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为部队老干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强化中心的职能作用,扎实做好以组织开展活动为重点的军队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为军休干部解难题,办实事,解除军休干部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老有所教、、老有所乐。
许多军休老同志感慨地说:现在的活动越来越多,身体越来越好,人也越来越年轻啦。
一、坚持服务宗旨不动摇,不断规范服务行为 中心在点多面广、工作人员少、服务管理难度大的情况下,不断强化服务观念,把全心全意为军休干部服务作为第一要务,拓宽工作思路,努力把中心建成军休干部之家,为老干部工作生活提供周到的服务保障。
一是为军休干部建立档案资料。
全面调查了解军休干部的基本情况,把他们的主要经历、家庭状况、健康状况、爱好特长、个人需求等情况登记造册,输入电脑存档。
中心把军休干部的服务需求作为工作重点,摆在重要位置,中心工作人员努力熟悉了解每一个军休干部的情况,使服务工作更有针对性。
二是设立军休干部服务联系卡。
将中心的职能任务、联系电话、服务项目、拟开展的活动内容和形式等印制成联系卡。
征求军休干部对年度工作安排的意见,对开展文体活动有什么要求,中心把军休干部反馈的信息汇总后进行综合分析,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服务方向,真正做到想军休干部所想,办军休干部所需。
三是坚持经常走访制度。
在坚持重大节日走访、慰问老干部的同时,中心把军休干部的冷暖、需求当成大事抓紧抓实。
为更及时、跟个准确了解掌握军休干部的需求,中心工作人员每月通过电话、走访等形式与各所军休所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军休干部的思想动态和服务要求,共同研究服务工作。
配合各召开老干部座谈会,了解他们的生活、身体状况和对中心开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从军休干部最需要的事情着手,为军休干部提供亲情化、全方位的服务 中心坚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服务工作的全过程,坚持把事关军休干部切身利益的服务需求作为第一信号,拓宽服务内容,创新工作方式,较好解决了老干部的后顾之忧。
一是围绕“”,积极解决军休干部的后顾之忧。
近年来,一些军休干部处于对中心的信任,经常向中心咨询有关政策待遇问题,中心从不推委,立足服务前移、服务延伸,在向市安置办公室积极反映的同时,主动配合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中心还与共商建设军休干部文化室、活动室,为军休干部订阅有关文件和报刊杂志,使他们享受应有的政治待遇。
军休干部大多年纪偏大,行动不便,健康状况普遍不好,为方便军休干部军休干部就医,中心在各干休所落实军休干部医疗制度的同时,与一家民办医院签定协议,将市区的四个军休所作为定点服务单位,每年为军休干部进行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每季度上门巡诊,随时应军休干部预约提供上门医疗服务。
该医院还为军休干部建立了个人健康档案,使军休干部的就医更加方便、及时和准确,保证了军休干部老有所医,受到了他们的普遍欢迎。
针对军休干部年龄偏大,家用电器知识缺乏,生活多有不便的情况,中心积极组织开展“家电维修进社区,真情服务军休干”活动,与“星级服务中心”签定协议,将市区的四个军休所作为定点服务单位,重大节假日前往干休所上门服务,平时随时到老干部家中免费维修家用电器,并为老干部讲解家用电器安全使用方法,给军休干部的生活带来很大便利。
这项活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准备向各县(市)干休所延伸,使更多的军休干部受益。
二是围绕“”,积极为军休干部发挥余热搭建平台。
军休干部接受党的教育几十年,思想觉悟高,综合素质好,能力强,中心配合市安置办公室、各干休所积极引导他们关心国家大事,参与所务管理。
去年6月组织了有300余名军休干部参加的形势报告会,邀请有关专家宣讲国内、,开阔了军休干部的政治视野,增强了他们的政治责任感和民族自尊感。
军休干部阅历丰富,历史光荣,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活教材。
中心配合干休所先后与多家驻军和中小学校建立了挂钩联系,鼓励军休干部发挥余热,深入部队官兵和学校师生中宣讲,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三是围绕“老有所乐”,积极组织军休干部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为了陶冶军休干部的生活情操,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使他们在老有所乐中,,中心把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当策划能够服务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配合各干休所充分发挥好文化室、活动室的作用,针对老干部特点,积极动员军休干部参加的学习,参与社会活动、开展书评影评、撰写回忆录等,同时组织开展了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去年以来,中心配合市安置办公室、各干休所组织了数次军休干部钓鱼比赛,市区4个干休所120余名军休干部踊跃报名参加,在今年全省组织的军休干部钓鱼比赛中,徐州市军休干部代表队夺得了团体总分第一名。
中心还把钓鱼比赛现场进行录相,刻录成光盘,发到军休干部手中,深受他们的喜爱。
结合庆祝国庆55周年,举办了全市军休干部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览,活动期间专门邀请徐州市书法美术界知名画家担任评委,现场挥毫泼墨,对军休干部的参赛作品进行点评,参展的140余幅作品集思想性与艺术性于一体,展示了新时期军休干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求实创新的时代风采,受到徐州市各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
为增强军休干部的身体素质,丰富军休干部的生活,今年六月,中心配合市安置办公室举办了全市第四届军休干部健身运动会,比赛根据军休干部年龄偏大,行动不便的特点,设置了气球接力、射击、扑克牌、保龄球、乒乓球、钓鱼、中国象棋等比赛项目,运动会集娱乐与竞技于一体,共有90余名军休干部参加体育代表队,他们发扬团结、友谊、协作的精神,互相支持,互相鼓励,现场气氛活跃,其乐融融,展现了老有所乐的动人场景。
三、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服务队伍,开展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军队离退休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保障好他们的晚年生活,是中心光荣的责任。
中心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是建好服务工作队伍。
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高、服务意识强、工作作风实是对老干部工作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中心重视自身队伍建设,着力在强化服务意识、增强责任心、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效率上下功夫。
同时,配合安置办公室、干休所,通过以会带训、座谈讨论、经验交流、集中培训等方式提高军休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
为适应军休工作信息化和干休所现代化办公的需要,中心与徐州奥博计算机培训中心建立联系,分批对市区四个干休所的工作人员进行计算机办公自动化培训,有效提高了服务工作效率。
二是完善服务工作制度。
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是做好军休服务工作的重要保障。
中心自成立以来,坚持依靠制度和计划为军休干部安排丰富多彩的活动,确保他们两个待遇的落实。
中心每年初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指定出全年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多方面听取意见,每月按照计划逐项落实好服务工作内容,每季度小结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查找问题和不足,半年、年终总结回顾工作,积累经验,谋划新一阶段工作,做到周有工作碰头,月有工作检查,季有小结汇总,有效促进了军休干部活动中心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是扩展服务工作网络。
新形势下军队离退休干部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对中心组织开展工作和活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为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中心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更新思想观念,改革服务工作方式,扩展服务工作网络,充实服务工作内容,使军休干部活动中心由单纯地组织活动向全方位提供服务转变,提高了服务工作质量。
中心还积极与驻军、学校、社区、街道、医院、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建立双向互动联系,形成了军休干部为主体各干休所为依托、军休干部活动中心搭建平台、社会单位广泛参与的军休服务工作机制,组织军休干部宣讲革命传统,发挥余热;同时,动员社会单位和组织关心军休干部服务工作,热情为军休干部送温暖、献爱心,最大限度地解除军休干部的后顾之忧,为军休干部提供连好的环境、优质的服务,确保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如何成立
同志们、朋友们: 在这辞旧迎新的美好时刻,我们欢聚一堂、畅叙友情,共话发展、展望未来,感到格外高兴。
首先,我代表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向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致以诚挚的节日问候
祝大家新年好
即将过去的2008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非同寻常、成就非凡的一年。
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让我们分享了百年圆梦的喜悦;“神七”宇宙飞船的胜利飞天,让我们激昂起民族复兴的骄傲;改革开放30周年的隆重纪念,让我们增强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信心和决心。
尤其是面对百年一遇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局,沉着应对,继续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生动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伟大力量。
即将过去的2008年,也是@@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意义深远的一年。
胡锦涛总书记两次亲临我省视察,提出了“三个着力”、“四个切实”的要求,指明前进方向,寄寓殷切期望,使我们备受鼓舞,无比振奋。
一年来,我们牢记总书记的重要指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带领全省人民,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成功战胜了历史罕见的特大雪灾,有效控制了手足口病疫情,奋力夺取了抗洪抢险斗争的伟大胜利,有力支援了四川灾区抗震救灾和重建家园,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承接和延续了近年来的良好势头,呈现出发展速度逐步加快、人民生活日益改善、综合实力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喜人局面。
在经济环境异常复杂的形势下,取得这样的成绩确实来之不易。
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全省上下团结拼搏、共同努力的结果,其中也凝聚着各级政协组织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爱国人士的智慧和汗水。
一年来,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并通过资政会、专题常委会议等多种形式议大事、献良策,为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崛起作出了积极贡献。
实践充分证明,人民政协的作用无可替代
人民政协的工作大有可为
人民政协的前景无比广阔
同志们,朋友们
即将到来的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喜庆之年,也是应对金融危机、加速@@崛起的关键之年。
做好明年的各项工作,对于实现“十一五”目标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至关重要。
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扩大有效投入保增长,调整经济结构增后劲,深化改革开放激活力,保障改善民生促和谐,既着眼解决当前突出困难,又着眼提升长远竞争力,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不久前召开的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根据中央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必须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明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和头等大事,经济增长要保持在10%以上。
完成这样的目标,既是必须的,也是可能的。
说它必须,是因为,这是我们缩小与全国差距、实现加速崛起的需要,是缓解就业压力、保持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增强发展信心、提升@@形象的需要。
说它可能,是因为,尽管当前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较多,金融危机对我省的不利影响仍在不断加深,但支撑我省经济发展的中长期因素没有改变,厚积薄发、加速崛起的基本态势没有改变,尤其是中央近期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给我们带来了难得机遇,中央政策的导向正是我们工作的着力点,国家支持的重点正是我们多年想加强而未得加强的薄弱环节。
只要我们认真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坚定信心,趋利避害,善于在危机中捕捉机遇,在逆境中拓展空间,就一定能够转危为机,牢牢掌握主动权,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风暴过后,也一定能够在新的基础和水平上实现新的更大发展。
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紧紧依靠全省人民的智慧和力量,紧紧依靠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的团结奋斗。
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在推进跨越发展、构建和谐@@、加速实现崛起的进程中,担负着重要使命和重大责任。
在新的一年里,希望全省各级政协组织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充分发挥智力密集的优势,紧紧扭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多做建言献策、资政为民的工作,努力在推进科学发展上有新作为;充分发挥凝聚人心的优势,多做化解矛盾、增进共识的工作,努力在促进社会和谐上有新成就;充分发挥联系广泛的优势,高举大团结大联合旗帜,多做联系沟通、交流合作的工作,努力在坚持改革开放上有新突破。
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更加重视、关心和支持人民政协的工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提供优越环境,推动政协工作再创新业绩,再上新台阶。
同志们,朋友们
困难与挑战考验着我们,责任和使命激励着我们。
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机遇、应对挑战,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创造更加优异的成绩,向建国六十周年献礼,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胜利迈进
最后,祝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
如何抓好社区离退休党支部建设
随着社会老龄化步伐的加快,离退休干部党员逐步增多,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教育管理,已成为一项重要任务。
如何从离退休干部党员特点出发,探索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把此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已成了党建工作的重要课题。
做好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对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保证党的各项任务的完成,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尽管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总体情况是好的,但目前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 1.党支部建设还有待加强。
党支部的各项工作制度执行还不够,工作中存在前紧后松现象,效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2.党员管理不够规范。
据统计,目前不能经常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约占党员总数的5%,少数同志甚至半年或一年才参加一次组织生活。
3.党员教育活动不太灵活。
注重集体阅读文件多,讨论发言不太普遍。
尤其是党员教育做的很不够,调查中发现,有些同志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参加学习教育活动。
有的是在外离不开;有的是身体尚好,找种种理由不愿参加,致使少数党员得不到应受的教育。
4.思想政治工作不够深入。
现在思想政治工作讲面上的大道理多,个别谈心交流少,特别是与不能经常参加组织生活的同志沟通不够,对他们缺乏深入细致的了解。
5.组织生活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组织活动开展得比较丰富,有学习、参观、辅导报告、座谈讨论会、还有各种文体活动等。
但有时一个月搞几项活动,安排过密,参加活动的准备时间较少,组织生活质量受到一定影响。
少数同志反映组织生活缺乏吸引力,不感兴趣 二、退休党员管理工作建议 1、退休党员3名以上,能够成立支部条件的成立退休支部,安排专人负责开展活动。
2、列出退休党员活动经费预算,确保活动正常开展。
3、选派在职党员与退休党员联系,每月电话联系一次,传达本单位的重大事项,突出组织生活要求,询问是否有困难,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4、每年必保“七一”、年底开二次座谈会,有条件的举办一次主题活动。
5、各党委负责为退休党员订一份党报党刊。
6、为退休党员送生日蛋糕或鲜花。
7、发放退休党员活动卡,优先参加社区活动。
8、发放退休党员服务卡,使退休党员遇到困难可以找组织帮助 。
公司离退休重阳节活动离退休人员发言稿
以下很清楚了,希望对你有用~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暂行规定 2008-12-23 根据军队建设的需要,每年将有一定数量的干部要退出现役作退休安置。
这些干部,在长期革命斗争中,英勇作战,努力工作,对革命战争胜利和军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妥善安置军队退休干部,是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和爱护,也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了安置好军队退休干部,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军队的现役干部,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或因战、因公致残,积劳成疾,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办理退休。
已达上述年龄的专业技术干部以及其他干部,因工作需要,身体又能坚持正常工作的,退休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第二条 干部退休后,按下列标准发给生活费 (一)因年老、积劳成疾退休的干部: 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含参加地方革命工作时间,下同),发给本人原工资(按照安置地区军队同职级干部的月工资额计算,下同)的百分之九十五。
解放战争时期入伍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入伍的,军龄(含参加地方革命工作年限,下同)满三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军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军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军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军龄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五。
(二)因战、因公负伤致残者因患二、三期矽肺病而基本丧失工作能力退休的干部,发给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五。
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每月发给护理费。
护理费标准不得超过当地一般机械行业二级工的标准工资。
第三条 对具备下列条件的干部,可酌情提高其退休生活费。
(一)荣获军以上单位授予英雄、模范称号的,荣立一等功、特等功或相当奖励的,提高百分之十五;荣立二等功、大功或相当奖励的,提高百分之十;荣立三等功或相当奖励的,提高百分之五。
符合本项中两个条件以上的,按其中最高的一项标准发给。
(二)在高原缺氧、特别艰苦的边防、海岛等地区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提高百分之五;连续工作十五年以上的,提高百分之十;连续工作二十年以上的,提高百分之十五。
(一)、(二)两项同时具备的,提高部分可合并计算,但提高的结果,其总的退休生活费不得超过本人的原工资。
需要提高退休生活费的具体数额,由批准其退休的单位确定。
第四条 干部经批准退休后,由军以上政治机关填发退休干部证明书和介绍信,并将干部个人档案材料转至退休安置地区的民政部门。
退休干部证明书所填项目在退休后的变动,由安置地区的民政部门负责填写。
退休干部的交接工作,由军以上单位派人到安置地区的省、市、自治区民政部门办理。
第五条 退休干部的安置要从实际出发,有的可以就地安置,有的可以回本人或配偶原籍安置,有的可以到配偶、子女、父母居住地区安置。
从外地到北京、上海、天津安置的要从严掌握。
自愿回农村安置的给予鼓励。
第六条 退休干部的住房,经费和建筑材料由国家计委负责解决。
退休干部的职级和安置地点(县、市),由军队各大单位每年六月底以前上报总政治部,经民政部和总政治部报国务院批准后纳入国家计划,由国家计委向有关省、市、自治区下达建房任务。
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计委下达的建房任务,由建委承担建房,也可按当年下达的建房数量,先调拨相等数量的住房,给接收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居住。
军队退休干部的住房,由当地民政部门负责分配,房管部门负责管理和维修。
回农村安置的,可参照当地县、市军队退体干部的建房标准将建房费交给本人,由所在县、市人民政府、公社、生产大队帮助建房或买房,节约归已,产权归已。
退休干部的家具,由军队按规定标准发给家具费。
需要地方供应购置家具的,安置地区商业部门负责照顾解决。
第七条 易地安置的退休干部,其配偶、未成年的和待业的子女,可随同前往;易地后身边无子女照顾的,可准许调一个已工作的子女随迁。
有工作的配偶、子女,随迁后由安置地区的人事或劳动部门负责分配。
退休干部和家属的户口,由安置地区民政部门开具证明,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家属原为市镇户口的,包括随退休干部到农村安置的,随迁后不改变,仍吃商品粮,一切都按当地市镇户口办理。
第八条 退休干部离队安置时,由军队一次发给相当于本人六个月工资的安家补助费。
到农村安置的,一次发给相当于本人八个月工资的安家补助费。
退休干部交地方安置时,由原单位按军队供应标准发给六个月的全国通用粮票。
从第七个月起,由地方按当地标准供应。
第九条 退休干部和随迁的家属,前往居住地点途中所需的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托运费和伙食补助费,由原单位按照军队现行标准发给。
第十条 退休干部离队安置时,当月的工资由原单位发给,从下个月起,由安置地区民政部门发给退休生活费。
退休当年的生活费,由军队一次拨给安置地区的民政部门,从下一年起,其退休生活费,由安置地区的民政部门列入预算并按月发给。
残废金由安置地区民政部门按规定标准发给。
第十一条 退休干部的生活供应标准、公费医疗等与当地相当职级的国家机关干部相同。
取暖补贴费、粮价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及其它补贴等,由民政部门按照居住地区规定标准发给。
福利费按照当地在职干部的标准提取,由民政部门掌握,以解决军队退休干部的生活困难问题。
第十二条 退休干部去世后,当月的退休生活费照发,从下个月起停发退休生活费。
其丧事处理,丧葬补助费,一次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等,由当地民政部门按国家机关相当职级干部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军队退休干部的退休生活费、困难补助费和各种补贴费以及退休干部去世后的遗属生活补助费等,由安置地区的民政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编造预算列支。
第十四条 各级民政部门,在党委领导下,认真做好军队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
按照规定阅读文件、听报告。
要关心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物质、文化生活。
要及时研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鼓励他们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社会活动。
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宣扬退休干部中的好人好事。
对资历较深,贡献较大,有一定影响的退休干部,可由组织、人事部门安排他们担任荣誉职务。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月起执行。
本规定公布前已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标准低于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由所在地区民政部门改按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标准,从一九七八年六月起补发其差额部分;符合离职休养条件的,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和民政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改为离职休养。
第十六条 本规定的实施细则,由民政部、总政治部制定。
本规定的贯彻执行中,遇有特殊问题,由民政部、总政治部共同商量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