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年干部心得体会
青年干部心得体会 篇一:青年干部成长之路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 按照领导的安排,5月18日有幸聆听了市委组织部白部长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的讲座《青年干部的健康成长》。
通过这次学习,自己深深感到无一不体现出组织对我们编办中青年干部的高度重视和培养我们的良苦用心。
学海无涯,通过参加此次的学习,让我们进一步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路,使自己的理论基础,党性修养等方面的知识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总的来说有以下体会: 我们青年干部的最大优点是充满激情、思维活跃、工作快捷高效。
而我们的最大缺点往往是缺乏埋头苦干的精神、缺乏顽强拼搏的精神、缺乏无私奉献的精神。
作为新时期青年干部,我们必须要发扬自己的优点,改正自己的缺点,积极培养埋头苦干、顽强拼搏、勇于奉献的精神。
只有埋头苦干,我们才能在工作中做出实实在在的成绩;只有顽强拼搏,我们才能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只有勇于奉献,我们才会有多彩的人生,才会彰显高尚的人格,才会有博大的胸怀,才能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通过聆听白部长的讲座,我认为青年干部从成长走向成才要加强五个方面的修养: 一是要有自知之明,懂得扬长避短。
青年干部同老同志相比有着自身的优势:年富力强,精力充沛,工作热情高,思维敏捷,开拓意识强。
但同时也有着非常明显的弱点:首先是工作时间相对较短,缺乏长期实践工作的经历,所以普遍经验不足;其次是由于“仕途”顺利,有的人容
十一五期间工作总结 编办 急急急
别急,网上查的大多不适合你,我自己倒有一遍,是自己写的,但出于保密工作的需要,不能给你(不好意思)。
其实写总结是有方法的,我就把8年来写总结的心得给你,你自己按这套思路去写:一、开门见山写明:编办的主要职能或主要工作任务。
然后写在什么什么的领导和关怀下,在全编办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此处成效简单带过,不要太长)。
二、分门别类对你编办的主要工作进行总结。
如:(一)重点抓好机构改革工作(十一五是改革重点期)、(二)认真抓好人事工作(含干部提拔、工资改革、人员招聘管理等等)、(三)着力抓好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不知你编办有没,我人事科就有),还有其他方面你就类推吧。
这里要注意以事实说话,把五年的数据先用其他纸张统计出来再写进总结里。
三、写完分类总结后,最后来个大概括,重点突出有代表性的成效(此处成效详写,可以长些)。
如此,十一五总结就写完了。
一般还要写“十二五”工作计划或规划。
在这个时候,先写十二五编办工作的指导思想(可以参照国家十二五规划里关于这方面的内容)。
然后写要达到以上目的,具体要在以下方面努力。
紧接着就是分门别类罗列写计划。
最后收尾一段,就写十二五我们一定要坚持什么方针政策,在什么的指导下,促进什么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一人多职,既是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又是编办主任是什么行政级别
楼主你好关一问题,参考答案:县级组织部部长由县委常委,属副县(处)级。
县级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是正科级,其他副部长是副科级。
但是,无论谁担任县编办主任,其级别均为正科级。
因为县编办是县级直属机构。
因此,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任县编办主任是正科级。
思路不开阔是经历太少,见识太短还是思考力度不够
编办2019年工作总结2020年工作计划安排X年,区委编办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编制部门的指导下,全面推进党政群机构改革、深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体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较好地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一、X年工作总结。
X、X党政机构改革工作。
目前已根据《中共X省委办公厅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文件,完成我区机构改革方案并印发。
X区机构改革,共设置党政机构X个。
党委机构X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X个,工作机关X个。
政府机构X个。
X个机构的“三定”规定已全部印发完毕。
X、深入开展“X”主题教育活动,推动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规范化。
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把学习成效转化为高度的政治觉悟和政治定力,进一步强化区委编办是党的机关、政治机关定位。
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生命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牢把握坚决维护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个根本政治责任。
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各领域涉及改革和体制机构调整的任务和《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要求,紧紧围绕全区各项重点工作,统筹深化今后一个时期机构编制工作,把上级部署转化为机构编制工作的具体任务,并提出贯彻落实的举措和解决办法。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如负薪 如挂角 身虽劳 犹苦卓 啥意思
一、清理的范围和对象 清理的范围和对象是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不在岗人员(包括处级干部)。
主要是:(1)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人员;(2)经单位同意离岗未上班人员;(3)停薪留职人员;(4)不符合有关规定参加脱产学习的人员;(5)因伤残或长期病假不能正常上班的人员;(6)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机关、事业单位跨区域、跨部门被借用人员;(7)其它情形不在岗的人员。
经县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批准抽调到党委、政府临时性机构工作、选派到经济实体任职或挂职锻炼人员以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聘人员,不列入此次清理范围。
二、清理的主要依据 1、国家公务员和参(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中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根据《公务员法》第十三章第八十三条规定予以辞退。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含机关工勤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根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人调发[1992)18号)文件规定予以辞退。
其中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 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2)162号)文件规定,由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3、根据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关于考取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职人员在学期间及毕业后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闽人发(2006)125号)文件规定,“在职人员按国家普通高校研究生招生计划考取非定向研究生的,原则上不保留公职,其档案、行政、工资关系应转入就读学校。
毕业后,执行应届毕业生工资待遇。
因特殊情况,经原所在单位报政府人事部门同意,可保留公职,其档案、行政、工资关系留在原单位,原单位要与其签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学习期限、工资待遇、毕业去向、违约责任等事项。
在学期间如本人仍然承担原单位一定工作、且能够胜任的,学习期间的表现和成绩纳入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在称职以上等次的,在学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对毕业后按协议回单位工作的,原单位应安排其工作,原工资待遇不变;对毕业后未按协议回原单位工作、经原单位同意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重新就业后,工资待遇按应届毕业生重新确定”;“按国家普通高校研究生招生计划考取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的在职人员,在学期间的工资待遇等按合同约定履行”;“按国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招生计划考取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职人员,不再保留公职,其档案、行政、工资关系必须转移到就读学校,在学期间不发工资”。
4、工作人员请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其工资 待遇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 发[1981)52号)文件规定执行。
对己丧失工作能力人员, 经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干部职工医疗鉴定领导小组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向社会公示七天后,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5、中小学教师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根据《福建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暂行规定0(闽教人[19973 110号),在离岗后一个月内,本人承认错误并返回原单位,可继续安排其工作,但应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给予适当处分;超过一个月的,即按自动离职处理。
因故请假的,应办理有关手续并按期销假。
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无故超假的,组织上应敦促本人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如本人坚持不回的,一年内累计超过三个月的,即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分自查、处理和检查三个阶段开展清理工作;要认真研究制定清理方案和措施,搞好调查摸底,为开展清理工作夯实基础。
对已开展清理工作的县(市、区),要认真对照此次清理工作要求,仍要开展新一轮清理工作;对今年正在开展清理工作的县 (市、区),也要按照市里的要求上报有关材料,组织“回头 看”,防上在编不在岗现象回潮。
全市清理工作从下文之日开 始于11月30日前结束。
清理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东侨经济开发区将总结报告及清理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12月10日前分别报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将在12月中旬抽调有关人员组成专门检查组对县 (市、区)、东侨经济开发区清理工作进行检查。
检查工作主要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有关资料、随机抽查等形式进行;检查结束后,将对各级、各部门的清理工作进行总结,对发 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处理。
同时,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清理 工作情况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强化监督,建立健全绩效考评、年度考核、工资管理等长效机制,力争杜绝在编不在岗现象再次发生。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纪律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清理工作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纪委牵头负责,其它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实施。
各级、各部门要成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对清理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
同时,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如行业特点和经费来源渠道等,研究制定清理工作配套措施。
市直各单位党组,特别是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属单位(所属行业) 的指导,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2、加大宣传,强化监督。
各级、各部门要注重利用宣传栏、报纸、广播、有线电视等媒介,加大对清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清理工作。
要积极推行公示制,及时将清理对象、类别、处理意见等在本单位或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同时,设立市级举报电话:2867664(市纪委)、2883919(市委组织部)、12310(市委编办)、2834115(市人事局),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3、严肃纪律、维护稳定。
各级、各部门对经单位同意未上班人员自文件下文之日起,应由本单位负责通知上班。
要严格执行清理工作政策、如实上报有关材料。
各单位在报送清理材料时,单位及负责人、经办人要盖章、签字,并签订承诺书,以示负责。
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清理不彻底的单位,一经查实,予以通报批评,责令纠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党政纪处分。
对于在编不在岗人员己发放的工资津贴,由财政部门从所在单位的公用经费和事业费中扣缴,再由单位向本人追缴。
在清理工作中,要认真做好在编不在岗人员的思想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及时解决,确保清理工作顺利进行,以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各级、各部门要从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切实抓好清理工作。
本意见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交通战备办公室职责
交通战备办公室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本地区有关国防交通工作的规定; 二、 规划本地区国防交通网路布局,对本地区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参加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 三、 拟订本地区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为本地区内的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 四、 负责本地区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 五、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本地区的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 六、 组织本地区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 七、 指导、检查、监督本地区国防交通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八、 上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