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纪检干部培训学习心得体会3篇
纪检干部培训学习心得体会3篇 纪检干部的工作是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维护党的良好形象,下面是纪检干部培训学习心得,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篇一:纪检干部培训学习心得 11月1日至3日,我参加了市纪委、监察局于举办的全市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学习。
此次培训是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一次很好的洗脑和充电,通过听取市纪委监察局有关领导的重要讲话,使我认识到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和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明确纪检监察干部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所肩负的重任。
通过北大法学院教授周旺生绘声绘色的讲授,对自己深受启发,学习掌握了一些新的理论知识,新的思维和新的工作方法,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淘冶了情操,对今后开展本职工作受益匪浅。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 通过学习,使自己进一步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纪检监察工作是推进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一项基本职责、重要手段,是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始终必须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
通过学习,使自己更加坚定投身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在今后工作中要更加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行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大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特别要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的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
组织部领导干部个人招告事项多长时间填一次
领导干部如不如实收入、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外等情况,一律提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
昨天,中组部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有关部门每年还将按比例随机抽查。
隐瞒不报不得提拔任用据了解,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曾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应报告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个人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此次中组部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积极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通知》明确,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看来,此次通知对《规定》还有了一个重要补充,提出“凡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
”报告材料将按比例随机抽查按照该《通知》,今年起还将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
据了解,抽查核实工作主要是对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每年按一定比例开展随机抽查。
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对拟提拔的部分考察对象、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和其他需要核查的对象进行重点核查。
中纪委副书记张军此前透露,中央巡视组在首轮巡视中,已经第一次运用了一种巡视手段,就是抽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看看报告得实不实,查出来的问题和报告的情况能否反映问题线索。
我们主要是通过这些方式方法,努力地把老虎和苍蝇找出来。
”□问题报告打折扣甚至有假信息中央党校教授辛鸣指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这几年一直在做,但效果并不明显,没有达到制度安排的预期目的。
“现在领导干部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愿意报就报,不愿意报就不报,不仅内容打了折扣,还出现了虚假信息或缺斤短两的信息。
”“全国县处级以上干部有几十万,这还不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厅局级干部也有几万人,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无疑是庞大的数据,真伪的甄别不容易,也难免会有水分。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
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利,向海外转移财产,“裸官”贪腐……近年来发生的一些贪污腐败案件表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监督与威慑作用并没有真正体现出来,亟待完善。
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明确提出,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目前,广东、上海等地已启动或实施了这项工作。
在浙江省武义县,当地纪委对14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
从抽查核实结果看,37名抽查对象中有11人重新申报,补报内容全部为房产遗漏,其中有10人漏报房产共14处。
同时,一些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在自行申报有关房产问题上存在报告不实的情况。
“从发现的问题看,要精确掌握领导干部个人情况,必须要有核查机制。
对于不实申报者要承担法律责任,还应被问责。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与公共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程文浩说。
□对策申报核查迫干部无侥幸心理《通知》明确,每年按比例随机抽查个人事项报告材料。
中央编译局研究员何增科表示,这是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实质性举措,抽查核实有利于对虚假申报进行处理,提高惩治腐败效率,利于在早期发现问题。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提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应当有申报、核查、公示三个环节,“如果只申报而不核查的话,申报就没有多大意义,很多瞒报假报通过核查才能发现。
”抽查核实作为一种手段,将对领导干部形成威慑,使其放弃侥幸心理。
“可以说,单纯申报只能使这项制度发挥两三成作用,如果申报加核查,则可以发挥50%至60%的作用,再加上公示,就能发挥更大作用。
”姜明安说。
对于抽查核实的范围、方法、结果运用等,尚未出台具体规定,但有专家表示,抽查应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全面展开。
竹立家提出,“抽检应以省市县三级为主干核心,梯级选择抽样对象,重点是党政一把手,其次是各级党委的常委成员。
”事项公开或从新任干部开始中组部此次通知所提到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正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所列入的15大领域和60个改革事项其中的一项。
中纪委研究室主任李雪勤此前解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时提到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的试点,抓紧制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等观点。
竹立家表示,公务员最重要的职业预期就是升到更高的职位,这也是人性的表现,但现在有了硬“杠杠”,“如果不如实申报,职业预期就基本无望。
这对一些干部权力行为约束方面将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申报和抽查结果都应该公开竹立家说,领导干部个人事项不公开不透明造成腐败蔓延。
不公开,群众就无法监督。
他认为,公开透明应首先表现在岗位权力的公开透明,因为官员犯错误主要是在岗位权力上,而岗位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对该官员具体情况的了解,包括住房、子女出国等情况,“至少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透明,起码要在本单位内公开。
以后,一些重要单位还应逐步向社会公开。
”对于随机抽查核实,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抽查结果也要向社会公开,“让老百姓知道一些细节,到底是真实还是虚假,如果不真实误差有多大,主要反映在哪些方面”。
应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中县处级副职以上(含县处级副职)的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大型、特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和中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对违规行为处理不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不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同时该事项构成另一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合并处理。
应用范围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监督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经批准可查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在履行职责时,经批准,可以查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经批准,可以查阅案件涉及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接到有关举报,或者在干部考核考察、巡视等工作中群众对领导干部涉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反映突出的,经批准可以对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的汇报
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的主要领导如下:(一)姜大明,男,汉族,1953年3月生,山东荣成人,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哲学学士。
现任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
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九届全国政协委员。
(二)库热西·买合苏提,男,维吾尔族,1960年3月生,新疆皮山人,1977年1月参加工作,198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现任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党组书记。
(三)汪民,男,汉族,1956年11月生,河北磁县人。
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4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教授。
现任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四)王世元,男,汉族,1955年12月生,内蒙古通辽人,管理学硕士,土地估价师。
1974年6月参加工作,197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现任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五)赵凤桐,男,汉族,辽宁辽阳人,1954年12月生,1973年2月参加工作,大学普通班毕业,工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现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国土资源部纪检组组长。
(六)张德霖,男,汉族,1958年12月生,山东荣成人,经济学博士,副研究员。
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现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土地副总督察(专职)。
(七)钟自然,男,汉族,安徽桐城人,1962年8月生,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研究员。
现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中国地质调查局局长、党组书记。
(八)王宏,男,汉族,1963年5月生,山东青岛人,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海洋大学环境科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现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海洋局局长、党组书记,中国海警局政委。
(九)严之尧,男,汉族,1958年1月生,海南文昌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经济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现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专职副总督察,总规划师。
(十)王广华,男,汉族,1963年1月生,河南荥阳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环境学院区域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
现任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十一)曹卫星,现任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