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员工应该怎么有执行力心得体会读后感
职业的心得体会么,如果你是写给自己看的需要有什么的格式,毕竟是以记形式为主,只要自己能够看得懂,能够提醒到自己,在这次培训中获得了什么知识和感悟,那么就OK了。
但是如果是企业培训,你的心得体会是要写给老板或者主管看的,那么要稍稍注意一下形式:1)标题 - 最好是以双标题的形式,双标题的形式可以让你的老板比较快的知道这次培训的主旨是什么。
e.g.:《精于核心,巧于变化 - 跨部门合作与沟通培训记录》2)培训概览 - 首先,你需要简单介绍一下这个课程,还有讲师的资历,便于你的主管对该培训有一个大致的了解,然后你说一下培训课程框架3)培训细节记录及你的感想 - 在概览之后,你就需要进入细节了。
每个培训都分不同的小节的,你需要记录每个培训章节中的知识点到底是什么。
写法上呢,我建议你可以分成两栏,就像我上面写的,一边是细节记录 一边是你的感想,这样的记录形式就能让你的老板清楚的了解到,这些知识点,哪些是你觉得有用的,哪些是你认为比较没有效果的。
4)总结及下一步行动计划 - 回顾整个培训过程,你觉得好还是不好,然后老师的风格你喜欢还是不喜欢,培训的内容是有用还是没用。
从实际应用的角度,你觉得这个知识和技巧,在你未来工作环境中应该怎么去应用的。
这个就是跟你老板表决心的点,显示你这次培训不是白去的,是对工作实际有用的。
说了那么多,希望能对你有用吧,我自己也是做培训的。
如何提高人民可支配收入
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原因是复杂的,既有分配制度改革、资源拥有、市场机遇、个人素质和社会贡献不同等正常、合理的原因,也有一些是通过掠夺性、腐败性、欺诈性、垄断性等不合理甚至非法收入形成的因素。
缩小收入差距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在短期内实现,也不能通过降低高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来实现。
当前缩小收入差距的关键是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
这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本质要求,也是扩大国内市场、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统筹社会与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为此,必须采取积极措施,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大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
第一,加大农业投入,提高农民增收幅度。
第二,增加就业岗位,缓解失业压力.第三,扩大社会保障范围,提高社会保障标准。
第四,改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提高住房标准。
第五,提高农村扶贫标准,适当扩大扶贫范围。
第六,提高城镇低保标准,扩大低保对象。
第七,关爱特殊低收入人群,认真落实“分类施保”。
第八,征收特种消费税,充实低保和扶贫资金。
学校工作心得体会
学习合同法及物权发的心得与体会 合同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我们实际的学习和生活中,合同无所不在。
有交易的产生常常伴随着合同的成立。
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第一、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引起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合法行为、而非事实行为。
第二、合同的目的和宗旨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第三、合同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是他们之间的协议。
这里的意思表示一致是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均要作出意思表示,且其意思表示是平等、自愿、真实和完全一致的。
如果某一方是因为被强迫或者在其它不志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则该合同在法律上属于无效合同。
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
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
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入法的调整范围之中。
合同法就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旦纳入法的范围,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仔细考虑这个合同到底该不该签,该怎么签,因为当合同生效之后,如果自己不小心有违约的行为,可能就会使自己负上法律的责任。
特别是自己作为第三方进行担保时,要清楚自己作为担保人所要承担的风险。
否则,当法院发给你一堆债务单的时候,自己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有了合同的签订,就有合同的履行。
所谓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以实现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只有通过合同的履行,这种目的才能达到。
因此,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当事人权利的重要途径。
合同的履行以有效合同为前提,无效合同谈不上履行的问题。
合同的履行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来进行,并遵守适当履行、协作履行、经济合理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适当履行又叫全面履行,是指当事人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
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问义务。
协作履行原则要求当事人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其义务,并适当履行自己的义务。
经济合理履行则要求当事人讲求经济效益,以较小成本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
一般来说,合同生效以后,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受合同权利。
但实际的复杂性,会使合同履行出现一定的困难,从而导致合同的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暂时不能履行这些情况除符合法律规定依法方可以免责外,应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合同法从现实的客观情况出发,对双方合同的履行规定了三个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的当事人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
它要求当事人互负债务、且该债务没有规定改履行的先后顺序,有给付的可能,并已届清偿期。
该权利的行使以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为前提。
先履行抗辩权则是强调互负有债务的当事人,后履行债务一方在先履行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对方要求自己履行债务的请求。
不安抗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确有对方当事人下履行或可能不履行其债务的证据时,可暂时中止自己的债务履行,并通过对方当事人。
在对方当事人提供了担保,或履行债务以后,应履行自己的债务。
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上述三个抗辩权行使不当,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作为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合同解除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
这是由于合同成立后,因某些宏观情况的变化,导致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如一味地要求当事人履行合同,则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害。
因此,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可使当事人避免更大的损失,但值得注意的是。
合同一旦解除,当事人最初订立合问的目的显然不可能实现。
同时,不适当的解除合同,或许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大的损害。
作为员工的我们应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这对我们来说不无裨益,一毕业我们就会签订一系列的合同,就业合同就是大学生要签订的最典型的合同。
最近看到一些报道关于毕业大学生的在签订就业合同后,在就业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合同问题。
一些用人单位在和毕业生签订合同的时候,用一些口头合同,含糊合同,单方合同,生死合同等不平等合同剥夺了求职大学生应有的权利。
所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知道合同法中违约责任作为一种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当事人是需要承担这种民事责任的,这对我们这些大学生在毕业以后的求职道路上,在碰到一些有关自己的合同的签订和纠纷时,有很大的帮助。
我们大学生应该学会用法律这把强有力的武器来维护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
一、物权法立法进程的简单回顾 物权法已颁布,并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那么,在物权法颁布之前,我国现行法上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在内的物权体系是否已初步形成
一般认为,民法有形式意义和实质意义之分,前者专指系统编纂的民事立法,即民法典;后者则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不仅包括民法典(在我国是民事单行法律),还包括其他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的民事法律规范。
物权法属民事法律规范,这点应没有异议。
民法通则设“财产所有权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一节,规定了实际上属于物权的一些权利类型及其取得与保护。
但该法回避了“物权”的概念,另仿照前苏联的法律体系将抵押、留置设在债权一节中,作为担保方式而加以规定(同样是抵押与质押不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房地产抵押等作了规定。
土地管理法对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尤其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了规定。
担保法对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作了系统的规定,另最高法院的担保法司法解释对此作了完善,初步建立了担保物权体系。
另外,森林法、草原法、水法、渔业法、海商法、矿产资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文件中,也有许多具有用益物权性质的权利规定。
可以说,我国现行法上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在内的物权体系已初步形成,只是欠缺形式意义的物权法而已。
1998年3月,民法起草工作小组成立,该小组的成员有六位教授、一位退休法官、两位退休人大法工委干部。
1999年10月,由梁慧星教授负责的课题组完成了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的拟定;2000年底,由王利明教授负责的课题组也完成了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的拟定。
在两个物权法草案学者建议稿的基础上,全国人大法工委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征求意见稿),并印发广泛征求意见。
后由于立法计划的变动,物权法以单行法的形式制定、出台的方案被修改,该物权法征求意见稿经修订后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审议稿),于2002年12月23日提交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因“不少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有关方面认为,民法涉及面广、内容复杂,一并研究修改历时较长,以分编审议为宜,当前应抓紧制定物权法”,故十届全国人大恢复了以单行法的形式先行制定物权法的立法计划。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物权法(草案)进行七次审议后,物权法于2007年3月16日由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
在物权法(草案)三审和四审之间,巩献田教授于2005年8月12日通过网络渠道发表了题为“一部违背宪法和背离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物权法(草案)——为宪法第12条和86年民法通则第73条的废除写的公开信”一文。
“违宪说”最主要的四大理由是:第一、物权法(草案)对宪法和民法通则核心条款的废除是违宪的;第二、“平等保护”原则与“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冲突违宪;第三、物权法(草案)背离宪法和1986年民法通则的社会主义原则违宪;第四、物权法(草案)未规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违宪。
但巩献田教授并未发表一篇学术论文进行学术性的论证,只是以“三问物权法的某些起草者”和“关于物权法四答友人”的方式通过网络渠道发表观点。
后部分宪法学者也加入到“违宪说”的阵营。
现物权法已通过,是否违宪
相信各位可作出判断。
其实,关于公有财产的平等保护问题,民法学者内部一直存在“一元论”与“三分法”的争论。
前者认为物权法不应该规定所有制,后者则坚持确认国家、集体和个人三种不同的所有制。
如果各位看过两个学者建议稿及相关的论文就清楚“一元论”与“三分法”并非水火不容,所有权的类型化与平等保护之间是可以做到兼收并蓄、相得益彰的,理由是:采用所有权类型化与平等保护原则相结合的立法方案,不是基于意识形态方面的考虑,更不是出于迁就现实,偏向于对公有财产特殊保护的需要,而是基于对我国基本国情的认识和宪法及其他法律现有规定方面的考虑,同时,也是基于对所有权一编整体结构设计方面的技术斟酌。
已颁布的物权法就是采用这种立法方案,在总则编第一章“基本原则”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又在所有权编第五章规定了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二、有关物权法的体系 大陆法系民法尤其是德国民法的编纂体例及法律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的引入,对我国的民事立法和民法理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我们可以把德国民法的思维方式称之为“法律的形式理性思维方式”。
这种思维方式后来被称为概念法学的原因在于:抽象归纳而形成概念;概念与概念相互联结形成规范;把规范与规范按照一定的逻辑结构,协调平衡地、一层一层地按照不同的对接将其搭建起来构成一个体系。
当这个体系达到完整的程度时,就出现了一部法典。
为何在介绍物权法体系前谈概念法学的基本要点,主要在于我研究和学习物权法时的一些体验和感觉。
无论承认或不承认,无论自觉或不自觉,一个无庸置疑的事实是,我们研究和学习物权法所使用的基本方法仍然是概念法学的方法。
当然,我们应清楚概念法学的弊端在于其所主张的逻辑崇拜和逻辑万能。
我们要超越概念法学,但超越的前提在于对它的掌握和理解。
下面谈xxxx问题。
1、物权法上的概念问题。
我国民事立法和民法理论继受以德国民法为代表的大陆法系,这点应该没有异议。
因德国民法在整个法律表达的过程中充满了抽象思维,而这种抽象思维,它和我们所面对的生活现象是有一定距离的,故物权法上的概念比较难懂。
根据物权的标的物为自有还是他有,物权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
自物权是权利人对自己所有的物所享有的物权,自物权即所有权。
他物权是指在他人所有之物上所设定或成立的物权,他物权均派生于所有权,是依据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使所有权中部分支配权能与所有权分离而产生的。
所有权以外的其他物权均属于他物权。
而他物权,依其对标的物所支配的内容不同,再分为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系以支配标的物的使用价值为内容,以对标的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地上权(物权法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属之。
地役权,是指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为了满足自己土地的某种便利的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邻地利用权的定义与其相同,比较通俗,但未被采纳)。
用益物权的实现常以对标的物的实体加以支配为基础,故又有实体物权之称。
担保物权,系以支配标的物的交换价值为内容,以保障债权的实现为目的的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均属此类。
担保物权着重支配标的物的交换价值,并通过对标的物的变价而实现,故又称之为价值物权。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系由日本学说与立法创设,它是指由区分所有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共用部分持分权及因共同关系所产生的成员权所构成的特别所有权。
物权法上也有比较通俗的概念,如相邻关系,它是指相邻各方在对各自所有或使用的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互间依法应给予方便或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下面说一下物权法定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就是说,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等,它的权利种类、权利内容必须是法律明文规定的。
可不可以自己来发明一种物权
不可以。
可不可以把这个物权的内容改变
不可以。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明文规定的,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物权和改变物权的内容,这就叫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公示原则,是指以公开的、外在的、易于查知的适当形式展示物权存在和变动的情况。
我们通常讲的公示,系针对物权变动而言的,但物权存续也是需要公示的。
物权的公示方法为登记(不动产)与交付(动产)。
2、体系问题。
物权的类型体系,是指在法律上、学理上对物权的基本种类所作的区分以及由各类物权的次级类型所构成的一个完整的系统。
那么,物权法所认可的物权是按什么标准进行分类编排而形成系统呢
是根据物权的标的物为自有还是他有,将物权分为自物权(所有权)和他物权,再将他物权按其对标的物所支配的内容不同,分为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这样的分类编排,使物权的逻辑线索变得十分清晰。
那么,物权法的结构、内容设计又是怎样的
有总则,有分则。
总则的内容主要是对物权制度所涉及的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抽象概括和一般规定,但总则离不开分则的支撑,一般规定不能游离于具体规则而单独存在。
分则的内容主要是对各种物权形态及其细类所作的具体规定,其在内容与规则的设计、制度的安排上自然也不能脱离物权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理念的统领与制约。
物权的概念与性质的界定、“物”的范围的限定、物权法定主义、物权公示原则、物权的效力等基本问题的规定,均对判定某种权利是否属于物权及属于何种物权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3、体系化解说问题。
根据物权变动中当事人意思的作用,将物权变动区分为“依据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和“非依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两大类型。
先说“依据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类型。
以不动产交易、抵押权设定为研判对象,涉及到的法条有物权法第6条、第9条、第15条、第20条等。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物权法第6条前段有明文规定。
那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呢
买卖双方签订的不动产转让合同、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无效
当然不是,因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这就是物权变动与原因行为的区分原则。
在这样的情形下,买方或抵押权人可以追究卖方或抵押人的违约责任。
再说“非依据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类型,相对应的法条为物权法第28条至第31条。
以继承或受遗赠为研判对象。
其物权的取得“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那处分物权呢
如果标的物为不动产,则“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该办理登记手续如前所述,换句话说,在未办理登记手续前,虽取得不动产的所有权(独自所有或共有),但不能处分不动产。
如果标的物为动产且为其他继承人占有,能否依物权法第26条关于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让与,是指在动产由第三人占有的情况下,卖方将其对该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给买方,以代替交付)的规定转让该动产
当然不能,因物还没有特定。
该动产在怎样的情况下才能确定为特定物
当然是在遗产(动产)共有人达成分割遗产合意的情况下才能确定为特定物。
反过来,如果该动产由出卖人(遗产共有人之一)占有并交付,则适用无权处分善意取得规则。
无权处分善意取得规则的适用。
物权法第97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
党政总结(工程单位)
只能给你一份参考范文了,中央的重要事件、会议无非就是两会...你还是要自己组织一下。
在过去的2007年里,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xxx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各项事务都有条不紊的顺利进行,村级集体经济得到飞速的发展,村内安定团结,村民安居乐业,村内党建工作和村民日常生活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新局面。
回顾我村一年来开展的工作,与镇党委政府的亲切关怀和英明指导密不可分,通过加强落实镇党委的有关精神指示,有效推动了我村经济繁荣,促进提高我村党员的思想素质,党员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确确实实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我村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此而得以红红火火的开展。
回顾我村党支部本年度的工作,我们主要做了以下方面工作: 一、大力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努力提高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能力 我村党支部结合我村实际,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一方面,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加强对广大农村党员的正面教育。
通过在我村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及时总结保持党员先进性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永葆先进性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机制,形成充分发挥广大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长效机制。
坚持从严治党,对极个别思想落后党员,坚持正面教育和帮教转化两手抓的原则,既通过总量控制维护好党组织和党员内部安定团结的大局,又注重帮助落后党员找准落后症结所在,通过“一对一”、“多帮一”结对子的方式进行帮教转化,并以不合格党员为个案,深入进行剖析,给广大党员以警示教育。
另一方面,发挥农村党组织整体带动和党员单体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同频共振。
要发挥广大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必须重视农村党组织对党员个体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示范带动效应。
为此,我村结合深化“三级联创”活动,力争五好支部,掀起了广大农村党员争先进、争一流的热潮,并在广大农村采取“党员1+1”、“优秀党员1+2”模式,党员与困难群众、上访户“结对子”等方式,在党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群众之间架起携手共进的桥梁。
为使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章可依,我村还推行了农村党员承诺制度,结合先进性的开展,细化党员先进性标准,通过村党支部与广大农村党员签约定、定责任,将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具体化、制度化。
二、以广大村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切实保障村民各项利益。
(1)积极进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
我村经济合作社从2005年开始着手准备,到今年三月份正式挂牌,经历了一个艰苦卓绝的过程。
2005年下半年,我村被区委、区政府确定为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
2005年8月,我们根据区委的精神和要求,及时成立了村经济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为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组长,副书记为户籍清查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成员,同时成立了资产清查小组,户籍清查小组,老年顾问组。
资产清查将村集体所有账目、村签订的各种合同进行逐一核对,户籍清查小组将全村所有在册户人员、转出、死亡人员进行细致清查,在没有依据可查的转出、转入人员请老年顾问组成员进行回忆,包括本人自己申报的时间、证明等进行回忆核对,最后做到基本无误后张榜公示,公布期限内,如有误的可及时到村委会核对,村委会有专人接待,并做好记录登记工作。
在工作的同时,我们所有工作人员还按时参加区农委的培训,学习有关文件和一些本市及外地的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经验,书记还亲自到外省较好的试点村去学习考察。
为了把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做好,我们召开了村民代表会,党员大会,让党员和代表提前弄清了产权制度改革后的好处,使党员和村民代表协助村党支部、村委会做好群众的宣传工作,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工作,在我村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入尾声阶段时,由于村民受到外界的某种影响,使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停止了,有的村民抱着个人和某种利益来到村委会,提出了问题,针对这些情况,我们班子成员及时召开会议,同时召开村民代表会,党员大会及村部分年轻人和部分老年人的座谈会,讨论分析原因和工作的失误和不足之处,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向村民解答、宣传改革的好处,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将目前农村经济合作社实行的农民共同共有的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变为农民按份共有的产权制度,通过改革,可以明晰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及相应的收益权、决策权等所有者权益,使集体资产的支配权从少数村干部手中转移到按股拥有集体资产产权的农民群众手中,通过我们多次的召开会议向村民宣传,使村民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改革后的好处。
三月上旬,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已全部完成。
并且在2007年6月初,产权制度改革之后的成效初显,作为股东的村民们第一次拿到分红,得到切切实实的利益,并且拟定于农历春节前再进行一次分红。
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成立,使得村民称为股东,解决了我村村民在城市化进程加快过程中的分配机制问题,而且将零散的资金和资源进行集中经营,以规模优势赢得村集体经济的加速发展,使得每个股东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收益和回报。
(2)为失地农民谋出路,就业安排圆满完成。
由于我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现有土地全部被征用,我村村民基本沦为失地农民,亟待解决村民的就业问题,村党支部结合失地农民的生活实际,积极联系村民就业。
一方面通过党员的带动作用培养致富能手,提高农民自谋生活的技能,比如通过开展手工编织培训,其他的技能的培训等等,使得农村闲散劳动力能够掌握一到两门实用技术,并能够转化为生产力,并通过党员和致富能手一帮一的模式,带动失业农民。
另一方面与征地开发商部门和其他各用工单位积极联系,努力安排如绿化保洁等适合我村村民就业的岗位,截至2007年底,我村闲散劳动力基本按照计划安置完毕,且全村没有零就业家庭,率先完成了镇里下达的就业指标。
同时我们还鼓励发展第三产业,利用靠近旅游区的地理环境优势大力发展民俗旅游接待工作,为实地农民谋得更好的出路。
三、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村级事务的各项发展。
(1)为我村村民统一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和大病统筹,解决农村养老和医疗的多年难题。
依托我村集体经济的优势,在2007年期间,我村花费将近三千万元为我村全体村民统一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村大病医疗统筹保险。
从此以后,凡我村男60岁以上的村民,女55岁以上的村民均能享有每人每月500元的养老保险金,圆满解决了困扰农村多年的养老问题,确实做到了老有所终、老有所乐。
同时为每位村民办理的大病医疗统筹,集体出资作为福利形式给村民发放,让村民看得起病,不再为高额的医疗费用而发愁。
这些措施使得邻里和谐,家庭和睦,做到了“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皆有所养”的和谐局面。
(2)加强环境整治工作,努力改善人居环境。
适逢我国全面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决策,我村支部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上做足了文章。
我村今年花大力气整治我村环境,斥资近十万元,出动车辆五十台次,人力一百多人次,历时一个多月,对我村环境进行了全面的深层次的清理,做到了街道宽敞,地面干净,人与自然得到了完美和谐。
(3)加强村务公开,保障和推进农村民主进程。
在村集体的每项重大决策过程中,我们按照上级政府村集决策八步法的药酒,对村级各项事务都进行了公开,每次决议过程都必须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对村级两委班子拥护和信任,做到了5年来无任何上访现象。
村级各项事务因为有村民的支持,都得到了顺利的开展。
实施民主理财和民主管理,使得村集体的凝聚力有了空前的提高。
总而言之,即将过去的2007年,是xxx村在党建和经济发展方面取得长足进步的一年,是实现xxx村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起飞之年,是鼓舞xxx人民坚定信心,集中力量谋取更大发展的一年。
这些斐然的成绩,离不开上级党委政府部门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三级联创”活动的具体开展实施,离不开xxx全体村民的共同努力。
希望上级党委和政府给与更多的支持和指导,使得我村支部在2007年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关于党员喝酒教训的心得体会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
转眼之间,进入大学已将近两年的时间,大学体育课也伴随着我一年半之久了。
大学体育是本着发展丰富的体育活动,娱乐我们的身心,提高我们身体素质的原则。
在大学这两年里,我的体育课学习的项目是足球和网球。
接触足球是从小学时候开始的,接触网球则刚从大二开始。
虽然接触网球的时间比较短,虽谈不上有什么心得,但感触颇深。
我之所以选择网球起初的原因就是因为想培养一下自己的气质。
通过近一个学期的学习,我发现我更加爱运动了。
由于以前学习的压力很少运动,感觉自己的体质下降了很多。
通过足球和网球的学习,以前容易患感冒的毛病也改了不少,使我的气质比以前好多了,学习足球和网球会带给我带来一种乐感。
它会使我心情变得很愉快,身体的每个关节都得到舒展。
大学体育是高校重要的教育内容之一,是学生在接受学校体育系统教育的基础上,继续增强和完善大学生的身心素质,使我们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意志品质以保证顺利学习,因为“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在“全民健身计划”的普及中,国家公布的“普通人群体质和健康标准”在逐步的推行,大学生也应该执行相应的“体质健康标准”,并在大学学习期间,认真完成学业,成为身体健康、学业有成的合格人才。
当今社会企事业单位吸收新人时,既要重视他的德行操守,也要看他的健康水平;越是高、精、尖的企业越重视员工的身心健康与活力。
大学体育就是要培养适合现代社会需求的毕业生,大学体育是衡量大学生是否做到“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是大学生经受“磨练”和体验“成功感觉”的主要方法,是保证大学生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和顺利学习的必由之路,因而受到广泛的重视和关注。
同时,体育可以满足人们身体和精神的要求,对社会生产力和社会风气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是人类进步和社会发展的广泛号召。
生命在于运动,只有持之以恒的体育锻炼,才能增强体质,延年益寿。
要让体育的精神和学风深入人心,真正的做到“终身受益”。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无愧于国家、大家及以后的小家,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俯仰于家国天下的怀抱里大展宏图。
心得体会怎么写
首先,要学会做人,做人必正。
作为当代大学生,要学好科学技术,担起建设祖国的重任,首先就要学会如何做人。
作为学生干部更应如此。
如果连学生干部都都没有良好的品德,成天勾心斗角、歪门邪道、斤斤计较、作风不正,那他何谈做同学的榜样呢
何谈带领全班同学求实创新共同进步呢
作为学生干部,我们既要协调好老师与同学的关系,又要促进班级和谐,这就要求我们要培养正直的人品、过硬的作风,对同学一视同仁,始终代表和维护最广大同学的根本利益。
其次,要学会求知,求知必精。
进入大学,我们不再接受高中时的“填鸭式”教学,可自由支配时间很多。
但是,学生干部还要挤出相当一部分时间为班级为同学服务,学习时间相对较少。
这就要求我们要学会充分利用课堂内外时间,及时复习功课,拓宽知识面,不断“充电”,争做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
再次,要学会发展,发展有度。
大学生尤其是学生干部,要充分利用大学校园为我们提供的广阔舞台把自己培养成一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青年。
但前提是我们必须搞好学习。
我们不能一味追求其他方面的发展而忽视了自己的学习成绩。
因为学生干部,首先是学生,其次是干部,最后才是学生干部,搞好学习才是大前提。
此外,我们还要健康发展,协调发展,合理发展。
最后,要学会生活,生活必新。
一进入大学,我们便开始了独立自主的生活模式。
因此,学会如何生活也是十分必要的。
我们不能重复高中时“三点一线”式生活,更不能成天无所事事、消磨时间,而是要积极参及各项活动,丰富自己的大学生活。
作为学生干部,我们不仅要做好榜样,还要经常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积极为同学们创造展示自我,推销自我的舞台。
通过这次学习,我最大的感触是:人应当自强不息,力争上游。
一名优秀的学生干部更应懂得最大程度地发挥自身潜力,不仅要严格要求自己,还要积极地用自己的言行去影响其他同学,要切实、灵活地带动大家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共同为自己的大学生活营造和谐的氛围,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添上光辉的一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