
所以在制定制度前学校管理者要做些,召开不同层面人员的座谈会,如、教代会,开展一些预研究。
在取得基本共识后,再组织各部门人员参与制度的制定,各部门负责人拟定好初稿后要召开全体教师会,充分征求教师的意见,然后把意见集中起来交审议,再将制度进行进一步的完善,最后才正式实施。
制订学校规章制度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基本方法,把制定制度的过程变成了全体教师民主参与学校管理的过程,使教师广泛了解其内容,反复讨论其可行性,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得到全校教职员工的认可,既可以避免制度脱离实际,保证制度的科学性,又有利于统一认识,沟通感情,从而为制度的贯彻执行奠定心理基础,减少执行制度的阻力。
三是要因校制宜。
每所学校因办学历史、地理位置、师资水平等客观条件的不同,以及校长对学校管理的观点和管法也不尽相同,这就造成了校与校之间的差异,因此,不可能有一套“放之各校皆适用”的制度。
制度的制定要从学校的实际出发,这样才切实可行,才能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和谐发展。
学校规章制度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强化规章制度学习,增强遵纪守规自觉性自X月XX日,学校开展规章制度学习教育活动以来,通过十几天对学校规章制度的学习,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学习规章制度,遵守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下面根据学习情况,结合个人实际谈一点肤浅的体会。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的自觉性。
团支书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同学热烈积极讨论学习条款为形式。
通过此次团会学习以后,同学们对学院新修改制定的管理条例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与认识,充分体会学院人性化与严格要求兼容,既给学生展现自我的空间,也有与法律相符合的严肃规定的精神。
相信通过此次学习,能够切实加强我们对新制度的理解领会,进一步净化校风,促进学风,共同创造淮师更辉煌的未来。
由于我们平时疏于学习,对规章制度学习不深,理解不够全面,只抱着兢兢业业干好工作,遵守纪律,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等与己关系不大的可学可不学,在这种思想支配下,久而久之,就会萌生一些的思想,造成违规违纪的现象发生,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通过这次规章制度学习教育,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
当前发生的许多案件除因素外,大多数都是因个别同学法律和规章制度意识不强,违规操作而造成的,不但给国家造成了损失,而且也毁了自己的人生和前程。
因此,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学习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用运上下功夫 。
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是一蹴而蹴,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的,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章守纪的合格员工。
学习法律法规,我认为没有捷径可走,要在短期尽快熟悉浩如烟海的法规体系知识,确有难度,而且做为学生,也没有那么大的精力。
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同样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也应有规律可循。
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法律法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刻也不能离开,我们就要重点地去学,下功夫去理解和记忆,以便在工作中草药能够熟练地用运。
在学习方法上,要联系同学们重点学习,并做到学习与实践用运相结合,学法与守法相结合。
另外,在学习教育上应突出教育的普遍性,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教育,注重教育的针对性,抓好结合点,把思想道德教育、普法教育、规章制度教育和学先进、学英模活动结合起来。
使每一名同学都能够学法、知法、懂法,依法办事。
三、通过学习要强化制约、进一步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当前,在学校管理中,规章制度的建设是一项主要内容,要把学校里的人、财、物等管理因素,根据各种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实现最优组合,形成科学运行机制,发挥整体效益,就必须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
多年来我校坚持以“强化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学校的健康和谐发展”为办学宗旨,把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体系作为依法治校的基础,为实现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和构建全面发展的和谐校园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四是要以人为本。
这是学校管理的特殊性决定的,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即教师在学校管理者的管理下开展和培养学生的活动,这是一个由“学校管理者-教师-学生”构成的管理系统,学校管理归根结底是对“人”的管理。
教职工是学校行政管理的对象,也是学校管理的主体,人具有丰富的情感和巨大的主观能动性,只有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把学校的各项工作做好。
因此,学校管理强调“人”的重要性。
在制定制度时要充分考虑教师对制度的认可度和接受度。
如果制度不能被广大教师认可和接受,这些制度只能挂在墙上,成为一纸空文。
即使被迫执行,也会带来后遗症,容易滋生教师对管理者的不满,无形之中,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就产生了不和谐因素,这样就不利于学校工作的开展,更谈不上规范化。
只有管理者以教师为本,教师才能以学生为本,从而促进学校、教师、学生的整体发展。
五是要发扬民主。
如果仅仅由校长或各部门的负责人将制度制定好后要求教师遵照执行的话,教师只是被动地接受,这样制度的执行难度就很大。
所以在制定制度前学校管理者要做些民意调查,召开不同层面人员的座谈会,如校委会、教代会,开展一些预研究。
在取得基本共识后,再组织各部门人员参与制度的制定,各部门负责人拟定好初稿后要召开全体教师会,充分征求教师的意见,然后把意见集中起来交校委会审议,再将制度进行进一步的完善,最后才正式实施。
制订学校规章制度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基本方法,把制定制度的过程变成了全体教师民主参与学校管理的过程,使教师广泛了解其内容,反复讨论其可行性,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得到全校教职员工的认可,既可以避免制度脱离实际,保证制度的科学性,又有利于统一认识,沟通感情,从而为制度的贯彻执行奠定心理基础,减少执行制度的阻力。
六是要因校制宜。
每所学校因办学历史、地理位置、师资水平等客观条件的不同,以及校长对学校管理的观点和管法也不尽相同,这就造成了校与校之间的差异,因此,不可能有一套“放之各校皆适用”的制度。
制度的制定要从学校的实际出发,这样才切实可行,才能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和谐发展。
南丁格尔的父母对他从事护理的看法
非常的不认同,因为她们家可以算是上流社会的人家了,这样人家的小孩去做当时人们都认为低贱的职业是她的亲人所无法理解的.而且这项职业还很辛苦,要在肮胀的环境中劳动.这一切的一切都让她的父母无法理解,甚至到决裂的地步,后来她的父母因为女儿坚决的态度而作了让步,然后就这样了.PS:好象是,我看过传记好象都有三年了,应该没记错吧
后来的我不是很确定了.
听法制讲座有感作文
法制讲座观后感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而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如何抉择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因而选错了道路,让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青少年。
因此,为了增强我们青少年的学法、普法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我们学校举行了“法制教育专题报告会”。
为我们作报告的是我校法制教育副校长纪荣利老师。
本次报告会的主题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一场及时雨,它让我们清醒地看到自身的不足。
很多案例的发生让我们为那些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大为惋惜,在惋惜之余,我们也认识到他们是法律无知者,在法律面前没有“敬畏”之心,只因一时冲动而铸成大错。
纪老师首先给我们讲述了一个案例:某高级技工学校的学生王某,利用网络传播犯罪方法,从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王某仅仅是一个在校学生,一个未成年人,却犯了罪。
是什么原因让青少年犯罪的呢
纪老师给我们总结了一下,主要是因为不听家长、老师的教诲,法律意识淡薄,辨别是非、好坏的能力较弱,以至于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偷盗、吸毒、贩毒等,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让我们知道了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
我想,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总认为自己做的是小事,等酿成大错时后悔已经晚了。
在这些案例中,有很多人是因为一时冲动才犯了罪。
预防违法犯罪,首先要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守法。
我们青
结合自身实际谈《卫生法法规》的意义,800字论文
我国卫生法制建设成就与存在问题浅析朱海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早在党的十五大就确立了,在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这一治国方略被载入宪法。
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又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任务。
卫生事业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管理卫生事业是实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
加强卫生法制建设,搞好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对于改善社会公共卫生状况,提高社会卫生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保护生产力,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 建国50年以来卫生法制工作的成绩回顾建国以来,在党和人民政府的关怀和支持下,卫生法制建设逐步完善,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公共卫生管理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公共卫生立法和执法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
l.1 卫生立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卫生立法工作步伐加快,国家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等多部卫生实体法。
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20多个卫生行政法规。
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也制定了大量的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对促进地区卫生事业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1.2 卫生执法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卫生法制建设的逐步健全使卫生执法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法制建设逐步健全。
依法治国是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同样,卫生执法工作也是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管理社会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依法监督、依法处罚,有力地促进了法律、法规的实施。
同时,卫生法制的逐步健全,也使卫生执法人员基本做到有法可依。
卫生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使人民群众的生产劳动、工作、学习、饮食及生活环境等卫生状况得到了改善;卫生法规的施行,也大大提高了卫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建立了一支强有力的卫生执法队伍。
为了适应日益繁重的卫生执法任务,卫生部门加强了卫生监督员队伍的建设,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制订了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逐步实行卫生监督员资格考试、执法人员上岗培训考核、在职培训等制度,使卫生监督员队伍逐步走向专业化、职业化。
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l.3 初步建立了卫生执法监督制度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针对卫生执法活动中存在的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加强执法监督。
工作中分清责任,明确纪律,加强执法检查,开展重大案件立案监督、调查取证监督、处罚决定审议监督和处罚执行监督等,推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加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下级部门和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初步建立了卫生执法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卫生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全国省级卫生行政机关都成立了相应的行政复议机构。
在复议和应诉中,各级卫生行政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不断总结执法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
社会的监督对提高卫生执法水平、实行执法公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工作中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1.4 卫生法制宣传教育逐步深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行业自身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采取自学、辅导、面授、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开展了卫生法规和基本法律的普法培训工作。
使卫生系统广大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医学院校学生和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对卫生法规有了较全面的了解。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都注意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
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卫生系统广大职工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不断增强,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卫生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维护广大消费者和患者的台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 卫生法制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对策与展望在回顾过去已经取得成绩的同时,应该看到卫生法制建设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影响卫生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经验证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
1999年召开的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再次提出,要抓紧制定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重要法律,用法律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卫生法制工作的目标是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包括卫生服务、医疗保障、卫生监督执法的卫生体系,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人民健康需求的、比较完善的卫生体系。
2.1 充分认识加强卫生法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卫生法制工作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卫生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的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杜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从卫生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出发,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出发,从全民健康利益出发,认真履行法律赋予卫生部门的职责,加强卫生法制建设,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保证卫生工作在法制轨道上高效率地运行,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2 加快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高效、统一的卫生行政监督执法体制卫生监督执法的主体主要是各级卫生行政机关。
只有卫生行政机构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卫生行政执法主体。
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法规才将卫生执法权授予某一组织。
长期以来,我国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一直由卫生防疫部门承担,存在着执法主体与执法队伍分离、卫生监督与卫生技术服务不分,执法行为不够规范,重公共卫生执法,轻医政、妇幼卫生执法等弊端。
应合理划分卫生监督和卫生技术服务的职责,理顺和完善卫生监督体制,依法行使卫生行政监督职责。
按照依法行政,政事分开的原则,加快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理顺卫生执法体制,争取政府编制部门列入编制,组建卫生行政执法队伍,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卫生行政执法体制。
实行公共卫生、医疗市场、妇幼卫生等综合监督执法工作,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提高卫生行政执法监督的权威性,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卫生行政执法。
2.3 加快卫生立法工作,尽快建立《卫生法》近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众多的卫生法律法规,有力促进了卫生事业的发展。
但回顾卫生工作发展的历史,尤其是去年SARS以来暴露的种种矛盾和问题来看,卫生工作缺乏总体法— 《卫生法》,因此,尽快建立《卫生法》至关重要。
多年来,卫生事业在发展的同时,积累了不少矛盾和问题,其中之一是,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制约,政府、公众健康义务得不到落实或落实不到位,使开展卫生工作面临着较大困难。
完善法律对做好卫生工作是一个强有力的手段。
国家对加快卫生事业发展,制定了许多政策,但由于缺乏法律保证,使得许多政策在基层得不到落实。
尤其是县、乡政府对乡镇卫生院卫生经费落实不到位,总体投入不足,欠帐较大,致使乡镇卫生院发展缓慢,有的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房屋破旧,设备老化,拖欠职工工资。
如果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诸如此类的影响卫生工作的实际问题,就可以依法得到很好的解决。
2.4 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全社会卫生法制意识贯彻落实卫生法律法规,必须通过大力宣传,广造舆论,来提高全社会的卫生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群众的大卫生观念,从而让社会遵法、守法。
为此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积极争取宣传法制等部门的配合,执法与普法并举,把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列入重点工作内容,加大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一是向领导宣传,积极开发领导层,增强各级领导对贯彻落实卫生法律法规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向部门宣传。
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需要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向有关部门宣传卫生法律法规.争取部门的协调配合,更好地贯彻落实好卫生法律法规。
三是向群众宣传,让人民群众和广大从业人员掌握有关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了解违反这些法律法规产生的严重后果和应负的法律责任,教育群众自觉抵制和检举、揭发制假售假、非法行医等各种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营造良好的卫生行政执法环境。
2.5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度是保障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公正的最有效手段,各级卫生行政执法机关只有建立健全并严格认真地执行行政执法制度,才能建立起行政执法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把法律法规确定给执法机关的任务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一个执法岗位和人员,使他们明确自己的执法任务、权限、程序和责任,从而增强行政执法的责任感和压力感,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制度。
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依据法定的方式、步骤和时限开展行政管理活动。
依法应当回避,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组织听证,说明理由,告知诉权的,都要做到不减少、不颠倒、不拖延。
三要建立执法情况报告制度和重大行政案件备案制度。
定期将执法情况和做出的重大行政处罚或重大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向同级政府和人大报告。
(作者系江苏省太湖干部疗养院科员)
关于关法治的小故事
法律小故事故事1昨晨8点多女士刚起床,就听见我们院里一片嘈杂:原来们院子一个老由于年岁已高,反应稍慢,骑自行车压了别人的一条小狗,牵狗人不依不饶;非得逼老爷子赔偿。
其实也没有大问题,就是稍稍碰了那条畜生一下
张女士看到这种情况就穿衣下了楼,问清了压狗的时间后;对那人说:“第一;我们需要你出示合法的养犬证、第二;您遛狗的时间不对,辽宁省有关法律规定是晚7点以后至第二天早7点之前
第三;您应该庆幸的是您的狗没有把老爷子晃摔了,否则后果您自己合计吧
”听了张女士的话,牵狗人也自觉理亏,搭讪了几句就走了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多掌握点儿法律常识;确实可以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故事2中考前一天,五名社会青年冲进某校初三(3)班教室殴打初三学生林某,林某情急之中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威胁社会青年,其一名社会青年冲过去殴打林某时被划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公安机关以林某携带管制刀具,对其进行了拘留。
其家长承担也事赔偿责任。
故事3“我们村的马主任判处有期徒刑2年,太冤枉啦
”村民都这样说。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在2001年的春天,安徽山区某村的小学校年久失修,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由于当地村小太多,乡人民政府也没钱支助,所以修学校的钱只能由本村解决,但村里没有那么多钱,怎么办呢
最后该村的村民委员会主任马某决定向县林业局争取了砍伐40个立方米木材的指标,用它作为修建的材料和经费,结果由于成本大大提高,马某擅自带领村民们多砍了200个立方米。
当一座漂亮的学校将要竣工的时候,公安人员带走了马某。
由于他的行为触犯了《森林法》和《刑法》,被判处了有期徒刑2年。
为什么马主任做好事却被判刑呢
原来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有这样的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看来我们做好事也得遵守法律呀效死亡。
公安机关以林某携带管制刀具,对其进行了拘留。
其家长承担也事赔偿责任故事4某中学生林某因与同年级同学钟某发生矛盾后斗殴,当晚8时许钟某纠集同学挟持林某到校外一小巷内,将林某打倒在地。
后来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对其中的王某等人乱刺后逃离现场,王某被刺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11月17日,法院以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故事5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
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
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
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
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少年法庭判处缓刑故事6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
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
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
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
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
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
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
”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故事7王先生在外地工作,离家较远,平时回家较少,大多是通过电话与家里联系。
有一天,他正在单位上班,父亲打来电话说:“昨天我和你二叔因为自留山的划分问题吵了一架,吵得很凶,你二叔说准备找人揍我。
”过了几天,父亲又来电话:“自留山的事没有摆平,新问题又来了。
”王先生一听心里直打鼓,连问咋回事,父亲说:“我和你二叔因堂屋问题又吵架了,我准备揍你二叔,到时候万一把他弄得哪儿不合适,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
”他还问王先生把人打伤要判几年刑。
学优网王先生赶紧说:“你这次无论如何也得听我的,不能急。
”父亲说:“你快讲,废话少说。
”王先生告诉他,#from 本文来自学优网 end#打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打伤了还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兄弟之间的事还是和解为好。
自留山和堂屋都属《民法通则》调整的范畴,但里面还涉及到《继承法》的有关法条,一时半会儿在电话里很难说清楚,于是,王先生就把有关《民法通则》和《继承法》的法律知识及解决中需要的相关证据给父亲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两个月后,父亲来信说:“我与你二叔的纠纷是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大家都没啥异议。
近些日子,我们的关系在逐渐好转。
”据说从那以后,父亲有空儿就给亲戚朋友讲他学到的一点法律知识。
后来父亲对法律知识越来越有兴趣,村子里发生什么事,他总会打电话向王先生咨询故事8自从小冀考上机车驾照后,就变成了一个以车代步的人,平时出门,无论是五分钟的路或是五十分钟的距离,只要没下雨,他都习惯以车代步。
这天天空下著大雨,小冀心想今天不能汽车去上学了,只好认命地拿著雨伞,搭车上学去.到了中午休息时间,小冀突然发现下午要交的报告竟然放在家里忘记带了!于是他决定回家一趟.小冀习惯地走到自己常停车的地方,找了半天才记起今天并没有骑车来学校.这时小冀发现有一台机车的钥匙还插在车上,没有被拔下来。
小冀好心地把钥匙拔下来,本想把钥匙交给学校的警卫室,但他想起自己要回家一趟,今天刚好又没有骑车,不如就借用一下吧!他估计了一下往返的时间,大概半小时内就可以回到学校了,到时再替车子的主人将钥匙交到警卫室,说不定车子的主人还不知道自己的车子曾被人借骑过呢!在骑车回家的路上,刚好碰上警察巡检,警察先生要求小冀拿出驾照来让他检查,没有驾照的小冀,向警察先生解释,他只是借用一下这部机车而已,并没有要偷窃的意思。
如果小冀能向承办的法官证明他并没有不法的意图,而且法官相信他的说词,那么他的行为就不会处犯刑法上的普通盗窃罪。
但因为有无不法的意图是属于个人的主观意识,要举证说明自己没有不法的意图是很困难的。
所以,只要不是自己的东西,最好都不要借用或替人看护,以免惹祸上身却不自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