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防疾病的健康报告总结
1、以落实《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为重点,加强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开展综合性的调查研究和督导检查,开展边境地区及经济欠发达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状调研,完成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机构和工作规范、基层防保组织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职责与任务等阶段性研究工作,修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管理工作规范》,研究制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考核标准》。
2、继续推进省、地两级疾病预防控制管理干部的科学管理培训工作;开展市(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管理人员培训;完成实验室常用微生物检验技术培训材料的编写,组织开展培训;继续推进现场流行病学培训工作,开展以案例研讨为主要形式的培训;结合疾病预防控制重点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3、加强督导、检查,推进中央转移支付项目疾病预防控制专项资金执行效率,提高执行效益,促进重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开展。
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等疾病预防控制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力度。
进一步规范全国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加强疫情报告信息的分析利用工作,组织开展网络直报工作及新修订传染病报告卡使用情况的督导检查。
加强部门间传染病防治协调,充分发动群众,提高防病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公共卫生建设的新局面。
4、加强全国鼠疫监测和国家级鼠疫监测点建设,有效应对和控制人间鼠疫的发生和流行。
加强霍乱监测,坚持肠道门诊制度,大力开展肠道传染病健康教育,防止疫情的暴发。
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的监测,及早发现非典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提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流感监测哨点的工作水平,逐步建立区域流感中心,做好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和应急预案各项工作的落实和督导检查工作。
继续加强对重点地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保持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覆盖率100%;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保持在70%及以上;新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保持在85%及以上,开展耐药结核病以及结核病、艾滋病双重感染控制工作。
做好其他传染病的监测与防治工作,制定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规范。
5、做好《艾滋病防治条例》及《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8—2010)年》发布后的贯彻工作,全面落实艾滋病防治工作措施。
成立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团,争取到2008年年底,将全国50%的县级以上主管领导干部培训一次,落实“全国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2008年完成详细工作方案的制订,在流入地和流出地深入开展宣传,使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65%。
进一步完善监测和疫情直报工作,加大对重点地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在毒品危害严重的省区全面推进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2008年底将美沙酮治疗门诊数量扩大到300个以上。
充分发挥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的作用,加大预防艾滋病性传播的干预力度。
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建立健全艾滋病医疗救治管理体系,完善以就地治疗、家庭治疗、社区治疗为主的医疗救治体系和救治模式建设,继续做好抗病毒治疗工作。
加强艾滋病防治计划管理和资源整合工作,组织制订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监督与评估计划,整合监测、干预和治疗等各方面信息。
6、继续做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及其相关配套文件的制订,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完成“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管理办法”制定,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
加强常规计划免疫工作,建立和健全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进一步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和接种质量,加快“儿童免疫信息个案化管理系统”建设进程。
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维持脊髓灰质炎监测系统正常运转和高敏感性,做好重点地区的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制定脊髓灰质炎输入病例和疫苗衍生株病毒发生处理行动预案。
提高处理输入性脊髓灰质炎野病毒和疫苗衍生株病毒循环的应急能力。
开展实验室脊髓灰质炎感染性材料的封存工作。
制定并实施全国消除麻疹实施计划,继续开展重点地区麻疹强化免疫工作,有效控制高发省份麻疹的流行。
下发并组织实施“全国乙肝防治规划”,开展全国乙肝血清流行病学调查和2002年以来出生、未接种疫苗的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
逐步建立和完善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监测系统,做好流脑、乙脑疫情的监测,推进高危省份将流脑疫苗和乙脑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工作进程。
7、组织开展《血吸虫病防治条例》颁布后的宣传贯彻工作,突出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血吸虫病疫情比上年下降30%以上。
继续开展血防春查工作,加强对重点疫区省血防工作的检查指导。
协调各部门将血防综合治理重点项目集中安排到重点疫区,发挥综合治理项目的规模效益和综合效益。
抓好国务院血防办血防联系点,摸索新形势下加强传染源控制和开展综合治理的经验和模式。
加强疫情监测,做好应对洪涝灾害后的急性血吸虫病突发疫情的防控工作。
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宣传工作,改善中小学生急性血吸虫病感染比例较高的局面。
8、加强疟疾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和正规治疗,减少传染源,有效控制暴发流行。
加强培训,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的报病意识和防治能力。
加强边境地区和联防地区疟疾疫情信息和经验交流,继续做好全球基金疟疾控制项目的实施。
完成全国消除丝虫病总结评估和表彰工作,以及世界卫生组织对我国消灭丝虫病认证的准备工作,继续加强对可能的输入性传染源和残存微丝蚴阳性者的监测,积极推广对慢性丝虫病患者的康复指导和关怀照料工作。
探索包虫病、肝吸虫病和土源性线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有效干预模式。
9、按片区、按地理类型进行农村改厕技术和管理的分类指导,特别是血防地区农村改厕的技术指导,提倡修建无害化卫生厕所。
修订农村“三位一体”沼气池厕所建设标准及“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1991)”。
加强全国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网建设,开展农村供水与环境卫生现状调查,广泛发动群众,开展农村爱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10、继续进行全国重点地方病监测、病情调查和综合防治工作。
开展以县为单位的全国碘缺乏病考核评估和尿碘监测试点工作,筹划“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实施十周年”纪念活动,对大骨节重病区进行病情调查和防治工作,修订相关标准,加强技术指导。
11198997455、继续推进《中国精神卫生法》立法工作进程,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全国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的预调查工作。
加强精神卫生机构网络建设,研究贫困精神病人的救助政策。
起草并上报《中国居民营养改善条例》,推动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后续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慢病控制政策研究,从政策支持、市场指导和群众教育三方面加强居民营养改善和慢性病的预防工作。
完成慢病防治规划。
启动全国第三次全死因回顾调查工作。
加强肿瘤登记、危险因素控制和早诊早治工作,加强对子宫颈癌、食管癌、鼻咽癌的早诊早治示范基地的指导。
加强有效干预措施的推广应用和对慢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的指导。
实施糖尿病管理项目,扩大糖尿病医院社区一体化管理模式试点。
继续开展牙防先进县评选、规范口腔保健品的管理认证工作和伤害监测以及安全社区推广工作。
12、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卫生防病工作开展。
在抓好卫生创建工作的同时,继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部门参加爱国卫生活动。
按照2008年全国爱国卫生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入夏前全面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整治活动。
根据新的《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2008年底命名满三年的国家卫生城市(区)进行全面复查。
按照《创建国家卫生镇(县城)标准》,对已有的国家卫生镇进行复核;对申报城、镇进行调研考核;加强对卫生城、镇日常监督管理;开展健康城市试点活动;抓好《病媒生物防治标准》推广工作;推广部分省市创建卫生村的先进经验。
虎皮鹦鹉身上有虫子我在网上买了驱虫内外灵今天下午给他涂了点现在炸毛没精神了比之前更严重了怎么办
在论坛上,你仔细看---基本上有我总结的。
哦。
宠物鸟治疗的常用药物: 1,专业药物: 现在有很多花哨的爱好的朋友,不明白的暴政鸟疾病的药物。
治理鸟病,是你真正需要的药物吗
据了解,中国有两个生产厂家,专业生产治理鸟病的药物。
首先开发的北京“鸟音乐”的鸟类,它是特定的药物。
1号鸟鸟音乐可以促进发情,鸣叫,提高产卵率和孵化率。
鸟乐II和III可以补充必需的营养物质,如维生素,微量元素,矿物质,氨基酸的成长和发展。
鸟音乐IV抗菌消炎的药物,以治疗感冒,肠炎有显着的效果。
鸟音乐一,二,三鸟饲料添加剂,每包重5克,你可以在500g鸡蛋混合,连喂3
5天,就可以消除体内的有害生物的鸟和笼子里。
是否有药物西安生产的鸟类,鸟类的饮用水消毒Aiweikelin系列。
对于个人成长的鸟类繁殖期的营养补充维生素滴,防止鸟啄肛,啄羽卡尔斯鲁厄梵特增益粉“,”凯欧营养,预防骨折,佝偻病代理;鸟强大的火花强粉“,”鸣禽,“精”,以及体内外寄生虫杀星滑板杀螨滴“羽毛”强洗洗发水“,”大力神鸽子粉“,”毛滴虫净“,球虫净”和“清除咽喉疾病。
以上的鸟类预计将很难能买到的药物,然后看下面:) 2,饲养宠物鸟一般应交替使用药物: 消毒用酒精75%,5%至10%的甲醛(福尔马林)配成的溶液中,也可混合使用的笼与等量的高锰酸钾,熏蒸。
不幸划伤或擦伤的皮肤可涂以龙胆紫和碘。
出血。
治疗肠炎,,可用于多种抗生素。
对于便秘的治疗和帮助产卵的石蜡油作为润滑油滴注不良信息或泄殖腔。
防止佝偻病和繁殖率,治疗A和D的鱼肝油。
可用可以帮助鸟类的消化,增加食欲。
治疗鸟类神经炎,痉挛,胃肠弛缓,,维生素B1(盐酸硫胺)。
鸟不想吃,年老体弱还可以喂葡萄糖饮料。
,治疗眼部疾病。
鸟病的治疗: 宠物鸟疾病的治疗药物治疗和手术治疗,这是最最最广泛的药物。
事实上,在治疗过程中,它也是药物疗法结合。
的药物治疗方法是指使用的一种或几种类型的药物的局部或全身性治疗的病理状态的校正病禽,并促进其恢复正常的生理功能。
药物治疗,包括治疗和对症治疗的结果。
治疗手段的疾病,具体治疗的原因,因为主要目的,选择合适的药物,以达到消除疾病的治疗。
的临床症状,对症治疗,选用药物可以缓解症状,提高整体身体状况的鸟类身上,促进Kangxia“为目的的治疗,病因不明原因的明天,但病情严重。
事实上,这两个经常被用来组合使用。
禽鸟自身的特性,结合特定的疾病,给药的方法有很多种。
1。
材料给药方法:也称为拌料给药方法,是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并主要用于很长一段时间的药物,特别是在所用的药物的水溶性或不溶于水的,或者,虽然易溶于水,但更多的经常使用的情况下,适口性差。
在饲料中的药物的浓度,通常是头以ppm(百万分之几)表示。
2。
饮水给药方法:这是一个最简便的方法管理。
很多情况下,生病的鸟,虽然食欲受损,甚至浪费食物,但还是经常能继续喝酒。
水的摄入量与不同物种的不同的鸟类,而且,还受到环境温度和健康状况。
因此,在饮用水中的药物浓度,在任何时间与病禽,身体状况,以及温度和环境因素的种按照计算进行调整,以避免不足或过量的剂量到鸟体内。
在饮水中的药物浓度也通常以ppm表示。
3。
提注射药物法:食品,饮欲完全废,严重的疾病,尤其是在濒死状态的病鸟的管理,这种方法可能是唯一可行的管理方法。
此外,它是很难被吸收或不吸收由肠胃外给药途径的药物还经常用于此法给药。
为了确保有效的药物的治疗效果,在血液中的浓度至少要保持3天的情况下,意外的触电引起的注射过程可能导致死亡的病禽。
注射剂,包括皮下,肌内和静脉内给药的。
对于一些呼吸系统疾病,也可有气管内注射给药或气溶胶管理的。
皮下注射,往往需要在颈部或大腿的内侧部分,推动了药物进入皮肤。
胸肌肌内注射部位经常使用的。
胸部肌肉注射,针不宜过深,以防止插入胸腔和腹腔内脏损害,导致不必要的死亡。
一般取肘静脉的静脉翅膀不成熟的鸟类理想的颈静脉。
为了防止意外和血肿形成,适当的尺寸,较宽的开放静脉注射针头,以推动药物来减缓速度。
4。
口服给药法:是指通过滴管,注射器,镊子,钳子和其他工具的药物的给药方法,人工药物直接送入鸟常用的口服胶囊剂型和驱虫药。
口服无机盐和维生素复合剂经常使用的,应当依照本法进行管理。
5。
体外给药方法:主要是指粉末或液体喷雾,涂布的表面上病禽用药。
药浴及砂药浴也属于这种方法的范围。
这种方法经常被使用在控制外寄生虫。
6。
环境剂法:在控制和消灭鸟或蚊子,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经常使用农药布在一个鸟笼,乱抛垃圾,鸟的巢,栖木,并密切相关的鸟类生活只有约环境。
必须指出的是,大多数的杀虫剂鸟有不同程度的毒性,使用时,必须非常谨慎和小心。
此外,有外科手术的治疗方法,是指与治疗,如肿瘤切除术的方法的帮助手术病禽,骨折的整复,异物去除和创伤修复等,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手术方法。
需要专业的医生,鸟的朋友不来的飞行员啊, 章 疾病细分 1,皮肤裂伤: 的车手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创伤打的电线,天线,避雷针或树枝轻微的脱毛充血,严重者皮肤裂伤,作物破裂,骨折,甚至死亡的胸骨,腿骨,翅膀。
进入水溶性的血腥消炎轻微充血,肿胀,如果你的伤口软膏涂避免直接涂抹,皮肤裂伤需手术缝合,并进行严格的消毒和周到的护理,以防止感染发炎,体温升高,正常的鸟不容易炎症,但仍然需要做好消毒,并让它休息停止飞行训练,以防止伤口裂开,特别是胸部皮肤裂伤。
2,作物破裂: 由专业兽医外科手术缝合伤口部位通常有灰尘,最好的处理应注意控制饮用水的数量,以利伤口愈合,观察渗漏情况,让小鸟的休息和营养补充品。
3,骨折: 根据损伤部位的不同处理,而翅膀骨折恢复后,最困难的的荆襄胸骨(龙骨)断裂或袋提防的碎骨和肌肉组织坏死积累。
腿部骨骼最脆弱的断裂,作为机身顶部,股骨,胫骨腓骨,然后下一个然后连接,然后其次设置脚环指骨,股骨较少骨折,不易受固定胫骨骨折是最常见的,和非,简单的骨折常合并皮肤和肌肉撕裂,骨头粉碎穿刺,手术治疗固定,一般约2-3周恢复。
指骨骨折(套脚环部)是最有可能导致离开的脚步肿胀,加上脚环的束缚疾病加剧,特别注意固定和护理。
4破裂: 与呼吸的气囊,减肥,调节温度和湿度,空气压力,和鸟类的影响或其他因素引起气囊破裂,如在体内的颈动脉球囊破裂的作用被吸入到空气中渗出积聚在颈部皮下形成的痛苦鸟或排除,并避免剧烈运动,最好隔离休息,约4-5天即可痊愈,不影响飞行。
5,直肠脱垂: 更常见的女鸟种,的鸡蛋生产后泄殖腔脱出外口的不良信息,通常是鸡蛋,还是缺乏锻炼,患鸟进行手术治疗,有时复发。
,腹壁疝: 相关的体质,肥胖或缺乏的痛苦鸽子腹腔内破裂的腹部肌肉的运动,肠或脂肪块通过形成一大瓶,有没有即时危险,是严重的行手术治疗,预后情况。
7,黄色瘤: 是一种良性皮肤肿瘤,多发生于腹部,翅膀或腿,你不需要进行手术治疗的肿瘤范围,不影响健康和繁殖。
8,血管上皮: 多在脖子上,很容易破皮流血,生长迅速,严重的手术切除,有些会复发。
9,脂肪瘤: 的特质,缺乏运动,饲料,超重的鸟类容易出现这种疾病,脂肪大多堆积在腹腔和胸腔和腹腔皮下有时会引起疝,严重者需要手术切除,预后良好的情况下。
10恶性肿瘤的口腔肿胀: 偶尔可见,在快速增长的喉咙附近的口腔上腭发出的鸽子,影响进食和呼吸,治疗困难。
首先,我们先了解什么鹦鹉冷。
普通感冒是一种常见病,多发病的笼中鸟,引起爱鸟感,尤其是在冷,热温度的急剧的温度变化,室内温度太低,浴室温差大都会。
主要病原体病毒,少数由细菌引起的感染。
流感传播,通过呼吸道,被放置在一个房间里,如果感冒生病的鸟,鸟,那么它可以呼吸的空气和感染其他健康鸟,当然,感染率并不被认为是最高的。
(观鸟者在养殖过程中,一定要鸟类爱好者的热烈重要,尤其是现在,更多的饲养小鸡观鸟,小鸡需要更多的温暖) 第二,以确定它是否有一个寒冷的鸟类爱好者。
鹦鹉感冒的症状早期是比较明显的,刚开始的鸟类爱好者腰膝打算什么时候入住站在极不活动就会打喷嚏;,鼻孔有水汪汪的稀液流出,看到鼻孔变得明显比平常的小鼻孔周围的羽毛债券。
后来成为鼻孔厚的粘液阻塞和张口呼吸,呼吸急促困难,咳嗽。
会发出的最后一个严重的呼吸嘶哑,头在每一次呼吸前,杨呼吸姿势。
(注:病禽打喷嚏正常的鸟打喷嚏,喷嚏病禽的时间间隔相对较短,持续时间较长;打喷嚏,但一般正常鸟灰尘或吸入喻晓的斗争中,一个短的时间内完成有几个会不叫回) :我们判断鸟类爱好者,已经患了感冒,需要如何处方。
1 - 如果附近的社区诊所一般都可以买到:“氧氟沙星,氧氟沙星使用八分每个掺杂食品,饲料,每天两次,连续三天。
2 - 去宠物鸟的天堂商城团购网站阿奇霉素或呼吸治疗剂,一般需要1到2天快递,适用于发病初期。
无论上述方法治疗应该做的辅助工作: 1 - 隔离病鸟。
2 - 增加病禽所处的环境温度和良好的温度稳定性。
- 两个用棉花签擦拭病鸟鼻孔周围粘液性分泌物,保持呼吸通畅。
疥疮的治疗方法: 将凡士林(凡士林)直接受影响的面积2天的涂抹于整个过程大约两到三个星期。
可以使用其他药物,以及疥疮膏,硫制剂(在国内似乎已经被称为硫膏),聚维酮碘的早期症状也有一定的疗效,这些药物可以在药店购买。
但建议使用硫磺膏,因为它是有毒的鸟吃了会导致死亡。
还有一点要注意的是要记得清洗双手紧握的病禽消毒,以免接触禽鸟,并导致交叉感染其他健康。
周围的眼睛或嘴巴,坏的药物疥疮的手指很长,你可以用棉签沾药涂抹患处,这是更方便。
“我给你一点点信息 在这个过程中养殖的虎皮鹦鹉,常见的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器官和寄生虫病。
防治方法介绍如下: 呼吸系统疾病:常见的呼吸道流感,其症状是流鼻涕。
禽流感疫情,应立即转移到室内饲养,并给予绝缘层会很快愈合。
如果条件不能自愈,硼砂溶解在温水中,配成4%的硼酸溶液洗鼻孔周围及的美联储加那利草种子饲料,以增强抵抗力。
在饮用水几滴酒或喂维生素制剂,以帮助它恢复。
消化器官疾病:吃了肮脏的绿色饲料或饮水不卫生,造成拉伸痢疾的病鸟一般是白色的泥浆排出稀粪,下腹部羽毛污染。
感染这种疾病的鸟类,主食饲料只喂稗子,育成转放在一个温暖的地方,是一个笼换鸟隔离,以防止感染。
涓流几滴在饮用水的红葡萄酒。
重药物的使用,饮用水加呋喃唑酮0.01%(每片粉碎,加水1000毫升)。
连喝三日即愈。
虎皮鹦鹉体虱寄生性疾病:许多人来说,一定要注意消灭。
在兽医除虱子的解决方案的消除清粉或用神奇的药物笔涂抹。
此外,虎皮鹦鹉吸血昆虫的危害。
巢箱,经常会产生的吸血昆虫的大本营。
每个孵化巢完成后,立即用开水再次巢箱,涂有鸟在框中BGP水溶液,保持清洁和干燥,防止寄生虫对人体无害的杀虫剂烫伤。
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服役条件
应征报名(男兵)招收对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 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应征报名(女兵)征集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
外科 身高、体重标准 (一)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特勤人员:坦克乘员162—178cm,潜水员168—185cm,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162—182cm,空降兵168cm以上,空军航空兵第34师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165—172cm,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驻香港澳门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180cm以上。
中央警卫团、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个别体格条件优秀的应征青年,身高可放宽到165cm。
(二)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标准 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潜水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
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间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准分子激光手术或其他手术治疗,不合格。
第二条 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三条 颈强直,明显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合格。
单纯性甲状腺肿,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第四条 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有颈、胸、腰椎骨折史,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有下肢骨折史,空降兵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轻度胸廓畸形(潜水员、潜艇人员除外)。
(二)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
(三)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陆勤人员合格。
第五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空降兵超过4cm),或虽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肘关节过伸不超过15度,无功能障碍,陆勤人员合格。
第六条 手指残缺,影响功能的足趾残缺或指(趾)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七条 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八条 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点、字、图案”,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虽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不合格。
少数民族地区纯属民族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明显影响军容,合格。
第九条 脉管炎,动脉瘤,中、重度下肢静脉曲张和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空降兵不合格。
第十条 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直径大于0.5cm或超过2个),不合格。
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1年以上无后遗症,合格。
第十一条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包茎,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轻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睾丸鞘膜积液(包括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1倍,空降兵除外)。
(二)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后1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
(三)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不超过2个,直径小于0.5cm)。
(四)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包皮过长。
第十二条 中、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泛发性湿疹,慢性荨麻疹,泛发性神经性皮炎,面部白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他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不合格。
多发性毛囊炎,皮肤对刺激物过敏或有接触性皮炎史,手足部位近3年连续发生冻疮,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轻度腋臭(坦克乘员、潜水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除外)。
(二)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3cm),孤立散在白癜风(着短装非裸露部位,直径不超过1cm)、花斑癣、股癣,轻度手(足)癣、指(趾)癣、冻疮。
第十三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内科 第十四条 血压标准 收缩压:≥90mmHg;<140mmHg 舒张压:≥60mmHg;<90mmHg 第十五条 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不合格。
直立性低血压,周围血管舒缩障碍,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心率:60~100次\\\/分。
(二)心率:50~90次\\\/分、101~110次\\\/分或听诊发现心律不齐、心脏收缩期杂音等,需经临床、心电图或其他检查,确系生理性。
潜水员、空降兵和补入高原地区的新兵从严掌握。
第十六条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肺大泡,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七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痢疾,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触及肝脏不超过1.5cm,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叩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左肋缘下未触及脾脏,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既往因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cm,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三)细菌性痢疾治愈1年以上,急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肝炎除外)治愈后5年以上未再复发,无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正常。
第十八条 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流行性出血热,不合格。
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2年以上无后遗症,全身情况良好,能担负重体力劳动,合格。
第二十条 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神经症,精神分裂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人格障碍,智力低下,梦游,遗尿症,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耳鼻咽喉科 第二十三条嗅觉丧失,不合格。
嗅觉迟钝,合格(防化兵除外)。
第二十四条 听力测定,双侧耳语均低于5m,不合格。
一侧耳语5m,它侧不低于3m,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五条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不合格。
轻度晕车、晕船,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六条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合格。
轻度耳霉菌病,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七条 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他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
鼓膜中度以上内陷,鼓膜瘢痕或石灰沉着超过鼓膜的1\\\/3,咽鼓管通气功能、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不良,咽鼓管咽口或周围淋巴样组织增生,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不合格。
鼓膜内陷、粘连、萎缩、瘢痕、石灰沉着,陆勤人员、坦克乘员、水面舰艇人员合格。
第二十八条 鼻畸形,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重度鼻粘膜糜烂,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及其他影响鼻功能的慢性鼻病,不合格。
复发性过敏性鼻炎,肥厚性鼻炎,严重鼻中隔弯曲和反复鼻衄,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不合格。
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轻度萎缩性鼻炎,陆勤人员、坦克乘员合格。
第二十九条 Ⅱ度以上肿大的慢性扁桃体炎,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严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不合格。
眼科 第三十条 视力标准 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坦克乘员、潜水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仪仗队队员:每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可放宽到右眼裸眼视力4.8,左眼裸眼视力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各类人员标准,合格。
第三十一条色觉异常,不合格。
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二条 影响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假性翼状胬肉,伸入角膜不超过2mm,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三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不合格。
共同性内、外斜视在15度以内,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四条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不影响视力的角膜云翳,合格。
第三十五条晶状体、玻璃体、视网膜、脉络膜、视神经疾病及青光眼,不合格。
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合格。
口腔科 第三十六条 Ⅲ度龋齿、缺齿并列在一起的2个以上、不在一起的3个以上,重度牙周炎,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其术后瘢痕,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不合格。
中度以上氟斑牙及牙釉质发育不全,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龋齿、缺齿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功能合格。
第三十七条切牙、尖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缺失,超牙合超过0.5cm,开牙合 超过0.3cm,上下颌牙咬合到对侧牙龈的深覆 牙合 ,反牙合 ,牙列不齐,重度牙龈炎,中度牙周炎,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上下颌左右尖牙、双尖牙咬合相距0.3cm以内。
(二)切牙缺失1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
(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重叠。
(四)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轻度反牙合 ,无其他特征。
(五)错牙合畸形经正畸治疗后功能良好。
第三十八条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
妇科 第三十九条 内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妊娠,急、慢性盆腔炎,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盆腔肿物,不合格。
辅助检查 第四十条血常规检查 正常标准: 血红蛋白男性120~180g\\\/L(12~18g\\\/dl) 女性110~150g\\\/L(11~15g\\\/dl) 红细胞数 男性4.0~5.5×10\\\/L(400~550万\\\/mm³) 女性3.5~5.0×10\\\/L(350~500万\\\/mm³) 白细胞总数 4.0~10.0×10\\\/L(4000~10000\\\/mm³) 白细胞分类中性粒细胞50%~70% 淋巴细胞20%~40% 血小板计数100~300×10\\\/L(10~30万\\\/mm³) 第四十一条尿液检查(带*为必检项目) 正常标准: 外 观:透明、淡黄色 pH 值:4.5~8.0 尿比值:1.003~1.035 *尿蛋白:阴性至微量 尿酮体:阴性 *尿 糖:阴性 胆红素:阴性 尿胆元:0.1~1.0Eμ\\\/dl(弱阳性) *镜 检:(离心沉淀标本) 红细胞:男0~偶见\\\/高倍镜;女0~3\\\/高倍镜 白细胞:男0~3\\\/高倍镜;女0~5\\\/高倍镜 管 型:无或偶见透明型,无其他管型。
*女性尿妊娠试验:阴性 第四十二条 粪常规检查(地方性寄生虫病和血吸虫病流行地区为常规检查项目,其他地区根据需要进行检查) 正常标准: 外 观:黄软 镜 检:红、白细胞0~2\\\/高倍镜 无钩虫、鞭虫、绦虫、血吸虫、肝吸虫、姜片虫卵及肠道原虫 第四十三条 酶法检测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即谷丙氨酶)和酶标法检测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合格: (一)丙氨酸氨基转移酶40单位以上。
(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
第四十四条 胸部X射线检查 下列情况合格: (一)胸部透视未见异常。
(二)孤立散在的钙化点(直径不超过0.5cm),双肺野不超过3个,密度高,边缘清晰,周围无浸润现象。
(三)肺纹理轻度增强(无呼吸道病史,无自觉症状)。
(四)一侧肋膈轻度变钝(无心、肺、胸疾病史,无自觉症状)。
第四十五条心电图检查(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为必检项目,其他人员根据需要进行检查) 正常或大致正常心电图,合格。
政治审核条件 第七条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国家,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第八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一)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
(二)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三)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四)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五)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 (六)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七)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 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 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 (十)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情形的。
第九条 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的单位征集的新兵除执行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外,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不得征集; (一)在言行上同情或者支持非法组织或者非法活动的; (二)收听、收看境外反动广播、电视等传媒,传看过反动宣传品、淫秽物品,思想受影响,是非界限不清的; (三)有偷窃、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不良行为的; (四)参加各种宗教组织或者进行过迷信活动的; (五)文身的; (六)长期在外地,现实表现不易查清的; (七)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制度有不满言行的; (八)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被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十)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 (十一)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或者顽固不化人员的; (十二)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的; (十三)其他不符合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情形的。
第十条 应征公民应当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其户籍、出生日期、入户时间、公民身份证号码等以居民户口簿登记的事项为准。
自愿应征入伍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和报名应招士官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院)的应届毕业生在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应征(招)。
第十一条 应征公民的文化程度认定,按照教育部制定的标准和规定,以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为准。
第十二条 应征公民的党籍、团籍认定,以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制发的《入党志愿书》、《入团志愿书》以及党、团组织关系为准。
第十三条 应征公民的职业技能认定,以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