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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质量建设强国心得体会

时间:2020-02-14 05:45

如何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几点思考

一、充分认识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重大意义。

立德树人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核心所在,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本质要求。

课程是教育思想、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的主要载体,集中体现国家意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直接影响人才培养质量。

全面深化课程改革,整体构建符合教育规律、体现时代特征、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建立健全综合协调、充满活力的育人体制机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提高国民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行动,是适应教育内涵发展、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对于全面提高育人水平,让每个学生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具有重要意义。

(二)新时期课程改革在立德树人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世纪以来特别是教育规划纲要发布实施以来,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推动课程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得到普遍认同。

符合素质教育和时代要求的课程教材体系不断完善。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深化,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与启发、讨论、参与的教学方式不断推广,育人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

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科学多元的评价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

课程改革为进一步推动立德树人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课程改革面临新的挑战。

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信息网络技术突飞猛进,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学生成长环境发生深刻变化。

青少年学生思想意识更加自主,价值追求更加多样,个性特点更加鲜明。

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人才强国战略深入实施,时代和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国民的综合素质,培养创新人才。

这些变化和需求对课程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当前,高校和中小学课程改革从总体上看,整体规划、协同推进不够,与立德树人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主要表现在:重智轻德,单纯追求分数和升学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较为薄弱;高校、中小学课程目标有机衔接不够,部分学科内容交叉重复,课程教材的系统性、适宜性不强;与课程改革相适应的考试招生、评价制度不配套,制约着教学改革的全面推进;教师育人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课程资源开发利用不足,支撑保障课程改革的机制不健全。

这些困难和问题直接影响着立德树人的效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全面深化课程改革,切实加以解决。

二、准确把握全面深化课程改革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

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要立足中国国情,具有世界眼光,面向全体学生,促进人人成才。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设计,整体规划育人各个环节的改革,整合利用各种资源,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实现全科育人、全程育人、全员育人。

坚持重点突破,聚焦课程改革的关键领域和主要环节,针对制约课程改革的体制机制障碍,集中攻关,重点推进。

坚持继承创新,注重课程改革的连续性和可持续性,适应新时期教育发展的新要求,积极开拓,大胆试验。

(三)工作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着力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的身心、良好的审美情趣,努力使学生具有中华文化底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国际视野,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基本建成高校、中小学各学段上下贯通、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科学合理的课程教材体系;基本确立教育教学主要环节相互配套、协调一致的人才培养体制;基本形成多方参与、齐心协力、互相配合的育人工作格局。

(四)主要任务。

1.统筹小学、初中、高中、本专科、研究生等学段(包括职业院校)。

进一步明确各学段各自教育功能定位,理顺各学段的育人目标,使其依次递进、有序过渡。

要避免有的学科客观存在的一些内容脱节、交叉、错位的现象,充分体现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

2.统筹各学科,特别是德育、语文、历史、体育、艺术等学科。

充分发挥人文学科的独特育人优势,进一步提升数学、科学、技术等课程的育人价值。

同时加强学科间的相互配合,发挥综合育人功能,不断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统筹课标、教材、教学、评价、考试等环节。

全面发挥课程标准的统领作用,协同推进教材编写、教学实施、评价方式、考试命题等各环节的改革,使其有效配合,相互促进。

4.统筹一线教师、管理干部、教研人员、专家学者、社会人士等力量。

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明确各支力量在教书育人、服务保障、教学指导、研究引领、参与监督等方面的作用。

围绕育人目标,协调各支力量,形成育人合力。

5.统筹课堂、校园、社团、家庭、社会等阵地。

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加强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建设和社团组织活动的密切联系,促进家校合作,广泛利用社会资源,科学设计和安排课内外、校内外活动,营造协调一致的良好育人环境。

三、着力推进关键领域和主要环节改革(一)研究制订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

要根据学生的成长规律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把对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总体要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关内容具体化、细化,深入回答“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问题。

教育部将组织研究提出各学段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明确学生应具备的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突出强调个人修养、社会关爱、家国情怀,更加注重自主发展、合作参与、创新实践。

研究制订中小学各学科学业质量标准和高等学校相关学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根据核心素养体系,明确学生完成不同学段、不同年级、不同学科学习内容后应该达到的程度要求,指导教师准确把握教学的深度和广度,使考试评价更加准确反映人才培养要求。

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际情况和学生特点出发,把核心素养和学业质量要求落实到各学科教学中。

(二)修订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

依据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进一步明确各学段、各学科具体的育人目标和任务,完善高校和中小学课程教学有关标准。

要增强思想性,有机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全面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充分体现民族特点,培养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和崇高追求,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要增强科学性,客观反映人类探索自然和社会发展的规律,确保课程内容严谨准确。

要增强时代性,充分体现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根据社会发展新变化、科技进步新成果,及时更新教学内容。

要增强适宜性,各学科的学习内容要符合学生不同发展阶段的年龄特征,紧密联系学生生活经验。

要增强可操作性,进一步明确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充实学业质量要求,对教学实施、考试评价提出具体建议。

要增强整体性,强化各学段、相关学科纵向有效衔接和横向协调配合。

教育部将在总体设计的基础上,先行启动普通高中课程修订工作。

合理确定必修、选修课时比例,打牢学生终身发展的基础,增加学生选择学习的机会,满足持续发展、个性发展需要。

坚持知行统一原则,加强职业体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课程。

进一步精选课程内容,科学确定课程容量和难度。

制订(修订)中等职业学校相关课程教学大纲,加强文化基础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高等学校要完善相关课程,加强学生就业创业教育。

研究提出高等学校相关教材编写、修订和使用意见。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依据修订后的基础教育国家课程方案,调整完善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

(三)编写、修订高校和中小学相关学科教材。

教材编写、修订要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等要求,加强各学段教材上下衔接、横向配合。

要优化教材内容。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写入德育等相关学科教材中,渗透到其他学科教材中。

进一步提炼和精选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必备的、最基本的知识内容,做到容量适当,难易适度,避免内容偏多、偏深。

要创新呈现形式,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密切联系学生生活经验,设计教材内容的呈现和编排方式,使之更加生动、新颖、活泼,增强对学生的吸引力。

教育部将组织编写、修订中小学德育、语文、历史等学科教材;组织编写、修订中等职业学校相关课程教材;用好已出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规划教材并及时修订完善,同时编好、修订工程规划教材以外的大学相关教材。

各地要结合育人工作实际,开发完善地方课程教材。

(四)改进学科教学的育人功能。

全面落实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

各地要组织开展育人思想和方法研讨活动,将教育教学的行为统一到育人目标上来。

要在发挥各学科独特育人功能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学科间综合育人功能,开展跨学科主题教育教学活动,将相关学科的教育内容有机整合,提高学生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教学方式,适应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

强化教学的实践育人功能,确保实践活动占有一定课时或学分。

实施“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计划”,建立一批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基地,充分发挥社会实践的养成作用,引导学生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中升华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理解。

中小学要探索把课堂教学与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途径和方法。

高校要把实践教学纳入学校教学计划,摆在人才培养的重要位置。

职业院校要不断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协同育人。

要将“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要求融入到相关学科日常教学活动中,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养成劳动习惯、坚定爱国信念,将个人成长成才与投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践紧密相连。

各地要启动实施一批教学改革项目,激发学校和教师创新育人方式方法。

(五)加强考试招生和评价的育人导向。

加快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注重综合考查学生发展情况,引导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科学选拔人才。

各级考试命题机构要严格以国家课程标准和国家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组织中、高考命题,评估命题质量,保证考试的导向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建立考试命题人员资格制度,命题人员应熟悉中小学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实际以及学校招生要求,充分发挥课程标准研制人员在中、高考命题中的作用。

加强发展性评价,发挥评价促进学生成长、教师发展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

各地要组织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鼓励学校积极探索,完善科学多元的评价指标体系,引导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

将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学生的精神追求,外化为实实在在的自觉行动。

将学生体育课和艺术课学习状况纳入考试招生和评价体系中,促进学生提高身心健康水平和审美素养。

(六)强化教师育人能力培养。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融入教师职前培养和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

教师教育院校要创新教师培养模式,着力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增强育人能力。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新修订的课程标准,以提升师德修养、育人意识和能力为目的,组织开展教师培训与研修。

建立以课程标准研制专家、教材编写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等组成的教师培训团队。

研究设计基于新课程标准的培训与研修课程,开发优质资源。

各级教师培训与研修要在以本学科为主的基础上,适当兼顾相关学科基本内容。

开展校长专项培训与研修,提高校长统筹学校各项育人活动的能力。

充分发挥校本教研、区域教研、联片教研、网络教研等多种教研形式在提升教师育人能力中的作用。

(七)完善各方参与的育人机制。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学指导专业组织,聘请有关专家学者共同参与教学研究与指导。

创新管理机制,支持和鼓励学校聘用社会专业人士担任兼职教师或来校挂职。

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加强家长学校建设,推动家长转变教育观念,树立良好家风,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形成家校育人合力。

联合宣传思想、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营造学校与社会合力育人的良好氛围。

(八)实施研究基地建设计划。

教育部建立中小学学科教育教学研究基地,集聚和培育专业团队,进行长期研究。

针对不同学段学生的特点,就学习内容遴选、学习程度要求等问题开展基础研究;面向教学一线,就推进学科课程实施及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等开展应用研究;跟踪国外课程改革的最新动态,就学习、借鉴国际经验,开展中外课程教材比较研究;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方式方法、有效途径、实施成效等,开展专题研究。

研究基地要选择一批中小学作为学科教学研究实验学校。

鼓励各地建立相应研究平台和实验基地。

各地要加强教研机构建设,改革教研机制,创新教研方式,充分整合一线教师、教研员、专家学者等力量,开展教育教学实践研究,为学校和教师提供专业服务和指导。

(九)整合和利用优质教育教学资源。

采取多种方式,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

加快推进边远贫困地区小学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建设。

大力开发与课程教材配套的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优质数字教育资源。

建设一批高校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各地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学校、科研院所、社会机构等开发服务于学生的优质教育资源。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整合区域内各种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共享平台。

加强信息技术教学应用展演交流,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开发和应用。

加强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和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资源的育人功能。

学校要探索利用科技馆、博物馆等社会公共资源进行育人的有效途径。

(十)加强课程实施管理。

各地和学校要全面落实基础教育国家课程方案,要将综合实践活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等课程开设情况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

各地要做好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规范管理和分类指导。

进一步落实学校在教学进度安排、教学方式运用和教学评价实施等方面的自主权。

建立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制度,指导学生学会选择课程,做好生涯规划。

教育部建立课程实施监测制度,定期对课程实施和教材使用情况进行评估,修改完善课程标准和教材。

各地要根据监测结果,加强和改进课程实施工作。

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要按照人才培养目标,落实课程要求,确保教学效果。

四、切实加强课程改革的组织保障(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

教育部将健全课程教材工作管理机制,整合课程、教材、教学等各类专家组织,充分发挥专业力量的作用,统筹协调高校和中小学课程建设。

各地和学校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制订全面深化课程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的具体任务和政策措施。

教育部将对各地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指导。

加强对课程实施状况的督导,将其纳入学校督导评估范畴,定期发布督导报告。

加强督导问责,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条件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各级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加强对课程改革工作的条件保障。

要把教师实施课程能力培训作为“国培计划”等各级教师培训的重点。

要根据职责任务,在经费、人员以及信息技术手段等方面为课程改革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健全激励机制。

采取有力措施,充分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投身课程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教育部和各地定期开展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和教学名师评选,将研究和破解课程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的成果作为评选的重要内容。

总结推广课程改革典型经验和优秀成果。

把课程改革中重大研究任务列入教育部和地方有关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鼓励专家学者积极参与课程改革研究。

项目承担单位要将项目成果作为重要科研成果予以承认,对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优秀成果给予奖励。

把课程改革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考核范围。

什么是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学习生活条件。

自2006年起,国务院决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书本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农村中小学生营养不良间题仍然存在,贫困地区尤为突出。

  以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重点,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按照国务院的有关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主要内容  按照“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的原则,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断提高农村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一)启动国家试点。

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简称连片特困地区)启动农村 (不含县城,下同)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

连片特困地区的具体范围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 (2011--2020年)》和有关文件规定确定。

  试点内容包括:中央财政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试点地区和学校要在营养食谱、原料供应、供餐模式、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等方面积极探索,为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积累经验。

试点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市、县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确定试点县(市)并分县(市)制订试点工作方案,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

  (二)支持地方试点。

对连片特困地区以外的地区,各地应以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为重点,因地制宜地开展营养改善试点工作,逐步改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健康状况。

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省份,中央财政给予奖励性补助。

  (三)改善就餐条件。

各地要统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资金,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

中央财政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专门安排食堂建设资金,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进行补助,并向国家试点地区适当倾斜。

食堂建设要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严禁搞超标准、豪华建设,加强建设改造工作监管。

规模较小的农村学校,可根据实际改造、配备伙房和相关设施,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

地方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为农村学校食堂配备合格工作人员并妥善解决待遇和专业培训等问题。

  (四)鼓励社会参与。

鼓励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在地方人民政府统筹下,积极参与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在改善就餐条件、创新供餐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五)完善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政策。

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实际,对补助发放范围和标准等进行动态调整。

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将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每生每天小学4元、初中5元。

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落实基本标准所需资金按照50%的比例给予奖励性补助。

  三、把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

工商部门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管理。

质检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管,查处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

卫生部门负责指导做好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个人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切实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日常安全自查以及购买供餐服务、个人或家庭托餐等食品安全检查。

食品安全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要加强综合协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首要位置,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分餐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

县 (市)级人民政府要指定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工作。

各级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农业等部门与学校、供餐企业(单位)和托餐的个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餐具消毒、设备清洁等环节监督管理。

建立食品留样监测制度。

坚持食堂从业人员体检制度。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安全风险高,同时农村学校现有基础条件和管理力量还很薄弱,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情况复杂,任务繁重。

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扎扎实实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明确工作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分工负责。

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订本地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

市级人民政府负责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是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制订本地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实施方案和配餐指南,因地制宜地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

教育、财政、发展改革、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农业、质检、工商、宣传、监察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有关学校要把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实行校长负责制,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任。

要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在本地区、本学校确定供餐模式、配餐食谱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二)创新供餐机制。

各地应从实际出发,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展学生营养改善工作。

供餐模式包括学校食堂供餐,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偏远地区在严格规范准入的前提下可实行个人或家庭托餐等。

供餐内容包括完整的午餐,提供蛋、奶、肉、蔬菜、水果等加餐或课间餐。

鼓励食品原料采购本地化,通过集中采购、与农户签订食品原料供应协议等方式,妥善解决学校食堂副食品、蔬菜供应问题。

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学校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地方人民政府应为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提供土地、经费和技术等支持。

  (三)严格规范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中小学食堂供餐规范,明确数量、质量和操作标准。

制定原料采购、食品配送、招标投标和经费管理办法,确保规范化操作,精细化管理。

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将工作方案、实施进展、运行结果向社会公示。

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将财政补助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补助资金应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

督促供餐单位和个人定期公布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严禁克扣和浪费。

加强运营监督管理,确保相关食品采购、保管等环节不出现漏洞。

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防止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

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及时跟踪了解学生营养改善情况,为营养改善工作绩效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有关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依法健全学校财务机构,配备专 (兼)职财会人员,切实加强食堂会计核算,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定期全面公开学生营养改善经费账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四)加强营养教育。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

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对学生进行营养健康教育,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模式,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

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地区和有关学校要建立专家工作组,加强营养配餐、科学饮食方面的指导和服务。

  (五)强化监督检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问责制度,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

监察、审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促进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

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计划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定期督导。

要主动将计划实施情况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

督促农村学校成立家长、学生、教师代表共同参加的营养改善计划监督小组。

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六)做好宣传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要及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宣传这项惠民政策。

高度注重舆情分析,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时改进工作。

要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阳光工程。

结合本质工作,谈谈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识和建议

加快推进以民生为重社会建设,涉及面广,内涵丰富,基本要求是:积决好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社会管理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的问题,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为此,需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发展教育也是把我国巨大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根本途径。

必须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发展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提高全体国民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劳动技能素质。

特别要切实加强德育工作,把思想道德素质放在首要位置,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做一个全面发展的人。

第二,优化教育结构。

要坚持按照教育发展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重视学前教育,关心特殊教育,形成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格局。

第三,推进教育改革创新。

要着眼于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大力实施素质教育。

关键是更新教育观念,改进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学内容方式、考试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

特别要推进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的紧密结合,使学生得到主动的、生动活泼的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造能力和就业能力、创业能力。

第四,坚持教育公益性质。

教育是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对全体国民、对国家和民族现在和未来具有重大影响的公共事业,政府负有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必须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规范教育收费,健全公共财政投入和保障机制,为全体国民提供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和条件。

要扶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做好这些工作,有利于全面发展教育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同时,推动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还必须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教师素质,把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出来。

教师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保障和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条件。

我国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这是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有利条件。

同时,扩大就业的压力很大,就业形势严峻将是我国今后较长时期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因此,必须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

要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第一,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

坚持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互动,积极发展经济和调整结构,以发展促进就业,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

这就需要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中小企业,发展有利于扩大就业的新行业、新产业,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尽可能多地增加就业岗位。

第二,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是解决就业问题的一个重大方针。

创业不仅是创业者自己实现就业,还可以通过发展多元化创业主体和多种创业形式,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带动更多的人就业。

要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加强就业观念教育,营造自主创业的社会环境。

运用好财税、金融政策,增加融资渠道,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加强技能培训和信息服务,积极培育创业主体,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推动创业型社会建设,扩大就业容量。

第三,推进就业体制改革创新。

要统筹城市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

要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

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鼓励和引导大学生面向农村、面向基层就业。

第四,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要规范企业行为,认真实施工时、休息休假、最低工资、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标准。

继续完善和落实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

国家为解决农民工问题已制定了平等就业、工资支付、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子女上学等政策,都应认真加以落实,还要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措施。

要加强劳动执法监督,特别要解决好非法用工、超时加班、劳动条件差等问题。

这样,有利于扩大就业,也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打破了平均主义、“大锅饭”制度,形成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也出现了城乡、地区、行业和部分居民之间收入差距持续拉大的现象。

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整顿和规范分配秩序,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第一,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

这是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分配制度,目的在于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

在这里,合理兼顾效率和公平,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一个时期以来,人们往往关注初次分配解决效率问题、再分配解决公平问题,实际上目前许多分配不公问题产生于初次分配领域。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这是对我国收入分配制度内涵的丰富和完善,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这既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不断增加社会财富,又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

第二,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提高这“两个比重”,是对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调整。

一个时期以来,在我国国民收入分配中,政府和企业所占比重持续提高,而居民收入所占比重明显偏低,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偏低。

这是多年来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投资率持续偏高,消费增长缓慢、消费率偏低的重要原因。

提高这“两个比重”,有利于理顺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的分配关系,有利于增加广大劳动者收入,维护劳动者权益,也有利于合理调整投资与消费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第三,加大个人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合理调整收入分配格局。

总的原则是,“提低、扩中、调高、打非”。

“提低”,就是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

要强化支农惠农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使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者收入随着经济发展逐步较多地增加。

“扩中”,就是努力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

要通过采取多种措施,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使更多低收入者进入中等收入者行列。

“调高”,就是切实对过高收入进行有效调节。

要正确运用税收手段,使过高收入者的一部分收入通过税收等形式由国家集中用于再分配。

“打非”,就是取缔非法收入。

要严格执法,对偷税漏税、侵吞公有财产、权钱交易等各种非法收入依法取缔和惩处。

还要规范垄断行业的收入,引入竞争机制,打破经营垄断;规范垄断性企业资本收益的收缴和使用办法,合理分配利润。

总之,要通过改革和发展,扩大转移支付,强化税收调节,打破经营垄断,创造机会公平,整顿分配秩序,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防止两极分化,使全体社会成员逐步共同致富。

  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

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历来被称为人民生活的“安全网”、社会运行的“稳定器”和收入分配的“调节器”,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社会制度,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些年,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总的看还不够完善,存在着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在新的形势下,必须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总的要求是: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指导方针,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为此,需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一是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要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范化,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二是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要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城乡全体居民。

三是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在城市要继续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

在农村要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问题。

此外,社会救助与慈善事业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可替代的促进社会和谐的特殊功能,应当支持其加快发展。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还要积极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

商业保险能够满足人们更高层次和多样化的社会保障需要,也应支持其加快发展。

同时,要采取多种方式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搞好基金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加强基金监管,杜绝非法侵占、挪用,确保社保基金安全。

要逐步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这有利于发挥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也有利于促进劳动人口在全国范围的流动就业。

住房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也是当前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应当把解决住房问题摆在重要位置,加快建立适应全体居民需要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特别要健全廉租住房制度。

廉租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制度,要合理确定廉租住房保障标准,健全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

  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健康是国民素质的重要体现,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

多年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与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的需求仍然差距较大,存在着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大力发展医疗卫生服务,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

要加快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目标。

总的原则和要求是: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这是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的基本框架和主要目标,要围绕这个框架和目标,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

同时,要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要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为突破口,深化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卫生投入体制、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

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

要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发展妇幼卫生事业。

这些对于提高全体国民健康水平、增强健康体魄,都具有重要意义。

  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的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人们思想观念发生深刻变化。

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活力,同时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增加了社会管理的难度和复杂性,必须把完善社会管理作为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任务。

第一,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

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

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社会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实现服务,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第二,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要完善信访制度,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

第三,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

社会组织具有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积极作用,把它们的作用利用好、保护好、发挥好,有利于降低政府社会管理成本,有利于增强公民的社会认同感。

要支持各类社会组织承担社会事务,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

第四,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

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维护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全面加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提高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能力。

第五,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改革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依法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完善国家安全战略,高度警惕和坚决防范各种分裂、渗透、颠覆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

听了王老师的一番话,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修改病句)

“听了”和“让”去掉一个即可,可以改为:听了王老师的一番话,我明白了很多道理。

或王老师的一番话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

科协是什么单位

主要工作范围是什么

科协,是科学技术协会的简称。

单位的性质是群团组织,就如同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性质是一样的。

科协系统从上到下,即由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学会)和地方科协组成。

地方科协由同级学会和下一级科协及基层组织组成。

以县级科协为例,是县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县委、县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力量。

其主要职责为:一是组织学术活动,开展学术交流,推动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二是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三是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服务;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举荐人才;四是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五是组织、指导并开展科学论证、科技咨询服务;六是开展民间的科学技术交流活动,推动科技工作者的交流与合作;七是提出政策建议,参与科技政策、科技计划、规划的制定;八是对县级学会(协会)进行管理,对乡镇科协、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进行指导与协调等等。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怎么理解党管政府

一、党管政府的意思是指坚持中共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的领导核心地位。

只有坚持中共的领导,才能始终保持现代化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才能维护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并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才能最广泛,最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搞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二、如何坚持党的领导:1、坚持党的领导,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 坚持党的领导,就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要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不断探索和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科学的思想、制度和方式,科学制定和实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3、坚持党的领导,就必须加强党的自身建设。

要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市级科协主席相当于什么

一、直辖市科协主席为正厅级;地级市科协主席相当于市级的科技局局长级别,为正处级;县级市科协主席为正科级。

二、科学技术协会简称“科协”,是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

协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和动员科学技术工作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培养科普硕士贡献力量。

三、科协职责:1、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

2、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

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4、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促进学术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

5、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国家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国家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

6、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举荐人才。

7、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参与技术标准制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证等任务。

8、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发展同国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9、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10、兴办符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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