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对宗教进校园心得体会怎么写?
末法时期了,邪师邪说如恒河沙数。
如果学习没有一个正确的思想观念,必将给未来埋下隐患。
真正的宗教,本身并不是宗教,而是人生圆满成就的教育。
学习反暴恐宗教极端思想心得体会
当得知5月22日早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早市上发生严重暴力恐怖案件,造成39人死亡、94人受伤这一消息时,我被深深地震惊了
我对那些暴力恐怖分子表示极大地愤怒。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新疆发生的破坏人类和平的又一起恶性暴力恐怖案件。
暴力恐怖分子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敌人。
公园北街早市是周边群众,老幼妇孺进行买卖、购买生活所需的活动场所,他们都是普通善良的劳动人民,我们当然要向这些残害无辜的暴力恐怖分子表达强烈的愤怒。
我们都是人,人总会因各种原因离开这个世界。
当人们自然终老离世时,他们的亲人心情是平静的,会与之坦然地告别、悼念。
但若他们平白无辜地被暴徒残忍杀害,瞬间离世,他们的亲人们便会陷入沉重的悲痛之中。
因此,我们要向这些惨无人道的恐怖分子表达我们最最强烈的愤怒和谴责
杀人偿命,为无辜群众报仇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制造“5·22”严重暴力恐怖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必须依法严惩
这不仅是我的、也是所有人民群众共同的要求
性质及其严重的暴力恐怖案件,再一次暴露了暴恐分子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的凶残本质和丑恶嘴脸,并再一次说明境内外敌对势力从来没有停止过挑拨煽动。
()他们在穷凶极恶地干扰捣乱,制造事端和混乱。
他们伤害无辜,手段残忍,是新疆各族人民共同的敌人。
暴力恐怖活动是影响新疆各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的巨大现实危害。
我们反对暴恐的斗争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生死攸关的政治斗争。
暴力恐怖分子公开与人民为敌,蓄意破坏民族大团结,严重危害各族群众根本利益的行为,已经激起了我区各族人民的公愤,他们残忍暴虐,必将遭受严厉打击。
近年来,暴力恐怖案件接二连三发生。
暴恐分子为什么要不断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呢
难道杀人真的会进天堂吗
我们来翻翻伊斯兰教圣书《古兰经》所讲:“凡枉杀一人,如杀众人;凡救活一人,如救众人”,《古兰经》上还提倡远离异端邪说,指出异端邪说是罪恶。
据了解,乱杀无辜的暴恐分子口口声称自己是“穆斯林”,而他们的暴行又怎能够称得上是穆斯林呢
他们是利用宗教作幌子反对人类和平的人,是让先进文明倒退的人。
他们的行为让我们看到了今天阿富汗等国家落后的情景。
让我们想起了17世纪在新疆进行宗教统治的依禅,他们的黑暗统治让我们的民族文明倒退了几百年,我们决不能再回到那个恐怖的时代。
所以,我们要团结一致,坚决打击暴恐分子。
反对暴力恐怖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不会就此停止。
只要国际“三股势力”存在一天,新疆的“三股势力”,尤其是宗教极端分子就不会消停。
在这里,我要向全疆各族人民,向我的维吾尔同胞们再次呼吁:我们一定要对那些披着宗教外衣、利用宗教挑拨民族矛盾的所谓“宗教人士”,对那些宗教极端分子保持高度警惕。
社会的稳定,人民的安康光靠政法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广大各族群众的敏锐性、警惕性也十分重要。
只要我们每个人保持警醒、警惕,眼睛就会明亮,耳朵就会灵敏,就不会轻易被欺骗,并且可以做到先发制敌。
要一片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心得体会500字,自己写的不要抄的。
我认为做一名中学生律和是我们平时学习和生活中不可的。
很多事实说明这个道理,比如买票要排队;走在马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甚至我们平时的一举一动都受到一定的要求和约束,否则任何事情都毫无秩序可言。
而我们作为在校的学生,处在向迈进社会过度的时期,更是用纪律和规则来严格要求自己。
从规范日常行为做起,用规范来要求自己。
自尊自爱,注重仪表,穿戴整洁、朴素大方,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袭,不接触不健康、低级趣味的东西。
学做品德高尚的人,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
诚实守信,礼貌待人,尊敬老师,在校期间要勤奋学习,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
爱护校校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乱涂改刻画。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正确对待困难与挫折,保持心理健康。
作为中学生还要自强自立,我们不能象小学生那样,事事要父母操心。
同学们,“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我们只要付出了,都会有收获。
相信在老师的监督下,经过我们不懈的努力,三年后,我们一定会成长为有理想,有道理,有文化,守纪律的合格中学生,给社会,给学校,给家庭一份合格的答卷。
求学习法律知识的心得体会(1000字以上)
学习法律心得体会一种道德观念,只有通过千万人的道德实践,才能蔚成风尚,成为改变社会风貌的强大力量。
知易行难,行重于言。
道德实践是培养良好道德观念、形成文明道德风尚的根本途径。
只有通过道德实践,才能把外部的道德教育转化为每个公民内在的道德品质,才能实现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的有机统一。
切实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践活动,把“八荣八耻”的要求渗透到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之中,贯穿到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之中,我们才能使“八荣八耻”变成人们的行为准则和习惯,成为所有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
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践活动只有着眼于基层,使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富有吸引力、感染力,“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才能更加深入人心,内化为人们的道德追求,更加坚定自觉地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造就良好的社会风气。
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实践活动,重在深入人心,重在联系实际,重在弘扬正气。
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道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上,下大气力进行整治,使文明礼仪、公共秩序、社会服务、城乡环境、旅游出行、文化市场、互联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良风气有明显的改善,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教育活动的实际成果。
要注重发挥规章制度对人们道德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发挥法律法规对道德建设的保障作用,进一步修订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职业规范、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以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各种评选表彰活动的标准,使“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更好地渗透到社会管理之中。
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指导自己的行动,以自己的行动说服群众,影响群众,带动群众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人类文明发展史表明,任何一种道德观念,要被社会普遍接受和广泛认同,都需要经历一个长期的潜移默化的过程,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实践和传承。
要使“八荣八耻”真正深入人心,既要有集中深入的宣传教育,更要靠广泛长期的社会实践。
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身边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让十三亿人民锲而不舍的实践,造就一个“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培育出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远离校园欺凌学会自我保护心得体会作文
记得一个星期四的下午,放学后“我”高高兴兴地往家里走去。
当“我”走到居委会时,看到前面在修路,于是“我”绕道而行,从另外一条小路走回家。
走着走着,忽然听见一个声音:“小妹妹,你放学啦
”“我”抬头一看,一位陌生的中年男子出现在“我”的面前。
“嗯,放学了。
”“我”随口回了一句。
“我是你爸爸的同事,你不认识我了吗
”陌生人笑眯眯地对“我”说。
“我”抬头看了看他,心里在回忆那些我见过的爸爸的同事,“我这有几粒好吃的糖给你吃。
”说完他拉住“我”的手,拿出几粒糖给我。
“我”心里在想,这个人“我”没见过呀,他是认错人还是……。
“我”灵机一动问道:“你也是开卡车的吗
我爸爸今天开车去哪了
”“对
对
你爸爸开车出去了,叫我来接你”。
说完陌生人剥了一粒糖,想往“我”嘴里塞。
“是坏人,我爸爸根本不是开车的。
”“我”心里一下子紧张起来,怎么办
平时在电视中和报刊杂志上看到过不少坏人骗小孩的案件,今天被“我”遇见了,怎么办
他手里的糖肯定有问题,“我”决不能吃。
“我是不吃糖的,难道我爸爸没和你说过吗
”“我”急中生智地说,“噢,我忘了。
”陌生人无奈地把糖放进袋里,“我带你去见你爸爸。
”他拉着我的手说道。
“我”慢吞吞地走着,大脑却在高速运转着,平时爸 爸妈妈教过我很多自救自护的方法,杂志上也有好多这方面的文章。
对了,我有办法了。
“每次去爸爸那里,我都会帮爸爸买包烟的,我们去小店买好烟就去爸爸那儿。
”“我”笑嘻嘻地对陌生人说,“那好吧,要快点,你爸爸在等你。
”看着他那自以为是的样子,“我”不禁暗暗在笑:你上当了。
陌生人拉着我的手来到小店,这时,“我”指着远处迎面而来的男子说道:“爸爸,你怎么回来了。
”一旁的陌生人脸一下子紧张起来,紧紧拉着我的手也突然松开了。
“我”对陌生人说:“爸爸回来了,我们过去吧
”“不、 不,我有事先走了。
”只见他惊慌失措地说道,然后往后面跑去,一眨眼就不见了踪影。
这件事告诉我一个道理,不要吃陌生人的食物,当遇见坏人时,要保持冷静,正确运用自己的智慧与坏人周旋,以做到自我保护的目的。
学会自我保护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啊
它不但能在比必要时给予我们帮助还能令我们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关于在学校禁止宗教活动的规定》《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关于在学校禁止宗教活动的规定>学习笔记 为了保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依据、、、、以及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学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社会主义的学校是用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学生,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培养社会主义“四有”新人的阵地,禁止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
任何宗教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范围内(包括校办工厂、农场、实习基地等)和学校毗邻的地方修建或设立清真寺及庙堂、道观,已经修建或设立的要限期拆除或搬迁;不得招收在校学生学习经文;不得妨碍学校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无神论和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不得在学校和学生中传播宗教思想,进行宗教仪式;不得胁迫、引诱在校学生参加宗教活动。
若发生上述行为,学校、教师、学生和其他、个人都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由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处理。
人民教师是科学文化知识的传播者,担负着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对学生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的教育,进行科学世界观、人生观和无神论的教育,进行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教师不得参加宗教活动,不得向学生传播宗教思想,不得胁迫和带领学生参加宗教活动。
对违犯上述规定的,学校应进行批评教育,教育不改的要取消教师资格,情节严重的要清除出教师队伍。
学生是社会主义事业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自觉接受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学生不得参加宗教活动,不得到经文学校、读诗诵经,不封斋,不佩戴宗教标志。
学生家长和他人不得强迫学生信教和参加宗教活动。
对参与宗教活动的学生,学校应进行批评教育,教育不改者,要给予。
教职员工和学生中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应当是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要严格遵守党章、团章的规定,带头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思想,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而不得信仰宗教和参与任何宗教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大、中、小学的政治思想品德课中要保证一定课时的无神论教育,并把这种教育融于各科教学之中。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各类规章制度,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正确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和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无神论教育列入干部、教师考核考评内容,与教师资格的认定、评优、晋升、晋级挂钩。
学校、社会、家庭要紧密配合,认真贯彻执行以上的规定,反对宗教对教育的渗透和干预,保护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本规定适用于除宗教学校以外的各级各类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