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读后感 > 最后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最后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时间:2016-01-15 11:22

杀死一只知更鸟小说英文内容简介

一文简介To Kill a Mockingbird is a novel by Harper Lee published in 1960. It was immediately successful, winning the Pulitzer Prize, and has become a classic of modern American literature. The plot and characters are loosely based on the author's observations of her family and neighbors, as well as on an event that occurred near her hometown in 1936, when she was 10 years old.The novel is renowned for its warmth and humor, despite dealing with the serious issues of rape and racial inequality. The narrator's father, Atticus Finch, has served as a moral hero for many readers and as a model of integrity for lawyers. One critic explains the novel's impact by writing,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To Kill a Mockingbird is probably the most widely read book dealing with race in America, and its protagonist, Atticus Finch, the most enduring fictional image of racial heroism.As a Southern Gothic novel and a Bildungsroman, the primary themes of To Kill a Mockingbird involve racial injustice and the destruction of innocence. Scholars have noted that Lee also addresses issues of class, courage, compassion, and gender roles in the American Deep South. The book is widely taught in schools in the United States with lessons that emphasize tolerance and decry prejudice. Despite its themes, To Kill a Mockingbird has been subject to campaigns for removal from public classrooms, often challenged for its use of racial epithets.Reaction to the novel varied widely upon publication. Literary analysis of it is sparse, considering the number of copies sold and its widespread use in education. Author Mary McDonough Murphy, who collected individual impressions of the book by several authors and public figures, calls To Kill a Mockingbird an astonishing phenomenon.In 2006, British librarians ranked the book ahead of the Bible as one every adult should read before they die.[3] It was adapted into an Oscar-winning film in 1962 by director Robert Mulligan, with a screenplay by Horton Foote. Since 1990, a play based on the novel has been performed annually in Harper Lee's hometown of Monroeville, Alabama. To date this is Lee's only published novel, although Go Set a Watchman is scheduled to be published on July 14, 2015. Lee continues to respond to the book's impact even though she has refused any personal publicity for herself or the novel since 1964.二、中文简介 《一只知更鸟》(英语:To Kill a Mockingbird),直译应为“杀只反舌鸟”,台译“梅冈城故事”,是美国作家哈珀·李于1960年发行的小说,荣获当年度普利策奖。

此书刚出版便获得极大成功,并成为美国现代文学的经典。

小说的剧情与人物部分取材自作者对其家人与邻居的观察,以及一起发生在作者10岁时(1936年)故乡附近的一起事件。

虽然故事题材涉及种族不平等与强暴等严肃议题,其文风仍温暖风趣。

小说以第一人称著成,叙述者的父亲阿提克斯·芬奇在书中为道德端正的角色,亦是正直律师的典范。

一名评论家这样解释小说有巨大影响力的原因:“在二十世纪,《杀死一只知更鸟》大概是美国最广为阅读的种族相关书籍,而它的主角阿提克斯·芬奇则塑造了种族正义最不朽的小说形象。

”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部南方哥德小说与教育小说,主题涉及种族歧视与滥判无辜。

学者指出哈珀·李着墨于阶级、勇气、同理心,以及美国南部诸州性别角色议题。

在英语系国家,《杀死一只知更鸟》常被纳入学校教材中,传递宽恕和反偏见的信息。

《杀死一只知更鸟》也因其种族歧视性语言而被列为文学挑战性书目。

对小说的评价千差万别。

虽然对小说的文学评论甚少,但因其销量巨大而在教育界广为使用。

作家玛丽·麦克多诺·墨菲从一些作家和出版社那里搜集意见后,认为小说的成功是个“令人吃惊的现象”。

[3]1962年,小说被改编为同名奥斯卡获奖电影。

自1990年起,由小说改编的戏剧在作者故乡门罗维尔年年上演。

至今为止,《杀死一只知更鸟》是李唯一出版的小说;虽然就此李对外界一直有回应,但她自1964年起拒绝对她个人或小说做任何宣传。

小学生50字的读后感 我要10篇

1.朱自清散文《春》读后感 春天来了,百花吐芽,百鸟齐鸣,春光明媚,春回大地,在这美好的日子里,重读朱自清的《春》,感受很深。

春天,就像“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

春天是一年的开始,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是最富有活力的季节,想在秋季里获得好收成,就要在春季里辛勤地耕耘,播种。

作为一个在春天出生的女孩,我特别喜欢春。

因为春有一种令人向往的生机。

在这大好春光里,你别忘了一件事:耕耘与播种。

2.读《窗边的小豆豆》有感 《窗边的小豆豆》讲的是一个因为淘气而在一年级就被退学的小豆豆到了一所全新学校——“巴学园”后发生的故事。

“巴学园”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学校:它的教室是一个个废弃不用的电车车厢;它的校长在第一次见小豆豆时就微微笑着听小豆豆不停地说了四个小时的话,而没有一丝不耐烦,没有一丝厌倦。

“巴学园”每到午餐开始的时候,校长就会问:“大家都带了‘海的味道’和‘山的味道’来了吗

”“巴学园”的教育方法是自己从喜欢的课程开始学起。

“巴学园”的运动会是能够让学生自己选定的,让每个孩子都能发挥特长的稀奇古怪的项目。

在“巴学园”,如果上午把课程都学完了,下午还要组织大家集体出去散步,学习地理和自然;夜晚还在大礼堂里支起帐篷“露营”,听校长讲旅行故事……因此,“巴学园”里的学习内容是丰富多彩的,新鲜动人的,也是令人羡慕的。

小豆豆从一个“坏孩子”变成好学生,也是因为校长能坚持不懈地对小豆豆真挚的关爱,使小豆豆最终决定选择做一个好学生…… 总之,我读了《窗边的小豆豆》后,很希望我们的学校也能像“巴学园”一样,学习的内容是丰富多彩的,学习的环境是轻松的,学校里的老师像校长一样能懂得孩子,信任孩子,尊重孩子的。

3.《童年》读后感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但是,我们每个人的童年有高尔基那么贫苦吗

不,我们没有,我们在家里是独生子,是父母亲的掌上明珠。

高尔基的童年没有我们幸福,家庭也没有我们美满。

童年这本书记载了高尔基儿时的一些故事,中间还夹着一点点的苦涩,还夹着做人的道理: 高尔基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也能成才,真让我佩服。

高尔基在小的时候就非常喜欢数学。

在一节数学课上,老师出了一个题目考在班上的同学,题目是:“1+2+3+4+……+100=

”这可为难了很多同学,他们一个个都很着急,只有高尔基算出来了,等于5050。

从此,老师不会再因为他们家穷而瞧不起他们,而是觉得他很有数学天赋。

我们要向高尔基学习,孔子说得好:“见贤思其焉。

” 4.《小王子》读后感 《小王子》所讲述的故事既美丽又伤感:飞行员“我”因为飞机出了故障,被迫降落在远离人烟的撒哈拉沙漠上,这时一个迷人而神秘的小男孩出现了,执拗地请“我”给他画一只绵羊。

他就是小王子,纯洁,忧郁,来自太阳系中某个不为人知的小行星,爱提问题,对别人的问题却从不作答。

在攀谈中小王子的秘密逐渐揭开了,他是因为与他的美丽、骄傲的玫瑰发生了感情纠葛才负气出走的。

他在各星球中间漫游,分别造访了国王、自负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和地理学家的星球,最后降临到地球上,试图找到纾解孤独和痛苦的良方。

在《小王子》中,我学会了一种责任,叫做“驯养”。

当狐狸向小王子描述他的心声时说:“如果你驯养我,那我的生命就会充满阳光,你的脚步声会变得跟其他人不一样。

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迅速躲到地底下,你的脚步声则会像音乐一样,把我召唤出洞穴。

你看到那边的麦田了吗你有一头金色的头发,金黄色的麦子会让我想起你,我也会喜欢听风在麦穗间吹拂的声音”可是最后,小王子还是离开了狐狸,他说:“那你还是什么也没得到吧”“不,至少我还拥有麦子的颜色” 我们在得到的同时都会失去,可是当我们同一些事物“建立某种关系”后,得到与失去都已变得不再重要。

重要的是,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去对待,无论结局是喜是悲,至少我们还拥有麦子的颜色。

5.查理与巧克力工厂读后感 故事大概是讲:威力`旺卡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巧克力发明家。

他发明了很多神奇的巧克力和糖果。

查理是个穷苦人家的孩子,他每年只能得到一块巧克力。

查理每天晚上都会去听约瑟夫爷爷讲旺卡工厂的神奇和奥秘。

他特别希望能到工厂里参观。

一天,旺卡先生发出了通知:我已把五张金奖券放进了五块普通的巧克力里面。

找到这些金奖券的那五位小朋友将由我本人带领参观工厂。

在只剩一张金奖券时,查理无意中找到了。

在参观的过程中,查理很乖,其他的小朋友一会儿摸摸这,一会儿摸摸那。

所以旺卡先生很喜欢查理。

参观完,旺卡先生竟把工厂送给了查理。

大家都吃了一惊,旺卡先生说他老了,快没有能力经营工厂了。

所以要把工厂送给最喜欢的一位小朋友。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本书以科幻的方式告诉了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有着许多奇特的地方

也有着许多不可思议的人

我们要怀着一种希望去发现他们

也告诉了我们做人要善良,不能太贪婪了否则会有与你期望中相反的结果

6.《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 海伦凯勒原来是位健康活泼的小女孩,在19个月大时,因一场急病导致失明、失聪和失语,从此小小的海伦凯勒变得暴躁、任性和孤独。

直到七岁,,她在充满爱心与耐心、曾经接近失明、当时只有20岁的莎莉文老师费尽心思的引导下,走出了黑暗与孤寂,感受到了语言的神秘,领悟出了知识的神奇。

从此,海伦凯勒求知若渴,凭着自己惊人的毅力,在莎莉文老师的教育和帮助下,以优等的成绩完成了哈佛大学四年的学习,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的盲聋人。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海伦凯勒将仔细端详自己的莎莉文老师、亲人、朋友,还有环视自己生活的环境;到森林进行一次远足,放纵一下自己的眼睛;到博物馆对世界的历史与未来、人类进步的奇观作匆忙一瞥;看看黎明时由黑夜变成白昼的动人奇迹;到剧院或电影院享受色彩、优美和动作的完美结合;浏览城市中令人敬畏的建筑艺术;漫步在大街、公园,瞧瞧万花筒般五光十色的景象……“我的眼睛不轻易放过一件小事,它争取密切关注它所看的的每一件事物。

”“此后,我摸到每件物品,我的记忆都将鲜明地反应出那件物品是个什么样子。

” 这三天对于海伦凯勒真的是奢望。

而我们已经拥有了三千多天的光明,让我们反省一下,我们是否都充分利用这天赋的五官和四肢去感受大自然的美丽和生活的美好了吗

“善用你的眼睛吧,犹如明天你将遭到失明的灾难。

” 的确,我们太幸运了,我们拥有美好的一切——健全的体魄、良好的学习环境、优秀的老师……从今天起一定抓紧每一分一秒,不要让光阴虚度,不要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要像海伦凯勒那样,不埋怨、不放弃,好好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奋发学习,以微笑面对厄运,以顽强的毅力克服困难,以杰出的成就显示生命的价值

7.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一个名叫圣地亚哥的男孩,一次奇幻的旅行. 一个哥哥强烈推荐的书,一直都没好好看,之前放在包包里,在给学生做完辅导后,我会拿出来翻上几页....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的英文原名是「O Alquimista」也就是炼金术士的意思。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是描述一位西班牙的牧羊人追寻梦想的故事。

他和我们大家一样,都有自己的天命,都有自己最想做的事。

在旅途中,他遇到了许多同伴以及帮助他的人,像是老人、水晶商人、炼金术士、英国人…… 是这样一个故事吗

昨晚我一口气把这本书看完了,难得我这么爱看书... 这是一本当你在迷惘时的指南针,天命、信仰、梦想、爱心、实践,是牧童少年探险终而如愿以偿的凭籍;生活在多变复杂的社会,很多时候我们忘了倾听自己内在的声音,而更多时候,我们听见了自已心里的声音,但却没有勇气去相信它、接受它;这本书鼓舞、增强人们探往自我内心的勇气,就像书中不断强调“当你真心渴望某样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完成”。

“在生命的重要时刻,我们却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物无能为力,只能听天由—这就是世界上最大的谎言。

” 在一个人的一生中,一定会拥有过无数个梦想,但这些梦想是否成真,就要靠自已怎么把这些梦想变成理想、目标,进一步的实现它们,在追寻梦想的过程中一定会碰到许多的障碍,我们应该要试着把阻力变成助力,不要只是把梦想当作白日梦,不要让梦想永远只是个梦想,要努力去实现它,这才是人生。

我的人生,上学整整18年,不多也不少,还在人已定性的时候去整了牙,人家说这叫时髦,痛苦的时髦~

不想说什么,年龄越大整这个越痛,每次的复诊,回来后我都痛的说不出话... 昨天,我见了两个医生,差点被他们说哭... 假如你能总是把握着现在,那你就会成为一个幸福的人. 8.《暮光之城》读后感 当一个人类对吸血鬼说“我要和你永远在一起”。

这样的爱情早已超越了人世的情愫~没有现实,没有伤害,没有一切凡事的纷扰。

一个只吃动物血完好控制自己的吸血贵家族,竟然会为了爱情要大开杀戒~ 为什么这么完美的爱情连不同物种的生物都可以美化的催人泪下

偏偏凡事中却丑陋无比,甚至是伤害至极~ 以为的科幻片最后变成了爱情片。

没有限制级的镜头,没有山盟海誓的对话。

往往一个深情的眼神就足以打动任何人~ 不光光是演员卓越的表现带领我入戏,更是因为我羡慕这样的爱情~这才叫爱情。

致生致死的爱情。

或许只是一个来生,或许最后人永远是人,吸血鬼永远是吸血鬼一样

“你现在是我的命”彻底征服在这句话上~ 眼泪是无忌惮的挥洒在脸上,不知道是我羡慕的哭泣,还是因为曾经这样的话也出现在我的生命中,现在却早已截然停止了呢

男主角那样深情的眼神,没有一丝的掺假。

再简单的不过的一句话,却是每个女孩子这辈子最想从心爱的人嘴巴里说出的一句话。

曾经的曾经,我也曾拥有过。

只不过那样的曾经早已灰飞烟灭,荡然无存~ 永远有多远呢

一个是生老病死的人类,一个是活了上千年都不会老去的吸血鬼。

却能爱的这么执着,第一次男主角带女主角爬树,一起飞,甚至是介绍她认识他家庭成员。

就像有些人说的,有些爱注定华丽,有些爱注定卑微

17岁的爱情故事。

高中时代的纯情往事~或许永远会牵扯着内心深处最最柔软的悸动~爱的没有伤害,爱的毫无保留,爱的至于只有责任,爱的不得不发狂

原以为我早已不知道什么是爱了` 很少哭了,不再是有或无的找依靠了~我以为自己一个人可以。

以为不会再羡慕谁。

可是这个电影明明就是童话故事,为什么偏偏击败了我坚固已久的心呢

是不是因为最近想太多了,我又装做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明明很难过我却装坚强~ 或许谁都不懂谁,爱情谈何容易吖~ 爱是没有国界的。

更没有空间之别。

或许我在等爱,等那个可以深情真挚的告诉我“我是他的命”的人出现。

狠狠地被呵护疼爱着,我还会再一次执迷不悟的爱着

不是我不想拥有爱,只是我要我的爱 爱的纯粹 爱的毫无保留~ 9.读《卖火柴的小女孩》有感 今天,我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文章,它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买火柴的小女孩悲惨的境遇告诉我:我多幸福。

在这个世界上,有我们这些生活在幸福而快乐的家庭里的孩子,我们有父母的疼爱,有老师的教导,有同学的关心,还有一个温暖的“被窝”在时刻温暖着我们。

我们是幸福的,我们要珍惜这幸福快乐的童年,好好地学习知识,学习本领,去圆我们五彩缤纷的梦。

10.《爱的故事》读后感《爱的故事》主要是以一篇篇小故事的形式讲述了母爱给予温暖、父爱促使坚强、师爱鼓励成长、博爱引导高尚、自然教会和谐、感恩带来快乐。

在每个主题里,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的感人,从字里行间,我感受到了母爱是多么伟大,就象一杯甜甜的奶茶,带给我们温馨;父爱是多么的深沉,让我们学会坚强;师爱是多么的真诚,让我们快乐的学习;博爱是多么的宽广,让我们感受到生活在一个爱的世界;自然是多么的神奇,让人类与动植物和谐相处;感恩就象一缕阳光,让我们内心时刻充满感激之情,感受到生活是多么的快乐

谁有‘杀死一只知更鸟’小说的中文梗概

有英文版和中文版,要的话留邮箱。

  先说一下简介和人物吧:  1932年,大萧条时期的美国南方小镇——阿拉巴马州的梅岗,早年丧妻的父亲阿蒂克斯·芬奇,一位律师,与他的两个小孩,在这里过着平凡而又幸福的生活。

无论对子女、还是小镇居民,阿蒂克斯都充满爱,而且这种爱体现在每一个细节当中。

他实实在在地帮助穷人赢得诉讼;毫不吝啬自己对邻居老太太的祝福与赞美;他和孩子们平等友好地相处着,孩子们甚至可以直呼他的名字。

  一次,阿蒂克斯对孩子们说:“我射过一只知更鸟,但有种负罪感,因为我想,它没做错什么,还为我们唱歌;它不会骚扰民居,真的对我们好,它用心为我们歌唱。

”知更鸟成了他自己的人生为之尽责的一个象征,也成为对自由和平等追求的一个标志。

  一天,小镇的法官先生请他为一名叫汤姆·罗宾逊的黑人辩护,他被指控殴打并强奸年轻白人女子梅亚拉。

阿蒂克斯的命运似乎开始有所改变,因为他的命运就和这种“知更鸟”般的信念联系在一起。

实际上,他已经走过的人生都是在实践知更鸟的向往。

只不过这一次有些不同,也要艰难得多。

  最大的不同就是他似乎在“冒天下之大不韪”。

在那个年代,在南方的农村,普遍的“民情”还是白人对黑人有根深蒂固的偏见,虽然距离南北战争结束已经有四分之三世纪,但要消除种族歧视,至少在制度上实现种族平等,还有很长很长的路。

这种偏见甚至深深投射在小镇的众多黑人们身上,直接的表现就是他们还没有勇气或者没有办法拿出改变自己命运的行动。

他们只能依靠阿蒂克斯这样的律师来说话。

所以,阿蒂克斯以一己之力,要想对抗沿袭已久的真实“民情”,注定会失败。

  巨大的压力从他一接手案件时就发生了。

他受到了原告的父亲,一位经常烂醉如泥的、极端仇视黑人的种族分子辱骂和威胁;他的刚入小学的女儿,斯科特,因为别的孩子的侮辱而和人打架;镇上充满流言蜚语,最后演化为行动。

为了防止一群镇民将罗宾逊从拘押所抢出打死,他不得不通宵守在门口。

  但是,阿蒂克斯有自己的准则,他是白人,但他更是一名律师、一位父亲、一个每天和黑人们相处的平民。

所以,他相信法律可以维护人的尊严,法律赋予他的工作是不可推辞的;因为爱别人和赢得了孩子、镇民们的爱,所以他往往在平淡的话语和行动中践行自己的责任;更关键的是,同样根深蒂固地,在他自己看来,一个人的生命无论如何比他到底是白人还是黑人要重要得多。

所以,我们必须理解,原告父亲埃威的辱骂“你是黑人的维护者”,在阿蒂克斯看来,并不丢脸,当然,也没有什么值得荣耀。

“平等”是阿蒂克斯看待人事不变的眼光。

  是的,这些就是他所认定的尊严。

当镇上的谣言试图阻止他为黑人罗宾逊辩护时,他仍然继续向前,他为此的解释一样朴实:“有很多原因,最重要的原因是,如果我不这样做,我在镇上抬不起头。

”难道他顶着镇上人的非议这样去做,就已经抬起头了吗

这时我们发现,原来他的“面子”,不是寄予别人的看法,而是出于内在的准则。

  这个准则到现在还是统一的。

那就是在阿蒂克斯心目中,维护法律、捍卫正义、查明真相三者之间简直就是一回事。

他内心深处不相信这三者可能出现的矛盾、冲突与断裂。

或者,即使他也清楚地明白,“世上有很多丑恶的事,孩子,我希望能够使它们远离你们,但那是不可能的”,然而,他仍然认为在真相、正义和法律面前,这些丑恶也可以被战胜、被制伏。

难怪直到最后,罗宾逊在押往监狱的路上因为试图逃跑而被打死后,他还恋恋不忘如果上诉,还有希望胜诉........  阿提克斯·芬奇(Atticus Finch)  斯各特和杰姆的父亲,律师。

出身于中产世家,年轻时是神射手,发妻已逝。

他有不少幽默感,并且将强烈的道德正义感成功地灌输给下一代。

他是梅康镇里为数不多的坚持与致力于种族平等的居民之一。

在汤姆·鲁滨逊被指控强奸了一名白人女子后,他毅然为其辩护。

因此,他的家庭成为镇上居民发泄愤怒的对象。

他具有坚定的信念与睿智,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

他在小说中是道义的化身。

  珍·路易斯·“斯各特”·芬奇(Jean Louise“Scout”Finch)  小说的叙述者。

她是一个很男子气的女孩,十分聪明。

她的内心始终相信小镇的居民是善良的。

尽管后来汤姆·鲁滨逊案的审判出现仇恨与偏见,对她的信念是个考验。

但最终,她能以更成熟的眼光去发现和欣赏他人的善良,又不忽视其罪恶。

  杰洛米·阿提克斯·杰姆·芬奇(Jeremy Atticus Jem Finch)  斯各特的哥哥。

童年时作为典型的美国男孩,经常与妹妹玩耍。

他勇敢、善良、有正义感和同情心。

尽管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不大愿意常和妹妹一起,但在整部小说中,他都是妹妹的最好朋友和保护者(后来他还为保护妹妹导致一只手残废)。

他在小说中逐渐成长为青年。

而汤姆·鲁滨逊案的审判对他的信念有近乎毁灭性的打击。

  亚瑟·“布”·拉德力(Arthur“Boo”Radley)  象征无辜的受害者,也是小说中最重要的“反舌鸟”。

他足不出户。

杰姆和斯各特童年时都把他看成恐怖的代名词。

但他常为孩子们留下一些陈旧的小礼物,并且在杰姆和斯各特被袭击时拯救了他们。

他十分善良。

他象征了人类的罪恶对公义与善良造成威胁。

  汤姆·鲁滨逊(Tom Robinson)  一个在种植园工作的诚实黑人。

他被诬陷犯有强奸罪。

最终在逃跑中被射杀。

他也是一只“反舌鸟”——什么坏事都没做,只是“用它们的心唱歌给我们听”。

他象征了天真会被罪恶吞噬。

  鲍伯·尤厄尔(Bob Ewell)  他是镇上最贫穷的白人之一,同时也是个酒鬼。

他诬陷汤姆·鲁滨逊强奸他女儿梅薏拉。

后来还无耻地威胁和伤害阿提克斯·芬奇的家人。

他代表的美国南方黑暗、无知、种族仇恨的一面。

  卡布妮亚(Calpurnia)  她是芬奇家的佣人,虽然生为黑人女性,但她有受过教育,并且不像一般黑人佣人一样溺爱斯各特与杰姆。

很受到阿提克斯的敬重。

  荻儿(Dill)  是斯各特和杰姆的儿时玩伴,与斯各特相约为未婚夫妻。

三人最常玩的游戏便是"想办法让阿布.拉德力出家门"

读后感十篇50字

读书笔记10篇50字左右【篇一:50字读书笔记大全】《宝葫芦的秘密》读书笔记50字《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很好看。

这本书的故事以我从小就梦想拥有万能的宝葫芦,到后来如愿以偿拥有宝葫芦,想怎样就怎样,无所不能,从开始时的新奇刺激到后来烦恼无穷无尽。

故事在最后,笔锋一转,原来拥有万能的宝葫芦只不过是一个梦而已。

虽然全书叙述的只是一个梦,却非常有趣,生动活泼。

同时也告诉了我们:天上不可能掉馅饼,真正的幸福是要靠自己的劳动和聪明才智的。

可爱的鼠小弟读书笔记50字可爱的鼠小弟这本书很好看,里面的小老鼠很诚实杯子打破了主动向妈妈承认错误,也很聪明。

我们应该像他一样要做个诚实的孩子。

小鹿学长跑读书笔记50字今天我读了《小鹿学长跑》。

清早,太阳公公还没露出笑脸,小鹿就开始练习跑步了。

很多小动物都还在睡懒觉,可是,小鹿已经呼吸着树木里的清新空气,越跑越快了。

小鹿每天坚持练习长跑,身体锻炼得非常强健,所以,小鹿一次次逃脱了凶猛老虎的追捕。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都不能偷懒,只有坚持,才能学到真本领。

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50字《窗边的小豆豆》的主人公是一个无忧无虑,身心健康的小女孩。

尽管她因为淘气,一年级就被退学了,但她还是那样的开朗。

小豆豆这个女孩吸引住了我们,让我们跟小豆豆一起快乐,烦恼,难过小豆豆的一言一行全部在一行行文字之间流露出来,让你不知不觉得爱上了这本书,爱上了一个叫小豆豆的女孩。

窗边的

朝花夕拾第二章《阿长与山海经》的读书笔记和读后感。

读书笔记要一段原文再加一段赏析那种。

最近我读了一本好看的书,书的名字叫《秘密花园》。

书中讲了这样一个故事:玛丽原来是一个爱发脾气的小姑娘,她在一只知更鸟的带领下找到了一把钥匙,打开了一座十年都没人进去过的花园。

这座花园有魔法,在这里,她和迪肯、柯林成了好朋友,一起在花园里种花、干活、玩耍……发生了很多神奇有趣的事。

比如:柯林原来只能坐轮椅,可是他到花园里玩了一会儿,就能自己站起来了。

最后,她和柯林都成了健康、快乐的孩子。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是迪肯,他非常爱护植物和小动物,是一个爱劳动、有爱心的小朋友。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是大自然的魔法让玛丽和柯林改变了。

大家还应该互相帮助,在书里面,知更鸟帮助了玛丽,玛丽和迪肯帮助了柯林,大家都很开心。

水浒传每回读后感(200字 前20篇)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水浒传》读后感:梁山泊悲剧,宋江之过

  梁山好汉替天行道,最终却落的个四分五裂,死的死,走的走,这不免使人为他们鸣不平。

在批判宋王朝腐败的同时,许多人也将矛头直指宋江——这个梁山泊的领军人物。

  有人认为,梁山好汉之所以会落得如此结果,是宋江一手造成的。

作为战无不胜的农民起义军领袖,宋江却断然拒绝了如同李逵说的:“杀上东京,夺了鸟位”的主张,自觉选择接受朝廷的招安的政治道路,带领“替天行道”的梁山泊义军,去残杀“僭号称王”的方腊义军,在两败俱伤的大屠杀中,遭到惨痛的失败。

他们认为,如果当初宋江采纳李逵说的:“杀上东京,夺了鸟位”的主张,以梁山泊当时的实力,定能推翻宋王朝。

而宋江却奴颜婢膝,为了自己的官位,拿兄弟们的生命当赌注,真是个忘恩负义之徒。

  识江湖好汉,但有人来投奔他的,若高若低,无有不纳,便留在庄上馆谷,终日追陪,并无厌倦;若要起身,尽力资助,端的挥霍,视金似土。

人问他求钱物,亦不推托;且好做方便;每每排难解纷,只是周全人性命……以此为东,河北闻名,都称他做及时雨。

”,由此可见,宋江乃仁义之仕,决不会为了自己的官位,拿兄弟们的生命当赌注。

  然则为何要接受招安

我认为,这是由当时的社会风气所造成的。

当时社会宣扬“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宋江便是这种思想的产物。

宋江还是郓城押司的时候,其父便苦劝他不要与梁山草寇来往,好好为官,处人头地以便光宗耀祖,宋江也答应了。

如果不是因为阎婆惜命案,他根本不会投奔梁山。

他一直称北宋的皇帝为“圣上”,可见在封建观念中的“天子”在他的心中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高俅到来他亲自下山迎接并在谈判中保护其不被梁山好汉追杀,以致气死林冲。

他一直认为走与统治者的合作才是“正道”他鄙视自己和兄弟们“落草为寇”。

最终为维护“兄弟们的名声”将苦心经营的水泊梁山交给朝廷,这便是他招安的源头之由,这也预示着起义的不战而败。

  不仅是宋江,梁山好汉中的许多人,如卢俊义、关胜、史进、柴进、秦明等人,他们也深受“三纲”思想的影响,他们是支持招安的。

所以,选择招安不是宋江个人的决定,是在“三纲”思想影响下的必然选择。

所以,将梁山好汉起义的失败归罪于宋江,这是有失公允的。

  梁山泊悲剧,并非宋江之过。

梁山泊悲剧,这也是社会的悲剧。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

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

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

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

《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

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

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

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

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

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

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

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

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

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

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

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

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

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

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

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

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

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

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我借助这个假期读完了这本描写人物的性情鲜明的名著给读完了,读后感叹到:真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啊!果然引人入胜,令我兴奋不已!想起了毛主席的一句话:读不完水浒传的不是中国人!感慨万分.  水浒传塑造了性格鲜明的人:雪中送炭的宋江,胆大如虎的武松,机智聪明的吴用等等……揭露了封建社会的官逼民反,只手遮天的社会状况。

  我被里面的情节给深深地吸引住了,武松醉酒打死猛虎等,但大家对宋江的看法便不全相同,现在我来品一品他吧.  宋江自幼读儒家书,受传统教育,走入社会在县衙中做押司(小吏),刀笔精通。

他的出身经历和性格,使他了解和体验百姓的痛苦,有正义感,养成一种办事谨小慎微、随机应变,喜欢玩权术。

因为他在官府任小吏,他懂法,有遵守法度的习惯。

宋江到梁山泊以后,他处理问题比较周全,有人说他虚伪、玩权术,这是他处理问题的一种手段。

如俘获霹雳火秦明,让位卢俊义等。

他犯罪后衙门给他戴上枷,别人把枷打开时,他说不能,这是国家的法度。

  宋江上梁山前是一位仗义英雄,义放晁盖,当法与义发生矛盾时,宋江就不顾法度了。

他对梁山的事业有一定的贡献,他为了梁山好汉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杀了阎婆惜。

  宋江上梁山后,成为义军的首领。

他自己说在文武方面并无过人之处,为什么还能当梁山泊的首领呢

这是由于宋江有以下优势:仗义疏财,在江湖中有一定的号召力;关怀兄弟,兄弟遇难设法相救;有一定的组织和军事指挥才能,如三打祝家庄战役,他注意总结经验,从调查虚实入手,又拆散祝家庄与其他二家联盟等。

  受招安以后,宋江成为了一个朝廷的忠臣。

他的思想是为国家出力,保人民平安。

晁盖死后,宋江将“聚义厅”改为“忠义堂”,这对起义军来说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水浒传》中宋江的一大关键。

受招安以后把梁山上的“替天行道”大旗改为“顺天护国”,他也由起义军首领走到服从朝廷的顺臣。

这时,宋江的思想是:我是热爱国家的,皇帝代表国家,朝廷不负我,我不负朝廷。

他不听吴用等好汉的劝阻,去征起义军领袖方腊,打得十分惨烈。

  悲剧的结局。

宋江带领众人征方腊以后,原本的108位好汉还剩下27个,其余的不是牺牲就是出走了,而朝廷并不信任他,对他加害致死。

宋江临死前,唯恐李逵再次造反,让李逵喝药酒被毒死。

  宋江一生是曲折的,先是仗义英雄,梁山首领,招安后成为朝廷忠臣,最后是悲惨的结局。

  水浒传读后感 3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

不过,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

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

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虽然说现在仍离内行很远,不料却也看出一点门道。

  鲁达何以成五台山和尚

  俗话说不在高,有仙则名。

五台山是四大佛教名山之一,五台山的和尚当然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得的,何况象鲁达这样有命案在身凶犯

看过《水浒》的人都知道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大闹五台山的故事,至于他如何做了名山古刹的大和尚,不细心看还未必看得明白。

  鲁达三拳打死郑屠之后便 亡命天涯,一日,在代州雁门县的十字街头正好遇上了他曾搭救过的金老,金老的女儿嫁给了雁门的大财主赵员外,赵员外既然取金老的女儿,鲁达自然成了他的大恩人,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这赵员外和五台山的关系非同一般,寺里的智真长老是他的弟兄,而且他祖上便曾舍钱在寺里,是寺里的大施主。

赵员外还曾向寺里买了一个名额,寺里曾许过愿让他剃度一僧。

于是,赵员外就把这名额给了鲁达,有了名额还不够,赵员外还向寺里缴纳一笔集资费,那集资费便是赵员外带鲁达上山见智真长老时特意准备的一担段匹礼物。

如果没有赵员外的一个名额和一担集资费,鲁达便有天大的本事也进不了五台山山门,更不会成为后来大名鼎鼎的花和尚鲁智深了。

  生辰纲事发与晁盖的关系网  劫了当朝太师的生辰纲,绝对是死罪一条。

作为这桩劫案的首犯,晁盖在生辰纲东窗事发之后,利用他多年精心编织的关系网居然安然逃脱,远走高飞。

《水浒》虽是一部反映农民起义的小说,不过里面的108将很少是正儿八经的正宗农民,晃盖当然也不是。

  晁盖是山东郓城县东溪村的一名富户,平生仗义疏财,专爱结识天下好汉,但有人来投奔他的,不论好歹,便留在庄上住。

他独霸一方,在江湖上很有些名气。

晁盖有很多钱,也很会花钱,他的钱绝对不会是在土地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所得,生辰纲都敢劫,他还有什么事不敢做的。

晁盖用大量的钱财精心编织了许多的关系网,而这些关系网在紧要的关头发挥了作用。

先是他的把兄弟--在县衙门作事的宋江从济州府捕头何涛处获得秘捕晁盖的消息后,便立即前去通风报信,使晁盖得了宝贵的时间。

在围捕行动中,郓城县的两位和他交往很深的,平时得了许多好处的都头朱仝、雷横更是心怀鬼胎,阳奉阴违。

打前门的的雷横故意大惊小怪,高声叫嚷,暗示晁盖快逃,打后门朱仝更是不但放过了他,还特意为他指出了一条逃生之路说?quot;你不可投别处去,只除梁山泊可能安身。

关系网织到这个份上,谁还奈得他何

  宋江使梁山泊兴旺发达,宋江又把梁山泊引上绝路,真可谓成也宋江,败也宋江。

应该说宋江取得梁山泊第一把交椅之前,还是为山寨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的,尤其是彻底抛弃了王伦的闭关自守、盲目排外的路线,广纳天下豪杰,使得山寨一片繁荣。

他还常亲自下山,率领一帮弟兄冲州过府,立了不少军功,三打祝家庄、攻克高唐州,都有他的功劳。

不过,耐人寻味的是,当梁山泊英雄排定座次,宋江坐稳了法定的第一把交椅后,他的行为产生了巨大的变化,以前身先士卒的宋江不见了,自那以?quot;一向不曾下山,每日肉山酒海,大吹大擂,与弟兄们打团儿吃酒。

而且他下山的第一件事竟是去东京赏灯,任凭众人苦谏不住,他坚执要行。

拿着弟兄们出生入死换来的血汗钱供自己肆意挥霍。

看完了灯会之后他还去逛妓院,为了会一会名妓李师师,光见面礼便花了黄金一百两。

为了不使自己的所作所为引起弟兄们的不满,他早就想好了一个绝妙的理由:这一切都是为了山寨的前途着想,为了让大家将来有个好的归宿。

说到底,他的旅游、嫖妓都是为了工作的需要。

为了山寨宋江真可谓是奋不顾身。

  《水浒传》毕竟是宝藏,不时会有新发现。

最近,一位著名史学教授的研究又出新成果:“《水浒》是中国第一反腐名著”。

教授认为,在封建社会里,直接迫害农民的是贪官污吏,是高俅一类人物。

农民起来反抗,矛头直指贪官,这是理所当然。

农民铲除贪官污吏,实现天下太平,实际上就是反贪污、反腐败。

“《水浒》虽然情节复杂纷纭,但其主题总离不开一件事———反贪污、反腐败。

”端的是有一千个学者就有一千个主题。

  《水浒》反腐,第一斗士该是宋大哥了。

宋江“祖居郓城县宋家村人氏,为人仗义疏财”,老太爷宋太公和胞弟宋清“在村中务农,守些田园过活。

”宋大哥则在郓城县衙当文书。

“平生只好结识江湖上好汉,但有人来投奔他的,若高若低,无有不纳……端的是挥霍,视金似土。

”宋王朝该不会实行“高薪养廉”吧

一个县衙的小文书,不知工资有多少

竟能挥金似土,不知是有灰色收入还是有其他收入

莫非黑三郎上山之前也腐败

那岂非成了以腐败反腐败了

最坚定的“反腐斗士”当推李逵,那铁牛的板斧砍起江州百姓的头颅来就如切菜,“只要杀得快活”。

事情缘起乃智取生辰纲,理由非常充分:“此不义之财,取之何碍”,因为是反腐的正义行动,打劫也就不叫打劫,叫智取。

  《水浒》反腐,本是古人的事,与咱何干

只是那浓浓的《水浒》气绵绵不绝:晁盖们劫生辰纲是“反腐”,今天小偷偷贪官的赃款赃物更是“反腐”了。

那宋押司在政府机关干事,却一心编织关系网,哥儿们来了“终日追陪”。

利用职务之便为犯罪嫌疑人、也是关系网中一哥儿们的“乡长”晁盖通风报信,指使他们脱逃,那原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庄如顺通知赖昌星快点出国好像就颇得宋江的真传。

宋江杀阎婆惜之后,郓城县“公安局长”朱仝、雷横私自放走宋江,“县长”也有心为宋开脱,那浙江温岭市原市长周建国、市公安局长杨卫东与黑社会头子张畏的瓜葛,那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副市长马向东与刘涌的关系,不就与此一脉相承吗

慕绥新、庄如顺、周建国、杨卫东们,血液中就浸透了《水浒》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读了《水浒传》后,最大的感受就是书中的英雄们的豪情壮义,仗义疏财。

先说智取生辰纲的七条好汉。

智取生辰纲,是梁山好汉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的发端。

这一段好汉壮举,轰动了水浒世界里的江湖。

但是晁盖一伙,做下这桩弥天大案,背后 的真实动机又是什么

是为了劫富济贫

还是说为了准备 农民革命

显然都不是。

黄泥冈上,这一伙好汉劫得了十万贯金珠,而后大概经过坐地分赃,晁盖、吴用等回了 晁家庄园,三阮则 得了钱财,自回石碣村去了。

随后并没听说他们有济贫的打算, 也没见他们准备扯旗造反(或曰起义),如果不是东窗事发,保不准他们真的就此安心 做了富家翁,一世快活。

因此,这桩大案,打劫的固然是不义之财,但其实质,说穿了, 就是一次黑道行动。

  再看鸳鸯楼上那幕血案,武松连刃十数人后,一片血泊之中,从容地将桌上银酒器 踏扁,揣入怀里带走;而即使粗心卤莽至极的角色如李逵,沂岭之上杀了假李逵后,也 没忘进房中搜看, 搜得些散碎银两并几件钗环 ,都拿了——李逵虽极端厌烦女色, 但也知这些沾满了脂粉气的钗环可以换钱换酒,照拿不误。

而后,还去李鬼身边,搜回 了那锭被骗去的小银子,在这种事儿上,黑旋风也足够细心。

  水浒传读后感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水浒传》读后感  《水浒传》是部庞大、复杂的小说,它生动地描写、反映出了梁山起义的发生,发展壮大直至起义失败的整个过程。

它明确地描写出了当时起义的社会根源和原由,并成功塑造出了那些栩栩如生的起义英雄的形象,且通过他们不同的反抗道路展开了起义过程,也具体地揭示了起义失败的内在原因。

  其实,我认为情节大致可以分为两大部分:前70回是以宋江、晁盖为首,渐渐吸纳江湖四方的豪杰上梁山。

在这些好汉中,有自愿上山的,有的是被贪官污吏逼得无处可走的地步才上山的,还有的是受到感召而上山的。

但不论如何,这些人聚集梁山的目的是替天行道,反抗当时那腐败的政治。

在这一时,那些梁山的英雄们也像他们所说的那样:大块吃肉,大碗喝酒,杀得贪官污吏心惊胆战,令人大呼痛快。

而作者也有意借此发泄他对当时社会腐败政权的不满。

后50回描述的是梁山好汉们接受了朝廷的招安,为国家效力的过程。

他们北征辽国,剿灭虎田、王庆,众头领尽皆无损,威枕四方;南讨方腊一役,却使梁山英雄们损兵折将、七损八伤其生存者并未因此而获得合理、应得的回报,反遭奸臣迫害,梁山好汉们几乎没有一个善终,表现出了忠心报国的无奈。

  所以说《水浒传》也同时反映出了北宋的政治和社会的腐败、混乱。

因此在书中我们经常可以看见官员行贿和压迫百姓的事实,表现出了当时百姓的有苦无处伸张的现象。

而宋江等人和当朝政府官员对抗,替百姓出怨气,就又表现出了此书的又一个中心思想:官逼民反——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此外,书中的主要任务有一百多个,他们的性情也各不相同,每个人都有其不同特性,语言、举止都和其身份、地位紧密配合。

而读者们更可以从书中人物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中深刻地感受到他们的独特个性。

  虽然水浒中的人物大多都较粗鲁,但作者写人的粗鲁更是使人称奇:如鲁达的粗鲁是性急,不容得半点怠慢、史进的粗鲁是任性、李逵粗鲁是蛮横、阮小二的粗鲁是悲愤无说处,而焦挺的粗鲁是本身的气质不好……在这本书上还至少出现了十一二个个性鲜明的形象,这些形象有血有肉,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这部以北宋末年社会为历史背景的小说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书中的人物在这“替天行道”的旗帜下,好似作者也肯定和赞美了被压迫的人民的反抗、复仇行为。

比如说:武松为兄长伸冤,却告状无门,于是他拔刃血仇,最后被张都监陷害陷害后,血涧鸳鸯楼;林冲遇祸一再忍让,被逼到绝境,终于复仇山神庙,雪夜上梁山;解珍、解宝为索回他们射沙的一只老虎,被毛太公送入死牢,从而引发了顾大嫂众人劫狱反出登州……可以说,人民的反抗和复仇权力,在《水浒传》中得到了有力的伸张。

  梁山好汉是传奇式的理想化人物,他们或勇武过人,或智谋超群,或身具异能,而做事光明磊落、敢做敢当是他们共同的特点。

因为《水浒传》中的这些传奇式的英雄人物对读者来说是吸引人的,所以《水浒传》才这样广受读者们的好评。

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

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

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虽然说现在仍离内行很远,不料却也看出一点门道。

  鲁达何以成五台山和尚

  俗话说不在高,有仙则名。

五台山是四大佛教名山之一,五台山的和尚当然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得的,何况象鲁达这样有命案在身凶犯

看过《水浒》的人都知道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大闹五台山的故事,至于他如何做了名山古刹的大和尚,不细心看还未必看得明白。

  鲁达三拳打死郑屠之后便亡命天涯,一日,在代州雁门县的十字街头正好遇上了他曾搭救过的金老,金老的女儿嫁给了雁门的大财主赵员外,赵员外既然取金老的女儿,鲁达自然成了他的大恩人,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这赵员外和五台山的关系非同一般,寺里的智真长老是他的弟兄,而且他祖上便曾舍钱在寺里,是寺里的大施主。

赵员外还曾向寺里买了一个名额,寺里曾许过愿让他剃度一僧。

于是,赵员外就把这名额给了鲁达,有了名额还不够,赵员外还向寺里缴纳一笔集资费,那集资费便是赵员外带鲁达上山见智真长老时特意准备的一担段匹礼物。

如果没有赵员外的一个名额和一担集资费,鲁达便有天大的本事也进不了五台山山门,更不会成为后来大名鼎鼎的花和尚鲁智深了。

  这就是我的回答啊

朝花夕拾一到十篇每一篇的读后感300字左右

1、今天,我又读了一遍鲁迅的.对其中感触最深的是其中的.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

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我的报仇,就从家里饲养的一匹花猫下手,逐渐推广,至于凡所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而后来却越加巧妙了,能飞石击中他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的他们垂头丧气.这作战继续得颇长久,此后似乎猫都不来近我了.但对于它们纵使怎样战胜,大约也算不得一个英雄;况且中国毕生和猫打仗的人也未必多,随意一切韬略、战绩,还是全部省略了罢.但许多天之后,也许是已经过了大半年,我竟偶然得到一个意外的消息:那隐鼠其实并非猫所害,倒是它缘着长妈妈的腰爬上去,被她一脚踏死了.”欣赏鲁迅的写作手法,更欣赏他的这种态度.这篇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

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嗥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的寓意非凡,同时也可以看出鲁迅小时候就是爱憎分明的,为其今后成为文坛巨匠提供了良好的本质基础。

鲁迅,是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2、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早闻,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

所以,趁这个暑假,我饱读了。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

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

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

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

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比如,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

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

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

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

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

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 “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

可悲的人啊

3、读后感《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

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

”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

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

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

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

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

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

“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

“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4、读有感 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

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

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

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

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

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

”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

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

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

大家同时活动起来。

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

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5、《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独具一格的回忆性散文集,书中写了作者幼时及青年时期的一些往事。

主要以批判当时的社会风气为主,同时也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它的亮点让我甚至于眼花缭乱,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要数。

句句都可以感受到作者对长妈妈的感激之情。

批判类的要数,,《二十四孝图》。

特别是我正在读的这篇。

鲁迅的,表现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风气,不,其实可以说是一种批判。

当时,等级分的很明确,有上等人下等人之说,如果是下等人,就会永远被被人压着,虽然过着平凡的生活,但经常受人欺辱。

而上等人更是可怜,必须把自己伪装起来,生活在欺骗中,生活在痛苦中,所以说是“他们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

又因为,但是的人都很迷信,认为到阴间就能解脱,所以大家都非常喜欢无常。

想想,这就是可怕的封建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唉,真是恐怖

好在这令人恐怖与压抑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回了。

6、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趣。

仿佛就像看到了幼年的鲁迅先生,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

与昆虫为伴,采摘野花野果,与伙伴一起捕鸟,虽然总捕不到很多;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住心中的孩子气,当读书入神时,却没发现学生们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令人回味,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 文章表现了作者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被父母,家奴管着。

回忆起我的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

小时候,在田野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花一会儿就枯萎了,但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

如今,田野上了造起了楼房,而我在紧张的学习之中,因此感受不到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却仍旧向往着,无论现在能否实现。

读过文章后有了许多感动。

虽然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乱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7、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

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

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

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骄子,生活好得很。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对于当前社会上坑蒙拐骗的游医,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

辨明是非,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8、《琐记》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

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

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

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

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9、藤野先生读后感“ 我”将在日本留学,看到清国的留学生头顶上盘着大辫子,顶的学生制帽的顶上高耸起,形成一座富士山。

这生动形象的写出了作者讽刺清国留学生的奇特打扮,不也是揭露了这些清国留学生的附庸风雅、不学无术、思想腐朽的本质么

“我”觉得这“实在是标致极了”,仅仅六个小字,写出作者的感想。

用“实在”来修饰“标志”,就是运用了反语,这才更加的增强了讽刺的力量再深一层的描绘出作者对他们的厌恶。

“我”又到中国留学生会馆里,听到那地板咚咚的响得震天,兼以满房烟尘斗乱;问问精通时事的人,答道那是在学跳舞。

一个中国人,丢弃自己国家的文化,是多么可恶,而且他们这样“学跳舞”,扰乱了别人的阅读与休息呀。

我往下阅读着,看到一位明的遗民朱舜水,可是做着为什么会写到他呢,这我思考了许久:大概因为作者对这样一位具有名族气节的学者产生了仰慕之情吧,更重要的是反映了作者的爱国思想

晚上的蚊子,让作者“两个鼻孔出气”那蚊子的无从插嘴是作者拟人化的,仿佛蚊子也陪作者一起来“热闹”;还不止这些呢,忍耐的还有那芋梗汤呀,虽然自己是没有尝到,可作者已经亲身体验过了,就比如说已变了花心的花儿,,一只蜜蜂知道了,蜜其它的蜂干嘛要去采它呢

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地说,作者在这里采用了寓褒于贬的手法。

有意用“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写这位先生的 啰嗦和固执;有意用“却”“也只得”等词语写“我”的不理解和不情愿。

看起来是“贬”,实际上生动地表现了日本人民对中国留学生的关怀。

往下一看,果然出现了“可疑人物”:藤野先生。

只见他黑瘦,八字须,戴着眼镜,挟着一叠大大小小的书。

一将书放在讲台上,便用了缓慢而很有顿挫的声调,向学生介绍自己道:“我就是叫做藤野严九郎的……。

”后面有几个人笑起来了。

这语言的朴实,便表达了不同人的性格特点,看藤野先生吧,他是个比较幽默的人,用了缓慢而又顿挫的声调来和学生们介绍自己。

直到“我”帮藤野先生抄讲义时,我才发现了藤野先生毫无名族的偏见。

当藤野先生把我的讲义发回来时,“我”的吃了一惊是因为看到藤野先生尽然亲自给自己这个外国的学生改讲义;可是也会感到不安,因为讲义中有那么多的脱漏与错误让先生费神了;最最重要的还是感激了,那是藤野先生对“我”的热爱之情呀

虽然藤野先生对“我”如此之爱,但我也会有不满的:翻开讲义的血管图,先生一丝不苟的为我讲解,而“我”却不服气,只是口头上不好拒绝,表示出尊师。

毕业后,在东京快活了一个夏天后。

有一天,藤野先生又用抑扬的声调对着“我”这个呆头呆脑的人问了“我因为听说中国人是很敬重鬼的,所以很担心,怕你不肯解剖尸体。

我现在总算放心了,没有这回事。

”短短两句问候,却把藤野先生对作者的关心之情描绘在了纸上,那么的清晰,又那么的感动。

但藤野先生有时候也会有使人为难的问题,举个例子呀,就是中国的女人是裹脚的。

可是藤野先生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呢?也许这是一个人真的医学研究者处于研究的需要把;“我”是一直对这种缠足深痛恶绝的,所以“我”便难以启齿

看着看着,这一句然我愤恨: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当然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便不是自己的能力了:也无怪他们疑惑。

但我接着便有参观枪毙中国人的命运了。

这是在考试风波一事使作者的民族自尊心和人格受到极大伤害后写下的一句极为愤慨的话。

这句话不是直接、下面表述作者的愤慨,而是以歧视中国的日本人的心理来写的:在他们看来,贫弱的中国国民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是因为老师义漏题,而不是个人能力所能达到的。

这种出于偏见而武断地作结论,侮辱人格的做法引起作者极大的愤慨。

这种愤慨不仅是因个人的人格遭到侮辱,更是民族衰弱在列强面前遇到歧视而产生的悲哀。

所以,这句话表达了作者极强的民族自尊心和企盼祖国强盛的愿望。

再下面,又是一部电影了,那些人们的欢呼“万岁!”,不正是看到了日本枪毙中国人兴高采烈的表现么

而那些中国青年,也幸灾乐祸、麻木不仁这不正是表达了作者对人们精神迂腐的极其沉痛的情感吗

第二年终结了,“我”去寻找藤野先生,他的脸色仿佛有些悲哀,似乎想说话,但竟没有说。

看着先生的复杂的感情,我犹豫的说了一个“慰安他的谎话”:“我想去学生物学,先生交给我的学问,也还有用的。

”可是他,缓缓地叹息了:“为医学而教的解剖学之类,怕于生物学也没有什么大帮助。

”自然的对话,有“我”对先生的感激之情,也有先生对“我”的不舍。

走时,他送给“我的”照片,给“我的”叮嘱,就像一股温泉,滋润了“我”的心。

可是我离开仙台后,不敢写信给藤野先生,觉得无从说起;有时想写,却又难以下笔,后来,竟没有寄过一封信和一张照片。

而“我”也感到后悔了,他一去之后,毫无消息。

但是,“我”为什么都不敢写信呢

是不是对老师就没有感情呢

是不是已经把老师遗忘了呢

不,都不是,因为作者对中国在辛亥革命后依然是黑暗混乱的局面感到失望和不满,而又不愿将这种情绪带给作者敬爱的老师,对良师的期望无以告慰,用一个“竟”字来填补自己的这种无限遗憾和内疚之情。

但不知怎地,我总还时时记起他,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他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可是做着又怎么会说“但不知怎么地呢”

,我想应该是反衬了作者对藤野先生的感激之深吧

后来,只有他的照相至今还挂在我北京寓居的东墙上,书桌对面。

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中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似乎正要说出抑扬顿挫的话来。

“偷懒”是作者对自己严格要求的说法;“抑扬顿挫的话”指藤野先生对“我”乃至对中国寄予殷切希望的话。

最后一句话,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使我忽又良心发现,而且增加勇气了,于是点上一枝烟,再继续写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

这里的“良心发现”就是作者的爱国思想和斗争精神搜到了触动;“增强勇气”则是作者长期遭受反动势力的迫害,一想到藤野先生对自己乃至对中国的希望,便增加了勇气;“正人君子”是我认为最关键的,他讽刺了那些自以为是的人,而实际上为军阀政客张目的帝国主义封建势力的御用文人

它不就是告诉我们;与反动势力斗争到底,为中国的光明继续奋斗。

10、《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

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

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

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

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

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死于河中。

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

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

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