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习《国家安全法》心得体会
学习《国家安全法》心得体会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国家安全法是统领国家安全各领域工作的基本法律,对于依法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实施国家安全战略,落实重点领域国家安全政策,完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完善国家安全法治,建立国家安全体系。
依法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极端宗教活动,坚决维护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信息、国防等安全。
”通过学习《国家安全法》是我对国家总体安全有了更新更深的认识。
一、充分认识制定国家安全法的重要意义,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形势日益严峻,面临内外双重压力,各种风险因素明显增多,非传统领域安全日益凸显。
制定一部应对国家安全各种威胁和风险,统领国家安全各领域工作的法律,是维护国家安全紧迫的现实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安全工作。
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建立了集中统一
劳动合同法心得体会
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 ——公司预防之劳动合同篇 《中华人和国劳动合同法》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在2008年1月1日就要实施了,通过学习,我对该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最大的感触就是企业的责任重了。
《劳动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相比更加具体、完善,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最突出的特点是前面规定了怎么做,后面就规定了违反的法律责任。
因此,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更高了,企业应认真学习、准确理解、自觉执行。
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法律和经济上的风险。
现就我在这次培训中所得所感陈述一下,与各位同仁共飨。
一、《劳动合同法》突破《劳动法》,适用范围扩大,原则增加,反映了立法者的价值趋向。
(一)、《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了。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该符号代指分款符,以下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该法第二条第一款将适用范围扩大到“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解决了长久以来这些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无法可依,法院适用不统一的窘境。
第二款是突破些规定,立法时争论很大,最终将其列入,但是在适用时多受挚肘(见第九十六条)。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增加了。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相较劳动法,新增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在该法中多有体现,如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条件、内容、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其它劳动者要求的情况。
相对的,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这些规定相应地转化为权利义务,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
二、《劳动合同法》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特殊要求,并且规定了企业不签订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本项下,需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用工之日”的确定,现实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通知的时候经常使用“报到”一词,报到之日一般应理解为用工之日,所以这个词应慎用;二是劳动者拒签合同的应对。
对劳动者拒签的,用工企业需要保留劳动者拒签的证据,由于劳动者原因造成的未签合同的责任当然不应由用工企业承担。
三、企业制定规章制度须履行民主程序并向劳动者公示,否则该规章制度不能做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制订规章制度应履行的民主程序,制定程序主要分两步:第一,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第二,与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对第二款“平等协商确定”的理解,有两种意见:须经工会平等协商一致;只须协商,不须协商一致。
笔者认为应采取第二种理解。
因为用人单位对规章制度是单方行为,应有制定权。
否则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将大受限制,经营也会受限制,不利于企业的经营与发展。
当然,关于这一条款的理解,有待劳动部的进一步解释。
在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该项制度以后,一旦发生劳动争议需要适用到企业规章制度时,该规章制度是否可适用首先会从该形式上审查,不具备的不能做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这就是在考验企业本身的管理能力。
履行民主程序要求用工企业做到以下几点:设立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建立规范民主程序的规章制度;注意工作中保留履行民主程序的证据。
那么做到向员工公示,综合起来不外乎一面几种:1、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公示的方式,如员工手册等;2、员工签收的方式;3、员工传阅确认的方式;4、局域网上公开(受到质疑)、单位公开栏公开。
四、引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或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永无终止,它也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规定,注意与过去的“铁饭碗”的区别。
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劳动合同法倡导的用工方式,在特殊情况下,法律要求用工企业必须签订,不签订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合同期满终止企业的补偿责任等,新内容很多。
如同06年《公司法》修改扩大了公司章程的作用一样,《劳动合同法》增加了企业的责任,企业须高度重视。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心得体会
参加“企业法律审核专题研讨会暨合同风险防范培训会”的心得体会110月8日至10月9日,有幸参加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法律审核专题研讨会暨合同风险防范培训会”,收获颇多,感悟也颇多。
作为项目上的一个经营管理人员,要牵涉大量的经济合同,通过这次会议的学习,让我系统地了解到企业法律总顾问整个体系,在企业经营中所发挥的重大作用,从而思考作为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如何构建合同风险防范体系,为今后做好项目经营工作,增强企业的风险防范,提高企业项目作出贡献。
一、企业法律总顾问的定义及基本定位 企业总法律顾问,是指取得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高级管理专业人员。
企业总法律顾问对企业法人代表人或总经理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并依法提出法律意见,保证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维护企业和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企业法律总顾问是连结协调企业高层管理者,各业业务管理部门和法律事务部门的重要纽带。
二、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法律审核重点1、合同主体的合法性 关于施工项目,其合同主体的合法性,主要是指分包商、材料供应商的合法性,对其合法性的审核,主要审核其、资质证书、、授权、财务能力及履约能力等方面。
尤其注意资质的承揽范围是否满足工程分包的需要。
因此,在引进分包商时,一定要对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了再根据需要引进。
2、合同条款的合法性 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主要审查是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危害了企业的利益,产生纠纷的处理方式等方面。
3、合同签订的审核流程 合同签订前,其合同文本必须经过各专业部门会签或会议审核,报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签订。
三、保障措施1、领导重视。
唯有领导重视经营过程中的法律审核,营造一个“”的大环境,推广全员法律审核,让企业所有员工都自觉地遵守法律审核,完善法律审核的程序,才能更好地开展法律审核工作。
2、制度体系。
法律审核的长效机制必须有科学的制度来维持。
因此,制定一套完整、科学、全面的制度体系相当重要。
3、人员素质。
法务人员需要有全面的知识体系,熟悉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运作模式,才能更好地开展法律审核工作。
法务人员更要坚持学无止境,学无边界的态度,带动企业全员学习,打造,法制化企业。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的主要经营内容就是建筑工程投资、承包施工任务。
要投资、要承包施工任务,就离不开合同。
使用的合同不仅种类多,而且数量多,无处不在。
所以上海在中加强员工,特别是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培养法律思维、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
加强市场开发人员、财务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物资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培训等;通过参与合同起草、审查合同条文、参加合同谈判、监督合同履行等企业合同的全过程管理来强化企业的合同信用,同时通过对企业合同的审查,防范企业合同风险;通过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各项生产经营制度,及时收集保存对外经营证据,从而在今后处理纠纷时使企业处于有利的地位。
企业在合同管理、生产经营管理、招投标等各方面都有了法律顾问的把关,避免了法律漏洞,也就使其他单位或个人没有空子可钻,不得不自觉履约,从而也就有效预防了纠纷的发生。
今后即使发生诉讼纠纷,由于已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也将使企业在诉讼中处于不败之地。
规避经营风险作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风险总是不可避免的,遇到的风险更大、更多。
将经营风险降低到最小直至规避掉,是每个企业的共同愿望。
那如何才能将风险降低到最小或直至规避掉呢?这就需要企业法律顾问的帮助。
上海企业法律顾问作为企业人员,在常年从事施工企业内部法律工作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本企业经营活动潜在的风险有着比他人更深刻的认识,从而直接可以为企业提供参谋。
另外,上海企业法律顾问认为有必要时,“挡箭牌”作用。
法律顾问是企业处理人情关系的“挡箭牌”。
人情关系大多会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但有时却会严重影响企业的经营。
有了法律顾问,在碰到类似情况时,企业负责人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这事我也拿不准主意,我们有法律顾问,要先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巧妙地予以推托。
上海法律顾问作为企业的法律事项代言人,在企业遇到各种刁难和麻烦时,不仅可以为企业提供法律依据,而且可以直接为企业出面处理。
有了法律顾问,企业负责人可以“有事找我们的法律顾问谈”为由,对不愿直接见面的当事人予以回避。
对执法不守法的震慑作用。
施工企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常遇到业主、地方政府部门(特别是有一定执法权的政府部门)以自己是政府执法部门身份和地位对施工企业要挟或从中作梗。
上海企业法律顾问是国家承认的企业内部的“准司法人员”,因此,企业法律顾问出面谈判,就会给对方有一种无形的心理压力,使对手不敢提出无理要求或有所收敛。
由于特殊身份,由企业法律顾问直接出面处理相关事宜时,更会给对手一种强大的压力,从而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心得体会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日益白热化,企业法律顾问毫无疑问已成为所有律师争相瓜分的蛋糕。
如何赢得顾问单位的信赖,如何为顾问单位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先进的法律服务理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正如王佳强律师所言的,律师要有管理的思维,才能更好的服务好顾问单位。
通过此次培训,我深刻意识到企业管理渗透到法律服务中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首先,了解是沟通的开始,每一个企业都有自己的行业特性,受到影响的因素也是多种多样的,存在的法律风险也是多样化的,如何通过在日常的企业管理过程中,通过寻找企业管理与法律防范相结合的契合点,才能真正满足顾问单位的实际需要,解决其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从微观的角度出发,按不同的分类标准,企业主要存在以下几种风险类别:(1)按照企业所需生产要素,可以分为人力资源风险、资本风险、设备运行和工艺风险、材料风险、产品风险、技术风险、信息风险、知识产权风险等;(2)按企业的主要活动或主要经营环节,可分为材料采购风险、筹资风险、投资风险、制造风险、市场营销风险、收账风险、会计工作风险、安全风险、企业技术活动风险、人事活动风险、信息系统风险、企业组织变革风险;(3)按照供应链的顺序,可以分为来自供应商的风险、采购风险、生产风险、市场营销风险、来自客户的风险。
每一个企业风险类型都隐含着法律风险,作为法律顾问如果能主动的参与到其中为企业在这些环节中提供法律服务,这样才能让顾问单位看到法律顾问在其中的价值。
从宏观的角度考虑,我们也可以根据企业的不同运营模式,判断企业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比如有的企业是采取连锁加盟经营模式,那么其可能存在品牌抢注、品牌延伸、与加盟企业之间的利益冲突等特有的法律风险;或者我们从顾问单位企业规模的大小去判断,规模大的企业通常具有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人员流动性强的特点,在人力资源这一块可能存在更多的法律风险,规模小的企业为了企业发展可能会在企业融资这一块存在更多的融资风险,此时我们可以根据其经营模式固有的法律风险制定一套有针对性适用于企业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其次,做好企业法律顾问也要从企业的发展角度出发为企业提前做好商标注册、看好财务报表、做好行业分析报告、查询关联企业工商档案信息、企业管理隐含的刑事犯罪法律风险防范培训讲座等工作,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为企业提供法律增值服务。
最后,我认识到了法律服务工作成果量化的重要性。
法律顾问服务如何体现自己的重要性,除了通过诉讼帮企业挽回实实在在的经济损失之外,平时服务过程当中,书面化的工作报告、每个年度的工作报告是十分必要的,这样不仅能体现律师对工作严谨负责的精神,更能成为你提高法律顾问服务费用的一个事实根据。
综上所述,在过去,企业法律顾问或许只是帮企业审审合同,代理诉讼纠纷,企业家们根本体会不到法律顾问在企业发展过程当中的价值,为了减少经营成本,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会尽可能减少法律顾问方面的预算。
作为法律顾问的服务者,如果能提升服务理念,提高法律顾问的附加值,体现在企业法律顾问单位的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我深信,企业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将赢得企业家们的信赖与支持
法律顾问服务市场也将迎来充满希望的春天。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心得体会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心得体会 《行政复议法》的颁布,是自《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律颁布之后的又一部国家的行政大法。
《行政复议法》的颁布实施,将在我国初步形成较为完整的行政法律体系,对规范各级政府管理社会事务,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具有历史性的意义。
同时,也是依照公平、公正、公开、文明、合理地依法行政的原则,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的基本准则和要求。
行政复议法的实施,将保证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促进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建设。
我在学习《行政复议法》后有以下体会。
一、《行政复议法》是规范和促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法律行政复议制度是我国法律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的法律监督制度有多种形式和多种层次,除了依据刑法、民法等法律实行的法律监督以外,依据行政法实施行政机关内部的法律监督也是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
行政复议是行政复议机关(以下简称复议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提出的复议申请,对被申请人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审查其是否合法、适当,并作出复议决定的活动。
可以看出,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对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和监督,纠正违法的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救济和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行政机关在行使人民赋予的社会管理权的时候,如果发生不当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
不能监守自盗及心得体会
事情总算水落石出。
从这件事中我深有感受。
从发生的事情到现在领导的态度让我失望。
首先发现第一个不是我知道。
而是被盗者发现才知道。
这点说明监守自盗难防。
事情发生后我给领导提供最真实的情况。
认为只要锁定3人。
领导却将所有值夜班的纳入调查,我是当班的当然清楚。
他不这样只有将事情更迷糊。
开始调查方法很差劲。
轻描淡写的简单盘问,我们坐在一起分析讨论,根据陈的表情,审问回话。
值班时推断。
发生事后的表现。
大家清楚都是陈所为。
苦于没有任何证据。
不知道什么目的和什么原因。
主管和主任以没有任何证据和陈不承认为理由不予调查,这是最失望的。
领导就这般态度。
就这般能力。
还是因为有什么目的。
这还不要紧。
最伤心的是没有调查结果就宣布处理意见,【前面博客有报道】这样引起了我的抗-议和另外值班员的反对。
我当场就提出反对。
处理不合理!由于主任不在办公室。
我打电话提出了我的看法。
晚上我和他理论了一翻,领导不是显得很大度。
语言粗暴而且激动。
【以前和保安理论还打过保安呢。
这次总算让我见识啦。
可见那时很真实的事情】我当然是晓之以理。
我还好没任何激动。
还说:主任你不要激动埃我在和你讲理埃我只是要你调查出来再定夺。
主任说:你要我怎么调查。
他不承认!我说:你交给我处理埃主任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没有同意让我处理。
包括主管也不让我调查。
反正就那样。
他既不调查也不让我调查。
就让我接受处理意见。
我真的对他们态度和所为表示不理解!我当然想:这样的事不能伤及无辜。
我开始着手调查此事。
还好。
因为我分析对路。
事情很快搞定啦。
我以为把结果交给领导就得啦。
然而在第二天。
似乎上级不相信。
而且很不愿意看到审理结果。
主管问陈:你愿意赔款是吧。
为什么你要赔啊?这样让我觉得有点意外。
怎么会这样呢?。
后来我们调查在场的队员一起开会一样来到值班室。
主管这样才明白过来。
才确认事实。
最后的事我就不想理啦。
看他们怎样处理。
到现在领导没有任何说明。
我和另一个差点伤及无辜的没有得到任何安慰和说明。
我不伤心。
也不生气。
我只是对领导处理事情的表现。
方法。
能力表示怀疑和不理解!!!!!!!!!!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经营保安服务的,坚决予以取缔,并依法处理经营人员。
凡是单位自建保安组织,必须到公安机关备案。
对管理严格、服务规范的纳入公安机关监管范围,对管理混乱且存在治安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纳入监管,特别是保安人员有监守自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等行为的,依法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罚。
年底前,全省的保安押运公司注册资金必须达到300万元,必须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引进社会资本合作的必须实现公安机关控股经营。
专用运钞车必须达到10辆,专职押运守护人员必须达到40人。
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县级保安押运公司,一律整合到市级公司或由市级公司纳入分支机构管理。
押运保安要留掌纹、指纹严厉打击、查处保安人员监守自盗、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警用、保安服装、标志和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
建立健全自建保安组织、保安企业、保安培训机构和保安押运公司管理制度,严格招录保安员审查把关,监督、指导保安服务企业,督促保安企业建立员工档案,对从事武装押运、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守护等岗位的保安员,要留取指纹、掌纹以及必要的担保手续。
完善保安企业负责人聘用制度、重要岗位保安员定期轮换、客户回访、员工奖惩等制度。
对于非法生产、销售警用服装、保安标志以及器械等违法犯罪行为。
群众可以拨打电话 向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举报。
谁能写一份原始凭证填制与审核的心得体会,200字左右就行,在线等,急急急~~~~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载经济业务的发生及其内容的最初书面证明。
原始凭证的审核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起点,是会计人员履行职责、依法核算和加强会计监督的重要手段。
填制记帐凭证、登记帐簿都必须以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及时掌握原始凭证的审核要领对初涉会计工作的同志尤为重要。
1、填写的内容要真实可靠。
即要实事求是地填列经济业务内容,原始凭证填写经济业务发生的日期、内容、数量和金额必须与实际情况完全相符。
原始凭证是企业单位经济业务的如实写照,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不允许在原始凭证填制中弄虚作假。
2、原始凭证填写的内容要完整。
原始凭证中的所有项目必须填列齐全,不得遗漏和省略,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年、月、日要按填制原始凭证的实际日期填写,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和补充内容都应该逐项填列,名称要齐全,不能简化,品名或用途要填写明确,不允许含糊不清,有关人员的签章必须齐全,项目填列不全的原始凭证不能作为经济业务的合法证明,也不能作为编制记账凭证的附件和依据。
3、填制原始凭证要及时。
当每一项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应立即填制原始凭证,并按规定的程序及时送交会计部门,由会计部门审核后及时据以编制记账凭证,既保证会计信息的时效性,也可以防止出现差错。
4、填写原始凭证要规范。
在填写原始凭证时,书写文字说明和数字要整齐、清晰可辨,不能使用未经国务院公布的简化汉字,大小写金额要相同,数量、单价、金额的计算应正确无误。
如果填写过程中出现文字或数字错误,不得任意涂改、刮擦或挖补,应按规范的更正方法予以更正。
对某些重要凭证,如支票填写错误,则不能更正,更不能撕毁,应办理作废手续后重新填制,作废的原始凭证要加盖“作废”戳记,按原编号顺序与其他存根联一起保存。
原始凭证的填制除需复写的外,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属于套写的凭证应一次性套写清楚,做到不串行,不串格,阿拉伯数字应逐一书写,不得连笔。
使用印有编号的原始凭证,应按编号连续使用,有关经办人员都要在原始凭证上盖章,表示对该项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原始凭证上的签章应清晰可辨。
叩问初心警示片观后心得体会
《叩问初心》警示教育片观后心得体会职介中心张卫平为推动主题敎肓深入开展,充分发挥纪律审查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进一打造忠诚、干浄、担当的人社系统干部队伍,昨日下午,市人社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了《叩冋初心》专题警示教育片。
《叩问初心》警示教育片是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和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肓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摄制,该片以严守“六大纪律”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主线,重点选取了近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有关地区纪委监委查办的严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过对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如何走向腐败的心路历程和犯罪轨迹进行深刻剖析.掲示了腐败给党、国家、社会和家庭带来的巨大危害,具有很强的警示教育意义。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我们这么大一个政党,靠什么来管好自己的队伍?靠什么来战胜风险挑战?除了正确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外,必须靠严明规范和纪律”;“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坚持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严格按照纪律和法律的尺度,把执法和执纪贯通起来,使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真正得到落实”……通过详实的案例,人们看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一大批腐败分子被绳之以党纪国法,党员干部群众深感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
回顾中国共产党反腐
银行开会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篇一:银行人员内控学习心得体会】银行人员内控学得体会4月28日,我行召2012年内控暨防案工作会议。
这次会议是我入行来参加的规模最大,形式最正式的一次会议。
通过这次会议,我受益匪浅。
领导的讲话使我对行里始终再提的依法合规经营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引发了我对自己所在的岗位,所从事的工作的思考。
这些案件的发生及教训在我的心灵深处引起了很大的震动,我深刻领会了讲话精神,得出了如下几点体会:一、认清形势,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银行是一个特殊的行业,特别强调思想素质。
要做一名合格的农行员工,首先我们要做一个正直诚实的人。
从古至今,在银行业诚信文化是相当重要的。
做一名思想素质过硬的员工,才能时刻坚守正直诚实的本分,抵制利益的诱惑及权势的威压。
二、坚持合规经营,扎扎实实地把合规工作一抓到底。
合规经营不能只挂在嘴上,夸夸其谈,喊大口号,一到真正处理业务时、在操作细节上,就把合规、制度丢在一边,草草了了,粗枝大叶,工作浮躁,业务合规审查敷衍了事。
十案九违规,案件的发生就是因为在这些细节上没有坚持合规操作,只是内部或是外部的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经过数十年的经营和实践,银行的规章制度可以说是相当完善了,如果每笔业务的每个环节上的每个员工都能够按照银行的规定工作,严格执行合规要求,那么犯罪分子根本就无机可乘。
所以要防范案件,关键在于要把合规落实到位。
千万不能感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