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安全的案例和意义
在世界各地,各种各样的自然灾害频频发生。
在我们中国,也常有多种自然灾害发生,威胁着我们人类的生存,引起多发伤员死亡,家园被毁的事件。
远的不说,就说我的家乡吧
我的家乡是美丽富饶的东莞,这里人杰地灵,山川秀丽。
但有许多自然灾害光临这可爱的地方,这里经常有台风来袭,出现寒露风、高温、暴雨洪涝、低温阴雨和倒春寒等自然灾害。
这些灾害在我国也时有出现,我们东莞则是个多发地区,主要是因为我们东莞的地理位置。
在东莞,最常发生的就是暴雨洪涝了。
暴雨是指降水强度很大的雨。
日降雨量(20-20时)大于49.9毫米定义为暴雨。
暴雨是引致辞洪涝灾害的直接因素。
在全球范围内,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暴雨洪水发生,我国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暴雨洪涝灾害发生。
我市是中国东南部地区,属于亚热带季风区,地势低洼,靠近海洋,所以来自海洋的湿润气流多,有源源不断的水汽输送与积聚,为暴雨的形成提供非常大的条件。
并且地处珠江三角洲的东莞市,虽然大部分区域江河交错,但由于城市建设等诸多因素,使得暴雨引发内涝积水而致灾的个案时有发生。
其原因一是本地区在雨季雨量集中,降雨强度大,出现连续性暴雨以上降水,使低洼地区水浸而成灾;二是由于受台风袭击风大雨猛,若恰逢大潮期使沿海堤漫顶或决堤成灾。
在东莞近代有许多的典型暴风致灾个案。
例如,2005年4月25日一小时降雨达109毫米,破历史记录,使得多处房屋受淹,汽车被浸等。
在2005年8月19日受高空低槽呵南海热带辐合带北抬的影响,除虎门、沙田、麻涌等少数镇区外,我市大多数镇区遭遇今年以来最强降水袭击,石龙气象自动站测得(即从19日9时到20日8时)366毫米的降水量,为我市历史上第二最大日降水量,仅次与1981年我市录得的日最大降水量367.8毫米的历史记录。
这次降雨,石龙镇主要街道绿化路呵兴龙路遭受严重水浸,街道水深约50公分左右,沿街商铺受到水浸,部分物品损坏,交通受阻,上午10时左右大部分街道水位逐渐回落。
市委、市政府面对灾害性天气,高度重视,以充分的思想准备,有力的防御措施,有效的抢险手段,抗击暴雨带来的灾害。
我市按时保质全面完成东莞大堤达标建设、挂影洲围达标建设呵小型水库达标建设的基础上,还进行新一轮水利防灾减灾工程,重点是堤围、排站建设,工程总投资概算为17.17亿元。
全市计划投入资金8.75亿元,计划完成工程135宗,江河堤围242.69公里,新建、改建或加固水闸45座,新建或改建排站27座,新增装机容量18365千瓦,改善灌溉面积11.24万亩,改善治洪涝面积62.35万亩。
为了东莞市民生活得更舒适更有家的感觉,在此,我提出一些小小的建议与自己的设想:①建筑高层台阶,防范水浸水渗入家庭住宅②街道旁多种树,有个美好的绿带③多开通地下渠道,教育人们思想理念,要畅通渠道,做到不堵塞不将废物垃圾扔在渠里④洪泛区的土地管理;⑤建立洪水预警系统;⑥拟定居民的应急撤离计划和对策;实行防洪保险等
求助: 关于交通事故现场警戒线与安全保护、封闭道路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工作规定第一章 一般规定第一条 为维护高速公路交通警察上路从事秩序管理和事故处理工作时的工作秩序,规范高速公路交通警察的执勤执法行为,保障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及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规定,结合支队交通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在高速公路(包括高等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下同)上从事秩序管理和事故处理工作时应当遵守本规定,并督促参与交通事故伤员抢救、车辆施救、现场清理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交通参与者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应当按下列标准配备安全防护装备、器材:(一)执行勤务的警车应当安装车载发光警示屏、车载电台,配备发光指挥棒2根、反光锥筒10只、停车示意牌2个、折叠式发光警示标志牌1块、警戒带2条、拦车破胎器1个、灭火器2个、急救箱1个、牵引绳1条、手电筒2个、手铐2副,警绳2根,电警棍2根。
(二)每个大队配备2辆事故现场勘查车,车上应当安装车载发光警示屏、车载电台,配备发光指挥棒2根、便携式发光锥桶20只、停车示意牌2个、折叠式发光警示标志牌1块、发光导向标志牌1块、现场勘查灯2个、防爆强光灯1个、手持扩音设备一个、警戒带4条、拦车破胎器1个、简易破拆工具1套、灭火器2个、急救箱1个、医用橡胶手套4副、牵引绳1条、手铐2副,警绳2根,电警棍2根。
(三)执行勤务的民警每人应当配备多功能反光腰带、反(发)光背心、对讲机、发光警示器1个。
事故处理的民警每人应当配备多功能反光腰带、反(发)光背心、对讲机、发光警示器2个。
(四) 每个大队应当配备防化服2套,防弹衣、防弹头盔各20件,备用反光锥桶20个,枪支按需配备。
第四条 大队要加强对安全防护装备、器材的管理,建立严格的领用、管理、使用、维护、移交等制度。
民警每次上路执勤执法完成任务后,要自行检查、清点自己领用的安全防护器材、装备,使用单位每月对安全防护装备、器材进行一次集中检查、清点,发生损坏或者故障的,及时安排修理、更换、补充。
民警上路执勤执法前,带班领导应对出警的人员提出自身安全防护要求,根据任务要求检查民警是否带齐必需的安全防护装备,未带齐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安排出警;完成任务后,对安全防护工作作简短的总结,纠正不规范的做法,明确改进措施,要求民警进行整改。
第五条 执勤执法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负责人负责组织执勤执法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保证查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处理事故现场快速、有序、安全、顺利地进行。
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的辖区勤务中队领导、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辖区大队领导必须到交通事故现场开展安全防护工作。
执勤执法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负责人不明确时,按下列情况依次确定:(一)直接分管对应业务的支、大队领导在现场的。
(二)方案、预案中规定的负责人在现场的。
(三)其他领导现场指定、预先指定的。
(四)现场民警中职务高的。
(五)现场民警中警衔高的。
第六条 支队、大队要建立和完善安全防护工作的检查、监督制度,建立采购领用发放登记记录、检查监督记录、维修维护保养记录。
支队每半年、大队每季度对下级的安全防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责令限期整改,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
第七条 支队负责对机关全体民警和各大队、中队领导及业务骨干进行安全防护理论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大队负责对本大队全体民警及相关人员进行安全防护理论知识及技能的培训;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防护实战演练,重点加强勘查交通事故现场以及夜间、雨雪雾天巡逻执勤时的安全防护技能研究和实战演练。
培训要以实战操作为主,理论知识为辅,凡是未经过执勤执法安全防护知识专门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民警,不得上路执勤执法。
第八条 高速公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下级对上级负责、上级对下级监督的长效安全防护机制和意外伤害情况下的应急救助机制。
第二章 交通秩序管理的安全防护第九条 交通警察在高速公路上执勤执法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执勤警车应当开启警灯,交通警察应当穿着反光背心,按规定使用停车示意牌。
执行具有危险的任务时,按规定穿着防弹衣,戴防弹头盔。
(二)驾驶警车正常巡逻执勤时,应当在最右侧行车道行驶,时速控制在60至80公里,按规定保持车距,保证安全。
遇有紧急情况,可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提高车速,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
(三)执勤时不得少于2人,现场执法应当在路肩、港湾式停车带、收费站和服务区进行,设点执勤应当在收费站和服务区进行;因特殊情况需要在路段设置执勤点的,应当在距执勤点500m、200m、150m、100m、50m处连续摆放提示引导标牌、反光锥筒,并确定专人负责安全警戒。
(四)夜间、雾天、雨天、雪天等能见度低和道路通行条件恶劣的条件下在高速公路设点执勤,不得少于3人,应当将执勤点设在收费站和服务区;因特殊情况需要在路段设置执勤点的,应当在距执勤点2Km、1Km、500m、200m、150m、100m、50m处连续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标志、警示灯、提示引导标牌、反光锥筒,并确定专人负责安全警戒。
(五)保持通讯联系畅通,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
第十条 交警民警在高速公路上执勤执法时严禁下列行为:(一)除执行堵截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等特殊任务外,在行车道上拦截、检查车辆或者处罚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二)遇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拒绝停车接受处理的,站在交通安全违法车辆前面强行拦截,伸手拦截,抓、拉车门、车窗及车辆的其他突出部件,或者脚踏车辆踏板,将头伸进车辆驾驶室内,强行扒登车辆责令驾驶人停车。
(三)除交通违法行为人驾车逃跑后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交警民警驾驶机动车追缉或将车辆置于违法车辆前方强行阻拦。
第十一条 交通警察在执勤执法时,遇有交通违法行为人逃跑的,可采取记录车号或者通知前方执勤交通警察堵截等方法予以先期处理,事后再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交通警察在高速公路上执勤执法时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戒备措施:(一)执勤民警应当2至3人编组执勤,按规定携带武器、装备。
遇突然袭击时即可迅速持械在手,形成合力,互相配合,制服犯罪分子,必要时可以联络增援,避免陷入孤身无援的境地。
(二)拦截盘查车辆时,应在路中设置路障,执勤民警站在路边明亮处,使用停车示意牌,示意车辆靠边停放,首先要求驾驶人将车辆熄火。
注意防止来车速度过快,将民警撞伤。
(三)正在执勤的巡逻警车,遇有情况临时停车时,要车不熄火,坐不离人,占据有利地形,前不受挡,后不受阻,一有情况,立即出动;夜间巡逻,遇有人拦车,执勤民警应立即下车,持枪械在手,做好应急准备,密切观察周围动静,防止遭受犯罪分子的突然袭击。
下车时,车辆应尽量停在路边或其他不影响交通的地方,民警不要离开车辆太远,可站在车辆两侧或车门口。
(四)执勤中有人报案或诉说其他事情,应保持戒备,要尽量使对方处在自己的左侧,不宜靠对方太近,防止犯罪分子以报案、问事为由向执勤民警突然行凶。
遇人请求到某处处理问题时,不能单身前往,特别是夜间遇到这种情况,应保证有足够的警力,要让对方面前边带路,民警尾随其后持械行进,并随时观察动向。
(五)接受陌生人递送的东西时,应在距其1米左右伸臂去接,并注意观察其举动,防止其突然袭击。
(六)执勤民警在对可疑人进行盘查时,要有专人负责通讯联络;执勤民警不要同时处于被盘查人的正面,在一般情况下只要有1人面对即可,并注意与其保持1米左右的距离;在被盘查人的两侧(至少是右侧),要各有1人密切注视,防止其行凶或逃跑;对神态紧张、手插在衣兜、腰间或提包里不肯拿出来的嫌疑人,居于其两侧的执勤民警,应作出迅速反应,出其不意地剥夺其双手的活动能力,防止其利用随身携带的枪支、匕首或其他危险物品突然行凶;可疑人对盘查的问话似听非听、心不在焉、所答非所问、默不作答、用目光扫掠目标时,执勤民警应严密防范;需要检查其携带的包裹物品时,应责令其退后三步,由一名民警在其侧面密切注视,另外一名民警打开检查;选择盘查的地点应注意选择宜明不宜暗、宜宽不宜窄、宜静不宜闹、宜简不宜杂、宜近不宜远之处进行。
(七)押解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或需要进一步审查的嫌疑人以及群众扭送的现行犯罪分子时,一般均应采取约束措施。
(八)遇道路上发生群体性事件等情况,现场民警应迅速了解和查明群体性事件的事由、人数、地点、影响道路的程度及动态情况,并灵活劝阻其到人行道或路边,以减少交通影响。
对一时无法劝阻的,应冷静处理,不得与群众发生冲突,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工作,避免影响道路交通的情况进一步扩大。
并加强路面现场管理与监控,及时向上级报告相关信息。
第三章 交通事故处理的安全防护第十三条 交通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由交通警察分别按下列情形负责实施:(一)由最先到达交通事故现场的民警负责交通事故现场的先期安全防护工作。
(二)交通中队民警先行到达交通事故现场的,待勤务中队民警到达交通事故现场后,向勤务中队民警移交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工作。
(三)勤务中队民警在交通中队民警勘查交通事故现场期间负责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并控制肇事人、查找证人,负责清理交通事故现场期间的交通安全防护工作。
(四)交通中队民警勘查交通事故现场完毕后,将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装备留在交通事故现场,供勤务中队民警使用;交通事故现场清理完毕后,勤务中队民警负责将交通中队的全防护设施、装备送回交通中队;交通中队民警返回中队后应当及时补充安全防护设施、装备。
(五)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工作由负责处理简易程序交通事故的民警负责,尽快清理现场,恢复交通;勤务中队民警在交通事故现场的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四条 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工作负责人的职责:(一)指派足够警力负责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工作,明确分工,警力不足时负责向指挥中心(值班室)请求警力支援。
(二)负责向有关联动部门联系救援清障事宜。
(三)负责检查落实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四)根据现场和道路情况决定是否采取交通管制、分流措施。
(五)事故处理主管领导同意保留现场的,决定保留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六)组织交通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
第十五条 交通事故现场的民警应当穿着反(发)光背心,夜间及恶劣天气能见度较低时,应当佩戴发光警示器,遇有载运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还应当根据需要穿着防护服、佩戴防护用具,确保自身和其他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六条 驾驶车辆赶赴交通事故现场时,应当开启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可以使用警报器;可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提高车速,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
第十七条 交通警察到达交通事故现场后,应当履行下列安全防护职责:(一)应当立即向指挥中心(值班室)报告现场情况。
(二)根据需要立即组织抢救受伤人员,采取措施进行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
(三)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的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
(四)控制交通肇事人,指挥事故车辆驾驶人、乘客等人员在安全地带等候。
(五)视情采取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
(六)勘查工作结束后,尽快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第十八条 交通警察到达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现场后,将警车顺向停放在现场来车方向50米的地方,并持续开启警灯、危险报警闪光灯;要及时责令当事驾驶人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尾灯,并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指挥驾驶人及乘车人到路肩进行事故处理工作。
确需勘查现场的要保持高度警惕,随时注意其他驶来的车辆。
第十九条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要迅速设置警示标志、警示牌,停放好警车,划定警戒区,在现场周边设立警戒隔离带。
白天在距离现场痕迹所在的车道内来车方向200米外停放警车示警,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警告标志、告示牌等,发光或反光锥筒间隔30米设置1个,派交通警察警戒并指挥过往车辆减速、变更车道。
夜间或者雨、雪、雾等能见度低于500米时,在距离现场来车方向500米至1000米外停放警车示警,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警告标志、告示牌等,发光或反光锥筒应间隔20米设置1个。
坡路须在坡峰(最高处)设置反(发)光锥桶或反光警示标志。
在匝口等有道路交叉的地点,须在各来车方向设置反(发)光锥桶或反光警示标志。
设置警示标志时,民警应当面向来车方向由远至近码放锥桶或警告标志。
第二十条 在现场勘查过程中,由一名民警在警车停放处面向来车方向负责警戒,现场区域较大的应设置多名民警负责警戒,发现险情立即通知勘查现场交通警察迅速撤离。
第二十一条 具备通行条件的,负责警戒的交通警察须指挥疏导来往的车辆,减速通过。
需要丈量或勘查路面痕迹时必须采取短时间断流措施。
为了保证交通畅通,在不影响现场勘查取证的前提下,做好标记后,可暂时移开一些物品开辟通道。
处置复杂的交通事故现场时,可根据需要采取临时交通分流、交通管制措施,必要时封闭全部车道、现场路段或道路。
第二十二条 现场警戒的警车应停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警示标志起始点,并开启警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车载发光警示屏,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
第二十三条 交通警察应当指挥驾驶人、乘客等人员在路边安全地带等候;劝说围观人员退出现场划定范围和离开现场,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第二十四条 设有可变信息板的路段应当及时发布事故信息,提醒驾驶员减速或绕行通过现场。
第二十五条 交通警察应当指挥现场勘查车、指挥车等车辆依次停放在警戒线内的来车方向的道路右侧,并引导急救车、消防车停放在事故车辆附近便于施救的位置;告知现场勘查车、指挥车、急救车、消防车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驾驶员等非直接参与事故现场处理的人员应当在车外路边安全地带等候;对抢救出的伤员及时转运,等待转运的需移至安全地带等候。
第二十六条 交通警察发现运载易燃、易爆、剧毒、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立即向指挥中心(值班室)报告。
指挥中心(值班室)应当立即报告支队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预案的规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机制,通知医疗急救、路政、消防和其他有关部门赶赴现场。
(二)及时向驾驶人、押运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了解运载物品的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随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尽可能查清泄露物的种类、属性和泄露源,不要让有毒和腐蚀性物质沾在手上和皮肤上。
对流淌在地面的泄露物,不要随意践踏,也不要任其流淌,应用泥土筑围拦截,现场如有容易被腐蚀、污染的物品,应采取转移、遮盖等保护措施。
(三)迅速封闭现场和道路交通,划定警戒区域,在距离中心现场前后1000米外设置警示标志和隔离设施,双向封闭道路,严禁无关车辆、人员进入警戒区域。
确保紧急救援通道畅通,指挥公安、消防、急救、抢险、环保等部门的车辆驶入现场,指挥其他车辆迅速驶离现场。
要注意将巡逻车、勘查车停在安全地带,避开泄漏物和有害气体。
(四)在警戒区域内严禁吸烟、拨打手机、使用明火和能够产生静电的器材等可能引起燃烧、爆炸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旦出现槽罐安全阀发出声响或槽罐变色,要立即将现场警力和人员撤至警戒区域外。
尽量选择上风口位置站立,避免吸入有毒气体。
将所有围观人员劝导、疏散至防护范围以外。
(五)除发生爆炸、起火和其他原因,有人员需要救护的紧急情况外,民警一般不得靠近载物车;原则上营救工作由受过专门训练的消防人员或其他专业人员承担,交通警察予以协助。
(六)遇有发生危险品泄漏的事故,交通警察应当立即按规定穿防护服、佩戴防护用具,在了解所载物品性质前,交通警察不得进入警戒区域,待险情消除后方可勘查现场。
第二十七条 在发生“疫情”时,遇有与“疫情”有关人员的交通事故现场,民警必须穿防护服、佩戴防护用具方可进入现场。
到达现场后,须强令车辆内的所有人员不得下车;在距事故车辆前后50米以外设置警戒线,及时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阻断交通,禁止一切车辆、行人通行;在警戒线外拍摄、摄录现场情况;运送车辆可以继续行驶的,由当事司机标注车辆位置后迅速撤离现场;运送车辆不能继续行驶的,要及时通知卫生防疫部门调集车辆转移事故车辆内的人员,待事故车辆消毒后再由清障车拖移;办案民警待现场消毒后再进行勘查。
第二十八条 当事故现场的车辆或物品发生火灾时,应首先通知消防部门,同时用灭火器灭火或用沙土、棉被、折叠的棚布等蒙盖。
如果是燃油着火,切勿用水泼而助长火势。
发生火灾时,人员还在火场内的,用不易燃烧的衣物等护住头部和裸露在外的皮肤后迅速逃离现场,注意在火场内不要张嘴呼吸或高声呼叫,以免烧伤口腔和气管。
第二十九条 当了解到事故现场存有爆炸物时,应立即通知有关专业部门到现场处理险情,同时迅速疏散现场人员到安全区域,并切断交通。
在爆炸发生时,应立即选择在土堆、树木和建筑物后方就地卧倒,并用手护住头部。
第三十条 事故现场如有濒临倒塌和坠落的建筑物、电杆、树木、车辆和其他物体时,应首先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疏散建筑物内人员和围观人员,然后再设法固定。
对要倒塌的建筑物、电杆、树木等,可以用木棍铁架等支撑,对无法支撑的应划定警戒范围,禁止人员进入,或者予以拆除。
对要坠落的车辆、物品可以用起重车起吊,用绳索捆绑或者用石块塞垫,在操作时要特别注意安全。
对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绿化、广告牌等设施损毁,妨碍勘查交通事故现场和过往车辆、人员安全通行的,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尽快消除危险源。
第三十一条 事故现场中遇有人员伤、亡流血的,交通警察在救护过程中须按规定戴好医用橡胶手套,防止接触血液感染传染性疾病。
第三十二条 现场勘查完毕后,交通中队的现场勘查民警可以撤离交通事故现场。
勤务中队民警应组织有关人员从事故车辆处,由内向外清理现场,由近及远依次撤离安全防护设施,及时疏导受阻车辆,恢复交通后驶离现场。
需要保留部分或全部交通事故现场的,应当征得事故处理主管领导的同意,并不得撤除必要的防护措施。
清理交通事故现场时,应及时将事故车辆和物品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停车场内。
妨碍交通而又暂时无法移开事故车辆、较大物品时,不得撤除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四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 交通警察在执勤执法时发生伤亡事故的,大队领导接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同时向支队报告。
支队接报后应当视情派员赶赴现场,并向总队报告。
第三十四条 交通警察在执勤执法时发生伤亡事故的,支队要认真组织责任倒查,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一)安全防护装备、器材不符合配备标准而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的,追究大队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安全防护器材、装备日常检查工作不到位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追究大队分管领导的责任。
(三)现场安全防护装备、设施管理、使用、设置不规范,未达安全防护规范要求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追究现场安全防护工作负责人的责任。
(四)现场安全防护监督、指导不力的,追究现场安全防护工作负责人的责任。
交通警察违反本规定在执勤执法时发生伤亡的,单位不得参加当年先进集体的评选,负有责任的个人不得参加当年先进个人的评选。
支队应当对模范遵守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为内部规定,对外无效。
本规定由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交警支队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铁路安全心得体会
铁路安全安全文章提前做“安全第一 预防为 安全生产依靠谁路工人
以史为鉴知兴衰;以人为鉴,可明得失;回顾自建国以来铁路发生的重大事故,共计二十八起。
胡锦涛严厉批评某些干部“对群众呼声和疾苦置若罔闻,对关系群众生命安全这样的重大问题麻木不仁”。
安全是什么
安全就是一种责任,就是一种使命,数以千万计的旅客把人身安全交给我们,国家把上亿财产安全交给了我们,作为车辆段职工,我们只有凭借自己的业务技能和强烈的责任心、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来认真检修车辆。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可见安全生产有多么的重要,什么是责任
对家庭而言我们是顶梁之柱,对铁路而言那是万千生命的保护神。
我们分内的工作就是干好本职工作,这样才是一名真正的铁路职工,可能在现实社会人的眼中,我们是那么的无能,我们没有节假日,没有休息日,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安全是什么
安全就是我们对工作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安全对我们铁路行业来说放在首位,我们经常讲“安全第一”这就是我们的态度,也是我们的原则,安全是我们取得效益的前提,安全对于我们来说至关重要。
因此我们就要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不重视安全的后果是无法估量的、是要付出沉痛代价的。
我们不能把安全第一只放在口头,只做成标语,只写进课本,我们要在思想烙上安全第一印记,在做每件事前都要考虑安全,在工作中时时刻刻不忘安全。
安全是什么
安全就是一种经验。
每出一个事故都能总结出教训,这些教训就成了我们的规章,血的教训换来了我们的规章制度,我们是靠规章制度来保证我们的安全,旅客和货物的安全。
人类之所以不断的进步,就是人类关善于总结、并从总结中得到进步。
安全是什么
安全就是一种荣誉。
对于铁路行业来说,安全就是一种荣誉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旅客们选择自己的出行方式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安全,我们铁路企业就是抓住了安全,才赢得了市场,取得效益,这是我们铁路行业共有的荣誉,我们铁路以安全、正点、优质服务在国人面前也出尽了风头,功劳的取得也和和位默默无闻、呕心沥血、谨慎细心,风里来、雨里去密不可分。
追根结底,安全生产就是我们铁路的命根子,我们马上都要奔赴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工作上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克服种种困难,吸取别人的教训,遵章守纪、严格把关、搞活好自控互控,从工作中的每一分钟入手,从每一趟进库列车的安全入手,让我们晴天一身雨,雨天一身泥的劳动果实不被安全事故窃取。
安全事故的警钟时刻在铁路工人耳中回响
《危险能量控制与安全锁定》
一、防止事故发生全技 防止事故发生的技术的基本出发点是采取约束、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防止其意外释放。
常用的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有消除危险源、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隔离等。
1. 消除危险源 消除系统中的危险源可以从根本上防止事故发生。
但是,系统安全的一个重要观点是,人们不可能彻底消除所有的危险源,人们只能有选择地消除几种特定的危险源。
一般来说,当某种危险源的危险性较高时,应该首先考虑能否采取措施消除它。
可以通过选择恰当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合理的设计、结构形式或合适的原材料来彻底消除某种危险源。
例如: ① 用压气或液压系统代替电力系统,防止发生电气事故; ② 用液压系统代替压气系统,避免压力容器、管路破裂造成冲击波; ③ 用不燃性材料代替可燃性材料,防止发生火灾。
应该注意,有时采取措施消除了某种危险源,却又可能带来新的危险源。
例如,用压气系统代替电力系统可以防止电气事故,但是压气系统却可能发生物理爆炸事故。
2. 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 受实际技术、经济条件的限制,有些危险源不能被彻底根除,这时应该设法限制它们拥有的能量或危险物质的量,降低其危险性。
(1) 减少能量或危险物质的量。
例如: ① 必须使用电力时,采用低电压防止触电; ② 限制可燃性气体浓度,使其不达到爆炸极限; ③ 控制化学反应速度,防止产生过多的热或过高的压力。
(2) 防止能量蓄积。
能量蓄积会使危险源拥有的能量增加,从而增加发生事故和造成损失的危险性。
采取措施防止能量蓄积,可以避免能量意外的突然释放。
例如: ① 利用金属喷层或导电涂层防止静电蓄积; ② 控制工艺参数,如温度、压力、流量等。
(3) 安全地释放能量。
在可能发生能量蓄积或能量意外释放的场合,人为地开辟能量泄放渠道,安全地释放能量。
例如: ① 压力容器上安装安全阀、破裂片等,防止容器内部能量蓄积; ② 在有爆炸危险的建筑物上设置泄压窗,防止爆炸摧毁建筑物; ③ 电气系统设置接地保护; ④ 设施、建筑物安装避雷保护装置。
3. 隔离 隔离是一种常用的控制能量或危险物质的安全技术措施,既可用于防止事故发生,也可用于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
预防事故发生的隔离措施有分离和屏蔽两种。
前者是指时间上或空间上的分离,防止一旦相遇则可能产生或释放能量或危险物质的物质相遇;后者是指利用物理的屏蔽措施局限、约束能量或危险物质。
一般说来,屏蔽较分离更可靠,因而得到广泛应用。
隔离措施的主要作用如下: (1) 把不能共存的物质分开,防止产生新的能量或危险物质。
例如把燃烧三要素中的任何一种要素与其余的要素分开,防止发生火灾。
(2) 局限、约束能量或危险物质在某一范围,防止其意外释放。
例如在带电体外部加上绝缘物,防止漏电。
(3) 防止人员接触危险源。
通常把这些措施称为安全防护装置。
例如利用防护罩、防护栅等把设备的转动部件、高温热源或危险区域屏蔽起来。
4. 故障——安全设计 在系统、设备的一部分发生故障或破坏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间内也能保证安全的安全技术措施称为故障——安全设计 。
一般来说,通过精心地技术设计,使得系统、设备发生故障时处于低能量状态,防止能量意外释放。
例如,电气系统中的熔断器就是典型的故障——安全设计,当系统过负荷时熔断器熔断,把电路断开而保证安全。
尽管故障——安全设计是一种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但考虑到故障——安全设计本身可能因故障而不起作用,所以选择安全技术措施时不应该优先采用。
5. 减少故障和失误 物的故障和人失误在事故致因中占有重要位置,因此应该努力减少故障和失误的发生。
一般来说,可以通过增加安全系数、增加可靠性或设置安全监控系统来减少物的故障。
可以从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两方面采取防止人失误措施,一般地,技术措施比管理措施更有效。
常用的防止人失误的技术措施有用机器代替人操作、采用冗余系统、耐失误设计、警告以及良好的人、机、环境匹配等。
(1) 用机器代替人。
用机器代替人操作是防止人失误发生的最可靠的措施。
由于机器在人们规定的约束条件下运转,自由度较少,不像人那样有行为自由性,所以很容易实现人们的意图。
与人相比,机器运转的可靠性较高。
机器的故障率一般在10-4~10-6‘之间,而人失误率一般在10-2~10-3之间。
因此,用机器代替人操作,不仅可以减轻人的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而且可以有效地避免或减少人失误。
应该注意到,尽管用机器代替人可以有效地防止人失误,然而并非任何场合都可以用机器取代人。
这是因为人具有机器无法比拟的优点,许多功能是无法用机器取代的。
(2) 冗余系统,可以采取2人操作、人机并行的方式构成冗余系统。
2人操作方式是,本来由l个人可以完成的操作由2个人来完成。
一般地,1人操作另1人监视,组成核对系统。
如果 1个人操作发生失误,另 l个人可以纠正失误。
人机并行方式是,由人员和机器共同操作组成的人权并联系统,人的缺点由机器来弥补,机器发生故障时由人员发现并采取适当措施来处理。
各种审查也可以看作冗余措施。
在时间比较充裕的场合,通过审查可以发现失误的结果而采取措施纠正失误。
(3) 耐失误设计 。
通过精心地设计,使得人员不能发生失误或者发生失误也不会带来事故等严重后果的设计。
耐失误设计一般采用如下几种方式: ① 利用不同的形状或尺寸防止安装、连接操作失误。
② 采用联锁装置防止人员误操作。
(4) 警告。
警告是提醒人们注意的主要方法,它让人把注意力集中于可能会被漏掉的信息,也可以提示人调用自己的知识和经验。
可以通过人的各种感官实现警告,相应地有视觉警告、听觉警告、触觉警告和味觉警告。
其中,视觉警告、听觉警告应用得最多。
防止人失误的管理措施很多,主要有根据工作任务的要求选择合适的人员;推行标准化作业,通过教育、训练提高人员的知识、技能水平;合理地安排工作任务,防止发生疲劳,使人员的心理紧张度最优;树立良好的企业风气,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调动职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等。
二、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 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的基本出发点是防止意外释放的能量达及人或物,或者减轻其对人和物的作用。
事故后如果不能迅速控制局面,则事故规模有可能进一步扩大,甚至引起二次事故而释放出更多的能量或危险物质。
在事故发生前就应该考虑到采取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的技术措施。
常用的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有隔离、个体防护、薄弱环节、避难与援救等。
1. 隔离 作为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的隔离,其作用在于把被保护的人或物与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隔开。
隔离措施有远离、封闭和缓冲三种。
(1) 远离。
把可能发生事故而释放出大量能量或危险物质的工艺、设备或工厂等布置在远离人群或被保护物的地方。
例如,把爆破材料的加工制造、储存设施安排在远离居民区和建筑物的地方;一些危险性高的化工企业远离市区等。
(2) 封闭。
利用封闭措施可以控制事故造成的危险局面,限制事故的影响。
② 限制事故影响,避免伤害和破坏。
例如,防火密闭可以防止有毒、有害气体蔓延;高速公路两侧的围栏防止失控的汽车冲到公路两侧的沟里去。
③ 为人员提供保护。
把某一区域封闭起来作为安全区,保护人员。
例如,矿井里设置的避难室。
④ 为物质、设备提供保护。
(3) 缓冲。
缓冲可以吸收能量,减轻能量的破坏作用。
例如,安全帽可以吸收冲击能量,防止人员头部受伤。
2. 个体防护 实际上,个体防护也是一种隔离措施,它把人体与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隔离开。
3. 薄弱环节 利用事先设计好的薄弱环节使事故能量按人们的意图释放,防止能量作用于被保护的人或物。
一般地,设计的薄弱部分即使破坏了,却以较小的损失避免了大的损失。
因此,这种安全技术又称接受微小损失。
常见的薄弱环节的例子如下: ① 锅炉上的易熔塞。
当锅炉里的水降低到一定水平时,易熔塞温度升高并熔化,锅炉内的蒸汽泄放而防止锅炉爆炸。
② 电路中的熔断器、驱动设备上的安全连接律等。
4. 避难与救援 事故发生后应该努力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但是,当判明事态已经发展到不可控制的地步时,则应迅速避难,撤离危险区。
为了满足事故发生时的应急需要,在厂区布置、建筑物设计和交通设施设计中,要充分考虑一旦发生事故时的人员避难和救援问题。
具体地,要考虑如下问题: ① 采取隔离措施保护人员,如设置避难空间等; ② 使人员能迅速撤离危险区域,如规定撤退路线、设置安全出D和应急输送等; ③ 如果危险区域里的人员无法逃脱的话,能够被援救人员搭救。
为了在一旦发生事故时人员能够迅速地脱离危险区域,事前应该做好应急计划,并且平时应该进行避难、援救演习。
三、安全监控系统 在生产过程中经常利用安全监控系统监测与安全有关的状态参数,发现故障、异常,及时采取措施控制这些参数不达到危险水平,消除故障、异常,以仿止事故发生。
1. 安全监控系统的构成 安全监控系统种类繁多,图2—3是典型的生产过程安全监控系统示意图。
图中虚线围起的部分是安全监控系统,它由检知部分、判断部分和驱动部分三个部分组成。
典型的安全监控系统 检知部分主要由传感元件构成,用以感知特定物理量的变化。
一般地,传感元件的灵敏度较人的感官的灵敏度高得多,所以能够发现人员难以直接察觉的潜在的变化。
判断部分把检知部分感知的参数值与规定的参数值相比较,判断被监控对象的状态是否正常。
驱动部分的功能在于判断部分已经判明存在故障、异常,有可能出现危险时,实施恰当的安全措施。
所谓恰当的安全措施,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是停止设备、装置的运转,即紧急停,或者启动安全装置,或者向人员发出警告,让人员采取措施处理或回避危险。
根据被监控对象的具体情况,安全监控系统的实际构成有如下几种: (1) 检测仪表。
安全监控系统只有检知部分由仪器、设备承担。
检测仪表检测的参数值由人员与规定的参数值比较,判断监控对象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如果发现异常需要处理时,由人员采取措施。
(2) 监测报警系统。
安全监控系统的检知部分和判断部分由仪器、设备承担,驱动部分的功能由人员实现。
系统监测到故障、异常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提醒人员采取措施。
在这种场合,往往把作为判定正常或异常标准的规定参数值定得低些,以保证人员有充裕的时间做出恰当的决策和采取恰当的行动。
(3) 监控联锁系统。
安全监控系统的三个部分全部由仪器、设备构成。
在检知、判断部分发现故障或异常时,驱动机构完成紧急停车或启动安全装置,不必人员介入。
这是一种高度自动化的系统,适用于若不立即采取措施就可能发生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
2. 安全监控系统可靠性 安全监控系统的任务是及时发现故障或异常,及早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然而,安全监控系统本身也可能发生故障而不可靠。
安全监控系统可能发生两种类型的故障,即漏报和误报。
(1) 漏报。
在监控对象出现故障或异常时,安全监控系统没有做出恰当的反应(例如报警或紧急停车等) 。
漏报型故障使安全监控系统丧失其安全功能,不能阻止事故的发生,其结果可能带来巨大损失。
为了防止漏报型故障,应该选用高灵敏度的传感元件,规定较低的规定参数值,以及保证驱动机构动作可靠等。
(2) 误报。
在监控对象没有出现故障或异常的情况下,安全监控系统误动作(例如误报警或误停车等)。
误报不会导致事故发生,故属于“安全故障”型故障。
但是,误报可能带来不必要的生产停顿或经济损失,最严重的是会因此而失去人们的信任。
为了防止误报型故障,安全监控系统应该有较强的抗干扰能力。
安全监控系统的漏报和误报是性质完全相反的两种类型故障,提高安全监控系统可靠性是一件困难的工作。
一般来说,表决系统既可以提高防止漏报型故障性能,又可以提高防止误报型故障的性能,可以有效地提高安全监控系统的可靠性。
安全生产责任制谈谈自己的看法
“安全第一”是我们党的一个重要方针,也是我们单位发展的永恒主题。
只有安全的发展才是健康的发展、和谐的发展。
因而,抓好安全工作,尤为重要。
但是,安全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一个人的能力所能解决的,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
只有各方面因素达到平衡,我们才能真正讲安全工作。
在此,就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谈谈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首先,抓好安全工作,必须要有切实可行的制度作保障,建立适合自身实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的“制”可以有两种含义。
一种较为狭义的解释是,“制”就是制度;而另一种较为广义的解释是,“制”就是机制。
制度往往体现为某些文字上的规定或程序,或某种不成文的,但被组织普遍接受的某种实践或工作过程。
机制则不仅仅包括制度的所有内容,更重要的是包含了确保制度得以有效落实,以及确保制度本身先进性的所有因素。
而我们要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就应当是机制这一含义。
在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我们不仅仅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而且要制定保障这些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得以执行和落实的保障措施。
我们制定制度的目的是使其得到有效落实,对我们的工作起到规范、约束和指导作用,而不是为了制定制度而制定制度。
只有有了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才可能规范开展,收到应有效果。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其次,抓好安全工作,要注重发挥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
一个单位的安全生产是要通过职工的劳动来实现的,职工既是生产实践的主体,又是事故危害的对象。
为此,增强和规范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素质,提升职工的安全意识是单位安全工作的主题,是安全生产的目的,是职工安全维权、生命维权的重要工作,是以人为本的重要理念。
工会作为职工的群众组织,要向广大职工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从而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
一是结合《安全生产》进行宣传教育。
要让职工吃透精神,深刻领会,通过图片展览、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每个职工都清楚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强化职工的安全法律知识,把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安全作业、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上来。
二是结合“安全工作重点”进行宣传教育。
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工作重点,开展不同安全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配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编印发放有关宣传材料,张贴各类安全宣传画、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教育广大职工认识到:安全生产每条规章制度都要牢记在心、遵从在工作中,任何逾越都可能付出血的代价。
稳定的安全局面是单位发展的根本保证,是人本管理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工作中的第一要务,是单位的全方位的管理工作。
工会应该利用自身的优势,为单位安全管理多开展有益的活动,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充当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
再次,抓好安全工作,需要培养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
在安全工作中,只有全体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得到加强,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而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的培养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这就需要我们找到好的切入点,找准培养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的好的做法。
一是培养职工自我安全意识需要提炼一套具有自己单位特色的核心安全理念。
培养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如果只是泛泛地讲,不便记忆,在职工的脑海里没有很深的印象,嘱咐的话听了一大堆,一句也没记住,左耳进右耳出,往往是事倍功半。
对此,我们应当根据自己职工的文化层次、阅历能力等方面的特点,提炼一套职工易懂、易记,能被大家所接受的核心安全文化理念,通过核心安全理念的培育,利用多种形式不断强化全体职工对核心安全理念的认识,达到培养全体职工自我安全意识的目的。
二是培养职工自我安全意识必须做到持之以恒。
做任何事情都需要有持之以恒的态度,特别是自我安全意识的培养这种解决思想问题的东西,更需要通过长期、艰苦的努力才能达到的。
如果今天讲这个重要,明天讲那个重要,使职工无所适从,认为是搞活动、一阵风。
“雨过地皮也不湿”。
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方面,更需要持之以恒地抓,不能今天看到这种现象管,明天就不管,或者有的人管,而有的人视而不见,这往往使职工误认为不管是正常、管就是吹毛求疵,是为了完成罚款指标,这样一来,也就起不到好的作用。
三是培养职工自我安全意识必须做到齐抓共管。
培养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不能只靠说服教育,也不能只靠行政手段一罚了之来解决。
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个部门、多种形式、方方面面的工作共同来完成。
既要有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来引导,也要有行政处罚手段作辅助,两者缺一不可。
因此,它需要齐抓共管,需要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需要每一名职工的广泛参与,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培养起全体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形成安全生产坚不可摧的防线。
第四,抓好安全工作,还需要提高职工的生产安全意识。
仅仅培养职工的安全意识对于安全工作还是不够的,我们还应该在培养职工安全意识的基础上注重提高职工的生产安全意识。
提高职工生产安全意识,是安全生产的根本,是健全安全文化的基础,是真正能够实现安全生产投入最少,效果最好的一项工作,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
而如何提高职工生产安全意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创造“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氛围,把安全提高到一个全新的高度,通过会议、学习班等各种形式学习法律法规、张贴安全宣传画、标语,使全体职工能够认识到现在国家、党和政府对安全的重视程度,使大家认识到,现在的安全生产,已经提升到法律的高度,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就是违法行为。
二是普及安全常识。
当职工的安全法律意识得到加强以后,迫切需要一些安全知识。
我们要让职工从了解安全常识入手,通过张贴安全宣传画、开办讲座,把一些常用的贴近生活的安全知识传授给他们,由于简单而贴近生活,容易被接受,效果好,容易得到职工理解和支持,安全工作就有了良好基础,职工的安全意识可以得到很大提高。
三是从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着手。
要从安全教育工作经常提到的“三不伤害”入手,这其中的内涵就是首先要保护好自己。
人都有求生的本能,安全,归根到底,就是每个职工不要受到伤害。
要告诉全体职工,安全工作的目的就是要保护每个职工身心健康。
因为事关自身利益,职工容易理解和接受,也就能够达到提高安全意识的目的。
四是以身边耳熟能详的生产安全事故案例为教材。
提高安全意识,事故案例的教育效果非常明显,因为那都是活的血的教训,切忌空谈。
要以在社会上影响巨大或者是发生在身边的生产安全事故为案例,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如何防范,做到举一反三。
要把事故责任依据法律法规划分清楚,要把安全生产事故带来的危害阐述完整,一定要让职工心灵受到震撼,切实知道安全事故的危害是终身的,是家庭的悲剧所在,是社会安定最大的敌人。
职工安全意识增强了,我们的安全工作才有了群众基础,我们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才能顺利得到执行,我们的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才能有保障。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安全发展,国泰民安”。
第五,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还应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的好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到一个单位的和谐稳定与发展,这就需要我们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一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夯实安全生产日常基础工作;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突出重点,千方百计抓好车辆管理、工程施工和用电安全等重点工作;解放思想,进行安全生产创新;搞好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发展经济,而创造一个安全生产环境。
二是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使安全生产工作深入人心。
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活动参与意识,积极参与国家和行业开展的《交通安全百日赛》、《安全行车万里行》、《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知识考核》等各项活动,号召广大职工结合自己的岗位写出“我的安全责任”。
大力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广大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心,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采取办培训班、安全生产知识竞赛、通过职工自学等形式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达到安全生产目的明确、措施得力。
三是扎实做好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为使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有序进行,必须做到机动车驾驶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所有设备资料齐全,达到安全生产资料规范化管理,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重特大事故的救援机制,做到年初有安全生产计划、每月有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季度有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和小结,半年和年终有总结、考核、评比。
做到安全生产资料管理分门别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驾驶员、操作员、各种机械设备要建档立案,使安全生产资料管理正规化、规范化。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综合性、长久性的系统工程,只有我们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好综合性工作,全面提高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才能最终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