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级教师职称一定要获得县级以上教学赛课一等奖吗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没有副高职这一职称,只有正高级、高级、一级级、三级教师职称。
副这一职称只出现在旧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中。
附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师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1〕98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福州市(含省属单位)、厦门市、三明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研、电化教育、校外教育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三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凡出现《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法(试行)》关于师德“一票否决”20种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第四条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五条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任现职以来年度绩效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者,任期顺延1年且当年不得申报。
第六条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心条件。
第七条按照《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结合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八条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支)教3年以上的经历,其中城镇义务教育学校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教师晋升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2年以上的经历。
教研人员每年应到农村学校开展调研、教研、培训等工作。
第九条晋升一级教师,须参加省公务员局、省教育厅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
第十条学历、资历要求1.申报正高级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2.申报高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3.申报一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4.申报二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在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5.申报三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l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l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第三章正高级教师条件第十一条教育工作要求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善于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将德育有效融入课堂教学,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在学生中享有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
2.出色完成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能准确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形成良好班风学风。
3.积极参与社会教育活动,与社区和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对学生的教育成长、学校教育工作和社区教育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4.教育工作业绩突出,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5%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绩效考核至少1次为优秀等次;所带班级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或个人获得县级以上综合表彰或市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项表彰。
第十二条教学工作要求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深厚的教育理论素养,深入系统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
2.根据课程改革目标和学科特点,改革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方法,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一致公认。
3.积极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地方、校本课程,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等。
4.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4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在省级以上开设,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在总结和推广教学改革经验,组织区域教研活动,指导学校开展校本教研等方面成绩显著。
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5次以上,其中至少3次在省级以上开设,对提高本地区学科教学质量做出显著成绩。
专职从事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能联系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推进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课程资源整合。
在市级以上开设学科讲座3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在省级以上开设;编制多媒体教学软件或制作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课例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第十三条教科研工作要求1.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强,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形成独特的教学思想,在课程、教学和评价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应用于实践。
2.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前三名,下同)完成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主持并完成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3.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核心期刊发表。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在核心期刊发表。
第十四条示范引领要求1.发挥指导者在推动学校发展、促进学科建设,推广和应用先进教育理念工作成绩显著,在本地区教师队伍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2.具有主持和指导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指导培养3名以上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显著进步。
3.积极参与“送教下乡”、“送培下乡”活动,受到基层教师的欢迎和好评。
第四章高级教师条件第十五条教育工作要求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善于根据学生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较出色完成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良好。
3.教育工作业绩较突出,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所带班级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或个人获得校级以上综合表彰或县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项表彰。
第十六条教学工作要求1.具有新课程教育教学理念,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坚实,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良好,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2.积极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校本课程,能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
3.在县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3次以上,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县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或在市级以上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奖。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在校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3次以上。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工作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
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5次以上,对提高本地区学科教学质量做出一定成绩。
专职从事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工作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能联系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推进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课程资源的整合。
在市级以上开设学科讲座3次以上;编制多媒体教学软件或制作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课例获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
第十七条教科研工作要求1.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研究,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2.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完成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主持完成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3.撰写并公开发表1篇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并收入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
第十八条示范引领要求1.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教学团队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
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进步。
2.积极参与“送教下乡”、“送培下乡”活动。
第五章一级教师条件第十九条教育工作要求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有较丰富的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者除外),能够与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有效交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较好地完成教育工作任务,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所带班级或个人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第二十条教学工作要求1.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积极践行新课程理念,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积累了一定的教学经验。
2.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清晰,课程设计完整、重点明确,教学效果较好。
3.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智力和能力。
4.具有开设校级以上公开课的经历,在高水平教师的指导下,参与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校本课程。
5.在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第二十一条教科研工作要求1.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承担教育教学研究任务,主动进行教学反思和总结,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2.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并收入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文章1篇并收入校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
第六章二级教师条件第二十二条教育工作要求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帮助学生进步。
2.胜任班主任工作,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第二十三条教学工作要求1.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
2.虚心接受其他教师的指导,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计合理,胜任教学工作。
第二十四条教科研工作要求1.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2.主动进行教学反思,撰写1篇教学经验总结。
第七章三级教师条件第二十五条教育工作要求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协助做好班主任工作。
第二十六条教学工作要求1.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
2.虚心接受其他教师指导,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积极参加校本教研活动,主动进行教学反思,撰写1篇教学总结。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晋升一级教师须参加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说课讲课;晋升高级、正高级教师须参加由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说课讲课、面试答辩等。
第二十八条中小学教师(除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初等教育的小学教师外)申报评审学科与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一致。
申报评审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要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高校组织的相应学科本、专科主要课程进修,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学校组织的转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二十九条担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中心小学、中学中层以上干部、年段长、教研组长、生管教师、课外活动校级优秀辅导员、完全小学校领导、教导,视同班主任岗位。
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实验教师及没有班主任岗位设置的单位人员,班主任工作可不作要求。
第三十条综合表彰指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共产党员、杰出人民教师、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农村教师、师德标兵、“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
教育教学工作专项表彰指中小学优秀校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个人等。
班级表彰奖励指获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优秀少先队中队等荣誉称号。
第三十一条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教育教学研究机构。
校级指中心小学、普通中学以上。
第三十二条教师晋升职务须完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且平均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为中学不少于320课时、小学不少于480课时。
中心小学、普通中学校级正职领导不少于上述标准的1\\\/3;中心小学、中学校级副职领导及完全小学校长不少于上述标准的1\\\/2;中心小学、普通中学中层干部不少于上述标准的2\\\/3。
教研、电教等人员以及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实验教师工作量按工作日计算(一天为一个工作日),其中进修学校教师和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不少于190个工作日,教研、电教人员等不少于230个工作日。
第三十三条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目录”、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所列的刊物。
主编、参编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可视同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公开发表的论文指在具有CN刊号的教育类、学科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不含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一号多刊、报纸等。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视同在CN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符合以下多种情况的,也只视同1篇):1.在《福建教育研究》、《福建教学研究》、《福建教育督导与德育》上发表2篇论文。
2.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学科奥赛或创新大赛获全国二等奖以上。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直接指导的学生在省特奥会上获奖。
3.美术教师创作的美术作品参加省文化厅、省教育厅或省美协主的美展并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被省级以上美术馆收藏。
4.音乐教师创作的作品在中央、省级电视台(含省教育电视台)播放或经正式出版部门出版发行达3件以上。
第三十四条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
第三十五条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指在城镇(含镇所在地)以外中小学任教满10年且现仍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
第三十六条本标准条件中有关任职条件均要求为任现职以来。
第三十七条本文所指“以上”,均含其本级。
第三十八条本条件由省教育厅职改和省职改负责解释。
如何督促学校加强治安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我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定期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及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现将一年来开展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校园消防安全状况。
教学楼的每个楼层分别配有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经检查均处于正常状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制定火灾逃生预案,并每学期进行两次以上的逃生疏散演练。
(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状况。
经过排查,我校总共有学生777人,机动车辆有320辆左右,其余457人左右选择步行,无发现存在未上牌就用来接送学生的车辆,没有发现存在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
(三)学校设施、场所安全状况。
经常对电脑室、体育器材、门窗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对水池、教师宿舍、教室、教师食堂等公共聚集场所进行摸排,均无发现大的安全隐患。
(四)校舍及其他建筑物安全状况。
经排查,我校校舍无存在安全隐患;校园内围墙、宣传栏、报刊栏等其他附属建筑物无存在安全隐患。
(五)校园安全管理状况。
我校建立了全面完整的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两名专职保安,对重点部位的物防、技防措施到位;校园内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落实;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包括应急机构、应急队伍、应急工作预案、应急演练等)健全。
(六)校园周边安全状况。
经排查,我校校园周边并无存在违规经营的网吧、娱乐场所等;也无存在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校园周边治安状况良好;校园周边无存在非法贩卖管制刀具问题。
但校园周边有一家饮食店和几家小卖部,希望有关部门定期对所经营的食品进行检查。
(七)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我校聘用金井镇派出所胡金坚警官为法制副校长,并定期邀请其到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讲座。
“品德教育、法纪教育、安全教育”三项教育活动得到落实;能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防盗窃、防诈骗、防火灾、防地震、防自然灾害等系列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教学课程,每学期举行两次以上的紧急疏散等演练。
(八)食品卫生安全状况。
我校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卫生保健工作制度,做好各种宣传,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长期以来均无发生食品中毒事件或大规模传染病事件。
(九)师生信息保密安全状况。
经排查,我校网络信息安全,无发生利用信息诈骗事件,也无发生教职工在网上散播谣言等恶性事件。
总结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20XX年,市教育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标本兼治、预防为主的原则,以维护校园安全为宗旨,不断强化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责任,狠抓青少年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努力解决各级各类学校中突出的治安安全问题,优化了育人环境,确保了师生平安。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制,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一)为推进我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顺利进行,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 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2010年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活动方案要求,成立了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做到了局长、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使综治工作有了组织保障。
二、依托教育年活动,加大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力度市教育局以教育年活动为依托于,以“九大工程”中的“和谐校园建设工程”为载体,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到了“和谐校园建设工程”之中,有步骤,分层次地推进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一是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2010年市政府教育工作目标责任状重要内容,市教育局与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院校和事业单位层层签订了工作责任状;二是强化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力度,市政府投入40余万元,为市直各院校和区各小学配备了65名校园保安,极大地提高了学校的治安防范能力;三是做好了高校稳定工作,结合2010年北京奥运会实际,加强了对高校师生的政治思想教育,积极开展迎奥运、促和谐活动,防止了境外敌对势力对校园的渗透。
四、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提高了师生法律意识为落实教育系统“五五”法制宣传规划,根据《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市教育局在全市教育系统范围内开展了“法律进校园”活动,特别制定了《教育系统“法律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
做到了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五落实”。
通过广泛开展《宪法》、《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把法制教育工作列入教师培训计划和业务考试的重要内容,极大的提高了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从根源上杜绝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更好地配合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开展系列安全检查活动,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年初以来,市教育局5次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展学校安全自查整改工作,重点加强了春节、两会、“五·一”、 “十一”和2010北京奥运会等敏感时期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做好了校园安全信息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在此基础上,市政府组织教育、公安、交通、卫生、消防、工商等部门(单位)2次对全市学校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进行联合检查。
“十一”前,为维护各县(市)区和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形式,铁岭市教育局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力度,印发了《全市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安全大检查评分标准》,紧紧围绕安全教育、预案演练、校舍安全、防汛、防火、交通安全、卫生安全等7项重点任务,开展了全市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
局领导带队,分5个安全检查小组,利用9月26日、27日两天时间,抽查了各县(市)区32所学校。
在副市长、局长亲自带队检查了市直16所学校(园)。
各个安全检查小组严格按照评估标准,逐条对应检查,现场评分,现场反馈扣分项目和总分数,对学校自身能够解决的安全隐患,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
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19份,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整改各类安全隐148个。
六、各部门密切配合,整治工作机制基本形成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关于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建立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市政府出台了《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和稳定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落实了部门责任。
市教育局积极协调公安、交通、卫生、质量监督、建委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一是公安部门在各级各类学校设置了驻校警务室,接警、出警非常及时,起到了对不法分子的震慑和打击作用。
二是交警等部门在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门前设立了交通警示标识,在一些交通情况复杂的学校门前设置了减速带。
并且在学校放学时间部署警力帮助学校维持道路交通秩序。
三是协调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市卫生局等部门对学校食堂卫生情况进行检查,为食堂工作人员办理了健康证明。
为预防春夏等季节传染病,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了乙肝和肺结核体检防治工作,切实做好了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四是在建委、环保等部门的积极工作下,校(园)周边基本没有各种违章及易倒塌的危险建筑和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噪音源。
五是各级文化、工商、综合执法等部门对校园周边有关经营场所加强了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学校周边非法经营的报刊点、音像摊点、娱乐场所、饮食摊点得到了有效控制。
七、加强督促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市教育局把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纳入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
进一步完善了学校安全工作考评体系,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了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考核之中。
市政府继出台《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和稳定工作的意见》后,又制发了《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子预案,落实了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在学校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中的责任。
构建起了应急管理体系,增强了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分别与市直属学校和教育局事业单位签定了《201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校(园)长安全负责制已落实到位,每所学校都有一位副校(园)长分管安全工作,学校安全基础工作做到了常抓不懈。
按照统一部署,各级各类学校已基本建立了安全操作规程和防范措施、事故报告制度及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社会、家长参与学校安全工作的机制已经形成。
总结三: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20XX年,我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的高度重视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工作开展的扎实有序,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小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注重基础设施建设 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已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之一,莲花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对此历来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本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尤其是对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下发了重要文件,做出了重要决定。
1、全面部署工作。
为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导,年初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工作部署会议,各成员单位对今年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本单位的打算和设想,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制定了《莲花县2013年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对我县全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2、加强工作领导。
我县召开了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会议,并下发安全隐患排查方案,要求各校对校内外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排查,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召开了春、秋季专项整治会议。
在这形势下,各成员单位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召开专题会议,布置相关工作,组织专项整治。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县教育局以迎接省政府督导评估为契机,加强了学校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在319国道沿线学校路段设置减速带、震荡标线、标识牌等;二是为学校添置大量的防卫器械。
三是所有中心小学、中学和部分一般完小安装了视频监控。
二、突出重点,强化学校综治工作 我县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整治哪里,什么问题反复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突出重点,扎实推进。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特别注重加强对农村中小学、城乡结合部等学校周边的整治工作。
对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各牵头单位主要领导能做到亲自过问,亲自抓,直至问题彻底解决。
一是注重学生安全教育。
全县各中小学校切实年初开学第一节课安排为学生的安全教育,把学生的安全教育放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第一位。
在平时的教学工程中,切实将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逢会必讲。
全县所有学校在暑期长假来临之际,开展法制安全教育,且印发“告家长通知书”,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
学校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在开展学校道德法制教育中的积极作用,10月下旬,由县综治委下发文件,统一安排全县70名法制副校长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到学校给学生上法制教育课。
全县各中小学根据各自的实际,每学期开展了逃生演练活动。
二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提高综治干部整体素质。
历年来,学校安全管理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局也不断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力度。
各学校进一步加强了学校安全管理,定期对学校校舍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加强了学校门卫,购置必要的防卫器械,安装了视频探头等。
8月份,我县将举行了全县综治干部培训,提高了全县学校综治干部的整体素质。
11月份,召开了全县中学、中心小学和一般完小政工主任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学校综治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学校安全工作督查。
县校园治安组经常性地对全县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查出问题,根据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分别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成员单位限时整改到位。
针对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特制定了《关于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排查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对此次排查提出了具体要求,县学校治安办对学校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了梳理,针对出现的问题,制定了《莲花县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整改。
为使学校安全工作能真正落到实处,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全县所有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的重点放在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学校门卫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安排教师在校门口值班,学生上、放学时段是否有带班领导和教师在校门口疏散交通等。
四是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二月份召开专题会议,将春季作为学校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月,县政法委要求各成员的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切实开展整治活动。
各成员单位会议结束后,立即行动,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组织人员进行集中整治。
如由文广局牵头的网吧、游戏厅、音像专卖店的专项整治,由城管局牵头的流动摊点专项整治,由食品药品管理局牵头的食品卫生专项整治,由公安局和交警大队牵头的学校周边治安专项整治和车辆专项整治。
五是强化校车管理。
接送学生车辆是目前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的突出工作,为杜绝不符合校车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制定了《关于印发莲花县校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规范了校车购置标准、审批程序、驾驶员条件等,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
对现有的接送学生车辆,加强了对车辆的监管,经常性地组织人员进行突击检查,对重点对象联合交警进行重点整治。
三、形成合力,建立工作长效机制 综治工作顾名思义就是综合治理工作,需要各级部门的团结协作与密切配合。
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要求,积极参与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努力抓好我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摆上重要位置。
我县在抓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坚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县域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思想到位、领导到位、组织到位、保障到位。
各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学校及周边环境的治安情况,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全面掌握所在地学校及周边的治安动态,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工作措施。
二是实行整体联动。
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逐步建立起“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集中整治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综治办和教育局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加强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切实维护学校内部治安秩序。
公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的巡逻控制和治安管理,及时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严重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丑恶现象,整顿和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加强对接着学生车辆的管理,特别是乡镇私立幼儿园的接送车辆,清查取缔报废和无证照车辆。
司法部门与教育、公安等部门配合,共同加强在校生法制教育,规范法制副校长工作,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参与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的矛盾纠纷。
安监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设施的安全检查。
工商、公安、文广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坚决关闭中小学校200米范围内的电子游戏室、网吧;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出版物市场的清理整顿,依法取缔经营的书刊店。
工商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文化和娱乐服务业市场的监督管理,在学校公示无证经营举报电话,负责查处取缔学校及周边的无证经营网点。
建设部门清理拆除学校及周边的违章建筑、构筑物和棚点。
卫生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饮食行业的监督管理,开展经常性的查验工作,确保仪器卫生安全。
电信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违规经营网吧。
共青团加强对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教育,发动学生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
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职责,继续强化“一把手”负责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今后哪个部门工作范围内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一把手”责任。
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健全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层层签订责任书。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
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是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的一种有效手段,但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需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要坚持整治和建设并重的原则,边整边建,努力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流、联席会议、治安分析、督促检查等制度建设。
综治办、教育局加强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管理职能,主动配合,积极工作,真正把功夫用在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和解决问题上,用在狠抓落实、总结经验和巩固提高上,确保这项工作持之以恒、富有成效地开展。
总之,我县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今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努力、务实,使我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得更好,使全县学校更加安全稳定。
总结四: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20XX年,学校认真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工作,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了防范工作,有效地维护了校园的稳定和安全,确保了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及教育教学、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了广大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现将其总结如下: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加大安全管理力度。
为进一步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的领导,学校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的工作方针,把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大事来抓。
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检查、协调等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限期整改。
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特点,学校对各处、室、系、中心及全体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将安全工作纳入教职员工考核的重要内容,贯彻“谁主管,谁负责” “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票否决,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二、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校园稳定(一)以强化内部安全为核心,全面加强学校安全整治 1、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组织网络。
校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校园内部安全工作。
各部门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工作制度。
2.严格落实门卫工作制度,强化校园警务室和校园110等警校协作机制建设。
3.加强学校内部人员教育和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对教职员工、聘用人员、临时工进行审查,切实加强职业道德、法律、纪律教育,凡对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坚决调离或辞退,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侵害学生事件的发生。
4.积极开展安全教育。
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站、黑板报、墙报等宣传阵地,以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针对广大师生,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技能学习和训练。
通过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技能训练,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以综合治理为抓手,全面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1.开展了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排查。
多次配合深圳路派出所开展对校园周边闲杂人员、外来人员对我校有骚扰行为的,对学生人身、财产可能造成威胁的重点人员进行排查、摸底,有效的防止了各类治安事件的发生。
2.开展了校园周边文化环境的排查。
配合深圳路派出所不定期对校园周边存在安全隐患的歌舞厅、网吧、游戏厅、老虎机等情况,进行排查、整治行动。
目前学校周边治安环境良好。
3.开展了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排查。
我校与交警支队对校园周边交通标志、斑马线等进行补充和更换。
保持门口出入通畅,学生上学、放学时段,校门口均安排保卫、学工人员维护秩序。
为上下班高峰期师生进出校园提供了安全保障。
教育与考试
你是什么地方的人啊
现在的政策各省都不一样的。
以下供参考:辽宁:职业教育管理专业(本科段)部分课程已进行调整。
记者从省招办获悉,经省招考办和主考学校研究决定,辽宁省职业教育管理专业(本科段)部分课程进行调整。
据悉,该专业的调整方式为:国外职业技术教育概论、职业教育教学论、职业教育管理学、职业指导等四门课调整为教育预测与规划、教育管理原理、教育评价与测量、教育政策与法规。
另外,律师专业(本科)英语(二)课程调整为选修课。
省内专业码 881 国家专业码 B040107 学历层次 本科 主考院校 序号 课 程 名 称 学分 备注 1 思想概论 2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3 英语(二) 14 任选一 日语(二) 14 俄语(二) 14 4 教育管理原理 6 5 教育经济学 6 6 教育法学 4 7 教育管理心理学 6 8 中外教育管理史 6 9 教育评估和督导 6 10 教育统计与测量 6 11 教育预测与规划 5 12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二) 4 13 中小学教育管理 4 14 教学与教育管理基本技能 15 毕业论文 16 德育原理 5 不考外语考生加试 17 基础教育改革概论 5 18 中小学生心理卫生学 5 19 教育学(二) 二类加考 三类加考 20 现代管理学 21 心理学 注:一类为教育管理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二类为师范教育类非教育管理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三类为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
福建:本专业为高等教育专科基础上的本科层次。
教育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的培养规格在总体上与同类专业的本科水平相一致,考试课程不少于13门,总学分不少于72学分。
教育管理专业课程考试采用学分计算,每门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凡单科成绩及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取得该课程学分。
凡本专业所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达到规定学分,通过,政治思想及职业道德鉴定合格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同时,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按第二十二条和的有关规定,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授予教育学士学位。
类别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必考课 1 思想概论(0004) 2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0005) 33 英语(二)(0015) 144 教育管理原理(0449) 65 教育经济学(0451) 66 教育法学(0453) 47 教育管理心理学(0455) 68 中外教育管理史(0445) 69 教育评估和督导(0450) 610 教育统计与测量(0452) 611 教育预测与规划(0454) 512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0456) 4选考课 13 学前教育管理(0457) 4 三门课程中选考一门中小学教育管理(0458) 4高等教育管理(0459) 4毕业考核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非一类考生加考课程 1 教育学(二)(0442) 82 心理学(0031) 43 现代管理学(0107) 6说明: (1)本专业考试课程分必考课和选考课两类。
各门课程均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课程的名称和学分数不得任意改动。
(2)选考课设学前教育管理、中小学教育管理、高等教育管理三门课。
(3)报考条件 教育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可直接报考; 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应加考现代管理学(6学分); 师范教育类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应加考教育学(二)(8学分)、现代管理学(6学分); 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应加考教育学(二)(8学分)、心理学(4学分)、现代管理学(6学分); 非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应能过6周教育实习。
(4)撰写毕业论文,需由主考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答辩,通过后方为有效辽宁:省内专业码 881 国家专业码 B040107 学历层次 本科 主考院校 序号 课 程 名 称 学分 备注 1 思想概论 2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3 英语(二) 14 任选一 日语(二) 14 俄语(二) 14 4 教育管理原理 6 5 教育经济学 6 6 教育法学 4 7 教育管理心理学 6 8 中外教育管理史 6 9 教育评估和督导 6 10 教育统计与测量 6 11 教育预测与规划 5 12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二) 4 13 中小学教育管理 4 14 教学与教育管理基本技能 15 毕业论文 16 德育原理 5 不考外语考生加试 17 基础教育改革概论 5 18 中小学生心理卫生学 5 19 教育学(二) 二类加考 三类加考 20 现代管理学 21 心理学 注:一类为教育管理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二类为师范教育类非教育管理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三类为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
黑龙江:1 、思想概论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3 、英\\\/ 日\\\/ 俄语(任选一) 4 、教育管理原理 5 、教育经济学 6 、教育法学 7 、教育管理心理学 8 、中外教育管理史 9 、教育评估和督导 10、教育统计与测量 11、素质教育概论 12、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13、学前教育管理\\\/ 中小学教育管理\\\/ 高等教育管理(任选一) 14、学校心理健康教育 15、课堂教学与管理 16、教学论吉林:1 0452 教育统计与测量 2 0455 教育管理心理学 3 0445 中外教育管理史 4 0453 教育法学 5 0450 教育评估和督导 6 0454 教育预测与规划 7 0451 教育经济学 8 0457 学前教育管理 9 0458 中小学教育管理 10 0459 高等教育管理 11 0449 教育管理原理 12 0456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四川:序号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类别 学分 试题来源 大纲名称 教材名称 教材主编 教材出版社 课程备注 1 0000 毕业论文 必考 1 \\\/ \\\/ \\\/ \\\/ \\\/ \\\/ 2 0004 思想概论 必考 2 全国命题 思想概论自学考试大纲 思想概论 罗正楷 1999年版 \\\/ 3 0005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原理 必考 3 全国命题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自学考试大纲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卫兴华 1999年版 \\\/ 4 0015 英 语(二) 必考 14 全国命题 英语(二)自学考试大纲 大学英语自学教程(上、下册) 高远 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 5 0445 中外教育管理史 必考 6 全国命题 中外教育管理史自学考试大纲 中外教育管理史 王炳照 2000年版 \\\/ 6 0449 教育管理原理 必考 6 全国命题 教育管理原理自学考试大纲 教育管理原理 孙绵涛 1999年版 \\\/ 7 0450 教育评估和督导 必考 6 全国命题 教育评估和督导自学考试大纲 教育评估和督导 刘淑兰 2000年版 \\\/ 8 0451 教育经济学 必考 6 全国命题 教育经济学自学考试大纲 教育经济学 靳希斌 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 9 0452 教育统计与测量 必考 6 全国命题 教育统计与测量自学考试大纲 教育统计与测量 漆书青 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 10 0453 教育法学 必考 4 全国命题 教育法学自学考试大纲 教育法学 劳凯声 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 11 0454 教育预测与规划 必考 5 全国命题 教育预测与规划自学考试大纲 教育预测与规划 徐虹 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 12 0455 教育管理心理学 必考 6 全国命题 教育管理心理学自学考试大纲 教育管理心理学 丁志强 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 13 0456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必考 4 全国命题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自学考试大纲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裴娣娜 辽宁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 14 0457 学前教育管理 选考 4 全国命题 学前教育管理自学考试大纲 学前教育管理 虞永平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 15 0458 中小学教育管理 选考 4 全国命题 中小学教育管理自学考试大纲 中小学教育管理 贺乐凡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 16 0459 高等教育管理 选考 4 全国命题 高等教育管理自学考试大纲 高等教育管理 柯佑祥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 17 0031 心理学 加考 4 全国命题 心理学自学考试大纲 心理学 张厚粲 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 18 0107 现代管理学 加考 6 全国命题 现代管理学自学考试大纲 现代管理学 刘熙瑞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 19 0442 教育学(二) 加考 8 全国命题 教育学自学考试大纲 教育学--情境与原理 傅道春 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 \\\/ 河北:教育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科目(科目代码) 参考书籍思想概论(0004)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0005)素质教育概论(8193)英语(二)(0015)教育预测与规划(0454)教育科学方法论(0456)教育经济学(0451)教育法学(0453)教育统计与测量(0452)教育管理原理(0449)中外教育管理史(0445)教育管理心理学(0455)教育评估和督导(0450)学前教育管理(0457)中小学教育管理(0458)高等教育管理(0459)毕业论文及答辩(6999) 重庆:序号 代码 课 程 名 称 备注 学分 1 0004 思想概论 2 2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3 0015 英语(二) 14 4 0449 教育管理原理 6 5 0450 教育评估和督导 6 6 0451 教育经济学 6 7 0452 教育统计与测量 6 8 0453 教育法学 4 9 0454 教育预测与规划 5 10 0445 中外教育管理史 6 11 0455 教育管理心理学 6 12 0456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4 13 0458 中小学教育管理 4 1 6159 教育社会学 35周岁考生免试英语(二)加试 4 2 0466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6 3 0465 心理卫生与心理辅导 4 14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合 计 73 加考说明:1、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2、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须加考:0442教育学(二)、0031心理学、0107现代管理学等三门课程;或参加跨学科类考生的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综合测试。
参考资料:自考365网
今天是什么日子
青梅最有名,诏安还是“中国青梅之乡”和“书画艺术之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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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 诏安县九侯山花瓶石诏安县,福建省漳州市辖县,地处福建省最南端,是海西对接珠三角的“桥头堡”,是著名的“中国青梅之乡”和“书画艺术之乡”,也是著名的侨乡和台胞祖籍地,素有“福建南大门”、“闽南大温室”之称。
中文名称: 诏安县 外文名称: Zhao'an County 所属地区: 福建省漳州市 下辖地区: 南诏镇等 政府驻地: 南诏镇 电话区号: 0596 邮政区码: 363500 地理位置: 位于福建省南部沿海 方言: 闽南方言厦门话、闽西客方言 气候条件: 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 著名景点: 乌山自然风景区等 车牌代码: 闽E 拼音: Zhào ān Xiàn 代码: 350624 简介 诏安历史悠久,山川毓秀,地灵人杰,文风炽盛,书画艺术源远流长,素有“书画之乡”之美称。
诏安书画之风兴于唐代,经历代书画家的辛勤耕耘,丹青耀眼,翰墨飘香,名家佳作层出不穷,至明代已达到鼎盛时期。
特别是清代,著名画家沈锦洲及其弟子开创了“诏安画派”,使诏安书画以其独特的风格屹立于中国书画艺林之中。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作为沿海开放县的诏安,经济上有了长足的发展,为书画艺术的繁荣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敞开关门,八面来风,四方客涌,诏安书画创作出现空前繁荣的景象。
能书善画者遍布城乡,名家辈出,佳作如林,形成浓厚的书画艺术氛围。
“书画之乡”,名扬中外。
[编辑本段]地理环境 诏安县,位于福建省南部沿海,闽粤交界处,毗邻广东省饶平县诏安县城夜景,地理坐标为北纬23°35′—24°11′,东经116°55′—117°22′。
主要河流有东溪和西溪。
漳诏高速公路、324国道过境。
[1][2] 诏安县年降水量1447.5毫米,年均气温21.3℃。
日照时间长,气候温暖,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量充沛。
年平均气温21 .3C.无霜期长349天以上,年均降雨量1442.3毫米,集中在4-9月,尤以6一8月为甚。
风向以东南,西南风为主,西北风次之。
7-9月为台风季节,台风暴雨为境内主要灾害。
[3][编辑本段]自然资源 境内矿产资源有钛锆砂、铜、铅、锌、银、硫、铁、钨、钍、稀土、花岗岩、硅砂、石英石、水晶、高岭土、泥炭土、建筑用砂、机砖粘土、矿泉水、温泉、海盐水等。
截止2008年5月,生物种类繁多,其中植物190科749属1323种60变种。
[3][编辑本段]行政区划 2008年,诏安县下辖:南诏镇、四都镇、梅岭镇、桥东镇、深桥镇、太平镇、霞葛镇、官陂镇、秀篆镇、金星乡、西潭乡、白洋乡、建设乡、红星乡、梅洲乡、国营西山农场、国营湖内林场、岭下溪国有防护林场、边贸旅游区管委会、诏安工业园区管委会。
[4][编辑本段]乡镇简介 南诏镇 代码350624100 辖12个社区、2个村委会:~001_西门社区、~002_城内社区、~003_东门社区、~004_东城社区、~005_南关社区、~006_东关社区、~007_北关社区、~008_澹园社区、~009_光良社区、~010_文峰社区、~011_东北社区、~012_秀峰社区、~201_五一村、~202_梅峰村委会。
四都镇 代码350624101 辖1个社区、20个村委会:~001_四都社区、~201_东峤村、~202_上湖村、~203_田美村、~204_西峤村、~205_石溪村、~206_林墘村、~207_四都村、~208_外埕村、~209_马城村、~210_城楼村、~211_奇材村、~212_后港村、~213_西梧村、~214_东梧村、~215_港口村、~216_西张村、~217_林头村、~218_山后村、~219_盐仓村、~220_东葛头村。
梅岭镇 代码350624102 辖15个村委会:~201_东门村、~202_南门村、~203_赤石湾村、~204_宫口村、~205_悬钟村、~206_腊洲村、~207_田中央村、~208_下傅村、~209_田厝村、~210_林厝村、~211_下河村、~212_高坑村、~213_石城村、~214_峰岐村、~215_寮仔村。
桥东镇 代码350624103 辖23个村委会~201_牙头村、~202_林中村、~203_西山村、~204_下寮村、~205_内凤村、~206_外凤村、~207_甲州村、~208_桥头村、~209_林巷村、~210_林家村、~211_桥园村、~212_溪雅村、~213_澳头村、~214_西沈村、~215_西浒村、~216_村东村、~217_村中村、~218_村西村、~219_仙塘村、~220_含英村、~221_西霞村、~222_东霞村、~223_洪州村。
深桥镇 代码350624104 辖28个村委会:~201_深桥村、~202_水溪村、~203_凤寮村、~204_万田村、~205_港头村、~206_后林村、~207_新寨村、~208_庄上村、~209_西坑村、~210行政分区图_双港村、~211_考湖村、~212_径尾村、~213_郭寮村、~214_溪南村、~215_上寨村、~216_埔上村、~217_白厝村、~218_新溪村、~219_寨口村、~220_岸屿村、~221_仕江村、~222_大美村、~223_溪园村、~224_下园村、~225_后埔村、~226_树美村、~227_华表村、~228_平屿村。
太平镇 代码350624105 辖19个村委会:~201_新营村、~202_榕城村、~203_文山村、~204_元中村、~205_雪里村、~206_河边村、~207_麻寮村、~208_林塘村、~209_科下村、~210_太平村、~211_白叶村、~212_新楼村、~213_雄鸡村、~214_景坑村、~215_厚径村、~216_新联村、~217_大布村、~218_山前村、~219_走马村。
霞葛镇 代码350624106 辖10个村委会:~201_五通村、~202_溪东村、~203_南陂村、~204_天桥村、~205_庄溪村、~206_嗣下村、~207_庵下村、~208_坑河村、~209_华河村、~210_溪林村。
官陂镇 代码350624107 辖17个村委会:~201_龙岗村、~202_凤狮村、~203_马坑村、~204_光坪村、~205_大边村、~206_官北村、~207_新坎村、~208_吴坑村、~209_下官村、~210_光亮村、~211_陂龙村、~212_新径村、~213_彩霞村、~214_地凹村、~215_龙示村、~216_公田村、~217_林畲村。
秀篆镇 代码350624108 辖17个村委会:~201_上洋村、~202_堀龙村、~203_东径村、~204_埔坪村、~205_彩山村、~206_焕塘村、~207_北坑村、~208_顶安村、~209_陈龙村、~210_寨坪村、~211_河美村、~212_示岭村、~213_青龙山村、~214_乾东村、~215_石东村、~216_隔背村、~217_注湖村。
金星乡 代码350624200 辖7个村委会:~201_湖内村、~202_公子店村、~203_田朴村、~204_蟳寮村、~205_院前村、~206_黎明村、~207_邱城村。
西潭乡 代码350624201 辖17个村委会:~201_桔林村、~202_新春村、~203_潭光村、~204_潭东村、~205_新厝村、~206_后陈村、~207_龙坑村、~208_山河村、~209_岑头村、~210_上陈村、~211_军寮村、~212_新安村、~213_青山村、~214_美营村、~215_沈寨村、~216_上营村、~217_福兴村。
白洋乡 代码350624202 辖15个村委会:~201_湖美村、~202_东山村、~203_塘西村、~204_桥安村、~205_兰里村、~206_麻园村、~207_阳山村、~208_白石村、~209_深湖村、~210_下径村、~211_玉楼村、~212_上蕴村、~213_汀洋村、~214_旧宙村、~215_搭桥村。
建设乡 代码350624203 辖10个村委会:~201_月港村、~202_建华村、~203_长埔村、~204_江亩坑村、~205_水头村、~206_赤田村、~207_坪路村、~208_三林村、~209_马头村、~210_万石溪村。
红星乡 代码350624204 辖15个村委会:~201_芹山村、~202_东埔村、~203_五洞村、~204_下河村、~205_许寮村、~206_西埔村、~207_朱厝村、~208_进水村、~209_六洞村、~210_庙兜村、~211_楼仔村、~212_圆林村、~213_新林村、~214_石楼村、~215_坪林村。
梅洲乡 代码350624205 辖7个村委会:~201_梅洲村、~202_梅东村、~203_梅南村、~204_梅西村、~205_梅北村、~206_梅溪村、~207_梅山村、~400_*梅州华侨农场。
边贸旅游区管委会 代码350624500 辖3个村委会:~201_樟朗村、~202_上营村、~203_后岭村。
闽粤边界开发区管委会 代码350624501 辖1个社区、1个管委会:~001_边城社区、~500_*加工区管委会。
[5][编辑本段]历史沿革 公元686年(唐垂拱二年)建漳州怀恩县南诏保,公元741年(开元二十九年)怀恩县省入津浦县。
宋称南诏场,元设南诏屯田万户府。
公元1530年(明嘉靖九年)置诏安县,属漳州府。
民国初属西路道(汀漳道)。
1949年12月12日解放,历属龙溪专区(地区)、漳州市。
1950年,全县划为7个区、89个乡和8个街道居委会。
1951年4月,全县改设为8个区。
1952年2月,又改设为9个区,辖89个乡。
1954年,增设为118个乡。
1955年1月,将9个区调整为7个区。
1956年5月,城关、桥东合为1个镇。
全县共有1镇4区,辖57个乡。
1958年5月,实行撤区并乡。
全县划分为城关镇及桥东、含英、下河、四都、梅洲、港口、溪南、上营、白石、西潭、美营、太平、大布、金溪、元中、进水、下官、上官、下葛、彩新、龙狮、陈龙、埔坪、青山、磜岭25个乡。
1958年9月,实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
成立卫星、太阳升、东方红、红旗、团结、幸福、上游、和平8个公社及建设、红星、金星3个农场。
1959年1月,幸福公社并入红旗公社;全县共有7个公社、3个农场。
同年2月,公社改以驻地名称命名,增设深桥公社,全县共有8个公社、118个生产大队。
1961年5月,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重新设区,并缩小公社规模,全县分为7个区、26个公社、4个农场。
1964年4月,撤区并社和调整生产大队,全县划为8个公社、4个农场。
1970年,调整部分公社的生产大队归农场。
1971年,全县有城关、桥东、四都、深桥、西潭、太平、官陂、秀篆8个公社,以及建设、红星、金星3个农场。
1978年1月,从桥东公社划出下河等15个大队增置下河公社(1982年更名为梅岭公社)。
1980年,城关公社改为城关镇。
1981年12月,城关镇改称南诏镇。
1984年10月,实行政社分开。
全县共辖南诏、四都2镇及梅岭、桥东、深桥、西潭、太平、官陂、秀篆、建设、红星、金星10乡,下辖214个村和8个居委会。
1987年6月,从官陂乡划出五通等9个村增设霞葛乡。
全县共辖2镇11乡。
1990年,诏安县辖2镇(南诏、四都)、11乡(桥东、梅岭、深桥、西潭、太平、官陂、霞葛、秀篆、建设、红星、金星)。
共有9个居委会,218个村。
1997年,面积1247.3平方千米,人口54.3万,辖9个镇、5个乡:南诏镇、四都镇、桥东镇、梅岭镇、深桥镇、太平镇、霞葛镇、官陂镇、秀篆镇、西潭乡、白洋乡、建设乡、红星乡、金星乡。
县政府驻南诏镇。
2000年,诏安县梅洲华侨农场改制设立梅洲乡;梅洲乡辖梅侨居委会和原四都镇的梅洲、梅溪、梅东、梅西、梅南、梅北、梅山7个村;梅洲乡政府驻梅洲村。
区划调整后,诏安县辖9个镇、6个乡。
2003年,诏安县辖9个镇、6个乡:南诏镇、四都镇、桥东镇、梅岭镇、深桥镇、太平镇、官陂镇、霞葛镇、秀篆镇、西潭乡、建设乡、红星乡、金星乡、白洋乡、梅洲乡。
[6][编辑本段]经济建设 经济概况 2008全年诏安县实现生产总值58.6亿元,增长14.2%;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37.2∶30.5∶32.3。
财政总收入2.21亿元,增长30.3%,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1.64亿元,增长34.3%。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63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227元,分别增长10.7%和10.7%。
工业经济 2008年,诏安县工业总产值57.7亿元,增长27.7%,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7.9%;实现工业税收6431万元,增长16.8%。
全县净增规模工业企业13家,总数达到124家,实现产值39.3亿元,增长59.2%;其中年产值超亿元的工业企业有5家,净增4家。
全县规模以上食品、纺织服装工业企业65家,实现产值24.8亿元,占全部规模工业产值的63.1%。
外贸出口总额7176万美元,增长140%。
农业经济 2008全年诏安县农业总产值38.24亿元,增长6.7%,其中青梅产业产值达2亿元,创6年来增收新高;水产品总量21.86万吨。
农业龙头企业带动作用进一步明显,全县共有省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市级6家,县级22家,其中,绿源食品有限公司的黄蜜梅等4个青梅系列产品入选北京奥运会推荐果品,四海食品有限公司率先制成青梅馅月饼,鳗鱼、南美白对虾2个品种3个基地取得无公害产地和无公害产品认证,东瀚实业有限公司烤鳗产品在第九届花博会上荣获“最佳销售奖”。
项目投资 2008全年诏安县落实成果对接项目59个,新增储备项目40个,储备项目总数达到375个;征集企业需求项目36个,项目总投资7.8亿元,其中3个项目被列为“6·18”扶持项目,1个项目获“小发明、小创造”项目扶持;全年新批外资项目23个,注册合同外资4632万美元,成功引进了福建动力宝电源科技、福建鸿鹰船舶修造、诏安县南山造船厂等6个投资上亿元重大工业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7.36亿元,增长20.9%,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3.86亿元,增长28%。
25个县级重点项目共完成投资5.8亿元,其中8个市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51亿元,完成年度投资任务的118%。
全县在建与新投产工业项目124个,完成投资11.34亿元;城镇以上新开工项目总数达到82个,完成投资10.9亿元,增长28.8%;房地产完成投资2.97亿元,增长25.1%。
[7]对外贸易 新批外资项目29个,增长16%;合同利用外资4259万美元(新口径);实际利用外资4065万美元,增长25.9%。
新批外资项目中有22个工业项目,合同外资3995万美元,分别占总数的76%和94%。
海关出口实绩1444万美元,增长1倍。
[编辑本段]社会事业 2008年,诏安县加大支农力度,全年财政投入支农资金1993万元,增长23%;加强农民就业和培训工作,全年共培训农村劳动力5689人次,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37万人。
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六千”水利工程建设完成投资985.3万元,全年修复各类水毁工程102处,恢复灌溉面积2480公顷,新增灌溉面积566.67公顷,东溪水坝和亚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四标段)相继完工投入使用;完成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低产田改造486.67公顷、节水示范片建设666.67公顷,治理水土流失2086.67公顷。
2008年,诏安县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规划,修编完善了县城总体规划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区规划面积从原来的33平方千米扩大到100平方千米,基本形成“一城四区”发展格局(即中心县城,诏安工业园区、金都工业园、梅岭临港工业园和火车站物流园区)。
城市建设步伐加快,新西区第二通道、文峰西路拓通改造工程等一批项目顺利竣工。
城区环境更加优化,围绕开展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和迎接“创卫”三年复查验收,完成国道324线新大桥至分水关12千米路段的亮化工作和市民广场红绿灯改造工程,维修破损市区路面1000多平方米,新增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平方米。
2008年,诏安县科技工作顺利通过“全国科技进步考核”,申报实施省级、市级科技项目10个,新增省高新技术企业1家。
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高考上线万人比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教育工作顺利通过省、市教育督导评估验收。
改善农民就医条件,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参合率达到76.4%,全年兑现医疗费补助742万元;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和“创建绿色家园”活动顺利通过省级验收,4个重点治理镇和40个整治村的卫生环境明显改观。
在全国率先成功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
平安建设通过省级“平安县”验收。
[7][编辑本段]名胜古迹 城区怀恩古井系唐代开凿,清泉不竭。
金星九侯山誉称“南闽第一峰”,有九侯禅寺(九侯岩)、望海楼、福胜岩、陈吊洞和历代名人题刻。
闽粤通衢分水关有“闽粤之交乌山”、“漳南第一关”石坊,郑成功曾屯兵于此。
梅岭是俞大猷、戚继光抗倭纪念地。
乌山有中共闽南地委机关旧址。
太平白叶村为元初畲汉农民军陈吊眼出生地和首义地点。
诏安湾北岸港口人工湖游览区内接田园庄舍,外连汪洋人海,城州岛绿草如茵。
名胜古迹还有:城区澹园院,南门关帝庙、梅岭悬钟城、望洋台,腊洲麒麟山祥麟塔,四都渐山七贤庵(石榴洞),西潭斗头岩,深桥南山寺,桥东甲洲临江亭、洋尾桥。
乌山:位于诏安县东北部,总面积900平方公里,主峰海拔1117米。
丛崖、奇石、深洞、巨壑、雨林构成乌山独特的自然景观,分为早春探梅、乡野觅趣、九侯怀古、金溪漂流、西山探险、乌山览胜、红土寻根、亚湖泛舟等8大景点,2004年11月被列为国家级森林公园。
乌山同时是历代农民起义的发祥地和中国工农红军、游击队开展革命活动的根据地,历史遗迹随处可见,红色旅游资源丰富。
九侯山:位于诏安县东北部,山上有天开门、九侯禅寺、五儒书室、棋盘石、香炉石、风动石、云根石、天然桥、牛眠石、鲤鱼石、观音石、三宝石、飞来佛、罗汉洞、松涧泉、瀑布泉、花瓶石、福胜岩等二十四个景点,是著名的旅游胜地。
梅岭:位于诏安湾的西北岸、诏安县东南的半岛上,三面环海,既是福建省古文化遗址之一,又是宋元以来著名外贸口岸和海防重地,还是诏安湾内的著名风景区。
[8] 乌山自然风景区:距红星乡政府北部9公里处,主峰海拔1050.6米,四周陡峭险要,地质为燕山期间露出地表的晶润岗岩、流纹岩构成。
并为闽粤边主要的革命圣地。
[9] 诏安明代石牌坊群:从城关的县前街到东门中街,连绵700多米的古建筑民居群中,坐落着7座恢宏华丽、气宇轩昂的古牌坊,按照建造时间顺序排列,依次是夺锦坊、卿典坊、百岁坊、天宠重褒坊、父子进士坊、诰敕申坊、关帝坊。
[10] 诏安土楼:主要分布在秀篆、官陂、霞葛、太平、红星等乡镇。
土楼大小不一,形状各异,有圆的、有方的、有八角的,还有大楼套小楼的。
其中较大的较出名的有官陂大边村的在田楼、新坎村的溪口楼、秀篆陈龙村的龙潭楼、寨坪村的大坪半月楼等。
[11] 诏安宋明寺庙:城隍庙址在南诏镇县前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由门楼、前厅、拜亭、大殿组成。
从城关的县前街到东门中街,连绵700多米的古建筑民居群中,坐落着7座恢宏华丽、气宇轩昂的古牌坊,按照建造时间顺序排列,依次是夺锦坊、卿典坊、百岁坊、天宠重褒坊、父子进士坊、诰敕申坊、关帝坊。
这些技艺高超、精美细腻的历史遗产,融汇了建筑、雕刻、书法、诗词等多种艺术技巧,文化内涵极为丰富。
在封建社会,为了表彰在“忠孝节义”等各方面功勋显赫、贡献杰出者,当朝皇帝常常批准在这些人的故里村头,修建功德牌坊,借以号召人们以此为榜样报效朝廷。
诏安明代牌坊群也不例外。
诏安县南诏镇从县前街到东门中街,连绵七百米的古建筑民居群中,保存着较为完好的明代石牌坊七座。
按它们的建造时间先后依次为:夺锦坊、 卿典坊、百岁坊、天宠重褒坊、父子进士坊、诰敕申急 坊、;关帝坊。
1988年国家文物保护委员会委员单士元(故宫博物院顾问)、郑孝燮(高级建筑师)来诏安考察时曾断言:“如此密集、完整的石牌坊群在国内亦属罕见,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价值。
”1996年9月2日,被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00年7月,诏安县人民政府已将其申报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12] 夺锦坊:位于南靖镇夺锦街,建于明代成化四年(1488年)。
坊坐北朝南,花岗石仿木结构,通高5米,宽7.5米,单檐歇山式加二坡,四柱三间三层。
正面坊匾高0.42米,宽0.84米,题刻“夺锦”。
坊额题刻“明成化戊子科许潜立”;背面刻“世科”两字,柱直径0.44米,柱头置大栌斗。
建筑及雕刻粗犷,部分构件脱落,保存基本完好。
附:《诏安县志·建置志·坊表》载:“夺锦坊,为明举人许潜、许判、许选立”。
许潜系明成化四年(1488年)戊子科举人,为诏安县明代首中九侯山举人者,其子许判系明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举人;其孙许选系明正德五年(1510年)庚午科举人。
“夺锦”、“世科”意即指此。
卿典坊:位于南诏镇东门街,建于明万历十五年(1587年),东西朝向,花岗石仿木结构。
通高9.6米,宽9.6米,单檐歇山顶加二坡,三间三层。
上悬“恩荣”直写字匾,中挂镌刻“ 卿 典坊匾,大额枋上镌刻楷书” 勒赠承德郎南京太仆寺寺丞胡清”。
底层抱柱为石鼓、石狮。
斗拱为一斗三升式。
雕饰有松鹤、花卉、云纹等图案。
匾额已废,部分构件失落,主体保存完好。
百岁坊:位于南诏圣祖街北段,建于明万历八年(1580年),坊坐东朝西,花岗石仿木结构。
四柱三层三间,高6.5米,宽8.8米,单檐歇山式加两坡,坊匾题刻东西两面同为楷书“百岁坊”。
坊额题刻“明万历庚辰秋为冠带寿民沈仲选立”。
坊上雕刻花卉等图案,现保存完好。
附《诏安县志·人物》载:“浓仲选,三都人。
冠带寿民,寿一百岁。
万历间有诏建坊旌其门”。
天宠重褒坊 位于南诏镇东门街,建于明代万历十二年(1584年),东西朝向,花岗石仿木结构。
通高9.5米,宽9.5米,单檐歇山顶加两坡,三层三间。
上悬“恩荣”字匾,中挂镌刻“天宠重褒”坊匾,大额枋上署“为万历甲戌科进士沈 赠南京户部主事沈玺立”(万历甲戌即1574年)。
两面文字均同。
父子进士坊:位于南诏镇县前街,建于明代万历十三年(1585年)。
东西朝向,花岗石仿木结构。
通高9.6米,宽9.6米,单檐歇山式加两坡,三间三层。
上悬“恩荣”直写字匾(已失落),中镌“父子进士”坊匾,大额坊上镌“嘉靖丙辰科胡文万历丁丑科胡士鳌”、“万历十三年乙酉季冬吉旦立”。
楷书、两面文字相同。
石柱底层为抱鼓、石狮、雕饰为松鹤、莲瓣、花卉、云纹等图案。
斗拱为一斗三升式,小额坊上为青石雕饰,为其立坊者:钦差提督巡抚福建地方都督院右副都御史沈人种,福建布政使司左参议甘来学,福建提刑按察司佥事张文耀,漳州知府杨际会,诏安县知县张大器等。
该坊于1939年7月被日本飞机轰炸,损坏南侧一根石柱和中下梁一部分,部分雕刻件失落,主体及其余部份保存完好。
诰敕申坊:位于南诏镇东门中街最西侧,建于明万历三十年(
学校开展科普活动提什么建议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建设人力资源强省,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服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福建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福建省全民科学素质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我省的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的重要意义 为了全面推动我国公民科学素质建设,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要求通过科学技术教育、传播和普及,尽快使全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度的提高。
在提高全民族科学素质行动中,青少年学生是重点人群。
青少年时期养成“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习惯,对于人的一生发展将具有重要影响。
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是保障“科教兴国”战略顺利实施的基础性工程,对增强国家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中小学科技教育以开设科学教育课程,开展课外科普活动为主要载体。
通过向中小学生传授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中小学生崇尚科学的精神,形成科学的思想方法,提高中小学生的科学素质,从而促进全民科学素质的提高。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到科技教育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积极开展科技教育,向学生传播科学思想,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对于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必须将此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切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中小学科技教育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中小学生的科学素质为根本宗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讲求实效,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课内和课外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
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通过科技教育,使学生掌握必要的科技知识,激发学生对科学技术的兴趣,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引导学生树立科学思想、科学态度,逐步形成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了解国内外科学技术发展的状况,为今后创造性地参与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打下基础。
2、主要目标。
以推动学校科技教育的发展,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教育活动,提高中小学生科学素质为主要目标。
具体目标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能力水平来确定。
小学阶段重点是使学生对科学探究感兴趣,初步形成科技意识,初步养成勇于探索、追求新知、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动手动脑能力。
初中阶段重点是使学生形成科技实践中的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能主动获取与生活和周围环境有关的现代科技基础知识,并对一些科学现象进行描述,培养学生的参与能力、动手能力和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会一定的科技技能。
高中阶段重点是使学生形成较高的科学理想,培养实事求是和辩证唯物主义的态度,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科技素养,发展学生的特长,促进学生个性自主和谐的发展和身心素质的全面提高。
三、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课程的教学和管理 课堂教学是中小学科技教育的主渠道。
通过课堂教学,向中小学生宣传科学思想、科学精神,传授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中小学生的科学素质。
1、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课程计划的要求,开齐开足小学的科学课,初中的物理、化学、生物课程,高中的物理、化学、生物和技术课程。
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要安排科技教育专题,组织学生参与科技实践活动。
要加强所有科学课程的实验教学,按国家科学课程标准的要求开足开全所有科学实验课。
在搞好科学教育课程教学的同时,要充分发掘其它学科知识体系中的科技教育因素,自然渗透科学思想、科技知识,培养学生对科学技术的兴趣。
要建立学生社会实践制度,在课余时间和寒暑假期间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参加生产实践和社会服务活动,利用社会科普教育资源开展科技教育。
2、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科学课程教学情况的检查和指导,随时掌握学校科学教育的教学情况,对学校科学课教学质量进行定期的监测。
中小学教研部门要加强科学教育的教学研究,经常到学校检查、指导科学教育教学工作,加强对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的科技类选修课学习情况的考查,确保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学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四、推动中小学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科普活动 课外科普活动是中小学科技教育的重要载体 。
中小学要结合新课程的实施,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科普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
l、加强学校科普教育阵地和设施建设。
学校要设置科普宣传橱窗、科技活动室等,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科技成果展示室,为学生提供开展科技活动的场所,并购置必要的科技制作器材和设备。
学校的图书馆、实验室、科技活动室、微机室等场所在课余时间要对参加科技活动的学生开放。
学校的广播站、网站要定期开设科普节目,宣传科普知识,积极营造浓厚的科技教育氛围。
2、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教育活动。
学校要在学年初制定当年的科普活动计划,组织学生参加各种适合其年龄特点和认知规律的科普活动。
每年要围绕全国、全省重大科普活动主题(科技周、科普日等),至少组织一次以上的全校性科普活动。
平时利用班级、团队活动,在学生中广泛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心理健康、安全避险等科普活动。
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科技传播活动、小小科普志愿者社区行动等普及性科技活动。
3、积极开展“小制作、小发明、小论文”活动。
各中小学要成立科技兴趣小组,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指导学生开展车模、航模等科技小制作和科技小发明活动,撰写科技小论文,激发学生学科学、用科学的兴趣。
支持鼓励学生申报发明专利,要把学生参加科技活动的表现作为全面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
4、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竞赛活动。
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全国、全省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中小学生电脑制作竞赛”等活动,培养中小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鼓励有兴趣、学有余力的高中学生参加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个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发现和培养一批学有专长的优秀学生。
进一步加强对科技竞赛活动的管理,确保竞赛活动的公平、公正。
5、重视做好农村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
各设区市、县(区)教育局要加大科技教育资金投入,加强农村中小学的实验室、图书馆、电脑室等科技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学校开齐开足科学课程(含高中技术课程)。
要建立和完善城乡教师的帮扶、交流制度,开展城乡学校科技教育“结对子”活动,推动农村中小学科技教育的发展。
各地要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网”和福建教育电视台的“科普栏目”对中小学生实施科技教育。
各级科协每年要组织“流动科技馆”进农村学校活动,努力满足农村中小学生的科学知识需求,提高他们的科学素质。
各地要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开展“科教兴农”、“送科技下乡”活动,普遍开展初高中毕业生实用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走向社会的中学毕业生都能掌握一门实用技术。
五、积极开展创建“科技教育基地校”和闽台中小学科技教育交流活动 1、为了促进中小学科技教育的发展,建成一批国内外有影响、示范性、高水平的青少年科技活动的品牌项目和学校,在全省开展“福建省科技教育基地校”建设和评估工作,争取用5年的时间在全省建立15O 所省级科技教育基地学校。
科技教育基地学校要在科技教育组织制度建设、科技教育设施建设、经费保障、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参与科技活动的比例、科技教育成果等方面体现优势和特点,并且要积极发挥示范作用,带动本地区其它学校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
通过开展评选“科技教育基地学校”活动,以点带面,促进我省中小学科技教育的全面开展。
2、鼓励两岸中小学开展科技教育的交流与合作,利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科普夏令营等科技活动平台,积极开展闽台中小学生科技活动交流。
鼓励与支持闽台中小学科技教师互访交流,开展多渠道、多类型的科技教育研讨活动,进一步探讨闽台中小学科技教育合作模式,努力促进两岸中小学科技教育成果共享。
六、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科技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教师队伍建设是关键。
要着力建设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科学教育师资队伍和专、兼职相结合的科技辅导员队伍。
1、加强中小学科学课程教师的培养和配备。
鼓励并支持师范院校设置科学教育和通用技术教育专业,培养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的科学教育新师资。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中小学配备科学课程教师。
乡镇中心小学至少要配备一名专职科学教师,满足全面实施新科学课程的需要。
2、加强中小学科学教师的培训。
要将科学教育课程教师培训作为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省、市、县分级培训的要求,全面提升科学课教师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同时,将中小学教师进修科学专业课程和科技技能列入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作为继续教育的内容。
3、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中小学科技辅导员队伍。
科技辅导员由中小学在职教师,在职或离退休的科技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大学生和符合条件的志愿者等组成。
全省中小学都要各配备1名以上的专职或兼职的科技辅导员,达标普通高中要尽可能配备专职科技辅导员。
中小学教师担任科技辅导员,其课外科技辅导工作应核定工作量。
要在工作、生活、进修、职称评定和考核评优等方面给予科技辅导员必要的政策倾斜,努力稳定、不断壮大中小学科技辅导员队伍。
4、设区市、县(区)教研部门要设置专职中小学科学教研员,加强对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开展丰富多彩的中小学科技教育研训活动,定期深入学校,加强对学校科技教育实践的指导。
七、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各地教育局、科技局、科协要将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纳入本地教育发展、科学普及的总体规划,保证科技教育经费的投入,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和资助中小学科技教育活动,建立多渠道的科技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确保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1、各设区市、县(区)教育局要落实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安排一名领导分管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确定一个科室并有专人负责对所辖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要制定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协调各有关单位开展科技教育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等。
设区市、县(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校的科技教育列为督导内容、作为评价学校工作的指标之一。
2、中小学校要把科技教育纳入学校的工作计划,由一位校级领导分管科技教育工作,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科技活动的开展。
学校要建立科技教师、辅导员的培训、考核制度和学生科技社团活动制度,把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纳入学年(学期)工作目标的考核范畴。
3、整合校内外科技教育资源,为中小学科技教育服务。
各级教育、科技行政部门和科协要加强合作,整合校内外科技教育资源,建立科技教育和科普资源共享机制。
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和科技、科普网络,为中小学科技教育提供资源和服务。
各级科技行政部门和科协要协调本级科技馆、青少年宫、科技活动中心等向社会公众开放的科普基地,以及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实验室,向中小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供学生参观和参与科学实验。
各地科技行政部门和科协要大力支持当地中小学开展科技教育活动,积极组织科技界人士组成科技教育专家团,到中小学进行科普宣传,组织在职或离退休的科技人员担任中小学科技辅导员。
积极鼓励街道、社区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开展中小学科技教育活动。
中小学要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天文馆、气象台(站)、文化馆、图书馆、动(植)物园、自然保护区等校外教育资源开展科技教育活动。
各地教育、科技、科协部门要密切配合,有效整合各类科技教育资源,推动中小学积极开展科技教育,从整体上提高我省青少年的科学素质。
八、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宣传和表彰工作 1、各地要充分发挥电视、电台和报刊杂志等媒体的作用,面向中小学生开设科普专题节目,形成良好的科普教育氛围。
要加大对中小学科技教育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各界认识到科技教育的重要意义,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
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增加对中小学科技教育的投入,提高中小学科技教育活动的数量和质量,努力营造全社会都关心支持中小学科技教育的良好氛围。
2、建立中小学科学教育的表彰、激励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开展科技教育的情况作为评价地区和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各级科协要把青少年学生科技活动的开展和科普设施建设等情况列入全国和省级科普示范县(市、区)的考核内容。
省教育厅、科技厅、科协组织开展“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教育突出贡献奖”、“福建省小科学家”评选表彰活动,表彰做出成绩的科技辅导员、科技工作者和先进单位,以及在科技活动中成绩优异、品学兼优的中小学生。
从2009年起,每年评选公布一批“福建省科技教育基地学校”。
对在设区市级(含市级)以上科技创作和竞赛中获奖的学生,要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如实记载并可获“学习能力”“A”等级。
各设区市可比照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办法,研究制订中考科技特长生的招生办法,激励学生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中小学科技教育水平的提高。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科技厅 福建省科学
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中,参评副高职需要什么条件
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中,没有副高职这称,只有正、高级级、二级、三级教师职称。
副高职这一职称只出现在旧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中。
附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师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1〕98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福州市(含省属单位)、厦门市、三明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研、电化教育、校外教育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三条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凡出现《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师德“一票否决”20种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第四条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五条 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任现职以来年度绩效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者,任期顺延1年且当年不得申报。
第六条 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心条件。
第七条 按照《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结合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八条 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支)教3年以上的经历,其中城镇义务教育学校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教师晋升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2年以上的经历。
教研人员每年应到农村学校开展调研、教研、培训等工作。
第九条 晋升一级教师,须参加省公务员局、省教育厅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
第十条 学历、资历要求 1.申报正高级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2.申报高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3.申报一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4.申报二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在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5.申报三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l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l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第三章 正高级教师条件 第十一条 教育工作要求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善于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将德育有效融入课堂教学,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在学生中享有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
2.出色完成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能准确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形成良好班风学风。
3.积极参与社会教育活动,与社区和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对学生的教育成长、学校教育工作和社区教育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4.教育工作业绩突出,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5%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绩效考核至少1次为优秀等次;所带班级获得市级 以上表彰奖励,或个人获得县级以上综合表彰或市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项表彰。
第十二条 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深厚的教育理论素养,深入系统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
2.根据课程改革目标和学科特点,改革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方法,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一致公认。
3.积极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地方、校本课程,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等。
4.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4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在省级以上开设,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在总结和推广教学改革经验,组织区域教研活动,指导学校开展校本教研等方面成绩显著。
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5次以上,其中至少3次在省级以上开设,对提高本地区学科教学质量做出显著成绩。
专职从事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能联系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推进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课程资源整合。
在市级以上开设学科讲座3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在省级以上开设;编制多媒体教学软件或制作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课例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第十三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1.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强,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形成独特的教学思想,在课程、教学和评价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应用于实践。
2.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前三名,下同)完成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主持并完成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3.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核心期刊发表。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在核心期刊发表。
第十四条 示范引领要求 1. 发挥指导者在推动学校发展、促进学科建设,推广和应用先进教育理念工作成绩显著,在本地区教师队伍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2.具有主持和指导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指导培养3名以上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显著进步。
3.积极参与“送教下乡”、“送培下乡”活动,受到基层教师的欢迎和好评。
第四章 高级教师条件 第十五条 教育工作要求 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善于根据学生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较出色完成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良好。
3.教育工作业绩较突出,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所带班级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或个人获得校级以上综合表彰或县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项表彰。
第十六条 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新课程教育教学理念,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坚实,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良好,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2.积极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校本课程,能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
3.在县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3次以上,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县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或在市级以上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奖。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在校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3次以上。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工作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
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5次以上,对提高本地区学科教学质量做出一定成绩。
专职从事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工作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能联系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推进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课程资源的整合。
在市级以上开设学科讲座3次以上;编制多媒体教学软件或制作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课例获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
第十七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1.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研究,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2.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完成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主持完成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3.撰写并公开发表1篇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并收入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
第十八条 示范引领要求 1.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教学团队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
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进步。
2.积极参与“送教下乡”、“送培下乡”活动。
第五章 一级教师条件 第十九条 教育工作要求 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 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有较丰富的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者除外),能够与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有效交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较好地完成教育工作任务,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所带班级或个人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第二十条 教学工作要求 1.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积极践行新课程理念,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积累了一定的教学经验。
2.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清晰,课程设计完整、重点明确,教学效果较好。
3.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智力和能力。
4.具有开设校级以上公开课的经历,在高水平教师的指导下,参与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校本课程。
5.在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第二十一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1.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承担教育教学研究任务,主动进行教学反思和总结,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2.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并收入县级以上教育教学 论文汇编。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文章1篇并收入校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
第六章 二级教师条件 第二十二条 教育工作要求 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帮助学生进步。
2.胜任班主任工作,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第二十三条 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
2.虚心接受其他教师的指导,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计合理,胜任教学工作。
第二十四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1.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2.主动进行教学反思,撰写1篇教学经验总结。
第七章 三级教师条件 第二十五条 教育工作要求 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协助做好班主任工作。
第二十六条 教学工作要求 1.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
2.虚心接受其他教师指导,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积极参加校本教研活动,主动进行教学反思,撰写1篇教学总结。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晋升一级教师须参加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说课讲课;晋升高级、正高级教师须参加由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说课讲课、面试答辩等。
第二十八条 中小学教师(除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初等教育的小学教师外)申报评审学科与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一致。
申报评审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要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高校组织的相应学科本、专科主要课程进修,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学校组织的转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二十九条 担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中心小学、中学中层以上干部、年段长、教研组长、生管教师、课外活动校级优秀辅导员、完全小学校领导、教导,视同班主任岗位。
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实验教师及没有班主任岗位设置 的单位人员,班主任工作可不作要求。
第三十条 综合表彰指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共产党员、杰出人民教师、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农村教师、师德标兵、“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
教育教学工作专项表彰指中小学优秀校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个人等。
班级表彰奖励指获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优秀少先队中队等荣誉称号。
第三十一条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教育教学研究机构。
校级指中心小学、普通中学以上。
第三十二条 教师晋升职务须完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且平均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为中学不少于320课时、小学不少于480课时。
中心小学、普通中学校级正职领导不少于上述标准的1\\\/3;中心小学、中学校级副职领导及完全小学校长不少于上述标准的1\\\/2;中心小学、普通中学中层干部不少于上述标准的2\\\/3。
教研、电教等人员以及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实验教师工作量按工作日计算(一天为一个工作日),其中进修学校教师和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不少于190个工作日,教研、电教人员等不少于230个工作日。
第三十三条 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目录”、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 所列的刊物。
主编、参编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可视同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公开发表的论文指在具有CN刊号的教育类、学科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不含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一号多刊、报纸等。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视同在CN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符合以下多种情况的,也只视同1篇): 1.在《福建教育研究》、《福建教学研究》、《福建教育督导与德育》上发表2篇论文。
2.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学科奥赛或创新大赛获全国二等奖以上。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直接指导的学生在省特奥会上获奖。
3.美术教师创作的美术作品参加省文化厅、省教育厅或省美协主办的美展并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被省级以上美术馆收藏。
4.音乐教师创作的作品在中央、省级电视台(含省教育电视台)播放或经正式出版部门出版发行达3件以上。
第三十四条 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
第三十五条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指在城镇(含镇所在地)以外中小学任教满10年且现仍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 教师。
第三十六条 本标准条件中有关任职条件均要求为任现职以来。
第三十七条 本文所指“以上”,均含其本级。
第三十八条 本条件由省教育厅职改办和省职改办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