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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法简史读后感

时间:2019-02-01 07:04

《中国通史》读后感1000字

我本次读是《中国通史》。

这本书把中国录史,从盘古开天地直到新中国成全部记载在内。

看完这本书,我颇有感受。

必须说的一点,是我收获了很多很多知识。

把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全部容纳进取的一本书,读完后能不收获知识吗

它记述了中国五千年来的发展,反映了中国古代人民的生活状况,描绘了中国古代各国家的兴起、发展与衰落,记载了各种军事谋略,赞颂了古代各国的英雄好汉,咏唱了自古至今的那些非凡诗人用自己的灵魂所书写的诗歌,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又一个或喜或悲的故事… 这本书,无愧称为“人类历史比读经典”。

它把中华上下五千年,写的淋漓尽致。

当然,读完这本书后,我不止是对中国历史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

我还发现了,了解中国的历史,对于语文来说,是多么重要的。

先来说平时应用最广泛的成语吧。

中国文学里基本上每一个成语背后,都有一个故事。

而这些故事,都是来自于古代发生的一些事情。

没有这些事情,也就没有现代丰富多彩的中文词汇。

我们要想充分了解一个成语的含义和用法,就必须知道它背后的故事。

而这些故事去哪里找呢

不用看别处,就在这本书里。

之后,再来谈谈对于背书的作用。

看完了这本书,了解了历史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就能够把那些平时背起来能烦死人的“作家作品”像糖葫芦一样串起来。

其实背作家作品,从某一方面来说,就像吃糖葫芦一样。

零零散散的诗歌作品,就像裹着糖的山楂。

而历史事件发生的顺序,就像中间的那个棍。

单独吃糖裹山楂,的确挺好,但用棍子串起来,吃着就更方便了。

看完这本书,把糖葫芦串起来后,了解了作者写诗写文章的背景,就能够更深刻地体会到他的感情,以及诗歌想表达的思想。

有些诗歌,写的是在那个时代能体会到,而现在我们无法体会到的一些感情,比如说对官场斗争的痛恨,战争中士兵报国的忠心,和家人与外出者相互的思念。

不知道为什么写诗,诗理解起来就会困难许多。

中国的兴衰成败,五千年沧桑流变.自中华文明在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勃兴,仡今已有五千年.我们有过沉默,也有过辉煌;当然,也有过上百年的屈辱,沉默使我们奋进,辉煌使我们自信,屈辱使我们清醒。

  在我们古中国,有着无数的英雄。

  说到秦始皇,无人不说他是一个暴君,但谁又能否认他不是一位英雄呢

是他,统一了我们中国,是他修筑了世界八大奇迹之一的雄伟的万里长城,是他,建筑了呀是世界八大奇之一的兵马俑,也是他建筑了规模宏大的阿房宫。

  这些事,在当时的百姓眼里,是一个苦不堪言的结果,都认为他是暴君,而在我们21世纪人的眼里,则是一个伟大的英雄。

  远古虽然已经逝去已久,而他们所创造的奇迹却留了下来,他们的事迹都记在了人们的心里。

虽然他们可能当初并未意识到。

最后,我想把这本书推荐给所有看这篇文章的人,尤其是同学,因为它是在太经典,太值得读了。

看完了后,无论是谁,都一定会有收获的。

希望你喜欢它。

法律的含义,法律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

法律是一种公平的规则,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

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的保证实施为手段。

法律需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

法律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由经济基础决定,并为经济基础服务。

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

所以,法律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随着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演变,最终它也将随着社会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法律的概念古时指律令或刑法。

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机关保证执行的行为准则。

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化产物,从人类社会早期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习惯法的产生,到国家的诞生,诉讼与审判的出现,再到权利和义务的区别开来,在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时代,法律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但一成不变的是:法律是被国家赋予的强制性社会规范。

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

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走自己的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也是我们国家发展进步的唯一正确道路。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最重要的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涉及国家根本制度等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动摇。

动摇了,不仅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无从谈起,已经取得的发展成果也会失去,甚至国家可能陷入内乱的深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确立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确立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从中国国情出发,郑重表明我们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夯实了立国兴邦、长治久安的法律根基,从制度上、法律上确保中国共产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确保国家一切权力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确保民族独立、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确保国家统一、社会安定和各民族大团结,确保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走和平发展道路,确保国家永远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奋勇前进。

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实践的法制体现。

改革开放是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作出的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也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赋予社会主义新的生机活力。

30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改革开放,成功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伟大历史转折,极大地调动了亿万人民的积极性,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我国以世界上少有的速度持续快速向前发展。

我们及时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并与时俱进,根据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推动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方面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保障和促进作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从制度上、法律上保障国家始终坚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

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旺发达的法制保障。

实现现代化,是一代又一代中国人梦寐以求的美好愿景和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是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

我们将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

我们已经取得的发展成就离不开法制的保障,我们奋力开创更加美好的未来也离不开法制的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把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从制度上、法律上解决了国家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深入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日益繁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构建,确定了明确的价值取向、发展方向和根本路径,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取得的重大成果。

以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浴血奋战,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制定了《共同纲领》和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确立国家基本制度,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以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深刻总结“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在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历史性决策的同时,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为坚定不移的方针确定下来,强调必须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开辟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蓬勃发展的新时期。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把改革开放伟大事业成功推向21世纪,不断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思想,第一次将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并明确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开启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阶段。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践中坚定不移地把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继续推向前进,提出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开创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局面。

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各方面长期共同努力的结果。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国务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实施的需要,依法及时制定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结合本地实际,依法制定大量地方性法规,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了重要贡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以及军队等有关方面,广大人民群众和专家学者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立法工作,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推荐法律初学者看的具体书籍

如果你是真的喜欢法学专业,我推荐你从民商开始学起吧,合同法等和生活比较密切的书本开始学起,案例多看看,你会很有印象的,对你今后的人生道路也是很有帮助的。

理论性的,没有基础,还是不要看的好,因为即使看了也是白费时间,而且,会打断你的兴趣。

在大学的图书馆,有很多案例的书籍,有兴趣,借点来看。

我个人的方式告诉我,看一下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会让你很有兴趣的,而且,下面一般都是有法律法条的解析,让你对具体的情况有所了解。

法律是一门很吸引人的学科,只是,有很多记忆的东西,会让人记得很烦躁,不过,如果你不是真的法学专业的人,凭兴趣去学习,有的时候,更能让你学到很多,因为有所取舍,你懂得某些东西怎么处理,就能很有效的防范,期待你的法学路带给你很多的快乐和未来。

当律师要学什么

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按照工作性质划分,律师可分为专职律师与兼职律师,按照业务范围划分,律师可分为民事律师、刑事律师和行政律师,按照服务对象和工作身份,分为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

律师业务主要分为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

律师执业需要取得律师资格证。

我国《律师法》第五条规定,律师执业,必须取得律师资格和执业证书。

第六条规定了取得律师资格的两种途径:经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和经司法行政部门考核批准取得。

律师法第五条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因此,律师应当对于常见法律问题做到熟练把握,胜任工作需要即可。

在以后律师工作中,可根据自身情况再对自己感兴趣的法律专业领域进行有步骤的涉猎,争做某个法律服务领域的专家。

有关“廉洁奉公”的人物和事例

鲁迅先生在教育孩子方面,认为要教育好孩子,首先要尊重和理解孩子,“如果不先行理解,一味蛮做,更大碍于孩子发达。

” 曾经有一次,先生在家中宴客,儿子海婴同席。

在吃鱼圆时,客人均说新鲜可口。

唯海婴说:“妈妈,鱼圆是酸的

”以为孩子胡说乱闹的妈妈便责备了几句,孩子老大不高兴。

鲁迅听后,便把海婴咬过的那只鱼圆尝了尝,果然不怎么新鲜,便颇有感慨地说:“孩子说不新鲜,我们不加以查看,就抹杀是不对的,看来我们也得尊重孩子的说的话啊

” 有这样一个故事:某纽约商人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铅笔推销员,出于怜悯,他塞给拿人一元钱,不一会,他返回来,从卖笔那儿取出几支铅笔,并抱歉地解释自己忘取笔了,末了说:你跟我都是商人,你有东西要卖。

几个月后,再次相遇,那卖笔人已成为推销商,并感谢纽约商,你重新给了我自尊,告诉了我,我是个商人。

尊重生命、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的生命,是生命 进程中的伴随物,也是心理健康的一个条件。

————弗洛姆. 对别人的意见要表示尊重。

千万别说:“你错了。

”——卡耐基 轮椅上的勇士 霍金是谁

他是一个大脑,一个神话,一个当代最杰出的理论物理学家,一个科学名义下的巨人……或许,他只是一个坐着轮椅、挑战命运的勇士。

一次,霍金坐轮椅回柏林公寓,过马路时被小汽车撞倒,左臂骨折,头被划破,缝了13针,大约48小时后,他又回到了办公室投入工作。

虽然身体的残疾日益严重,霍金却力图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完成自己所能做的任何事情。

他甚至是活泼好动的——这听起来有点好笑,在他已经完全无法移动之后,他仍然坚持用唯一可以活动的手指驱动着轮椅在前往办公室的路上“横冲直撞”;当他与查尔斯王子会晤时,旋转自己的轮椅来炫耀,结果轧到了查尔斯王子的脚趾头。

当然,霍金也尝到过“自由”行动的恶果,这位量子引力的大师级人物,多次在微弱的地球引力下,跃入轮椅,幸运的是,每一次他都顽强地重新“站”起来。

1985年,霍金动了一次穿气管手术,从此完全失去了说话的能力。

他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极其艰难地写出了著名的《时间简史》,探索出宇宙的起源。

法律专业的学生应该读那些关于法律的名著

中国大学法学专业本科一年级学生必读书目    1.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制度是如何形成的》、《阅读秩序》、《送法下乡》]  [点介] 本书最大的价值当在法学“启蒙”。

它会告诉你我们在观察法律现象是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视野和方法,应该如何培养我们的学习和研究进路,以及,如何揭示常识、挑战既有的知识和观念。

对于大学一年级的学生来说,读完此书,会感觉法律原来不像我们所想象的那么枯燥。

后面的《送法下乡》一书可以说是第一本书的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和具体运用,更加充实和饱满,虽然我还是觉得其《本土资源》一书最为重要。

  2.俞吾金:《问题域外的问题》  [点介] 作为一本哲学知识和流派介绍的通俗读本,该书不仅可以把读者引入一片新的哲学天地,更重要的是,该书在开辟和拓宽学生的问题域上,特别在怎样形成自己的问题意识上,有着相当的帮助。

如何提问、提什么样的问题,这是大学期间一直要注意训练的能力,它在很多时候比具体的知识要重要得多。

  3.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江村经济》]  [点介] 今天我们离费先生写作此书的年代已经相去六七十年,但费先生于书中所做的对中国现状的分析对今天的中国仍然是那样的切中肯綮;费先生所具有的问题意识和文章风骨,我们今天仍然还差之甚远。

每一个法律人都应该反思:法学的知识贡献在哪里

  4.吴思:《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  [点介] 透视中国社会实际运行的游戏规则。

为什么在我们的正式制度外,还会有一套更为适用的潜在的规则

作者从历史中的故事投射到当今的现实。

我们可以从中反思:法律在生活中真正起作用的条件上什么

法律的道德善恶与实际的利害格局存在什么样的关系

我们是在自我欺骗的冰山上生存,还是在苦涩的反省中奋起

  5.王小波:《沉默的大多数》[《黄金时代》]  [点介]这是一本清醒的书、理性的书、幽默的书和智慧的书。

它带给我们的不仅是对人生和社会的洞察,更重要的是告诉我们什么是独立思考和判断的精神;什么是真正的人文关怀。

作为法律人,也许此书给予我们的最大启迪是:缺乏对“沉默大多数”的关怀、缺乏某种“精神家园”的法律,是没有生命的法律。

但是各位一定要记住:王小波的小说,特别是《黄金时代》,读起来更加让人回味。

  6.安徒生:《安徒生童话全集》  [点介] 我们缺乏的正是一个安徒生笔下的童话世界,这个世界是一个真实的世界,是一个有着幸福与苦难、欢笑与泪水的世界。

学习法律的人最怕的就是丧失一颗童心。

对于那些没有读过安徒生的故事的人,我要告诉你们:走进这个世界吧,现在还来得及,它会使你们获得更健全一些。

  7.伯尔曼:《法律与宗教》  [点介] 写得精彩,译得也精彩。

探索法律背后的精神,支撑法律的东西。

“没有信仰,法律它将形同虚设”。

在中国既有的法律传统被打破的同时,我们应该如何寻找新的在法律下生活的传统

当然,读此书时,不要片面追求其中精彩的语句,更要注重起分析的思路和线索。

  8.冯向:《木腿正义》  [点介] 我相信此书对于专事法律的同仁来说,应该是一个极好的启迪案本。

作者凭借自身的文学学科的优势,游仞于法律和社会之间。

对法律个案层层剥离,既立意深远,又视界宽广,不失为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

  9.梁治平:《法辩》[《新波斯人信札》、《书斋与社会之间》]  [点介] 这里面主要汇集了梁先生于1980年代中后期在《读书》杂志上发表的系列文章,是其“用文化解释法律,用法律解释文化”的个案实践和言说。

辩异、批判和理性思索融贯一气。

对年轻学生来说,读此书还可以学到如何读书、如何整理自己的心得体会的一些“潜移默化”的方法。

《新》一书亦是早期和另外几个作者作的批判性著作;《书斋》一书是作者的文化随笔,写得轻松随意,也更见功力。

  10.黄仁宇:《万历十五年》[《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  [点介] 作者对历史的厚积薄发和驾轻就熟,对中国政治制度的谙熟洞然与透辟分析,都显示出其“史实”与“史识”的完美结合。

文笔老辣,一气呵成。

其对政治与道德关系的揭示、规则与生活状态的运作的阐说,对于我们了解传统和法律都有着极大的启迪。

此书不可不读。

  11.马克斯·韦伯:《学术与政治》[《社会科学方法论》]  [点介] 作者对学术、政治,甚至人生三者之间关系的看法,实在可以廓清我们的许多认识。

我们所处的是一个缺少虔诚和信念的时代,这影响着我们对自身的了解,我们竟不知道从事的职业除了谋生以外还有什么意义。

本书可以告诉我们一些答案。

  12.应星:《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  [点介] 用“讲故事”的方法写的社会学著作。

直面“移民”中国家和人民的权力运作,从中揭示政治控制的策略和游戏,又不乏对平民的生存状况的关注。

无论从研究方法、研究问题的开辟和创新上,本书对沾沾自喜的法学中人来说,都是一记棒喝和警醒。

  13.华勒斯坦等:《开放社会科学》  [点介] 对于每一个从事社会科学的学习者(在此包括法学)来说,对社会科学本身的性质及走向得有一个比较自觉的(虽然不一定是清醒的)把握。

本书在这方面是极具挑战力的。

它研究社会科学作为一种知识形态的建构;对社会科学的分工的质疑;从事社会科学的学术立场何在等问题。

本书短短七万言,薄薄小册子,但却比那些动辄数十万、百万言的著作要有价值得多,更具思想的包容量。

  14.贺卫方编:《中国法律教育之路》  [点介] 学法之人,当对法律教育的历史、现状和发展有基本的了解。

本书提供了这样一个了解的途径。

不宁唯是,当我们对自己身处的职业教育的现状和社会的反差进行理性的反思和检讨的时候,我们首先要做的便是要对这个法律教育生态圈的运行有一个冷静的认识。

此书的一个特点就是给我们提供了这样的视角。

  15.梅因:《古代法》[萨维尼:《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  [点介] 历史法学派之代表著作。

其重要之处不仅在于经由自己的研究勾画出法律发展的脉络,提出了法律“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的振聋发聩的命题。

更在于,他在学术研究上的独立和怀疑的精神,对“自然平等”的流行话语的批判。

一如梅因所说,我们最需要的也许是对新旧材料的不断审查,而不是盲信。

后一本书亦是历史法学派的代表著作。

  16.柏拉图:《游叙弗伦 苏格拉底的申辩 克力同》  [点介] 本书是苏格拉底审判与处刑的三篇著名对话。

展示了苏格拉底是如何被判刑的,他对待神、知识、伦理、法律、死亡等的态度如何。

读者从中受到其人格的震撼之余,还会进一步思考苏格垃底到底是怎样死亡的重大的政治和人生的问题。

在对话和诘问中教给你智慧,这是本书的另一重要收益。

中国大学法学专业本科二年级学生必读书目  17.卡夫卡:《卡夫卡短篇小说选》  [点介] 卡夫卡思想的深度和语言的穿透力相信会让每一个读者发凉。

对于伟大的作家来说,任何形容的言辞都是多余的。

卡夫卡让我们意识到,我们正在失去那些人的宝贵的东西,失去以后,我们又将面对何种的生活。

卡夫卡的一些有关法律的经典著述,是开启我们认识法律和现代、法律和人性的重要之门。

  18.刘星:《法律是什么》[《中国法学初步》、《语境中的法学与法律》]  [点介] 该书主要是对二十世纪英美法律理论的批判性的解读,和一般的国人写的介绍性的读物不同。

该书对其认为是重要的理论进行的深入细致的剖析。

用语平实、例证简洁。

在此基础上,作者意在抒发自己对法律的视角:我们对法律的看法往往是由我们的姿态决定的。

  19.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  [点介] 这本书对法学自身的一些范畴的分析是谨严的,是中国法学规范化的和体系化的代表作。

其提出和分析的许多概念和“权利-义务”模式对当下的法理学教材有很深的影响。

就“学术”的标准看,本书虽然有一些政治化的烙印和某种建构的色彩,但从整体来看,仍是中国法学类的一本可供批判的优秀著作。

  20.刘军宁:《共和·民主·宪政》  [点介] 一本“保守主义”自由观的中国化的“激进”之作。

作者的立场自不待言,其用语的鲜明甚至“鼓动”,难免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其学术的味道。

自由主义实际上在中国还是一个敏感的问题,对于不了解自由主义的广大学生来说,“自由”的各种思潮实在不易把握和分辨,此书提供的是一种积极的进路,我们还应该有一种更全面和冷静的思考。

  21.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  [点介] 他是一位优秀的法官,也是一位有深刻洞察力的学者。

他的想法干净利落,简炼精当。

他告诉我们他是如何判案的,法官不仅是“发现法律”,还应该是“创造法律”。

他把创新和限制融贯一炉。

他的热情和理智凸现出法律职业在他们这些人身上的崇高。

卡多佐作为学者和法官的睿智与节制,使他赢得了应有的尊重。

  22.王铭铭、王斯福编:《乡土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  [点介] 本书聚集了一些法学和社会学的学者的研究。

学者们对中国乡土社会的判断与描述,以及对其中的秩序状况的把握与解释,为以后的研究留下了许多令人深思的问题。

就法学来讲,本书的研究取向是一个很好的尝试,遗憾的是如今再没见后续性的研究,不足以造成真正的学术气势。

这是一本好书,也是我们借此反思中国的学术传统如何营造的一本书。

  23.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点介] 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历史的、比较的、实证的等。

探询法律的性质和精神,视野宽广,气度优雅。

也是启蒙时期的代表著作,阐述了自然权利观和三权分立等思想。

虽然作者的“分类和框架”与他提倡的社会考察的方法有某种裂痕,但这恰好是优秀著作的标志——确立了一个“范式”,供后继者超越。

  24.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  [点介] 本书与前一本书气质上有很多相似之处。

作者对美国社会的分析和对民主的洞见,充分展现了他横溢的才华。

作者对自由的理解,值得我们进行长久的反思。

关于美国法律职业和法律信仰的论述,对于我们今天的法律建设,仍是宝贵的思想财富。

  25.梁治平:《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  [点介] 中国法律史研究中具有“范式”意义的著作。

开辟了新的研究领域,更重要的是方法运用上的自觉。

它是事实描述式的,也是文化的同情和辩异式的。

重要的不是作者对多种史料的采用,而是对这些史料的解释。

重要的也不是他是否解决的问题,而是他提出问题的方式本身。

  26.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点介] 和前一本书一样,也是法史研究上的经典。

本书作者的功力深厚,语言平实。

从社会学的视角切入。

当然,社会学的方法本身也有多种,本书可能还属于“规范社会学”的进路。

而且,由法律的分析透视中国的社会,这一学术取向本身就让人尊敬。

  27.哈特:《法律的概念》  [点介] 分析法学的代表著作。

作者对语言与法律的关系有特殊的敏悟,提出和讨论了一系列当代法学的重要概念,对二十世纪乃至今后的西方法学有深远的影响。

本书的翻译稍微有些问题,但整体上还是可读的。

作为一个主要研究哈特的人,我建议大家都多关注本书和哈特的其他著作。

  28.奥斯丁:《法理学的范围》[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  [点介] 是分析法学的经典文献。

受实证主义的影响,奥斯丁恪守“应然法”与“实然法”的分离,试图把法律当成一种真正的科学。

提出了主权、命令、制裁的法律模式。

我们应该重新理解分析法学。

在今天,分析法学的初衷(法律的独立)似乎已经受到了极大的扭曲(法律的意识形态化)。

后书亦是分析法学代表作,但气质上与哈特的和奥斯丁的已是大不相同。

记住:分析法学者内部的差异也许比分析法学和其他学派的差异还大。

所以,读一本书时,重要的是看其问题,而不是“标签”。

  29.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法律帝国》、《自由的法》]  [点介] 作者早期的代表作和成名作。

本书系统阐述的作者的权利观。

是当今研究权利问题的重要著作。

作者在书中对规则、原则和政策等的分析对我们深化对法律的理解有很大的启示。

我们怎样关怀和尊重人的权利

这始终是令人深思的问题。

  30.埃尔曼:《比较法律文化》  [点介] 在比较法里,这是本简洁而有特色的著作。

作者更关心的是决定不同法律制度的内在的思想、观念等层面。

易言之,本书是从文化的角度分析不同的法律和传统。

从论述方式上,本书也不同于其他的比较法著作,而是按涉及的问题,综合论述各个法系。

  31.江山:《中国法理念》  [点介] 作者在中国法学界是独树一帜的。

他很幸运,没有受什么现代西方产业化学术体制的“污染”,因此,他对中国法的现实和理想的解读必然是浸淫着真正的中国式思考的。

也因如此,他的法律观是我们这些着眼于“现代世界“的法律人所不具备的。

这是一本难得的称得上有“思想色彩”的中国人写的书。

   32.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点介] 在中国影响颇大的综合法学著作。

书的前半部分简要介绍了西方法思想的历史,后半部分论说了作者认为重要的一些法理学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以自然法为立场的综合法学观。

该书的价值之一也许是它对中国1980年代中期以来的法理学的影响。

从学术史和语言翻译史的角度,对本书倒也可以有一些有趣的研究。

中国大学法学专业本科三年级学生必读书目    33.凯利:《西方法律思想简史》  [点介] 法律思想史的另一种写法。

以“问题史”代替“英雄谱”,注重探索思想的知识社会学的分析。

加之作者的文学功力和看问题的敏锐,使得本书给我们带来了一个比较“原味”的法律思想的餐饮。

从的翻译上看,在翻译界“伪劣产品”漫天的今天,本书是难得的优秀和杂实的本子。

  34.雷蒙·阿隆:《社会学主要思潮》  [点介] 本书全面、系统地探索了社会学的七位大家孟德斯鸠、孔德、马克思、托克维尔、涂尔干、帕累托和韦伯的思想。

作者本身就是一位富于魅力的社会思想家,他不仅要努力把握这些社会学家的基本思想,也不忘记这些社会思想与哲学观念及政治思想的内在关联。

  35.罗素:《西方哲学史》[《哲学问题》]  [点介] 哲学史方面的著作是太多了,但这本是经受时间的洗礼的。

罗素先生在书中显现出一种从容幽雅的气质,并时时不忘对某个哲学家调侃上几句。

我想,这样的气度是“沉重有余,深度不足”的国人所欠缺的。

本书写法和体系上是属于正统的,也是非常实在的。

  36.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  [点介] 作者本来还有一本更全面的《中国哲学史》。

这本最初是写给外国人看的。

但从另外一个层面看,本书读起来更为精当。

这可当作一本入门的书,但同时又可以常读常新。

作者在书中提出的关于人生境界的看法,对我们也是大有启示的。

  37.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  [点介] 作者的治学进路和思考进路都深深体现了某种宏大和理性的情怀。

书中对当代西方法理学说和域外(特别是日本)法治经验的绍介,都无不透露出作者自身对中国法治建设的问题关切。

该书论证谨言,学术色彩浓。

  38.梁启超:《梁启超法学文集》  [点介] 作为法学家的梁启超对中国法学的开创性贡献理应为青年学生所了解和认识。

梁启超涉猎广泛,思想敏捷,对中国的社会现实和实践有深切的体验。

其行文恣肆汪洋,论辩雄浑有力。

至于其理论和实践中实际存在的裂痕,诸位在读该书时须具有同情的理解,从而正确认识:一个人的贡献之大小,一定要与所处的时代结合考察。

  39.博西格诺等:《法律之门》  [点介] 这本书的块头是大了一点。

不过,作为一本教科书式的著作,本书涉及了当代法律的几乎所有的重要领域。

富于启发而又不乏生动;重在训练思维而又无正襟危坐之感。

可以说,此书正是一步一步地把学生带入法律殿堂。

有趣且有分量,这是我对该书的总的评价。

和国内大量充斥的“垃圾教材”相比,优劣自判,不必多言。

  40.刘小枫:《沉重的肉身》[《拯救与逍遥》、《现代性社会理论绪论》]  [点介] 对现代性伦理的一种新的解读。

弘扬个体主义的伦理叙事观。

顺着刘小枫的指引,我们会进入一个有些神秘、有些飘渺、但又无比真实的世界。

我们要做什么样的人

我们的道德是一个什么样的现状

我们的怎样去把握生命

我们又如何看待艺术与人生

读完此书,在慨叹之余,你一定会有沉甸甸的收获。

  41.涂尔干:《社会分工论》[《自杀论》、《社会学方法的准则》、《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  [点介] 作者乃与马克思、韦伯齐名的社会学思想大家。

本书是作者确立自己思想理路的开山之作。

书中提出了“社会团结”、“集体意识”、“社会分化与整和”等重要概念,对“机械团结”、“有机团结”、“压制性制裁”、“恢复性制裁”等二元划分及历史规律进行了探讨。

  42.加达默尔:《真理与方法》  [点介] 本书志在阐明哲学诠释学的基本特征,使得诠释学从认识论和本体论转向了方法论。

该书认为:理解和解释依赖与主体的前见所构成的视域和当下视域的融合。

该书在思想上具有的穿透力是毋庸置疑的。

对于学习法律的人来说,能够为“解释学”作出的贡献当在“应用”方面,而这恰是当今我们在研究法律解释和法律方法问题时要注意的。

  43.贺卫方:《司法的理念与制度》[《具体法治》、《法边馀墨》]  [点介] 该书体现了作者进入司法研究以来的重要思考。

作者的风格独特,思想敏锐,并善于把西方的制度和理论和中国司法改革的实践结合起来。

作者在收入几篇重要的长篇论文之外,还收入了许多短小机智、曾经有广泛影响的篇什。

作为知识分子和制度改革者的积极推动者的双重角色,作者的行动给我们树立了一个可供分析的样本。

后两本书同样敏锐和有趣,特别是后一本书,充满浓郁的人文修养,在我看来也许更值得一读。

  44.梁治平:《法律的文化解释》  [点介] 是当代中国法学研究中最具备学术意识的一本书。

作者持什么样的文化立场在我看来倒不是非常重要,重要的是作者如何以自己的学术实践做到自我的总结、批判和反省。

如果我们的学术都能建立在这样的一步步的积累和批判的基础之上,我相信这才是中国学术的真正希望。

本书是一本“编”的书,和时下流行的许多“编著”两厢对照,读者会有很多感叹和判断。

  45.克尔凯郭尔:《恐惧与战栗》  [点介] 我对这本书情有独钟。

我被作者“孤独的”气质和宗教的体验所吸引。

也许我们会遗忘一切,但不能遗忘自己作为人本身的存在。

作者被认为是存在主义的先驱,他对生命的无奈和痛苦的洞察,让我们重新理解生命的幸与不幸。

  46.罗尔斯:《正义论》  [点介] 本书被誉为是二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

本书涉及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诸领域,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理论预设为前提,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并论述了正义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和机会公平与差别原则。

也是自由主义的重要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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