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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大讨论心得体会纪委

时间:2016-05-13 00:16

如何做好班组安全生产工作

纪检干部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学习心得体会  会议强调,《工作规则》是“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要求在纪检监察机关的具体部署和制度规范,是强化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的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纪检干部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学习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篇一  高度重视,增强行动自觉。

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高度重视,深刻理解中央纪委出台《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意义、背景和必要性,充份意识到《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制定,是中央纪委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纪检监察机关依规治党、强化自我监督的制度利器,切实增强学习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逐条逐句,领会核心要义。

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九章五十七条全文内容,把握《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主要内容和关键环节。

并围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出台的重大意义交流学习心得和认识体会,并从工作实际出发,对全面规范自身行为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

  立体宣传,确保学深学透。

在机关开辟的《通知公告栏》里张贴公布,利用会泽县纪委监察局网站、党风廉政要闻、名城清风QQ交流群、县纪委监察局微信群等交流平台,发送相关资讯进行学习共享。

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

党风廉政建设总结好的方面和不足

党风建设总结好面和不足  通过强化责任落实,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共管的工作氛围。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那么,党风廉政建设总结好的方面和不足怎么写,你知道怎么写吗?如果不知道,就一起看看整理的内容吧!  篇一:党风廉政建设总结好的方面和不足  201x年,xx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县纪委、县监察局的精心指导下,在乡党委、乡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落实监督、执纪、问责三大职能,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强化责任目标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倡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将一年来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x年工作总结  (一)细化责任,主责主抓,确保工作落实责任化。

结合县委与乡党委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岗位职责,分4类制定责任书,由乡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村党总支、站所、党支部签订201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8份。

认真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提交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制度,先后9次召开乡党委会研究重大事项工作。

乡党政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站所、包点村委会各讲授廉政党课1次;乡党政班子成员和纪委分别与管规划、管项目、管资金的8名站所长和卫生院、中小学班子成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乡党政班子成员定期不定期与包点村委会、分管站所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乡党委先后6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依法依纪对1名违纪党员进行

学习两个《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两个《》心得体会党中央公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

根据学校党委部署,我总支在本学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采用逐章研读、讨论,组织收看网上辅导报告,对照纪委所发的宣传材料,认真回顾复习等方式,加强学习。

此外,在工作之余我还注重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学习,从不同角度体会两个条例的精神实质。

现就学习情况谈一点心得体会:两个条例作为我们党内的法规,在内容上是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的。

两个条例总的共同点就是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我们党的法规和制度建设,同时,两个条例又各有侧重点:党内监督条例侧重于事先的监督,则侧重于事后的处理。

党内监督条例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确立了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纪律处分条例的适用范围主要是违反党纪,应该受到纪律追究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

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监督是软弱的监督,没有严格正确的监督,处分就不可能有充分的依据;没有必要的处分,监督也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党内监督条例属预防机制,侧重治本;纪律处分条例属惩戒机制,注重治标,二者结合体现了“预防为主、惩防结合”的原则。

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

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暨“发展新郴州,宜章怎么办,建设新宜章,我们怎么干”解放思想大讨论座谈会会议纪要

县纪委组织召开解放思想大讨论座谈会\ 会议现场秩序良好,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颜昌宏首先向参会人员部署了2011年迎检工作,接着通报了2011年度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和2012年工作打算,随后县纪委各室主任做了年终迎检的工作安排。

接下来,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就当前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的“发展新郴州,宜章怎么办,建设新宜章,我们怎么干”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畅谈了自己的感想。

大家一致认为:一是要破除旧有的安于现状,只保稳定不求发展的观念,树立勇立潮头、大胆创新的思想;二是要合理规划,一切从实际出发,立足宜章现状,发挥优势,扬长避短,探索出一条适合本地区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三是要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树立政府形象和威信,提高政策执行力;四是要从严查处各类贪污腐败、失职渎职等腐败行为,大力开展治庸、治懒、治散、治浮、治奢、治玩的“六治”活动,坚决纠正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打造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

\ 在听取了乡镇纪委书记及科局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的发言后,到会的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我县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充分肯定。

并提出了殷切的希望,希望全县纪检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扎实工作,从严从重查处各类贪污腐败案件,严肃党纪国法、纯洁全县干部队伍。

\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焦能飞在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对基层纪检干部的同志们在基层事务繁多、责任压力大、条件艰苦的环境下,克服困难,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表示高度赞赏。

并表示县纪委将尽一切努力改善基层纪委的工作条件,进一步关心基层纪检干部的成长。

\ 接着,焦能飞总结了本次思想解放大讨论活动,他强调,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全县纪检系统要按县委的要求,抓好思想解放大讨论活动,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把思想解放大讨论活动与当前在全县纪检系统开展的“五比五看”主题活动相结合,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两推动;二是把思想解放大讨论活动与解决当前纪检系统存在的问题相结合起来,在解放思想中解决问题,取得实效;三是要与学习纪检系统先进典型相结合,县纪委组织了全县纪检干部学习了全国纪检监察先进典型沈祥瑞的感人事迹,并号召全县纪检干部做沈祥瑞式的好干部,为党分忧,为民解困;四是要与纪检干部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及县委的部署相结合,提高工作执行力。

\ 最后,焦能飞谈到了明年纪检监察工作思路,一是要有明确的发展目标;二是全面开展好两大主题活动,即纪检系统目前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和“五比五看”主题活动;三是认真抓好三项重点工作,即纪检队伍建设、全县带共性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及机关制度的完善等;四是努力实现四个工作突破,即党风廉政建设有突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有突破、大案要案的查处有突破、纪检干部的成长要有突破。

\ 部分献策选登:\ 县纪委书记焦能飞:同志们发言很好,特别是乡镇及科局的同志的发言感动了我,激励了我。

现在乡镇纪委的工作条件确实是很差,县纪委将尽一切可能来改善条件。

这次县委开展的思想解放大讨论,很有必要,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全县纪检系统要按县委的要求,抓好思想解放大讨论活动,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把思想解放大讨论活动与当前在全县纪检系统开展的“五比五看”主题活动相结合,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两推动;二是把思想解放大讨论活动与解决当前纪检系统存在的问题相结合起来,在解放思想中解决问题,取得实效;三是与学习纪检系统先进典型相结合,四是要与纪检干部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及县委的部署相结合。

\ 明年纪检监察工作思路,一是要有明确的发展目标;二是全面开展好两大主题活动,即纪检系统目前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和“五比五看”主题活动;三是认真抓好三项重点工作,即纪检队伍建设、全县带共性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及机关制度的完善等;四是努力实现四个工作突破,即党风廉政建设有突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有突破、大案要案的查处有突破、纪检干部的成长要有突破。

\ 笆篱乡邱进冲:“怎么办,怎么干”就是要找准问题,解决问题,当前基层纪检工作的主要问题是案子难办,工作难落实。

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纪检干部兼职多,工作任务繁重,用于纪检工作的时间精力不能保证;二是业务不熟,综合知识掌握不够;三是办案外界干扰大,有的是领导打招呼,另外就是乡镇各项工作落实及乡镇干部提拔的民意测评都需要靠村干部,查案查多了,会影响纪检干部的前途。

解决问题要靠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政治上对纪检干部多予以关心,解决办案的后顾之忧;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同时还要对村级干部进行思想教育;三是要实行分片区办案,异地交叉办案。

扫黑除恶心得体会500字怎么写

廉洁自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方面。

廉洁自律是党和人民对党员干部最起码的要求,是党员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道德准则,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前提,也是党员领导干部从政、执政的基础。

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当前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摆在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官清民自安”,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清正廉洁、艰苦奋斗是我党的优良传统,也是“人民公仆”的本质要求。

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会议上强调,必须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

要从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抓起,不断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要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当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主要表现当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学习松懈,主观上提高自身道德修养和业务能力的愿望不强;二是朋友交往中带有权力因素和功利因素;三是不同程度地存在公款吃喝娱乐,奢侈浪费正之风屡禁不止;四是节日期间馈赠和接受礼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五是公车私用等领导干部的职务消费问题。

二、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建设的几点对策思考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坚持教育为先、制度为本、监督为上的理念,以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为重点,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抓紧治理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出成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跨越。

(一)加强学习,提高修养。

在每年年终的述职述廉总结或召开民主生活会时,一些领导干部不免为自己找上这么一条:“学习不够”。

的确,现在生活节奏快,工作繁忙,许多领导干部无暇顾及学习。

因此有人认为“学习不够”是小节,无关痛痒。

事实上,学习不学习,学习够不够,反映出领导干部有无从主观上提高自身道德修养和业务能力的愿望,也反映出领导干部是否具备较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笔者认为,“学习不够”绝不是小节

而是领导干部进取心和事业心的反映。

学习可以丰富道德内涵。

古语云:“修己以安人”。

荀子在《劝学》中也说:“干、越、夷、貉之子,生而同声,长而异俗,教使之然也”,说明外在的学习、教化对一个人的影响非常之大。

我们只有不断学习,吸取精华,使自己真正具备深厚的道德修养,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担负起为人民服务的重任。

学习可以提高执政能力。

全党上下都在提倡不断加强和提高执政能力,而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勤于学习、善于学习,才能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才能不断提高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力和招待力,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的业务能力,也才能提高廉洁自律和自觉性和坚定性。

培根曾说过:“练达之士虽能分别处理细事或一一判别枝节,然纵观统筹,全局策划,则非好学深思者莫属”。

所以说,学习对于领导干部尤为重要。

学习可以不断创新思维。

创新需要良好的文化修养做前提,中国传统文化中就提倡“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积极态度,“学不可以已”。

这就提示领导干部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破除陈旧的思想观念,树立科学发展观。

学习是无止境的,学习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可以向书本学习,也可以向实践学习;可以学习古人,也可学习现代管理经验。

但学习绝不是装点门面或往脸上贴金,更不是可有可无的小节。

只有真心去学习,才不至于“慕浮名而不务潜修”“慕虚荣而不甘枯淡”,如果说一次“学习不够”还情有可原,但每次都说“学习不够”,以此来掩盖其他方面的缺点,那就绝非小事了。

(二)谨慎交友,管住小节。

近年来被查处的违法违纪领导干部,其中不乏在社交圈、生活圈中交友不慎所致。

由此可见,作为领导干部,交友问题绝不仅仅是关系个人生活的小节问题,而是关系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形象的政治问题。

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常常自省自警,慎重对待朋友交往,坚持择善而交,择廉而交。

人生在世,不能没有朋友。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世间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心地都很正直的严正的朋友。

”领导干部与普通人一样,也有人情交往,也有自己的朋友圈。

然而,由于领导干部手中握有权力,身份特殊,所以想与其交朋友的人自然也就多。

在复杂的社会交往中,有些人为了达到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采取各式各样的手段,千方百计接近领导干部。

殊不知,他们看重的不是友情,而是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

因此,作为领导干部,交友就不可不慎,不能没有原则,否则,就会成为某些怀有不良目的的人牟取非法利益的工具。

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而不能用来为所谓“朋友”谋私利。

领导干部在朋友交往中,不能因为讲“两肋插刀”的哥们义气而丧失党性原则,守不住道德和法律底线。

在权力与友情之间要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不能把权力因素和功利因素带到朋友交往中,甚至以友情代替法纪和原则,给工作和事业带来损失。

古人云:“益者三友,损者三友。

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

”在交友问题上,一方面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多交善友、不交恶友,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而不至于在觥筹交错、轻歌曼舞中一步步地迷失自己。

另一方面,各级党组织必须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把管理从“八小时之内”延伸到“八小时之外”,常敲警钟,防微杜渐。

(三)培育正气,坚持操守。

加强廉洁自律、树立新风正气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弘扬清正廉洁、艰苦奋斗作风,坚决纠正滥用权力、贪图享乐,切实解决“清廉”问题;要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气节;坚决克服以权谋私、奢侈浪费、作风粗暴、与民争利、侵害群众等错误行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警惕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防止手中的权力商品化、庸俗化,绝不允许把权力变成以权谋私的工具。

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约束,使他们自觉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节假日正常的人情往来原本无可厚非,但以往发生在节日期间的种种违反政纪的不正之风,以及干部收受贿赂、违法犯罪的教训表明,越是在节日期间,领导干部越要严格分清正常交往与违纪违法的界限,越是要警惕在脉脉人情遮掩之下的种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时刻提醒自己坚持操守,廉洁自律。

领导干部要坚持操守,廉洁自律,就要从具体事情做起。

要自觉按监察部通知所要求的那样,在节日期间不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不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不以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形式收钱敛财。

领导干部要讲求勤俭节约,以自己的廉洁行为,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廉洁意识,带动全社会的节约行为,过一个健康、文明、俭朴的节日。

(四)建立制度,带头遵守。

招待费、会议费、车辆维修费等费用支出实行公示制度,狠刹公务接待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公款吃喝娱乐的不正之风,加强廉政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促进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严禁超标准安排住宿和宴请;严禁用公款支付营业性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游山玩水,严禁馈赠和接受礼品。

严禁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进行高消费娱乐等奢侈享乐、铺张浪费行为,切实消除领导干部职务消费中存在的问题。

“水清沙自洁,官贤弊自绝”。

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树勤政廉政新风正气需要领导干部一级抓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为一级作表率;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公仆、认认真真做事、时时处处做廉洁自律、勤政廉政的表率;要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要敢于说向我看齐、对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外的监督,使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要以高尚的道德情操、良好的品行修养和自身的浩然正气,勤奋工作,取信于民。

只有坚持不懈地抓好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不断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转变作风,真正做到“为民、开拓、务实、清廉”,自觉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观念的侵蚀,才能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才能形成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红河的强大力量,才能在推进科学发展上有新突破,才能更好地推动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五)发扬优良传统,注重官德政德。

加强廉洁自律、树立新风正气就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树立廉洁从政的新风。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

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两个务必”,带头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必须严格自律、自重、自省、自警,做到慎独、慎微、慎始、慎终。

要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不论在“工作圈”还是“生活圈”、“社交圈”,要始终坚持以清养廉,以俭养德,洁身自好,始终保持良好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加强廉洁自律、树立新风正气还要求各地针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认真查找群众还有哪些不满意的地方,并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从而以廉洁自律促进全州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以风清气正的行政环境搞好全州的各项建设。

廉洁自律促和谐风清气正搞建设

有关总结班级纪律的演讲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依据《企业法》、《公司法》、《劳动法》、《工会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和《北京三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国有控股企业民主管理及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企业民主管理及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企业实行以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为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决定的,是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具体体现,是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内在需要。

第三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继续坚持和发展企业民主管理是公司党委、行政和工会组织的共同职责和原则。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公司所属法人企业。

第二章 公司职代会及职权 第五条 公司职代会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组织机构。

第六条 职代会接受本企业党组织领导,对党组织的决议、决定要认真贯彻执行;职代会应保证经理的中心地位,积极支持经理行使权利;工会是本企业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职代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享有以下职权: (一)、审议建议权:对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企业改制、改组、变更、分立、合并、兼并、搬迁、改造、破产及清产核资方案;企业裁员、分流、安置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产品销售和盈亏情况;企业基本建设方案和工程项目招投标方案;大宗物资采购方案;大额资金使用情况;企业重大投资和生产经营中的重大决策方案享有审议建议权。

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必须将企业改组、改制方案,搬迁、改造方案,兼并、破产方案及清产核资情况,企业裁员、分流、安置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投资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未经职代会审议的不应实施。

(二)、审查同意或否决权:职代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内容享有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如职工薪酬管理办法;劳动保护措施;职工奖惩办法;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职工培训计划;企业重要规章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劳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

上述内容既未公开又未经职代会通过的有关决定视为无效。

(三)、审议决定权:职代会对职工福利基金、公积金、公益金的使用方案;职工购房配售方案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等职工福利的重大事项享有审议决定权。

(四)、民主监督、评议权:职代会对企业贯彻劳动法律、法规和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缴纳情况;对企业中层领导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情况;企业领导人员工资、奖金、补贴、住房、用车、通讯工具使用情况及出国出境费用支出情况;企业招待费使用情况等涉及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享有民主监督权。

对企业领导人员享有民主评议权。

(五)、民主选举、更换权:职代会对工会委员会成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企业改制后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及参加平等协商谈判的职工代表享有选举、更换权。

第三章 职工代表 第八条 凡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

公司职代会代表以各企业、分公司、各部室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具有双重身份,既是职工代表又是会员代表。

第九条 职工代表的条件: (一)、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具备一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

(二)、本职工作好,有较强的责任心。

(三)、关心集体、办事公道、联系群众、遵守纪律。

(四)、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五)、有一定的业务知识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第十条 职工代表的构成: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包括一线职工、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

一线职工的比例不得少于50%;科技人员、青年和女职工应占一定的比例。

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

公司职代会及职工代表三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

职工代表任期未满,在公司内部调动工作,代表资格保留;职工代表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由原选单位按规定程序补选。

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职工代表在职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有提出意见、建议和表决权;召开职代会前有提案权。

(二)、有权参加职代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参加对企业执行职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参加对企业管理人员的质询、评议。

(三)、因参加职代会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享受正常出勤待遇。

(四)、对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和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不断提高思想觉悟、业务水平和参与管理的能力。

(二)、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代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和参加平等协商、签定集体合同等专项工作的职工代表向职代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四条 特约代表和列席代表 (一)、公司职代会可以邀请一些离、退休职工作为“特约代表”,“特约代表”在职代会上可以发表意见和建议,但没有表决权和选举权。

(二)、不是职工代表的农场及所属单位或部门的领导干部可作为列席代表列席会议,可以发表意见和建议,但没有表决权和选举权。

第四章 职代会的组织机构及工作程序 第十五条 公司职代会代表的比例和人数应按照有关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与上级主管部门商榷,但职工代表人数最低不得少于30人。

农场所属100人以下的法人企业可实行职工大会制度。

公司及所属法人企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代会,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参加,方可召开。

第十六条 职代会主席团。

主席团成员在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上由全体职工代表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要根据会议内容和情况确定,各个层面要有一定的比例。

第十七条 主席团成员选举程序: (一)、工会结合公司实际,同党政协商后,提出大会主席团及执行主席人选。

(二)、将主席团和执行主席名单提交职代会预备会议,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

第十八条 职代会主席团职责: (一)、主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大会期间的各项工作。

(二)、研究需要大会通过和表决的事项,草拟大会决议。

(三)、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团(组)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和建议,对提案进行修改。

(四)、主持大会的表决和选举工作。

(五)、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其他问题。

第十九条 职代会专门工作小组。

专门工作小组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设定的。

可设提案小组、经营管理小组、安全生产小组、职工保险福利小组、财务审查小组、规章制度监督小组、平等协商小组、民主评议小组等。

专门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在职工代表中提名产生。

如工作需要,可聘请具有业务专长的非职工代表。

第二十条 专门工作小组的任务: (一)、会前,征集、汇总职工提案。

(二)、会后,检查监督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贯彻落实情况;研究处理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三)、处理职代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按规定,向职代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一条 召开职代会的基本程序 (一)职代会预备会召开的程序。

1、预备会由工会主持召开,全体职工代表参加。

预备会召开前,要将职代会所审议的内容(草案)提前7天发给职工代表征求意见,征集大会提案。

工会及各职工代表团(组)及时综合、归纳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综合整理提案,并提交公司行政班子研究决定。

2、预备会议程: (1) 选举大会主席团和执行主席; (2) 审议通过职代会议程。

(3) 对在职代会闭会期间,由各代表团组长代行职代会职权审议决定的事项进行通报并予以确认。

(二)职代会正式会议的召开: 1、职代会正式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全体职工代表参加。

2、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并审议公司行政的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工会的工作报告; (3)听取并审议公司行政提交大会的有关议题; (4)听取代表提案审查和落实情况的报告; (5)听取公司厂务公开有关内容的报告; (6)通过大会决议。

第二十二条 职代会决议。

职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形成决议和做出决定,具有法律效力,未经职代会同意不得修改。

如确需修改,必须提请职代会重新审议并经70%以上职工代表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三条 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

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是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临时处理企业急需解决的某些重要问题的一项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人员由职工代表团(组)长、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职代会专门小组负责人组成。

(二)、联席会议做出的决定需经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并报告执行情况。

第二十四条 职代会有关职权的行使程序 (一)、审议企业生产经营和重要改革方案的程序。

1、行政提出重大决策目标、措施和依据,形成具体方案(草案)。

2、将方案(草案)在职代会预备会前7天发给职工代表征求意见和建议。

3、工会将职工代表的意见反馈给行政。

行政吸纳职工代表意见并对方案(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4、召开职代会,由行政领导做有关决策事项的说明;职代会专门小组做预备会初审情况的说明,职代会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5、在职代会形成决议后,企业行政对决策方案组织实施。

(二)、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的程序。

1、工会方参加工资协商、集体合同谈判的代表由职代会选举产生。

2、工会方代表与企业行政方代表就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集体合同(草案)。

3、在职代会审议前7天,将集体合同(草案)发至各代表团或职工代表手中,征求意见。

4、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双方代表对集体合同(草案)文本进行修订。

5、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工会就集体合同(草案)的产生过程、主要标准条件的确立依据等情况做出说明。

6、职工代表大会对集体合同(草案)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7、报所在区县劳动部门审查备案。

(三)、审查同意有关重要规章制度的程序。

1、行政提出各项规章制度方案(草案)。

2、提交职代会专门小组进行讨论,并征求职工代表意见和建议,整理后反馈给行政领导。

3、行政根据职工代表意见对方案(草案)进行修改。

4、职代会审议通过后由行政公布实施。

(四)、审议职工工资分配方案,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公积金、公益金及其它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程序。

1、公司行政提出职工工资分配方案(草案),提交公司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工会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对职工福利基金的使用和福利事项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3、行政根据工会的建议,结合企业财力情况,提出各项基金使用方案和改善职工福利的方案(草案),并提交职代会审议决定。

(五)、评议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的程序。

1、工会制定评议方案(草案)并提交党委,听取意见后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

2、被评议人员向职工代表做述职报告。

3、职工代表对有关人员进行民主评议。

4、由评议监督小组把评议意见进行分类整理、综合评定、确定评定等级。

5、由评议监督小组利用厂务公开等形式向职代会公布评议结果。

第五章 职代会与其他组织的关系 第二十五条 职代会与党委会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公司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

(一)、职工代表大会要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二)、公司党委要把职代会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职代会工作,听取职代会工作汇报,支持职代会依法行使职权;协调好职代会与企业行政的关系。

第二十六条 职代会与工会 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二)、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三)、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和执行主席、专门工作小组的组建方案,组织专门小组和职工代表开展日常的监督、检查、调研等活动。

(四)、提名参加董事会、监事会的职工代表候选人。

(五)、闭会期间,组织传达大会精神,监督检查大会决议的落实和提案处理情况。

(六)、建立与职工联系制度和职工反映意见、要求和建议的渠道,受理职工代表的申诉与建议; (七)、定期培训职工代表,组织职工代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业务和管理知识,提高职工代表参与决策、管理和监督的能力。

第二十七条 职代会与经理办公会 公司经理办公会是企业决策的执行机构,职代会是职工对企业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有关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经理办公会在方案的制定过程中,应提交职代会征求意见或审议,要广泛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决策实施结果应向职代会报告。

第六章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第二十八条 为了提高公司及所属法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质量,必须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一)、公司成立企业民主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

副组长由经理、党委副书记和工会主席担任。

成员由纪委负责人、政工部、行政法律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资产开发部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办公室设在工会,工会主席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公司成立企业民主管理监督小组。

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

成员由纪委、工会和职工代表组成。

第三十条 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制度。

(一)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企业是否将应提交职代会讨论、审查、审议的事项按规定提交给职代会;职代会各项职权的落实及效果;职代会的召开(代表的选举、人数、构成比例)、工作程序和会议议程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厂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

厂务公开栏的内容是否定期更换。

(二)监督检查的办法: 1、公司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和监督检查小组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加所属法人企业职工代表大会。

2、对厂务公开工作半年检查一次,主要方式:听取所属法人企业行政负责人对厂务公开工作的全面汇报;召开职工群众座谈会听取意见。

(三)监督检查情况的上报和反馈:工会每年要对民主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由监督检查小组会同检查情况一并向党委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报告,并将其内容列入企业行政工作报告和工会工作报告当中,利用职代会向职工(代表)反馈。

(四)公司对所属法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实行考评制度,并列入公司政治工作考评内容,与年终绩效工资兑现挂钩。

第三十一条 建立健全法律责任追究制度。

对违反规定,发生下列行为的,工会有权向上一级党委、行政反映,并责令其改正。

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企业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妨碍工会组织职工通过职代会或其他形式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 (二)企业改制、破产方案,企业减员、分流安置方案,劳动合同到期人数较多的终止、续签方案,企业经济性裁员方案不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 (三)不执行或擅自修改职代会决议,给企业、职工或社会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企业因不实行民主管理导致重大失误或重大事故,对责任人不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查同意后生效实施。

第三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出现有悖于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之处,一律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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