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汉族男人与回族姑娘结婚前和结婚后的一些感想。
我是云南大回族,如果我族人结婚了,所有的亲戚就会觉得我做错件大事,我一辈子在亲前抬不起头,还要连累我父母(如果我父母还认我这个儿子的话)。
我们这里就有一个女孩跟汉族结了婚把她奶奶给气死了。
如果是滇南的,他们的民族观念更强,当然有些地方又淡薄一些,但与异族通婚压力是再所难免的。
我想说,如果你真的爱这个女孩,就多为她想一想,想想她会背负多大的压力。
对于你而言如果真入了穆斯林,你要完全改变自己二十多年的生活习惯,这是很多人无法忍受和适应的,汉族入教我见过不少,最终坚持下来的是少数。
要是你现在就觉得不能保证做到包容和理解,那最好还是如你所说,长痛不如短痛吧。
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总结
“民族团结一家亲”结亲活动半年总结深入开学习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教育”活动,围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我以“走亲戚,访亲戚,聊家常”为主要形式,积极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接亲活动。
进一步加强我与接亲亲戚的民族团结工作,扎实有效地做好民族团结工作,深化和提高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创建平安、和谐社会。
2018年上半年民族团结一家亲工作根据对民族团结工作的要求实际,本工作总结如下:一、指导思想有效学习与结亲家庭学习探讨了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党的民族政策、党的惠民政策等。
以党的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建设健康、文明、安全和谐为目标,全面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结合民族团结一家亲实际工作,深入开展接亲对象之间、民族团结进步,争创民族团结模范。
二:结亲对象基本情况:1、(3月-5月)娜孜坎、哈族、党员、退休教师,家庭地址:金穗小区13-1-401室,电话号码:18799671031,管辖社区:民主路社区。
3月7-14日在结亲户家住访6天,4月30在结亲户家住访1天,5月6-8日结亲户家住访3天。
有全家福、连心卡。
2、(6月)哎力.小吐拉什、维吾尔族、个体户、家庭地址:团结西路70号,电话号码:13565321952、辖社区:民主路社区。
家庭基本情况:一家四口人,妻子:古扎丽阿依.艾则孜、两个儿子:比拉力6岁半和依力哈木5岁。
在公园6号富贵牛肉面里面做烧烤工作。
有全家福、连心卡。
三、困难诉求及好人好事完成了深入开展民
见面第一次就带去亲戚家有什么感想
没什么感想
也有可能是让把把关
中国56个民族都有什么民风民俗
汉族可以和彝族通婚. 彝族
这是我们云南的主要少数民族,而且按彝族的民俗文化的演变来看,他们的祖先当时住的就是石头房子、用石器的。
在美姑县,就是的复兴地。
解放前,在那个地方的彝族占99.7%,一百个人里面没有别的民族,只有0.3%的感觉,所以那个地方保持的比较原始,有很严格的等级制度。
在婚姻上,黑彝和白彝不能通婚,这是等级划分,所以每个等级只能和那个等级的人通婚。
等级有土司、黑彝、白彝、奴隶、娃子等。
娃子也分黑彝的娃子、白彝的娃子只是后来,解放后,汉文化的广泛进入云南,彝族与汉族通婚的人多了,风俗习惯也慢慢有所改变。
不同地区不同支系彝族女性社会化的状况相联系,彝族女性的婚恋习俗也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1949年以前处于封建制的地区,婚姻形态与汉族较为接近,但盛行族内婚制,一般不与其他民族通婚,有的地方甚至不同的彝族支系之间也不通婚。
婚姻礼仪各地也不尽一致。
楚雄州牟定、武定、永仁等县的青年男女多自由婚配,但无论自由恋爱或父母作主,均有说媒、订婚、迎亲、回门等程序。
彝族没有专职媒人,男女均可充当。
媒人携带糖酒到女家提亲,同意之后举行订婚仪式,即吃订酒。
由男方和媒人带上酒和部分首饰(必不可少的是手镯和一块红布)到女家,女家请来自己的长辈亲属一同商议婚期、彩礼、婚筵规模,迎送亲的人数等事宜。
自吃订酒之日起,男女双方不得任意反悔。
新娘出嫁时,按规矩要由男方派人到女方家中迎娶。
接到新娘后,在去新郎家的途中,凡需过桥、翻山越岭、过河、爬坡坎,新娘均由陪郎背着。
一路上,迎亲、送亲的青年男女弹着三弦、月琴,吹着唢呐、短笛,唱着背新娘歌,跳着舞,欢欢喜喜,热热闹闹地把新娘送到了新郎家。
石屏等县坝区以及江城、元江、峨山、巍山等县,婚姻须经父母之命,媒的之言。
江城县彝族多数在本民族内通婚,但也不严格禁止跟汉族、哈尼族等外族通婚。
新婚的第一二天,新娘由送亲的女伴昼夜陪守着,到第三天一早即回娘家。
在娘家住满一个月后,婆家请人去接,仍有女伴数人前来同住。
三天后又返回娘家,再住一月。
直到第三次接回时,夫妻始能同房。
有的妇女对包办婚姻不满,往往是长时间住在娘家不回。
巍山彝族男孩八九岁时,父母就要给他定下亲事,称之为喝定酒;喝了定酒后的双方家长已变成亲家,已许配的姑娘开始称男方的父母为爹、妈,当儿子长到十八九岁时,父母就要给他们完婚。
尽管部分地区彝族青年男女婚姻的缔结上存在父母包办的现象,但不少地区的彝族在婚前享有相当的社交自由,与汉族相比,彝族女性受封建礼教的束缚很少。
逢年过节,或婚丧喜庆时,青年男女往往利用这些机会唱歌跳舞,饮酒吸烟聚会,开始相识、互恋、递送信物,不少人也在禀告父母而后成为眷属。
第二种类型是1949年前处于的小地区,婚姻形态也反映了奴隶制的特点。
1949年前小严格实行族内婚制、等级内婚制和家支外婚制。
族内婚是指在本民族内缔结婚姻,不能与外族通婚;家支外婚是指同一家支内部严禁通婚,婚姻只能选择在本家支以外进行;而等级内婚乃是小婚姻的最基本特征。
在彝族里,全体社会成员,主要依血缘因素及经济占有和人身权利等条件划分为黑彝、曲诺、阿加和呷西四个等级。
黑彝是;曲诺属的隶属民;阿加是经主子婚配成家,住在主子的辖区内,为主子承担田间劳动的分居奴;呷西属住在主子家内的单身奴隶。
等级内婚制严格规定:黑彝贵族只能在本等级内通婚,严禁与被统治等级之间联姻。
即使十分富裕长得英俊和有才能的曲诺小伙子,也不得与贵族通婚,如贵族女子与低等级男子相爱并发生性关系,按惯例必须双双处死。
通常勒令贵族女子上吊自缢,非贵族男子则要被火烧死,并把其双手的骨胳打碎,据说是让其后世不能再转化为人。
黑彝男子与低等级的女子通*乃是公开的秘密,是不受什么处罚的,但其后代却不能进入贵族之列,这实际上是为保证黑彝贵族血统纯洁的一种手段。
按老规矩曲诺等级也不能与比其低下的等级联姻,但这种限制远不如黑彝等级严格。
此外在小凉山彝族中还实行姨表不婚和姑舅表优先婚。
彝族谚语说:再缺粮食,甜养苦养不能同吃;再缺衣裳,绵羊皮不能合穿;再缺配偶,兄妹不能结婚。
这里所说的兄妹,不仅指同胞兄妹,而且也包含着姨表兄妹在内。
在小凉山彝族的观念中,对亲戚关系,应以母亲的关系为根据。
姨母等于母亲,姨表兄妹等于同胞兄妹,差别仅仅在于没有同在一个家庭中生活,故严禁通婚。
反之,对于姑舅表兄妹,则享有缔结婚姻的优先权,如彝谚说:姑家的女儿,不用说都是舅家的媳妇,姑家要舅家的女儿,不费什么力气。
按照习惯,姑家的女儿欲嫁别人,必须征得舅家的允诺,反之,对舅家的女儿亦然。
婚姻的缔结,一般男女在10岁左右,即由父母作主,选择配偶。
男方请人作媒说亲,并请毕摩(祭司)占卜算命,或看猪胆定亲(即把猪杀了以后,取胆、胰看吉凶),以猪胆黄大,胰脏肥重为吉,反之则凶,凶兆往往导致婚事不成。
如获吉兆,女家接受聘礼,即算订婚。
结婚时,男方备马一匹,并遣人携带酒、肉、鸡蛋和养面等礼物至女家,迎接新娘。
新娘出嫁必须骑马,由男性亲戚陪送至男方家。
由于途中解手不便,新娘在出嫁前两三天就须断食断水,直到结婚仪式完毕之后,才恢复吃食喝水。
有的行程较远,新娘有饿得昏倒在路上的。
结婚当晚,送亲者与新郎村寨中的男女在新房中各坐一排,饮酒对歌,以相娱乐。
洞房之夜,新娘佯装撕打新郎,以示贞节。
在举行婚礼后的第二天或第三天晚上,夫家还要举行一次为新娘转魂的宗教仪式。
其做法是,新郎、新娘与公婆及其他家里人一起,一家人围坐在堂屋内,请一壮汉提着一只羊或一头猪在他们的头上从左向右转七转,然后又从有向左转九转,再把这头羊或猪杀掉献祭祖先,以此表示新娘的魂已经转到夫家,新娘从此正式成为夫族中的人。
此后三五天,新娘,新郎和送亲人护着新娘回娘家,过一段时间(有的要在娘家住几年),男方才遣人把妻子接回来正式与新郎建立家庭生活。
第三种类型:还保留着某些特点地区的婚恋习俗。
弥勒县阿细支系,婚姻虽受到汉族封建制的影响,但许多村寨仍基本上保留着自由恋爱的特点。
他们除了在公房中谈情说爱外,还通过约定跳乐(或称跳月)的地点,利用跳乐的机会求爱。
如果双方相爱,女子便背着事先编好的新篾箩,装满一背柴,跟着头戴篾帽,身挂笛子的小伙一起到男家住一天,次日双双至女家认亲。
男子首先给女家挑一担水,如果不遇阻拦,表明小伙子聪明能干,女方家人已同意婚事。
这样从事一天劳动,即算正式结婚。
因此,这里的婚姻无父母包办,不用聘礼,不少人家当女儿将男子带来后才知道女婿是谁。
白依女子通过在公房恋爱,寻找意中人,如果男女双方合意,就订下抢婚的日子。
届时,几个青年躲在女方住处外面,给她丢几个石头或打个暗号,女子就出来。
出来时,故意给爹妈打个招呼,表示她是老老实实地去办点事情。
她与男方接上头后,就一起往外跑,女子一面跑一面喊叫:阿爸,有人抢我!女方的父母也假意高声喊叫着追赶一段路,就回家了。
实际上爹妈也喜欢把女儿嫁出去,只是在外人面前表明:我们的女儿被人抢走了,我们去跟抢的人打了,但是没法把女儿抢回来。
男方抢到姑娘后,就双双在山上过一夜,第二天回到男家办喜事。
大姚县昙华山区自称里泼的彝族,婚姻基于自由恋爱,没有亲缘关系的青年男女,在生产劳动和各种社交活动中,互相了解,情投意合,经父母同意后即可缔结婚姻,不举行任何结婚仪式。
办喜事,请客送礼,不在结婚时,而在第一个孩子满月之后。
夫妻生了第一个孩子以后,婚姻才算稳定。
在此之前,夫妻若感情不合,可自由离婚,不吵不闹,只须双方同意,把一节木头破成两半,各执一半作为离婚凭证。
离婚后依然和睦相处。
汉族人的习俗
死亡的婚姻,令人哀叹。
既然当初决定了在一起,与何必为了一些当初没考虑的事儿弄到分别。
可悲
也是教训。
谈婚论嫁,不是儿戏啊。
要结合,就要经过充分考虑以及完全尊重对方。
如果真的闹到这一步,生活也就无所留恋了。
分手在所难免,却也让人惋惜。
当初的快乐并未预见到此刻的哀伤。
唉,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无奈,只能为他们叹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