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出国处理规定心得体会
1、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六条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六)非法出境,或者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七)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六)非法出境、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
公职人员违纪检讨书
公职人员违纪检讨书【篇一:贪污受贿检讨书】落马官员悔过书落马官员忏悔录列入反腐“任务清单”起到“沉重的忏悔、深刻的警醒”作用,举措引发社会关注--------------------------------------------------------------------------------(2015-03-25)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头版新闻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记者李劲峰、陈尚营、李斌)近日,中纪委官方网站推出“忏悔录”的全新栏目,刊载官员悔过书,起到“沉重的忏悔、深刻的警醒”作用。
这项举措引发社会关注。
目前,中纪委已汇编十八大以来被查处严重违纪违法中管干部的忏悔录。
今年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列出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清单”,其中包括:对被立案审查的党员干部,对照自己理想信念的动摇和违纪违法的事实,写出忏悔录,自悔自新,警示他人。
“新华视点”记者对多名落马官员的悔过书进行了梳理和跟踪采访。
悔过书的三大类型在中纪委网站《忏悔录》栏目中,江苏徐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张引、辽宁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史联文二人的忏悔书先后被刊载。
回顾个人经历、反思贪腐原因,是这两名厅级干部忏悔的主要内容。
同时,与忏悔书配合的案件反思报道,披露了“滥发索要奖金”“影视业潜规则”等细节,让读者感到震惊和唏嘘。
从上世纪末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反省的悔过书,到安徽省副省长倪发科剖析“玉”与“欲”的忏悔陈述,以及湖南株洲一名处级干部文采斐然的反思,形形色色的各类悔过书成为落马官员交代
公职人员违纪有哪些 机关公务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哪些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 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与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
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是经2007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07年4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95号公布的文件。
该《条例》分总则、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处分的权限、处分的程序、不服处分的申诉、附则7章55条,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施行后,1988年9月13日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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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民警严肃纪律,规范行为,提升能力,公正文明执法的心得体会
民警 严肃纪律,规范行为,提升能力,公正文明执法的心得体会一要巩固宗旨,坚定信念,守护清正廉洁的决心。
身为一名公安干警,肩负维护社会稳定和的重任。
更应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时刻不忘把廉洁从政作为主线,提升自己身为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切实把廉洁为民融入到全过程。
要不断地深入学习各类警示教育活动,以先进典型事迹鼓舞士气、弘扬正气,不断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激发自己不竭的工作热情;以反腐警示录里的典型案例筑牢防线、守住底线,坚决消除不良思想,约束自己的行为,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廉荣贪耻的浓厚氛围。
不断增强自身理论素养和勤政廉政意识,使拒绝腐败的决心成为一种本能。
二要减少应酬,坚定廉洁奉公的信心。
身为执法人员,自身形象不再是个人形象,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关乎整个公安队伍的公信力。
我们务必要严以律己,慎用手中的权利。
明白权为民所赋、利为民而谋。
身为公安干警,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
在减少交际、应酬上带头做表率,自觉净化“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积极倡导健康向上的。
同时,加强对亲属的监管,申明底线和划清界线,在家庭会议上强调和各大项禁令,坚决不把个人群带关系和私利掺和到工作中去,防止。
三要摒除贪念,修身务实,维护一心为民的恒心。
当今社会,物欲横流,我们手中的权利成为居心叵测者眼中发财致富的钥匙。
金钱、美色,时刻诱惑着我们。
我们务必要严以修身,剔除心中的贪念,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清廉自守,弘扬正气,抵制歪风,做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日常工作要经常深入群众、融入社会,了解群众疾苦,体会百姓不易,消除不满足、攀比、从众、侥幸等偏拗心理,求真务实,坚持执政为民、执法为民不动摇。
党中央正以刮骨疗伤、猛药去疴的决心和勇气大力推进作风建设,力求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的和谐社会。
这是中央和民意的共振
身为,借此整整衣冠、照照镜子、洗洗澡、看看病,强身健体正当时。
党员干部学习违法违纪案例心得体会
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以案施教警钟长鸣------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开展以罗发玉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活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努力提高各级党员干部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罗发玉违法违纪案件为各级领导干部提供了很好的明断得失的镜子,作为我个人,也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
思考这个典型案件,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认识。
一、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
同志指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
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
养和领导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面对社会的深刻变化,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把学习作为自己终身的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
同时,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忠实地践行“三个代表”,筑牢思想上的防线,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二、领导干部必须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罗发玉从一个贫苦农民的子弟成长为一名党的高级干部,也曾为人民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
但随着权力和地位越来越高,周围的赞扬和吹捧越来越多,他逐渐地不清醒了,把廉洁自律的要求和接受监督的要求置于脑后,逐渐开始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最终
学习违法违纪案例心得体会
党会学习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今天的党会上学习了关于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他们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抵御不住诱惑,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以致身陷囹圄,结果令人痛心,我对此感受颇深,启发很大。
思考这些典型案件,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认识。
一、党员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
同志指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
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
面对社会的深刻变化,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把学习作为自己终身的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
同时,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忠实地践行“三个代表”,筑牢思想上的防线,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二、党员必须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古人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一个人面对各种诱惑,最大的敌人是自己,要经得住考验,迈得过关口,罗发玉走向自我毁灭,再次印证了这样一条真理: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
党员作为组织的一员,既有监督的权利,也有接受监督的义务,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对象。
身为党员,应该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自己不论在工作上取得多大的成绩,都应首先归功于党,归功于组织,任何人离开了党的组织,离开了领导集体,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支持,终将一事无成。
我们的
公职人员参与经营是违法还是违纪
属于违纪行为。
我国刑法及相关的行政法规并无对于公职人员经商的禁止性规定,根据“法无明文不为罪”的基本原则,并不能将公职人员参与经营作为违法行为处理。
除非是在经营过程中有其他的违法经营的行为,方作为违法处理。
公职人员在我单位领取工资又退回算不算违纪
公职人员辞职以后现违纪违规,根据情节,仍然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部门处理。
国家人事部对监察部《〈关于对离退休的国家公务员所犯错误如何追究其政纪责任的函〉的复函》,并要求有关单位实施有关规定。
复函中规定,对国家公务员在任职期间违纪,退休后被查处且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应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应给予记过、记大过行政处分的,按每两年一次增加退休费的标准降低其基本退休金。
应给予降级处分的,以退休时的级别为基础,降低一个级别后,重新确定其基本退休金。
应给予撤职处分的,以退休时所担任的职务为基础撤销一职以上职务,按照规定重新确定相应的职级待遇后,重新确定其基本退休金。
并按所受处分降低其相应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