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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林管护员心得体会

时间:2017-08-13 19:35

公益林专职管护人员绩效考核表怎样写··俺不懂写·

第一条 为加强重点公益林的保护管理,落实管护措施和责任,使专职护林员更好地履行重点公益林管护职责、权利与义务,根据《海南省重点公益林专职护林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作为重点公益林专职护林人员管护绩效考核办法,与专职护林员管护重点公益林的劳务费挂钩,年终根据专职护林员履行与林业主管部门或经营单位签订的《海南省重点公益林管护合同》情况,对专职护林人员管护绩效进行全面考核,凡绩效考核合格的,一次性拨付剩余的20%的劳务费,并作为继续聘用的主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而且剩余的20%的管护劳务费不再拨付。

第三条 本办法对专职护林员年终绩效考核项目分为四个方面,满分100分:(一)、重点公益林保护和管理(70分),包括6项考核量化指标:1、盗砍滥伐情况(15分):合同期内,未发生盗砍滥伐现象的得15分;每发生一次扣3分;累计盗砍滥伐重点公益林树木株数超过5株或蓄积量超过2立方米不得分。

2、森林火灾(15分):合同期间,每发生一次一般火灾扣5分,每发生一次森林火警扣3分,火灾过火面积超过100亩的不得分。

3、侵占用林地(10分):合同期间,每发生侵占用林地一次扣5分;侵占用林地发生次数达到2次的不得分。

4、乱采乱挖野生植物(10分):合同期间,每发生乱采乱挖国家Ⅰ级保护植物1株的,扣5分;2株以上不得分。

每发生乱采乱挖国家Ⅱ级保护植物3株的,扣5分;累计6株以上不得分。

每发生乱采集省级保护植物5株的,扣5分;累计10株以上不得分。

5、乱捕滥猎野生动物(10分):合同期间,每发生乱捕滥猎国家Ⅰ级保护野生动物1只的,扣5分;2只以上不得分。

每发生乱捕滥猎国家Ⅱ级或省级保护野生动物2只的,扣5分;累计达4只以上的不得分;每发生乱捕滥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和科研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5只的,扣5分;累计达10只以上的不得分。

6、森林病虫害成灾率(10分):合同期间,发生森林病虫害不及时报告,造成森林病虫害成灾面积达到10亩的,扣5分;累计造成森林病虫害成灾面积超过50亩的不得分。

(二)、政策宣传成效(10分)。

主要考核群众对重点公益林政策和管护制度的了解程度。

考核方法是在管护责任区域,随机调查访问群众,群众了解和熟悉重点公益林保护管理有关政策和管护制度的得10分;群众一般知道和基本了解的得6分;不了解政策但能遵守管护规定的得4分;根本不知道重点公益林有关政策和管护规定的不得分。

(三)、案件举报和制止情况(10分)。

主要考核专职护林员在重点公益林管护区域内,对破坏森林案件举报和制止的成效。

凡发现破坏森林行为,立即进行制止并及时报告的10分;每不及时报告和制止或瞒报一次的扣3分,累计三次的或监守自盗的不得分。

(四)、考勤情况(10分)。

专职护林人员必须根据合同规定按时按量出勤,每月巡山25天并准确记录林况,发现情况采取措施及时,避免森林遭受破坏的,得10分;巡山20—24天,较清楚记录情况,发现问题能够处理的,得7分;巡山15—19天,记录情况一般,发现问题基本能处理的,得5分;巡山14天以下,记录不完整,未及时处理问题的,不得分。

第四条 本办法对专职护林员的绩效考核内容量化指标为100分。

考评得分85—100分为优秀;70—84为良好;55—69为称职;55分以下为不称职。

第五条 年终考核不称职的除扣发全年20%的绩效工资外,应予以辞退,第二年不得聘用。

第六条 专职护林员管护成绩突出,总分达到90分以上的,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市县人民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一)模范履行《重点公益林管护经营合同》,管护期间无森林火灾、无盗砍滥伐、无侵占林地、无森林病虫害、无乱捕滥猎,管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二)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使森林资源免遭重大损失的;(三)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法规,预防和扑救措施得力,保持无森林火灾两年以上的;(四)拯救和保护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有功的;(五)依法制止或者检举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直接责任人有功的;(六)为保护森林资源与犯罪分子英勇搏斗的。

第七条 专职护林员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解聘:(一)因玩忽职守,以权谋私,监守自盗,弄虚作假,不履行管护职责,造成本责任区森林资源损失的,1立方米以下,扣减当月工资的10﹪,全年累计2立方米,予以解聘;(二)擅自同意违法用地单位和个人进入林地施工,或者不制止、不报告,造成林地破坏一次的,扣减当月工资的10﹪,全年累计达到两次的,予以解聘;(三)在本责任区有森林火灾隐患,不报告又不采取措施消除,导致森林火灾发生的,过火面积10亩以下,扣减当月工资的10﹪,全年累计超过100亩以上,予以解聘;(四)无故不参加护林员例会的,每次扣减当月工资的10﹪,全年累计超过5次以上,予以解聘。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八条 本办法由省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草原管护员年度考核表的人员性质怎么写

康林(公)编号陇南市康南林业总场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巡山日志所在林场所在管护站护林员姓名管护范围管护面积年月日——年月日如何做好森林资源管护巡山记录为什么要做森林资源管护巡山记录

(一)巡山记录是护林员工作属性的必然要求;(二)巡山记录是护林员工作情况的真实反映;(三)巡山记录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档案建设与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四)巡山记录是检验森林资源管护人员平时在岗履行职责情况、森林资源管护效果的主要依据,也是管护责任落实情况的重要依据。

二、怎样做好森林资源管护巡山记录

森林资源管护巡山记录应全面真实记录护林人员在护林巡山过程中的所见、所想、所为,即反映巡山护林的整个过程。

每一个护林员都承担着一定的责任,在巡护的过程中总会遇到一些与森林资源管护相关的人和事,作为护林员都要有选择的做好记录。

如果发现了自己处理不了的事情,作为护林员的你是向谁报告了,又是怎样处理的,都要描述清楚。

既要简明扼要,有选择有重点的进行记录,又要克服巡山记录内容空乏、简单现象。

管护员岗位职责一、认真履行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合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完成生态公益林管护任务。

二、要熟悉管护责任区的林地权属及四至界线,掌握山情、林情、民情。

林场护林员工作总结

林场护林员工作总结  篇一:2016护林员个人工作总结  2016护林员个人工作总结  护林员个人工作总结  *县*乡*村护林员-***  2016年上半年来,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乡党委、乡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县局工作要求,按照乡林业站安排部署,我村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公益林管护区,未发生森林火灾,森林病灾害,得到了有效的监测和防治,未发生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动物,未发生乱砍林地的现象,森林安全得到了有效的维护,现将半年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作为一名护林员,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意识。

同时,作为一名护林员,我不断加强学习国家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县重点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管理办法,提高自身的工作素质。

  二,尽心尽责、主动学习完成本职工作,在日常工作方面,每月按时巡山,在本责任管护公益林区,还根据实际情况和*、*、*三个村的同事采用一人外围、二人组、三人组和四人组等不同方式巡山护林,每月巡山有26天,认真填写巡山记录和工作日记,按时参加乡政府召开的例会,汇报本月的巡山护林情况,下村宣传公益林的法律法规政策。

协助林业工作站开展管辖区的公益林资源管理和防止破坏公益林区的行为。

管好本人的责任区及周边的林木及野外用火。

所以本人管理的责任公益林区和周边林区没有发

公益林监管员职责是什么

公益林监管员职责:1、负责对护林员日常管护工作的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定期对护林员的工作成效进行考核验收并作出评价,考核结果报监管责任单位审核同意后,以此为依据及时发放护林员工资;2、监督监管区内经营单位合理使用公益林补偿资金;3、加强对重点公益林区林地管理和采伐管理,并组织公益林区人工造林、等项目的实施;4、生态公益林及管护设施遭受破坏时应及时向监管责任单位报告,并及时加以处理;5、遇等发生时及时组织力量予以扑救;6、在高火险季节和节假日加强护林力度,组织人员巡逻和把守路口,严禁火种上山和野外用火;7、协助做好公益林的效益监测工作。

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工作方案(修订)

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工作方案(修订)为进一步深化全面深化林业生态管护机制改革,切实加强生态公益林护林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生态公益林保护行为,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深化林业生态管护机制改革工作的通知》(X政办〔X〕12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任务从X年1月1日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应该实行生态公益林护林员“乡聘、站管、村监督”的管理体制。

建立生态林护林员管理的“日巡、月查、季评”的考评制度。

健全生态林“联片、联合、联动”的管护机制。

二、工作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平稳推进;坚持质量优先的原则,加强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创新,稳步提高生态公益林林分质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依规,规范操作,防止违规行为发生;坚持护林员择优录取,就近选聘的原则,确保生态公益林巡山护林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内容(一)护林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要求。

改变原有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村聘、村管、村用”的做法,实行生态公益林护林员“乡聘、站管、村监督”的管理体制。

(3.3.附件:略

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细则

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细则为加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建设,规范护林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护林员是指从事生态公益林资源保护的专职人员,护林员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热爱林业事业,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适应公益林区野外工作环境。

二、公益林林权属国家所有的,管护责任单位为所在国有林场,其管护人员原则上不外聘,在林场职工中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录用,确定后报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公益林林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招聘生态公益林护林员人选由村民委员会讨论,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

所选护林员一是要熟悉管护责任区的村情、山情、民情;二是在当地说话比较有影响力;三是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四是要有健康的身体;五是了解林业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国家政策;六是能够服从组织领导。

护林员原则上一年一聘,签订管护合同,登记造册,统一管理。

管护人员确定后统一登记造册,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签章后将花名册报送县林业局备案。

县林业局按照管护责任合同,会同当地政府每年对护林员实绩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

四、县林业局和乡镇林业站负责组织指导护林人员的选聘工作,并对受聘护林人员进行政策法规、林木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有关生态公益林管护知识的岗位培训。

乡村管护责任单位负责对护林员

公益林补偿资金使用自查自纠报告

关于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偿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市林业局:根据遂宁市林业局《转发省林业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稽查工作的通知》(遂林函[2010]67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及时组织对2008——2009年度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偿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经查,2008年以来我区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只有2009年度新增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涉及中央财政下拨资金24.22万元,补偿面积5.1万亩。

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市林业局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我们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天然林资源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认真贯彻“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领导,做到专款专用,足额发放,全面完成了年度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基金补偿工作的各项任务和指标,确保全区新增重点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

二、主要做法(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我区把新增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基金补偿工作纳入到林业建设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

一是实行政府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林业部门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真正实现对新增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齐抓共管。

二是加强领导,成立机构、确定专人,全面负责新增重点公益林建设的项目实施、组织管理和协调指导工作,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林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发改委、林业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务局等单位为成员的船山区新增重点公益林建设领导小组,并在区林业局设立了办公室,抽调人员专抓此项工作。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新增重点公益林管护责任制是否落实、补偿资金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对管护措施不落实造成森林资源破坏,资金使用不合理违返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为全区新增重点公益林管护和生态效益基金补偿工作全面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确立与全面实施,不仅为加快我区林业生态建设、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保障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而且是林业利益机制的探索和重大创新,使公益林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得到应有的利益,进一步调动了保护和建设公益林的积极性。

我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同时,采取安排护林员到辖区农户家中 户签订《护林防火公约》等办法,做好对新增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工作的宣传,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有关政策家喻户晓,为加强新增重点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资金使用及档案管理(一)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是中央财政用于重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专项资金。

为了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率,保障重点公益林补偿对象的合法权益,我们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的相关规定执行,一是严格按法规办事、按政策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二是加强补偿基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由区府督查室会同区财政局、林业局对补偿金额的到位情况进行督查。

三是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用到实处,安全运行。

(二)加强档案资料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是新增重点公益生态效益基金补偿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在区林业局的统一要求与督促下,全区对新增重点公益补偿工作的相关材料、图、表、册做到统一归类,规范管理。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是由于新增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计划有限,目前我区仍有许多生态区位极为重要的林木和林地未能纳入重点公益林的范围,从而有可能降低这些地段的林木和林地保护力度,造成一定的生态安全隐患。

二是新增重点公益林保护管理和森林生态效益基金补偿工作涉及面广量大,工作繁琐,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由于我区政府财政吃紧,配套资金不能及时兑现,工作压力较大,影响了此项工作正常开展。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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