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拯救一个濒临破产的企业或者公司
该从几个方面去分析
拜托各位大神
企业面临倒闭,首先要维护好人心稳定,人才是根本的生产力,集中全体智慧分析失败原因,统一思想明确分工,因不知道你企业具体情况,只能从宏观方面进行论述,谢谢采纳
假如你接受一家濒临破产的航空公司,并要改善经营状况,你要从哪些方面着手
1,先查财务状况,搞清要多少钱才能救活。
2,寻找经营崩溃的原因,运营成本高
企业扩张资金链断
航线少吸金能力低
飞机老化程度
3,把运营率低和上座率低的航线砍掉,降低运营成本。
集中机况好的飞机到高流量航线,比如大假的旅游航线,提升盈收。
4,找携程等平台谈合作,让步给他们尽量买断航班航做。
5,财务方面,融资保持财务良好,与金方建点关系,并向金方客户提供机票。
6,提升管理,人员培训,减员增效或降薪降成本。
7,从各方面降低飞机成本,比如尽量排短航,错开三餐,由三餐改小食,减少飞机餐饮成本。
8,降低机场成本。
百年企业夏普的衰落乃至濒临破产是如何造成的
1.夏普巨额投资的堺液晶工厂如不开工每年会有千亿日元以上的赤字,而经营层为了掩盖投资失策的责任,仍坚持维持贩卖量以上的产量,再由夏普本社以高于市价两成的价格购入,导致库存和赤字的累积。
甚至在东日本大地震时,将当时已很少开工的堺工厂的亏损也计入震灾特别损失。
这些都不是身为一流企业所应有的行为。
2.在市场上对大尺寸液晶面板需求疲软的环境下,仍然不转换方针而放任赤字的膨胀。
主推的四色技术面板市场接纳度不高,却固执地继续生产导致大量库存积压。
另一方面,为生产大型面板建设的工厂在生产小尺寸面板时也表现得不佳。
3.堺工厂的生产一旦出现差错,自己不调查寻找问题所在就一股脑地推卸给供应商。
这类做法导致供应商的强烈不满,甚至有“绝不再和夏普合作”“恶质企业”之类的抱怨。
4.对索尼的订单有多次未能如数交货,对东芝也有交货延迟的情况,而据说夏普从未表示过丝毫的歉意。
索尼曾打算对堺工厂投资并提供长期的面板订单,但夏普片山社长对索尼干部的傲慢态度导致双方决裂,索尼另觅三星合作,为后来日本厂商的面板市场份额被韩国大幅挤占种下祸根。
夏普交货延迟的老毛病则直到近年给苹果供货时仍屡犯。
以上种种导致夏普面板的对外销售始终不见起色,大部分靠集团内部消化,对重金投资的生产线造成极度浪费。
5.高通28nm的芯片刚推出时,台积电的产能严重不足。
而夏普也未能争取到足够的供货量,导致错过了刚开始采用IGZO屏的自社手机的绝佳销售时机。
与之相比,三星Galaxy S III凭借充足的供货量在日本同期获得了大成功。
6.夏普更多的依赖社债等直接融资手段,与银行间的关系不够密切,导致财政出现问题时无法获得银行的有力援助。
7.2000年时由于投资部门的失策,夏普独力建设了薄膜型太阳能电池厂,之后却一直未找到工厂的买家。
2011年在全球太阳能电池行业不景气,其他厂商或倒闭或撤退,夏普自身连续五年亏损的情况下,仍未能作出撤退决断。
8.对液晶过度投资。
龟山工厂与堺工厂两处的投资就已高达9450亿,集团七成的业务内容与液晶相关。
“一本化经营”导致在液晶市场不振时集团的整个根基收到重挫。
创建以来一贯坚持无负债经营的夏普,现已背上了高达一兆日元的负债。
9.液晶部门的辉煌期,片山社长将液晶部门的要员提拔到集团内各个重要部门,此举无形中造成了液晶部门的人才不足。
10.对政府的环保家电政策,夏普作出了电视机市场将复苏的错误判断和对策。
11.收支严重失衡,2012年第一季度的売上原価率(可简单理解为成本在收入中所占比例)高达99%,造成营业和管理的4000亿费用全部成为赤字,直到第三季度才逐渐恢复平衡。
12.韩元大幅贬值,韩国电费仅为日本的三分之一,此外中国与台湾也开始可以低成本生产高质产品,对此夏普的日本制造在成本上完全无法抗衡。
13.研发出一些很有创(dou)意(bi)的产品,比如带闹钟功能的电视机(AQUOS H7 40V),带离子发生器的咖啡壶(售价高达十万日元)。
14.“由于日本的税务制度,日本厂商很难在大型设备进行必要的投资。
”语自佳能会长。
15.在世界陷入经济危机的环境下,日本产品的高技术和高质量虽在日本国内需求旺盛,在拓展海外市场时却为加拉帕戈斯化所困。
与之相反,中国、韩国、台湾厂商,不仅通过低成本获得了快速增长的新兴国家市场,之后在崇尚简洁的北美市场也获得了胜利。
在低成本高质量的竞争中失败的日本厂商,只剩下委托代工、转移、合作等选择。
液晶和空调等市场份额的没落,是日本厂商团体迷思的苦果。
16.液晶电视的产业链被美韩台厂商所把持,他们通过暗地里的补偿金控制面板价格,而日本厂商无法参与其中。
同时,中国的面板生产工厂,会将日本设计定制的面板私自多生产提供给中国的厂商。
中国产的液晶电视因此能达到与日本产品同样的水准,却因不需承担开发费用而能低价销售。
(感觉是日本媒体的阴谋论,可信性未查证)17.高层为勾心斗角所困。
在液晶投资上决策失误的片山干雄社长退位到会长后,并没有放下实权,继任的奥田隆司在夏普社内威信不足,经营改革上处处受到制约,一年后便将社长职位交接给高桥兴三。
领导层的频繁交替,对问题重重的夏普更是雪上加霜。
18.安倍上台前长期持续的日元高腾造成日企的普遍不景气。
19.与鸿海及夏普都打过交道的人如此总结:鸿海的信条是“能卖掉的就是好产品”,而夏普的信条是“好的产品才能卖掉”。
20.独占技术并不一定总是优势。
苹果出于稳定供货和价格垄断的风险考虑,坚持同时采用多个供应商,所以iPad在夏普的IGZO之外也继续使用三星的液晶面板,导致夏普不得不专门调低IGZO的解像度。
21.被三星挖走的日本技术者表示,包括夏普在内的日本厂商,在如何使自己的生产与对方的需求相吻合上所做的努力不足,虽然自己也曾考虑回日本帮助日企复苏,但一想到日企的体制就泄气作罢了。
参考:
对一个濒临破产的企业申请强制执行
企业法人破产的申请与受理 破产程序是指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时,为了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按比例清偿的原则,以及法定清偿顺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在全体债权人中间进行公平分配的法定程序。
破产申请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条件,破产案件的受理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
1、破产的申请 破产的申请分为债务人的申请和债权人的申请二类。
债权人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第一,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第二,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示权;第三,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
因此,以下几种情况的当事人没有破产申请权: (1)基于物权或人身权提出的 给付内容的请求。
例如,排除妨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特定物的原物返还请求权,原则上无破产申请权。
(2)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
(3)丧失了申请执行权的债权。
(4)未到期的债权。
司法实践中,有担保的债权人通常情况下很少申请债务人破产,因为他有从抵押物中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他有把握由抵押物受偿,他不会申请债务人破产。
那么,有财产抵押担保的债权人有无权提出破产申请呢
我们认为,否定有财产抵押担保的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权,法律上并无根据。
如果出现抵押权实现困难或不能由抵押物充分受偿的情况,有担保的债权人仍可提出破产申请。
债务人的破产申请,一般情况下,由债务人自主决定。
但国有企业申请破产,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非国有企业申请破产,是否须经批准和同意,目前法律上并无规定。
但依据《公司法》第38条和第10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行使对公司解散、清算事项作出决议的职权。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自愿申请破产,与公司解散一样,是关系公司存亡和股东权益得失的重大事项,也应照此办理。
除自由决定是否申请破产外,法律也规定了个别强制情况。
《公司法》第196条第1款规定,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2、申请破产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实践上,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提交义务较债权人的申请多一些,下面列出债务人申请破产应提交的主要材料: (1)破产还债书面申请。
(2)上级主管部门(指企业开办的投资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
没有上级主管的,应提供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破产的决议文件。
如果是中外合资、外商独资企业,还应由同意开办的外经委批准。
(3)县级以上的劳动人事主管机关同意的职工安置方案的批复文件及落实职工安置费用资料,主要是指劳动人事主管机关同意安置职工的承诺书和社会保障局的意见。
(4)审计报告、债权清册、债务清册、企业为他人、他人为企业的担保情况说明。
(5)企业亏损情况的详细说明。
(6)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
(7)资产状况明细表和资产处所说明表。
(8)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的说明。
(9)企业的营业执照、章程、验资报告、成立合同等有关成立情况的材料。
3、破产的受理 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破产申请,就标志着破产程序的开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广东省公司破产条例》均规定,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裁定。
破产申请被法院裁定驳回(不予受理)后,破产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法院上诉。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日。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并发布公告。
一旦公告,申请人就不得撤回破产申请。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以破产企业为债务人的经济纠纷案件,尚未审结且另无连带责任人的,应当终结诉讼,由债权人向破产案件受理法院申报债权;如尚未审结且另有连带责任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破产案件受理法院申报债权。
此外,以破产企业为债权人的其他经济纠纷案件,受理人民法院不能在三个月内审结的,应当移送至破产案件受理法院;破产案件受理法院发现破产企业作为债权人的案件在其他人民法院并且在三个月内难以审结的,应通知该法院移送。
第九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第二十七\\\\第二十八条规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不满1年安1个月计发.国家有关规定是指<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 第九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我们朋友公司濒临破产,公司给出两种选择,1走人自己主动
财产分析师大概就是这种类型的职位,也有一些投资公司的分析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