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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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一: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总结】 合同管理工作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管理内容,在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的现代社会,企业的“守合同、重信用”已成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品质之一。
“守合同、重信用”是企业生存发展之本。
我公司为全面规范合同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合同管理工作,做出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学习宣传贯彻,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培养和加强员工依法守信的观念。
为适应合同审查、管理、监督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性质,更好地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我公司企管部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全面、系统地学习了《泰州市宏华冶金机械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各部门、各经营人员加强信用责任意识和信用义务观念,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业务水平,提高依法签订合同的能力和效率;公司定期开展合同管理规定的宣传,并在公司宣传栏通过出版墙报;并进行合同法规的系列讲座,在公司内部开展合同法竞赛;强调遵守合同的重要性;通过会议宣传依法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性。
2015年在公司领导重视和带动下,我公司员工坚持不懈的学习《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全公司范围内形成了学好用好
劳动合同法心得体会
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 ——公司预防之劳动合同篇 《中华人和国劳动合同法》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在2008年1月1日就要实施了,通过学习,我对该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最大的感触就是企业的责任重了。
《劳动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相比更加具体、完善,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最突出的特点是前面规定了怎么做,后面就规定了违反的法律责任。
因此,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更高了,企业应认真学习、准确理解、自觉执行。
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法律和经济上的风险。
现就我在这次培训中所得所感陈述一下,与各位同仁共飨。
一、《劳动合同法》突破《劳动法》,适用范围扩大,原则增加,反映了立法者的价值趋向。
(一)、《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了。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该符号代指分款符,以下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该法第二条第一款将适用范围扩大到“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解决了长久以来这些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无法可依,法院适用不统一的窘境。
第二款是突破些规定,立法时争论很大,最终将其列入,但是在适用时多受挚肘(见第九十六条)。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增加了。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相较劳动法,新增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在该法中多有体现,如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条件、内容、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其它劳动者要求的情况。
相对的,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这些规定相应地转化为权利义务,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
二、《劳动合同法》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特殊要求,并且规定了企业不签订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本项下,需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用工之日”的确定,现实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通知的时候经常使用“报到”一词,报到之日一般应理解为用工之日,所以这个词应慎用;二是劳动者拒签合同的应对。
对劳动者拒签的,用工企业需要保留劳动者拒签的证据,由于劳动者原因造成的未签合同的责任当然不应由用工企业承担。
三、企业制定规章制度须履行民主程序并向劳动者公示,否则该规章制度不能做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制订规章制度应履行的民主程序,制定程序主要分两步:第一,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第二,与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对第二款“平等协商确定”的理解,有两种意见:须经工会平等协商一致;只须协商,不须协商一致。
笔者认为应采取第二种理解。
因为用人单位对规章制度是单方行为,应有制定权。
否则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将大受限制,经营也会受限制,不利于企业的经营与发展。
当然,关于这一条款的理解,有待劳动部的进一步解释。
在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该项制度以后,一旦发生劳动争议需要适用到企业规章制度时,该规章制度是否可适用首先会从该形式上审查,不具备的不能做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这就是在考验企业本身的管理能力。
履行民主程序要求用工企业做到以下几点:设立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建立规范民主程序的规章制度;注意工作中保留履行民主程序的证据。
那么做到向员工公示,综合起来不外乎一面几种:1、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公示的方式,如员工手册等;2、员工签收的方式;3、员工传阅确认的方式;4、局域网上公开(受到质疑)、单位公开栏公开。
四、引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或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永无终止,它也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规定,注意与过去的“铁饭碗”的区别。
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劳动合同法倡导的用工方式,在特殊情况下,法律要求用工企业必须签订,不签订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合同期满终止企业的补偿责任等,新内容很多。
如同06年《公司法》修改扩大了公司章程的作用一样,《劳动合同法》增加了企业的责任,企业须高度重视。
学习合同管理的心得体会
为准确理解和掌握劳及公司劳动合同管法内容,于xx月x日利用周一会时间,我深入系统习了合同管理办法。
通过学习,我对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下面我谈谈自己的学习体会: 一、 总则内容鲜明突出 1、明确了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的目的及如何制定依据; 2、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使用范围符合劳动法规定; 3、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制定具有公平、公正、公开性; 4、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终止、解除和鉴证手续程序进一步细化;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具有很强的法律性 1、订立劳动合同形式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紧密相连; 2、 劳动合同必须在合法的主体之间签订内容具有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最突出的特点是前面规定了怎么做,后面就规定了违反的法律责任。
因此,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更高了,企业及个人应认真学习、准确理解、自觉执行。
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法律和经济上的风险。
其相关规定比以前相比更加具体、完善。
即这部法律的重心在强调劳动者利益的保护,立法的天平是向劳动者利益这一边倾斜的。
3、签订合同期限拓宽,可根据本单位的人员需求实际情况,灵活签订合同。
同时,签订劳动合同前提条件具体化或规范化; 三、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续订、社会保险条件等符合劳动法相关要求 1、首先企业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才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劳动法,制定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这充分的说明了企业制定本法的良苦用心,是为了全体的员工能够得到相应的正当待遇,从而体现出个人的人生价值,并且间接的保障了企业的发展稳定,企业的稳定又能促进个人的人生价值创造,使其进入一个良性循环。
2、再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此条充分的显示出了本办法的尊重人权,保障人权的态度,人人是平等的,正当的劳动是受人尊敬的,其中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当发生劳动争议时,为我们指明了争取自己正当权益的方式,争取正当权益的地点,另外它也规定了我们劳动者应当去做的,劳动者并不仅仅是只享受我们应得的权力,同样拥有我们所应承担的义务,平等是双方面的,只有互相理解、尊重、支持才能得到我们应该得到的一切方面。
3、再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没有什么能够是永生不朽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当生产关系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就会有新的一套关系来取代它,所以此规章制度会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而进行着相应的调整,这一切都显示着国家的深思熟虑和为人民负责的原则。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这里充分显示出国家对每个劳动者的社会保障的重视,没有人能长生不老,有了保障的工作才能更加激发广大劳动者工作的热情,工作的积极性,当他们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后,我们的创造力,我们的凝聚力就更能显示出来,我们民族的腾飞便指日可待。
以上是合同管理办法及部分劳动法的内容,在这些字眼中都可以看出,国家的政策方针均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的,其中不乏一个领导者的良苦用心,和英明决策,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使劳动者有保障。
为此,我们不仅要深刻理解劳动法及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内容精神,还要用新的内容来指导我们的实践,努力学习,把工作带上一个新的台阶。
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总结
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总结 篇一:本年度合同管理工作总结 XX年度合同管理工作总结 合同管理工作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管理内容,在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的现代社会,企业的“重合同、守信用”已成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标签。
管理层已认识到企业信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潜力和未来,同时,对企业合同管理的好坏又是影响企业信用好坏的关键环节。
因此加强对企业合同的工作的管理,已成为上下的共识。
“重合同、守信用”已成为我企业不断鞭策自身持续改进的口号。
回顾本年度合同工作,我们发现在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方面又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加强学习认识到位 为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适应合同审查、管理、监督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性质,更好地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公司组织各部门管理人员进行了合同法、税法及会计知识的培训,全面、系统地学习强化了合同管理人员职业素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规范合同审查工作人员行为,明确合同审查工作程序,依法履行合同审查工作职责,提升了合同管理战线的整体素质,为维护企业的正常经济秩序和企业利益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管理制度到位 1、为使“守合同重信用”活动能够健康有序的进行, 我们首先做到了组织健全,机构完善,分工明确,职责到位。
我们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我们还对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时调整、修订适合本企业、本行业特点的合同管理制度
学习托管合同的心得体会
最近单位组织学习托管合同,托管合同是合同的一种。
合同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我们实际的学习和生活中,合同无所不在。
有交易的产生常常伴随着合同的成立。
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
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
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
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入法的调整范围之中。
作为公司的中层干部,我们应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这对我们来说不无裨益,工作中,我们就会签订一系列的合同,时刻用到。
最近看到一些报道关于毕业大学生的在签订就业合同后,在就业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合同问题。
一些用人单位在和毕业生签订合同的时候,用一些口头合同,含糊合同,单方合同,生死同等不平等合同剥夺了求职大学生应有的权利。
所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知道合同法中违约责任作为一种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当事人是需要承担这种民事责任的,这对我们这些大学生在毕业以后的求职道路上,在碰到一些有关自己的合同的签订和纠纷时,有很大的帮助。
通过《合同法》这门课程的学习,使我了解到,在我国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及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保全、违约责任等问题。
《合同法》是一门非常实用的部门法,涉及的范围非常广,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等社会生活中非常的各种合同,解决是现实中各种基本的复杂法律关系,通过合同的规范从而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总之,这次托管合同的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了合同法在当代社会生活中的实用性和重要性
合同范本之合同培训心得体会
合同培训心得体会【篇一:合同培训心得】合同风险控制培训心得作为一名工程采购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牵涉材料采购合同、设备采购合同、设备租赁合同、施工合同四大合同,合同条款制作非常关键与重要。
7月3日上午公司组织了合同风险控制的培训,通过律师静态与动静的进行分析,使我从合同的制作到合同履行有一个更深刻认识,结合律师的培训的内容,我认为以后在采购合同、设备租赁合同、施工合同,应注意以下五条:一、合同审查:1、认真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与资信能力。
a、首先要查看对方的三证是否参加年检以及证明资料,确认一般企业的民事主体资格,了解其经营范围,审查企业的法定资质、资格、许可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成功案例、用户意见表。
b、其次了解公司内部机构,是否具备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
同时也要审查签约人的资格,查看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明,了解对方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时效性。
c、对于金额大的交易,还应到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能力,以及对供应单位现有客户及以往交易证明(业绩)进行考察以及厂家现场考察,施工单位应进行成功项目实地考察以及用户情况了解。
反复推敲,不要在合同中用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词句或多义词,而且要注意合同的条款有无重复,或者前后是否自相矛盾,以免使对方有钻空子的机会。
724.blog.m存在就有其合理性,单从这
合同管理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回顾过去的工作,目的是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吸取教训,克服不足,更好地做好今后的工作。
2010年在公司各级领导及同事的帮助和协助下,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0年的工作汇报如下:一、今年主要工作1、起草、审查、巡签各类合同220余件,标的额达2亿元以上;2、付款巡签、登记280余件,标的额达4200万元以上;3、协助处理涉法、涉诉案件;4、负责工程、成本内勤工作;5、负责合同、招标文件、结算等档案整理并归档工作;6、负责工程各类签证、工作联系单档案管理工作;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主要工作表现1、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审查、巡签目前公司合同种类繁多,数量大,主要涉及到土建、水电、暖通、设备安装、内外装饰、材料、设备采购等。
今年以来签订的合同220件,标的额达2亿元以上。
面对合同类型多,标的额大,履行周期长等特点,从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出发,凡是公司所签订的合同均由本人参与洽谈、起草、审查。
在合同商定过程中,做到严把法人资格关、个人身份关、合同条款关、履约能力关、资信等级关等,杜绝了不完善和不合法的合同的出现,做到了合同管理“零失误”。
2、加强工程档案管理由于以前没有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所以对工程档案的管理并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加上人员的变动,有些档案也不知去向,给公司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
档案是认识把握客观规律的重要依据,借助档案,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过去、把握现在、预见未来。
要做好档案管理,
合同部工作总结
合同部工作总结合同部工作总结篇一:计划合同部部工作总结计划合同部部2017年度工作总结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2017年即将过去,计划财务部面临着恶劣的施工环境,在项目领导班子的领导、在各部门和广大职工、干部的支持下,顺利的完成了前期的各项工作。
为了今后在复杂多变的情况下能够更好的完成计划财务部的各项工作,更好的服务于施工,在此对前期的各项工作做如下总结,请各位领导、同事多多批评、指点。
一、工作情况:2017年以来,本部门主要负责的工作主要有:施工合同管理、验工计价管理、工程结算管理、财务管理、工程变更、索赔资料管理以及统计、计划工作的管理,现一一汇报如下:1、施工合同、协议管理工作情况:合同管理贯穿施工的整个过程,也是工程施工顺利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
它直接影响着项目的成本,对项目的盈利或亏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截止2017年11月份,共负责起草、审查、签订劳务分包合同13份,临时用地合同15份、临时用电合同8份,施工便道修筑合同5份,三电拆迁合同6份,道路使用押金合同5份,临时工程建设合同5份,工程检测、超前地质预报合同3份,工程施工保险3份,材料、设备供应合同34份。
从而有效的规范了合同(协议)签订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为工程结算、材料、设备进场以及工程顺利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和保障。
除此而外,对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进行动态管理,对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不间断审查,确保劳务公司的真实性,避免劳务纠纷案件
学习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心得体会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学习感悟本课程主要学习了建筑市场、工程招投标概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建设工程施工投标、开标、评标、定标与签订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程施工索赔共八个项目内容。
第一项目建筑市场主要阐述了建筑市场是建筑商品和服务交换关系的总和,招标是市场是商品交换和服务交易的主要场所的概念与性质,介绍了建筑产品与去他商品的区别与工程建设的程序分为哪些阶段。
建筑市场主体与客体有的定义,以及建筑市场的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建筑工程交易中心的性质、作用和基本功能以及其运行的原则、运作的一般程序。
第二项目工程招标概述介绍了工程招投标是采购人事先提出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的概念,和工程招投标的概念,并对工程招投标的现状与未来的发展进行了一定的描述。
对工程招投标进行了分类与特点的分析。
还介绍了招投标公正、公平、公开、诚实信用的4项原则。
与招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描述招投标的基本程序、当事人和监督管理的情况。
第三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主要介绍了工程招标的组成与内容,工程招标招标段的划分。
诠释了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的内容,招标工作的保密要求。
二.投标的时候需要先投交资格预审文件,再组织人员进行投标决策。
在预审通过之后购买和阅读招标文件,组织人员建立投标班子,并在获取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