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计工作心得体会
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心得体会总结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重大举措--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组部副部长、人事部部长 张柏林 2005年4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
公务员法是我国50多年来干部人事管理方面第一部总章程性质的法律,它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据宪法,结合干部人事制度建设的实践,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公务员管理方面的一系列重大问题。
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是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
一、公务员法的立法背景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改革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健全公务员制度。
建立和实行公务员制度,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一项重大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一)制定公务员法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标志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依法治国,一方面要求依法管理和监督各级党政干部,将他们的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另一方面,要用法律来规范和约束各级党政干部的行为,确保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保证党和国家各项管理工作依法进行。
我国50多年来一直没有一部干部人事管理方面的法律,干部人事工作的法制化建设相对滞后,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不相适应。
因此,加强干部人事制度法制建设,实现对党政机关干部的依法管理、依法监督和依法保障,是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
(二)制定公务员法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然结果。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其他各项改革的深入,原有的干部人事制度的弊端明显地暴露出来。
主要是:国家干部的概念过于笼统,缺乏科学分类;管理权限过分集中,管人与管事脱节;管理方式陈旧单一,阻碍人才成长;管理制度不健全,用人缺乏法治,致使优秀人才难以脱颖而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难以避免等。
为此,同志早在1980年就提出:要坚决解放思想,克服重重障碍,打破老框框,勇于改革不合时宜的组织制度、人事制度。
1987年,党的十三大正式提出,在我国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1993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公务员暂行条例),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推行公务员制度。
同时,其他党政机关参照试行。
10余年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1995年2月,中央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2000年6月,中央批准并印发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2002年7月,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04年4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暂行规定》等五个法规性文件,进一步规范了这些制度。
各地围绕着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扩大了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创造了许多新鲜的经验。
这一系列探索实践,为制定公务员法,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制度打下了基础。
(三)制定公务员法是完善公务员制度的必然进程。
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推行,对推进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优化干部队伍,促进机关的勤政廉政,增强机关的生机与活力,提高工作效能,起到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10余年来的实践证明,公务员制度是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
(1)干部队伍分类管理的格局基本形成。
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既是干部分类管理的结果,也是推进干部分类管理改革的重要措施,对于形成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各具特色的人事管理制度起到了促进作用。
(2)凡进必考机制基本建立。
各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994年以来中央党政机关共考试录用3.1万人,2000年至今全国各地共考试录用63万多人。
(3)考核机制运行良好。
自1994年起,各级机关每年都有98%以上的公务员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的奖优罚劣功能得到初步发挥。
(4)竞争上岗制度逐步推开。
各地各部门把竞争机制引入公务员晋升工作中,为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了条件。
从2000年至2004年底,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共有64.5万人通过竞争上岗走上领导岗位。
(5)交流、回避制度初见成效。
从1996年到2003年底,全国共有90多万公务员进行了轮岗,有3万余人进行了任职回避。
(6)干部队伍的出口初步畅通。
退休制度正常施行。
从1996年到2003年底,全国共有1.6万余名公务员被辞退,3万人辞职,初步改变了能进不能出的局面。
(7)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1994年以来,全国参加各类培训的公务员超过了2000万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公务员的基本素质。
(8)奖惩制度发挥有效作用。
通过对工作突出、业绩显著的公务员给予奖励,对违反纪律的公务员进行惩戒,促进了公务员队伍的勤政廉政建设。
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对制定公务员法十分重视,保证了公务员法立法工作顺利开展。
公务员法研究起*工作从2000年8月启动,历时近五年,*案经过20余次修改。
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开展了大量的立法调研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了意见。
公务员法是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各方面智慧的结晶。
二、公务员法的立法宗旨及特点 公务员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框架、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依据。
公务员法在制定过程中,贯彻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立法宗旨: (一)规范公务员管理,提高机关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
制定公务员法,就是要遵循人事管理的一般规律,根据机关人事管理的特点,建构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使公务员的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推进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二)加强对公务员的依法监督,同时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制定公务员法,就是要用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并建立健全保证其义务和权利落实的制度措施,促使其正确行使权力,切实履行职责,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密切联系群众,克服和防止官僚主义,努力为人民服务;通过健全法制,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利和合法利益,使其不受侵犯,或者在受到侵犯时能得到有效的救济,以保护和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
(三)为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提供制度保证。
公务员的素质与能力决定着党和国家的管理能力,决定着党的执政水平和国家的管理水平。
公务员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都必须以制度建设作保证。
制定公务员法,就是要通过健全制度,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以科学的制度和有效的管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善于治国理政的公务员队伍。
(四)保证机关有效运转,提高工作效能。
公务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决定着机关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制定公务员法,加强对公务员的管理,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建立强有力的机关工作系统,保证机关有效运转,提高工作效能,从而卓有成效地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促进经济社会的改革和进步。
公务员法的制定从我国国情出发,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相适应,充分体现和反映了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要求,与西方国家的公务员法有着本质的区别。
一是我国的公务员法强调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
二是我国的公务员法坚持党政机关干部的统一管理,强调公务员无论职务高低,其工作性质是一致的,把对党和国家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统一起来,不作政务类与业务类的划分,不实行两官分途。
三是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不搞所谓的政治中立。
四是我国的公务员法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务员是人民公仆,不是特殊的利益集团。
三、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及发展创新 公务员法共18章107条。
主要是两方面规定:一是关于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管理的总括性规定,包括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公务员的范围、条件、义务与权利,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公务员管理机构以及违反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等;二是关于公务员管理各个环节的基本管理制度的单项性规定,包括公务员的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处分、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等。
公务员法在基本内容上,健全了干部人事管理的四个机制。
一是新陈代谢机制。
公务员法从公务员队伍的进口到出口都作了明确规定,严格进口,畅通出口,做到能进能出。
二是竞争择优机制。
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录用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可以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个人与集体实行奖励;考核不称职的要降职等,体现了优胜劣汰的精神。
三是权益保障机制。
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的8项权利,专章规定了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制度,规定了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并明确任何机关不得擅自降低公务员的这些待遇,不得扣减或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四是监督约束机制。
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的9项义务和不得违反的16项纪律,健全了考核制度、惩戒制度、辞退制度、领导人员的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作为对公务员严格监督的制度保障。
公务员法在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和创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调整了公务员的范围。
公务员法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确定凡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都是公务员。
与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公务员范围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扩大到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
这样规定既符合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现实情况,又有利于加强对机关干部队伍的统一领导和保持机关干部队伍的整体性,有利于干部在不同机关之间进行交流。
(二)确立了分类管理原则。
公务员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
公务员法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和特点,将公务员职位类别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按干部管理权限,将公务员分为领导成员和一般公务员;按任用方式,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
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有利于促进党政机关协调高效运转,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服务效率和专业化水平。
(三)改革完善了职务级别制度。
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完善干部职务和职级相结合的制度的要求,公务员法改革完善了现行的职务级别制度,使职务和级别的关系更加合理。
改变了单一化的职务设置,为公务员提供多样化的职业发展阶梯。
同时,扩大级别的功能,使得级别成为除了职务晋升之外公务员职业发展的重要台阶,有利于解决挤职务这个独木桥的现象,有利于解决基层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狭小、职务晋升困难的突出问题。
(四)对职位聘任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
公务员法设专章对职位聘任专门作出规定。
实行聘任制可以满足机关对一部分专业性较强和辅助性职位人员的需求,有利于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降低用人成本,增强公务员制度的活力。
另外,公务员法在总结吸收十多年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新成果的基础上,对一些制度作了较大的补充完善。
公务员法还创设了执行公务责任规定、公务员辞职或退休后的从业限制、人事争议仲裁等制度,进一步丰富和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
四、深入学习、积极宣传和全面贯彻公务员法 制定实施公务员法,是中央着眼于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标志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入了法制化的新阶段,在干部人事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一是公务员法的制定实施有利于健全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制化,并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二是公务员法既为公务员管理提供了科学合理的管理规范,又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有利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三是公务员法的制定实施有利于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和各级政权建设,有利于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公务员队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四是公务员法的制定实施有利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进程。
2006年1月1日,公务员法将正式实施。
我们要抓紧时间,认真负责地做好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使广大公务员认识到公务员法实施的重要意义,从而自觉地深入学习、积极宣传、全面贯彻公务员法。
(一)认真学习公务员法,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公务员法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是新形势下组织人事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
广大公务员要把学习贯彻公务员法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在原原本本地学习、吃透法律条文上下功夫,深入理解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全面掌握公务员管理的具体规定,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二)加强公务员法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为公务员法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制定实施公务员法的重大意义和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围绕涉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热点问题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公务员法、实施公务员法、依法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公务员法配套法规建设,健全公务员法律体系。
公务员法是公务员管理的基本法。
公务员管理的一些具体环节还需要通过具体的配套法规来规范,要按照紧扣需要、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原则,出台配套法规,健全公务员法律体系,同时做好有关法规文件的清理工作。
(四)精心准备,努力做好公务员法的实施工作。
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对公务员法的实施步骤、实施办法以及新旧政策的衔接过渡等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禁在新旧政策过渡过程中突击提拔干部、违规扩充行政编制、违规进人和擅自提高福利待遇等。
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把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来源:《求是》杂志 2005年第20期
如何总结工作中的得与失
工作总结得与失转眼间已经在优诺外语学校工作三个多月了,在这三个多月里我实现了由孩子到成年人的转变,由权利到责任的转变,有学生到教师的转变,是我人生的一次跨越性的转变。
在这里,我扮演了新的角色,演绎着新的人生,每天都在为这个角色努力着,奋斗着,希望做到最好。
回想起刚来到这里时,每天都在练课,每次练课都会收到大家对我提出的很多意见,其实心里当时挺难过的,我怎么都是缺点就没有优点呢
曾经我质疑自己的能力,质疑自己是否能承担起这个责任,质疑为啥不能做到最好。
但是,我不是一个轻易就对困难屈服的人。
只要大家对我提出意见,就说明我确实存在问题,我就要改正,争取做到最好;每次听到大家说我有进步,就说明我的努力没有白费,我要继续向前进。
现在发现,不管做什么事情,调整好心态是比较重要的。
当大家对你提出意见时,你要把它看成你进步的阶梯,鼓励自己继续前进。
如果看成是别人故意挑你的毛病,那么你就会很消极。
所以微笑面对人生,乐观快乐生活,阳光才能滋润自己的心田。
每当听到家长说他的孩子进步了,我简直比吃了蜜还甜,自己的劳动成果终于得到了回报。
其实不管自己再累只要孩子喜欢的课,家长认可你,自己的辛苦就没有白费。
所以我一直在向着好老师这一方面努力。
我知道自己的表现一直没有达到领导的要求,我也一直努力朝着领导要求的标准鞭策着自己。
虽然这个过程很漫长也很艰辛,相信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其实在我刚来时,张老师说我懒
如何做好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
文书档案管理办法 文书档案管理办法 一、管理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对机关各处室形成的各种门类的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集中统一管理机关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
(四)开展档案史料的编研工作,积极提供利用,为机关工作服务。
(五)在集中主要力量抓好机关档案工作的基础上,对直属单位和本系统档案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六)按规定向省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
(七)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制定本机关档案存、毁制度。
(八)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的档案业务工作。
(九)负责厅机关大事记的搜索、整理和编印。
二、立卷归档 (一)归档范围 凡是反映本机关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图片、照片、录音、录像带等,均应立卷归档。
(二)归档要求 1.各处室要按照立卷归档范围,将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根据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有机联系,科学整理立卷。
2.厅机关的立卷归档工作在档案室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各处室必须把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按立卷要求整理预归成卷,经档案室检查合格后方可归档。
3.声像档案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照片档案应将照片和底片分别整理归档。
4.会议审计档案应由财务会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
5.档案室接收案卷时,各处室必须将归档的案卷编制好移交目录,一式两份,档案人员按照目录清点无误;验收案卷质量符合要求后,交接双方在移交目录上签字,一份存档案室,一份本处室留存,以备查找。
(三)归档时间 1.文书档案在次年五月底以前接收完毕。
2.会计审计档案在年终之后,为方便工作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于第二年六月底以前移交档案室保管。
3.基建档案在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基建部门整理成卷交档案室保管。
三、档案利用 (一)本厅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经本处室主要负责人签批,可查阅本处室形成的档案资料。
因工作需要查阅其它处室形成资料时,在征得其它处室领导同意后经厅办公室主管副主任批准后方可查阅。
(二)查阅摘抄档案,需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表。
未经档案室同意,不能复印、复制、公布档案材料,一般不能将档案带出档案室,特殊情况需要借出者需要办理借阅手续,并及时归还。
(三)不准在文件材料上涂改、剪裁、加圈、画线、折叠,不得随意折卷或撕去其中文件。
(四)需要利用党组、厅务会议记录,必须经党组书记或副书记、厅长或副厅长批准后方可查阅。
(五)本厅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本人经办的会计档案,需征得主管财务的副主任同意;财务人员或其它同志因工作需要查阅他人经办的会计档案时,需征得本处科领导同意并经财务处处长批准后方可查阅。
四、档案保管 (一)档案库房门窗要坚固,并安装防护设施,下班前关好锁牢。
(二)档案工作库房要随时加锁,钥匙妥善保管,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
(三)档案库房要有防火设备,对灭火器要定期检查,及时修理,保持完好状态。
(四)档案库房要有温度计、干湿计,根据季节和气候的变化,注意通风,力争将湿温度分别控制在14-24度,相对温度45-60%的范围内。
(五)档案库房要有防光、防虫、防尘、防鼠等用品和设备,并及时检查,如发现药物失灵要随时更换。
(六)档案室每季对档案保管的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检查,并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
五、档案统计 (一)为了给本机关各项工作提供最有效的档案服务,协助业务处室做好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档案人员需认真做好机关档案统计工作。
(二)按档案统计制度的规定,需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及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并按照规定向档案业务管理机关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
(三)建立健全档案数量统计,借阅及其效果统计,鉴定情况登记,档案管理基本情况统计。
(四)统计工作应随时进行。
将收集的文件材料及时整理登记入库,随时做好建立,年末对前一年归卷数目进行一次全面汇总,并填报上级机关。
(五)定期统计利用情况,每年末统计当年档案借阅人次,总结档案利用效果。
六、档案鉴定和销毁 (一)以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及使用价值为鉴定依据,由档案员鉴定,将鉴定情况交档案室负责人审核,提出处理意见,经档案鉴定组鉴定后,对需销毁的档案编造清册,办理批准手续即可销毁。
(二)保管期满的档案(长期和短期)如还需使用,由鉴定小组鉴定,提出销毁意见。
(三)销毁档案时,到指定造纸厂销毁,必须有两个监销,监销人应在销毁册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日期。
七、保管期限 (一)办公室文书保管期限 1.上级机关下发的由办公室承办的文件材料 永久 2.党和国家领导人、上级机关视察、检查我厅工作时形成的题词、讲话、声像等重要的文件材料 永久 3.人事厅工作总结报告及计划、规划 长期 4.人事厅制发的(包括与其他机关联合制发的)办公室承办的文件材料 永久 5.由办公室承办的厅务会议记录、纪要及筹备组织的人事工作会议领导讲话、典型经验等文件材料 永久 6.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省人大、省政协提案议案的答复 永久 7.办公室工作计划、总结、汇报、会议记录 长期 8.办公室编写的《河北人事信息》 长期 (二)机关党委、人事处文书保管期限 1.党组会议记录、纪要 永久 2.人事处工作计划、总结、汇报、会议记录 长期 3.本机关机构设置、撤并、名称更改、组织沿革、工作条例、人员编制、启用印信材料 永久 4.厅机关干部任免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惩的文件材料 永久 5.干部职工录用、转正、调资、定级、离退休、职务职称评聘、复转、抚恤死亡等文件材料 长期 6.本厅职工调动工作行政工资介绍信存根 长期 7.本厅职工花名册及党员统计表 永久 8.省委组织部、省直工委及上级机关下发并需要执行的重要文件及落实材料 长期 9.厅年度考核目标工作报告等有关材料 长期 (三)纪检、监察室文书保管期限 1.上级党纪、政纪有关法规、准则、规定等文件材料 永久 2.本厅制定的有关廉政建设的文件材料 永久 3.清理超标准住房工作有关文件、报告、结论等材料 长期 4.对本厅干部党纪、政纪处分材料 永久 (四)综合规划处文书保管期限 1.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计划宏观管理政策性文件 长期 2.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工资总额计划及管理文件 长期 3.全省干部计划(包括增干和公务员考录)等文件 长期 4.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工资总额计划及管理文件 长期 5.干部统计资料、报表 永久 6.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工资总额统计报表 永久 (五)政策法规处文书保管期限 1.贯彻落实上级机关有关工作的规划、请示、报告等 永久 2.全省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 永久 3.公务员制度推行工作的若干政策、规定和意见 永久 4.公务员制度实施工作批复及其他重要文件 永久 5.企事业人事制度改革方面的实施方案、通知、规定、办法等 永久 6.有关工作的省委、省政府和厅领导重要讲话 永久 7.人事制度综合宣传和法制宣传工作的规划、通知、规定、意见 永久 8.重要调研资料和报告 长期 9.省行政学会章程、组织机构及学会组成人员名单等 永久 (六)录用聘用管理处文书保管期限 1.有关录用工作的政策性文件 永久 2.重要工作向上级的请示及领导批示 永久 3.本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全省录聘用工作会议材料 长期 4.审核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办理录聘用审批手续有关材料 长期 (七)考核任免奖惩处(政务公开办公室)文书归档期限 1.省直单位非领导职务评定情况 永久 2.有关省政府行政机关非领导职务评定文件 永久 3.行政职务任免报告,省直单位任免材料,省政府任免阅办笺,省人事厅任免通知,干部任免呈报表。
省政府向省人大报告的省政府组成人员任免议案,省人大任免通知 永久 4.系统表彰奖励的文件材料 永久 5.有关全省奖励升级的文件材料 永久 6.有关全省政务公开的文件 永久 (八)人才流动开发处文书保管期限 1.本处年度干部调配、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分配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件材料 永久 2.有关干部调配、毕业生分配的政策规定 永久 3.本处组织召开全省工作会议安排、通知、讲话、发言等有关材料 永久 4.本处有关重要工作向上级的请示、报告及上级的批复、领导批示等文件材料 永久 (九)培训教育处文书保管期限 1.全省公务员培训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总结、报告 永久 2.全省人事系统干部教育工作会议的领导讲话、典型经验等文件材料 长期 3.本处有关重要事项向上级的请示、报告及上级的批复、指示等有关文件材料 永久 4.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安排 长期 (十)工资福利处文书保管期限 1.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有关政策法规 永久 2.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政策性文件规定 长期 3.关于工资政策向人事部的请示及对下级请示的批复 长期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政策 长期 5.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政策 永久 6.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调整离退休费的实施办法、配套政策和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长期 7.离退休、工龄计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第二次人才开发方面的政策、规定、意见 长期 (十一)职称管理处文书保管期限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有关政策法规 永久 2.组建(调整)中、高级评审委员会的批复 永久 3.破格晋升高级职务审批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永久 4.向省委、省政府、职改领导小组的汇报、请示及批复,职改领导小组成员的任命和调整 永久 5.省直各单位高、中级职务聘任方案的审批意见 永久 6.省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的审核意见 永久 7.职改工作计划、总结、汇报、意见 永久 8.省职改领导小组会议纪要、职改工作会议领导讲话及经验材料 永久 9.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于职称工作的建议、提案及答复 长期 10.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名单及软盘 永久 11.各种数字统计表(汇总表) 永久 12.职改信息 长期 (十二)专家管理处文书保管期限 1.国家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的有关文件、批复及专家扶贫的有关文件 永久 2.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与管理有关文件材料 永久 3.科技人员家属“农转非”方面的政策法规 长期 4.跨世纪人才选拔的有关文件材料 永久 5.非教育系统留学人员选派与回国人员管理的有关文件材料 长期 6.河北省留学人员联谊会的有关文件材料 长期 (十三)军官转业安置培训处文书保管期限 1.军官转业安置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 永久 2.省军转工作小组、军转办文件、简报 永久 3.军转办向上级的请示、报告 永久 4.省军转年度转业干部花名册定向名单、领导批示 短期 (十四)职称考试中心文书保管期限 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及职称外语考试规定、报考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标准、合格人员名单和软盘 长期 (十五)录用考试中心文书保管期限 1.全省招录公务员考试考务的规定和办法 长期 2.具体考试过程中制定的考试方案、编制的招考简章、发布的招考公告、印发(编排)的准考证(号)、考试成绩登统表 短期 3.笔试试卷、面试题本、题库 长期 4.全省面试考官队伍培训、管理及等级评定等有关文件材料 长期 (十六)人才交流中心文书保管期限 1.人才流动宏观管理政策性文件 永久 2.人才引进、人才培训、人才市场建设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总结、报告 永久 3.人事代理、人才测评及流动人员社会保险、职称、工资和流动人员争议仲裁工作的政策法规 永久 4.组织召开的全省工作会议及培训安排、通知、讲话、发言等有关资料 长期 5.向上级的请示、报告及上级的批复、领导指示等文件材料 永久 (十七)人事信息中心文书保管期限 1.事企业单位干部统计报表 永久 2.国家公务员统计报表 永久 3.退休干部统计报表 永久 4.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国家机关干部统计报表 永久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报表 永久 6.推广GPMS有关文件 长期 (十八)工考中心文书保管期限 1.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培训考核的政策法规 永久 2.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审批人员名单 长期 (十九)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书保管期限 1.全省机构编制工作计划,总计报告 永久 2.省编委、编办关于省直各单位和市级行政机构,省直事业机构的设立、合并、撤销、职权范围及人员编制等批文 永久 3.有关重要事项向上级的请示、报告及上级的批复等文件材料 永久 4.省机构改革工作小组、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办公室会议纪要 永久 5.机构编制工作会议及联席会议材料 长期 6.本单位负责办理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的文件材料 长期 7.本单位机构设立、合并、撤销,改变名称、职权范围及人员编制的文件 永久 8.本单位印发的《机构编制简讯》 长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