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习保险培训后的心得体会
保险新人培训心得体会 培训是给新员工或现有员工传授其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正确思维认知、基本知识和技能的过程。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保险新人培训心得体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保险新人培训心得体会(一) 非常荣幸参加了中国人保人寿保险培训,首先要感谢局里给了我这次培训的机会,我十分珍惜这次培训的机会,因为这次培训不仅增长业务知识,更锻炼我业务能力。
更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加此次培训的同事都怀着增长自己的业务能力的目的。
通过两天的课程,对人寿人保公司有了深入了解,对保险产品也有了更深彻的认识,这也是我们在日常的工作中最需要学习最需要掌握最需要提高的知识,这将有助于我们日后的工作,更需要的是我们每一天的努力、学习和积累提高。
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自我学习和提高,这两天的培训我一直在思考和领悟一个问题:我们如何才能发掘潜在客户购买保险。
通过学习,不仅让我学习到新的知识,更让我信心倍增。
结合自己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总结学习到的经验,我认为要想做好保险业务工作,我必须努力争取做到以下几点: (1)学会主动开口。
遇到客户主动介绍产品。
很多想买的客户其实是保险知识的匮乏,这时就需要让他们了解到保险的各项好处。
(2)学会赞美别人。
当别人拒绝时,能了解到客户的言下之意。
学会揣摩客户的心思,比如说客户说他没钱,可能有4种情况,1是真没钱,(2是对产品没信心,3是对我们不信任,4,
如何实现人寿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心得体会
综观世界经济发展史,中国保险业持续25年的快速发展确实是一个“奇迹”。
这种“奇迹”的取得,缘起于中国多年以来良好的宏观经济发展环境,得益于中国保险界人士对专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保险市场的潜心培育。
西方国家保险业提供的一条重要且可资借鉴的经验,是惟有将保险业立足于长期发展战略来考虑,才能实现其稳步的前进。
人寿保险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很大程度上有别于一般工商业乃至传统金融业。
它注重长期性的经营,注重谨慎稳妥的发展,可以说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事关寿险业发展全局的一条重要的生命线。
那么,在各种挑战面前,中国寿险业应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呢
我个人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建立保险信用体系,奠定寿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由于经济、社会和思想等多方面的原因,目前我国失信现象严重,寿险领域也出现了“诚信危机”。
信用贫困已成为制约中国寿险业可持续发展、影响寿险业国际竞争力的重大问题。
建立保险信用体系,就是要通过法律调整、制度建设、道德规范和社会监督等手段,对保险监管者信用、保险主体信用及业外信用在保险经营活动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打造保险信用的完整体系,为寿险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石。
寿险业要树立这样一种理念:客户、个人代理人和寿险公司都处于一种俱荣俱损的“生态环境”,不容破坏。
依法保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就是维护寿险业和个人代理人的可持续发展。
作为保险主体信用制度的主体,寿险公司还应加强合约管理、营销预警、财务管理、理赔管理等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努力从制度上约束和规范保险主体信用行为。
改变目前过分依赖个人代理人展业的状况,大力发展保险中介,有效化解由于个人代理人的不合规行为所产生的保险纠纷。
严格内控机制,提高信息披露的标准,及时向公众披露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使寿险市场主体经营活动透明化。
防范增量风险,构筑寿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平台 增量风险是与存量风险相对而言的,意即在寿险经营中由于险种结构、保费结构不合理等原因,而使寿险业产生的新的风险。
不良资产和利差损是中国寿险业以前形成的存量风险,从寿险公司目前的资金管理体制和寿险产品结构看,已不太可能再产生新的、规模较大的不良资产和利差损。
同时,我国寿险业正处在快速发展阶段,正是化解存量风险的有利时机,如果能够在防范增量风险的基础上发展业务,存量风险就可以被逐渐稀释和化解。
所以,寿险公司目前风险防范的工作重点要放在防范增量风险上,因为如果增量风险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会给寿险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构成严重威胁。
寿险公司应制定稳健的发展战略,采取措施从多方面防范和化解当前寿险业的增量风险。
首先,在经营机制方面,寿险公司要通过完善经营机制,真正成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以追求经济效益、具有自我约束能力的市场主体。
其次,在技术方面,寿险公司要建立科学的对经营中产生的增量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测的方法技术和标准。
加强行业创新,提高寿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实力 寿险业要在保持和发扬经营管理中好的经验和传统的基础上,与时俱进,改革和改进不合时宜的、妨碍发展的观念,束缚发展的做法和制度,用机制活力和政策导向,推动寿险业发展进步。
要沿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加快经营机制转换;要按照“有进有退”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重组,使之更加科学、合理、精干、高效,更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要加快保险产品创新,积极开发有特色、技术含量高的新险种,不断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要进行销售渠道创新,探索网上销售;要牢固树立人才强司的战略思想,紧紧抓住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不断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着力打造管理、销售、技术、服务四支专业队伍,实行不同岗位人才的价值最大化配置,让发展的活力和增长的潜力进一步迸发出来。
加快结构调整,增强寿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后劲 现代企业的竞争并不在于短期的利润最大化,而在于长期发展并形成持续的领先优势。
为此,寿险业必须在发展中调整结构、在结构调整中提高效益,努力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
我们追求的终极目标应该是“强”,最理想的状态是“边大边强”,使“大”与“强”成正比。
要达到这种理想状态必须把握好几点:首先,公司在高速成长的过程中要注重管理水平的同步提高,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往前走,而不是靠急速膨胀来实现高速发展。
其次,在成长的过程中,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约束机制。
获得明显的可持续发展的竞争优势,令竞争对手难以模仿,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再次,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建设学习型组织,为公司持续领先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共同培育市场,营造寿险业可持续发展的环境 尽管我国寿险市场资源很丰富,但在一定的时期和一定的社会发展阶段,也是有限的,因此必须保护好、利用好、开发好寿险资源。
随着中国保险市场对内对外全方位开放,市场竞争将会越来越激烈,但这种竞争不应是“你死我活”,而应是更高层次的竞争与合作。
消费是分不同层次的,每家寿险公司都有其市场空间,绝不能为了抢占市场,而违规经营,不计成本,不顾质量和风险,要与竞争对手共存共荣,在长期的竞争中扎扎实实地发展自己。
更进一步讲,寿险从业者追求的不仅是“单赢”,而是“双赢”和“多赢”,共同培育一个良性发展的市场已成为现代竞争的主流。
对寿险业来说,振兴民族寿险业,不是靠任何一家公司能够独立完成的,它需要所有寿险公司整体合作。
只有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竞争,才能共同进步,才能推动寿险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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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学习体会这学期,我们上了保险学课程,通过学习使我收获颇丰。
1、XXX老师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学习方法,在与现实的对接中深化理解,了解所需所求,吸引学生,激发了学习热情。
XXX老师的教学能将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注重,贴近我们的日常生活。
特别是针对一些重点难点讲的非常细致。
2、通过学习使我们对保险公司的现状有了初步的认识,对保险学这门课有了一个比较具体、形象化的认识,调动了学习的积极性。
3、在保险学案例分析中,xxx教师通常不给出标准答案,先启发我们思考再总结归纳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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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险学学习使我们在校期间就能通过案例学习熟悉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实务;切实理解保险概念、理论和原理。
能够紧密结合当前国内外环境和发展实际,吸收保险研究的新成果,反映保险市场的新动向,使我们不仅掌握的基本原理, 而且还能紧跟的脚步,站在时代的前沿,拓宽专业知识视野。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同学们对保险学科的基础理论、保险学的基础知识、保险基本业务以及保险市场基本运行方式有较全面的认识和了解;学习本课程后,同学们对保险业在市场经济、金融经济中的特殊作用有宏观上的认识,对各种具体的保险业务的具体业务程序、市场操作等也要有较为系统的了解和把握。
1、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比较准确地掌握保险学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了解各项保险业务的实际操作手段和方法,熟悉保险市场动作的基本规则,知悉保险学术研究的最新进展; 2、使学生能够了解保险理论和实务的变化与发展历程,将基础知识融会贯通于保险与实务操作之中; 3、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使学生掌握就业所需的与、、等从业资格证书考试相关的保险基础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
依法合规经营心得体会范文(2篇)
依法合营心得体会(2篇) 依法合规经营心得体会(范文一) ,省行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了合规经营大讨论活动,通过本次合规经营大讨论活动,旨在不断增强××银行从业人员的合规理念,强化合规意识,提高我行合规经营的自觉性。
做为一名银行从业人员,我深知合规经营对业务发展的重要性。
尤其是我行涉及的业务囊括了储蓄、对公、信贷、理财、保险、基金、中间业务等,每一项业务的发展都有严格的制度和操作流程,能否严格执行制度和操作流程直接影响各项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通过本次合规经营大讨论,使我们每一个人都确立了合规经营的理念,并且需要运用到我们的实际工作中,进一步规范了个人业务的经营行为,强化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各种风险,确保我行个人业务的各项操作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确保了金融资金安全。
以下是我的一些学习心得: 一、开展合规经营大讨论,让合规经营理念深入人心。
开展合规经营大讨论活动对规范操作行为,遏制违法违纪和防范案件发生具有积极的深远的意义。
一方面,要统一各级领导对加强合规文化建设的认识,使之成为企业合规文化建设的倡导者,策划者、推动者。
当今社会是一个知识经济社会,各种新事物不断涌现,新业务、新知识更是层出不穷。
形势的发展要求我们不断加强学习,全面系统地学习政治理论、金融业务、法律法规等各方面的知识,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全行业务提速发展的需要。
按照我行的要求,认
学习心得体会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保证
道路交全警示学习心得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保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
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
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
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
”问题很的大争论。
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
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
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
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
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
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
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
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
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
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
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
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除了这些规定以外,还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这些条例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时地保障了伤者的救援工作,不仅对驾驶人及目击者提出要求,还对医疗机构做出了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遗憾和悲剧的发生。
所以,在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的同时,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证交警作为一个执法者,能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不会对行人和机动车造成无端的利益损害。
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保证机动车司机不会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
以前一直存在一种说法,就是交警是有执罚指标的,每天要上路罚多少辆车,收多少罚款。
而在以前,这种说法也得到过一些交警人员的确认,在收费或罚款时,他们非常愿意多收或多罚,因为这些钱与本机关和个人都有直接的好处,因此这些罚款,被称为“冤枉罚款”。
而新法里面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彻底杜绝了这种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体现出了“以人为本”,驾驶人在现场的,按规定处罚,不得拖车。
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
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我们的城市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
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
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地是让它深入人心。
学习经济法的心得体会有哪些
学习法心得体会(精选多篇)国际经济法的概念、调整范围为。
国际经济调整国际经济活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也就是调整国际经济交往中商品、技术、资本、服务的跨国交易流通中形成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总和。
国际经济法调整的经济活动范围包括国际货物贸易及其相关的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服务贸易;国际金融业务及间接投资活动,涉及货币、有价证券的跨国流通、交易;国际技术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由这些活动引起的跨国收费问题,和国际争议解决问题。
在以上活动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的法律,从而形成了国际经济法律规范和制度:1、有关国际货物贸易法律制度;2、有关国际投资的法律制度;3、有关国际知识产权和技术转让的法律制度;4、有关国际货币金融的法律制度;5、有关国际税收的法律制度;6、有关国际争议解决法律制度;这法律规范和制度是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内容和范围,他们构成国际经济法学研究的对象。
以上是按照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活动的不同领域对这一法律制度的范围进行界定和分类;从法律规范自身的特点看,还可以把国际经济法分为2类:微观的交易法,调整横向的经济关系,就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
当事人之间地位平等,实行意思自治,这类法律例如国际货物贸易领域中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英国国际经济法是具有边缘性和综合性的法律部门,在内容上它是综合性的,它涉及国际公法、国际私法
关于煤矿安全学习心得体会怎么写
通过学习,我深刻的感受到“安全”的重要性。
任何一起事故对企业都是一种不可挽回的损失,对家庭、个人更会造成无法弥补的伤痛。
安全意识应始终牢牢扎根在每个人的心中,安全不是一个人的问题,是一个上下关联、环环相扣是一张错综复杂、紧密相连的网。
事故的发生,多因安全意识淡漠,安全责任心不强,麻痹大意习惯性违章,安全管理不严,尤其是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力等等,几乎所有的事故都反映出我们的安全教育的缺失,表现出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尚存很大的缺陷,我们安全管理的体系不够完善
“安全就是效益,以安全为主,以安全为旨,以安全为重”,这种观点应根植于每个人的心中。
1、首先要勤于学习武装好自己,熟知熟会各项操作规程与安全制度,认真学习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安全操作习惯,杜绝和严反三违;2、勤于检查与考核,及时发现整改事故隐患。
一线岗位安全隐患和死角多,习惯性违章较普遍,如果只在形式上讲安全,那么即使是投入再大,付出再多,得不到本质改善,安全管理水平永远不能得到本质提升
如果每位职工在日常的工作中相互监督、相互提醒、相互检查,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防止不安全因素的存在,杜绝事故隐患,从小事做起,就能筑起安全的大堤。
3、时刻关注安全,人人都将安全铭记心中,不折不扣地遵操作规程之章,守安全生产之法
认识到违章就是走向事故,就是伤害自己、伤害他人,甚至走向死亡。
不要抱有任何饶幸心理,或许一次小小的不经意的违章,就会造
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学习心得
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维护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保障(以下简称本行)资产安全、稳健经营和有效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是指本行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本行各项基本制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的行为(以下简称违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的有关责任人员,是指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违规事实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主管人员和一般员工。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任职前需由银行业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的人员。
主管人员是指各级行内设机构负责人(包括正职和副职)、营业网点负责人及会计主管。
一般员工是指除高级管理人员、主管人员以外的其他员工。
第四条 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原则:(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二)以事实为依据,视违规情节、后果等情况作出适当处理;(三)引发案件的,从重或加重处理;(四)涉嫌犯罪的,移送国家公安、司法机关处理;(五)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所有员工,包括与本行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以及未与本行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
已与本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经查实在本行工作期间有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建议,移送有关单位处理。
退休和内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