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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梦好故事读后感

时间:2014-06-12 12:31

牢记使命共筑中国梦读后感因阅读什么书

如何写读后感! 写读后感应以所读作品的内容简介开头,然后,再写体会. 原文内容往往用3~4句话概括为宜.结尾也大多再回到所读的作品上来.要把重点放在“感”字上,切记要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

童心共筑中国梦书香浸润好少年读后感100字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自己读文章读书的感觉是和别人不一样的,写读后感最好是实际写自己的感悟。

首先,要读好原文。

“读后感”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

“读”是“感”的基础。

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掌握,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

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

如果要读的是议论文,要弄清它的论点(见解和主张),或者批判了什么错误观点,想一想你受到哪些启发,还要弄清论据和结论是什么。

如果是记叙文,就要弄清它的主要情节,有几个人物,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以及故事发生在哪年哪月。

作品涉及的社会背景,还要弄清楚作品通过记人叙事,揭示了人物什么样的精神品质,反映了什么样的社会现象,表达了作者什么思想感情,作品的哪些章节使人受感动,为什么这样感动等等。

一带一路上的中国故事读后感小学版

读《一带一路,筑梦中国》有感《一带一路,筑梦中国》是我记忆最深的一本书,因为这本书详细的记录了中国所骄傲的事情。

出生在威尼斯的马可·波罗,他来到中国后大开眼界:无论是城市的规模,还是人口数量,发达的天文学都让他叹为观止。

他曾来到杭州时,说过一句话﹕“毫无疑问,该城市是世界上最优美和高贵的城市。

”我看到这句话时,自豪的想﹕一个外来人来到中国,都对中国文化啧啧赞叹,看来中国文化已经要开始走向外国,走向世界了中国曾经还发明了“四大发明”。

这“四大发明”对我们人民大有帮助,也改变了中国的历史。

它们是﹕造纸术,指南针,火药,活字印刷术。

让我不由得感叹﹕我们中国好伟大,不仅造福了人民,还为我们中国以后的发展做下了铺垫。

造纸术让我们以后写字变得方便了,再也不用在竹简上写字了。

指南针为我们识别了方向,可以更好的找到一个地方。

火药让我们中国在战争中取得了胜利。

而活字印刷术即为我们节省了时间又节省了力气。

这“四大发明” 使我们中国走向了世界,走向了世界各地

这本书记载了中国辉煌的历史,更能让我们从中学到知识,让我们知道中国的骄傲,让我们为有这样的一个中国而骄傲

急求鲁迅呐喊的每篇的内容梗概,精彩描写,读后感(每篇共要100——200字)

1)《药》的梗概:  老栓的儿子得了肺痨,现在话就是肺结核,那个时代里是治不好的绝症,当时人们流传人血馒头可以治好,所以老栓花了大钱买下了从判党(共产党)斩首时染好的血馒头,回去蒸给小栓吃,可惜他的努力只起到了安慰作用,小栓最终还是死了.和他的坟临近的地方是那个被斩首的革命党(夏家的小儿子)的墓,他的墓上有一圈鲜艳的小花,但小栓的却什么也没有……  《药》是一个比喻。

救国的重任,在鲁迅看来,绝不是小资产阶级发动的革命所能胜任的。

因为其脱离工农的固有缺陷,使他们在国家政治力量对比中始终软弱无力。

尽管那些内心有着真诚的为救国不惜付出生命的热情的人,到死也得不到普通群众的理解,更得不到多数人的支持,最终为国捐躯,身首异处,自己的鲜血却被没觉悟的老百姓当作治肺痨的迷信药物吃掉。

  《药》的明线是描写群众愚昧;其暗线歌颂了革命者的献身。

用人血馒头将明暗两条线索连结起来,就更加突出了群众的愚昧,但却又使献身的革命者感到了一种难以忍耐的悲哀和孤寂。

作者所揭示的不是夏瑜有什么错误和缺点,而是群众身上的弱点。

并且不是一般的揭示,而是把这种弱点和革命、革命者联结起来,更加深刻地加以揭示。

诚然夏瑜是孤寂和悲哀的,但作者并没有剖析他这孤寂和悲哀的主观原因,比如“脱离群众”之类,而是着重在揭示造成这种悲哀和孤寂的客观原因。

就在剖析客观原因的时候,作者也不是着重在揭示反动统治者的凶残和狡猾,而是侧重描绘群众的麻木和愚昧。

这就是说,革命者的悲哀和孤寂是因为深味了群众的愚昧和麻木之故。

  鲁迅曾经与友人谈及这篇作品,他说:“《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捷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为的是谁,却还要因了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我们认为鲁迅的这一段话已经清楚地说明他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是什么。

如果需要我们做出概括的话,《药》的主题就是:群众现在还很愚昧,他们对于革命本是迫切需要的,然而他们却毫不觉悟,甚至敌视革命。

要革命,就必须用科学的、民主的思想,把他们从孔孟之道和封建迷信的长期统治下解放出来,否则,革命的成功就没有希望。

  2)《狂人日记》的梗概:  《狂人日记》一书共有四十小节,内容也很简单,就是讲述一个小伙子患了精神病时写的日记,这是中国第一部白话小说,是《呐喊》的初篇。

  这篇小说是描写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把他生活的感受和心理幻觉柔和一体,用人物自叙的方式“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

”  “狂人”出生于封建士大夫家庭,身受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造成对社会的恐怖心理。

他认定现在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社会。

他半夜察看历史,看见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

他对吃人社会发出勇敢的挑战,相信将来的社会是“容不得吃人的人”,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

小说揭露了封建礼教在仁义道德掩盖下“吃人”的本质,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狂人日记》写于一九一八年四月。

它是鲁迅创作的第一个白话小说,也是现代中国的新文学的第一篇杰出作品。

  《狂人日记》的主题,据鲁迅说,是“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

“弊害”何在

乃在“吃人”。

鲁迅以其长期对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的深刻观察,发出了振聋发聩的呐喊:封建主义吃人

  鲁迅曾说,《狂人日记》“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它以“‘表现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别’,颇激动了一部分青年读者的心”。

的确,《狂人日记》在近代中国的文学历史上,是一座里程碑,开创了中国新文学的革命现实主义传统。

  3)《鸭的喜剧》的梗概:  《鸭的喜剧》是一篇带有纪实性色彩的小说,作者与俄国盲诗人爱罗先珂在北京有过一段交往,本篇即以此为素材,作品结构简单明了,但内容丰富深广。

作者塑造的主人公爱罗先珂对世界充满爱心,那是一种趋势博大的爱,他爱一切生物,爱充满活力的生命,爱欢乐的世界,但世界并非尽如人意的。

作者通过鸭的喜剧——也就是由蝌蚪的悲剧,提示了生存竞争,弱肉强食的生命现象所折射出的社会现象,委婉的表达了人间不可能无所不爱,唯有反抗强暴,才能保护弱者的思想。

本篇在写作上有散文化特色,情节性不强,但语言朴实、亲切、雅致、别有一翻韵味。

  爱罗先珂居住在北京。

他觉得十分无聊,寂寞,便托人买了一些蝌蚪儿,待它们长大后就可以听到交响曲般的“蛙鸣声”。

当他从孩子口中得知“他们生了脚了”,“他便高兴的微笑道”。

  然而,他又买了四只“诚然是可爱,遍身松花黄”的小鸭。

小鸭固然可爱,但它们在游泳的时喉,“吃掉”了河中爱罗先珂的蝌蚪。

使他梦寐以求的“蛙鸣交响曲”就这样破灭。

事后,他带着遗憾离开了“沙漠”般的北京。

  文章不长,但是字里行间鲁迅先生所运用的修辞手法却是十分精辟的,他把北京比喻成“沙漠”,从中体现出北京的安静、干燥等特点。

文中鲁迅写到的小鸭形象,虽然不过一、两句话,但十分形象、生动地体现出小鸭可爱的样子。

  而文章的最后两节,总觉得有些凄凉:景在,人已不在。

真有点可惜了,如此可爱美丽的景色,竟无人欣赏,是不是有些可惜了呢

  4)《端午节》的梗概  《端午节》塑造了一个表面上进步,骨子里落后的旧知识分子方玄绰的形象。

方弦绰是“这些因循守旧,看不惯新的事物,总是喜欢在过去的世界里思考问题的人物代表。

”  从他的身份地位上看,他不仅厕身于高等学府,喜欢发发奇谈怪论,而且又混迹于官场,扭扭捏捏地做个政府的小官。

这个知识分子加官僚的身份,使他说话做事充满矛盾,——“索薪”事件,更是使他不尴不尬,左支右绌,颜面尽失。

  从他的文化角色上看,他表面上是新式文人,天天捧着《尝试集》咿咿唔唔。

但骨子里浅薄、市侩,在家里是坐吃等伺候的“家长”,在社会上是袖手旁观,静观待变的“看客”,是个披着新衣的旧式文人。

  鲁迅在这篇小说中采用的是轻松、幽默的讽刺笔调。

通过描写方玄绰的行为、语言和心理,塑造的是一个表面上进步,骨子里落后的旧知识分子形象。

而在中国的传统里,屈原是先进的知识分子的代表,端午节又是纪念诗人屈原的。

用端午节作题目,更加讽刺了主人公的浅薄和市侩。

  5)《故乡》的梗概  《故乡》写于1921年,其中的故事情节和主要人物,大多取材于真正的现实生活,它深刻地概括了1921年前的30年内,特别是辛亥革命后十年间中国农村经济凋敝,农民生活日益贫困的历史,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风貌。

  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

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

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故乡》中有我们所熟知的少年闰土和中年闰土的形象对比,少年闰土活泼可爱,机灵能干,中年闰土则麻木、畏缩,反映了传统思想对人的深刻影响,还有豆腐西施杨二嫂的形象,由一个美丽的女子变为一个庸俗、自私、刻薄的人,这不仅是作者对当时中国农村生活现实的深刻的思考,也是对统治中国农民的思想的历史文化的不满,所以要“逃异地,走异路,去寻求别样的人生”,也希望年轻的一代有新的生活。

  6)《孔乙己》的梗概  孔乙己是清末一个下层知识分子。

他苦读半生,热衷科举,一心向上爬,在“四书”、“五经”中耗掉了年华,落到即将求乞的境地。

他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在人们面前显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戏弄他时,他还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

只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疮疤:“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他才立刻颓唐不安。

在长期的封建教育熏陶中,他和一般“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士大夫一样,养成懒惰的恶习,不会营生。

为生计,免不了偶尔做些偷窃的事。

即使落到被打折腿的惨境,他还要用手慢慢地走到酒店去喝酒。

面对这样冷酷的现实,孔乙己却能在瞒和骗中偷生,自欺欺人,以别人难懂的之乎者也为自己遮丑,显示自己的学问,并以腿是“跌断”的谎言来维护自己的“尊严”。

封建科举制度无情地摧残了他的肉体和灵魂,然而他麻木不仁,至死不悟,始终不明白自己穷困落魄终生的原因。

这正是他性格中最可悲的东西。

作者用无情嘲讽的笔触,通过对孔乙己思想性格的刻画,把批判的矛头直指封建制a度。

然而,作者在批判他的封建意识时,也表现了一定的同情心,特别是写到他教“我”识字,给孩子分茴香豆,从不拖欠等情节,一再表现了他心地善良,从而更激起读者对迫害他的封建制度的愤恨。

  7)《阿q正传》的梗概  《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闭塞落后的农村小镇未庄为背景,塑造了一个从物质到精神都受到严重戕害的农民的典型。

阿Q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赤贫者,他没有家,住在土谷祠里;也没有固定的职业,“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

从生活地位看,阿Q受到惨重的剥削,他失掉了土地以及独立生活的依凭,甚至也失掉了自己的姓。

当他有一次喝罢两杯黄酒,说自己原是赵太爷本家的时候,赵太爷便差地保把他叫了去,给了他一个嘴巴,不许他姓赵。

阿Q的现实处境是十分悲惨的,但他在精神上却“常处优胜”。

小说的两章“优胜记略”,集中地描绘了阿Q这种性格的特点。

他常常夸耀过去:“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

你算是什么东西

”其实他连自己姓什么也有点茫然;又常常比附将来:“我的儿子会阔的多啦

”其实他连老婆都还没有;他忌讳自己头上的癞疮疤,又认为别人“还不配”;被别人打败了,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象样……”于是他胜利了;当别人要他承认是“人打畜生”时,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打虫豸,好不好

”但他立刻又想: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剩下的就是“第一个”,“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

”于是他又胜利了。

遇到各种“精神胜利法”都应用不上的时候,他就用力在自己脸上打两个嘴巴,打完之后,便觉得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别一个,于是他又得胜地满足了。

他有时也去欺侮处于无告地位的人,譬如被假洋鬼子打了之后,就去摩小尼姑的头皮,以此作为自己的一桩“勋业”,飘飘然陶醉在旁人的赏识和哄笑中。

但是这种偶然的“勋业”仍然不过是精神的胜利,和他的自轻自贱、自譬自解一样是令人悲痛的行动。

阿Q的“精神胜利法”实际上只是一种自我麻醉的手段,使他不能够正视自己被压迫的悲惨地位。

他的“优胜记略”不过是充满了血泪和耻辱的奴隶生活的记录。

  小说更深刻揭示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阶级矛盾和“精神胜利法”产生的历史根源,有力地批判了辛亥革命的脱离群众和不彻底性,表达了作者“改造国民性”的思想观点。

  8)《兔和猫》的梗概  《兔和猫》这篇小说带有寓言的色彩,作者以小动物兔和猫为对象,抒发了自己的爱憎之情。

作者同情新生弱小的兔子,憎恶大黑猫的凶恶,并由此寓视社会现象,从而更加反衬出代表黑暗势力的大黑猫的凶残,和作者对其的憎恶之情。

作者以极强的观察力,传神的笔致把白兔的外形、动作、神态描绘的栩栩如生,语言生动准确,从而增强了作品的艺术魅力。

  9)《社戏》的梗概  名为《社戏》,小说并未直接写“我”小时所看的社戏,开头记述的却是“我”成年后在北京看戏的两次经历。

那两次戏,都没看好,反折射出了当时社会的混乱、沉闷、世故、污浊,这适与“我”少时在平桥村的自然真率生活形成了鲜明对照。

鲁迅心中的故乡实有两个,一是《故乡》中所描绘的现实中的故乡,一是《社戏》中所展现的理想中的故乡,他常常是以理想中故乡的完美来反衬现实中故乡的残破。

《社戏》没有正面描写农村的苦难,但对理想中故乡的讴歌,也正是对现实的批判。

《社戏》可说正是对于故乡之梦的具体描绘,蕴含其中的是对故乡的一腔挚爱。

故乡之美好,最分明地在生活其中的人身上体现出来,人的健康成长才是社会进步的最好显示。

人之中,重要的又是小孩,因为他们才是社会的未来。

鲁迅一直深切关注儿童的成长,在《狂人日记》中呼喊“救救孩子”,在对故乡极度失望的《故乡》中,他也是从少年闰土身上看到了故乡之美好,由儿童身上重新看到了希望。

对于后代,鲁迅作为长辈的心愿是“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

  10)《风波》的梗概  辫子,曾是清王朝统治建立和消亡的标志之一;在鲁迅眼里,又是传统文化和国民精神枷锁的一种象征,是国民革命与危机的一种征兆.这篇小说通过对江南水乡中一场辫子风波的描述,展示了辛亥革命后中国农村的真实面貌,揭示了缺乏精神信仰和追求的无特操的国民性弱点.  小说描写1917所张勋复辟事件在江南某水乡所引起的一场关于辫子的风波,以小见大,展示了辛亥革命后中国农村的封闭,愚昧,保守的沉重氛围,帝制余孽还在向农民肆虐,农民还处于封建势力和封建思想的统治和控制之下,揭示了缺乏精神信仰的追求而陷于自私,苟活,麻木,冷漠,盲从状态的无特操的国民性的弱点.说明辛亥革命并没有给封建统治下的中国农村带来真正的变革,今后的社会革命,若不能唤醒民众,是难以成功的.  11)《头发的故事》的梗概  围绕着女子剪发、男人剪辫子的头发问题组织故事,通过头发问题所引起的反复曲折的风波,鲁迅寄寓了自己对封建顽固守旧势力的痛恶,对软弱的不彻底的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愤激.鲁迅将人物独白作为构思这篇小说的主要手段,通过人物独白来叙事抒情,同时以辫子这种社会意象来叙事.小说创作过程中也采用了虚构艺术,通过虚构的假,达到艺术上的真.叙述和人物语言也精炼传神,富于美感力量  12)《明天》的梗概  《明天》中通过单四嫂子这个就中国劳动妇女的悲惨命运的展示,批判了封建男权思想对中国劳动妇女的戕害,痛斥了以蓝皮阿五为代表的中国劳动农民的愚昧麻木和不觉醒的精神状态,鲁迅对他们则带有深深地“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情感。

  13)《白光》的梗概  《白光》塑造的则是在封建科举制度和封建思想的束缚中苦苦挣扎的下层知识分子形象.  在《白光》中,陈世成一心想升官发财,但连续16回的落第,粉碎了他的升  官梦,勾起了他的发财欲望.在幻觉中,银子发着白光,左转右拐地把他从  家引到山里.他怔怔忡忡的追逐白光,最后溺死湖中.  这篇文章有意写得阴森恐怖是为了批判当时不合理的考试制度,揭露不中第的读书人的悲惨命运.  14)《一件小事》的梗概  在一件小事中,鲁迅先生把一位平凡的人不能再平凡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车夫写的那样的光辉伟大,事情是这样的:一天,鲁迅先生有急事鼓了一辆车去S门,但路上,人力车的车把碰到了一位衣衫破烂的老妇人,当时,鲁迅先生不以为然,认为她并没有受伤,于是,挥挥手让车夫快些走,但车夫却完全不理会鲁迅先生,而是“傻傻的”跑过去把老妇人扶起来,并关切的问她的伤势,再把她送到警署去做检查,当时,鲁迅先生看着车夫的背影,心里觉得他不再低微,而是变得伟大起来,而鲁迅先生觉得自己又是那样的渺小,心里的愧疚感便油然而生。

  《一件小事》的特点是短小精悍,内容警策深邃。

在歌颂下层劳动人民崇高品质的同时,还反映了知识分子的自我反省,表现出真诚向劳动人民学习的新思想。

在五四运动时期能有如此认识是很不寻常的,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

十篇读后感

读后感《三国演义》, 也许大家都听说过中国历史上有一段三家分汉的故事,这段故事不仅此后各朝各代的文人都知道,就连现在的人们也不忘那分汉壮观的场面——这就是“三国”。

说起《三国演义》,大家便会想起胸怀大志,仁义之至的刘皇叔——刘备;想起智谋超群,神机妙算的诸葛孔明先生——诸葛亮;想到英武非凡、忠心耿耿的关云长——关羽;还会想到武艺高强、正气凛然的张飞…… 《三国演义》共一百二十回,回回引人入胜。

无论是“桃园三结义”、“过五关斩六将”,还是“草船借箭”、“火烧赤壁”,无不叫读者拍手叫好。

其中,在读到“诸葛亮三气周公瑾”时,我再一次佩服诸葛孔明的计谋,而为周公瑾虽然才智出众,但因心胸狭窄而气绝身亡感到惋惜。

这是告诫我们做人不能心胸狭窄,更不能瞧不起别人,如果想方设法去陷害别人,自己终会尝到苦果的。

对命运宣战——《愚公移山》读后感 有一个古老的传说,铭刻在世世代代的信仰之中,被华夏儿女乐此不疲地传诵,筑起了无数人孩提时对神幻的向往,融入了岁月沧桑之后的深思熟虑。

“愚公移山”,大智若愚;河曲智叟,大愚若智。

在太行王屋面前,嗤笑讥讽,尽烟消云散于他的一声长叹之中。

自开天辟地之时,太行王屋二山就坚持着他们亘古不变的傲气,阳光的刺痛,黑风的叫嚣,经千万年的沉淀成那俨然肃穆,返朴归真的灰色的山石。

荡涤后的冷漠和孤寂,毫不客气地将黑暗和纡徐推给山那头的愚公的祖宗,压住了他们祖祖辈辈的野心和好战的本性。

平静了几千年,所有人都丢弃了对那个陌生世界的妄想,没有奢望的安静朝拜着面前的两座大山。

突然一天,愚公站起来了,挺着年近九旬的腰板。

他要移山。

移山

这远比他每天的出入迂回要艰难。

高耸入云的太行王屋,其盛气凌人只是岂肯屈服于笨拙的斧锤之下

人生的八十余个春秋都被戏弄于他们的蔑视里,又何必大动干戈,以杯水车薪的资本来挑战这莽莽大山呢

知足则是福。

然而愚公想不通,他不甘把自己与生俱来的勇气乖乖交给随遇而安的苟且手上,他要证明人定胜天。

一锤一敲,挥汗如雨的拼搏,山的气势却毫无动摇,一年的往返,只想将自己的梦想一点一点地堆积于那渤海之边。

日复一日,继而年复一年,山依旧面无表情的矗立在天的前面,他依旧是如此顽固,毫无遮掩的山石紧紧包裹着他的脆弱,或许,他拥有的只有阳光敲击下宠辱不惊的坚强。

烈日的炙热和讽刺,似乎是天帝在讥笑他的自讨苦吃,智叟的冷言冷语,不允许争论的否决了他的狂妄。

可愚公还是争了,他毫不承认自己正在为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浪费生命,因为她从没有怀疑过这些艰辛的汗水在滴入冰冷的山石的那一刻是否后悔过,是否会冲刷掉石头那顽固的外壳,粉碎他的残忍,刺痛他的记忆。

他坚信,一切都是值得的,这是个终会胜利的梦。

愚笨的愚公从没说过什么真理,可这一开口却让他赢来了彪炳千秋的赞叹,永世不朽的流传。

“我死了还有儿,儿死了还有孙,孙还会有儿,儿也还会有孙,孙孙,世世代代,永不会死,山,怎么会移不完呢

智叟哑然,原来他只是这项大工程里的一个小小的角色。

人们终于明白,原来愚公是没有野心的,他用自己的晚年安宁来换取的是一个他永远无缘看到的世界,他的妄想,只是想让后人走上宽广的大道来怀想曾经的王屋太行,曾经有这么一个移山的愚公。

上帝命夸娥氏二背负着两座山圆了愚公的梦。

他眼睁睁的看到了北山阻隔了千万年的柔和的阳光,跳跃着拥抱着这块北山压抑了太久的土地。

一片开阔。

原来山的那头有温润的泥土,有风中摇曳的安谧的小麦,荡着灿烂的满足。

原来世上最动人的事物都是熨贴着大地应运而生的。

山太高了,于是使它不近人情。

故事当然不再以他玄妙的神话色彩使我们联想翩翩。

但我们始终相信这个结局是真实的,完美的。

愚公拿着斧锤向我们诠释了他的人定胜天,成熟给与的慧眼让我们剥析到了这传世神奇下所孕育的精神,那是我们成为万物之灵长的资本。

像山一样执着,坚韧,然后,向命运宣战。

相信落下的汗水终会滋润出一片绿荫,而摧毁山峰的人,只有我们自己。

因为,我们是千千万万个愚公。

我看书向来愣,拿起来就巴不得早点知道结局,于是在休假的日子手不释卷,虽然代价是头晕眼花胃抽筋,仍乐此不疲。

喜欢这本书倒不是觉得她对职场博弈有多大的益处,或蕴含了多么深刻的生存智慧,而仅仅为了一个故事,一个傻女人的苦干奋斗的故事,喜欢杜拉拉,一个有趣的主人公,一个折射出我们打工苦菜花的故事。

天真的相信少说多做的道理,拿着助理的钱干着业务的活,天天加班到9点多。

老板一句话就骗到我:年轻的时候多做一点,可以多学一点,钱不是问题。

到头来才知道,钱永远都是大问题,丧失了谈判的最好时机想翻身就难了。

老板一直都觉得我不一定需要升你的职加你的钱,怎样实现价值的最优化是老板的必修课。

老板常常教诲我们:要使自己成为公司里不可缺少的人,这样你才有资本来和公司谈;如果你只是个可有可无的人,公司根本不会和你谈。

就这样在老板的熏陶下看轻自己的价值,为着知遇之恩而傻干。

老板是个good negotiant 可以把下属撸得服服帖帖的卖命。

但是时间长了,要学得也学过了n次,每个人都难免要做个预算,去计算自身在市场里的平均价值。

如果现有的待遇低于市场平均值,人心浮动在所难免。

不过,Job Hop 不这么简单,找不到好公司不如待在现在的公司,好歹工作环境不错,压力不大,所以可以一直忍耐。

杜拉拉的经历就像是电影重放般,种种苦干后的一无所获,说到痛处让人忍不住有些upset。

只是杜拉拉有一点幸运是她有大老板的赏识,而我们这里没有大老板。

公司结构太简单,看来也未必是好。

杜拉拉曾经的原则也本是我的原则,我越来越怀疑这些原则,只是我喜欢规则,喜欢直接,不懂得伎俩,不会装模做样,所以还没有把它们打翻。

年纪渐大越对生活和工作进行反思,尤其是看了越多的实例越无法安心。

就这样混下去还是去开拓一个新境界

继续目前的日子,打发打发也就是这样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跳出去,则要筑好铜墙铁壁来抵挡未知的风雨。

忽然想到一个不算题外的话,即所谓企业文化。

不晓得我们公司的文化是什么,怎样保持员工的工作热情

靠老员工做lecture 动员

还是该有点别的福利

若上班成为一种负担和痛苦;若空气中凝结的是一种紧张和压力;若老板一面说work and pleasure,一面板着脸孔锱铢必较,我们的热情又该怎样才不被冷却

职业的环境和发展,竟然让杜拉拉这样在每天的地铁里提到了我眼前,不得不看不好好思考。

现在我已经看完这本书,我先是仔细的看了一遍,在过了一遍我认为在书中精彩之处,由此得到以下学得的知识点:1. 当自己对直接上司有意见时,应积极沟通,而不是先考虑越级申诉,这在大企业中是大忌。

2. 面对新的老板,要尽快找到游戏规则。

3. 做任何事要以上级为主,与上级建立一致性4. 积极给上司提供善意的信息5. 和老板谈话之前要理清思路,先想好要占用老板多少时间谈话的主题是什么,内容简洁明要。

6. 摸清老板问话的常见规律,事先做好应对的准备。

7. 干了活,却得不到老板认可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司沟通不够。

解决方案有: 1) 把每一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和安排简要告知老板,并要求老板如有意见在某一日期前提出,不然按计划执行。

2) 当我遇到困难,想方法自己解决,但要带着解决方案和老板开会。

让他知道困难的背景,在他也认识到困难的严重性的时候提出自己准备的两个解决方案,并告知其分别的优劣势,让他选出最终解决方案。

这样可以让老板了解我的工作中困难的难度,出现频率,我的专业知识,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态度 3) 再大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告知老板进程,主动地在重要阶段给老板信息,如大事摘要,最后结果。

4) 在与别的部门的上司,或公司的高层工作时,要注意言语清晰简洁,主动沟通,考虑周到,不出现有畸异的内容8. 自己一个明确考虑问题的时间限制,再复杂的事情,到那事先约好的时间点,就要下一个结论,该往哪个方向走9. 人的精力有限,应该花大部分时间在发挥强项上,做到扬长避短10. 人的注意力有限。

要保证重点11. 要想统一规划,就要有标准12. 标准的制定不仅用来规范作业,更主要的是体现公司的文化13. 谈问题要有完整的事件背景(situation task action result——star)14. 做主管应避免评价这个人怎样,而是把重点放在说这件事是怎么回事。

15. 做老板的得在不同的利益中权衡利害,知道在什么地方要做出妥协,老板做的越大,妥协能力要求越高16. 不可让人感觉个人的能力威胁到公司安全。

主要体现为拉帮结派。

根据以上所学到的知识点,我总结出这样的理论:要想成为好的员工,要做到适应能力强,快速与上级建立一致性,思路清晰,主动快速完成任务并积极汇报工作情况,坚持学习,在压力和困难中快速找到最佳解决方案。

由于杜拉拉在外企上班,里面也有很多的外企中常用的英语单词,在此就不多说了。

看到杜拉拉一个柔弱的南方女子在一家全球500的大企业中打拼的过程,让我明显的感觉到职场上危机四伏,任何一个人在企业中随时都有被炒的可能,要想在企业中有所成就光靠技术和一张嘴皮子是完全不够的,最重要的是要有比别人转的更久更快的脑袋

用一句话概括吧:生活可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最近看《杜拉拉升职记》这本书感触瞒深,良好的沟通,积极的工作态度,重要的是能找块坚实的靠山,在机遇出现时的把握,才是构建真正好工作的条件,当然,所有的元素最好在大型的公司中,否则,一切皆空

回想自己,工作七年。

在若干年后才算是找到自己的方向。

良好的沟通,好像也是到了第三份工作的时候才发现的,之前的工作,只有不愉快和无聊,是自己把好时光给混走了。

现在才明白不知道阿算晚

刚刚看了一个邮件,同事发过来的。

问:30岁的人在思考什么

严肃的问题啊

算下来估计需要360万才够这一生的花费,而且没有包括丰富的娱乐生活。

昨天的时候也跟刚过完三十的同事聊天,同样的感触,30了,日子该如何更好的继续

我再有两,三年的时间也要到达这样的一个日子,如何面对

在5年前的时候感觉机会还是会很多的,没有想到自己荒废了美好的几年时光。

时间不能倒转,我们还是只能继续向前看,分析一下现在的状况,现在公司也算得上是难得的好公司,确实也有相当优越的吸引力,但是对于我真正的发展是充满制约的。

矛盾的继续工作着------有看过该书的朋友可以一起分享一下感受. 第一篇对这个标题,十分注意,丑陋二字显得格外刺眼

为什么我们都不能承认丑陋呢

我只能说只要看过这本书的朋友,都会用两个字形容--“震撼”

04年最畅销的书籍,已经过去了3年,这本书的大部分内容还依稀地印在脑海中,是柏杨老人家20年前的著作,悲哀的是:20年后才真正在大陆出版,或多或少现在的我也是受了这本书的刺激

那年我没有在旅行社工作,选择了在河源做兼职导游,有时间就帮姐姐看管门市,在看店的时候,无聊透顶,就拿着这本丑陋,每天都看 ,一有空就看,我姐姐说我,别老是沉迷这本书,里面写的东西很多很偏激的,担心我看了之后会变得偏激,的确,现在的我想事情,看事物,做人都比先前偏激了许多

事实上,我也比以前要BT

自从看了这本书之后,对整个社会的看法,有着360度的转变

我的姐姐曾经在这本书注释过:中国人从来不喜欢讲真话,爱说谎,因为在中国 ,没有言论的自由,以前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

也许在外人看来,我身为一个中国人,当别人指责我们的不是时,就要维护自己

但现在,我并不是这么认为

我始终认为,别人好的,就要学习

良好的习惯要发扬光大,不好的陋习就要改正,引以为戒

这并不是说,我看了这本书后,就不爱国,在这里,我要说明,我是一个十分热爱自己祖国的公民

我不得不承认,我接受的教育是地道的中国文化,而我必须承认,我比较容易接受外面的文化早期,我看到中央电视一则广告,不知道现在在电脑屏幕前的你是否有看到过,是濮存晰做的一个节目,口号内容是:迎奥运,数新风,讲文明

反复地看这则广告,我联想到自己有时候带客人出去旅游,看到国内的客人,素质各方面,再结合这本书,真的感慨万千

现实生活中,的确是这样,旅游车上,垃圾成堆

司机的工作负担又重了,虽说,司机开车之余,是有义务打扫,清洁车厢内的卫生,但,全车40多位游客,难度就大多了

开了一天的车,累得够呛

还要那么辛苦仔细的打扫卫生

所以,我是挺支持司机的工作

结果,我终于想到对付游客的一个方法了,一上车,就强调卫生问题,就是只要发现谁的座位底下有垃圾杂物,那我们就封这位游客为本年度最高荣誉奖:垃圾王的称号

请大家互相监督

只要这样说,大伙都自觉了,但最重要附上一句:谢谢大家的配合

去到景点,进景区验票处,不喜欢排队,乱七八糟的秩序,看惯了,无言,大声喊也是无奈到餐厅,明明在车上讲好,10人一桌,是大伙自由组合,结果,还是很多人都找不到坐哪里,唉

酒店分房,说好,是给领队按名字写好房号,方便大家

偏偏就是有些人,到了酒店大堂,担心怕分不到好的房给自己,照抢,有房卡照拿

车上,导游在讲解,偏偏有些客人就很不耐烦说,别说了,吵死人了

连最起码的尊重都得不到,,郁闷

时间观念问题,出来旅游的中国客人,大多数人都是没有时间观念的,说好集中的时间,结果是等一个人,等了一个小时

还有很多很多自己看不惯的现象,都只能默默地承受

朋友,明年的北京奥运,是中华民族的大事,也是国际体坛的盛世,我深信,我也有信心,通过明年的奥运,中国的大多数人,会看到自己丑陋的一面,会有很大的转变,因为有好坏去进行比较了,很多来自各个国家地区的人,不同的文化涌进中国,让国民无条件的接纳,感受,从而看清楚自己许多不足的地方

从此,中国中国也真正有更大的进步

朋友,让我们共同期待吧

第二篇中国人的丑陋,如同阿Q精神一样,基本上是每个中国人都具有的心理特征。

就像我们的脸一样,具有中国特色。

二十年前的书放到现在来写读后感,固然有些过时,毕竟沧海桑田,毕竟物是人非,书中的很多言论已经不适合当今社会现状,但是,还有很多东西没有改变,毕竟是民族劣根性,毕竟是几千年遗留下来的“光荣传统”,不是说改就能改的。

更何况,在这二十年中,又有许多新的陋习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

所以,对于21世纪的中国人,《丑陋的中国人》一书仍然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

中国人之所以丑陋,我认为其根本原因就是太虚伪,太爱面子,以至于几千年来都没有勇气去面对自身的病症,哪怕有向癌症发展的趋势,却依然蒙着眼睛自诩为“泱泱大国”、“礼仪之邦”,尽一切可能与手段来掩饰自身的缺陷——你说中国有缺点,是因为你生活的环境不如中国,你嫉妒罢了;或者是你担心中国崛起了会吞了你们那可怜的小国,所以想在此之前尽一切办法来打击我们龙的传人的信心而已。

什么宇航员只能看见长城,什么中华民族是和犹太人并列的世界上最聪明的两个民族,说实话我听了真的觉得脸红。

拿这些子虚乌有的东西来自我陶醉,让自己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从而使得自己在自己的世界成为强者。

很多中国人都听过这么一个笑话,一对父子在坐公交车,坐了一会孩子悄悄的对他父亲说:“爸爸,有人偷钱包。

”这位父亲急忙小心示意孩子不要说话,就当作什么都没有看见。

等到下了车,父亲突然发现钱包没了,就责备孩子不注意帮自己看好钱包,可是孩子却说:“爸爸,我刚才给你说有人偷钱包,你不是不让我说话么,那个人偷的就是你的钱包啊

”真是对中国教育制度的绝妙讽刺啊。

在中国,家长从小就教育孩子“见了坏人一定要躲”的理论,致使现在街上小偷技术含量越来越低,因为偷窃的时候,即使被发现也不会有人上前伸张正义,1VS1小偷的胜算还是比较大的,更何况大部分受害者还是女性。

在国内,大家都是中国人,不帮忙就算了,因为毕竟都是“自己人”嘛,没必要搞得“自相残杀”么。

那出去了总该团结点了吧,呵呵,那只是个美好的愿望罢了。

我有一个在英国上学的朋友,她给我说,在英国,她宁愿和一个有种族歧视的当地人在一个小组作实验,也不愿和中国人在一个组,因为那样至少不用担心因为试验会涉及到自己未知领域而对方却宁可试验失败也不愿透露自己的知识这样的问题。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要想在世界立足,好的传统是必不可少的。

德国人杀犹太人是因为他们太聪明了,而日本鬼子侵略中国却是发现中国好欺负。

一个日本人是一条虫,三个日本人是一条龙;一个中国人是一条龙,三个中国人是一条虫。

自私,猜忌,迂腐。

有着这么多缺点的民族,怎么前进

就好像是我们那些公路上跑的经过改装的小货车,已经严重的超负荷了。

要想大步前进,就必须甩掉这些包袱。

《丑》就像一面镜子,直接照到了国人的内心深处,那片最丑陋,最黑暗的地方。

柏杨老先生,已经为我们开好了处方,接下来怎么做就要看我们自己的了。

要想从根本上铲除中国人的陋习,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们只有以《丑》为鉴,时刻审视自己身上是否还有那些丑陋的毛病。

有则改之,无则加冕。

茶馆,彼此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

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

除非有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意义。

而那个人便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师,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炫彩。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

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

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

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

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

他渐小有成就。

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

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

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从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到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再到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

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

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

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

一、王利发(茶馆掌柜)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件阿婆人还真不容易。

听听

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

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

发人深思。

其三,子承父业。

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

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

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

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

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

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

人哪

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无论您想传达予后人什么,至少《茶馆》让我们受益匪浅。

我不能评说它的优劣,在如此剧你面前,我只有说声:“谢谢

谢谢您留予青少年如此宝贵的财富。

”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

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

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

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

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

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

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窃读记》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作者每天放学后急匆匆赶到书店偷偷读书的情景,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我”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作者这种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是那么强烈呀

当我读到文章最后一个自然段——这时,我总会想起国文老师鼓励我们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的时候,我浮想联翩,为什么说我们是读书长大的呢

后来,我翻看了资料,终于知道了这句话的意思:吃饭是为了长身体,读书是为了长见识,我们不但需要吃饭,更需要读书,这样才能成为一个身心健康的人。

许多名人也曾经用一些警句提醒我们,像列宁的“书籍是巨大的力量”;歌德的“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些名言激励着我们不断前进。

记得一个星期六,我把所有的作业都做完了,心想:这下,我可以轻轻松松地玩了。

就当我刚要走出家门的时候,爸爸问:“采奕,作业做完了吗

”我得意扬扬地说:“早就做好了,我现在要出去玩了

”爸爸严肃地说:“你现在看书去。

”“老师没有布置看书这个作业呀

”我反驳道,这时,爸爸温和地说:“孩子,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点书,你就会有很多的收获

”听了爸爸的话后,我突然想起《窃读记》中的那个小女孩林海音,她多么爱学习呀

我便回到书房,专心致志地看起书来。

书中真的有很多的乐趣呀

我不禁笑了起来,沉浸在读书的乐趣里。

《窃读记》让我知道了:好书会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田,像朋友一样陪伴我的人生,像钥匙一样为我们打开知识的宝库,给我们力量,勇气和智慧,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和好书相伴呢

让我们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西方哲学史 读后感 人类是一种很奇妙的智慧生物,在酒足饭饱后,面对世界的众多不可知的事物,人类往往充满了求知欲和好奇心。

在其驱使之下,人类一方面通过经验的积累,另一方面通过理性的思考推理,来尝试着解答这些问题和解释一些现象。

这样,一部分解答成为了确知的知识,即科学;另一部分由于时代的局限,不能给出确定的答案,但由于人类对未知事物有着敬畏和恐惧的一面,产生了看似能完美解答这些问题的东西,即神学。

罗素认为,哲学就是介于神学和科学之间的东西,是带着理性的思维去思考科学所不能解答,而神学看似给出了完美答案的问题。

所以“哲学”的人生观与世界观,在罗素看来,乃是两种因素的产物:一种是传统的宗教和伦理观念,另一种是可以称之为“科学的”那种研究。

唯有这两者同时存在,才能构成哲学的特征。

罗素说;哲学是诉之于理性而不是权威(这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新教主观主义是不同的,区别在于罗素诉之于理性,而新教是唯心的。

理性能让人清醒地看到他人的可取之处,而唯心让人傲慢)。

这是我对罗素最欣赏的一句话,有了它,才能让我彻底放下顾忌而去研究哲学,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说,我的这种心灵安慰也是建立在对罗素的权威上的,但那不是哲学上的。

哲学是研究人类思辩的心灵所最感兴趣的一切问题,在这些问题中,我所最为重视的,是人为什么活着

我所需要的答案,不是原子论那些家伙所认为的机械式的解释,而是目的论的解释。

即当这个问题具体到某个人时,就成了“你为什么活着

”。

当我懂事后,当我懂事后亲身面对了死亡后,在面对死亡后又知道死亡是不可避免后,我就开始不断的在内心中问着这个问题,失去外公的痛不断的刺激着我,让我联想到几十年后我父母的死和最后我的死,我是如此胆小,以致我一想到这个问题便无法安稳入睡。

首先给我答案的是物理学,世界是平衡的,有生就有灭,当这个理论扩大到整个宇宙时,即整个宇宙都有灭亡的那一天,如此渺小的人类,和更加如此渺小的我,又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但这又引出了另一个问题,既然人都是要死的,人类也是要灭亡的,甚至整个宇宙都是会归于零的,那么我们现在所谓的奋斗除了养活自己,苟且偷生外,还有什么价值

当然这也是人类期望永恒的一种思想,如果连饭都吃不饱,当然就没有这个问题了。

天体物理给了我一个类似神秘主义的答案。

宇宙是如此的广袤,有着太多人类所称之为科学的东西,它是如此的寂寞,亿万年来是如此的安静(我用了好久时间才适应用“它”来形容宇宙)。

它需要有什么来理解它,来认可它的存在,而人类作为一种智慧生物,承担起了这个责任。

人类根本的责任,是发展科学,是尽可能的去了解这个宇宙的根本。

在这个基础上,我才展开其他的思考。

为了发展科技,在现今的情况来看,只有保持经济的稳定发展才行。

这样,我的思想难免的流于世俗了。

写读后感的好开头和好结尾

读后感开头结尾   一滴清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夺目光辉;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的美好心灵。

在我内心的深处,曾经有这样一本书,它像一滴清水折射了我心中的太阳,让我来介绍介绍这本书的内容吧:《城南旧事》。

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它是以年少的心态来记叙自己在北京城南的幸福童年生活。

书中配有照片,图文并茂,让人更深切的感受到“旧”这个字的深刻含义:古城的残片,大柯的几根垂落枝条,瓦隆中存留的枯叶,临街老店被涂盖的字号,半扇院门的的插闩,还有屋顶上的花盆以及巴在皇城墙上的冬雪……   也许,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它代表经历沧桑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

童年啊!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

读着《城南旧事》,我渐渐地走近了书里,看着英子在城南度过的幸福童年,它们就像是一股细流静静地,慢慢地渗入我的脑海中∶缓缓的骆驼队、惠安馆、胡同的井、闹市僻巷、草垛子、这些地方所浮现的人物:冬阳下的骆驼队、井边的小伙伴妞儿、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躲在草垛里的小偷、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我们”的德先叔、和“我”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爸爸都与“我”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筑成的,但是他们都是在岁月的步影中消失了。

童年美梦,顿然破碎。

可以说,童年时的每秒每刻都是一个人的重要的段落。

  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是英子的童年却过得十分精彩。

她的童年是戏剧化的,但是却是很真实、纯朴,那样得纯净淡泊,弥旧温馨。

  当读到英子和惠安馆的疯女人玩时,我真担心秀贞会不会做出伤害英子的事;当看到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英子不仅仅帮助他们母女重缝,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他们当作盘缠去寻找思康叔(秀贞的亲人)。

此刻,我不竟为英子感到骄傲,一个六岁的孩子竟懂得友谊,懂得爱,这大概是一种来自生活的力量鼓舞着她在成长吧!读着读着,我的心时而心惊肉跳,时而轻松自在。

我觉得很奇怪:难道英子不害怕秀贞吗?看到最后,我才明白;她的童年之所以精彩,是因为她有一颗纯洁净化的心灵,正是她有了这一颗心,她的童年才幸福。

那是真正的,无忧无虑的,不折不扣的快乐。

而世俗上的快乐,不过是金钱和名誉。

  可以说,她的思想像金子一样闪光,像玛瑙一样纯洁,像水晶一样透明,像牡丹一样鲜艳。

而我们二十一世纪的主人们,随着科技的发展,脑子也越来越复杂了,网络侵蚀了我们大脑的灵魂,使得我们不能像英子一样拥有快乐,童年便在时光的步影中消失了。

也许,童年是贫穷的,也是富有的,这样认为的人可以是贫穷的公爵,无知的智者,也可以是最富有的穷人,文化低的工人。

  这本《城南旧事》就像夏浪里的一缕清风,让我知道别错过童年,花儿谢了还会开,太阳下山明天还会爬上来,我的童年一去无影踪,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

希望《童年》这首歌将在我的心中轻轻地吟唱……永远……

红楼梦读后感3000字以上

1.悼黛玉  诗歌和宿命是你全部的世界。

初显诗才是在元春省亲之时:  名园筑何处,仙境别红尘。

  借得山川秀,添来景物新。

  香融金谷酒,花媚玉堂人。

  何幸邀恩宠,宫车过往频。

  虽有歌功颂德之嫌,但立意高远,境界开阔,远非众姊妹可比拟。

  在你还未入住大观园之前,你的这首诗中已经把大观园比作“别红尘”的“仙境”了。

但是在滚滚红尘的包围之中,突然出现这样一个远离名利喧嚣的乐园,是注定不能长久的,最终的被抄检是她必然的命运。

然而又唯有在这样的仙境之中,红尘之外,才会开出你和那至真至纯的爱情之花。

不幸的是大观园像虚无的梦一样,像午夜的昙花一样,俯仰之间已是狼藉一片。

你的那场缠绵悱恻的爱情之剧注定要和大观园一起谢幕。

  然后你又为捉刀,写下:  杏帘在望  杏帘招客饮,在望有山庄。

  菱荇鹅儿水,桑榆燕子梁。

  一畦春韭绿,十里。

  盛世无饥馁,何须耕织忙。

  自然淡远,别具一格。

真可谓字字珠玑,句句齿香。

  你不仅有诗才,你对诗歌的悟性亦让人叫绝,同时也加速了你的死亡。

  有一次梨香院内笛韵悠悠,歌声婉转,唱的是“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赏心乐事谁家院”,“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

你开始是侧耳细听,继之不觉点头,又继之心动神摇,又继之如醉如痴,以至于站立不住。

  唉

只怪你太聪颖,对诗词一听便透,假如你愚顽到一无所知,又怎有“妙词通戏语,艳曲警芳心”。

只可惜,你的芳心已被你对诗歌的超人的悟性唤醒,  你的心湖从此不再宁静,时时波澜翻卷。

  有一年春天,桃之夭夭,一阵风来,落红遍地,你便哭道:“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

闺中女儿暮,愁绪满怀无释处。

”  由花及人,你想到:“桃李明年能再发,明年闺中知有谁

明年花发虽可啄,却不道人去梁空巢也倾。

”  于是你希望:“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

”  这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的吟哦,却成了你生命的谶语。

  我在红尘中只能祝愿天的尽头有你想要的香丘。

  哀哉

痛哉

诗歌成就了你的一生,同时也葬送了你的性命。

  你在诗社第二次社日时写到:  无赖诗魔昏晓侵,绕篱欹石自沉音。

  毫端蕴秀临霜写,口齿噙香对月吟。

  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

  一从陶令平章后,千古高风说到今。

  从诗中可以看出你已经知道自己诗魔缠身,又是临霜写又是对月吟。

难道你忘记你初到贾府时贾母对你念过《四书》已经极大不满了吗

  记得你还在凹晶馆联诗悲寂寞。

当时湘云吟道“寒塘渡鹤影”,你对道“冷月葬花魂”。

湘云拍手赞道:“果然好极

非此不能对。

好个‘葬花魂’!”因又叹道: “诗固新奇,只是太颓丧了些。

你现病着,不该作此过于清奇诡谲之语。

”黛玉笑道:“不如此如何压倒你。

”黛玉呀,世俗的东西你不屑一顾,不愿争取,但是诗歌的舞台你寸土不让。

悲乎哉,你如此的才华横溢又锋芒毕露,怎能自容与姐妹们中间呢

又怎能见容于贾母,见容于贾府呢

  真正为你添的一生病的是挨打后你在他送你的旧帕上写诗。

诗道:  眼空蓄泪泪空垂,暗洒闲抛却为谁?  尺幅鲛绡劳解赠,叫人焉得不伤悲。

  抛珠滚玉只偷潸,镇日无心镇日闲。

  枕上袖边难拂拭,任他点点与斑斑。

  彩线难收面上珠,湘江旧迹已模糊。

  窗前亦有千竿竹,不识香痕渍也无?  你诗兴大发,欲诉心中无限事,“还要往下写时,觉得浑身火热,面上作烧,走至镜台揭起锦袱一照,只见腮上通红,自羡压倒,却不知病由此萌。

”  说你不知,或许冥冥之中你知道,不然的话,临死之前,你为何要焚此稿以断痴情呢

  呜呼

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欠命的,命已偿,欠泪的,泪已干。

你为诗也为情流尽了泪,这就是宿命。

尽管你的泪干了,可它却久久地湿润着我的心,尘世中的我祝福你在泪水铺就的天堂之路上不再坎坷。

  2.红楼梦之反弹琵琶晴雯篇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

风流灵巧惹人怨。

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  曹雪芹先生对晴雯的态度可以由这首词看出来,曹雪芹先生认为她是霁月在天,她的人品很是难得,光明磊落,她会寿夭是因为周围环境的黑暗,可见曹雪芹对她的基本态度还是肯定的。

  但是我却要反过来说一说,因为曹雪芹先生写这部书时,常是照着本来的面貌还原生活,所以他即使偏向这个有傲骨的奴才,但在写作中仍是写出了她众多的毛病,其中当然也有很多是她致死的原因。

  首先,很多书里为了表扬这个拥有反抗思想的奴才就会把她描写成一个先进的战士,其实呢

她真的有大家说的那么有思想吗

错,她充其量也就是和宝玉一样,一方面,她认识到这种看似舒适的生活其实就有着对她们这样人的压迫,但另一方面,她却是离不开这种生活的,她只能依附于这种生活,离开这种生活回到贫困的家中,她也就象刚开的送入猪窝一样,夭折了。

  其次,她是不是真的就是个奴才呢

当然不全是。

虽然她身份低微,她是没有父母被卖入贾府的,但是她却被老太太收在身边,而且还可以将自己的哥哥也介绍进府,后来跟了宝玉,也是房里数一数二的大丫头,在贾府的金字塔结构中,这种大丫头其实就是仅次于主子的二主子。

什么是奴才呢

在大观园中有比她身份更低微的人,婆子,老妈子,即使就在一个怡红院,其中也有一干小丫头是听她们差遣的。

这种大丫头有时权利很大,可以代主子管教小丫头,如果说主人欺负奴才是封建社会的一种无奈的话,那奴才之间互相比大小,互相争斗就是可悲,在有一回中,晴雯处罚偷东西的小丫头坠儿时,先掐先打还拿簪子戳,最后就一句话把她赶出去,还让别人无可辩驳,这中间,小丫头有错,但是晴雯也确实是有倚势压人的嫌疑,而且那狠辣的态度,也很有遗风。

  第三,晴雯是不是真的不爱宝玉呢

我个人意见,她是爱的。

请看,她总是与袭人拌嘴,虽然这有很大一部分是她看不惯袭人,但是其中就没有一点嫉妒吗

袭人说了句“我们”,就被她抓住把柄大加讽刺。

她还讽刺麝月,看不得麝月得了两件太太给的衣服就喜笑颜开,但是后几回,她却抢着送东西说也要去“显个好”,宝玉给麝月梳头时,她躲 在门口偷听,她其实很多时候都在注意这宝玉,注意着和宝玉接近的丫头,例如小红和宝玉略有交集,就被她粗暴打断。

她曾笑着说“没什么我不知道的”就是因为她时时在注意

但是晴雯是有骨头的奴才,她不愿卑微的爱一个人,她总想要和宝玉站的平等一点,她不能象袭人那样谦卑的爱一个人,她有她的特点,有点象野蛮女友,漂亮却不温柔,袭人曾笑宝玉“每天不挨她两句硬话衬你,是再也过不去的”,可见,晴雯这种欲擒故纵,以退为进的手段还是有用的。

  第四,晴雯的志向,晴雯能有什么志向呢

她反抗性再强,她能知道反抗什么吗

她茫然的斗争着,其实都不知道斗争什么,她期望得到的是什么呢

平等

怎样的平等

她一个从小生活在富贵乡中的女孩,也算是娇生惯养的了,她离开这个富贵锦绣地,她能做什么

她的苦恼有很大程度上是不知道该怨什么该争取什么,她明白自己身份卑微,是无法和宝玉站在同一高度的,但是她却想能那样,她的最高目标,也不过就是可以成为小姐与宝玉谈个平等的恋爱。

她的悲剧就是因为希望的比得到的多,她的心太高,所以永远无法和袭人一样随遇而安,于是总是痛苦着。

  第五,晴雯的人际关系,晴雯为什么会落得那个下场的,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她极度失败的人际关系,她不能得到上级的垂亲,这很正常,即使现在一般人也是不喜欢这种倔强人的;她也没法得到下级的好感,她喜欢仗势欺人,她看不起比她更卑微的人,凡事都要占先,所以一但事发,一群人就将她告倒,最后落个被扫地出门的下场。

这点在我看来真的不如袭人,袭人远比她有交际的手段。

  浅谈几句,觉得还是辞不能达意啊。

  3.黛玉的尊严  即将枯萎的绛珠草,无意得到了神瑛侍者的慈悲灌溉,修炼成仙。

两位因灌愁海水,结下一段生死缘分。

高山晶莹的绛珠仙子,不能受人之恩惠而不报,听说神瑛思凡下界,于是要用一生的泪水交换,换取他的回头是岸,以报答灌溉之恩。

当年看到这里,深深被绛珠仙子的高尚宏愿和无私行为所感动。

后来方知,绛珠黛玉,名别体殊,实乃香魂一缕所化,本为一人,从此深爱不已。

  黛玉前生仙体,神水浇灌,一尘不染,纤纤弱质,来到污浊的凡间,深涉红尘,无所适应,遂染无医之病。

初见化为宝玉的恩人,便泪如雨下,高兴之极乎,感恩之深乎

无论如何,绛珠终于又遇到神瑛,三生石上旧精魄,万劫人世有情缘。

  既然入凡尘,即行凡间事。

当年神瑛因动情红尘,万事自然从他富贵闲人的生活开始,黛玉宝玉,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情根深种。

为了让宝玉早启慧根,懂得世无常欢,花无常艳,黛玉不惜以泪洗面,让宝玉在锦衣玉食中,看到悲苦无常。

而常人视她,只当黛玉心胸狭窄,目下无尘。

可怜绛珠一片心意,正是知我者谓我何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世间无情,千万物事穿手过,流水落花天地间。

清灵黛玉,无人知心,四季逆旅,寂寞独行,春葬落花,秋卧菊榻,兰心慧语,化做墨香。

可怜清流易被浊欺,白雪常遭泥污,生长在一个不容她的世界里,黛玉因此更无片刻欢颜。

尽管外祖母宠爱,宝玉钟情,黛玉并未因此真正快乐过,她深知眼前一切都是过眼云烟,自己只是一匆匆过客,不会久留。

  周遭他人冷眼,黛玉独自经受,从未怨言,世间的骄情假意,被她的无尘明镜,照得纤微必显,毫无遗漏。

在这个戏台一般的世界里,她不会妥协,不会作假,只会一意孤行,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

一如殷商末年的伯夷叔齐,周伐纣王,两人便以微小之躯劝阻西周万人之兵,周灭纣王后,两人便作采薇之歌,绝食首阳山。

黛玉高洁,一身孤臣孽子的风范,直逼古人,就算是自认为红尘得意的薛宝钗,也情不自禁愿和她结为金兰之谊,时常亲近。

自认非凡的槛外人妙玉,也亲自以古器仙茗客敬黛玉,并时常在圆中,驻步倾听黛玉的雅乐诗词。

  被人间奉为金科玉律的圣贤典籍,到了黛玉眼中,无非是名利险滩的一片野木蓬篙。

而被常人贬斥的污秽戏文,到了黛玉口中,便化为馥气馨质的蕊白梅芯。

春华秋叶,晨风夜雨,无人相诉之时,黛玉便轻挥藕指,弹奏云山缥缈的天籁之音,微启噙香唇齿,歌咏澹澹寒水的修篁之情。

居潇湘桂阁,以碧竹为墙,坐月洞琴台,以笔砚为友。

  落入人间的绛珠仙韵,只有怡红公子能真正赏识,两人原本神仙眷属,心心相印。

但尘蒙愚情的宝玉,看不透众人笑骗欺言中的金玉良缘,病中的黛玉,终被风刀霜剑,逼到一息恹恹。

孤身病榻中的黛玉已经无泪可还,知音的琴弦已断,焚稿的诗魂已冷葬明月西风中。

就在自己情缘湮灭之时,在与自己的笔墨知己道别之后,一身傲骨的林黛玉,孤零零而来,干干净净而去。

  在日夜啼哭外表之下的黛玉,其实是红楼梦真正的精神支柱。

无论是晴雯的刚烈不阿、司棋的视死如归、鸳鸯的智勇忠贞、还是紫鹃的悲情怒目,都是黛玉的身外化身,是黛玉故事的延伸。

黛玉的尊严,就是红楼梦的尊严。

  4.看红楼,含笑的悲剧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

塞翁失马,焉之非福

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

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

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

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

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

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

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

难道有一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

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

  如果贾府不倒台,至少宝钗还有容身之地,至少没了丈夫还有富贵,但是不是这样呢

最终贾府沦落到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地步,那宝二奶奶的头衔之于宝钗还有何等意义呢

没有幸福的生活,没有丈夫的关爱,寂寞的独自生,独自死,难道不是更大的悲剧吗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

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

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

当生活给宝黛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宝玉吗

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

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爱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象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5.由湘云说红楼  以前就想写一些关于红楼湘云的文字,一则因时间仓促,二则笔下无文,所以也就搁下了。

近来又重读红楼,实感其中趣味,故写此文,希与古典的朋友们共赏。

  红楼总众女子中,我最喜湘云,喜欢她的率真,她的洒脱,她的豁达。

雪芹先生让湘云第一次出场乃在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一篇文字中,而在二十九回中,宝玉与钗黛三人斗口之间便已带出湘云其人。

太君因见金麒麟眼熟,故问。

钗曰“史大妹妹有一个”黛则讽曰“宝姐姐别的事情上还有限,惟有在这些人带的东西上越发留心”,读至此,如不见后文,不知此文之妙,笔带双关,既活画出钗黛二人形象,又为后文打下伏笔,似此类之文,红楼中甚多,由此可见一斑,可知雪芹先生之胸中丘壑。

  书归正文,呵呵,湘云第一回出场,人并不感其突兀,概因前之已伏之笔吧。

而后由贾母,王夫人眼中写出湘云之衣着打扮,再由宝钗口中说出湘云旧事,至此,一个有血有肉的形象便跃然纸上了,丝毫不费笔墨,却有如此传神。

  到宝湘在书中的初会便是有一番景象了。

与宝黛初会比较看来,当真是妙极。

如此文字,似犯而不犯,似重而不重,又有几多。

而这位云妹妹当真是心直口快且俐齿伶牙,几个绛纹石的戒指换出的那一番道理,想来读者应记忆犹新吧。

直到玉卿挨打,宝钗赶蝇,龄官划蔷,湘云才结束了她的第一次小住。

此间数个故事,纷乱头绪,却从未有缺何人,象凭空消失一般,必在纷乱中有几笔点到,象宝玉挨打时,众人来看,便点了湘云一笔,宝钗赶蝇时,湘黛二人偶见,又是一笔。

如此又生出多少故事,至龄官划蔷后,湘云来辞,一切就顺理成章,总在乱中添置几笔,让人看后觉得简单而又有绪。

  湘云二次来访,便是海棠结社后了。

若上一次雪芹先生要突出刻画湘云的性格,此一次则刻画湘云的才情。

两首白海棠诗写尽多少故事,而其中“却喜诗人吟不倦,岂令寂寞度朝昏”,“蘅芷阶通萝薜门,也宜墙角也宜盆”两句我窃以为便是其真实写照,再看她的菊花诗“萧疏篱畔科头坐,清冷香中抱膝吟”,“数去更无君傲事,看来惟有我知音”,“隔座香分三径露,抛书人对一枝秋”倘若陶彭令再生,也比慨然菊有此咏者,不枉矣。

再看红楼最精妙的一副百笑图中,也不乏湘云的身影,雪芹先生在刘姥姥二进大观园中写到“湘云撑不住,一口饭都喷了出来”如此这般,红楼中的人物性格便全部展露在读者面前,如此文字,试问古今小说中非红楼而谁有

好一副红楼百笑图,如见如闻。

  待到湘云第三,四次来,便应是整部红楼梦中最热闹非凡的文字了“琉璃世界白雪红梅”“怡红院群芳开夜宴”等,如果说从前那两次只不过是湘云的一个剪影,那么此两回中,湘云便得到了一个升华。

在庐雪庵的联诗中,湘云的联句是最多的,在我看来质量也是最高的。

雪芹先生以如此笔墨将新到的宝琴,李纹,岫烟都给了读者一个大致的交代,如此便不感陌生了。

憨湘云醉眠芍药洇,在我看来是红楼中画湘云最美的一副图画,如黛玉葬花,宝钗扑蝶一般,湘云则是眠花了。

试想红楼众闺阁中,除却湘云,还有谁会如此酣眠,无拘束,无牵挂的醉卧于花阴之间。

在湘云的世界里,没有解不开的烦恼和忧虑,试问钗黛二人可有如此胸襟吗

所谓“是真名士自风流”,湘云便是这样的真名士。

“英豪阔大宽宏量,从不将儿女私情略系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

  也许是胜极必衰的原因吧,此等繁荣文字的背后便隐藏了无限的悲哀,此后逐晴雯,死金钏,尤三姐自刎,尤二姐吞金,大观园从此便笼罩上一层阴云,再也没有散开,湘云此后再来,没有了从前的那种笑声了。

红楼便真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湘云的结局到底如何,雪芹先生没有写完,“云散高唐,水涸湘江”就留下一个想象的空间吧。

  注:一说,湘云因麒麟由妙玉周全,最终与宝玉结为连理。

一说,湘云夫婿卫若兰死后,史府抄家,湘云沦落风尘。

  6.贾元春——皇宫里的活祭品  红楼中,贾府里地位最高的人物不是贾母,而是这位着墨不多的大小姐——贾元春。

文中曰:此女才德兼备,因而晋封为凤藻宫尚书,加封贤德妃。

因为她,贾府成为皇亲国戚,真正是“白玉为堂金做马”,贾元春才选凤藻宫之时,也就是贾府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鼎盛时期。

  让我们看看下面几段剪影。

当贾府上下得知元春晋封时,“贾母等听了方心神安定,不免又都洋洋喜气盈腮,于是按品大妆起来”,入宫谢恩。

再看,元宵省亲时贾政的一段话“贵妃唯兢兢业业,勤慎恭肃以侍上,庶不负上体贴眷爱如此之隆恩也”。

再看,荣宁两府祭祀时,贾珍的一席话“咱们哪怕用了一万银子供祖宗,到底不如这个体面,又沾恩锡福的”。

还有,迎春误嫁中山狼后,王夫人的几句话“你难道没听说过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哪里都象你大姐姐做娘娘哪”。

  看完这些后你又做何感想哪

我是想起了聊斋里的画皮,想起了镜花缘里那张浩然巾后面的脸,我有些毛骨悚然了。

——当你被海浪卷起,在大海中挣扎时,内心大叫救命时,岸边的人却把你当成勇敢的弄潮儿,为你的挣扎而鼓掌喝彩——诚然,在贾母等人的眼里,元春是幸福的,她嫁了一个天底下最好的婆家,这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给整个贾府都带来了荣耀。

她的地位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她的一生将有着享之不尽的荣华富贵,她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哪

可是雪芹先生把她列入了薄命司,如果时光倒退几百年,我也会觉得奇怪,这样也算薄命

  可是,这是事实。

皇宫是个不得见人的地方,是古老中国的一个畸形的产物。

元春就是这样被爱她的父母,祖母送到了皇帝的身边,当作一种礼物。

她——是活的祭品,可以说话,可以解闷,却不认为她有思想。

皇宫是一个大的牢笼,它没有生命,它只属于一个人,属于那个君临天下的皇帝,可是却有数千乃至上万的人为它死祭,奇哉怪哉

他们也许是宫女,也许是太监,也许是皇妃,可是无一例外。

——他们的血涂在了皇城的墙根下,滋养了一代又一代君王。

他们没有自由,也没有自我,却偏要在头上戴起五彩眩目的光环,是以迷惑世人,让人以为那里是一个神仙世界,直待走进去才发现死一般的苍白与沉寂。

雪芹先生看到了,借宝玉的眼看到了这一切。

所以,他写了芙蓉女儿诔,所以,他酿制了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为那宫墙内琉璃世界中的白骨默祷

  想起那首诗“寥落古行宫,宫花寂寞红。

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  7.宝钗的悲剧  看了很多遍的红楼,以前总是觉得林黛玉的一生是那么的凄凉,总也不忍看后几回中的黛玉焚稿,宝玉成亲.觉得那么残忍的结局,知道就够了,不想一遍遍去复习那种伤心.  前些日子看了一本清代人作的红楼续补,以前对于这种书,我总是排斥的.觉得那些人搞出一个个大团圆,或死而复生或仙境重逢之类的结局,实在是没有意义.这么粗劣的改续,无聊的紧.不过这次去图书馆,见到书架上好几个版本的这种书,抽出一本,粗略的翻了一下,却使我萌动了重读红楼结尾几章的想法.  看到黛玉的郁郁而终,依然那么难过.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我不由黯然.薛宝钗这样的人物,也要像李纨一样,将一生都葬在这片冷酷的园子里么?  以前的我,是很讨厌薛的.从蜂腰桥扑蝶到最后的成亲,我一直都觉得她是一个既冷酷又自私的人.可是现在,我竟然不由不同情她了。

其实细想起来,她的悲剧也许比林的更令人叹惋.  薛宝钗家境富足,从小饱读诗书.接受的是极为全面而正统的教育.贾母总是夸她沉静宽厚.没错,这正是她从小被教育过的为人方式,也是古代女子应有的美德.甚至悲喜都不应形于颜色,否则就是不尊重.综观全书她的举止,几乎从未超出这些束缚。

只有一次宝玉将她比做杨妃令她大怒,可也只是冷冷的用一句话反讽过去.以前最恨她在蜂腰桥下陷害林的一段.现在想来,其实也并不是完全不可以理解的恶毒举动.她从小生长在皇商家庭,这种趋吉避凶的法门应该是早就深深的印在心中了吧.虽然她的做法很自私,但在她,也许认为人理所应当就该这样应对.其实她才是最可悲的人,一生都被别人的看法和所受的教育支配着.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没有开心也没有不开心,只是按照理所当然的道路走下去.从未得到过全心全意的爱情,也没有谁真正的关心过她.而她,也就认为世界本就如此.认为夫妻间有的不是真诚的感情而是举案齐眉的尊重;认为母女间有的不是血浓于水的亲情而是服从的孝道.这样冷酷的纲常,竟是她遵守了一生的原则,而且还毫无知觉的麻木着.  她的作为,其实并没有多少是自由的选择.她只是一个典型的循规蹈矩的服从者.她是聪慧有才的,却被教育着认为女子读书也是无用,香菱和湘云谈诗她说道一个女孩儿家,只管拿着诗作正经事讲起来,叫有学问的人听了,反笑话说不守本分的;她也熟悉剧作戏曲,却认为这些淫词巧句是不能为端庄淑女所知的,因而委婉的批评宝琴的咏古诗;她像任何人一样希望有美好的生活,但当母亲为了贾府的权势而把她嫁给痴痴傻傻的宝玉时,因为母亲告诉说她已经应承了,也就只有流泪接受.直到最后宝玉出家,她的悲剧达到高潮.即使在这时,她依然是不能由着本性而为的.王夫人说看着宝钗虽是痛哭,他端庄样儿一点不走,却倒来劝我,这是真真难得的!可想想宝钗如此人物,又这样年轻,此时想起自己的一生将如何结束,她的痛苦其实并不在黛玉焚稿之下呀!可她依然只能克制着,这是她的尊重!  与林相比,他的一生也许更为可悲,林至少还追求了自己的幸福,而且得到了一份真诚的感情,最终一死解脱了所有的痛苦.而宝钗一生愚昧而不自知而且依她的性格,终其一生,也只能是任由生活这把钝刀一点一点割掉生命吧!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 金簪雪里埋  这几句判词,注定了薛是红楼数场悲剧中的一个.对于她的一生,作者曹雪芹应该也是叹惋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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