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法院为什么只能审查合法性而不能审查合理性
审查具政行为合法性的原则定了人民法院行使司法审查权的内容和程度,民法院能够审查的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不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或适当性。
这就是说,如果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违法,只是有些不适当或者有些不合理,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应当进行干预。
\ 为什么人民法院原则上只审查合法性问题,而不审查合理性的问题呢
我们认为主要理由有以下5点: 第一,依法行政是行政法制中的最基本的规则,人民法院只能用法律而不能用其他标准来衡量行政行为。
这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原则。
《宪法》第5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根据这一规定,我国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违反、不得超越宪法和法律,这就是“依法行政”。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原则是宪法规定的依法行政原则的具体化。
一方面,依法行政原则决定了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必须对行政是否依法进行审查,决定了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的基本任务是解决一个是否合法的问题。
因此,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原则是宪法依法行政原则的必然延伸和继续。
另一方面,《行政诉讼法》的这一原则又是贯彻《宪法》的依法行政原则的一个重要保证。
《行政诉讼法》第1条规定,制定行政诉讼法的宗旨之一是“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如果做到了支持和维护合法的行为,监督和纠正违法的行为,就必然会加强而不是削弱我国的行政权。
第二,无论是行政机关的职权,还是相对于人的权益,都是由法律加以规定的。
因此,法律不仅是调节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基本准绳,而且是行政职权和相对人权益的标线。
只有用法律作为判断行政行为的标准,才有可能协调行政职权和个人权益之间的关系,从而实现行政诉讼既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又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统一目的。
第三,为了保证行政机关对社会实行有效的管理,需要给行政机关留有一定的自由裁量余地。
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应当享有在一定范围内的自由裁量权,法律不可能也不应对行政活动面面俱到地加以详细规定,只能划定大致的范围,给行政机关留有余地,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应公共利益需要的措施、方式。
如果干预太多,将不利于行政机关大胆地进行管理,不利于他们灵活果断地决定问题。
第四,行政管理活动涉及面广,有些方面专业性很强,要处理好,需要有丰富的行政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而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不可能具备各方面的专业知识。
因此,人民法院审查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是以法律来衡量,而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则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行政经验。
如果允许用人民法院的自由裁量代替并且干预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未必能使不妥当变为妥当。
第五,就我国目前情况而论,审查深入到自由裁量领域条件尚不成熟。
我国的行政诉讼和行政法制建设都处于“初级阶段”,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已经是问题很多、阻力很大了,行政诉讼是否能再深入到行政自由裁量权限的领域,要在有了相当的司法经验和在行政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后,视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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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审查原则
合法性审查原则是中国行政诉讼中的一项基本原则。
中国《行政诉讼法》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我们称之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它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诉讼行为。
合法性审查的实质是对人民法院行使司法审查权的限制,即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中享有不完全的司法审查权。
合同范本之合同培训心得体会
合同培训心得体会【篇一:合同培训心得】合同风险控制培训心得作为一名工程采购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牵涉材料采购合同、设备采购合同、设备租赁合同、施工合同四大合同,合同条款制作非常关键与重要。
7月3日上午公司组织了合同风险控制的培训,通过律师静态与动静的进行分析,使我从合同的制作到合同履行有一个更深刻认识,结合律师的培训的内容,我认为以后在采购合同、设备租赁合同、施工合同,应注意以下五条:一、合同审查:1、认真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与资信能力。
a、首先要查看对方的三证是否参加年检以及证明资料,确认一般企业的民事主体资格,了解其经营范围,审查企业的法定资质、资格、许可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成功案例、用户意见表。
b、其次了解公司内部机构,是否具备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
同时也要审查签约人的资格,查看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明,了解对方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时效性。
c、对于金额大的交易,还应到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能力,以及对供应单位现有客户及以往交易证明(业绩)进行考察以及厂家现场考察,施工单位应进行成功项目实地考察以及用户情况了解。
反复推敲,不要在合同中用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词句或多义词,而且要注意合同的条款有无重复,或者前后是否自相矛盾,以免使对方有钻空子的机会。
724.blog.m存在就有其合理性,单从这
想完善合法性审查的空间必须怎么做?
把握三点:一是熟悉爱自己需要审查的项目内容二是熟悉自己需要审查发项目的法律规定三是尽力按发来的规定做项目的各县内容使之符合法律的要求
对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如何进行审查
六审:文种审、主体审、权限审、内容审、程序审、有效期审《德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政府法制机构或者部门法制机构就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于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向制定机关提交合法性审查报告。
对合法性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制定机关不具有制定该规范性文件的法定权限,或者主要内容不合法的,建议不制定该规范性文件;(二)应当事先请示本级人民政府同意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尚未请示的,建议待请示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再制定;(三)应当公开征求意见但是尚未征求、应当组织听证但是尚未组织、应当经专家论证但是尚未论证的,建议退回起草部门补正程序;(四)具体规定不合法的,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