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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词读后感

时间:2016-10-20 14:24

湖北校长2016年的开学典礼祝词读后感

王羲之,一位著名的大书法家。

小时候,他有自知之明,从不自满,他知道要成为一名大书法家,需要长期刻苦的用功和联系。

所以他一面在学堂认真学好功课,一面利用休息时间用心学习书法。

%D%A%D%A 就是因为他刻苦联系,认真钻研。

连后院的池子都变成黑色的了,就是现在的墨池。

%D%A%D%A 书中告诉:王羲之很爱鹅,他从鹅的动作、神态中受到的启发,觉得对提高书法很有帮助。

所以他想尽办法,终于从一位道士里得到了一群鹅。

而《兰亭集序》中的二十个“之”字就是根据鹅的姿态演变而来的。

%D%A%D%A 只要认真,仔细观察事物,你就会发现有许多不可思议的事物的秘密。

%D%A%D%A 当年皇帝要王羲之把祝词写在一快木版上。

王羲之奉命把祝词一口气写成。

后来有人想把主次雕刻之后奉供起来,就派人雕刻。

舒服发现王羲之写的字笔力很大。

入木三分,道出了王羲之楔子的功力。

%D%A%D%A 我发现,书法就想我们做人,一点一滴印在纸上永远也抹不掉。

王羲之的字不仅漂亮而且有力,就像我们要顶天立地地做人。

而入木三分着个成语经常用来形容文章犀利、深刻。

朝花夕拾每一章的读后感(10篇),每一章的好词佳句、概括段意(把那段写下来)。

1、《狗.猫.鼠》今天,我又读了一遍鲁迅的《朝花夕拾》.对其中感触最深的是其中的《狗.猫.鼠》.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

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我的报仇,就从家里饲养的一匹花猫下手,逐渐推广,至于凡所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而后来却越加巧妙了,能飞石击中他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的他们垂头丧气.这作战继续得颇长久,此后似乎猫都不来近我了.但对于它们纵使怎样战胜,大约也算不得一个英雄;况且中国毕生和猫打仗的人也未必多,随意一切韬略、战绩,还是全部省略了罢. 但许多天之后,也许是已经过了大半年,我竟偶然得到一个意外的消息:那隐鼠其实并非猫所害,倒是它缘着长妈妈的腰爬上去,被她一脚踏死了.” 欣赏鲁迅的写作手法,更欣赏他的这种态度.这篇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

《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嗥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狗猫鼠》的寓意非凡,同时也可以看出鲁迅小时候就是爱憎分明的,为其今后成为文坛巨匠提供了良好的本质基础。

鲁迅,是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 2、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 早闻《朝花夕拾》,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

所以,趁这个暑假,我饱读了《朝花夕拾》。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

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阿长与〈山海经〉》。

《阿长与〈山海经〉》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

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山海经》。

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比如《阿长与山海经》,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

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

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

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

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

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 “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

可悲的人啊

3、《二十四孝图》读后感《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二十四孝图》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

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

”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

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

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

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

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

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

“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

“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4、读《五猖会》有感 《五猖会》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

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

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

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

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

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

”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

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

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

大家同时活动起来。

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

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5、《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独具一格的回忆性散文集,书中写了作者幼时及青年时期的一些往事。

主要以批判当时的社会风气为主,同时也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它的亮点让我甚至于眼花缭乱,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要数《阿长与〈山海经〉》。

句句都可以感受到作者对长妈妈的感激之情。

批判类的要数《无常》,《琐记》,《二十四孝图》。

特别是我正在读的这篇《无常》。

鲁迅的《无常》,表现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风气,不,其实可以说是一种批判。

当时,等级分的很明确,有上等人下等人之说,如果是下等人,就会永远被被人压着,虽然过着平凡的生活,但经常受人欺辱。

而上等人更是可怜,必须把自己伪装起来,生活在欺骗中,生活在痛苦中,所以说是“他们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

又因为,但是的人都很迷信,认为到阴间就能解脱,所以大家都非常喜欢无常。

想想,这就是可怕的封建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唉,真是恐怖

好在这令人恐怖与压抑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回了。

6、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趣。

仿佛就像看到了幼年的鲁迅先生,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

与昆虫为伴,采摘野花野果,与伙伴一起捕鸟,虽然总捕不到很多;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住心中的孩子气,当读书入神时,却没发现学生们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令人回味,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 文章表现了作者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被父母,家奴管着。

回忆起我的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

小时候,在田野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花一会儿就枯萎了,但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

  如今,田野上了造起了楼房,而我在紧张的学习之中,因此感受不到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却仍旧向往着,无论现在能否实现。

读过文章后有了许多感动。

虽然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乱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7、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

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

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

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骄子,生活好得很。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对于当前社会上坑蒙拐骗的游医,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

辨明是非,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8、《琐记》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

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

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

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

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9、 藤野先生读后感“ 我”将在日本留学,看到清国的留学生头顶上盘着大辫子,顶的学生制帽的顶上高耸起,形成一座富士山。

这生动形象的写出了作者讽刺清国留学生的奇特打扮,不也是揭露了这些清国留学生的附庸风雅、不学无术、思想腐朽的本质么

“我”觉得这“实在是标致极了”,仅仅六个小字,写出作者的感想。

用“实在”来修饰“标志”,就是运用了反语,这才更加的增强了讽刺的力量再深一层的描绘出作者对他们的厌恶。

“我”又到中国留学生会馆里,听到那地板咚咚的响得震天,兼以满房烟尘斗乱;问问精通时事的人,答道那是在学跳舞。

一个中国人,丢弃自己国家的文化,是多么可恶,而且他们这样“学跳舞”,扰乱了别人的阅读与休息呀。

我往下阅读着,看到一位明的遗民朱舜水,可是做着为什么会写到他呢,这我思考了许久:大概因为作者对这样一位具有名族气节的学者产生了仰慕之情吧,更重要的是反映了作者的爱国思想

晚上的蚊子,让作者“两个鼻孔出气”那蚊子的无从插嘴是作者拟人化的,仿佛蚊子也陪作者一起来“热闹”;还不止这些呢,忍耐的还有那芋梗汤呀,虽然自己是没有尝到,可作者已经亲身体验过了,就比如说已变了花心的花儿,,一只蜜蜂知道了,蜜其它的蜂干嘛要去采它呢

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地说,作者在这里采用了寓褒于贬的手法。

有意用“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写这位先生的 啰嗦和固执;有意用“却”“也只得”等词语写“我”的不理解和不情愿。

看起来是“贬”,实际上生动地表现了日本人民对中国留学生的关怀。

往下一看,果然出现了“可疑人物”:藤野先生。

只见他黑瘦,八字须,戴着眼镜,挟着一叠大大小小的书。

一将书放在讲台上,便用了缓慢而很有顿挫的声调,向学生介绍自己道:“我就是叫做藤野严九郎的……。

”后面有几个人笑起来了。

这语言的朴实,便表达了不同人的性格特点,看藤野先生吧,他是个比较幽默的人,用了缓慢而又顿挫的声调来和学生们介绍自己。

直到“我”帮藤野先生抄讲义时,我才发现了藤野先生毫无名族的偏见。

当藤野先生把我的讲义发回来时,“我”的吃了一惊是因为看到藤野先生尽然亲自给自己这个外国的学生改讲义;可是也会感到不安,因为讲义中有那么多的脱漏与错误让先生费神了;最最重要的还是感激了,那是藤野先生对“我”的热爱之情呀

虽然藤野先生对“我”如此之爱,但我也会有不满的:翻开讲义的血管图,先生一丝不苟的为我讲解,而“我”却不服气,只是口头上不好拒绝,表示出尊师。

毕业后,在东京快活了一个夏天后。

有一天,藤野先生又用抑扬的声调对着“我”这个呆头呆脑的人问了“我因为听说中国人是很敬重鬼的,所以很担心,怕你不肯解剖尸体。

我现在总算放心了,没有这回事。

”短短两句问候,却把藤野先生对作者的关心之情描绘在了纸上,那么的清晰,又那么的感动。

但藤野先生有时候也会有使人为难的问题,举个例子呀,就是中国的女人是裹脚的。

可是藤野先生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呢?也许这是一个人真的医学研究者处于研究的需要把;“我”是一直对这种缠足深痛恶绝的,所以“我”便难以启齿

看着看着,这一句然我愤恨: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当然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便不是自己的能力了:也无怪他们疑惑。

但我接着便有参观枪毙中国人的命运了。

这是在考试风波一事使作者的民族自尊心和人格受到极大伤害后写下的一句极为愤慨的话。

这句话不是直接、下面表述作者的愤慨,而是以歧视中国的日本人的心理来写的:在他们看来,贫弱的中国国民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是因为老师义漏题,而不是个人能力所能达到的。

这种出于偏见而武断地作结论,侮辱人格的做法引起作者极大的愤慨。

这种愤慨不仅是因个人的人格遭到侮辱,更是民族衰弱在列强面前遇到歧视而产生的悲哀。

所以,这句话表达了作者极强的民族自尊心和企盼祖国强盛的愿望。

再下面,又是一部电影了,那些人们的欢呼“万岁!”,不正是看到了日本枪毙中国人兴高采烈的表现么

而那些中国青年,也幸灾乐祸、麻木不仁这不正是表达了作者对人们精神迂腐的极其沉痛的情感吗

第二年终结了,“我”去寻找藤野先生,他的脸色仿佛有些悲哀,似乎想说话,但竟没有说。

看着先生的复杂的感情,我犹豫的说了一个“慰安他的谎话”:“我想去学生物学,先生交给我的学问,也还有用的。

”可是他,缓缓地叹息了:“为医学而教的解剖学之类,怕于生物学也没有什么大帮助。

”自然的对话,有“我”对先生的感激之情,也有先生对“我”的不舍。

走时,他送给“我的”照片,给“我的”叮嘱,就像一股温泉,滋润了“我”的心。

可是我离开仙台后,不敢写信给藤野先生,觉得无从说起;有时想写,却又难以下笔,后来,竟没有寄过一封信和一张照片。

而“我”也感到后悔了,他一去之后,毫无消息。

但是,“我”为什么都不敢写信呢

是不是对老师就没有感情呢

是不是已经把老师遗忘了呢

不,都不是,因为作者对中国在辛亥革命后依然是黑暗混乱的局面感到失望和不满,而又不愿将这种情绪带给作者敬爱的老师,对良师的期望无以告慰,用一个“竟”字来填补自己的这种无限遗憾和内疚之情。

但不知怎地,我总还时时记起他,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他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可是做着又怎么会说“但不知怎么地呢”

,我想应该是反衬了作者对藤野先生的感激之深吧

后来,只有他的照相至今还挂在我北京寓居的东墙上,书桌对面。

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中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似乎正要说出抑扬顿挫的话来。

“偷懒”是作者对自己严格要求的说法;“抑扬顿挫的话”指藤野先生对“我”乃至对中国寄予殷切希望的话。

最后一句话,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使我忽又良心发现,而且增加勇气了,于是点上一枝烟,再继续写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

这里的“良心发现”就是作者的爱国思想和斗争精神搜到了触动;“增强勇气”则是作者长期遭受反动势力的迫害,一想到藤野先生对自己乃至对中国的希望,便增加了勇气;“正人君子”是我认为最关键的,他讽刺了那些自以为是的人,而实际上为军阀政客张目的帝国主义封建势力的御用文人

它不就是告诉我们;与反动势力斗争到底,为中国的光明继续奋斗。

10、《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

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

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

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

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

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死于河中。

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

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

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佳句:1.一个人做到只剩了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要算是无聊了罢,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朝花夕拾》小引 ) 2.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

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

说空话尚无不可,甚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实在免不得“颜厚有忸怩”。

(<<狗·猫·鼠>>) 3.我想,这种照片现在是大约未必还有人收藏着了,尺寸太小,刀伤缩小到几乎等于无,如果不加说明,看见的人一定以为是带些疯气的风流人物的裸体照片,倘遇见孙传芳大帅,还怕要被禁止的。

(<<范爱农>>) 4.我总要上下四方寻求,得到一种最黑,最黑,最黑的咒文,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

即使人死了真有灵魂,因这最恶的心,应该堕入地狱,也将决不改悔,总要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

(《二十四孝图》)好句:

满天红云,满海金波,红日像一炉沸腾的钢水,喷薄而出,金光耀眼。

早晨,太阳像个刚出门的新媳妇,羞答答地露出半个脸来。

太阳落山了,它那分外的强光从树梢头喷射出来,将白云染成血色,将青山染成血色。

太阳慢慢地透过云霞,露出了早已胀得通红的脸庞,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张望着大地。

灿烂的阳光穿过树叶间的空隙,透过早雾,一缕缕地洒满了校园。

太阳更低了,血一般的红,水面上一条耀人眼睛的广阔的光波,从海洋的边际直伸到小船边沿。

天空被夕阳染成了血红色,桃红色的云彩倒映在流水上,整个江面变成了紫色,天边仿佛燃起大火。

春天,那太阳暖洋洋的,它伸出漫暖的大手,摩挲得人浑身舒坦。

阵阵春风,吹散云雾,太阳欣然露出笑脸,把温暖和光辉洒满湖面。

炎炎的烈日高悬当空,红色的光如火箭般射到地面上,地面着了火,反射出油在沸煎时的火焰来。

没有敢抬头看一眼太阳,只觉得到处都耀眼,空中、屋顶、地上,都是白亮亮的一片,白里透着点红,由上到下整个像一面极大的火镜,每条都是火镜的焦点,仿佛一切东西就要燃烧起来。

晚秋了,太阳懒洋洋地挂在天上,像个老公公露着笑脸在打瞌睡。

深秋的太阳像被罩上橘红色灯罩,放射出柔和的光线,照得身上、脸上,暖烘烘的。

太阳一到秋天,就将它的光芒全撒向人间。

瞧,田野是金黄的,场地是金黄的,群山也是金黄的。

冬天的太阳像月亮一样苍白无力。

太阳正被薄云缠绕着,放出淡淡的耀眼的白光。

太阳一年操劳到头,忙到冬天,就筋疲力尽,几乎放不出热力来了。

和煦的阳光,透过稠密的树叶洒落下来,成了点点金色的光斑。

远处巍峨的群山,在阳光照映下,披上了金黄色的外衣,显得格外美丽。

阳光被层层叠叠的树叶过滤,漏到他身上变成了淡淡的圆圆的轻轻摇曳的光晕。

这时候正是早上八九点钟,明亮的阳光在树叶上涂了一圈又一圈金色银色的光环。

阳光透过淡薄的云层,照耀着白茫茫的大地,反射出银色的光芒,耀得人眼睛发花。

金灿灿的阳光倾泻下来,注进万顷碧波,使单调而平静的海面而变得有些色彩了。

红艳艳的太阳光在山尖上时,雾气像幕布一样拉开了,城市渐渐地显现在金色的阳光里。

那刺穿云块的阳光就像根根金线,纵横交错,把浅灰、蓝灰的云朵缝缀成一幅美丽无比的图案。

太阳刚刚升上山头,被鲜红的朝霞掩映着,阳光从云缝里照射下来,像无数条巨龙喷吐着金色的瀑布。

金色的阳光透过缝隙,洒在褐色土地滋生的小草上。

天空一碧如洗,灿烂的阳光正从密密的松针的缝隙间射下来,形成一束束粗粗细细的光柱,把飘荡着轻纱般薄雾的林荫照得通亮。

太阳泛起火红的笑脸,使朦胧的校园豁然揭去纱帐。

天际出现了一抹紫红色的朝晖,像绽开的红玫瑰。

刚刚起身的太阳呵,精神抖擞,红光四溢,把整个世界照得通亮。

火红的旭日刚刚透出海平面,给美丽恬静的大海抹上一层玫瑰色。

朝阳把它的光芒射向湖面,微风乍起,细浪跳跃,搅起满湖碎金。

忽然,迎面升起一轮红日,洒下的道道金光,就像条条金鞭,驱赶着飞云流雾。

海面上跃出一轮红日,鲜艳夺目,海空顿时洒满了金辉,海面由墨蓝一变而为湛蓝。

金灿灿的朝晖,渐渐染红了东方的天际,高高的黄山主峰被灿烂的云霞染成一片绯红。

太阳在朝霞的迎接中,露出了红彤彤的面庞,霎时,万道金光透过树梢给水面染上了一层胭脂红。

描写高山的好词好句好段 高山 群山 奇山 荒山 山坡 山林 千山一碧 万山丛中 千姿百态 山石壮胆 山明水秀 山清水秀 山高树茂 谷下有谷 青山绿水 青海青山 奇山秀水 峰上有峰 清逸秀丽 寸草不生 耸立云霄 云雾缠绕 奇峰耸立 巍然屹立 山势雄伟 群山簇立 千山万岭 好句 露出云层的群山似岛屿般一簇簇一抹抹的悬浮着。

周围的大山像一幅五颜六色的花布。

山浪峰涛,层层叠叠。

大山黑苍苍没边没沿,刀削斧砍般的崖头顶天立地。

考上大学祝贺词有哪些

——读《桃花心木》有感 在今天,我们在课堂上学习了《桃花心木》一文,学完之后,我感慨很多。

在课本上种树人的话语徘徊在我的耳畔,久久不肯离去,而我的心也是久久不能平静... ...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作者看到一个人栽种桃花心木苗。

奇怪的是,这个人浇水的时间很不规律,而且浇水的量也是多少不一。

作者好奇地问那个种树人,才知道如果有规律地浇水,树会慢慢地长得柔弱不堪,只有在不确定中生活成活率才高,也会很强壮。

读完这篇文章,带给了我很深的感受,就像文中的一段话“他的一番话,使我非常感动,想不到只是树,人也是一样。

在不确定中生活的人,比较经得起生命的考验。

因为在不确定中,我们会养成独立自主的心,不会依赖。

在不确定中,我们深化了对环境的感受雨情感的感知。

在不确定中,我们学会把很少的养分转化成为巨大的能量,努力生长。

” 我对12年几乎没有什么困难,甚至压力也很少。

可是,有点儿芝麻大的小事儿,我就会有很大的压力,也会有压抑感。

所以,我总是生活在焦虑中。

每天都是忙忙碌碌,紧紧张张。

看完这篇文章,我才发现:其实没有必要把自己搞得这么忙。

遇事应该分清大和小,没必要把一切全部弄得完美无暇。

我惊奇的发现其实妈妈对我的教育也和种树人相仿。

她对我对批评就是对我对关心和爱,无非是希望我能做一个好孩子。

我为何不化被动为主动,力争上游,多让妈妈省省心呢

于是,我决定努力发扬自己的优点,克服自己的缺点,开始准备冲刺啦

我想,这就是我送给妈妈最好的礼物吧。

让我们一起,不再做温室里的花朵,做一个桃花心木那样的百年大树,勇敢的迎接狂风暴雨的挑战,经历无数次的困难与挫折。

只要靠自己努力奋斗,才不会在恶劣的环境中枯死。

参考资料:这可是我一个字一个字地打出来的啊

分一定要给我 追问我没说要给分,我的分很少,以后有了再给 回答我的意思是:把我的作为标准答案。

选择我的答案,好吗

名著读后感

圣洁的灵魂----《茶花女》读后感墙角里钻出一朵茶花。

一个阴冷、黑暗、潮湿、没有阳光的墙角,糜烂是它的养料。

然而,这茶花却比别的茶花,甚至别的任何一种花都美丽,美得脱俗,美得惊人,美得如痴如醉。

可凡是花都是向往阳光的。

努力、再努力一点,在茶花碰触到阳光那一刹那,在它因阳光的滋润而娇艳欲滴的那一刹那,无情的风折断了花枝,让它又倒在了阴冷的角落,无力再爬起,再去触摸那伸手可及的阳光。

上帝是仁慈的,为了弥补命运对它的不公,没让它凋零后再死,而是让它保持着美貌离开了世间。

玛格丽特的爱情悲剧故事就是这样的。

一介弱质女流在放荡且无目的的生命中找寻到了真爱,为此放弃了自己习以为常的大量物质享受,放弃了一切能使自己暂时快乐的糜烂生活习惯,只为求能和最爱的人呆在一起。

要从深陷的泥潭中爬出来,是要花很大的力气和决心的,况且还要使自己最小程度地被泥水污染。

玛格丽特做到了,而且做的非常出色。

可如此巨大的付出,换回的仍是人们的不理解和排挤,还有自私的人们的恶意中伤。

巨大的阻力最终还是使玛格丽特和爱人分开了,误会使最爱的人再自己最需要安慰的时候羞辱她,这是何等痛苦的事情

也许真的只有死亡可以拯救她。

是的,玛格丽特死了,孤独的死去,再也没了活着时的奢华,以前无数的情人也忘了她。

生前的生活愈是轰动,死的时候就愈是冷清。

亦或许,玛格丽特并不是个完全的悲剧人物,至少,她得到了真爱,她的灵魂得到了净化。

贵妇人们只看到了她生活的奢侈和物质的享受,却不知道她高尚的情操也是自己所望尘莫及的。

奇怪的资本主义上流社会的人们,明明鄙视放荡的妓女,却又要逼良为娼。

如果玛格丽特没有生在这样一个肮脏、虚伪、残忍的资本主义时代,或许她就是圣母玛利亚。

可惜那样的社会,那样的时代,连圣母也会被玷污。

而在玛格丽特被玷污的躯壳下,顽强而又圣洁的灵魂正是读者们暗暗哭泣的原因。

感谢小仲马塑造了茶花女这样一个可悲却又可敬的美丽女子。

然而,希望那已死去的花朵再次从泥土中萌芽、重生的时候,远离那阴暗的墙角,能每天和阳光为伴,即使不再那么美丽,也不要重复前世的悲剧。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以这样一句话作为本书的开头,让人不由想到这会是一部清喜剧,来讲一个皆大欢喜的爱情故事。

可是如若只为了消遣而读,那么这部《傲慢与偏见》就不会有如此长久的生命力。

往往,伟大出自于平凡,奥斯丁就是将她的哲理通过爱情这一人人司空见惯的事物来表达的。

乍一看,她讲的是伊丽莎白。

班纳特与达西的爱情,但寻遍全书,确丝毫不见热情澎湃的只言词组。

难怪《简•爱》的作者夏绿蒂。

勃朗特说奥斯丁不知激情为何物,的确,奥斯丁的作品给人的感觉最多的是理智二字。

她以理智诠释爱情,虽然没有《呼啸山庄》的生离死别,没有《巴黎圣母院》的生死相随,没有《红与黑》的浪漫热烈,但其所反应的社会现实确是如此一针见血,她讲的是婚姻,却与爱情无关。

      在奥斯丁生活的十八世纪末期大英帝国正处于颠峰时期,而奥斯丁却把视线关注在英国乡间。

当时英国乡间的生活在作者看来是惬意悠闲的,纯朴中包含平凡自然,但是整个英国社会的影响力始终波及着乡村,如势利、炫耀、虚荣和对婚姻的看法。

当时的婚姻缔结的充要条件是男方有可观的家产,女方有丰厚的嫁妆。

于是他们的结合便是幸福,便会为世人所承认接收。

诚然,这样的婚姻类似于一种资产合并,以钱作为婚姻的基础,这明智吗

在当时的达官贵人看来这无可非议。

于是一切的婚姻要门当户对,此处的门当户对确切地说应是资产相当。

于是,一个已婚绅士有一两个情妇,或是贵妇人们有几个消遣的情人也被当时社会所默认。

可婚姻仍被冠以“神圣”这一词来修饰。

注重实际的人们始终以金钱作为信条,金钱至上方为他们的圣经,为之不惜赌上一生的幸福。

这样的做法才算理智、清醒。

可悲的是钱成了地位的标志、有钱=有教养=有地位=有高尚品格=具备做丈夫的一切条件。

当贵妇人或是待嫁的小姐标榜自己的地位、修养、才华、娴静、优雅等等的诸多美德时,她们决不会想到这一切的美德得以形成的资本是钱,她们谈及金钱时,显现出蔑视和鄙夷,却不知自己的婚姻得以缔结不是因为美德,美德只是一件附属品,作为她们丰厚嫁妆的最让人信服的掩饰物。

人们以敷衍、奉承、阿谀来祝贺新人,祝他们有钱人终成眷属。

      在本书中有两个人物是此种婚姻的忠实奴隶。

一个是夏绿蒂,一个是韦翰。

      夏绿蒂从小受到的家庭教育是注重门第、讲究地位。

她的父亲威廉。

卢卡斯爵士自称与詹姆士宫有莫大联系,这样的吹嘘在乡间邻居间引起的轰动与崇敬已使他的虚荣心十分满足。

在这样的熏陶下她与班纳特家的财产继承人柯林斯结了婚。

柯林斯不仅为人做作、举止粗俗,唯一可取的便是溜须拍马之功。

但他可以继承班纳特家的财产,且自己有一份田地和一份牧师的俸禄。

仅仅为了这些,当柯林斯向伊丽莎白求婚失败后的三天中,夏绿蒂一直借看望好友伊丽莎白为由,与柯林斯朝夕相对,终于在第三天使柯林斯向她求婚。

她成了柯太太,却不惜失掉伊丽莎白多年的友情。

其实她也有不得已的地方,没有丰厚的嫁妆意味着没有幸福的婚姻,年龄颇大的夏绿蒂只有把握住这次对她而言难得的机会。

起码,她将来的生活有了着落,可以成为班家大宅未来的女主人。

于是,她与认识不到三天的柯林斯结了婚。

婚后,她不断忍受着丈夫令人生厌的怪异行为,她唯一的安慰是使她的新家有条不紊,并在世人面前构建一个美满的家庭。

生活是残酷的,拥有金钱的代价是失去跟多更为宝贵的东西,比如青春、爱情、幸福、快乐……      韦翰是个十足的流氓,他自恃外表轶丽,一心想通过婚姻来发家致富,可是,他忘了婚姻是相互的,金钱的交易也是相互的。

他是个一穷二白的人,自是富家小姐不会光顾。

但最终他还是通过不与丽迪亚结婚为要挟,向达西敲诈到了一笔可观的收益。

于是又一个婚姻,又一个为了金钱的婚姻铸就了,这次不单出卖了幸福,还有灵魂,韦翰的灵魂被他自己彻底出卖了

婚姻既已变成手段,那幸福也是奢望了。

      在本书中伊丽莎白一直是以一个正面人物来写的,她理智、活泼、爱打趣,善于对人冷眼旁观并直看穿其心思。

书中常有她发表的见解和看法,作者通过她来表达自己的意图和观点,但表面上看来她是爱情的忠实追随者,直到最终获得真爱。

但仔细想想也不难发现伊丽莎白或许说作者本身都难以逃出金钱性婚姻的怪圈。

首先,作者在安排角色上让达西拥有俊朗的外表、高尚的品格,最重要的是,无论他与伊丽莎白的情节发展多么跌宕起伏,有一点是事实,他是一位年薪一万英镑的绅士,与皇家有密切联系,有自己的庄园、家产、田地,总而言之,达西非常非常富有。

所以,伊丽莎白当初拒绝柯林斯求婚的原因很简单——有更好更富有的在后面。

同时,伊丽莎白之所以对达西改变态度的转折点是在她看见了达西硕大的庄园之后,彭伯里女主人的称号无可避免的是一种诱惑。

正如伊丽莎白所说,她是绅士的女儿,达西是绅士,他们是处在同一阶层的。

地位相差并非非常悬殊,更何况,她出自乡绅之家,也算是半个富家小姐,小型的资产合并在所难免。

她和达西的婚姻不被达西亲友所接受,只因为达西原可以找一个比她富有得多的妻子罢了。

      这样的婚姻是一种悲剧,婚后所要面对的残酷现实是免不了的。

夏绿蒂在尽力扮演好一位主妇的同时却一直怀念着深爱的昔日情人,她后悔当初因为那人的贫穷而未与之步入教堂,正如她所说:“没有爱情的婚姻,不管因为受到尊重或者拥有殷实的家产而显得多么荣耀,都比不幸强不了多少。

”韦翰与丽迪亚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伊丽莎白与达西相处和睦,但不断来自邻居、亲友和珈苔琳。

德。

包尔夫人的冷言冷语,让她心烦意乱。

      如此的婚姻悲剧在那一时代是很普遍的。

究其根本原因,很简单——妇女地位低下。

妇女没有工作、没有得以维持生计的能力,只有依靠婚姻这条路来为将来的生活来源做打算。

这是解决将来生计的最普遍,也是最行之有效的方法。

      在本书中,女性的社会角色是很明显的,即便是有钱的太太、小姐们,充当的角色也只是家庭主妇而已。

社会中男尊女卑的现象十分严重。

如班纳特家中有6个小姐,可是没有男嗣,因而,班纳特家的财产不得不由班纳特先生的侄子继承。

这样致使6位班家小姐的嫁妆只有从其母亲当年的嫁妆中分得,嫁妆的卑微常常使的年轻的小姐们不得不选择一条像夏绿蒂那样的路,通过婚姻来为自己将来的温饱作打算,自然会将婚姻视为金钱至上的买卖。

如书中所描写的,每一位太太在后半生最大的愿望便是嫁女儿,让她们未来在丈夫的资产庇护下得以生存。

因而难怪郡里一旦来了一位有钱的绅士,母亲们便认定他为自己的准女婿。

所以当班纳特太太得知伊丽莎白拒绝柯林斯的求婚后十分气愤,责怪女儿不明智。

以柯林斯在金钱方面的条件而言,可以保证伊丽莎白将来有安定、温饱的生活,在其母亲看来,放弃这样一棵“摇钱树”是一种无理取闹。

在她年轻的时候,也是通过婚姻来衣食无忧,现在她更有义务要求女儿们以此获得“幸福”,没有原因,这只是一种规律,是英国社会当时的婚姻法则。

      没有经济能力的女性在当时的金钱社会中得以舒适生存的唯一办法是,出生前就挑个名门旺族,但这仅凭机缘,更多不幸出生于普通家庭的,便只能向生活屈服。

可悲的是,她们从不发现这是社会的弊端,而一直认为是自己出身贫寒。

他们没有选择的权利,就像是花瓶,等着有一天被一位出手阔绰的人买走,仅凭运气,与爱情无关。

      这便是那一时代的资本主义社会,婚姻怪圈只是她金钱至上的一个体现。

社会的不平等性在成了那一时代的婚姻典型,享受爱情是一种奢侈,“现实、生存、理智……”这些词汇在每个人的头脑中如电影般不断地重复放映,每时每刻提醒你:钱、钱、钱……      《傲慢与偏见》通篇是伊丽莎白幽默的俏皮话,可是这种强颜欢笑下,隐藏的却是那一时代人们无尽的苦恼、不满、遗恨。

或许不幸太多了,变成了麻木。

可是令人羡慕、认可的“幸福”背后,堆砌着的又是什么呢

是金钱、麻木、泪水、悔恨、遗憾,或许更多更多,但唯一没有的便是真爱,弥足的真爱……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这个假期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获益匪浅。

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人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

他流落到了孤岛上。

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倒霉而又幸运的鲁滨逊·克罗索。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

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

  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

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

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

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

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

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读完之后,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

一天

两天

我又能干些什么

会劈柴

会打猎做饭

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的呢

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

我准会憋死的

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

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

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

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后感  钢铁,多么坚强的字眼

我怀着一丝心灵的愉悦与感悟,读完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本书主人公保尔出生在乌克兰的一座小城,生活贫穷,被迫到火车站做童工,在社会底层吃过很多苦。

沙皇被推翻后,红军来到了保尔的家乡。

在老布什维尔朱赫来的影响下,保尔走上了革命的道路,并和朱赫来结为忘年交。

后来参加红军,在着名的布琼尼骑兵部队中英勇作战。

他因伤回到地方,担任共青团的工作。

在严寒的西伯利亚修筑铁路时得了伤寒,差点儿死去。

出院后身体每况愈下,以至双目失明。

在病榻上,他也不肯向命运低头,拿起笔从事文学创作,总结自己的一生,以激励后人。

  对于顽强的革命者保尔,我心里有崇拜,有尊敬。

单凭他能吃苦。

他因为生活贫穷而被迫当童工,吃苦不少,而我们现在的时代不是他们那个时代,相较之下我们要幸福的多。

我们何不抓紧现在的条件,抓紧努力学习呢

  其次,保尔很珍惜友谊。

他曾冒着生命危险救出被捕的朱赫来,自己却被毒打并关进监狱。

之后侥幸逃脱。

他不会利用朋友,陷害朋友,因为他懂得那是朋友

对于朋友,我们能给予的是关怀与谦让,是舍己为人。

相反,如果你的朋友陷害你,利用你,你会作何感想

  保尔的身上有太多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

而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次利沃夫地区的战役中,保尔听说列图诺夫师长牺牲了,不顾一切想那些波兰士兵劈去,师长的死,给整个连带来了极大的震动,保尔心里燃烧着仇恨的烈火,把波兰军一个排的士兵杀光了。

波兰军向他们开炮,一块烧红的铁片飞进了保尔的脑袋,保尔倒在地下。

读到这儿是,我的心猛地揪了一下,想到保尔为了给市长报仇而付出的代价,不仅使我感叹他对朋友的重视性。

  昏迷了十三天的保尔醒来了,他的右眼将再也看不到光明。

保尔并没有痛苦呻吟,而愉快地说:“还不吐下了做样呢,现在叫我怎么打枪

”他还在想着上前线呢

  不知这一次,死神光顾了他四次。

但他都以惊人的毅力挺过来了。

在此之间,他已经双目失明,也瘫痪了。

之后他画多年心血写小说。

小说终于被确认了,保尔多年的梦想实现了

  高尔基曾经称赞道:“看,灵魂是怎样战胜肉体的

”是呀,保尔不就是用灵魂在拼搏吗

现在一天比一天幸福,这种精神也不能忽视,反而更需要了。

这是最值得我们学习的。

卑微的爱——读《巴黎圣母院》一个丑大王爱上一个没有底子的灵慧的女子,这注定是场卑微的爱

  那个白衣裙子带着可爱的小山羊的快乐渲染了他,她的一颦一笑让他痴迷,她的杯水之恩让他铭记,她撇嘴的小动作让他心动。

多美好的女子,而他呢

丑得让她无法正视,他甚至还没有正常人的体格。

他卑微呀

无论在她落难时他怎样尽心尽力地照顾她,她的心里一直想的是那英俊的队长,那个抛弃她的负心汉

他太卑微了,但他又勇敢地爱了。

为了心上人的安全。

他逆了既便自己是丑大王时也俯首称臣的恩人教士的意,他不再与心爱的大钟玛丽亲昵,他甘愿为伊消得人憔悴

我不可怜起他来,快放弃吧,她不是属于你的,我在心里喊道。

  而丑大王却让我震惊万分,美丽的姑娘被残忍地绞死,尸体被扔到了地穴里,而卡西魔多竟随她而去,他抱得那么紧,他爱得那么深,那么执着,他想和她化作尘埃,不再分离了

作者说卡西魔多成亲了,是啊

我心里突让很难受,这是爱吗

是的是的,比起那假教士的自私占有欲,比起那负心汉队长的花心,我想这更是真正的爱情,那么卑微,那么高尚。

  容我在此感怀那为爱的勇气。

不要因小失大——读《三国演义》有感  世界着名文学家莎士比亚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的确,看书能带给我们许多好处。

它能让我们开拓视野,让我们丰富感情,让我们增长知识等等。

在我看过的书中,《三国演义》印象最深,它里面的故事《火烧连营》更是让我深有感触,得到人生的启示。

  《火烧连营》主要讲了在三国时期,蜀国的皇帝刘备因为东吴杀死了自己的结拜兄弟关羽和张飞,心生悲愤,于是就一赌气率领七十五万大军进攻东吴。

但由于扎营不当和气候问题,被东吴的军师陆逊用火攻,导致蜀国的军队火烧连营,几乎全军覆没。

  读了《火烧连营》,我深有感触,不禁为刘备感到惋惜。

七十五万大军,为了一口没争到的气而命丧黄泉,多悲惨啊

本来,蜀国粮食充足、兵多将广、实力强大,文有卧龙凤雏,武有五虎猛将,完全有能力统一天下。

但由于刘皇叔的冲动,让怒气冲昏了头,不听手下的劝告,气冲冲地去攻打东吴,结果把更多兄弟的性命都赔了上去。

征战沙场多年的刘皇叔居然被一介书生打败,而且输得那么惨,这对刘皇叔来说是多大的耻辱啊

自从那一仗后,蜀国便因小失大,不但没能报到仇,而且开始走向下坡路,成了三国中实力最弱的一国,多可惜啊

刘皇叔的冲动导致了他的蜀国败北

  读了《火烧连营》,我又不禁想到了自己,自己不也有过因小失大的事情吗

  记得小时候,我有一个好朋友,名叫李力。

有一天,下课后,我和李力各自拿出了自己制作的小木船来玩。

在玩的时候,李力不小心撞了我一下,我手中的小木船立刻飞了出去,裂开两半。

我顿时火冒三丈,不听李力的解释,一把夺过他的小木船摔在地上,变成两半。

李力看后,愤怒地对我说:“我以后没你这个朋友

”说完便跑出了教室。

我也怒气冲冲地走了。

打那以后,我们便没有再说过话了。

  现在回想起来,我十分后悔,后悔自己当初冲动用事,因小失大;后悔自己因为一个小木船而失去了一个好朋友;后悔自己因为一次吵闹而失去了一段珍贵的友谊。

  读了《火烧连营》,我懂得了一个做人的道理:做人不要因小失大,冲动用事,要能屈能伸,否则,你将失去更多更多。

《羊脂球》读后感800字小说描绘了一八七零年普法战争期间,有一辆法国的驿车在离开敌战区时,被一名普鲁士军官扣留.军官一定要车上一个绰号叫羊指球的妓女陪他过夜,否则驿车就不能通过.《羊脂球》出于爱国心断然拒绝,可是和他同车的有身份的乘客为了各自私利,逼她为了大家而牺牲自己,《羊脂球》出于无奈而作了让步.可当第二天早上驿车出发时,那些昨天还苦苦哀求的乘客们却突然换了一幅嘴脸,个个疏远她,不屑再与她讲话. 在现在的社会中有何尝没有这种事情,在现在的社会中,反脸不认人事情多得很.在需要的时候,往往把自己认为很下等的人当作上帝,希望能从他身上得到需要的东西,无论对方是乞丐还是绅士,都会弯下尊贵的腰,漏出难得的笑脸.就像《羊脂球》中那些所谓的上流人士,起初觉得与《羊脂球》这个妓女坐同一辆马车非常耻辱,到了要瓜分《羊脂球》的食物时,他们就成了一条哈巴狗,不住地向《羊脂球》点头哈腰,不住的赞美她的美丽和善良,不怕低贱的食物有失他们高贵的身份,甚至为了《羊脂球》的身世而艰难的挤出一滴浑浊的眼泪.从这里看来好像是对方的地位提高了,但实际上是他们自己的地位降低了.面对自身利益,你会怎么选择.是向装束整洁的死神招手,还是向遍体鳞伤的耶稣探头.也许有的人真的会走向耶稣,他们知道以见利忘义为耻,宁愿损失钱财这些身外物也不要丢掉了高尚的灵魂.但有人也会踏上摇摇欲坠的铁锁桥,向死神走去,用灵魂去换他们的赏钱,用他人去换他们的赏钱.就像贵族们在旅馆所做的一切,当普鲁士兵威胁到他们的腰包时,他们看不见羊肢球是他们恩人的身份,只看见她是妓女的身份.他们顿时由哈巴狗变成了柴狼,拼命把《羊脂球》推入火坑.同时面对金钱时他们也是吸血鬼,就像马克思所形容的那样:上上下下都滴着肮脏的血.在逃难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由在马车上《羊脂球》慷慨地与大家分享食物,到在旅馆被迫出买灵魂,在到马车上遭受欺凌,没有一出不反映出《羊脂球》虽身为妓女但拥有尊严和志气的傲骨女性,无处不反映出她敢于反抗普鲁土侵略者的凛然正气.从侧面也反映出了商人,贵族,厂长兼参议员,修女等上流社会的人的自私自利,为了自身利益而毅然把《羊脂球》推向火坑.更使我气愤的是,事后这班所谓的权威人士,所谓的上流分子,面对饥寒交迫的《羊脂球》所给予的鄙弃,讽刺,嘴里不住的说着无耻.我不明白为什么同样由细胞发育而成的人类会有天差地别,是金钱,名誉,权力在作怪,还是自己的灵魂在扭曲…《羊脂球》的故事不仅仅述说了她的悲惨生活,更反映了当时的人类是多么的虚伪,像她那样真的人真的非常值我们学习的,不能以异样的眼光来看待为自己付出了不等的代价的了,而是给于她一定的关心.莫泊桑《项链》读后感无意中,在书架上发现了莫泊桑的小说集,抱着一种消磨时间的态度轻松的看完了其中的一篇短篇小说《项链》。

《项链》写的是教育部职员骆尔塞的妻子玛蒂尔德,她为了参加教育部长举办的晚会,把丈夫准备买鸟枪的四百法郎拿去买了衣服,又向女友借来一串项链。

在晚会上,她的姿色打扮显得十分出众,男宾们都望着她出神。

她觉得这是一种“成功“,十分满意。

回家后,她脱衣服时发现项链不见了,夫妇大为惊骇,在遍寻无着的情况下,只好赔偿,最后在首饰行里买到了一条一模一样的,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的钻石项链,换给了女友。

而这对夫妻花了十年功夫,还清了买项链所欠下的债务。

故事的高潮是在最后,在十年后的一天,玛蒂尔德碰见了女友,在谈话中她得知女友先前借给她的项链竟是件赝品。

读完整个故事,给我的第一感觉是不可思议,命运真的很捉弄人,生活真的是变幻莫测

一串项链使她平步青云,也断送了她的一生。

是不是玛蒂尔德的虚荣心和追求享乐的思想断送了她的十年青春呢

但是对于不满意自己生活的玛蒂尔德来说,她并没有用自己虚伪的一面得到奢华的生活,她只是想想而已。

她恪守着做人的基本原则,维护着自己的尊严。

生活中有很多的无奈,特别是对于她这种没权没钱的小妇人来说。

在读到失项链部分时,我不禁想:为什么她会选择偿还这条路,其实她可以逃走或赖帐,远走高飞,不了了之,或者向朋友说明“真相”。

但是她并没有这样做,可见其自尊的一面。

玛蒂尔德悄然坚决的选择一条满布荆棘的人生之路,走过风,走过雨,走过昨天,走过今天,走过明天。

她变了,贫穷生活的磨炼,不仅仅改变她的容貌,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她的精神。

艰辛的劳动、生活,把她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从云端拉回切切实实的地面,现在出现的是一个新生的玛蒂尔德。

虽然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的不幸在于她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白白的增加烦恼,同时她又是幸运的,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

看完这篇小说更让我觉得:生活不是云里雾里的幻想,更多的是脚踏实地的一步步走过。

读书笔记要有好词、好句、好段、中心思想,读后感。

300字

哈姆雷特》读后感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

就是现在,我们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

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

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它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

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 露台的另一部分有这样的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本剧是围绕着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故事:他在德国的威登堡大学学习时,国内传来噩耗,父王突然惨死,叔叔克劳斯迪篡夺王位,母亲改嫁克劳斯迪。

哈姆雷特回国奔丧,在一天深夜,他在城堡里见到了父亲的鬼魂,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自己是被其叔克劳斯迪所害的真相,并要求儿子为他报仇,但不许伤害他的母亲,要让她受到良心的责备。

哈姆雷特知道真相后,精神恍惚,他整天穿着黑色的丧服,一心想着复仇。

一天,他去见自己的恋人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他又想求爱又想复仇,行为怪诞。

奥菲利娅把王子的情况告诉了首相,首相又报告了克劳斯迪。

克劳斯迪虽然不知道老国王鬼魂出现的事,但他心中有鬼,派人试探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一方面想复仇,一方面又碍于母亲的面子,同时他也不十分确定父亲鬼魂的话,非常苦恼。

哈姆雷特决定要证实克劳斯迪的罪行,正好这时宫中来了一个戏班子,他安排了一出戏,内容是一个维也纳的公爵被他的一个近亲在花园里毒死,不久这个凶手还骗取了公爵夫人的爱。

戏演时,他在旁边注意观察克劳斯迪,见克劳斯迪坐立不安,中途就离去。

哈姆雷特确认了父亲鬼魂的话,决定复仇。

一天,克劳斯迪独自一人的忏悔,哈姆雷特本可以杀死他,可又觉得忏悔中的人被杀后会进入天堂结果罢手。

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

克劳斯迪以首相的儿子要复仇为由,要将哈姆雷特送往英国,准备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识破克劳斯迪的诡计,中途返回丹麦。

当时,奥菲利娅受刺激发疯,落水身亡,哈姆雷特回国时,正赶上她的葬礼。

克劳斯迪挑拨奥菲利娅的哥哥同哈姆雷特决斗,并在暗中准备了毒剑和毒酒。

哈姆雷特第一会合获胜,克劳斯迪假意祝贺送上毒酒,但哈姆雷特没喝。

哈姆雷特第二回合获胜,王后非常高兴,端起原准备给哈姆雷特的毒酒喝了下去。

决斗中,哈姆雷特中了对手的毒剑,但他夺过剑后又击中了对方。

王后中毒死去,奥菲利娅的哥哥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揭露了克劳斯迪的阴谋。

哈姆雷特用最后的一点力气用手中的毒剑击中了克劳斯迪,自己了毒发自亡。

在人物刻画上,莎翁可谓是煞费苦心。

剧中人物的语言充分表现出了人物鲜明的性格。

主人公哈姆雷特的性格和环境是相矛盾很有复杂性的。

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

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

歌德说过:“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

”而他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

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

正因如此,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本剧表现得并不只是那个年代的某个故事,也不只是那个时代矛盾的缩影,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为我们指引航向。

所以说: 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的不只是曲折的情节,深入的人物刻画,更是其中蕴含的哲理。

这也许就是莎翁及其戏剧经久不衰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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