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员干部怎样做到守住底线 廉洁自律
一、着力加强学习教育 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职责,加强国土资源干部队伍的学习教育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键。
为此,该局下大力气抓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在全系统开展“创造学习型机关,打造素质型队伍”活动。
1、建立干部培训机制。
进一步加大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活动。
坚持以工作需要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推进干部职工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提高行政能力、解决疑难问题能力、相关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该局每年都制定了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教育培训,培训完还进行考试,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2、建立学习监督机制,开展“四比四看四争”活动。
进一步加大学习制度执行的督查力度。
每年要求领导干部摘抄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撰写调研文章不少于3篇,一般干部摘抄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该局人秘股和监察室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与年终考核考评挂钩,形成人人勤奋学习、个个参与调研的良好局面。
在全系统干部中组织开展“四比四看四争”活动,即比学习,看谁的学习积极性高,收获大,谁的业务素质强,争做学习型干部;比作为,看谁的贡献大、业绩好,争做实干型干部;比活力,看谁有创新精神和争创一流佳绩的信心,争做创新型干部;比团结,看工作之间和谐协作、相互帮助,争做典范型干部,建立一支具有“学习、实干、创新、典范型”国土资源干部队伍。
二、着力加强制度建设 为统揽全局各项工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该局从管理关键环节入手,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该局编制了《国土资源工作制度》,将国土资源各种制度载入其中;又相继制订出台了《靖安县国土资源局全系统岗位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为加强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该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人秘股、纪检监察室等股室人员为成员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目前,该局上下主动服务的多了,上门服务的多了,超前服务的多了,索拿卡要的情况不见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没了。
三、着力加大人事改革 加强用人管理,规范用人行为,注重培养和提拔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年轻干部,让想干事的人有舞台、能干事的人有位置、干成事的人有地位,真正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
一是实行干部推荐机制。
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公平、公正,任人唯贤原则。
对系统内德才兼备的国土资源干部,通过组织推荐、领导推荐、自我推荐和民主推荐等渠道,按一定程序推荐选拔到领导岗位和中层干部岗位任职。
去年6月以来,该局3名优秀干部经市局党组同意,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对全系统20名股级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
干部轮岗交流到位后,各项工作井然有序地进行,激发了干部的善谋事、能干事、干好事的工作热情,干部的综合能力得到了锻炼,队伍素质得到优化提升。
四、着力加大廉政教育 加强干部廉政教育是确保国土资源干部队伍“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关键环节,是保持国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1、经常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
经常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精神和观看反腐倡廉宣教片,并深刻剖析一些典型案例,使全体干部职工不断巩固反腐的思想防线,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2、发放廉政书籍和卡片。
该局每年都会发放一些反腐倡廉方面的书籍给每位干部职工,要求经常学习并撰写心得体会,并制作了“宜春市公职人员行为规范‘六条禁令’”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卡片,人手一张,使每名干部随身携带,时时牢记,刻刻警醒。
3、开展廉政谈心活动。
经常开展廉政谈心活动,通过主要领导找班子成员、主要股室负责人谈心,分管领导找所分管股室(中心所)人员谈心,从思想上谈认识,作风上查不足,工作上找差距,廉政上摆问题,通过谈心活动,促进了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4、年度述职述廉。
结合年度考评,每年组织各中心所(分局)干部向乡(镇)政府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用地服务对象代表等开展述职述廉活动,进行民主测评,掌握其群众公认度,测评结果作为提拔重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根据评议结果,找出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限期改正。
机关干部每年度在全系统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由全系统干部对其一年的工作进行民主测评,总结好的经验,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自查自纠报告
这是乡镇的,不知你能用不 廉洁从政自查报告 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我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以实际行动带动了本单位廉洁自律工作的开展,为我镇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拒绝贿赂,反对腐败 收受贿赂是腐败的根基,是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党员干部始终把廉洁从政记在心头,认真践行着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为了有效杜绝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行为,我镇班子成员集体约定,公事不上家,私事不上办公室,做到了公私分明,一年来,本单位没有发生一起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事件。
二、清廉为官,任人为贤 我镇班子成员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改造自己的权利观,对于自身职务的任用,做到了不跑官、不要官,同时还不断提醒和告诫全体工作人员,要认认真真地工作,踏踏实实地做事,要相信组织,相信领导,自觉抵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不正之风,在本单位的人事调整和工作人员的安排上,坚持按政策办事,该安排的无条件安排,不该安排的坚决拒收,对于新安排人员,始终坚持了先培训再上岗的工作程序,在人事调整上,严格执行德才兼备的原则,该提拔的无条件提拔重用,不该提拔的,坚决不予提拔。
为了提高民主决策能力,我镇对人事调整和工作人员安排首先要经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然后进行一周的公示,确认无疑议后,才做最后决定。
三、约束权力,规范行为 为了有效杜绝腐败行为,班子成员经常教育自已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准利用党赋予的权力从事谋取私利行为,同时告诫他们,党给予的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
通过全体班子成员的以身作则,使亲属及其身边工作人员的行为得到了规范,阻断了腐败产生的媒介。
四、树立正气 避免毒害 全镇上下形成了勤学习、比技术的热潮、通过理论学习,武装了工作人员的头脑、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敏锐性,以正气占领了工作人员的思想阵地,通过学习,改造了工作人员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了工作人员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能力。
五、谢绝宴请,拒收馈赠 在工作过程中,难免出现打电话、找熟人等说情行为,对于此类现象,我镇班子成员始终做到了管住自己的嘴,不参加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管住自己的手,不接受妨碍工作的馈赠,同时出台规定,对于有吃、拿、卡、要的工作人员,坚决处理。
六、严格报帐,重查造假 对于因公支出,本单位严格执行一把手把关签字制度,一般性支出实行一把手把关,数额较大的支出,实行班子扩大会议讨论通过,并定期对帐目进行审核,对于不合理支出,坚决予以清理,从而杜绝了班子成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人或者亲属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报销的现象。
七、严格管理,控制超标 一年来,本镇全体工作人员,除参加上级正常的会议及业务培训外,没有组织过任何形式的旅游或考察活动,对于公务来客,制订了严格的招待标准,公务用车属按标准配备车辆,无超标现象。
八、民主推荐,公平竞争 在每年的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以及其它需要进行民主推荐的活动中,本镇采取当场填票、当场唱票、当场统计、当场宣布民主推荐结果的方式进行,杜绝了暗箱操作,体现了民主公平。
总之,我镇的廉洁自律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全镇无违纪行为发生,为我县廉政工作的建设和社会大局的稳定,做出了我们应有的贡献。
廉洁自律护国土践行群众路线 下一句怎么说好
一是要坚持以党章为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
要通过两项的贯彻实施,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纪,把两项法规,特别是党章要求真正刻印在心上。
二是要问题导向,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
始终把讲政治、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抓住这个纲,把严肃其他纪律带起来。
三是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
坚决纠正实践中存在的纪法不分;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等问题。
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落实抓早抓小,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绝不允许突破纪律“底线”。
结合工作实际,谈一谈当前的党情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出了哪些要求
党情: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多管齐下,成效明显。
但从我国的反腐败形势上来看,却不容乐观,所以中央清醒意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
如有一些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私利的问题突出,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出现“前腐后继”的现象,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等等。
从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上来看,党的十六大至十七大期间,我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70多万件,处分73万多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5550人,厅(局)干部2006人,省(部)级干部83人,其中有:原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贵州原省委书记刘方仁,国家电力公司原党组书记兼总经理高严,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河北省原省委书记程维高、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案等等。
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63.3亿元。
2009年又有多名高官“落马”: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米凤君,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浙江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原主任朱志刚,广东省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天津市原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原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皮黔生,宁夏回族自治区原副主席李堂堂,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勇,贵州省政协原主席黄瑶等。
仅一年之内就有这么多高官“落马”可以说是历年之最。
从这些案件的特点上来看,一是腐败蔓延渗透严重,已经渗透到教育、司法、用人领域。
比如教育领域:武大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党委常务副书记龙小乐案;吉林教育督导团原总督学于兴昌被控9年共受贿159笔955万 ;司法领域: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案;广东高院原院长麦崇楷、辽宁高院原院长田凤歧、湖南高院原院长吴振汉、黑龙江高院原院长徐衍东;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骗官问题:原石家庄市政协常委、团委副书记王亚丽,别看她不到30岁,已是处级领导干部,她的造假可不一般,除了性别是真的,年龄、身份、学历与履历全是假的,连姓名都是假的。
二是党政一把手,高级干部比较多。
比如前面讲的那些大多是级别非常高的干部。
还有一些基层的党政一把手,今年4月查出的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原县委书记、文山州民政局原局长赵仕永贪污受贿近500万元落马, 被称为“全国最贪县委书记”。
这个国家重点扶贫县的“一把手” 不但肆无忌惮地数十次伸手索贿受贿,而且变着方法用公款报销的方式贪污公款。
大到万元以上的彩电、冰箱、皮包、手表,小到几元的洗漱品、袜子等,赵仕永都公然以公款报销,创下贪官中的报销之最,被网友称为“报销王”。
三是贪污数额巨大。
原河北省外经贸副厅长李友灿 4744万;首都机场老总李培英1.1个亿;中石化老总陈同海1.9个亿;中纪委委员中核集团原总经理康日新涉案总额达到18亿。
哪些要求:今年1月,中共央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式版,可以参考。
第一、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6个不准)第二、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6个不准)第三、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8个不准)第四、禁止违规选拔任用干部。
(8个不准)第五、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8个不准)第六、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5个不准)第七、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5个不准)第八、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6个不准)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关于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巴彦淖尔市国源管理局关于落实党政建设党组责任和纪检组监督的实施意见各科室队站: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明确责任界限为重点,切实做到主体明确,责任清晰,守土尽责,问责有效,坚持厘清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任务,纪检组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国土资源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二、局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主体,也是工作落实主体,要明确党组领导班子责任、党组书记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要按照党章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到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中,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一)党组领导班子责任。
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集体责任。
1.组织领导。
全面负责领导国土资源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和上级纪委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
明确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
党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2.加强宣传教育和强化作风建设。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
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条及我市26条配套规定,进一步解决机关“四风”突出问题。
建立和完善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3.加强对权力制约和党内监督。
加强对党组成员的监督。
全面公开工作职责、决策程序、办事规则、办事结果,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
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廉政谈话、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处级干部向市委、科室队站主要负责人向党组述职述廉)等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市委《实施方案》,修订完善和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扎紧制度笼子,着力构建不想腐、不易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4.把好选用干部关。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严格监督考核。
每年组织对局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检查,并以适当方式在党内通报。
6.加大反腐败力度。
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支持局纪检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监督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组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二)党组书记责任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
1.履行领导责任。
积极推进国土资源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加大对纪检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2.强化组织推动。
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贯彻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做到专题研究、责任分解、明确职责。
3.加强教育监管。
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队站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管,带好队伍,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队站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
4.带头廉洁清正。
坚持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党内生活制度,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认真落实分管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分管科室,加强风险防控,指导分管科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并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同时要自觉接受监督。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自觉接受监督。
三、局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局纪检组是党内执纪监督专责机构,对国土资源局党风廉政建设履行监督职责。
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法规要求,明确职责定位,凝聚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一)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积极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协调反腐败工作。
协调解决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局党组和市纪委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情况,督促检查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落实。
(二)严格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1.加强对党的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群众工作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2.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在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行为。
(三)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开展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每年警示教育不少于两次,确保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存在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谈心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及时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关副科以上党员干部廉政档案,不断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强化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对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市委26项具体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典型案件,执好纪,问好责。
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进一步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成果。
(六)发挥党内监督作用纪检组对机关“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年度预算、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副科以上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实施全程跟踪监督。
(七)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1.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实行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
2.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重点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违反《国土资源法》行为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3.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
坚持案件查办以市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党组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市纪委报告的制度,健全完善查办案件监督检查制度。
四、失责追究党组担负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承担的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
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按照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法规,严肃实施责任追究。
(一)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责任追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进行严肃责任追究:对市委、市纪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的事项,不传达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拒不办理的;班子成员或其职责范围内出现问题特别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职责范围内发生腐败窝案、串案,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放任纵容、袒护包庇、压案不查或阻挠调查的;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提拔后的干部一年内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对市纪委督办事项或处理意见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的。
(二)监督责任不落实的责任追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进行严肃责任追究:对局党组和上级纪委的决定、意见及工作部署不落实或不执行的;对群众举报的腐败问题或案件线索隐瞒不报或压制不查的;不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导致出现错案或严重办案安全问题的;违反保密纪律和办案纪律,向涉案相关人员透露相关案情,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敷衍塞责、不抓不管的。
(三)责任追究的主要方式根据前两款所列情形,视情节轻重及影响大小分别采取以下方式实施责任追究:1.责令作出检查。
对不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或应付了事、弄虚作假的,上报市委、市纪委,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并限期进行认真整改。
2.给予通报批评。
对不严格执行落实“两个责任”有关制度规定,对存在问题不认真整改的,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3.实行诫勉谈话。
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出现比较突出问题的,上报市委、市纪委,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对被诫勉谈话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当年不得提拔重用。
因落实“两个责任”问题一年内被诫勉谈话2次(含)以上的副科以上干部,对其予以组织调整或免职。
4.给予党政纪处分。
构成违纪的,上报市委和市纪委追究党政纪责任。
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五、保障措施 (一)实行签字制度局党组和纪检组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与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体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责任分解、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等具体责任行为进行审阅,提出审阅意见并签名,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责依据。
(二)实行报告制度党组、纪检组每年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市委和市纪检委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
(三)述职述廉全面实行述职述廉制度。
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向市委和市纪委,科室主要负责人向局党组和纪检组,围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和廉洁从政情况等进行述职述廉,接受党组、纪检组审阅、评议,党组要将评议结果及时反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四)完善廉政谈话制度机关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任职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
(五)完善纪检组约谈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问题、群众反映较大、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发生了违纪违法案件的科室和个人,由纪检组长约谈,提出严肃批评,并责令整改到位。
中共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党组2014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