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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世警会极限消防员心得体会

时间:2018-09-07 02:25

消防安全教育心得体会

通过这次对消防法规和消防实用知识的学习,对消防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也把握了一些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理论知识。

对此,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消防安全治理应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消防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火灾带来的危害,人人都懂,但在日常工作中却往往被忽视,被麻痹,侥幸心理代替,往往要等到确实发生了事故,造成了损失,才会回过头来警醒。

这就是因为没有把防范火灾的工作放在第一位所导致的。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这十八个字是xx同志二十多年前提出的,至今仍是消防安全治理的主旨所在。

而做好预防工作的要害就在于提高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在校园中,应该以消除火灾隐患、提高防火意识为目的,不作口头文章,以实际行动和措施来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防范意识   由于有些工作涉及到易燃易爆化学品等高危险物质,校园内部对火灾隐患已经有了一定的防范意识,但通过这次培训,发现现有防范意识程度还是不够的。

不论是一线工作人员还是治理人员,都应对岗位和部门可能涉及到的火灾风险和消防通道等消防相关设施有充分的了解。

不论是火灾高危险岗位人员还是其他人员,都应该定期接受相关专家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各种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

  三、消防安全工作要做到“三个抓”,不为隐患留空隙   第一是要“抓重点”。

涉及到易燃易爆设备和物品的部门除了定期的培训之外,还要经常组织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记录在案并及时研究整改。

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不仅可以及时扑灭前期火灾,更重要的是通过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将消防意识和技能深入到重点部门的各方各面。

  第二是要“抓薄弱”。

相对消防安全隐患少的地区往往是最轻易被忽略的地区,但相对安全隐患少并不代表没有安全隐患。

消防安全隐患和生产安全隐患不同,后者只会发生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但前者却可能出现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liuxue86.com)。

  第三是要“抓细节”。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火灾的防范要从大处着眼,但应该从小处做起。

细节不轻易引人注重,如老化的绝缘材料、放错了位置的废纸篓等。

但几乎所有的重大事故都是由于起初的“不注重”、“不小心”引起的,这些轻易被忽略的细节很轻易成为小事故的放大器,使得星星之火由此而燎原。

军训心得体会500字

在这短暂的五天里,我们尽情地磨练自己,挑战自己,严格要求自己。

军训期间开展的一系列活动,使我们加强了集体荣誉感和组织凝聚力,让我们体验到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灵活应变技巧在我们今后实际工作中的重要性;立定、稍息、原地转向、齐步走、跑步走和正步走等训练项目,让我们体会到了在建设新世纪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中必须具备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优良传统。

严格的管理、严谨的训练也增加了我们的自我约束力和时间观念。

军训是酸的。

每天我们连续训练两个多小时,昂首,挺胸,这些是最基本的要求。

不用一天的时间,脖子、肩膀、手腕、腿都酸了。

军训是苦的。

经过了三天的训练,腰酸背痛不用说了,大腿更是连走路都忍忍作痛。

可这么一些劳累算得了什么呢?忍着痛,我仍尽力地将每一步走好,坚持到最后,虽然这当中包含着多少的艰苦。

军训是辣的。

严明的纪律,在军营生活中必不可少,一不留神听错教官的口令或者完成不好标准动作就要被点名单独出列加操,脸上火辣辣的滋味真的不好受。

军训是甜的。

用“苦尽甘来”四个字来修饰军训很合适。

五天的刻苦训练终于换来了第五天,也就是最后一天。

阅兵场上,一排排整齐的“立”在上面的是一片绿色,太阳此时很准时地从地平线上升起,从山的顶部蹦出,发出耀眼的光芒,一缕缕阳光洒在这一排排迷彩上,形成了一道奇异的风景线,为这个世界增添了生机与活力。

一声声哨响,一阵阵踏步声,一句句口令声,奏出了属于军人的气质,奏出了军人的灵魂,更奏出了迷彩的本色,一顶顶帽子,一条条腰带,一套套军装,穿出了军人的生活,穿出了军人的习惯,更穿出了迷彩的本色。

消防安全知识顺口溜

一、提高重视、加强领 一是领导要高度重视,理清思路。

抓好军练是确保部队完成中心工作的前保障,各级领导,特别是一线带训人员在抓好训练质量的同时一定要把训练中的安全工作摆到突出的位置,作为中心、全局的一部分,认真分析研究、查找隐患苗头。

特别是在训练安全形势好的时候,头脑更要清醒,不能盲目乐观。

真正做到形势越好越要想问题,把小问题当成大问题分析,把其它单位训练不安全苗头当作自己的问题来对待,增强官兵的安全意识。

二是领导带头,坚持严抓细抠,干部在训练中不但要以身作则,而且要带头想安全、抓安全,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要认真熟悉训练大纲,熟悉训练课目、目的、内容、方法,熟悉训练场地和天气情况等,严密组织,正确指挥,防止违章蛮干。

政工干部要深入训练场,适时开展思想工作。

三是群策群力抓好安全。

训练中情况复杂,要求高,仅靠军政主官抓安全远远不够,或局限于少数几个人抓也不行,必须发动全体人员,形成整体力量,才能使安全工作有保障。

二、狠抓安全意识教育 通过从部队发生的事故来看,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追其根源都是个人安全意识不强的原故。

所以,要做好部队的安全工作必须从官兵的安全意识入手,狠抓安全工作落实。

就增强官兵的安全意识我觉得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 、全面开展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官兵的自控能力 有力的安全教育是预防事故的根本,是增强官兵安全意识的重要方法,因此,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贯穿于部队的日常生活全过程。

消防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危险的工作,所以,这就要求我们从思想认识上高度提高,要让官兵认识到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校正官兵的各种错误思想认识偏差入手,进一步增强官兵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的责任感。

同时,还要根据新兵入伍、老兵复退、形势任务、季节变化和官兵的思想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常识和法纪教育,使官兵增强自我修养、观察分析问题和自我调控防御能力,真正从思想上筑起安全防事故工作的防线,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保平安的良好风气。

(二)、严格规章制度,注重平时养成 安全意识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

要形成一个良好的安全意识,就必须从平时的养成上下工夫。

首先,要克服安全工作有组织没活动,有活动无内容,有要求无检查,有制度无落实的倾向,防止“死角”和“灯下黑”。

其次,必须严格用条令和制度规范部队,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经常性地开展安全防事故工作整顿,堵塞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再次,要持之以恒,抓好养成,对安全防事故工作要形成一个常效机制,不能靠突击解决问题,也不能因工作的闲忙而放弃抓安全工作,必须要常抓不懈。

最后,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条令的权威。

在安全工作中要奖罚分明,对在安全工作方面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纪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真正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对违纪违法者和主要领导未做处理不放过;本单位没有提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这样,才能做到以示为鉴。

(三)、建立各项制度,强化官兵安全意识 安全工作的好坏,关键是看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在预防各类事故、案件中,要实行全方位的控制,才能得到有效地遏止。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形成各级安全体系。

中队要建立安全领导小组,班要设立安全员,通过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的方法抓好部队的安全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

二是坚持安全分析制度。

安全分析,是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一种很好的工作方法。

每当国际国内形势发生变化,重要政策出台,部队任务转换,执行急、难、险、重任务时,都要及时预测分析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

基层科、艇、队每周,大队每月、站每季度都应分析一次安全工作形势。

特殊时期,要适时进行分析。

三是要齐抓共管。

密切配合,综合治理。

无论是政治工作、军事、还是后勤工作都要把安全防事故工作放在首位,要充分发挥干部、班长、骨干的作用,对人员、车辆、器材要统一管理,定人定位,实行责任制。

四是要坚持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

通过检查对安全问题进行分析评议,制定出一套可行的安全措施,不断提高部队安全管理。

三、狠抓部队训练前的准备工作,科学施训 一是要详细制定安全防护计划和措施。

一个训练单位,在训练中没有科学的计划、制度和措施,就会给训练安全工作带来隐患,甚至会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

特别是进行实战演练、训练塔等危险性较高的训练时,就更要认真对训练场地和训练设施进行检查,排除隐患,防止训练设施“带病”工作。

只有这样,才能及时堵塞漏洞,确保训练中的安全。

二是要做好训练前的准备工作。

训练前的准备工作对训练中的安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抓好这项工作,要体现“科学、合理、有效”六个字。

所谓科学,就是根据人体的关节和部位进行训练前的准备工作。

比如进行器械科目训练,就要加强颈、臂、腹部、大腿肌肉、膝、踝等关节部位的活动。

所谓合理,就是针对不同的训练科目要用不同的活动方法,不能随便盲目的乱活动一气,这样很容易导致关节活动不开,而导致训练事故的发生。

所谓有效,就是要根据前两个过程把握好活动的强度、时间等,时间太长、强度太大,会使体力透支,训练的效果就会受到影响。

因此要把握强度、时间,才能使准备工作做得恰到好处,从而避免各种出其不意的伤害事故。

在训练实施中如果管理不力、组织不严、指挥不当,即使训练人员的安全意识再强、准备活动再合理再充分也难免出现事故,这就要求干部要在科学施训上下功夫。

首先要严格按纲施训。

当前,训练管理正朝着制度化、法制化方向迈进。

管理者要按纲施训、依法组训,不能错误地认为训练的难度与强度越高,危险性就越大,更不能凭经验办事,导致训练管理出现死角。

其次要做好保护工作。

尤其是进行难度较大的训练时,必须做好保护工作,有时因为一个突然的情绪波动或头脑兴奋,都会促使战士在瞬间做一个极限动作,或由于注意力不集中、走神导致身体失衡,一些常见的伤害事故都是在这出人意料的偶然间而发生的。

所以,要增强遵守指挥程序和操课纪律的意识,加强保护工作。

最后要避免急于求成,感情用事。

组训者在抓训练安全中,特别要注意循序渐进、逐步提高。

不能因只求效果而一时急躁,导致感情用事,尤其对接受能力较差的同志,要不厌其烦,给予认真指导、耐心启发与积极鼓励。

不要认为“熟”就能生“巧”,从而搞疲劳战术或施加思想压力,那样不但达不到预期目的,而且会让战士背上沉重的包袱,甚至发生意外。

四、突出工作重点,定期总结评比 安全防事故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只有抓住重点,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定期检查评比,表扬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要突出抓好“人、车、酒”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管理。

要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特别加强对节假日和八小时之外的管理,对外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要提出安全注意事项,真正把安全防事故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各类人员都在严格的控制之中,保证思想、行为、组织不失控;要进一步加强官兵在执勤训练和灭火救援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干部要跟班作业,进入危险区域时战斗员要做好个人防护;要加强车辆的管理,严格落实车辆派遣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条令条例和交通法规的学习,并适时开展安全常识教育,使驾驶员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干部、安全员要全程跟踪监督车辆,严防无证驾驶,严禁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严禁开“堵气”车、“英雄”车、“霸王”车。

同时,要加强驾驶员的心理疏导,确保驾驶员心理健康,技术过硬,安全驾驶。

二要定期组织评比,及时总结经验。

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定期开展安全评比竞赛活动。

如“百日安全无事故”、“三无”、“安全知识竞赛”等竞赛活动,使安全工作经常而又有节奏地进行,评比活动要有始、有终,赏罚分明,努力营造出“人人保安全,事事、处处讲安全”的浓厚氛围,真正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要及时对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回顾、分析和研究,从中找出经验教训,引出规律性的认识,并形成文字,用以指导今后的工作。

总之,要抓好部队的安全工作,需要在以上几个方面下功夫,并严格抓好落实,至此,才能把部队安全工作做到实处,抓出成效。

浅谈如何做好新兵集训期间的心理工作

消防安全责任制 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施工工地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公安部令第106号)、(公安部令第107号)、(公安部令第108号)、《吉林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针对施工进程的特点、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

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除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建设工程 依据消防法条文释义修改,指房屋建筑、、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工程。

施工工地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堆放各种建筑材料、设备的仓库或堆场;施工工地现场工作人员办公室、宿舍、食堂、更衣室等临时性生活用建筑物;施工作业区以及有较大火灾危险性的临时变电所(配电箱)、乙炔发生器间、油漆间、木工间、电工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等。

办公生活区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内,为施工工地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办公、生活、住宿等临时性活动的区域。

施工作业区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内具体施工作业的活动区域 仓库区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集中储存物料、施工工具、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区域。

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 一般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时明确双方的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责任。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责任。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责任应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

总承包单位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与分包单位逐一订立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施工工地各责任单位应在编制生产计划时,落实防火措施,并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预算。

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单位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

分包单位应当在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实施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宜参保火灾公共责任险。

建设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将下列资料存档备查: 1)施工现场平面图,并标明各临时建筑物的使用性质;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地点及品种、数量清单; 3) 施工人员数量和住宿情况清单; 4); 5)防火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6)消防器材和灭火设备布置平面图; 7)消防器材和其它灭火设施的配置清单; 8)其它需要存档的资料。

4.2 建设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对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协调。

明确一名行政领导负责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施工单位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工地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施工工地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应明确一名行政领导为施工工地的,并明确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全面负责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分包单位应设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和火灾危险性,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协助消防安全管理人做好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组织制订施工工地消防安全保卫方案及处置措施,研究和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检查,将检查情况汇总并逐级上报。

根据建设工程规模和火灾危险性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动用明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电器使用和消防器材管理等各项制度。

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动用明火的范围、时间和危险程度,建立相应的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动用明火的审批手续。

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按照消防责任人应对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施工工地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的,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并在工地入口处设置消防组织架构图,明确人员及联系方式。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工程实施总承包的,应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申报: 1)高度超过50 m的建筑工程; 2)单幢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公共建筑工程或商场部分面积大于10000㎡的商住楼建筑工程; 3)总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甲乙类厂房、装置、储罐和总投资超过1亿元的其他工业厂房(不含土地费用,下同); 4)占地面积大于1500㎡甲乙类仓库和占地面积大于12000㎡的丙类仓库、物流中心; 5)轨道交通、隧道、大桥、码头等重大市政工程; 6)加油站、加气站及加油加气合建站; 7)占地面积大于10公顷的总体工程; 8)经消防性能化设计或评估的特殊工程; 9)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其他工程。

施工工地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掌握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情况,保障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2)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制定符合本工程实际的灭火预案; 3)在编制施工生产计划的同时,落实防火措施,并为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 4)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组织制定符合工程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4.4.5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针对工程特点,拟定施工工程消防计划,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确定防火重点部位,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审查分包单位的消防资格,确定分包单位的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组建分包单位义务消防队; 3)组织施工工地人员和分包队伍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有计划地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灭火演练; 4)按照有关规定配置好施工工地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并负责维修保养工作; 5)开展日常的消防安全检查;负责对火灾事故隐患的整改; 6)负责对明火作业的管理,严格落实三级动火制度,检查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7)负责对分包队伍的防火管理; 8)负责做好防火基础资料,建立健全防火安全文档; 9)工程项目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4.6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负责对分包的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管理,自觉遵守施工工地的各项消防安全规定; 2)服从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各项消防安全要求,并协助消防安全管理人做好分包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3)对防火重点部位进行每日巡查; 4)对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消防设施、器材和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无遮挡,特殊工种人员以及其他人员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等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防火检查。

工程监理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

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在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施工、安装前,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不能同意使用或者安装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不得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字确认。

5 施工工地的防火安全 一般规定 施工工地的平面布局应当以在建工程为中心,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材料堆放区、仓库区及临时生活办公区、废品集中站等区域。

施工现场各区域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l)锅炉房、厨房及其它固定用火作业区应设置在在建工程可燃材料堆场或仓库25米之外。

2氧气、乙炔气瓶、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应分别存放,做到一物一库,且设置在施工作业区、生活办公区25m之外。

3 施工工地宜设有消防车通道,宽度不得小于4米,保证临警时消防车能停靠施救。

4 建筑物高度超过24米时,施工单位应当落实临时水源,设置高层临时供水管网和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当消防水源不能满足灭火需要时,应增设临时消防水箱。

供消防用水的水泵的电源应单独设置。

5 在建工程禁止作为施工和其他人员的住宿场所使用。

6 施工现场动力线与照明电源线必须分开设置,并配备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严禁乱接乱拉电气线路。

7 施工工地应当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

8 施工工地应当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8kg灭火器每组不少于两具,并应设置在醒目和便于取用的地方。

9 在施工工地建筑内及建筑物屋顶上制作防水层时,应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并有专人看护。

10 施工单位对施工中产生的刨花、木屑以及油毡、木料等易燃、可燃材料应当天清理,禁止在施工工地焚烧。

施工剩余的油漆、稀料应集中存放在安全地点。

11 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内禁止随处吸烟。

除仓库区外,每区可以设置一个吸烟区,烟蒂应当丢入有水的烟缸内。

12 在施工工地的办公生活区、施工作业区、仓库区等具有火灾危险的部位,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识。

办公生活区防火安全 1 施工工地生活区内搭建厨房等使用明火的房间不得与办公、住宿混合,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选择安全地点独立搭建,层数不得超过2层,并落实专人负责用火、用电、用气。

2 搭建的临时办公场所和宿舍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三级,且不宜超过2层,禁止搭建木板房。

3 不得在在建工程内搭建办公场所和临时住宿点。

如果确有困难时,在建工程内设置的办公场所和临时住宿,应与施工作业区之间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并设置安全疏散通道,配备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

4 高压动力架空线下,禁止搭建临时建筑和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5.2.5 搭建的临时建筑与现有建筑的防火安全距离,应满足现行防火规范的要求。

成组布置的临时建筑物,每组不应超过10幢,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米。

5.2.6 临时建筑物内宿舍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平方米超过20人的,应当设置两个安全出人口;临时宿舍的窗不得用硬质材料封堵。

5.2.7 临时宿舍位于两个楼梯之间的房间,房门至疏散楼梯的距离不应超过25m;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房门至最近的疏散楼梯的距离不应超过12m。

5.2.8 临时宿舍内应确保规范用电,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和乱拉乱接电线,应在每间宿舍采取一定的限流安全措施。

5.2.9 临时生活区内的办公、宿舍用房每100平方米配备两具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

5.3 施工作业区防火安全 5.3.1 施工工地动少作业区应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和严格落实“一点一证一监护”的动火措施。

5.3.2 作业人员动用明火前,应当消除明火点周围的可燃物,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并配置必要的灭火器具。

5.3.3 高层建筑的主体结构内动用明火进行焊割作业前,应当将供水系统安装至明火作业层,并确保正常取水。

5.3.4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动用明火作业: 1)现场操作工没有操作证; 2)在动用明火审批的范围内未履行审批手续; 3)操作工不了解动用明火作业现场周围情况的; 4)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冷却、隔音、隔热的部位,在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 5)作业现场附近堆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未做彻底清理或者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 6)作业现场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的; 7)交叉施工作业中,动用明火对其他施工设备和人员安全构成威胁; 8)散落的火星危及毗连或邻近建(构)筑物安全的; 9)有压力或密闭的的管道、容器,现场操作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的; 10) 按有关规定禁止动用明火的。

5.3.5 电(气)焊、切割的作业点应当远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可燃物品。

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当落实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现场监护。

5.3.6 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在储存和使用中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同置一车或同存一库,气瓶应有防震圈、防护帽,使用时配备完好的表具和气管,存放或使用时不准卧放。

2)两者的存放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距明火处不应小于10m。

5.3.7 使用有机溶剂等材料以及有可燃气体产生的施工工地,应当通风良好。

自然通风条件不好的施工工地,应当安装机械通风设备后方能施工。

5.3.8 施工工地木操作间必须按照规定设置,禁止将切割机等存放在木工间内。

5.3.9 施工工地架设临时线路和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等作业必须由电工进行,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

5.3.10 施工工地不准私接乱拉临时线,不准架设裸导线,不准直接用导电材料绑扎在金属支架上,不准用铜丝或其他金属材料替代保险丝。

5.3.11 施工工地使用的大功率镐灯(太阳灯),整流器必须加装防护罩,安放部位安全牢靠,避免与易燃物直接接触。

禁止使用灯具烘烤衣物和取暖。

5.3.12 施工工地禁止使用电炉、煤油炉和热得快等。

严格控制非生产使用电加热器。

5.3.13 施工工地应确保消防车通道的畅通,对防火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3.14 大型公用建筑商业内装修时,应设专业安全员管理巡视,封闭管理,与装修层连同部分管道井用不燃材料封闭,并设有专用安全疏散通道。

5.3.15 施工工地必须使用阻燃安全网。

5.3.16 对于建筑外保温系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材料进场后,应远离火源。

露天存放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完全覆盖。

2)需要采取防火构造措施的外保温材料,其防火隔离带的施工应与保温材料的施工同步进行。

3)可燃、难燃保温材料的施工应分区段进行,各区段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并宜做到边固定保温材料边涂抹防护层。

未涂抹防护层的外保温材料高度不应超过3层。

4)幕墙的支撑构件和空调机等设施的支撑构件,其电焊等工序应在保温材料铺设前进行。

确需在保温材料铺设后进行的,应在电焊部位的周围及底部铺设防火毯等防火保护措施。

5)不得直接在可燃保温材料上进行防水材料的热熔、热粘结法施工。

6)施工用照明等高温设备靠近可燃保温材料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保护措施。

7)聚氨酯等保温材料进行现场发泡作业时,应避开高温环境。

施工工艺、工具及服装等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8)施工现场应设置室内外临时消火栓系统,并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

9)外保温工程施工作业工位应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

5.3.17 对于建筑外保温系统的日常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与外墙和屋顶相贴邻的竖井、凹槽、平台等,不应堆放可燃物。

2)火源、热源等火灾危险源与外墙、屋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应加强对火源、热源的管理。

3)不宜在采用外保温材料的墙面和屋顶上进行焊接、钻孔等施工作业。

确需施工作业的,应采取可靠的防火保护措施,并应在施工完成后,及时将裸露的外保温材料进行防护处理。

4)电气线路不应穿过可燃外保温材料。

确需穿过时,应采取穿管等防火保护措施。

5.4 仓库区防火安全 5.4.1 在建工程内禁止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

5.4.2 使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数量较多的施工工地,应当选择安全合适的地点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

5.4.3 施工所需存放量不超过100公斤的少量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可以设置在在建工程地面以上的部位,但应当采取分隔措施,与其它部位进行防火分隔并设置明显的标记和禁止明火标志。

5.4.4 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可燃材料堆场、废品集中站及施工作业区等处应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

5.4.5 临时油漆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等每30平方米应配置两具灭火级别不小于4B的灭火器。

6火灾隐患整改 6.1 一般规定 6.1.1 施工工地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消防安全责任人为火灾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提供人员、场地、资金等资源,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人员、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逐级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

未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个人或部门,施工单位应根据相关奖惩措施对责任人进行惩罚。

6.1.2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应当在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

6.1.3 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当采取确保消防安全、防止火灾发生的措施。

6.2 整改措施 6.2.1 发现下列火灾隐患,消防责任人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1)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违章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功率电热器具的; 3)违反规定在施工工地吸烟、乱扔烟头、火源的; 4)违章动用明火、进行电(气)焊的; 5)不按照施工工艺流程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的; 6)占用消防安全通道的。

6.2.2 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6.3 火灾隐患预防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根据火灾隐患原因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提交消防安全管理人,防止同类隐患的再发生。

7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7.1 一般规定 7.1.1 施工工地消防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等必须持证上岗。

7.1.2 施工现场可以通过张贴图画、消防宣传板报、设置消防角、消防专栏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地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做好记录。

7.1.3 施工工地应当对防火重点岗位的工人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7.1.4 消防培训程序、培训内容应考虑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需求。

7.2 培训内容 7.2.1 施工工地进行的消防安全培训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工地的火灾危险性和重点防火部位及保护措施; 3)基本消防设施(供消防用水的水泵)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熟悉本工地的灭火预案。

7.2.2 施工工地的培训人员范围: 1)消防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 2)工地防火重点岗位人员; 3)消防设施的工程维修人员; 4)特殊工种岗位人员。

8 灭火和应急预案 8.1 一般规定 8.1.1 施工工地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以减少火灾危害。

8.1.2 灭火和疏散预案应包括组织机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8.1.3 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8.1.4 演练前应通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防止发生意外混乱;演练结束,应总结问题,做好记录,针对存在的问题,修订预案内容。

8.2 具体内容 8.2.1 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应包括下列组织: 1)指挥员: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 2)灭火行动组: 按照预案要求,及时到达现场扑救火灾; 3)通信联络组:报告火警,迎接消防车辆,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4)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工人疏散; 5)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6)其它必要的组织。

8.2.2 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要点:发现火警,通知附近工人撤离,立即向“119”报火警;同时,向工地各级消防安全主管报告。

8.2.3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要点:迅速从疏散楼梯有序疏散:尽量不要利用电梯疏散。

8.2.4 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要点:火场指挥员组织人员,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就近利用水源,协助消防人员做好扑救火灾工作。

8.2.5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的程序措施要点:按预定通信联络方式,保证通信联络畅通。

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并及时通知医护人员救护伤员。

8.2.6 善后处置程序要点: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开展调查。

9 火灾事故处理 9.0.1 施工工地发生火灾时,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警,并按照灭火和疏散预案,迅速组织疏散人员抢救物资,扑救火灾。

9.0.2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公安消防机构的要求,为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条件。

9.0.3 火灾扑灭后,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的有关情况,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原因。

9.0.4 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9.0.5 火灾发生后,应当对事故发生因素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制定整改对策,对有关责任者应当进行追查处理,教育全体工人。

10 法律责任 10.0.1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的行为,有关单位应当立即改正。

10.0.2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应当在整改后,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整改情况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名。

10.0.3 违反本标准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求一份厂部保安区域的基本情况

目 录  1.引言 3  2. 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应用 5  3. 商场、市场主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  4. 商场、市场火灾特点及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21  5.商场、市场e网管理信息系统应用 22  6. 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明白卡 24  7. 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宣传 26  8. 商场、市场涉及术语及定义 28  9、商场、市场火灾案例 33  10.商场、市场消防安全标识化 36  引 言  商场、市场泛指为人们日常购物行为提供商业活动的各种场所空间,包括销售多种类、多花色品种(以工业制品为主)的百货商场;销售民用商品的商场;销售菜肉、禽蛋、水产和副食品的市场;向顾客开放,可直接挑选商品,按标价付款的(超级市场)营业场所;集中各种店铺、摊位在一起、也可以与百货营业厅并存或附带餐饮、修理等服务业的联营商场。

商场、市场属于公众聚集场所,具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空间构成复杂,用电设备多,可燃物多,火灾荷载大等火灾危险性,消防安全管理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因此,做好此类场所的火灾防控具有重大意义。

  本手册按照公安部在全国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中提出的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目标,结合潮州市商场、市场行业特点,对“四个能力”建设内容进行介绍和规范统一,简要介绍了商场、市场防火、灭火、自救逃生等方面的一些基本知识和技能,供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使用和参考。

  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2.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3.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4.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

  第一篇  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应用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商场、市场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内设的部门、班组每周应当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单位消防安保人员每天要进行防火巡查,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两个小时一次。

餐厨区和熟食加工区在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防火检查、巡查的重点是:  1、商场、市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常闭式防火门是否保持常闭状态,闭门器、顺序器是否保持完好;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门窗上是否设置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市场区域与区域之间是否保持相应的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上是否设置摊位或堆放货物;室外市场是否在高压线两侧5米内摆设摊点;是否存在其它影响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使用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2、商场、市场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是否正确、醒目、完整好用;  3、商场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并组织员工进行演练;员工是否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和疏散逃生知识;  4、商场、市场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坚持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

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是否正常,连接消防控制室的各类报警设施以及通讯器材是否畅通好用;值班记录是否齐全,填写是否真实;  5、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室内、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的情况;  6、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充足并且完整好用;各类灭火药剂、材料、油料等是否齐备充足;  7、市场内是否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物品;  8、市场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志愿消防队并配备专、兼职防火人员;摊位经营人员是否接受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9、各种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有无违章使用情况;是否将营业照明用电与动力、消防用电分开设置;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是否由正式电工安装、检查和维护;是否未经市场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行电焊或切割;是否乱拉乱接电线或超负荷用电;  10、水泵房、配电室、风机房、电梯机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  11、是否在市场内摊位、堆场吸烟和使用明火;是否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未切实采取可行的消防安全措施,擅自在市场内使用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炉火;  12、商场的周转仓等仓储区内的仓储物是否放置在高于室内地面10cm以上的地脚板或货架上;所有灯管是否加装防爆灯罩;仓储物与房顶消防设备设施距离是否不少于0.5米,与灯距是否不少于1米,是否设置禁止吸烟等防火警示标识。

  13、商场卖场内有无吸烟或遗留火种的现象;顾客有无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14、商场餐厨区和熟食加工区的燃油、燃气管道阀门有无破损、泄漏;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洗是否及时;营业结束后,火源、电源是否切断,有无遗留火种的现象。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填写《火灾隐患整改登记表》,及时上报主管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

  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对《火灾隐患整改登记表》中存在的问题应逐条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落实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所需的经费。

  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商场、市场易燃可燃物多,发生火灾后蔓延速度快。

因此,单位场所员工必须掌握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基本技能:  1、要根据单位经营规模和使用性质,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实战演练,确保每名员工都熟悉初起火灾扑救的程序和要求;  2、要建立消防应急处置的第一梯队和第二梯队。

第一梯队由起火部位附近的当班员工组成,第二梯队由不在起火部位的所有当班员工组成。

每个梯队分为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等分组,一旦发生火灾,各分组要按照具体分工,迅速各就各位。

不足50人的商场、市场可成立一个梯队;灭火行动组人员,要熟知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呼吸面罩、缓降器等逃生自救器材的放置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3、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当值班人员接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生的火灾报警信号时,要通过无线对讲系统或单位内部电话等方式立即通知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实地查看,确认火情后,要立即通过报警按钮、楼层电话或无线对讲等通讯方式向消防控制室报告,同时组织灭火行动组在30秒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有秩序地进行灭火;  4、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启动消防设施,并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无线对讲系统或广播、警铃等有效方式,发出火警指令,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到场,并拨打“119”电话向公安消防队报警;  5、要维持好火场秩序,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人员采取断电、断气等措施,以防止火势的扩大蔓延。

  三、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商场、市场人员聚集且流动性强,场所人员对环境比较陌生,若对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不熟悉,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因此,单位员工必须具备火场逃生自救、互救特别是组织人员疏散的能力:  1、要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本区域切合实际的火场疏散逃生预案,并通过实地演练,熟悉这些地方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方向,使全体员工熟练掌握疏散程序和逃生技能;  2、负责疏散引导的人员,要对周围环境了如指掌,熟悉逃生路线,熟悉安全出口的位置,熟悉疏散装备、器材的放置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3、一旦发生火灾后,消防控制室、值班室要迅速启动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或其它警示信号;在现场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必须通知到每一位顾客,及时将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4、人员在通过烟气弥漫的火场时,要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低头弯腰快速前行,不要深呼吸,最大限度地减少将有毒气体吸入体内的可能;  5、一旦身上着火,不要到处乱跑,要就地翻滚,压灭身上的火苗或将着火的衣服脱下,防止烧伤;  6、疏散人员时,要通过喊话或发出灯光信号等方式,通知和引导人员采取正确方式,沿正确路线有序逃生,并提醒人员不要恐慌,要互帮互助,提高疏散效率;  7、员工疏散人员时,要最大限度地保证场所内无人后再撤离。

当人员被困无法疏散时,要劝其保持冷静,并带领大家到相对安全的地方,躲避烟火,等待救援,并在第一时间告知消防队被困人员所在方位;  8、负责疏散引导的人员,要始终保持与指挥中心或消防控制室、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的联络,随时根据火场变化调整疏散路线;  9、当火灾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要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

  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商场、市场的消防安全保卫任务重,单位领导及每一名员工都必须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具备基本的防火灭火技能。

同时还要采取有效措施,向顾客宣传消防知识。

因此,单位必须具备消防安全教育能力。

  1、商场、市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必须明确和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执行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并成为消防安全明白人;  2、根据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值班制度,火警处置程序;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等;  3、要加强对员工上岗或转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可上岗。

对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

使员工懂得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预防措施,懂得扑救火灾方法,懂得逃生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4、要充分运用顾客须知、服务指南、展板、广告牌、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有线广播、有线电视等宣传载体,开展消防宣传;利用每日点名、例会、交接班、总结大会、店庆等活动,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5、商场、市场要设立专兼职消防宣传员,经过专业培训后,专门从事(负责)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同时,单位还应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消防安全告知书”,向外来人员进行消防宣传;  6、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要粘贴提示性或警示性标识,在重点部位、人员聚集区等场所粘贴“严禁烟火”、“严禁吸烟”等警示性标识;  第二篇  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主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保安人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频次为每2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还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三、防火巡查时应携带对讲机、插孔电话等通讯工具,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

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

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四、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

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五、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2小时巡查)》,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六、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人员由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单位保安人员担任;  二、各部门防火检查应每天进行一次,单位防火检查应每周进行一次;  三、防火检查内容应当包括:  (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情况;  (三)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五)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七)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九)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十)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二)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十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四、防火检查时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表》,并存档备查。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在防火巡查或防火检查中发现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并及时消除;  二、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填写《火灾隐患整改登记表》,及时上报上级主管人员;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  四、消防安全归口部门负责人对《火灾隐患整改登记表》中存在的问题应逐条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落实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五、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a) 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b) 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c) 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d) 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六、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立即改正:  a) 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b) 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c) 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的;  d)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被遮挡等妨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e) 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或者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  f) 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g)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h)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i) 其他应当立即改正的消防违法行为。

  七、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八、对公安消防机构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九、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十、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归口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对整改完毕的火灾隐患进行确认。

  十一、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公安消防机构。

  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制度  一、值班、巡查、检测、灭火演练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人员应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并应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人员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应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并组织维修。

当场有条件维修解决的应当场维修解决;当场没有条件维修解决的,应尽可能在24小时内维修解决;需要由供应商或者厂家提供零配件或协助维修解决的,若不影响系统主要功能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解决。

故障排除后应经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检查确认。

维修情况应记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三、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要求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单位根据本单位消防设施使用场所环境及产品维护保养要求制定维护保养计划。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应列明消防设施的名称,应明确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内容和周期。

  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储备一定数量的建筑消防设施易损件或与有关产品厂家、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以保证供应。

  五、实施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时,应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人员负责填写《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

  六、对易污染、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定期清洁、除锈、注润滑剂。

  七、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清洗、标定;产品说明书没有明确要求的,应每2年清洗、标定一次。

可燃气体探测器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标定。

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标定应由生产企业或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

承担标定的单位应出具标定记录。

  八、储存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的压力容器应按《气瓶检测规程》的有关要求定期进行试验、标识。

  九、泡沫、干粉等灭火剂应按产品说明书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包括灭火性能在内的测试。

  十、以蓄电池作为后备电源的消防设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对蓄电池进行维护。

  十一、其他类型的消防设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十二、按下列要求对产品设备及时进行更换:易损件的更换周期不应超过产品说明书标识的寿命;消防设备的更换周期不应超过产品说明书标识的产品寿命;经检查测试,已不能再投入使用的火灾探测器、压力容器、灭火剂等。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单独或结合其它场所设置一间消防宣传培训室,悬挂并放置宣传培训资料及设施,能够开展消防宣传培训。

  二、每年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每年对每名员工至少进行二次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下列人员需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重点部位、重点工种人员。

  六、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负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组职责如下:  1、防火检查组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宣传和消防知识普及工作,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2、灭火行动组负责扑救火灾,平时要熟悉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和水源情况。

  3、通讯联络组负责火灾报警、火场联络、接应消防车等任务。

  4、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火场内人员的 安全疏散,并负责抢救被困人员和重要物资。

  5、安全防护救护组负责火场安全警卫工作,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防止物资丢失,并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

  三、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演练后应填写记录。

  四、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人员。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 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半年和年终考评工作,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商场、市场其他相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列举: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检查制度  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制度  施工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专卖店、销售柜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篇:  商场、市场的火灾危险性及消防安全重点保护部位  火灾危险性:  一、中庭等共享空间容易造成火灾蔓延,形成大面积立体火灾。

  二、容易出现占用疏散通道,“蚕食”防火间距现象。

  三、可燃物货品多,容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四、营业期间人员高度密集,疏散难度大,容易造成重大伤亡。

  五、用火用电设备多,致灾风险大。

  六、扑救难度极大。

  消防安全重点保护部位:  发电机房、仓库、高、低压配电房、用电设备、水泵房、疏散通道、卖场、餐厨区所及厨房、消防控制室等部位应设置为消防安全重点保护部位。

  第四篇:  商场、市场e网管理信息系统应用  平台简介:社会单位消防e网管理是一个社会单位自我开展、管理消防工作的平台。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过该系统指导、帮助社会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社区、农村的居(村)委会可登陆信息平台发布消防监督管理信息,并对社会单位进行指导考评。

  功能特点:通过将“四个能力”建设纳入e网管理,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管理样板,使单位能够便捷地将消防管理工作融入日常生产、经营之中,自觉贯彻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一、e网信息系统是指通过网络发布、传递及存储在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络信息,单位应安排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使用网络上的有用资源;  二、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单位信息系统的应用,确保硬件设备正常运行所需要的环境,定期检查计算机、服务器、网络等设备的运行的情况以及软件系统的应用情况,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操作人员必须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熟练掌握电脑操作规程,熟悉系统应用,按程序要求规范操作;  四、对系统内单位档案信息、防火巡查、疏散演练、动态信息、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信息、灭火及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培训资料及记录等动态信息应及时更新补充内容,日防火巡查记录于每日下午5时30分前更新;月防火巡查于下一月的前一天完成更新;  五、单位应经常性的保持与网上消防监管员的适时请示汇报,加强信息沟通,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第六篇  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宣传  1.单位在电梯口设置“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每个楼层设置提示“火灾危险性、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位置及逃生路线、消防设施、器材所在位置需设置使用方法的标识类宣传提示;  2.员工经常活动区域应张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相关的图画,以增强员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等常识性认识;通过消防刊物、视频、网络以及举办消防文化活动等形式对公众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  3. 通过制作、购置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资料,采用张贴消防宣传园地展板、消防安全三提示,录制消防安全广播、以标语、专栏等形式开展日常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4.商场、市场应根据自身特点设置以下消防安全标志和图示:1)灭火器箱内应贴一张火灾疏散路线图;  2)灭火器箱上应张贴使用方法标识;  3)每楼层应张贴“消防安全三提示”图示;  4)每个安全出口应设一个安全出口标志;  5)疏散走道每20 m应设一个疏散指示标志;  6)室内消火栓箱应设操作使用方法的标识;  7)常闭式防火门应设“常闭式防火门请保持常闭”等标识。

  5.火灾疏散路线图标识要求:  要清晰标注疏散走道、疏散楼梯、电梯所在位置(明确哪台为消防电梯),同时,疏散路线要按不同位置发生火灾情况考虑,用不同颜色的标线表示疏散路线方向及当前区域在图中所在位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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