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格列佛游记每章概括每章50字
是正确答案:第一章略述格列佛自身及庭——出游的最初动机海上船只失事,泅水逃生——利立浦特境内安全登陆——当了俘虏,被押解到内地。
第二章利立浦特皇帝在几位贵族的陪同下前来看在押的格列佛——描写皇帝的仪容与服饰——学者们奉命教授格列佛当地语言——他因性格温顺搏得皇帝的欢心——衣袋受到搜查,刀、手枪被没收。
第三章格列佛给皇帝和男女贵族表演一种极不寻常的游戏——描写利立浦特宫廷中的各种游乐活动——格列佛接受某些条件后获得自由。
第四章关于利立浦特首都密尔敦多以及皇宫的描写——格列佛与一位大臣谈帝国大事——格列佛表示愿为皇帝效劳对敌作战。
第五章格列佛以特殊战略阻止了敌人的侵略——被授予高级荣誉称号——不来夫斯库皇帝遣使求和——皇后寝宫失火;格列佛帮忙抢救了其余的宫殿。
第六章关于利立浦特居民的情况:他们的学术、法律、风俗和教育儿童的方法——格列佛在该国的生活方式——他为某贵妇人辩护。
第七章格列佛得到消息,有人阴谋指控他犯有严重的叛国罪,只好逃往不来夫斯库——他在那里受到欢迎。
第八章格列佛侥幸找到离开不来夫斯古的办法,经历一些困难后,安全回到自己的祖国。
第二卷第一章关于一场大风暴的描写;船长派出长舢板去取淡水;为了看看那是什么地方,格列佛随长舢板一同前往——他被丢在岸上;被一个当地人捉住,随后带到一个农民家里——他在那里受到招待,接着发生了几起事件——关于当地居民的描写。
第二章关于农民女儿的描写——格列佛被带到一个集镇,接着被带到了首都——旅途中的详情。
第三章格列佛奉召入宫——王后从他的农民主人手里把他买下来献给国王——他和国王陛下的大学者们辩论——朝廷为格列佛提供了一个房间——他深得王后的欢心——他为祖国的荣誉辩护——他和王后的侏儒吵嘴。
第四章关于这个国家的描写——修改现代地图的建议——国王的宫殿及首都概况——格列佛旅行的方式——主要庙宇的描述。
第五章格列佛经历的几件险事——一名罪犯被处决的情形——格列佛表演航海技术。
第六章格列佛讨好国王和王后的几种方法——他表现了他的音乐才能——国王询问关于英国的情况,格列佛就此所做的叙述——国王的意见。
第七章格列佛对祖国的爱——他提出一项对国王极为有利的建议,却遭拒绝——该国民风淳朴——该国学术很不完善,且范围狭窄——该国法律、军事和政党的情况。
第八章国王和王后到边境巡行——格列佛随侍——格列佛详细叙述他离开这个国家的情形——他回到英国。
第三卷勒皮他巴尔尼巴比拉格奈格格勒大锥日本游记第一章格列佛开始第三次航海——为海盗所劫——一个心肠毒辣的荷兰人——他来到一座小岛——他被接入勒皮他。
第二章勒皮他人的性格和脾气——他们的学术——国王及其朝廷——格列佛在那里受到的接待——当地居民恐惧不安——妇女的情形。
第三章在现代哲学和天文学中已经解决了的一种现象——勒皮他人在天文学上的伟大进展——国王镇压叛乱的手段。
第四章格列佛离开勒皮他——他被送往巴尔尼巴比——到达巴尔尼巴比首府——关于首府及其近郊的描写——格列佛受到一位贵族的殷勤接待——他和贵族的谈话。
第五章格列佛得到许可前往参观拉格多大科学院——科学院概况——教授们所研究的学术。
第六章再说科学院——格列佛提出几项改进的意见,都被荣幸地采纳了。
第七章格列佛离开拉格多——到达马尔多纳达——没有便船可坐——短途航行到达格勒大锥——受到当地行政长官的接待。
第八章格勒大锥概况(续)——古今历史订正。
第九章格列佛回到马尔多纳达——航行至拉格奈格王国——格列佛被拘禁——被押解到朝廷——他被接见的情形——国王对臣民十分宽大。
第十章拉格奈格人受到格列佛的赞扬——关于“斯特鲁德布鲁格”的详细描写;格列佛与一些著名人士谈论这个话题。
第十一章格列佛离开拉格奈格,坐船前往日本——又从那儿坐一艘荷兰船到阿姆斯特丹,再从阿姆斯特丹回到英国。
第四卷第一章格列佛受聘为冒险号船长出海——他的部下图谋不轨,把他长期禁闭在舱里,后又弃他于一块无名陆地——他进入这个国家——关于一种奇怪动物“耶胡”的描写——格列佛遇见两只“慧骃”。
第二章格列佛由一只“慧骃”领到家中——关于房屋的描写——格列佛受到接待——“慧骃”的食物——格列佛因吃不到肉而感到痛苦,但最终找到了解决的办法——他在这个国家吃饭的方式。
第三章格列佛得到“慧骃”主人的帮助和教导,认真学习它们的语言——关于这种语言的介绍——几位“慧骃”贵族出于好奇前来看望格列佛——他向主人简单报告他的航海经过。
第四章 “慧骃”的真假观——主人不同意格列佛的说法——格列佛更为详尽地叙述自己的身世和旅途经历。
第五章格列佛奉命向主人报告关于英国的情况——欧洲君主之间发生战争的原因——格列佛开始解释英国宪法。
第六章再谈安女王统治下的英国——欧洲宫廷中一位首相大臣的性格。
第七章格列佛对祖国的热爱——主人根据格列佛的叙述对英国的宪法和行政发表看法,并提出类似的事例加以比较——主人对人性的看法。
第八章格列佛关于“耶胡”的几种情况的叙述——“慧骃”的伟大品德——青年“慧骃”的教育和运动——它们的全国代表大会。
第九章 “慧骃”全国代表大会进行大辩论,辩论结果是如何决定的——“慧骃”的学术——它们的建筑——它们的葬礼——它们的语言缺陷。
第十章格列佛的日常生活安排,他跟“慧骃”在一起的幸福生活——因为他经常跟它们交谈,他在道德方面有很大的进步——他们的谈话——格列佛接到主人通知必须离开这个国家——他十分伤心,昏倒在地,可还是顺从了——他在一位仆人的帮助下设法制成了一艘小船,冒险出航。
第十一章格列佛的危险航程——他到达新荷兰,打算在那儿定居——被一当地人用箭射伤——被葡萄牙人所捉,强行带到他们的船上——船长对他的热情招待——格列佛回到英国。
第十二章格列佛阐明记事真实可靠——他计划出版这本著书——他谴责那些歪曲事实的旅行家——表明自己写作并无任何险恶目的——有人反对,格列佛答辩——开拓殖民地的方法 ——格列佛赞美祖国——他认为国王无权占领他描述的那几个国家——征服那些国家的难处——向读者做最后告别;谈到他将来的生活方式;提出忠告;游记结束。
宪法的第一章是什么
学习《刑法》的心得体会通过法律课程的学习,让我懂得了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为以后的生活和工作打下了基础。
我们可以利用我们所学的法律知识来维护我们自己和他人的权利。
法学是一门科学学科,所谓科学是关于客观世界的知识,这些知识是系统的知识,研究人类生活中的规律及现象的科学,如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
法律具有社会性、规范性、概念性、目的性、正义性、实用性:一、社会性法律首先是一种社会规则,如刑法学是研究犯罪学等,民法学是研究人与人之间、财产与人之间的关系。
法学作为社会科学,具有社会性,它与自然科学是不同的,表现在:1、不可计量、不可检验、不可实验,而自然科学则是可以计量、可以检验、可以实验的。
虽然我们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实践不等于实验,实践是整个人类社会的实践而不是做实验,如马寅初的新人口论,到现在我们才认识到新人口论是一种真理,又如单一公有制计划经济,经过一百多年时间最后证明了单一公有制经济行不通。
2、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不可分,研究者的教育水平、生活背景等与研究对象密不可分。
而自然科学,如化学、物理、生物等,其研究对象较少受到研究者的主观影响,而法律的研究结果则较多的受到研究者的主观因素的影响。
如许多的观点,不同的学科认识都有道理,不同的学者对同一问题有不同的观点。
我认为应独立思考,独立判断。
即不受他人影响,要自己思考,自己作出自己的判断。
在讲到独立判断时有一
国歌国旗国徽的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五星红旗:国旗的整个图案,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
红色表示热烈,象征革命,祖国大地似红霞一片;配以黄色五星,显得光明灿烂;五星呈黄色,还有象征中华民族属黄色人种之意,以表民族的特征。
旗面左上方缀着的五颗黄色五角星,大五角星代表中国共产党,四颗小五角星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中国人民所包括的四个阶级: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
四颗小星环拱于大星之右,并各有一个角尖正对大星的中心点,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和人民对党的衷心拥护。
这也体现了中国政权的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象征着中国人民自“五四”运动以来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的诞生。
四颗小五角星环绕一颗大五角星,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国人民的大团结;齿轮和麦稻穗象征着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工农联盟;天安门则体现了中国人民的革命传统和民族精神,同时也是首都北京的象征。
因为天安门是“五四”运动的发源地,又是新中国举行开国大典、第一面五星红旗升起的地方。
国徽在颜色上用正红色和金黄色互为衬托对比,体现了中华民族特有的吉寿喜庆的民族色彩和传统,既庄严又富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义勇军进行曲》田汉词;聂耳曲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每个人被迫发出最后的吼声。
起来,起来,起来
我们万众一心,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前进
前进
进
象征中华民族的精神!!
国歌的来历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案)》在宪法第一百三条中增加一款,规定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国歌同国旗、国徽一样,是国家的象征。
赋予国歌与国旗、国徽同样的宪法地位,有利于维护国歌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增强全国各族人民的国家认同感和国家荣誉感。
为了解国歌的诞生及背后鲜为人知的故事,为更准确地唱出国歌,我们特刊登有关国歌由来的专题文章并同时刊发《国歌》。
《义勇军进行曲》诞生于中华民族生死存亡关头,凝聚着中华儿女“不做亡国奴”的怒吼 。
由田汉作词、聂耳作曲的《义勇军进行曲》,诞生于1935年,当时中华民族正处于生死存亡的关头。
这首在中华大地上歌唱了近70年的歌曲,像一支战斗的号角,鼓舞了中华民族儿女去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去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去建设社会主义。
1934年春,田汉决定写一个以抗日救亡为主题的电影剧本。
在他刚完成一个故事梗概和一首主题歌的歌词时,就被国民党反动派逮捕入狱。
另一位共产党员、戏剧家夏衍接手将这个故事写成了电影剧本,聂耳主动要求为田汉写就的主题歌《义勇军进行曲》谱曲。
当他读到歌词“起来
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
起来
起来
起来
我们万众一心,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前进
前进
进
”他仿佛听到了母亲的呻吟、民族的呼声、祖国的召唤、战士的怒吼,爱国激情在胸中奔涌,雄壮、激昂的旋律从心中油然而生,很快就完成了曲谱初稿。
后来又在躲避国民党政府追捕的颠沛流离中完成了曲谱定稿。
一首表现中华民族的刚强性格,显示祖国尊严、充满同仇敌忾、团结御敌豪迈气概的革命战歌就这样诞生了。
这是聂耳短暂一生中的最后一个作品。
《义勇军进行曲》诞生后,立即就像插上了翅膀,在祖国的大地上传唱开来。
伴随着“一二·九”运动的学潮,救亡运动的巨浪,抗日战争的烽火,解放战争的硝烟,遍及大江南北、长城内外。
这首革命歌曲甚至享誉海外,在全世界传播。
1940年美国著名黑人歌唱家保罗·罗伯逊在纽约演唱了这首歌,接着他又灌制了一套名为《起来》的中国革命歌曲唱片,宋庆龄亲自为这套唱片撰写了序言。
在当时的反法西斯战线上,《义勇军进行曲》代表了中国人民最强音的一支战歌。
第二次世界大战即将结束之际,在盟军胜利凯旋的曲目中,《义勇军进行曲》赫然名列其中。
国歌既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民族精神,又是一个国家的象征。
新中国像一轮红日在东方的地平线上喷薄欲出时,也就呼唤新国歌的诞生。
《义勇军进行曲》表现了中华民族勇往直前、不屈不挠的战斗精神,新中国成立之际,作为国歌第一次在天安门广场响起 。
9月27日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就国歌一致通过了4个决议案: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都定于北平,自即日起改名北平为北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采用公元,今年为1949年;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五星红旗,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
1949年10月1日下午3时,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开国大典,主席用洪亮的声音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
”接着毛主席按动升旗电钮,伴随五星红旗冉冉上升,《义勇军进行曲》作为国歌第一次在天安门广场响起。
对于中国人来说,《义勇军进行曲》最能唤起内心的强烈共鸣。
全国各族人民同唱这一首国歌,将不断激发出爱祖国、爱人民、一往无前、自强不息的精神,增加国家和民族的凝聚力、自豪感,为中华民族的和平崛起而努力奋斗。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学校应如何保护未成年学生的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1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号公布 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四)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五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根据需要,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及其他有关的社会团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护未成年人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八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第九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
第十一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第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前款所列行为,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照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十六条 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第十七条 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工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工读学校应当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工读学校的教职员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
第十九条 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章 社会保护 第二十条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及公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
第二十二条 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
第二十三条 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第二十四条 国家鼓励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科学家、艺术家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
出版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国家给予扶持。
第二十五条 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
第二十六条 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七条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第二十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第二十九条 对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负责交送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暂时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容抚养。
第三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第三十一条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
第三十二条 卫生部门和学校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做好预防疾病工作。
第三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发展托幼事业,努力办好托儿所、幼儿园,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兴办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提倡和支持举办家庭托儿所。
第三十四条 卫生部门应当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对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和训练幼儿园、托儿所的保教人员,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思想和业务教育。
第三十六条 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
对有特殊天赋或者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国家、社会、家庭和学校应当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第三十七条 未成年人已经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再升学的,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职业技术培训,为他们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第五章 司法保护 第三十八条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十九条 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四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少年犯管教所,应当尊重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一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审前羁押的未成年人,应当与羁押的成年人分别看管。
对经人民法院判决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服刑的成年人分别关押、管理。
第四十二条 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第四十三条 家庭和学校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配合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所在的少年犯管教所等单位,共同做好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
第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者服刑期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离婚双方因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当根据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七条 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九条 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条 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第五十一条 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五十二条 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虐待未成年的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工作人员违反监管法规,对被监管的未成年人实行体罚虐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溺婴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明知校舍有倒塌的危险而不采取措施,致使校舍倒塌,造成伤亡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引诱、教唆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卖淫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对依照本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五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本法制定有关条例,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
《大国崛起》每一集的读书笔记
第一集:海洋时代 内容:葡萄牙 西班牙 15世纪,欧洲最早诞生的两个民族国家葡萄牙和西班牙,在国家力量支持下进行航海冒险:在恩里克王子的指挥下,葡萄牙一代代航海家们开辟了从大西洋往南绕过好望角到达印度的航线;在伊莎贝尔女王的资助下,哥伦布代表西班牙抵达了美洲。
当麦哲伦完成人类第一次环球航行后,原先割裂的世界终于由地理大发现连接成一个完整的世界,世界性大国也就此诞生。
葡萄牙和西班牙在相互竞争中瓜分世界,依靠新航线和殖民掠夺建立起势力遍布全球的殖民帝国,并在16世纪上半叶达到鼎盛时期,成为第一代世界大国。
但是,这两个依靠掠夺迅速崛起、却在战争中挥霍财富而没有发展工商业的帝国很快盛极而衰,世界舞台上的第一场大戏悲剧性落幕。
第二集:小国大业 内容:荷 兰 地处西北欧、面积只相当于两个半北京的小国荷兰,在海潮出没的湿地和湖泊上,以捕捞鲱鱼起家从事转口贸易,他们设计了造价更为低廉的船只,依靠有利的地理位置和良好的商业信誉,逐渐从中间商变成远洋航行的斗士。
日渐富有的荷兰市民从贵族手里买下了城市的自治权,并建立起一个充分保障商人权利的联省共和国。
他们成立了世界上最早的联合股份公司--东印度公司,垄断了当时全球贸易的一半;他们建起了世界上第一个股票交易所,资本市场就此诞生;他们率先创办现代银行,发明了沿用至今的信用体系。
凭借一系列现代金融和商业制度的创立,17世纪成为荷兰的世纪。
由于国土面积、人口等天然不足,17世纪末,荷兰逐渐失去左右世界的霸权。
但直到今天,荷兰人的生活依然富足,荷兰人开创的商业规则依然在影响世界。
第三集:走向现代 内容:英 国(16 - 17世纪) 与欧洲大陆隔海相望的英国,在1588年与西班牙无敌舰队的海战中大获全胜,就此逐步登上世界舞台。
从中世纪走向现代社会的过程中,强有力的君主制成为关键的一环。
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对海洋探险和贸易的鼓励、开明的治国态度和处理社会矛盾的妥协手段,使这个地处边缘的岛国,迎来了早期的辉煌。
但是,接下来的国王查理一世却因为坚信君权神授,违背了英国早在13世纪时由《大宪章》所确定的国王必须遵守法律的原则,和议会之间进行了一场为时四年的内战,战败后的查理一世被宣判死刑。
最终,英国通过光荣革命,逐步建立起君主立宪制,完成了向现代社会的转型。
相对宽容的社会环境,为英国的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为工业革命的到来做好了准备;同时,也让这个岛国一步步走向了世界舞台的中心位置。
第四集:工业先声 内容:英 国(18 - 19世纪) 随着英国殖民扩张和海外市场的成熟,商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手工工场的生产已经不能满足需要。
为了鼓励发明创造,英国颁布了世界上最早的《专利法》。
这一切,使得英国出现了全民热衷于发明、生产和贸易的景象。
当牛顿发现了宇宙运行的规律后,科学的精神渗透到英国社会中;当瓦特最终以万能蒸汽机解决了最核心的动力问题后,英国工业化开始以惊人的速度全面展开;当亚当·斯密以《国富论》指出了自由竞争的市场规律后,英国人开始在本国强大工业能力的支持下,推行自由贸易,拓展全球市场。
在各种合力下,英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工业化国家。
在此期间,英国打败了强邻法国,成为全球第一大殖民帝国。
19世纪中后期开始,殖民地日益成为英帝国的负担,而自由市场经济的弊端也逐渐显现,英国的发展开始减慢,最终丧失了世界霸主的地位。
第五集:激情岁月 内容:法 国 17世纪时,国王路易十四在法国建立起欧洲大陆最强大的绝对王权,并籍此将法国的经济、文化、军事力量都带到了历史上的第一个高峰,巴黎城就在那一时期诞生。
路易十四对文化艺术的喜好培育了国民对思想文化的推崇,席卷了整个欧洲的启蒙思想在法国得到了普遍传播。
启蒙思想打破了欧洲中世纪的神学枷锁,开启了理性的大门,而法国社会一直无法解决的三个等级之间的矛盾却愈演愈烈。
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人权与公民权宣言》颁布。
但是,欧洲各君主国的绞杀使法国出现了极端事件和长期动荡。
这时,拿破仑以大革命之子的形象出现,用征服欧洲的方式再次将法国带向颠峰。
然而,武力扩张并不能维持大国地位。
直到二战之后,法国才在戴高乐独立自主发展道路的带领下,恢复了往日的光荣。
第六集:帝国春秋 内容:德 国 当欧洲各国纷纷建立民族国家之际,欧洲大陆中部的一片国土始终处于四分五裂的状态。
对分裂有着痛苦记忆的德意志人在思索中呼唤着一个统一的国家。
通过不懈努力,经济学家李斯特提出的通过经济统一实现政治统一的方式得以实施,关税同盟的建立使贸易壁垒被打破,德意志经济快速发展。
铁血宰相俾斯麦则在欧洲列强环饲的夹缝中求生存,在外交上作足准备后,最终以三场对外的战争在1871年完成了德国统一。
他遵循欧洲大国的均衡原则,为德国带了宝贵的和平发展空间。
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教育、科技的德意志,迅速站在了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前沿,用30多年的时间超过英国,成为欧洲第一、世界第二大经济强国。
但是,随后德国却很快成为两次世界大战的策源地。
二战后,德国再次分裂。
通过对战争的深刻反省,德国最终以和平的方式完成了国家的再次统一。
第七集:百年维新 内容:日 本 150年多前,在四艘美国黑船的胁迫下,长期闭关锁国的岛国日本选择了不战而开国。
外部压力成为国家内部变革的动力,黑船来航15年后的1868年,明治维新正式开始。
在求知识于世界的维新纲领指导下,日本派出由政府高官组成的岩仓使节团到欧美各国考察。
此后,日本开始了国家工业化:大久保利通以拿来主义的方式推进殖产兴业、文明开化,开办大量官营工厂,并大力扶持民营企业。
日本现代企业之父涩泽荣一弃官经商的传奇经历成为那个时代的注脚。
大久保的继任者伊藤博文则顺应国内自由民权运动的呼声,制定了巩固维新成果的日本第一部宪法。
但是,同时写进《大日本帝国宪法》的天皇制埋下了日本军国主义抬头的隐患。
和所有迷信武力争霸的国家一样,原子弹爆炸的蘑菇云结束了日本军国主义的迷梦。
二战后的日本,以《和平宪法》为基础,在美国扶持下,经济迅速发展。
在1968年,即明治维新百年之际,成为当时仅次于美国和苏联的世界经济强国。
第八集:寻道图强 内容:俄 国 1697年,俄国沙皇彼得一世前往欧洲各国游历和学习。
归来后,他用强硬手段推行了一场社会变革。
从穿衣、吃饭,到科学教育、商业活动、军队建设,彼得用野蛮的方式推进了俄罗斯的文明进程,他甚至亲自审讯反对改革的太子。
在打败了强敌瑞典之后,彼得下令建造起一个面向欧洲的新首都圣彼得堡。
继承彼得改革的女皇叶卡捷琳娜二世引进欧洲的启蒙思想,重视教育,并试图起草法律,但改革无法触动农奴制。
女皇的业绩最终只能表现在领土扩张上,在18世纪后期,俄罗斯成为地跨欧亚美的大国,并成为欧洲事务中的重要角色。
但是,农奴制使俄罗斯很快在经济、技术领域落后于完成了工业化的英法等国。
在战争-革命-改革的多次反复中,这个在传统和现代之间徘徊的民族,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思考能力。
列夫·托尔斯泰等一批俄罗斯知识分子希望能够找到一条自己的道路。
正是在这样的思考中,俄罗斯逐渐创造了属于自己的独特文明。
第九集:风云新途 内容:苏 联 1917年,苏维埃政权在十月革命后诞生。
在探索从未有人实践过的社会主义道路时,列宁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及时将战时共产主义政策调整为新经济政策,保护了农民,也吸引了哈默、福特等外国投资者。
苏联经济逐渐复苏。
列宁去世后,在面临封锁和战争威胁的国际环境下,斯大林决定加快工业化进程,开始实施计划经济,优先发展重工业。
随着两个五年计划的完成,苏联一跃成为工业强国,令当时正处于经济危机中的欧美各国惊叹不已。
工业化成就的光芒掩盖了苏联高度集中的指令性计划经济模式的弊端。
而很快到来的二战检验了这一工业化成果。
苏联新工业区的威力和苏联人民的巨大牺牲,使它赢得了战争的胜利,也赢得了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应有的地位。
作为一次前无古人的伟大实践,苏联为全人类提供了前无古人的经验和思考。
今天,俄罗斯人正在为民族复兴而努力,这个民族的未来值得期待。
第十集:新国新梦 内容:美 国(17世纪 - 19世纪) 1620年,五月花号载着一百多名英国清教徒来到北美大陆。
遵照登陆前签订的《五月花号公约》,清教徒开始了在新大陆上自治管理的生活。
100多年后,由于英帝国强行增收印花税,殖民地独立战争爆发,1776年,北美13个殖民地宣布成立美利坚合众国,并在1787年制定了对美国发展影响深远的成文宪法,建立起中央政府。
此时,大量移民带来了欧洲最先进的技术成果,拿过欧洲接力棒的美国,迅速完成了第一次工业革命 美国快速发展,但制宪会议上悬而未决的奴隶制问题,最终在1860年导致了一场内战。
林肯总统带领北方打赢了这场维护国家统一的战争,中央政府也由此逐渐壮大。
在政府推动下,历时一个多世纪的西进运动成果斐然。
此后,爱迪生将美国率先带入电气时代,对发明和创新的制度性保障成为这个国家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
1894年,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强国。
这个年轻的国度已站在第二次工业革命的潮头。
第十一集 危局新政 内容:美 国(20世纪初 - 二战结束) 自由竞争,使得美国迎来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黄金年代。
一大批垄断性的大公司、大财团相继出现,第一家托拉斯集团-洛克菲勒的标准石油公司是其中典型的代表。
但问题很快显露:垄断导致中小企业倒闭,机会平等丧失;社会严重两极分化,劳资矛盾激化。
美国人开始反思这种经济社会发展的模式。
1901年上任的西奥多·罗斯福总统顺应进步主义的思想和社会的要求,通过反垄断和立法保障工人权益等方式,开始了美国历史上第一次政府干预经济的行动。
随后,福特生产线的诞生、电气时代一批新技术和发明的出现以及第一次世界大战带来的订单,进一步壮大了美国经济。
1929年,波及全球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危机来临,美国损失惨重。
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加大了政府管理经济的力度,通过一系列新政措施,使美国逐步走出困境,也由此开创了看得见的手(政府)和看不见的手(市场)共同作用于经济的混合经济模式。
第二次世界大战成为美国历史新的转折点,美国在政治、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都成为世界第一强国,并由此开始主导世界。
第十二集:大道行思 一、大国之谜 回顾500年来各个世界大国发展的历程,讨论大国崛起的关键性因素。
单一的因素一定是错误的,但有一些共同的因素却值得关注:重视科学和教育、建立起适合本国国情的政治经济制度、善于学习但绝不简单模仿别国的道路、后发国家在国家力量主导下加快现代化步伐等。
二、大国之惑 历史上的大国依靠掠夺殖民地和武力争霸崛起,已被证明结局并不美好;妄图依靠战争打破和重建世界格局,已被证明结果事与愿违。
德国的兴衰是最好的例证。
同样,历史一再证明:没有永远的霸权国家,大国的兴衰交替,是不可避免的历史法则,英国在主导世界两个世纪后也开始重新认识自己的位置。
三、大国之路 二战后,各国逐渐开始理智地寻找大国之路。
日本通过跨国公司战略实现了经济崛起;美国在信息革命和高科技领域的领先使得国家持续发展。
当全球市场把世界紧紧连结在一起,大国之间的互动、合作和依存关系开始增强,具有历史眼光和战略智慧的国家开始作出理性的判断。
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时代潮流中,法国和德国携手开启的欧洲新秩序引人关注,欧盟为和平与合作的国家发展模式提供了时代的注脚。
四、大国之思 对于理想的大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关于大国的话题,也许是一个永远无法穷尽的讨论。
我们不知道21世纪的变化将把大国带向何方,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建立永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将是人类共同努力的方向。
----------------------------------------------------------------------------------------- (完)
学法心得体会
学法,伴我成长 法律,一个有些严肃的词语。
常人总觉得法律是一个离自己遥远的词,其实,法律一直在伴随我们生活中的任何一个举动,一件小事上。
人们时时刻在和法律打交道,无论生活,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如此。
法律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神圣的,谁都是不能触犯的,不论是学生、大人、国家的领导人,他们都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我们每一个人在遇到种种危险时或其它事情时,都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伤害。
学法用法之责任:作为一位公民,我们应经常为自己增加法律知识,不要因为对法律的无知而走上歧途。
可能会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放火,法律就约束不了我们。
这是多么的无知啊
我想那些轻视法律的人是没有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的见的方式家以实现。
”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们的社会准则。
当今社会人们在不断淡化法律意识,甚至有人在讨论一些传统美德是否已经过时的问题,着不得不是我们呼唤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
所以,我们在吸收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懂得有自制力。
在面对冲突的时候,要懂得克制住自己的脾气;在面对金钱诱惑的时候,要懂得克制住自身的贪念。
只有这样,学习法律才有真正的意义。
我坚信法律永远维护正义,当然就我国先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着一些洞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
但我仍然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捍卫法律
在遵守法律的同时,我们还要努力争取自己的权利。
当别人侵犯到自己的利益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法律会伴随着一个人的一生,约束着我们的行为,而我们要时时刻刻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合格守法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