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廉洁过节情况汇报
廉洁过节情况汇报篇一: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情况的总结**分局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情况的总结**:根据《重庆市**局办公室转发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加强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的通知》(渝**办发?20XX?152号)文件精神,分局大力弘扬廉洁过节、勤俭过节、文明过节的良好风尚,确保全局全体干部职工度过一个清廉、祥和、文明的元旦春节,现将廉洁自律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廉政教育,营造廉洁过节氛围1月中旬,我们开展党风党纪宣传教育,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重庆市**局办公室转发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加强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的(:廉洁过节情况汇报)通知》文件、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会议精神,重温《廉洁从政准则》,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预防和抵制元旦春节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严格执行《廉政准则》,时刻保持清廉从政、执政为民的公仆本色,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
二、坚持厉行节约原则,确保勤俭过节“两节”期间,分局坚持贯彻厉行节约的原则,本着从简、节俭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活动,严格控制行政开支,严禁党员干部利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大吃大喝,控制年终表彰活动,同时,还加强公车使用管理,严禁未经审批公车私用。
处处弘扬风清气正、勤俭节约的精神。
“两节”期间,我局廉政工作态势良好,未出
党员领导干部收受礼金的自我检讨书
违规收受礼金检讨书:犯罪对于一个人来讲,是一件极其悲哀的事情,任何人都会悔恨终生。
回顾40余年的人生道路,我有过美好的理想和追求,并获得了许多骄人的荣誉,在党的培养教育下我一步一步走上处级领导岗位。
今天,我失去自由,囚服加身,成为可耻的罪犯,这善恶、荣辱强烈的反差,不能不令我反复去思考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为什么会沦落为阶下囚
往事不堪回首,却无法忘怀;现实无颜以对,却必须面对。
我出生在农村,祖祖辈辈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父亲憨厚、耿直的性格和母亲善良、俭朴的品德曾深深地注入过我的脉管。
在父母的呵护和期盼的目光中,我吃苦耐劳,发奋学习,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班干部。
1974年,我高中毕业后应征入伍。
从迈进绿色军营之日起,我就立志为祖国和人民献出自己的一切。
在从戎报国的13年时间里,我先后入党、提干,并多次立功受奖。
1988年,我从部队转业后被分配到洛阳市某区人民政府工作,由于我踏实肯干,组织纪律性强,讲政治、讲原则、讲宗旨,很快就由一般干部提拔为财政局局长,我深知肩上责任重大,对工作更加一丝不苟,坚持为全区人当好家、理好财,自觉抵制吃请、受礼等不正之风,清正廉洁,光明磊落,得到了党组织的充分肯定。
1995年,我再次荣升,被提拔为副区长,并当选为洛阳市跨世纪的后备干部。
自参加工作二十多年来,我先后获得各种荣誉证书三十多本,在平凡的岗位上不断创造辉煌的业绩。
如果说我在几十年的革命生涯中为国为民做出了一点成绩的话,那是因为我还比较注意改造世界观,在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生活上还能比较严格地要求自己,时时事事处处能用党章和共产党员的标准来约束自己。
但是,人总是会变的。
自从担任副区长并兼任财政局局长后,随着地位的升高、权力的增大,我逐渐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贪图安逸、享乐的思想日益滋生,对“灯红酒绿”般腐朽的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对有钱人那种一掷千金的豪爽也不由自主地羡慕起来,吃、住、穿、戴的档次和品位也逐渐提高,艰苦朴素的思想观念却日益淡薄褪化。
在人际交往中,我对部属、朋友的小恩小惠慢慢放松了警惕,请客送礼,司空见惯,什么党的培养、入党誓言统统抛之脑后,从一般的吃吃喝喝演变为赤裸裸的权钱交易。
越过了“红色警戒线”后,我开始贪胆倍增、胃口大开,由最初的断然拒收到坦然收受,金钱的诱惑力一次又一次冲破理智的防线。
金钱一旦成为一个人的全部欲望,就会使人在极度膨胀的金钱欲望驱使下,滋生出许许多多可怕而且难以改变的邪念,在不到两年的时里间,我先后贪污公款27万余元,挪用公款200万元,终于将自己奋斗了几十年来之不易的红色档案改写成了犯罪分子可耻的黑色档案。
我从一名优秀军转干部一步步走向腐败的犯罪深渊,不仅毁了我个人的前程,更给党的事业和形象抹了黑,愧对党的教育和组织的信任与培养,也愧对亲朋好友对我的关爱。
我的父母在我工作期间,从来没有因家事打扰过我,每次回家探望双亲总是来去匆匆,多年来我很少在老人身边尽过孝心,在他们晚年之际,我依然不能给他们以安宁和欣慰,相反还给他们带来了耻辱;我的妻子一生为人堂堂正正,对我的工作给予了多少理解和支持,生活上给了多少关心和惦念,却因为我的犯罪而不得不忍受别人的鄙视与冷漠,屈辱和泪水;我的孩子们都已大学毕业刚刚走上工作岗位,正处于献身事业和组建家庭的关键时刻,我不能帮助孩子们,却同样给他们带来了痛苦和屈辱,想到这一切,我的心都要被撕碎了。
然而,一切都已太晚了。
痛定思痛,经过几年来对自己无情的解剖与沉痛的思索,我总结出了犯罪的根源所在,首要原因是放松了思想改造,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程度的加深,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像苍蝇一样飞入国门,在这场新的考验中,我没有保持住清醒的头脑,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也随着职务的升高、环境的变化、荣誉的增多、权利的扩大而产生强烈偏差,不由自主地丢掉了过去那种严格要求自己的进取精神,放松了学习与自我改造,面对社会上的腐败现象迷失了人生的方向,错误地认为,腐败现象是改革开放的正常现象,并加以效仿,完全把党的宗旨抛到脑后,丧失原则,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中饱私囊,严重触犯了法律,从而付出了18年牢狱生活的惨重代价,成了一个千夫所指的罪人。
人的一生能有几个18年
如今,我已近知天命之年,不可能再从头再来,愿我真诚的忏悔能够给党员领导干部提供一点教训。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一个人,时时刻刻都不能忘记改造主观世界,否则,消极腐朽的东西就会乘虚而入,腐蚀自己的灵魂、信仰、理想、道德,就有可能因小恶的积累上升为大恶的裂变。
法国大作家雨果曾说过:“平凡的人,缺点也很平凡;高贵的人,错误也很惊人。
”因为前者对社会影响很小,而后者对社会危害很大。
中央最近颁布的《党内监督条例》,把“一把手”作为监督的重点,意义可谓深远,反腐败针对的更多的就是位高权重的公职人员,这些人微小的错误都有可能严重危害社会。
但愿各级领导干部能以我为戒,牢记共产党员的宗旨和信仰,廉洁自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经得起时间和环境的考验,做一个“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人。
16王伟回顾自己参加工作33年、入党32年的经历,我感到,自己每前进一步,都是党培养、教育的结果……可惜的是,我自己没有很好地珍惜,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犯下了不可原谅的严重错误,直至跌入了违法犯罪的泥坑,给党的形象造成了很坏的影响,给家庭和亲人也带来了巨大的痛苦,我自己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现在想起来,悔恨不迭,痛不欲生
世界观和人生观发生了扭曲 深刻反思产生问题的原因,我认为我走到今天这一步,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是主观方面的原因,也即是世界观、人生观发生了扭曲,导致人生的价值取向发生了偏差,放纵了自己的贪欲,最终走上了堕落的道路。
在城市的改造和开发上,避免不了要和开发商打交道。
他们在开发过程中遇到解决不了的难题,往往找到我。
而我也是从工作、从保护投资环境的角度,积极、热情地帮助他们解决。
这样一来二往,与开发商的交往密切起来,经常在一起吃饭、喝茶、休闲,开始还能把握住分寸,认为这是工作的需要,是为了招商引资。
但渐渐就不行了,在高消费生活的耳濡目染中,看到他们大把挣钱,大手大脚地花钱,灯红酒绿、纸醉金迷,自己的思想防线开始崩溃了。
心想自己的能力不比他们差,付出的也远比他们多,而自己一年到头辛辛苦苦,工资每月也就一千多元,心里很不平衡。
思想滑坡了,行为上也就放松了要求。
当逢年过节,开发商们表示点“小意思”,自己也就“笑纳”了。
从2001年下半年开始,当一家公司老总将5万元现金塞进我的小车里,我也就半推半就地收下了;到2006年春节,先后收受了开发商50多万元的贿金。
从此,我的世界观、人生观由原来的服务、奉献转向奉献与索取并重,在人生的价值取向上,将事业与享受作为人生的两大追求目标。
一方面追求事业的成功,既是为官一任的政绩,也是向上提升的资本;另一方面,放纵自己的贪欲,追求物质享受和纸醉金迷的生活,经济上也一步步地滑向了犯罪的泥潭。
权力相对集中而监督乏力 第二个方面的原因,主要是权力相对集中,而监督制约相对乏力。
在县一级,县委书记的权力是比较大的。
在重大问题、重大项目、重要人事安排等方面拥有拍板权。
这个相对集中的权力,如果把握得好,全部用在党的事业和为人民服务上来,是可以做成许多事情的;但是如果把握得不好,用来为个人谋取私利,就会做出许多错事、坏事来。
我就是没有能够把握好。
干事业抓工作,需要权力,但有了权力之后,各种诱惑也随之而来:有开发商来贿赂,有女人来投怀送抱,也有人送来礼金等。
若是意志薄弱者,克制不住自己的私欲,就挡不住这些诱惑,掌权的人就会被拉下水,权力这个魔杖就将掌权的人变成了腐败分子。
一念之差,有时往往决定一个人的成败得失、好坏之别。
县委书记的权力很大,而受到的监督制约却相对很小。
权力运用得当与否,全凭个人的党性修养。
直到问题积累到一定程度,或是有人向上级反映,引起上级重视,认真查处之后,问题才能被揭露出来,但为时已晚。
对灰色交往从拒绝到见怪不怪 第三个方面的原因,是社会环境的影响。
中国人讲究人情往来,特别是我国的社会及体制正处于改革、转轨、转型时期,各种不规范的东西、灰色的交往都存在,对各级领导干部是一个现实的考验。
就拿礼金往来情况来说,自己也知道收受别人的礼金不好,但有时也觉得实在难以拒绝。
我当县委书记期间,逢年过节,家中有什么事情,总有人通过各种方式,以各种理由送来礼金,我也曾退过不少礼金,但最终还是收了不少。
对于一些小额礼金,觉得退也嫌小气和麻烦……时间长了,思想也麻痹了,甚至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
而且在收受礼金时,只觉得大不了是违纪,绝对没有想到这就是受贿,就是违法。
心中常常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出不了什么大事的,直到问题暴露,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正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这平时的点滴积累,终于铸成大错,自己还恍如梦中。
人生没有后悔药。
等到今天一切都明白之后,大错已经铸成。
在上述3个方面的原因之中,最根本的还是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问题。
“外因只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才是变化的根据”。
自己所犯的错误,只能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说到底还是自身的贪欲所致。
陈毅同志说得好,“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违纪违法者,最终将受到惩罚。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希望我这只“沉舟”、这棵“病树”,作为一个反面教材,对像我这样的领导干部能有所警醒。
检讨人:XXX 年月日
廉洁的详细解释和寓意.
一是建立机制感化人。
把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预防基层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首要措施来抓,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基层党员干部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培训。
2003年以来,共有450多人次参加了教育培训活动。
在教育内容上注重针对性。
把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教育放在突出位置,真正做到经常抓、反复抓。
针对不同对象选择不同的教育内容,达到不同的教育目的。
在教育形式上注重多样性。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明确行为规范;以身边的案例、事件为教材,解剖典型,深挖根源,开展榜样教育和警示教育。
在教育时段上注重选择性。
注意把握教育时机,在干部职务变动、过年过节等特殊“关口”或者群众对某干部在廉政方面有反映时,提前进行廉政预防谈话,力求做到及时,教育防范在前。
二是建立有序竞争机制选拔人。
有计划地推进党的新鲜血液在农村基层组织中的培养。
一是有计划地发展党员。
严格把好党员队伍的“入口关”,拓宽选人视野,把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带头人、发展农村经济的经纪人和其他具有正面凝聚能力的农民优秀分子,吸纳到党组织中来,提升党员队伍素质。
二是有计划地培养干部。
加大培养力度,由乡镇党委从有致富本领和发展潜力的党员中选好苗子,帮助他们成为致富能手和致富带头人,提高公信力,在各个方面有意识地加以培养,不断充实村级后备干部队伍。
三是有计划地引入竞争。
探索引入适合农村选举实际的正当竞争机制,依法打击贿选拉票现象,削弱家族、宗族势力对村干部选举的影响,保证农村各类优秀人才会参选、能当选。
在2005年的全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全县共立案查处了7件贿选案件,涉案人员达30多人,其中壶镇镇新和村贿选案的涉案金额近10万元。
三是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制约人。
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体系。
一是强化党内监督,加强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工作。
二是强化行政监督,进一步完善行政监察管理体制,探索赋予监察机关不受同级党政领导影响和制约的独立办案权,使之能相对独立地依法行使监察权。
三是强化经济监督,加强财务监督制度,用法律制度保证财会监督人员的政治、经济地位不受监督对象支配,依法独立行使经济监督权,切实抓好对本单位执行财会制度情况的监督。
四是强化群众监督,明确便于群众对权力监督的重要内容和监督方法,依法保护群众的监督权,充分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
五是强化舆论监督,尝试给予新闻媒体的知情权、调查权、评论权、曝光权,使之成为制约违纪违法行为的锐利武器。
2003年以来,所立400余件案件中有230多件就是通过多渠道监督体系发现问题后被查处的,共兑现举报奖金5万余元。
四是完善法纪惩防机制警示人。
推行村干部述廉考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及时掌握村干部廉政情况,建立廉政档案,有针对性地督促其加强防范,纠正存在的问题。
密切关注经济转轨、体制变革等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获取预警信息,提出对策和建议。
及时处理群众的各类信访件,及时收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密切注意动向,对反映属实的问题,严肃查处。
严肃查处那些严重危害改革、发展、稳定的案件和严重侵害集体、群众利益的案件,查处群众反映强烈、情节恶劣、影响重大的大案要案。
进一步加大惩罚力度,增加违纪违法行为的政治成本和经济成本,在政治、经济上给予沉重的打击。
2003年以来,全县共有242名农村党员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占全县违纪党员总数的56%,其中有村干部76人,占全县农村违纪党员总数的31%。
仅2004年,全县共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农村党员11人,占全县受处分人数的11%,涉案金额累计达500多万元。
五是强化责任追究机制督促人。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增强责任追究的威慑力。
建立定期排查摸底制度,对领导干部在反腐败工作上敷衍失职,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责任。
完善责任追究方式,既运用纪律处分手段,又善于运用诫勉谈话、整改通知书、通报批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手段,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保护主义、好人主义以及执纪不严的问题,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能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干部,真正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得到贯彻和落实。
如何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廉洁过节
切实提高对守纪律讲规矩重要意义的认识“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
”纪律是党的生命,纪律建设就是治本之策。
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必须把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守纪律讲规矩是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
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是克服各种艰难险阻、战胜各种风险挑战的重要法宝,是我们的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可靠保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重申党章、颁布八项规定,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全党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有力促进了党的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新形势新任务对守纪律讲规矩提出更高要求。
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面对的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
只有把规矩立起来,把纪律严起来,才能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才能使全党团结如一人、行动齐步伐,切实担负起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
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 。
共产党员要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党,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
要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性修养,真正使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一种行为自觉。
全面把握党的规矩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党员干部讲规矩、守规矩首先要学规矩、知规矩、懂规矩,切实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党的规矩内涵丰富、体系严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
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
党纪就是红线,处分就是惩戒。
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都是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
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
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
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
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使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使管党治党没有空白、不留盲区。
守纪律讲规矩,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当前,成都正处于改革创新、转型升级的攻坚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异常繁重,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战略,迫切需要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干部队伍。
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决定》要求,将守纪律讲规矩贯穿工作始终,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努力让严规铁律成为一种刚性约束、让严教严管成为一种政治常态、让严于律己成为一种自觉要求,一心为民、实干当先,加快构建公平正义的社会生态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守纪律讲规矩,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首义。
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和规矩的基础,是坚持党的政治立场、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的前提,是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关键。
当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按照总书记的要求,自觉做到“五个必须”。
守纪律讲规矩,领导干部带头是关键。
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对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认识,不仅要带头守纪律,更要带头讲规矩。
必须带头维护中央、省委、市委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
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应本分做人,不投机、不钻营、不走歪门邪道。
要严格遵循组织程序,对重大变故和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对组织作出的决定必须无条件服从。
要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正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要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按规矩办事、按规矩用权,切实树立标杆、作出表率,以一支纪律严、作风硬、能力强,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党员干部队伍,托起成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守纪律讲规矩,严抓严管是保障。
各级党组织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切实担负起来,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加强教育以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严格管理监督以规范党员干部行为。
要把严抓严管变为一种工作常态,使干部遵守纪律成为一种自觉。
要开展经常性的组织活动。
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使党内生活真正起到教育改造提高党员干部的作用。
要开展严谨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党员在党组织这个大熔炉里接受教育、改造思想,锤炼党性、站稳立场,做到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
要加强日常监管,健全并严格执行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各项规定,对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情况进行定期督查,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要织密群众监督之网,把工作的好坏和干部的优劣交给群众来评判,让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无处遁形、无处藏身。
要严格纪律约束,坚持严格执纪,以严格的问责倒逼党员干部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
浅议如何构建特色廉政文化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备受各界关注。
党建领域专家学者普遍认为,修订后的两大党规,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党管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通篇贯穿着“全面”与“从严”两个关键词,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彰显一种坚强决心——与时俱进完善党内法规,切实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日前公布的今年中央第二轮“巡视清单”显示,“管党治党不严”是被巡视单位的一大共性问题——有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对违规违纪问题查处不及时,有的党的领导弱化,有的没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
”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指出,与此同时,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有必要加以修订和完善。
现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未能涵盖8700多万党员,适用对象过窄;“8个禁止”“52个不准”均为负面清单,缺少正面倡导;一些内容与“廉洁”主题没有直接关联,主题不够突出。
而现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则存在着纪法不分的突出问题,许多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
“这实际上是降低了对党员的要求,无法体现党的先进性,导致了‘要么好同志,要么阶下囚’的现象。
”谢春涛说。
为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真正在全党树立起来,中央自去年下半年着手对上述两部关联度较高的党内法规先行修订。
今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态度在此次修订中得到充分体现。
两个法规回答了‘全面,覆盖到何种程度’‘从严,严格到什么份上’等问题,彰显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谢春涛说。
树立一条道德高线——修订后的准则成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 专家普遍认为,这次对准则的修订“动作很大”,无论法规的名称还是内容都有较大变化,形成了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也向全体党员发出了道德宣示,对全国人民作出了庄严承诺。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经修订更名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到‘中国共产党’,从‘廉洁从政’到‘廉洁自律’,都体现了‘全面’二字。
”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指出,新准则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其中,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
准则修订过程中,突出重点、删繁就简,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向善,将“8个禁止”“52个不准”等负面清单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使现行的18条、3600余字的准则,浓缩成8条、309字的自律标准。
针对全体党员,准则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个坚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准则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条款、字数少了,但微言大义,紧扣‘廉洁’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很有‘经典感’。
”高波认为,这是一条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看得见、摸得着、易懂易记易执行的高线。
厘清一份负面清单——删除70余条与国法重复内容,增加“拉帮结派”等违纪条款,条例修订充分体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 10月16日,中央在相关案件通报中使用的一些新提法尤为引人注目:周本顺“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杨栋梁“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潘逸阳“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余远辉“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
这些“纪言纪语”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而这些成果又转化为纪律要求,纳入到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
以问题为导向,新修订的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侵害群众民主权利,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
条例的修订,除上述“一增”外,还有“一减”“一整合”。
“一减”即删除了原条例中70余条与法律法规重复的规定,代之以党组织和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都必须受到追究”等专门规定,以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既相互分开又有效衔接。
谢春涛认为,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将使党员在突破法律“底线”前先触碰到党纪“底线”,跌倒后就不会摔大跟头,本质上体现了对广大党员的爱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