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案件防范心得体会
通过这次活动,每个员工通过进行自我教育、自我剖析,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并对照有关金融法规、银行规章制度自我查找履行岗位职责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差距,明确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必将使我们银行违法违规案件行到遏制,案件数量不断下降。
邮政银行十条禁令信贷员心得体会
中国农业银行内部控制基本规定(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内部控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可持续发展,确保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安全、有效、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和规定,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内部控制,是由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 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一)确保全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
(二)确保国家法律规定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三)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四)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完整。
(五)确保全行资产和客户资金的安全。
第四条 内部控制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全行所有机构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审慎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业务经营管理,尤其是设立新机构、开办新业务、开发新产品或运用新技术,均应当体现(三)控制活动。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业务经营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
内部控制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区别
一、加强合规教育,强化员工合规意识。
首先按照合规经营总体要求,在全系统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贯彻落实总行《廉洁办贷“十不准”》,认真执行《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等,开展典型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转变经营思想,增强合规意识,规范从业行为,这是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章行为的重要手段。
同时,以业务制度为重点,突出总行整合的16项信贷基本制度、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加强农发行业务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职业准则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夯实员工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合规的前提和基础;建立“学习日”制度,统筹安排学习内容和时间;采取组织内部培训和外请专家辅导相结合,领导带头讲和业务骨干示范讲相结合,学习与考试、竞赛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强化和巩固了学习成果。
二、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着力规范业务经营。
适应业务发展需要,建章建制,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和业务流程,并将内控管理当作风险防范的前提条件,要认真扎实地贯彻执行案件防范责任制的规定,促进内部防范机制的强化与完善,努力做到在规范的前提下发展业务,在发展业务的同时,加强规范管理,以保证各项业务的流程和规章制度的约束之内进行。
三、强化业务监督检查,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强化监督检查,就是强化风险控制的执行力,而执行力就是日常工作的点滴落实和积累。
监督检查要体现全员参与、上下互动、尽职履责。
在业务操作环节,必须抓住合规风险点,严格审查;合规部门和业务条线,要开展事后合规检查和评价,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要把内部的检查与外部检查指导结合起来,特别要重视和利用好外部检查的成果。
正确对待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查处,主动整改。
要层层签订安全防控责任书,把安全防控责任分解到每个单位,每个部门,每个员工和每个岗位。
按照银监部门和上级行的相关要求,全面深化风险防控工作,提升风险防控水平,实施营运全过程动态安全预防,开展动态循环检查督导。
四、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一是加大岗位责任追究处理力度。
按照“尽职免责,失职追究”的原则,依据总行资金信贷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组织人力资源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四个处理办法》和《违反业务规章制度行为经济处罚规定》,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是将合规经营情况纳入综合绩效考核。
对内外部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根据问题性质和损失大小设置一定分值,作为扣分项目纳入全行综合经营绩效考核,与单位、个人的考评和经济利益挂钩。
五、培育合规文化,营造合规氛围。
在全行牢固树立“合规人人有责”、“合规从领导做起”、“合规创造价值”的理念,不断强化广大员工的合规意识,增强全员合规经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合规文化引导和职业道德约束,实现全体员工从各自的业务活动中全面遵循合规性要求。
同时,将合规文化融入企业文化建设的全过程。
通过深入开展合规教育、研讨、演讲等形式多样、贴近员工的活动,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合规工作检查督导,交流合规经营、科学发展的经验,开展对违规行为的惩戒警示,不断深化合规理念,强化全员合规意识,培养员工良好合规习惯。
关于供销合作社的具体职责工作和待遇
一句话级供销社以上机关都是参照公务员管待遇和同地方的公务遇一样。
其他的请学下见 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对于活跃农村流通,完善商品流通体系,建设现代农业,拉动农村需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具有重大意义。
现就新形势下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形势下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 (一)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近年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为农服务宗旨,不断深化体制改革、创新经营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全面推进基层社、社有企业、联合社、经营网络改造,成功实现扭亏为盈,发展活力明显增强,经济实力明显提升,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
经过多年改革发展,供销合作社正在从传统经营方式向现代流通业态转变,从单纯购销业务向综合经营服务转变,从单一供销合作向多领域全面合作转变,成为经营性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益性服务作用不断体现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二)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农村正在发生深刻变革。
发展现代农业,要求供销合作社发挥组织体系完整的优势,积极参与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供销合作社发挥扎根基层的优势,广泛凝聚各类社会资源,大力开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扩大国内需求,要求供销合作社发挥流通网络覆盖城乡的优势,加快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
(三)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
新形势下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开创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二、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四)加快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
依托供销合作社建设一批统一采购、跨地区配送的大型农资企业集团,在粮食主产区和交通枢纽,完善农资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区域物流配送中心。
加快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大力发展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的农资放心店。
支持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从事种子、农机具、成品油等商品经营,办好庄稼医院,面向农民开展各种技术服务。
支持供销合作社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现有设施承担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国家商业储备、救灾储备任务。
(五)加快发展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
支持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日用消费品连锁骨干企业,加快传统经营网络改造升级,加强区域物流配送中心、连锁超市和便利店等农村零售终端建设,逐步形成县有配送中心、乡有超市、村有便利店的连锁经营体系,营造便利实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鼓励供销合作社发挥“一网多用”优势,依法开展家电、图书、药品、烟花爆竹等连锁经营业务。
(六)加快发展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
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办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和功能提升,增强仓储运输、冷链物流能力,建立健全检验检测、资金结算、信息服务系统。
引导供销合作社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推动大型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建立采购关系,培育品牌产品,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
支持供销合作社在棉花主产区和主销区建设仓储物流设施,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接受政府委托,承担国家棉花储备、进出口等任务。
鼓励供销合作社承担边销茶、羊毛等储备和经营任务。
(七)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
鼓励供销合作社积极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规范建设社区和村镇回收网点、专业化分拣中心、区域集散交易市场和综合利用处理基地。
支持供销合作社有条件的企业依法开展废旧家电、报废汽车等回收拆解业务,形成回收、分拣和加工利用一体化经营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实现再生资源产业化经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三、着力强化供销合作社服务功能 (八)加强专业合作服务。
立足当地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利用供销合作社人才、网络、设施等条件,采取多种方式积极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营销、技术、农产品加工储运等服务,推进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开拓市场,开辟合作社产品进超市、进社区、进批发市场的便捷通道。
积极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各级财政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九)完善行业协会服务。
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协会建设,增强服务功能,强化行业自律,反映行业诉求,推动行业诚信建设。
推进协会内部改革,建立健全规范的运行机制。
在农资、棉花、茶叶、果品、食用菌、蜂产品、畜产品、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等传统优势领域,重视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协会在制定产业政策、行业规划、产品标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十)强化农村综合服务。
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整合资源、市场运作原则,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建设主体多元、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按照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在继续搞好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经营基础上,积极开展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劳动就业等服务。
各级政府要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推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打造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
四、不断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 (十一)继续加强基层社建设。
基层社是植根农村、贴近农民、强化为农服务的基本环节,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特点和城镇建设规划要求,调整建制,优化布局,改造建设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基层社。
加强基层社民主管理,建立完善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引导社员参与基层社经营管理活动,密切与农民社员的经济联系,逐步结成利益共同体。
维护供销合作社资产完整性,基层社改制后的剩余资产,由县联社代为行使所有权和管理权。
(十二)增强联合社的服务功能。
各级联合社要认真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职能。
推进开放办社,广泛吸纳各类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积极组建行业协会、农产品经纪人协会,为农民专业合作搭建服务平台。
强化社有资产监管,切实行使出资人职责,落实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积极探索建立与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管理者和经营者积极性。
监督社有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督促其完善内部管理、加强风险控制。
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按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十三)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权益。
各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是本级社集体财产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财产的所有权代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随意侵占、平调其财产,不得随意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的完整性。
各级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积极创造条件,将可以由供销合作社承担的任务和职能委托或赋予供销合作社。
县及县以上联合社在严格核定人员的情况下,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对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联合社机关,由地方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管理办法。
五、积极创新社有企业经营机制 (十四)推动社有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供销合作社具有联系农民、产业众多、熟悉市场的综合优势,有条件的社有企业都要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引导社有企业与农户结成更紧密的利益关系,为生产者提供全方位服务,把更多的利润返还给农民。
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标准化生产的规范,加快建立水平较高的优质农产品基地,引导农民发展集约化、规模化生产。
在果品、茶叶、畜产品、蜂产品、食用菌等传统优势领域,加大品牌整合培育力度,加快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产品开发,拓展国内外市场,提升农产品竞争力。
支持社有企业参与国家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示范、农业技术研发推广等项目,加大对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社项目的支持力度。
(十五)推进社有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采取经营者和职工持股、引进社会资本等多种形式,加快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经营机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对为农服务的骨干龙头企业,要保持供销合作社控股地位。
规范企业改制行为,切实防止社有资产流失。
完善企业财务、投资和风险控制机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提高管理水平。
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
(十六)做大做强社有企业。
调整优化社有资本布局,促进优势资源向骨干企业集中。
推进企业并购重组,加快纵向整合和横向联合,着力在农资、棉花、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领域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行业影响力大的企业集团,增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实力。
拓展社有企业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促进工农产品双向流通、城乡产业紧密融合。
支持社有企业参与“万村千乡”和“双百”市场工程以及农超对接、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等工作,鼓励社有企业积极利用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农村市场。
六、切实加大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支持力度 (十七)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对2002年财政部等七部门共同核复的供销合作社系统地方政策性财务挂账,地方政府要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抓紧落实处理;支持供销合作社多渠道消化经营性财务挂账,有关金融机构加快处置供销合作社拖欠的金融债务。
要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确定土地权属,加快供销合作社土地登记颁证工作。
供销合作社使用的原国有划拨建设用地,经批准可采取出让、租赁方式处置,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优先用于支付供销合作社破产和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用、改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
抓紧落实相关政策,切实解决好供销合作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
(十八)支持发展供销合作事业。
抓紧完善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规划,扩大实施范围,充实建设内容,中央和省级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鼓励供销合作社的企业法人按照市场准入条件参与组建村镇银行,支持供销合作社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社和互助合作保险试点工作。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的业务合作,积极探索发展适合当地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科研机构承担国家科研和农业成果转化项目。
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村信息化网络建设。
支持利用供销合作社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农民技能培训,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
(十九)加强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
健全理事会、监事会机构设置,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
实行人才兴社战略,大力引进和培养各类经营管理与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不断优化干部职工知识和年龄结构。
大力弘扬供销合作社“扁担精神”、“背篓精神”,培育造就一支甘于奉献、勇于创新、善于开拓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
国务院 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