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强法律意识的心得体会
关于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得我们生活的是一个法在不断完善的时代。
法律是我们的保护伞,敬畏法律是错误的想法。
当代大学生有必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修养。
在生活当中要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当今,我们国家的法律还不健全,所以大学生有义务和责任去为法治社会贡献力量。
提高法律修养要在认识和知识构成上都有所提高才行。
一、大学生增强法律意识的重要意义1、教育功能。
对大学生开展法制教育主要是通过传授必要的基础法律知识,使大学生充分认识依法治国,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积极学法,严格守法,主动用法,自觉护法的重要性。
2.导向功能。
如果大学生能有较高水平的法律意识,这对法律的实施无疑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进而带动和促进全体社会公众对法律实施的支持。
从某个角度讲,大学生法律意识具有导向功能,这种导向是相对于社会公众而言的。
3.评价功能。
法的实施,包括法的遵守和法的适用两个方面。
就法的遵守而言,法律意识的功能主要指社会公众把法律当成自己生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自觉依法办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
而就法的适用而言,法律意识的功能主要表现在对专门机关的司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保证法律得到切实有效和公正、及时的实施。
在这里,主要体现的是评价功能。
当然,由于大学生缺乏判断和辨别复杂事物的能力,因此当他们在做价值判断时,就不可避免地出现错误的判断,从而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评价功能的发挥。
4.规范功能。
制定法律的目的就是以法律这样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以法律来调整习俗、道德和政策等行为规范,无法调整或调整不力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法律目的的实现除依赖国家强制力外,还必须依赖社会公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构建可以使他们自觉按照法律所体现的广大人民的意志去规范自己的言行。
二、如何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1、大学生应当具备的法律意识 (1)、应培养大学生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
(2)、应培养大学生关于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的观念。
(3)、应培养大学生权利义务相一致和法律与自由相统一的观念。
(4)、要教育大学生树立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
2、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1)、进行普法教育,比如课堂讨论,多进行案例分析,结合录像等多媒体教学,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才能使普法达到我们所要达到的效果。
(2)、多组织学生进行与法律有关的活动①.组织大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大学生通过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地把我国一些诉讼法程序掌握,也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旁听的学生起到震慑作用,提高他们守法的警惕性,从而自觉守法。
②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智力竞赛。
可通过开展以“某法”为主题展开知识智力竞赛,大学生通过这一活动,能主动去学习法律的内容,提高学法兴趣。
③组织大学生去法院旁听。
通过组织学生去校外旁听法庭审理,能开拓视野,也能深入社会,了解社会的某方面,从而使大学生能更深切地体会到用法律保护自己的重要性。
④组织大学生看录像,或请有关办案人员或著名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既能让学生了解时事,也能更深切体会法律的权威,树立“法大于权”的论点,从另一层面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要彻底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转变大学生的某些错误观念,也要重视提高大学生的文化思想道德水平,特别要同时培养大学生正确的价值观结合起来。
一个人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就为其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主观条件。
因此,我们应努力提高法学教学质量,真正培养出一批具有全面法律意识的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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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律知识学习心得
学习法制知识心得体会近日,学校开展了相关法制宣传活动,在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后,对于社会主义的法制体系有了更深刻更全面的认识。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诚然,“规矩”在此可以理解为约束我们的法律法规。
法之所以能成为人们行为的规范准则,主要是通过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方式来对社会起到规范作用,这是任何社会的法都具有的。
在社会主义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而我们的生活也紧跟着时代的步伐,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是非常有必要的。
通过单位组织开展的法制讲座和法制知识竞赛,我有以下几点认识和体会:1、要积极主动学法、懂法。
认真学习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规范我们自身的行为,而且有利于维护我们自身权利。
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就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学习了该项法规后在以后的日常出行中,就会主动参照该法律规范约束我们的行为,减少出行中出现的意外和伤害。
2、要做到自觉用法。
学会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实现法律公正,人人平等。
在学习一系列法律法规后不仅要“学法知法”,更重要的是学会“用法”。
比如面对突发事件时,首先要保持冷静,再者可参照《突发事件应对法》来处理所遇到的问题。
而当前建设生态文明也可学习和运用环境保护法和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条例来建设和维护我们的家园。
3、要规范自觉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学法懂法是前提,怎样用法是关键,而能够自觉守法才是真正完善地落实了这一活动。
“勿以善小而不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时刻规范自己的行为活动,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为自己为单位为社会树立行为规范,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每一次身边小事做起。
自觉形成良好遵守法律法规的观念,只要这样才能真正地知法,用法,才能把守法落到实处。
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的社会里,只有学好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有效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也为单位为社会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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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们学校的情况,就给你写个大纲,再自己补充。
一、 策划书封面 四种内容构成: 策划书的名称:将策划主题体现出来,让使用者一目了然。
策划者姓名:策划小组名称及呈圆形名列示出来。
策划书制作时间:年、月、日。
这个自己找二、 策划书的正文 摘要:为了增强学生的法律知识(目的),接着是策划内容的简要说明,内容可以分3个板块,以有奖竞猜的方式进行,内容由浅到深。
中间穿插轻松一点的小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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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就是目录,目录就自己看着办前言:就是策划经过的说明。
做这个活动是参与什么样的考虑啊之类的,记住要严谨啊 接着就是策划内容的详细说明了,自己看着办,就是前面简要说明的扩充要有策划实施步骤以及各项具体分工:时间、人员、费用、操作等。
策划的期望效果与预测效果。
策划中的关键环节,策划实施中应注意的事项。
三、 策划书的附录 供参考的文献与案例 如有第二、第三备选方案,列出其概要 其他与策划内容相关的事宜××法律知识竞赛策划书 一、主办单位: 武汉大学共青团法学院团委、武汉大学珞珈法学会 二、协办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警官学校、华中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湖北大学、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武汉理工大学、中南民族大学各高校法学团体(排名不分先后) 三、技术支持:自强网 本文是知识竞赛网收集的文章——欢迎大家到知识竞赛网免费查阅更多的有关知识竞赛题和知识竞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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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协助媒体:湖北卫星电视台、法制日报、楚天都市报、各高校校内媒体(网站、电台、报刊杂志) 五、赞助商家:待定 六、活动背景 伴随着当今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的法治建设也日愈呈现出日新月异的一面:刑法第五次修正案的颁布,物权法草案的全民参与讨论,越来越多的法律付诸实践,这无不显示着法律、法治等概念已经日益进入了百姓的日常生活,日益和人民的利益息息相关。
然而,这并不昭示着我国公民的法律素质理念也有了翻天覆地的提高。
相反,在现实生活中,种种由于对法律的愚昧无知而产生的违法犯罪事件还是频频进入我们的视野,社会上仍旧存在着相当多的忽视法律、漠视法律的落后法律观。
而着眼于我们在校大学生,尽管众多高校在大学阶段已经开设了法律基础课程,并加强了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但事实上却鲜有大学生真正地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于是,侵害大学生合法利益的不法行为便常有之,而大学生面对自身合法利益的侵害采取躲避、忍让态度的亦常有之。
作为武汉大学法学院学生及其他院系辅修法学课程的优秀学生开展专业学习和业余研究活动的群众性学术团体的珞珈法学会,针对这一情况,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就是企图打破常规的法律知识宣传模式,提倡新颖有趣,力求争取最大程度的人员参与,在武汉大学乃至于武汉各主要高校中宣传日常实用的法律知识,提高在校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律素质,树立其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真正使法律知识的学习在大学生中实现学有所用、学以致用,在生活中实践法律,在法律中享受生活。
七、活动构思 l比赛环节重于新颖,力求提高参与度 我们此次活动在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力求在比赛的各个环节有所创新。
因此,在策划上,无论是初赛的网上答题,还是预赛的比赛流程,抑或是总决赛的设想,我们都刻意避免落入俗套。
毕竟,再精彩的比赛模式,观看得多了也就无所谓兴趣使然。
而只有不断地推陈出新,才能够真正地把握住观众的兴趣导向,使其参与到活动中,融入到活动的气氛中来。
因此,我们设想在初赛采取了网上答题的模式,预赛中采取“开心辞典”的模式,这都是在现在的中国风靡一时且仍广受关注的活动形式,且在各大高校起码在武汉大学中尚没有较为完全或成功的借鉴。
因此,我们采取这样的比赛形式,把日常在电视中才能看到的真正拉近到同学们的身边,让同学们亲身参与其中,体验其前所未有却又梦寐以求的感受。
而对于总决赛,由于是武汉地区各大高校的最终总决赛,除如上的某些环节之外,我们策划能够加入案例分析的内容。
毕竟,在这样的比赛中,需要的是更能够突显选手个性的环节。
而在案例分析的比赛,没有所谓的标准,没有所谓的答案,有的只是风华的展现,智慧的挥洒。
而且由于最终的胜负是由在场的知名教授、学者及公检法的专业人士评定,不是电脑系统的机械评判,结果不再一目了然,更增加了比赛的紧张性。
在同样的构思下,我们甚至在可能的条件采取由现场的老师根据选手的情况随机出题,让参赛选手真正地展现出自己的风采。
l期盼在武汉地区各高校推广的理由 一个活动是小活动,但倘若一连串小活动集合成为系列性、规模性的活动也便成为了大型的活动。
所以我们希望能够借此契机,把此项活动推广出去,突破武汉大学校园的界限,而在武汉地区各高校中掀起一次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的热潮。
我们对此是有信心的:首先,法学无处不在。
生活与法、劳工与法、经济与法、科技与法,法与我们休戚相关,所以我们关注法律。
而且武汉地区各重点院校都有开设法律公共必修课程的基础,甚至于在某些重要院校更是将法学视为其重点优势学科。
其次,在以往的各校法学性质社团交往中,武汉大学珞珈法学会与各高校法学社团都有过合作的经验——新近的就有如上学期举办的中法图书评比赛——并在合作举办活动的过程结成了深厚的兄弟社团的友谊。
而对于此次合作,我们设想先就比赛的总实施计划达到一致,然后前期由各校分别进行相同的比赛环节,最后各淘汰出若干支队伍在我校举行最终的总决赛,使得此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凝聚成为规模效应。
这首先直接有利于活动的自我宣传活动,再者加强了两校之间的合作和联系,紧密了兄弟院校之谊。
更重要的是能够在更大程度上吸纳最广大的群众参与到这一项活动中来,让最多数的同学在此次活动真正受益。
这不也是我们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题中之义
l全方位的媒体宣传 本文是知识竞赛网收集的文章——欢迎大家到知识竞赛网免费查阅更多的有关知识竞赛题和知识竞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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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此次活动的宣传效果,我们希望能够尽可能地发挥各种宣传方法的宣传效果。
首先,在常规媒体宣传上,我们力求与湖北卫星电视台、法制日报社、楚天都市报社取得合作,由其协办此次活动,并负责全程录摄、报道此次活动的决赛及分赛区花絮,使整个活动的影响不仅仅局限于武汉大学或者武汉地区各高校,而是进入普通老百姓家中,使之成为他们茶余饭后的话题。
其次,网络媒体宣传方面。
一方面我们已联系武汉大学自强网、未来网等各高校的主流网站加强这方面的报道和宣传,另一方面我们已与中国大学生在线取得合作。
再次,我们届时也会通过传单、海报、横幅、电台等常规宣传渠道以及在相关单位举办其他活动时也会加强此次活动的宣传。
八、活动时间:2005年9月下旬——11月中旬 九、参赛方式:初赛阶段以个人为参赛单位;预赛与总决赛阶段以小队为参赛单位,每小队以2~3人为宜 十、参赛对象:武汉地区各高校在校大学生均可参加 十一、活动前期准备 1. 校内赛事相关活动准备 1)活动策划筹备工作 A.主办单位确定成立大赛组委会,全权负责此次大赛的各项活动 B.就赛事各部分进行充分探讨,最终确定赛事策划书 C.组委会内部确定分工细节以及各高校联系人(名单如下),负责在赛事进行过程中主办单位与各高校的联系工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杨颀 湖北警官学校朱琳 华中师范大学许琼妍 华中科技大学郑耿扬 湖北大学 龚艳艳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 郑慧颖 武汉理工大学赵楷 中南民族大学郑耿扬 华中农业大学赵楷 2)活动宣传工作(负责人:) A.传单、海报 B.横幅 C.网络相关报道:自强网、中国大学生在线、未来网、珞珈山水BBS D. 法学会其他活动的宣传:制作成Flash或者幻灯片的形式在其他活动开始前播放 E.相关报纸的宣传:武汉大学报、珞珈青年报、法苑之声 2)试题征集(负责人:赵楷、许琼妍、郑耿扬、朱琳、龚艳艳) A.试题征集时间:2005年9月19日——10月11日 B.试题征集类型:单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C.试题征集具体实施方案详见附件一 2. 武汉地区各高校协办工作 1)初拟欲合作高校名单,并完成与高校联系的相关策划书 2)联系各高校,确定具体协办高校名单 3)共同就总赛程达成一致意见,确定工作分配和具体分工安排 3. 赞助单位联系工作 1)确定赞助单位 2)完成赞助单位的相关策划书,确定需要赞助金额 3)联系赞助单位 4. 电视台以及相关媒体的联系工作 一、活动具体实施 1. 初赛阶段(负责人:) 1)活动形式:网上答题 2)网上答题时间:2005年10月12日——10月31日 3)网上答题题目类型:单项选择题、判断题 4)网上答题具体实施方案详见附件二 2. 预赛阶段(负责人:) 1)预赛时间:2005年11月第二周 2)预赛地点: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3)预赛具体实施方案详见附件三 3. 总决赛(负责人:) 1)总决赛时间:11月23日(暂定) 2)总决赛地点:教五多功能报告厅(暂定) 3)总决赛具体实施方案详见附件四 二、活动后期总结 1. 奖项设置 l 征题阶段 最佳问题奖:10名(奖予在征题活动中所竞选问题最具挑战性的参赛选手) l 初赛阶段 A.最具实力奖:5名(奖予初赛网上答题比赛得分最高的前5名选手) B.积极进取奖:5名(奖予初赛网上答题比赛中参加次数最多的5名选手) C.幸运参赛奖:10名(奖予系统随机从参加比赛的所有选手中抽取的10名幸运选手) l 预赛阶段(以武汉大学为例) A.竞赛实力奖 第一名:1组 第二名:1组 第三名:1组 B.最具潜力奖:1组(奖予预赛中表现突出的且未获竞赛实力奖的参赛队伍) C.观众互动奖:10名(奖予在预赛互动环节中参与的观众) l 总决赛阶段 A.竞赛实力奖: 第一名:1组 第二名:1组 第三名:1组 B.最佳风度奖: 1名(奖予在总决赛中表现最为突出的个人选手) C.观众互动奖:10名(奖予在预赛互动环节中参与的观众) 1. 资料汇总 三、关于策划一些问题的诠释 A.此份策划是武汉大学珞珈法学会以武汉大学为基础,结合武汉地区各高校的基本情况制定而成的。
策划中各不影响其他单位活动的内容,如预赛阶段的活动形式等,各高校协办单位(下简称:各单位)可以根据各校具体细节情况制定实施。
但必须报与主办单位相应联系人备案。
B.各单位在赛事举办过程中应积极与主办单位保持必要联系,并妥善做好活动的资料保存工作,真正实现活动规模化的初衷。
C.选用知识竞赛作为活动模式的理由:首先是因为其他的类似展览、讲座等宣传模式已经大量充溢于大学校园的日常活动开展之中;如果再次重复地运用上述的模式,单从参与的人数上就将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同学们已经普遍对这些法律宣传方式失去了浓厚的兴趣。
而选择知识竞赛却有成功经验根据的:于2005年度下学期在华中科技大学开展的“开心法典”法律知识趣味竞赛,就吸引了该校多达72支队伍的报名参加,几乎每个学院都或多或少的参与了此次活动,这在一个以理工科见长的高校是十分难得的。
因此倘若将其移植到其他高校开展,相信也将能够取得巨大的成功。
再者从法学院的现实出发,我们不难发现,法学院开展常规性的、大规模的、与法学学科结合较为紧密、可以体现出法科特色的系列活动更具有其自身的优势:广泛的“群众基础”——毕竟在武汉大学乃至武汉地区各高校都鲜有其他学科能够开设类似于“法律基础”的公共必修课程。
(当然,马克思主义相关课程除外。
)另一方面,法学学科乃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结合十分紧密的课程,更加能够运用大量生动具体的客观案例进行现场分析,并从中展现同学们的横溢才华。
D. 采取网上答题模式的理由:这次活动构思的一个重要内容是采用网上答题的模式。
综观现在的各种类型的知识竞赛活动,采用网上答题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
它首先具有快捷和方便的好处。
根据最新调查——在如今高校电脑普及率较高的情况下,参赛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只需要很轻易地通过登陆某一指定的网站就可以直接参加活动,而参加活动的结果也可由系统马上汇总并登记在案。
其次由于网上答题的形式新颖,同学们尚较少接触,相比于笔试等参赛模式,就具有了相当大的优势。
试想,当一个已经参加了十几年笔试的人面对这种固化重复的比赛,又能够产生多少的参加欲望呢
而对于网上答题,更多的同学都会抱着一种试试看的心理或者是尝新鲜好奇的心态,这无形中就直接地扩大了活动的影响力和比赛的群众参与性。
因此,采用网上答题活动作为活动的最开始环节,必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吸引到同学们的踊跃参与。
E.此次赛事涉及经费预算问题的主要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分别为:宣传费用、赛事举办费用、奖品设置费用。
a) 宣传费用方面:由于规模活动所讲究的统一性,因此主办单位会及时将各活动宣传资料以电子形式发送到各单位,而各单位有义务按照宣传资料的内容在各校做好各项宣传工作。
另一方面,如有需要,主办单位负责制作统一宣传海报并在发放到各高校,制作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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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赛事举办费用方面:初赛和总决赛阶段由于或是在武汉大学校园内举行,或是由珞珈法学会联系自强网提供相关系统,因此两阶段赛事的相应费用由珞珈法学会承担。
而预赛阶段由于是在各高校内举行,所以相关费用当然由各相应单位承担。
c)奖品设置费用:与赛事举办费用相同,初赛和总决赛阶段的奖品是由珞珈法学会联系提供,而预赛阶段的奖品费用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F.以上仅是对于策划内容的一些诠释,仅供参考。
各项内容如与届时协商结果不同,以届时协商结果为准。
求一篇法学实习案例分析,最好是刑事诉讼法的
您好。
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 ——基于甘肃政法学院的实践教学模式构建 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教学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人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日益成为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方向。
基于此,我们结合甘肃政法学院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整合教学资源和教学团队,在刑事法学教学中,改革以课堂概念和理论讲授为主的传统教学方式,根据学校师资力量、教学条件和优势,结合刑事法学理论体系成熟,实践操作性强等特点,探索以法科学生法律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的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并付诸教学实践。
教学效果表明,构建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不仅深化了我校刑事法学案例教学方式改革,也为其他部门法案例教学提供了有益的、可资借鉴的经验,其成效明显。
一、惟构建基础知识传授与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相结合,课堂教学与法律实践紧密衔接的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才能使我校刑事法学教学在 “泛”法学教育背景下,突出自己的特色,提升学生的综合竞争力 ——本研究成果由此萌芽、成长并结果 传统法学教育的明显弊端是过于注重法学基础理论知识的系统传授,轻视甚至忽视了结合实际案例解决问题和分析问题能力的培养,由此必然导致难以适应当前法制建设特别是司法实务部门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
利用刑事法学理论体系完备、实践操作性强的特点,构建基础知识传授与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相结合,课堂教学与法律实践紧密衔接的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注重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才能使我校刑事法学教学在 “泛”法学教育背景下,突出自己的特色,提升学生的综合竞争力。
(一)培养适应社会特别是司法实务部门需要的法律人才是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的根本动因 1.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契合了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的需要。
在当代法治建设进程中,法律职业人才要求具备两方面的素质:一是法律职业能力,二是法律职业道德。
(1)法律职业能力。
法律职业能力是法律职业者所应具备的职业能力、技术和方法的总称。
基于传统刑事法学教学缺乏与理论教学匹配的案例实践教学环节,因此,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在注重理论知识传授的同时,更加强调结合案例对法律实践和操作能力的培养,通过开展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法律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案例能力。
(2)法律职业道德。
一名合格的法律职业人才还必须具备高尚的法律职业伦理道德,传统教学模式难以使学生进入真实的角色境界,无法真正体验法律职业应负的社会责任和应当遵守的职业道德,而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恰恰弥补了传统教学的这一弊端,使得学生在“身临其境”的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中培养与形成职业道德。
2.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契合了法律研究人才培养的需要。
法律人才包括法律职业人才和法律研究人才,而法学教育不仅要为社会培养合格的法律职业人才,同样也负有培养高素质法律研究人才的重要使命,法律研究必须融入法律实践才能指导法律实践,同时,法学研究的创新,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单靠书本知识的传授是不够的,必须结合社会需求和司法实践活动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效果,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正是将二者较好结合的教学模式。
(二)谋求学校自身可持续发展是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的直接动因 1.构建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契合了学校重视实践教学的办学传统和强调应用性人才的培养目标。
甘肃政法学院能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时期立足并长足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为甘肃乃至西北地区司法机关特别是基层司法机关培养了一大批“上手快、留得住、用得上”的应用型人才,而且承担了政法系统在职人员培训的职责。
当前法学教育正处在资源整合、优胜劣汰的阶段,我们不具备研究型大学深厚的人文底蕴和丰富的教育资源,必须立足自身特色,面向基层,强化特色。
培养学生法律职业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而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恰好契合学校办学实际和发展定位。
2.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符合高等教育的发展要求。
目前各高校都在结合社会导向和用人单位实际需求,开展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模式的改革,竞争激烈,形势逼人,教学型大学对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必须紧扣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进行改革与创新。
因此,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能够契合并顺应高等教育培养要求,通过实际案例,训练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3.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及实施有助于学生就业。
目前法科学生的就业率相对较低,这固然与国家整体形势有关,但也与教师教学注重课堂理论讲授,对学生实践操作技能训练较少有关,同时,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不能完全满足实务部门对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有关,导致法科学生综合竞争力较弱。
因此,以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及实施为契机,有针对性的强化实践技能训练,提高学生解决和分析案例的能力,注重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的培养,能使学生在就业时更具竞争力。
二、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能够充分体现专业政法院校的刑事法学教学特色 ——本成果的生命力在于其创新点 甘肃政法学院作为甘肃省惟一一所专业政法院校,在举办普通高等教育伊始只有法学一个专业,专业的单一性虽然有其局限性,但却有助于其快速发展成为优势专业。
回顾学校历史,2001年之前学校先后由省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主管,承担着全省政法干部的培训任务,使得学校与省内司法机关建立了相当密切的关系。
这一背景决定了我校教育教学的特色:注重实践实训教学,贴近司法实务。
这一优良传统一直得以传承、巩固,经过认真总结、探索、完善,最终形成符合甘肃政法学院实际的法学实践实训教学模式,在实践性相对更强的刑事法学领域开展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效果尤为明显。
与综合性大学及其他院校法学教育相比,我校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的创新之处在于: (1)创立了“课内实践(教学活动)+课外实践(学生活动)”有机结合的刑事法学流程化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
刑事法学流程化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将实践实训教学环节和学生活动紧密结合,针对法学专业学生在不同阶段的学习特点和需求,结合每学年学习的课程,将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与学生活动模块相融合,定期开展案例实践教学。
从对象、时间、内容、形式,再到实施和考核,形成了一整套严谨的案例实践教学方案,使整个案例实践教学活动保持了连续性、可操作性和规范性。
“课内实践(教学活动)+课外实践(学生活动)”的有机结合,使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取得了明显效果。
(2)创造了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的有利条件和平台。
学校建成了功能齐全、体现司法办案全流程的法律实验实训中心,既满足教学,还承办兰州市法院系统、仲裁部门部分案件的审理,为教师实践教学、学生观摩审判、学生实践活动提供了充分保障。
同时在省内兰州、武威、白银、金昌等市州各级法院、检察院建立了17个稳定的专业实践实习基地,为全方位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3)建设实践实训特色教材。
我们在总结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经验、区域审判工作规律的基础上,挖掘典型案例,注重编著专业理论与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教材,在不断总结刑事法学 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成果的基础上,现已出版《刑事法学实践案例评析》、《刑法学》、《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实用教程》、《以案说法》、等实践性教材,在本科生、研究生教学和政法干部在职培训教育中均收效明显。
三、将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的理念贯穿于刑事法学教学的课堂内外 ——本成果的基本内涵和实施方案简介 (一)成果的基本内涵 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的宗旨在于,刑事法学的教学过程,不再单纯依靠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学生学习效果难以检验且忽视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学方法和模式,通过采取模拟实际工作环境等多种手段与方法,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强调学生的参与式学习,让学生接受司法案例的系统训练,以使学生在大学四年的学习中,其专业技能、实践操作能力、分析案例能力、团队合作意识等方面都得到提高,为社会培养合格的复合型、应用性法律人才。
(二)成果的实施方案 1.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的主要内容。
依据刑事法学自身特点及学生法律实践能力培养的需要,我们在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中精心设计了10个模块:课堂案例讨论、案例审判观摩(法院旁听)、司法见习、案例司法文书写作、案例模拟审判、法律(热点刑事事件和案例)专题辩论、司法实习、法律诊所、法律专题讲座、普法宣传与法律咨询。
根据多年从事刑事法学课程教学、组织学生活动和司法工作的经验,经过科学论证,广泛征求意见,我们认为,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应如下图所示构成: 上述刑事法学流程化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中,“课堂案例分析→案件审判观摩→司法见习→案例司法文书写作→案例模拟审判→法律(热点刑事事件和案例)专题辩论→司法实习”是主线,反映学生从了解办案到模仿办案、实际办案的全过程,各环节前后相继,垂直排列, 实践教学时间明确,并以粗体箭头表示顺序不能变动。
旁线表明的四个实践教学环节(即法律诊所、法律专题讲座、普法宣传与法律咨询)与教学内容及学生认知过程具有非同步性,位置相对可变,学生和时间可作灵活安排。
(1)案例分析讨论。
刑事案例课堂分析讨论是最基础的案例实践教学形式,与刑事法学理论教学同步进行。
由教师选取实践中的典型疑难案例提前公布给学生,学生查阅资料后,对案例中涉及的刑事法学问题进行讨论,教师点评,引导学生掌握分析问题的方法。
法学院要求每门课程每学期不少于14个课时的案例讨论和辩论的同时,老师还可以在教学过程中灵活安排案例讨论。
通过案例教学,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了学生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同时便于适时检验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巩固教学效果。
(2)审判观摩(庭审旁听)。
在刑事法学的授课过程中,当学生掌握了一定的刑事法学理论知识后,适时组织学生到本地法院实地观摩案件审理或邀请法院到我校模拟法庭开庭审理案件。
法学院和安宁区法院签订合作协议,每学期法院最少在学校审理4个刑事案件,法院将公开开庭案件信息通知法学院,法学院学生可以凭学生证随时去法院旁听,学生旁听后提交书面旁听体会。
通过对刑事案件审判实践的同步体验,使学生直观的认识到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差异,熟悉司法流程,初步训练学生根据案件事实准确把握罪名认定的技巧和证据的认定方法,并可进一步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
(3)司法见习。
在学生修完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后,适宜立即开展司法见习环节。
组织学生到司法实务部门进行短期的专项实践见习活动,这些专项活动如参观、阅卷、了解办案流程,现场了解庭审前后的办案情况,协助完成简易的司法辅助工作等。
学生通过参与具体案件的办理,亲身体会司法实务工作,培养对专业的学习情趣,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初步形成法律思维方法。
法学院定期组织学生去法院、检察院及律师事务所参观,并要求学生在大一暑假到司法部门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司法见习活动。
(4)案例司法文书写作。
培养法科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解决具体案件的能力,必须要求学生掌握各类刑事案例司法文书的制作。
在学生学习《司法文书》课程后,并进行基础司法文书写作练习、参观真实卷宗后, 组织学生结合真实刑事案例撰写起诉书、辩护词、判决书等刑事诉讼各阶段的主要司法文书, 进行司法文书写作练习,锻炼和提高学生逻辑推理能力、司法文书写作能力和写作水平。
(5)案例模拟审判。
案例模拟审判是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中最核心的环节。
刑事模拟审判是指以一个具体的刑事案例为蓝本,让学生充当法院庭审刑事诉讼活动的主体,模仿真实法庭审判情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模拟审判的实训活动。
我们在教学中要求开展实战性模拟法庭,在模拟法庭开庭之前,教师仅确定该案案情和庭审将要争议的焦点以及诉讼活动主体各方的名单,而其他陈述意见、辩护意见以及法官对诉讼的主持、最终判决结果等都处于未知状态。
学生在开庭之前必须认真分析案件,自行全面搜集材料,精心准备己方证据和法律文书并全面考虑对方可能提出的意见、证据和依据,积极争取最佳判决结果。
在模拟法庭的“实战”中,学生不仅要充分明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还要根据诉讼辩论过程中随时出现的新情况作出应对反应。
几年来,法学院将模拟审判作为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的主要内容,在二年级第二学期组织模拟审判比赛,模拟审判以班级为单位,对法庭庭审过程、法律文书和案卷制作统一组织参加比赛和评比。
法学院已成功举办七届全院模拟审判大赛。
(6)法律(热点刑事事件和案例)专题辩论。
法律专题辩论是由组织老师选取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分歧比较大、与现实生活联系比较密切的热点刑事事件和案例,组织学生以正反方的形式展开辩论。
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中的法律专题辩论环节,通过法学院定期组织专题辩论赛的方式实施。
专题辩论赛以班级为单位在三年级第一学期举办,老师提前将论题布置给各班,各班选派辩论选手进行比赛,各班辩论赛结束后要提交书面总结。
法律专题辩论环节能激发学生对热点刑事事件和案例的关注,为学生掌握辩论技巧、使用法言法语发表观点创造了条件,也使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辩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得到提高。
法学院已定期成功举办四届全院法律专题辩论赛。
(7)司法实习。
司法实习环节是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流程中最后一个环节,安排在学生已学完大部分专业课程后的第七学期,结合学生三个月的专业实习时间,集中安排学生在司法实务部门参与刑事案件办理全过程,同时,要求每个学生在实习期间自己收集并整理三本案件卷宗,其主旨是培养学生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法律职业素养。
(8)法律诊所。
刑事法律诊所是指,在法学院具有律师执业证书教师的指导下,学生自己或帮助教师办理刑事案件的案例实践教学方式。
我校虽然2009年才开展法律诊所教育,但依托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我校设立的工作站,充分保证了开展法律诊所所需的案件,使学生能较快接触真实案件并在老师的指导下办理案件,法律诊所教育在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中成效明显。
(9)刑事案例专题讲座。
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流程中的刑事案例专题讲座,特指由法律实务部门的专业人士就刑事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案例所作的讲座。
为了能更加紧密的贴合实践,法学院定期邀请我省资深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律师到学校为学生做刑事案例专题讲座,旨在让学生更好地了解司法实践、缩短与司法实践的距离,特别是帮助学生在进入法律职业领域后很快适应司法部门的需要。
(10)普法宣传与法律咨询。
社会实践是学生的第二课堂,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则是重要的实践教学活动,我们将普法宣传与法律咨询两个实践模块作为重要的课外教学活动开展,以培养学生服务社会的观念并增强其社会责任感。
该环节主要通过学生社团和学生活动实施,如依托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12.4”普法宣传日、学生社团的“法律进社区” 等活动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
我校的暑期“三下乡”、“法律进社区”、法律援助等与实践实训教学紧密结合的学生社团活动,得到了学校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和肯定。
2.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研究理论成果 在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研究的过程中,为了配合该教学改革的进行,成果主要完成人组织编写并出版了《刑事法学实践案例评析》、《刑法学》、《以案说法》、《法律诊所》、《模拟法庭》等教材。
目前,该系列教材作为本科及研究生实践教学教材在甘肃政法学院、西北民族大学及全国部分高校推广使用,部分教材在新疆少数民族政法干部培训班中作为教材使用,给甘肃省三期晋升高级检察官培训班和我省部分检察院、法院干警发放,获得学生和司法实务部门较高的认可和评价。
四、全方位、人人体验与参与的流程化案例实践教学模式在刑事法学教学中凸现出其优越性 ——本成果的实施效果和推广价值 (一)成果的实施效果 1.学生所学刑事法学理论知识得以巩固和融会贯通。
在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环节,分析、办理具体案件的过程,都需要用到以前学过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司法文书等相关法律知识,因此,学生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才能适应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的要求,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使学生的理论知识在运用中得到巩固和提高。
同时,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把学生置于真实或近乎真实的环境中,可以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法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学生口头表达能力和思辩能力得到锻炼和提高。
在全真模拟实践教学中,学生亲身参与司法流程,效果非常明显。
如在模拟审判教学中,让学生扮演不同的角色,进入法庭辩论的实战状态,让他们充分感受到法庭实战的气氛,并按照真实案件开庭的要求组织材料,在法庭上即时表达,相互展开辩论。
开庭之后让学生观看开庭录像并总结,然后由指导教师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不足,通过反复实践,不断总结经验,使其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及即时答辩能力均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法律专题辩论赛和法律诊所等教学环节也同样能起到这种效果。
3.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得到提高。
在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中,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分析、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具体案例时,能够积极调动学生分析思考和创新思考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学生的潜力,从而提高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4.学生团队精神、合作意识得到强化。
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很多环节都需要学生共同参与解决问题,使学生容易形成较强的集体荣誉感,从而强化团队合作精神,这正是法律职业伦理中不可或缺的成分,恰恰是在传统教学模式下很难形成的。
5.学生学习效果明显增强。
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通过参与式教学方法,以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对实践案例的认定和处理为教学目的,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极大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使学生能够积极参与到新颖丰富的多样化案例实践教学内容中,通过个人或集体对资料的搜集、整理和思考,通过实践的演练与指导教师的引导与评析,提高了运用书本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达到了课堂讲授难以企及的效果。
(二)成果的推广价值 法学教育是系统而全面的多学科综合性教育模式,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旨在通过案例实践教学使学生得到司法流程的系统训练,提高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践案例的能力,其教学实践表明,本成果在培养合格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方面成效明显。
应认真、科学总结经验,为校内其他法学科目案例实践教学研究与应用提供指导作用。
其次,我校属于甘肃省唯一一所政法公安类院校,法学教学一直走在省内前列,本研究成果可供兄弟院校在法学教学中参考。
在今后的实践教学中,我们将继续探索、及时总结经验,加强与国内外其他院校开展法学教育的交流、合作,使其日臻完善。
大学生如何增强法律意识
一)进行普法教育 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取多种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方法。
1998年教育部关于“两棵”课程设置意见中提出,“法基”课通过让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理论观点和民主法制思想,基本的法律基础,理解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规定,理解和实践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
根据这一规定,在实际大学教育中则要坚持高校的普法教育。
现今高校课程中也几乎都没有法律基础课,但在开展普法教育及开设法基课程时,应注导在教学中注意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现今虽多数高校均已开设法律课程,但由于是公共课,课时少,学生多不加以重视,许多学生只求在期考中成绩合格,这与当初教育部关于设置此课程的初衷相违背。
作为一名法学教师,笔者从“教“这方面谈谈在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的几点建议。
第一,教学内容选择:如前所述,法基课属大学课程中的公共课,课时少因此在教学中,法学内容的选择尤为重要。
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与需要,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在‘少而精”方面作文章,应讲授与学生有一定联系的部门法,如民法、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由干与学生密切相关,因此也容易提高学生兴趣,增强普法效果,从而也使学生通过普法教育了解法律,值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第二点即要对教学方法进行改革。
以往的普法教育,法学教师多采用讲.授这一单一的教学方法,使学生上课提不起精神,更不用说去努力学习法,以法保护自己。
因此,加强对教学方法的改进也是真正提高普法效果的有效途径之一。
因此在教学中因采用多种方式方法,比如课堂讨论,多进行案例分析,结合录像等多媒体教学,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才能使普法达到我们所要达到的效果。
(二)多组织学生进行与法律有关的活动 只是通过开设法基课程,进行普法教育,不足以使学生真正提高法律意识。
普法教育毕竟过于抽象,要真正唤醒学生的法律意识,应采取一些更具体,更行之有效的办法,针对大学生年龄及性格特点,把法律意识的培养同组织活动相结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这里,笔者谈几个这方面的建议。
1、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学生通过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地把我国一些诉讼法程序掌握,也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旁听的学生起到震慑作用,提高他们守法的警惕性,从而自觉守法。
2.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智力竞赛,如前所述,我们的法学课程由于课时少,在教学;中,我们只能采用“少而精”的方法,在部门法选择上,磨刀能控与崇全有密切共连的几门部门法,但中国法学精深,我们要全方位了解我国法律,从而更全面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
则可通过开展以“某法”为主题展开知识智力竞赛,学生通过这一活动,能主动去学习合同法内容,提高学法兴趣,何乐而不为。
第三,可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
大学生在大学期间,很多是课一堂——宿舍——食堂三点一线,大学生涯极为枯燥,通过组织学生去校外分听法庭审理,能开拓视野,也能深入社会,了解社会的某方面,从而使学生能更深切地体会到用法律保护自己的重要性。
另外,对于现今社会上的一些著名案例,诸如“胡长青受贿案”、“远华特大走私案”等一些重大复杂案例,可组织学生看录像,或请有关办案人员或著名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既能让学生了解时事,也能更深切体会法律的权威,树立“法大于权”的论点,从另一层面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最后,要彻底培养学生法律意识,转变大学生某些错误观念,也要重视提高大学生的文化思想道德水平,特别要同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结合起来,一个人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就为其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主观要件。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并把法律素质作为现代人素质的主要方面。
大学生是未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骨干力量,不学法,不懂法,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就不适应时代需要。
因此,我们应努力提高法学教学质量,真正培养出一批具有全面法律意识的大学生
教师节优秀教育工作者个人主要经历怎么写
(1)今天的辩论会真精彩,双方都辩论得很好,好有气质啊,真是看得我目瞪口呆,这次辩论会我也学到了很多很多。
(2)今天我方辩论得是有史以来最有气势的一次了,我也辩论的可以,对方也算是勉强过关了,不过比起我们来说,还是我方略胜一筹呢。
希望可以帮到你O(∩_∩)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