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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机动车交安培训后心得体会

时间:2016-06-01 17:11

扣12分后重新考科目一需不需要预约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重考科目一完整流程 一、一次扣满12的情况  对扣满12分的处罚方式也是不一样的。

  1、累计记12分以上23分以下的,全都需要参与科目一的考试,合格后方可上路驾驶车辆。

  2、记分累计超过24分,则需要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的考试,均合格后方可上路驾驶车辆。

  3、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如因酒驾致驾驶证满分的司机,其“回炉”合格驾驶资格“重生”后,驾驶证却不一定解禁,因为驾驶证按照规定要暂扣6个月,只有6个月期满,其才能驾车上路。

  4、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5、对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并且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回炉”学习过程  各地交警大队车管所一般每月举办为期7天的回炉培训班,扣满12分回炉司机除了要学习交通法规及安全常识外,车管所还会组织“回炉”司机观看交通安全警示片。

此外,培训期间车管所经常组织“回炉”司机前往马路“站岗”,协助民警执勤,让他们亲身感受交通民警的执法活动,并要求每天写“心得体会”。

  三、 结业宣誓拿证  在完成交警大队车管所的培训课程后,则参加所需要重考的科目考试合格后,需要宣誓:  《《我已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在今后的道路交通活动中,我力争做一名文明、安全、高素质的机动车驾驶员。

我宣誓:  遵守交通法规,履行公民义务,恪守职业道德,严守操作规范,服从交警指挥,协助交通管理,坚持安全第一,文明礼让行车,牢记安全理念,不酒后驾驶,不超速驾驶,不疲劳驾驶,预防事故,珍爱生命,维护和谐社会秩序。

》》 随着宣誓仪式结束,这些满分司机驾驶资格才能终于重获“新生”。

培训完后怎么写写心得体会范文

培训后的心得体会  篇一:公司培训后的感想  公司培训后的感想  有幸参加由公司组织的《80后培训》,心中的感想很多,首先要感谢公司给予硪这次培训的机会,让我个人素质能力得到了又一次提升。

其次感觉到努力工作不是把工作做到最好的唯一途径,还需要讲究方式方法。

应该说这次培训让我受益匪浅,感触颇多。

特别是让硪明白了做一个负责任和有执行力的人对公司的发展和员工个人成长的重要性。

通过这次培训,有以下几点特别心得:  有效执行  有效执行就是有结果的行动,这种结果对公司和他人具有明确的价值,且能拿出来可供他人检查衡量的,并且提供的结果必须是有时间底线的,只要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就等于迩没有提供结果,就说明没有完成迩的本职工作。

所以硪们经常会看到有人整天忙碌,抱怨工作繁重,但领导并不满意,认为执行力差,相反有人整天轻松快乐,且能圆满的完成各项任务目标,这就是有效执行与无效执行所导致的不同结果。

因此,硪们日常工作中应要注重寻找最佳的方法去完成我们的工作任务,做到有效执行。

  学以致用  曾参加过很多的培训,学过很多的理论,总结过很多的经验,但在工作中并没有产生实际效应。

通过这次培训,让硪深刻明白,培训所学到的学到就要立马运用到工作中去,成为我们执行过程的一种有效工具,其实这就是一种有执行力的表现。

  团队的认识我认为团队的重要性好比一群人在一起就会一盘散沙,不会互相照应、互相配合、力使不到

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学习心得体会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保证

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学习心得体会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保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

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

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

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

”问题很的大争论。

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

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

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

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

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

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

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

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

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

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

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

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除了这些规定以外,还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这些条例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时地保障了伤者的救援工作,不仅对驾驶人及目击者提出要求,还对医疗机构做出了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遗憾和悲剧的发生。

所以,在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的同时,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证交警作为一个执法者,能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不会对行人和机动车造成无端的利益损害。

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保证机动车司机不会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

以前一直存在一种说法,就是交警是有执罚指标的,每天要上路罚多少辆车,收多少罚款。

而在以前,这种说法也得到过一些交警人员的确认,在收费或罚款时,他们非常愿意多收或多罚,因为这些钱与本机关和个人都有直接的好处,因此这些罚款,被称为“冤枉罚款”。

而新法里面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彻底杜绝了这种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体现出了“以人为本”,驾驶人在现场的,按规定处罚,不得拖车。

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

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我们的城市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

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

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地是让它深入人心。

交通安全管理的心得体会

通过对安全管理规定的学习我深刻意识到交通安全的重,一幕幕的惨剧,条生命的逝去。

违规驾驶的代价,无以不痛斥交通事故带来的悲欢离合。

更多的是让我深深地体会到生命的脆弱,生存的渴望。

交通事故的频繁,直接带来生命的安全、财产的损失。

交通事故是人们不想看到的,也不希望发生的,为什么交通事故就这么频繁发生呢

这与违规驾驶分不开的。

如: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等等。

这些都是违反了交通安全法规定、直接造成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

忽视交通安全法规,所带来的后果是不言而议的,虽然交通带来很多方便,但也给我们带来生命的危险。

在生与死的关头,生存的欲望迫使人们在生命线驻扎。

只要谨慎、小心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及强行会车等严重交通违规行为。

只要我们做到 “安全” 这两个字,我们的生命就会强大起来。

人人遵守 道路交通安全,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走文明路,骑、乘文明车,做文明人 我相信我们的明天会更美好。

驾驶员培训学习体会心得德不少于300字

通过学习,我对安全驾驶有了更深的心得体会:一、强化岗位责任心,坚持防御性驾驶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始终把安全意识放在第一位,强化岗位责任心,坚持纵有十分把握开车须防三分意外突发的防御性驾驶安全意识。

二、明晰安全意识误区 提高安全行车意识不要自恃技术熟练、经验丰富,就在驾驶中无所顾忌。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可以不差钱,但我们不能不差命,而且生命不光是我们自己的,所以必须提高安全行车意识。

三、提高交通文明素质 保持良好行车心态平日需加强对相关交通法规的学习,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行为,提高现代交通文明素质。

保持良好的行车心态,安心开车。

铭记血的教训,做到用心、细心、警戒、警觉、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通过此次培训学习,我认识到要严格要求自己,提高安全意识,提高自身水平,使安全成为一种习惯,努力做一名安全型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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