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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法心得体会

时间:2014-09-05 05:32

传染病工作心得体会

2018传染病工作心得体会2018传染病工作心得体会篇1按照20xx年传染病防制工作计划,我中心全面开展了传染病防制各项工作,重点加强了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及重大疫情、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传染病防制工作总结如下:一、疫情报告1、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 中心实行了疫情网络直报、突发疫情随时报告制度,对发热病人实行零报、日报制度。

各直报单位做到了每日及时收集传染病卡片,并通过网络按规定向区疾控中心上传卡片。

中心坚持每日网上审卡,发现问题及时向直报单位反馈,并要求迅速进行网上订正。

2、网络零报情况: 20xx年零报告4次,各医疗单位网络零报告次数逐年下降。

二、疫情分析20xx年全区无甲类传染病报告,共报告乙类传染病13种3320例,发病率为603.44\\\/10万,死亡1例,死亡率0.18%。

20xx年全区无甲类传染病报告,共报告乙类传染病12种2816例,发病率471.03\\\/10万,死亡6例(艾滋病2例、狂犬病1例、肺结核2例、乙肝1例),死亡率1.00\\\/10万。

20xx年(1-6月)全区未发生甲类传染病,共报告乙类传染病9种1400例,发病率为230.41\\\/10万,无死亡病例。

三、重点传染病分析1、手足口病: 20xx年(1-6月)全区累计发病586例,无重症及死亡病例。

传染病防治法的意义

《传染病防治法》第一条规定,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制定本法。

这就是制订本法的目的和意义,具体可以从以下几外方面去理解: 1、从法律实施看,为各级政府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提供了法律保证。

传染病不仅仅是公共卫生问题,也是社会问题。

政府领导,统一指挥传染病防治工作,有利于各部门的通力合作,有利于开发社会资源,有利于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

2、从法律功能看,把“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增强了法的生命力。

防患于未然,可大大减少因传染病的发生、流行造成人民身体健康的危害和经济损失。

3、从信息管理看,规定了法定报告责任人、报告病种、报告渠道和时限。

有利于及时掌握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趋势,为科学制订传染病防治对策提供依据。

4、从获得时效看,充分利用公共卫生法律手段,保证了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

5、从保护健康权益看,国家对个人与公共利益关系的调整,保证了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

传染病防治法法3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内容为:  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报告的传染病有几类多少种呢.

第三条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

第四条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为什么要规定传染病防治法的适用空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传染病预防 第三章 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 第四章 疫情控制 第五章 医疗救治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传染病防治法

给您一份2009年的,供您参考:  根据各级政府和县卫生局对手足口病和甲型H1N1流感防控要求,依据传染病防治法、重点传染病防控原则,我院积极开展防控工作,现将前一阶段防控工作总结以下:  一、成立组织,建立制度:  医院成立“重点传染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重点传染病医疗组”、“重点传染病防控调查消杀组”。

确实加强领导、制定各类重点传染病应急预案,把防控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好落实。

  二、培训考试,掌握知识:  针对重点传染病防控要求,我院共举办7次手足口病和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培训,参加培训的有186人次,参加对象分别为临床医生、护士、全体职工、责任医生和乡村医生,举行知识考试2次共有95人次参加,全体医务人员的防控知识有了极大的提高,为防控工作提供保障。

  三、规范程序,加强检查:  医院设立规范的发热病人分诊台和发热预检门诊,规范了发热病人就诊流程,有效防止了院内感染。

明确各服务站不得诊治发热病人,并在醒目的地方公示“本站不设发热门诊,请发热病人到就近医院诊治”标牌。

开展对辖区服务站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

医院各临床科室、病区开展常规消毒工作和环境卫生消毒工作,并建立台帐,详细记录地面、墙壁、物体表面、器械等消毒内容。

  四、重点监测,突出宣教:  5月19日县局要求在20日至22日时间内开展对6岁以下儿童的紧急排查工作。

我院辖区所有的责任医生深知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带着对人民的健康负责的精神,克服各种困难,和乡村医生一起深入儿童家庭,不分白天黑夜,日晒雨淋,按时完成了这一艰巨的任务。

5月31日县局实施“卫生系统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应急响应”要求,对正常儿童进行每周至少2次随访等工作,社区责任医生又马不停蹄的开展下一轮的访视。

至6月12日,辖区共有儿童618人(65人外出),共访视2472人次(本周第二次访视尚未汇总),排查出发热患儿32人,督促患儿就医47人(包括其它疾病15人),发放健康教育资料1236份和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均按要求完成了访视的任务。

  五、爱卫指导,检查监督:  5月20日院长参加了镇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防控工作会议,并应镇分管领导的要求,对社区、学校、托幼机构等公共场所负责人进行了公共卫生指导,要求各单位成立相关的责任人落实会议的内容,相应提出整改意见。

组织卫生协查员、疾控防疫员等人员对辖区的学校、托幼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场所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同时社区责任医生结合社区上门访视,对社区爱国卫生运动进行了督促和指导。

提出环境卫生整改意见共7次。

指导环境消毒共7次。

  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等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是目前卫生系统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

下一阶段的防控工作,任务更重,面对的问题更复杂,我们将总结经验和教训,严格按照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要求,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切切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于正式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七号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一章第二条: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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