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事会股东会时,一般性的报告需要举手表决吗
比如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报告
我研究过这个问题。
《公司法》对股份公司股东会需审议财务预决算,没有对审计报告做严格要求。
如果章程没有要求,也可以不过股东会。
但是董事会是必须审议的。
但是鉴于拟上市公司规范治理,可以参照上市公司的披露内容,也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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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股东是企业单位的,参会人员就写这个单位全称,也就是该公司的名称。
股东会决议应由该公司法人代表或委派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关于有限公司股东会的问题
您所述的情况属于股东僵局。
根据《公司法》第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不晓得你们公司章程是如何制定的。
是否缺失这方面的规定呢
而我国《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出席股东会缺乏相应的规定。
在其不出席股东会的情况下,可以视为弃权。
可参照公司法第104条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是否通过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为计算基数的规定,决议事项由到会股东的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即可。
否则因部份股东不参加股东会,将致使公司事务无法正常开展,损害其他股东的权益。
此外,如对方拒绝参加股东会因此导致公司损失的可以请求对方赔偿。
如工商局拒不予以办理,可以起诉其行政不作为,请求予以变更。
由此可见,章程对于公司的重要性。
本人在公司法方面具有深入研究,建议您从长计尽快解决此股东僵局。
所提问题涉及下列相关方面的法律1、小股东不同意的原因除了担心稀释股份外,不知你们增资的方式采取的是什么
因为通常的增资分为同比或不同比例增资、投资性增资及分配性增资、现有股东增资及外部引进投资者的增资等,需具体分析小股东不签字的原因是否与增资方案的设计有关
2、关于公司法的规定与工商局执行该规定的问题。
按照现有公司法的规定,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董事会提交的增资方案应当有效及得到工商局的认可,你可以向你公司注册地的上一级工商局反映,但需提示的是股东会的召集、董事会拟定的增资方案等需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您好,具体情况欢迎您向咨询。
公司股东会议决议需要通过多少股权才能生效
股东就是股份制企业的股份所有人 跟国企的领导层是一样的‘ 股东会议就是商量公司发展和投票决策一些事情的 大体看是有利走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