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色经典战火中的青春读后感
我写的东西感受很少,你看着用吧:作者:(德)。
类型:像诗一样的言情小说。
哪个少年不钟情
哪位少女不怀春
几乎谁都听过这两句诗,但是大概没有几个人知道,这便是的开篇词。
这个我想是我看过的名著里最短的一部了,大概只有十万字左右。
非常精致。
一部书信体小说。
每一篇,都是一首诗,或者一篇箴言。
少年维特,爱上了一位姑娘绿蒂,备受爱情的甜蜜与折磨。
在绿蒂另嫁他人(维特最好的朋友)之后,维特又觉得自己与当时虚伪封建的社会不容,最后觉得人生无望。
就自杀了。
我为维特的死感到惋惜,觉得他是如此的纯洁健康,有一颗无比善良的心。
可他偏偏生不逢时,如果他活下去,只能屈服……爱情事业都是失意,于是就绝望了。
因为读者都不能接受维特之死,所以这本书之后出现了很多类似恶搞的作品,比如“少年维特之欢乐”,写维特是假自杀,借此感动了绿蒂,两个人白头偕老(什么玩意儿,一点主题都没有)。
我总觉得,维特并不是死在爱情之上的。
维特的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的性格,他心地纯良,像一滴水一样干净。
这样的人,终究无法融入这个污浊的社会,或许这就是必然吧。
罗亭·贵族之家:作者:(俄)。
类型:言情哲理。
罗亭是一个的青年(其实说青年有点儿装嫩,罗亭已经三十五岁了),本质上是一个好人,但可惜懦弱寡断。
一直一事无成。
娜塔丽娅是一个大家闺秀,罗亭偶然到她家做客,她对他一见钟情,但她知道她的母亲不可能同意他们结婚,于是,坚强执着、为爱不顾一切的娜塔丽娅,决心要和罗亭私奔。
可是,尽管罗亭赞颂爱,担当一份如此热烈的爱摆在他面前的时候,他还是退缩了。
他拒绝了娜塔丽娅,理由是他不能够给她幸福,私奔很简单,逃走就是了。
但是,去哪里呢
罗亭没有一份安稳的工作,一直过着漂泊的生活。
与其私奔后抛弃,毁了娜塔丽娅的一生(从理性的角度说,我很赞同罗亭的想法,只有拒绝才是对娜塔丽娅负责,才是对她好),不如现在就放手对大家都好。
娜塔丽娅伤心不已,她说罗亭并不爱她,只要他说带她走,她就会跟他走,不惜一切代价,无所畏惧(初恋啊)。
连罗亭都不禁钦佩她的勇气,觉得自己配不上她(顺便说一下,娜塔丽娅只有十七岁,罗亭比她岁数的两倍还多)。
他们幽会的事最终还是被娜塔丽娅的母亲发现了,罗亭再也没有见到她。
多年以后,娜塔丽娅已嫁为人妇,过着幸福平静的生活。
而罗亭,依旧没有找到自己的归宿,不管是事业还是爱情,过着漂泊不定的生活。
罗亭最大的缺点就是他的懦弱和迷茫。
让人同情也让人觉得恨铁不成钢。
最终,罗亭找到了值得付出的事业,为了革命,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记得看贵族之家的序言的时候,译者说自己年少时看的结局的时候,泪水淋湿了半条枕巾。
拉夫列茨基是一个贵族,但生活很不幸,童年孤单,长大之后又娶了一位背叛他的妻子。
丽莎也是一位千金小姐,她默默地爱着拉夫列茨基,他也默默地爱着她。
当然,丽莎的母亲是不会同意的(和罗亭差不多吧),他们爱得那么苦。
就在他们快要有结果的时候,拉夫列茨基的,她乞求他的原谅,并带回了他们的女儿阿达(不知是真是假)。
拉夫列茨基无奈地接受了这一现实。
拉夫列茨基的妻子很快还是走了,丽莎看破红尘,出家了。
又是多年以后,已迈入老年的拉夫列茨基独自在丽莎家的花园里静坐,那是一个美好的夏夜。
虽然丽莎走了,但是这座宅子还是充满着活力,丽莎的妹妹和他的许多朋友在其中狂欢,青春的欢乐深深触动着拉夫列茨基。
“就让我燃尽吧,孤独的老年
”最后丽莎和拉夫列茨基还是重逢了,只是像陌生人一样擦肩而过。
在那两人并行,却面向不同方向的一瞬间,丽莎长长的睫毛抖动了一下,至于她此时心里在想着什么,就只能让读者自己来体会了。
读序言的时候,译者说自己年少时看的时候,哭得湿了半条枕巾。
当时心里想有那么夸张吗。
看完后虽然没有像译者那样哭得稀里哗啦,不过心里还是有一种深沉的悲伤。
:作者:(法)。
类型:哲理情节。
这本书的主人公不是什么好人。
杜洛瓦长得很漂亮,原本只是一个吃喝嫖赌的无赖而已。
但凭借自己的手段和相貌,他不断地勾引上流社会的夫人,做她们的情人,然后再利用这层特殊的关系,飞黄腾达。
他的一个情人的女儿,给他起了个外号,叫。
杜洛瓦先是趋炎附势地讨好他的朋友福尔蒂埃德,后来在福尔迪埃德死后,他又娶了福尔蒂埃德的遗孀(一个非常水性杨花的女人)。
之后,他又设下计谋,利用了自己的妻子和自己的竞争对手有私情的事实,一下子打垮了自己的对手,也甩掉了这个(原文里就是这么说的)烂污货。
某报社老板的夫人无意中结识了他,反复纠结,企图用宗教来解救自己,但还是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成为了他众多情人中的一个。
但他却拐走了她的女儿,迫使报社的老板把年轻漂亮的女儿嫁给他(他的丈母娘把他恨得咬牙切齿),自己当上了该报的总编辑。
这样的一个人,前程无量……毫无疑问,的长篇小说和他的短篇小说一样出色。
情节上写得很紧凑,对社会的丑恶也描写的一针见血。
杜洛瓦(不对,后来叫杜·洛瓦,成为贵族了)这样一个人,又没有真才实学,也毫无诚实善良可言,却赢得了上流社会的尊重。
成为一位前途无量的政治新星,太讽刺了。
还是回到书名上来,,我们是否太看重一个人的相貌了,长得好,就一定是好人吗
:作者:(美)海明威。
类型:战争。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志愿军战士,原本只是一个普通人,经历了战火的洗礼,最后为西班牙人民牺牲了生命。
主人公乔丹受到上级的指令去完成一项炸桥的任务,于是来到了当地的游击队伍中,在那里结识了被敌人侮辱过的姑娘玛丽亚,两人迅速坠入爱河。
整个故事的跨度很短,只有三天而已。
但是篇幅可不短。
先是乔丹来到了当地,听那些游击队员诉说他们的辉煌业绩(其实只是炸了一列火车)。
乔丹觉得革命的前途暗淡,但依然为此奋斗着。
他认识了当地的另一位游击队长聋子,并让聋子当夜去偷马,不幸当夜下了大学,聋子一行的行踪被发现。
全体人员壮烈牺牲。
乔丹没有去援护,为了保存实力,这是不得已的。
值得一提的是,书中穿插进了大量乔丹的内心独白,有回忆,有思考,有对往昔的眷恋,也有对未来的憧憬。
比如,乔丹的梦中情人是,葛丽泰·嘉宝。
最初乔丹的向导,不幸意外身亡,因为在炸桥的前一天,当地的一位已经对革命丧失信心的人巴勃罗,偷走了炸药包,虽然第二天还了回来,但是引爆装置他扔掉了。
不得不用另一种方法引爆炸药,结果那个老好人就无辜地死了。
在最后一天的战斗中,乔丹腿部负伤,他走不了了。
他让游击队员带走玛丽亚,告诉她,她走了,就是他走了(也许还有他们的孩子)。
自己一个人留下来狙击杀害聋子一行的凶手。
这本书的主题,在开篇词中已经说清楚了。
没有一个人是孤立的,全世界的人民都是连接在一起的,他人受的伤害,就是对自己的伤害,所以,丧钟实际上是为每一个人(包括活着的人)而鸣。
谁是最可爱的人读后感600字
呵呵,找了很多篇哦,都写得不错的,分一定要给我读后感 巴金,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优秀的现实主义作家。
原名李尧棠,字芾甘。
1904年生于四川成都一个封建官僚地方家庭。
写于1931年4月至1932年4月,是作者巴金积最初19年的生活经验写成的一部优秀的长篇小说。
正如巴金所说的:“是一部写实的小说,书中的那些人物都是我爱过或者恨过的,书中那些场面还是我亲眼见过或者亲身经历过的。
”长篇小说《家》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
作品中的高家是中国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缩影。
从表面看,高家“一家人读书知礼、事事如意”,家庭内部尊卑有序,礼法森严;但实际上,在这个大家族中处处都充满着激烈的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
为了争夺家产,陈姨太、克安、克定等打着维护家族荣誉和高老太爷的招牌,耍尽了花招。
他们先是闹“鬼”,吓死了老太爷,接着又闹“避血光”,害死了瑞珏;他们很清楚是军阀混战,导致商场被毁,但却硬逼觉新赔偿股票的损失,并且在老太爷尸骨未寒时大闹分家。
除此而外,这个封建大家庭挥霍奢侈的寄生生活,还造就了一代整日只会挥霍无度,过着穷奢极欲糜烂生活的“败家子”,这在高家“克”字辈人物身上显得尤为突出。
如高老太爷最喜欢的五儿子克定,不但嫖、赌、抽大烟、玩小旦样样精通,而且还骗取妻子的金银首饰去当卖,在外面私设公馆,蓄妓取乐。
作品还表现了以觉慧为代表的一代觉醒了的青年同这个罪恶家族的斗争。
这些青年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积极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学生运动,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最后,他们真正敲响了这个封建大家庭的丧钟。
《家》是一部思想相当深刻的现实主义力作,作品通过以觉慧为代表的青年一代与以高老太爷为代表的封建腐朽势力的激烈斗争,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面貌,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腐败与黑暗,控诉和揭示了大家族和旧礼教、旧道德的罪恶以及吃人本质,并且揭示了其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
同时,作品还以极大的激情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以及他们与罪恶的封建家庭的决裂。
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
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
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
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读后感这本是刘珂宇“飘”到我这边的,看着它1000多页厚厚的一摞我就害怕,当时我还瞪了她一眼,什么不好“飘”,“飘”本这么厚的,我哪有信心哪有耐心把它看完啊
于是这本《飘》就被我搁在了床头,每天只是纯粹的陪我入睡而已。
直到前不久在家养病,看完了所有的杂志,无书可看了。
我突然想起了这本被我打落冷宫的《飘》,随便翻了几页,没想到这一翻便不可收手,直到我一口气花了三个白天把它看完为止。
《飘》的主题思想很多,写乱世中佳人的命运,写飘然而逝的美国南方文化。
主人公的思想和情感深受的影响。
战争改变了女人们,她们在战火和硝烟中守护着自己的土地, 她们勇敢,坚强,不屈服,因为“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如果读完让我感觉到的是压抑的话,读完《飘》让我感觉更多的是气愤和悲哀。
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
以往所看到的女主角要么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或者历尽艰辛但最终找到真爱。
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卫希礼和媚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礼而色诱媚兰的弟弟。
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
她的骄傲、贪婪、虚荣,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在后面的剧情中一一展现。
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
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了首位。
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色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
二十多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
平心而论我也有点同情郝思嘉,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或许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
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
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
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媚兰也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
可能这其中是出于对卫希礼的爱而爱屋及乌,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
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自己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
”——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
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 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骆驼祥子读后感 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它展示出一幅旧中国的真实图景,生活气息浓郁,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
好胜要强的祥子指望做一个“自由的洋车夫”,并与刘四爷的女儿虎妞成亲,不久虎妞难产而死。
拉车二强子的女儿小福子却对祥子产生感情,可是因穷困却不能他们结合。
当对未来充满希望的祥子来找小福子时,小福子已死。
好强的祥子最终也被吃人的社会吞没。
我仿佛看到了天桥、鼓楼、白塔,是牌楼、街道、小巷,是车厂、大杂院和熙熙攘攘的人群,这就是几十年前的老北京,但是这儿没有丝毫田园诗一般的快乐, 而是祥子的那双大脚马不停蹄地跑过大街,穿过小巷,烈日下,雨雪中处处有他艰难的身影。
兵匪的鞭子,杨先生的盘剥,刘四爷的臭骂,孙侦探的明抢,洋大夫的冷漠,这是一座千真万确的地狱
最后虎妞惨死了,小福子上吊了,老马头倒毙在街头,祥子也终于穷途潦倒,逐渐消失在一座城门洞里……这就是一二十年代北京底层广大劳动大众的生活,这逼真的描写让我体会到了人力车夫们不可逾越的悲惨命运,让我深刻地认识了“地狱究竟是什么样子”。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
小说通过祥子周围人物及人际关系的描写,真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丑恶面目,以及由他们织成的统治之网对祥子们的压迫与被压迫关系的一种变形反映。
骆驼祥子读后感2 这是一个可悲的故事,讲述了北平老城里活生生的一幕。
祥子,这么一个像骆驼一样善良老实又魁梧健壮的年轻人,在不幸的命运中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挫折之后,终于绝望了、沉沦了。
这是大作家老舍先生惯用的悲剧手法,在悲惨的剧情中灌入悲观的意识,使得我们读者也近乎绝望了。
作者在用自己感人的文字为社会底层的人民呐喊(与其说是呐喊,不如说是呻吟)。
由此我不禁想到作者本人——老舍。
他好像也是一个悲观人士,他的作品大都是悲剧,并且,都悲惨得叫人心碎,因为它们一悲到底,不给生活留有一丝曙光,唯一的美好只能在对往事的回忆中找寻,而现实里仅有的那一点希望也被他毫不犹豫地掐死了,他的这种“残忍”,却能在小说里巧妙地转变为社会的残忍,使得读者可以清楚地认识到社会的黑暗。
《 中讲述的一帮穷苦百姓,就是社会中一群白白被剥削的奴隶,他们在金字塔的底端也试着攀登过、努力过,但不幸的命运和腐朽的制度让他们的努力一次又一次地白费了,没有办法,没有希望,他们的心慢慢地死了,而他们的肉体也腐烂在沦丧的道德之中。
祥子,正是这芸芸劳苦大众里的典型。
他只身来到北平,无可依靠,但他要强,靠着自己强健的身子骨,拉车挣钱,挣钱买车。
可他几次买了车,几次又丢了,不是因为被抢就是因为遭勒索,还有苦于生计,被迫卖掉的。
祥子空有一身力气,却处处遭人欺负,别人不和他打架,却用枪、用钱、用权势、用悲惨的命运来压迫他。
他的身心倍受煎熬,可是没有人来体贴安慰他,他的老婆虎妞,是用计嫁给了祥子,虽然带给了祥子些财产,但是好吃懒做,还防碍祥子去挣钱,以至于让祥子过的日子比结婚前还苦。
她虽然是他的老婆,却不懂得相处,以至于祥子根本没有幸福可言。
不久,虎妞因难产死去。
邻居的女儿小福子愿意嫁给祥子,可是祥子财力甚微,便约好等祥子挣够了钱,再回来娶她。
于是祥子出去拉车,这时的他已经受尽磨难,别的希望都已经破灭了,但他还尚有一丝希望——小福子,他知道小福子是真正对他好的女人,是可以一起过上好日子的。
他现在拉车便也全依赖着这一丝希望。
如果这个梦想得以实现的话,那么这部小说也就是一部喜剧了。
可是,当祥子最终回到小福子的家时,那里已人去楼空,小福子的父亲因苦于生计,把她卖到了妓院。
然而,她就是沦为妓女,祥子也是愿意娶她的呀。
但是,天不随人愿,作者不随读者愿,当祥子赶到时,小福子已因为不堪忍受那妓女生活,上吊自杀了。
祥子悲痛欲绝,他心已死,因为所有的希望都破灭了,祥子也在这几年的折磨中浪费了青春年华,于是,他不思进取,渐渐流落成了一个狼心狗肺的街头混混。
整部小说语言生动,文笔刚劲有力,刻划出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
堪称老舍先生的代表作。
小说里充斥着的悲凉发人深省,故事离奇感人。
所以家喻户晓,已译成各种语言流传多国,在世界文坛都有极重要的影响。
这部小说里所说的事情,的确离我们现在有几十年了,并且也肯定有艺术加工,但文学总是来源于生活的,是千千万万百姓生活中的一曲。
通过它,我们至少可以知道:社会曾是那么的黑暗,希望曾是那么的渺茫,因为它毕竟就发生在不久前的中国,发生在这雄鸡病危的年代。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读后感——傲慢与偏见奥斯汀的,是一部又浪漫又现实的爱情故事。
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
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虑却充斥在文字中。
为自己家人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影响万分懊恼,达西也因此劝宾利先生离开 简,后来自己也是在较量之后万分矛盾的向吐露心事。
所以说什么是爱情
那种纯粹的感情,爱的不顾一切,单纯的洁白如雪的爱情是不是真如镜中花水中月,是不是只不过是人们心中的美好幻想和追求罢了,而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寻找二者之间的最佳平衡点。
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
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
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在伊丽莎白知道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接受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己的感情,这样并没有给伊丽莎白抹黑,只会让我们看到一个真实理智的伊丽莎白,聪明理智的姑娘。
达西继承祖业,生活无忧无虑,在上流社会里也是受人尊敬,在那样的地位,一切的美德都不为过,慷慨大方,助人为善,这些东西无助与对他形象的丰富,对他倒是没什么评价。
从这个发生在英国的爱情故事,男主角和女主角,两人经历了很多的悲欢离合,终于排除了以前的误解,走到一起,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的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什么呢
--人性,尊严,爱情... 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
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己所不能容忍的、而且也是自己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当然也应该要珍视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不要在失去后才知道珍惜,为了幸福而勇往直前。
狼图腾读后感向我们展示了曾经美丽的蒙古大草原和草原人、草原狼艰难、丰富而又让我们觉得新奇的生活。
作者十几年的知青生活,使得这些故事读来娓娓动人,跃然纸上。
撇开一些极具争议的观点不谈,仅谈一谈我从狼身上感悟的一些东西:1. 认识自己的周围环境只有像狼一样熟悉草原,熟悉草原的声音,才能因势利导地运用各种战术来捕获自己的猎物,躲避敌人的攻击。
狼能利用大雪窝围捕黄羊群,能借白毛风的势全歼军马群,能利用地形给小狼崽选择最安全的洞穴,这些无不是建立在它们对草原环境极其熟悉的基础上。
而做事情也必须先沉下心来好好熟悉自己的周围环境,只有“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如果对工作环境都不熟悉,那即使你能力再强,也只能“龙游浅滩遭虾戏”了。
2.讲究策略很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
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
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
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
人不是狼,狼的种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但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草原狼也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
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在实战中磨炼自己。
3.危机意识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也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
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你有丝毫的放松,就可能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
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给自己加压,正如张瑞敏所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
“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正是这个道理。
4. 勇气和血性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
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的自杀式打法。
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
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
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
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
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5. 团队精神读,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
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
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骚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
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
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哈姆雷特》读后感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
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
就人物性格的内在表现来看,《哈姆雷特》是最令人觉得扑朔迷离的,或者说是最富于哲学意味的。
其中如父王为恶叔所弑,王位被篡,母后与凶手乱伦而婚,王储试图复仇而装疯卖傻等情节,均可见于古老的北欧传说,特别是丹麦历史学家所著的《丹麦史》中。
这些尘封已久的原始资料,本来只记载着一些粗略的情节和苍白的姓名,毫无性格于动作可言,但是在莎士比亚的笔下,读者却发现自己生活在一群鲜活的人群中间,几乎和他们休憩相关,祸福与共。
特别不可思议的是,其中出现了一个几百年来令世人叹为观止而有莫测高深的光辉典型。
围绕这个主人公,可以提出很多问题。
例如哈姆雷特是真疯还是假疯
这个性格的典型意义在哪里
这些问题都不是单凭剧情就可以解决的。
要充分认识和正确评析本剧的中心人物,必须全面照顾他的性格和环境相矛盾的复杂性,认识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
实际上,哈姆雷特的尴尬在于以一个纤弱而又明达的心灵肩负着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称的重任。
用歌德的说法:“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
”哈姆雷特,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
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
正是这样,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他提出这个问题正是哲学的基本命题。
因为刚刚发生在他身上的这些事引发了他对人生哲理的思考,在他的人生中诸事顺逆的时候,他是不会考虑到这个问题的,那时他看到的只是人生的光亮面,那时的生活无疑是美好的,而现在,突如其来的这场悲剧迫使他正视生活阴暗的一面和人性丑陋的一面。
可以说,哈姆雷特对人生中阴暗的那一面还是有比较深刻的了解的。
过去他对这一切只是视而不见而已。
如今残酷的现实迫使他面对这一切。
他预感到,自己已经被不可避免的拖入到一个悲剧的命运中。
如果他父亲真是被害死的,那么为父报仇就成了他一生中不可推卸的使命。
而他的敌人又是当今的国王,要想杀死他,肯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无论多么困难,杀父之仇是不能不报的,而他当前的任务是要想出一个巧妙的办法来核实他的叔父是否杀害了他的父亲。
阴谋,暗算与残杀,这些是违背哈姆雷特善良纯真的本性的,但又是他复仇的使命所必须的。
处在人生中花样年华的哈姆雷特背上了沉重的复仇使命,心中整日充满仇恨,使他内心阴暗而沉重,他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痛苦的深渊。
对于死亡的“重重的顾虑使我们全变成了懦夫,决心的赤热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的。
失去了行动的意义”。
哈姆雷特在生死问题上的疑惑也预示着他在未来复仇行动上的犹豫不决,放过了一个轻而易举的复仇机会。
那仅仅因为在复仇祈祷的时候,杀死他有可能使他进入天堂,那就太便宜了他。
这一段心理活动的描写表现了他对人生无法解答的根本问题哲理的思考,这个问题可以说对整个人类,都具有普遍的意义。
名著读后感300字30篇共10000字
读《居里夫人传》有感 在暑假的最后时光,我阅读了《居里夫人传》,深受鼓舞。
《居里夫人传》是居里夫人的小女儿艾芙-居里在她去世3年后写成的。
该传记详细叙述了居里夫人的一生,也介绍了比埃尔-居里的事迹,着重描写了居里夫妇的工作精神和处事态度。
书中引用了居里夫妇的许多信札和日记,书的最后还附录了居里夫人一生所得的奖金,奖章的情况以及罗列他所得的名誉头衔,是一本很翔实的个人纪录。
作者艾芙一开始就承认他要叙述的是一个传奇故事,玛丽居里一生中伟大实际极多,所以人们都喜欢像说传奇那样叙述她的历史。
这本书从几个方面介绍了居里夫人这位具有高贵品质的、献身科学并作出伟大贡献的伟大科学家的一生。
居里夫人出生于被沙俄占领时期的波兰,家境贫寒,母亲很早就去世了。
中学毕业后,没钱上大学,不得不依靠作家庭教师来自筹学费。
在巴黎大学求学时,每到秋天不得不为学费和生活费着急,尽管这样,在实验室的条件非常简陋的情况下,依然作出了提取镭元素的伟大科学成就。
一战时期在战场上的毫不费事就成了一名战士,他忘了早餐,忘了晚饭,困了随便在什么地方都可以睡,在护士住的小屋里,或在露天的帐篷里,废寝忘食的在战场上进行救护服务。
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科学家,在生活依然很艰辛的时候,主动放弃了申请镭元素的有关专利,公开了镭的提取方法,自己确因要买1克镭而不得不靠别人来筹集资金。
在居里夫人的传记里,我们可以看到居里夫人从来没有浪费时间,只有严谨的生活;没有享乐的懒散,只有英勇的奋斗;没有奸诈的人和事,只有和谐的空气;没有丑恶的画面,只有纯洁的灵魂---这是一本最精彩的历史人物传记。
《家》读后感 巴金,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优秀的现实主义作家。
原名李尧棠,字芾甘。
1904年生于四川成都一个封建官僚地方家庭。
《家》写于1931年4月至1932年4月,是作者巴金积最初19年的生活经验写成的一部优秀的长篇小说。
正如巴金所说的:“《家》是一部写实的小说,书中的那些人物都是我爱过或者恨过的,书中那些场面还是我亲眼见过或者亲身经历过的。
” 长篇小说《家》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
作品中的高家是中国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缩影。
从表面看,高家“一家人读书知礼、事事如意”,家庭内部尊卑有序,礼法森严;但实际上,在这个大家族中处处都充满着激烈的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
为了争夺家产,陈姨太、克安、克定等打着维护家族荣誉和高老太爷的招牌,耍尽了花招。
他们先是闹“鬼”,吓死了老太爷,接着又闹“避血光”,害死了瑞珏;他们很清楚是军阀混战,导致商场被毁,但却硬逼觉新赔偿股票的损失,并且在老太爷尸骨未寒时大闹分家。
除此而外,这个封建大家庭挥霍奢侈的寄生生活,还造就了一代整日只会挥霍无度,过着穷奢极欲糜烂生活的“败家子”,这在高家“克”字辈人物身上显得尤为突出。
如高老太爷最喜欢的五儿子克定,不但嫖、赌、抽大烟、玩小旦样样精通,而且还骗取妻子的金银首饰去当卖,在外面私设公馆,蓄妓取乐。
作品还表现了以觉慧为代表的一代觉醒了的青年同这个罪恶家族的斗争。
这些青年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积极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学生运动,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最后,他们真正敲响了这个封建大家庭的丧钟。
《家》是一部思想相当深刻的现实主义力作,作品通过以觉慧为代表的青年一代与以高老太爷为代表的封建腐朽势力的激烈斗争,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面貌,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腐败与黑暗,控诉和揭示了大家族和旧礼教、旧道德的罪恶以及吃人本质,并且揭示了其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
同时,作品还以极大的激情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以及他们与罪恶的封建家庭的决裂。
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
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
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
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飘》读后感 这本《飘》是刘珂宇“飘”到我这边的,看着它1000多页厚厚的一摞我就害怕,当时我还瞪了她一眼,什么不好“飘”,“飘”本这么厚的《飘》,我哪有信心哪有耐心把它看完啊
于是这本《飘》就被我搁在了床头,每天只是纯粹的陪我入睡而已。
直到前不久在家养病,看完了所有的杂志,无书可看了。
我突然想起了这本被我打落冷宫的《飘》,随便翻了几页,没想到这一翻便不可收手,直到我一口气花了三个白天把它看完为止。
《飘》的主题思想很多,写乱世中佳人的命运,写飘然而逝的美国南方文化。
主人公的思想和情感深受美国南北战争的影响。
战争改变了女人们,她们在战火和硝烟中守护着自己的土地, 她们勇敢,坚强,不屈服,因为“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如果读完《活着》让我感觉到的是压抑的话,读完《飘》让我感觉更多的是气愤和悲哀。
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
以往所看到的女主角要么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或者历尽艰辛但最终找到真爱。
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卫希礼和媚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礼而色诱媚兰的弟弟。
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
她的骄傲、贪婪、虚荣,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在后面的剧情中一一展现。
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
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了首位。
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色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
二十多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
平心而论我也有点同情郝思嘉,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或许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
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
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
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媚兰也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
可能这其中是出于对卫希礼的爱而爱屋及乌,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
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自己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
”——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
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 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爱的教育》 读后感《爱的教育》,我是一口气读完的。
虽然我没有流泪,可是我的心知道这是一本洗涤心灵的书籍。
《爱的教育》吸引我的,似乎并不是其文学价值有多高,而在于那平凡而细腻的笔触中体现出来的近乎完美的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乡国之恋……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涵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
《爱的教育》在诉说崇高纯真的人性之爱就是一种最为真诚的教育,而教育使爱在升华。
虽然,每个人的人生阅历不同,但是你会从《爱的教育》中体会到曾经经历过的那些类似的情感,它让我感动的同时,也引发了我对于爱的一些思索。
首先《爱的教育》的书名使我思考。
在这纷纭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
带着这个疑问,我与这个意大利小学生一起跋涉,去探寻一个未知的答案。
一个四年级的小学生在一个学年十个月中所记的日记,包含了同学之间的爱、姐弟之间的爱、子女与父母间的爱、师生之间的爱、以及对祖国的爱
使人读之,尤如在爱的怀抱中成长。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常常会被我们所忽略。
可是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爱,其实爱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就如父母的爱。
恩里科有本与父母共同读写的日记,而现在很多学生的日记上还挂着一把小锁。
最简单的东西却最容易忽略,正如这博大的爱中深沉的亲子之爱,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
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
《爱的教育》一书中描写了一群充满活力、积极要求上进、如阳光般灿烂的少年。
他们有的家庭贫困;有的身有残疾;当然也有一些是沐浴在幸福中的。
这些孩子虽然从出身到性格都有迥异,但他们身上却都有着一种共同的东西——对自己的祖国意大利深深的爱,对亲友的真挚之情。
这里面不能忽视的是每个月,老师读给那群少年听的“精神讲话”。
这一个个小故事,不仅使书中的人物受到熏陶,同样让我这个外国读者也被其中所体现出的强烈的情感所震撼。
爱应该是教育力量的源泉,是教育成功的基础。
夏丐尊先生在翻译《爱的教育》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
没有水,就不成其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
” 爱是一次没有尽头的旅行,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每天也会有对新东西的感悟、学习而充实起来。
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
这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
读《爱的教育》,我走入恩里科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以及怎样去爱。
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
《爱的教育》中,把爱比成很多东西。
我想,“爱是什么
”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知道“爱”是没有限制的,小到同学之间的友好交谈,老师对学生的鼓励,父母对孩子无微不至的关爱,甚至萍水相逢的人们的一个微笑……大到捐献骨髓、献血、帮助希望工程…… 所以我希望更多的人能去感受《爱的教育》这本书朴实语言中深厚的爱,我想这部好小说将会把这种美好的感受带给更多更多的人。
~基督山伯爵~ 读后感爱也彻底,恨也彻底。
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
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
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
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
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
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
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
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
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红与黑~ 读后感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
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
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
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
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
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
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
《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鲁滨逊漂流记》暑假里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是一部世界名著,讲述一位遇险的航海商人独自一人飘流到一座荒岛。
他克服种种意想不到的困难,靠顽强的意志和自己掌握的科学知识,在岛上生活了28年,终于遇救返回故乡。
这本书的主人公鲁滨逊真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他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整整28年,多么惊人的数字。
要是我在这个荒岛上生活,恐怕一个小时,我也熬不过去,何况他还在荒岛上凭着自己的双手双脚做出所有的生活用具。
这样一比较,我是多么懦弱,而他却多么坚强。
想到这里,我就决定要以鲁滨逊为榜样,要学他那样坚强,不能懦弱。
我不是要像他那样在荒岛上生活,而是要在生活中向他学习。
例如:做人要坚强不要常常哭,遇到紧急关头不能懦弱要镇定的解决问题等等。
这些都是在生活中坚强的表现。
鲁滨逊的坚强不仅让我佩服,他的乐观精神也很让我佩服。
初到荒岛,鲁滨逊因为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
连做一块木板都要四十二天。
他做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
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的。
看到这里,我不禁反省以前,我做事一旦不成功,就会气馁,然后就不做了。
这样是不对的,应该像鲁滨逊那样,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受益匪浅。
童年 读后感读了《童年》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和高尔基比童年,我们今天是多么幸福啊。
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5岁时,父亲病故了,他的生活更加艰苦了,他和妈妈就住在外祖父家里。
由于家境贫困,他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黄色的衣衫和补丁裤子。
高尔基这样一身不协调的装束, 都引起同学们的嘲笑。
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现在穿的全是自己的新衣服,想到这儿,我不禁有些惭愧。
尽管我们有这么好的条件,却生在福中不知福,常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时间长了就不愿意再穿。
高尔基为了上学,只得去捡垃圾换钱。
每到不上学的日子,他就早早起来,背着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破布头、烂纸片卖给废品加工厂。
运气好才能有半个卢布的收入,如果运气不好呢,高尔基上学的事就没了着落。
再想想我们,我们现在什么也不用操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相比之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自己幸福的生活,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捡垃圾换来的钱成了高尔基的学费来源,但学校里那些有钱人的孩子并不理解高尔基的行为,反而去嘲笑他,说他身上有臭味,我觉得并不是高尔基的身上有臭味,而是那些有钱人的孩子故意嘲笑高尔基,他们才显得很臭。
高尔基把别人的嘲 笑变成催促自己努力学习的动力。
他发奋学习,刻苦读书,终于取得优异的成绩,受到了同学们的喜爱和敬重。
我和书沉思,不仅思绪万千。
与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幸福,又是多么奢侈呀。
我们应该向高尔基学习,不管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都要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朝着美好的未来不断前进。
○昆○虫○日○记读后感今天,我读了法布尔所写的一部名著——《昆虫日记》。
法布尔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用毕生的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完成了《昆虫日记》这部昆虫学巨著,他也因此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尊敬和爱戴。
法布尔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
《昆虫日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
这给后世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近了现代文明。
法布尔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并不容易。
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
他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法布尔没有向各种困难屈服,他勤于自修,精心选择研究方向,坚持不懈地进行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不断获得新成果。
法布尔一生最大兴趣,就是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
他正因为热爱真理所以撰写《昆虫日记》。
我多么渴望像法布尔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到科学的世界去探索,去揭开自然界中的一个又一个奥秘,为人类造福啊
然而,平时我连做数学题都不认真,不刻苦。
总是这多一个小括号,那落一个小数点什么的。
同法布尔相比,我感到羞愧不已。
读过《昆虫日记》和法布尔的生平,我感受很深,《昆虫日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
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再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小○公○主 读后感今天,我看完了这一部杰出的小说——《小公主》,非常的感动,也非常的震撼。
故事里的主人公——小公主萨拉•库尔是一个驻印度的英国军官的独生女儿。
她在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是由父亲一手把她养大的,当她七岁的时候,进了伦敦的女子学校读书,由于她的父亲拥有很多财产,所以被学校特别看重。
她很聪明,也很懂事,而且喜欢读书,是一个富有想象力的少女,时常编故事讲给朋友们听;她有着风雅的气质和一颗善良的心,喜欢帮助别人,所以全校的学生都很喜爱、尊敬她。
但是,当父亲的事业失败,又得了热病不幸去世以后,萨拉便开始过着悲伤难堪的生活,可是,当萨拉通过不懈地努力后,梦幻般的奇迹却又发生在了萨拉的身上——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又重新恢复了自己高贵的身份,又再次受到了周围的人的喜爱与欢迎。
我读了这篇文章非常地感动。
故事的主人公年仅十岁,却能坦然面对接踵而来的困难。
读完故事之后,我想,如果我是故事里的主人公,那我该怎么办呢
所以,从那一刻开始,我就决定向故事里的主人公学习,同时,她也唤起了我心里的那颗坚强的心,去面对一切困难。
是啊
人的一生是丰富多彩的,有酸、有甜、有苦、有辣……我觉得白涅德夫人的生活应该也是十分艰苦的,就像萨拉的遭遇那样。
可以说白涅德夫人也有着坚强不屈的意志,所以才刻画了萨拉这样一个栩栩如生的人物。
我们应该像白涅德夫人和萨拉•库尔一样,歌唱生活,热爱生活。
我们的境界虽然不一样,可我们还是应该每时每刻向她们学习。
生活,是一所充满智慧的学校,大海教你心胸宽大,蚂蚁教你勤奋团结,树木教你脚踏实地,太阳教你关注世界…… 你要从中学会自立、勇敢、宽容、进取…… 你要从中学会真假、是非、善恶、美丑…… 一边走,一边用心打量这个世界吧,每天都会有不同的发现
尔后,像蜜蜂一样,把种种精华聚集、融合、调配、酿出蜜蜂芬芳的生活。
从困难中找寻生活的真谛,从幸福中唤起自己真挚的心。
请不要忘记,每天为自己精彩的生活歌唱
○小○王○子 读后感小王子是一个孤独、忧伤的孩子。
他住在一个叫B612的小行星上。
一个小到只容得下一朵玫瑰花。
三座活火山的小星球。
有一天,他离开了那个地方,离开了他深爱的玫瑰花,开始旅行。
他来到了地球,遇到了作者,然后又回到了他的星球。
这是一个极其简单而平凡的故事。
或者说用童话形容更加确切,它以一个叙述的方式来告诉你人生的一切。
但又用乐观而开朗的态度教会你如何去面对。
小王子就是一个真善美的化身。
他一心一意的深爱着他的玫瑰花。
忧伤的时候会在哪个小星球上不停挪动椅子看四十多次的日落。
即使是面对死亡,他也只是觉得自己的躯体太重。
没有办法带回他的星球。
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死。
他已经在他的星球上对着地球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只要抬头看一看。
满天的星星就如同他纯洁无邪笑脸一般明朗、清澈。
这是一部写给所有孤独的人的童话,没有曲折的情节和奢华的语言。
在这个纷纷扰扰的尘世之间。
多少寂寞的灵魂如同小王子一般。
有的也可能成为了书中被权利禁锢的国王,或是成为那个只知道价值却不在乎意义的商人。
可是,只要你还清楚自己在干什么,想要的是什么,你就还是一个如同小王子一样单纯的孩子。
或者说,就是一个天使。
我们都是生活在这个城市里寂寞的人类。
当你仰望星空,想象小王子还在他的星球对我们微笑。
那么,漫天的星星都会微笑,面对这么多的微笑,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再去悲观呢
让我们也试着去对一切微笑吧
○小○妇○人 读后感《小妇人》是一本带有自传性质的家庭小说,作者是美国的奥尔科特。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马奇家的四个不同性格的女孩通过自己的善良和勤劳找到了自己幸福的故事。
小说没有跌岩起伏的情节,没有引人入胜的悬念,但作者用朴实的语言描写了马奇家的天伦之爱。
她们的善良、忠诚及对亲情的渴望深深地感动了我。
作者只描写了生活中很平凡的细节,但却处处显露出对爱与美好生活的憧憬。
马奇家虽然贫寒, 但家里的女孩却对任何事都抱着积极乐观的态度。
小说强调了她们的个性与尊严,但也有表现出她们的自我约束, 而独立自强。
这四个女孩的共同优点就是,她们总是在不停的找出自己的缺点并努力改正。
这也是值得每个人学习的。
我喜欢不为金钱所诱惑的梅格,也喜欢她的淑女风范;我喜欢乔, 喜欢她的无拘无束, 喜欢她为梦想而努力奋斗的坚定不移的决心; 我喜欢贝思,喜欢她的恬静,喜欢她总是为别人着想的善良品德;我也喜欢艾米,喜欢她的坚强, 把扶贫济穷当作自己的理想。
她们的理想与命运各不相同, 但她们都找到了自己最好的归宿。
在她们看来,家是她们的生长之地, 又是神圣的避难场所。
她们会仔细聆听母亲的教诲,会用自己灵巧的双手和聪慧的大脑发明一个又一个富有创意同时又能美化心灵的游戏。
四姐妹的成长历程仿佛是一首富有趣味的教育诗。
作者用既不华丽也不枯燥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人类伟大的亲情和友情。
在我看来, 似乎在四姐妹的眼里,与她们爱的人和爱她们的人永远生活在一起就是天下最幸福的事。
从她们身上, 我学会了坚强, 学会了要懂得知足但不能满足,学会了要对未来充满希望, 并努力追逐梦想的乐观精神。
同时也学会了要加倍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不要等失去了才知道它们的难得可贵。
梅格、乔、贝思、艾米四个女孩坚强、乐观的精神将永远贮存在我的心里。
她们的微笑会时时刻刻浮现我的脑海中,提醒着我,要坚强,要有一颗纯洁的心。
○牛○虻读后感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
” 合上小说《牛虻》,我已是泪水涟涟。
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动了。
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它闯过浅滩和激流,浪花撞击在礁石上,奔腾着,跳跃着,又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
从打开小说的第一页起,我就不由自主地被这浪潮所席卷,欲罢不能。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
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的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 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着他重新站起来,用残废的手握起笔,对准一切虚伪外表下的丑恶灵魂,毫不留情地抨击和鞭挞;也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他“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一样走进刑场,昂首面对乌黑的枪口。
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人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在这世界上就只是一具行尸走肉。
是精神的支柱,崇高得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
这股精神力量鼓舞人直面人生,勇敢承受生活的各种艰难困苦,也使人以更加超脱的态度看待生与死。
小说的封面上写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名著。
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来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
如今,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迎接我们的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只有拥有坚强意志和独立精神的人,才能走在时代的最前端。
精神的浩气长存,即使相隔百年,依然可以感受到那深深的震撼力。
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继续影响一代又一代人。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
《牛虻》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与世无争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红色经典 读后感500字
一、藉着此次读红色经典主题活动东风,我有幸品读了《红岩》这本著名的红色经典小说,一个个革命英雄人物至今仍回旋在我的眼前: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让人激动、崇敬,又令我悲愤、感叹,夜不能寐。
最令人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
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
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
前面带路。
”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的革命精神
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
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
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
”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
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
幸福的日子容易使人忘记了什么叫英勇、坚贞。
安逸的生活,美好的享受,使人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使人麻痹了精神。
在举国上下欢庆建国60周年的激动日子里,我要感谢《红岩》,她为我树立了榜样,她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她将促使我成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她跟将促使我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学习工作中去
二、读《红色之旅》有感 《红色之旅》再次把我带回到上个世纪那腥风血雨的年代:硝烟弥漫于整个大地,国家四分五裂,国恨家仇——那是一段屈辱史
然而,无数仁人志士怀着一颗赤忱的爱国心,为解救人民为解救民族而艰苦探索……在此危难时刻,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登上历史的舞台,带领中国人民艰苦创业,从此,中国的面貌涣然一新
在这段跨越时空的旅行中,我看到,从中国共产党成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二十八年间,党克服重重困难,在逆境中谋求发展,由五十三人的小党派一跃成为推动中国革命胜利的中坚力量,创造出万里长征等无数震惊万世的奇迹,成为指引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忠实代表,无数惊天地、泣鬼神的感人故事闪耀出璀璨的光芒。
一幕幕;一幅幅;一个个;一处处;一件件…… 至此,我似乎已经明白《红色之旅》为何如此振奋人心,我能不被先烈们磐石无转移的赤诚之心为之震撼和感动吗
当我驻足于刘胡兰纪念馆时,刘胡兰气宇轩昂、正气凛然的雕像和“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又一次使我们想起这位正值妙龄的少女悲惨而悲壮的命运。
时年不足十五岁的共产党员在敌人的威逼利诱面前不为所动,毅然选择死亡,坦然躺在刀坐上,迎接死亡的到来,但刘胡兰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即将看完,我不禁思绪腾飞:革命先烈永垂不朽,他们把血肉和气魄化成一座万世瞩目的丰碑。
英雄们的斗争精神将永远在后世子孙身上延伸,祖国也将因此繁荣昌盛,奔向美好的未来
三、读《少年红色经典——雷锋》有感——尽自己一点力,为世界做点小事 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片土地
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片黑暗
如果你是一颗粮食,你是否抚育了有用的生命
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持着你的岗位
你既然活着,你又是否为未来的人类生活付出你的劳动,使世界一天天变得美丽
我想问你,为世界带来了什么
——题记雷锋——一个曾被、周恩来、、董必武等诸位名人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的传奇人物。
雷锋——一个人人皆知,人人向他学习的神话般的人物。
雷锋——生命已不再,但精神却永存的伟人。
而这样的一个人,自然有一段不平凡的经历。
自打雷锋一生下来,厄运就缠上了他。
家里没有温暖的炉火,没有香甜的乳汁,更没有大碗大碗的红烧肉。
唯有的,只有那寒冷和饥饿。
后来,爸爸被日本鬼子打死,妈妈被地主恶霸逼死,哥哥被资本家残害致死,弟弟贫病交加冻饿而死。
小小年纪就受这样打击的他不但没有轻生的念头,反而会化悲伤为力量,全心全意为革命为人民服务,他心中沸腾的满腔热血不是一朝一夕便能熄灭的。
记的最深的便是那次外出活动,天上突然乌云滚滚,豆大的雨点下有千斤重般,像箭一般射下来,重重地砸在人的身上。
负责打队旗的雷锋吧衣服脱下来,将队旗和红领巾包起来,自己光着小脊梁任凭风吹雨打。
同学说他傻,将队旗和红领巾洗下不就行了吗
可他却郑重地说道:“红领巾是红旗的一角,和队旗一样,都是烈士的鲜血染成的,咱应该格外珍惜。
”而这一句话,却深深地感动了那位同学,从此他也像雷锋一样,给于红领巾与队旗至高的尊重与崇敬。
雷锋总是这样,一次又一次地感动着周围的人们;雷锋总是这样,一心一意为着人民为着世界。
看到雷锋这样,我不禁想起了我们学校门口那壮观的一面——每到中午,人山人海便涌入学校对面的小店买午饭,由于人过多,因此只能站着吃,人与人之间距离远则50公分,近则30公分,那个场面真让我不禁想到“百万雪师逼江而下”。
而这样多的人,造成的危害也是及其巨大的。
等人一走,那长长的街道上留下的竟是塑料杯、一次性饭盒、塑料袋、木棒、易拉罐……放眼望去,整个一条街似乎被朦朦胧盖上一层白色的面纱。
说真的,要不是我亲眼目睹,我真不会相信这种奇观竟然会出现在我的眼前,而且还是反反复复,日复一日地出现。
我们对世界做了些什么呢
污染罢了,糟蹋罢了。
和雷锋比起来,我们又是如何呢
他一心一意为人民着想,可我们却为了自己一时的图方便,造成土质污染、空气污染,因而加深了温室效应,对地球对人们极大的伤害
我们虽然碰不上战争时代,碰不到民不聊天,不能为国家做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情,但我想,只要我们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闯红灯,那也是对国家对人民的贡献吧
只要把这一件件小地不能再小的事情做好,我们也就问心无愧了,我们就是伟人,就是英雄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
一个人的生命应该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
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
四、《红色娘子军》观后感 在风光秀丽的万泉河边,青山绿水中有一块绿草坪。
恰似仙境般的人间佳境,绿树成荫,鸟语花香。
这就是娘子军连的驻地,一群花样年华的红军女战士,就在这儿落脚。
看了电视中把红军置入如此美丽的地方驻防,真令人羡慕,让人会萌生出去当一回党代表的想法。
后来因驻地被南霸天查知,娘子军连再度转移,这一次所到之地更美,俨然一个天然渡假村,阳光、海浪、沙滩,还有一群朝气蓬勃的姑娘。
洪常青和吴琼花被姑娘们有意地掇合到沙滩上散步,那碧水云天,佳人作伴的场景,看了以后谁都会为之心动。
《历史的天空》中饰演东方闻樱的演员殷桃,在《红色娘子军》中出演主角吴琼花,给我们带来了一个青春偶像版的红色经典新形象,与电影中的吴琼花有着不同的气质,与样板戏中的吴清华则更是相去甚远,电视中的吴琼花总体表现得更是青春靓丽。
电视中新加入了一个角色,由南洋归来参加革命的姑娘,同伴们称她为南洋女。
以我看,这个南洋女才是令人喜欢的角色。
南洋女漂亮“洋气”见过世面,知书达礼,心胸宽阔,意志坚定,吃苦耐劳,懂得体贴,把整个娘子军连的姑娘们衬托得土气十足。
她告诉姑娘们党代表常作的手势“V”代表着胜利,她理所当然地成为教员教姑娘们识字;她的射击技术因曾经在南洋常玩猎枪而技高一筹,她在南洋是游泳冠军,所以吴琼花与她比游泳技术时只得甘拜下风而“耍赖皮”。
南洋女在电视中虽然只是吴琼花的陪衬,但事实上更讨人喜欢,形象更为高大。
当假特派员到来,派工作组把南洋女当作奸细抓了之后,她表现出的高风亮节实为一个女人很难做到的。
后来被南霸天俘获,她与一同归来的未婚夫,在父老乡亲面前举行了一场类式于“刑场上的婚礼”而被杀害。
南洋女的形象完整谢幕,令人唏嘘不已。
新版《红色娘子军》比以往的电影和样板戏好看,主要是摒弃了那种时代的“左”的影响。
南霸天的角色也很丰满,以我看,如果说南霸天是一个开明绅士的话,则比以前所有影视作品的类似角色更饱满,一方面,他饱读诗书、举止风雅、仗义疏财,简直是不可多得的一个“人才”;另一方面,他财大势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也不乏巧取豪夺,有着内心残忍和恶毒的一面,对其他乡绅势力也形成极大威胁。
他为了笼络红军家属,施以怀柔政策,竟然能做到开仓放粮。
电视中对南霸天的总体形象描述也显得极其自然,很少雕做的痕迹。
吴琼花与南霸天结下不共戴天之仇,起因是南霸天的手下放火烧了吴琼花的家,事实上也是南霸天放任手下的所作所为,最终霸占了她家的地,欠下了烧死三个家人的血债。
吴琼花的形象,随剧情的进展,逐渐变得公式化了。
开始阶段,她天不怕地不怕,敢作敢为,反叛精神强烈,表现得极为突出,是一个可爱可敬的角色。
按南霸天的说法,她“杀人放火,无所不作,非常历害”。
后来,在娘子军连表现进步,虽有很多冲动出格之处,但逐渐成熟,“进步”很大,也就磨平了她性格中那种桀骜不驯的棱角,成长起来。
不过,由于演员殷桃的长相气质,后来的成熟总觉得缺乏某种成熟的韵味,而更像是难以脱离青春偶像般的表演。
新版《红色娘子军》在细节上有很多缺陷,特别值得一说的是“假特派员”的情节。
也许这是当今所有的革命题材作品都无法逾越过去的原因,所以电视中也只能以“假特派员”来代替。
实际上,同时期,全国苏区都在“肃反”。
如果真象电视中所述,师长都被假特派员关了起来,那么整个红军独立师则完全被控制在这个“国军袁处长”手中,哪还需要“剿匪”,假特派员完全可以随便发一个命令就毁掉整个红军琼崖独立师。
回答者: scsker2 | 九级 | 2011-10-16 12:19 1读《红色经典故事》有感 1942年,抗日战争时期,日军对冀中抗日根据地发动大扫荡。
日本鬼子从炮楼出来不断袭击邻村老百姓,进村后,他们烧杀抢夺,无恶不作,老百姓对他们咬牙切齿,恨之入骨。
高家庄群众在党支部书记高老忠、民兵队长高传宝的领导下,随机应变,因地制宜,把土洞、地窖改造成户户相通、村村相连的多口地道,而且一直挖到敌人的炮楼底下。
某夜,小鬼子山田队长率日军在天黑之际偷袭高家庄,这事被老钟叔发现了,高老钟意识到鬼子进村将是老百姓的一场灾难。
面对凶恶的日本鬼子,他一路小跑,毅然来到村中的老槐树下,解开绳索,拉响了那口报警的大钟,就在钟声回荡在高家庄的上空时,山田的枪声也响了,这位忠诚的老钟叔倒在了山田的枪口下……高家庄人民被激怒了,他们望着老钟叔的遗体,立下了铮铮誓言,他们要为老钟叔报仇
鬼子一出炮楼就会被藏在地道里的民兵发现,他们连忙告诉村里的老百姓,赶快下地道,敌人进村后,什么也发现不了,可是,民兵连长高传宝和他的所有民兵早已做好战斗准备,一声令下,四面开火,敌明我暗,战术自如,打得鬼子措手不及,乱窜乱跳。
敌人在逃往炮楼的途中,被我埋伏在田野外的民兵从地下向神兵一样杀出,打得鬼子溃不成军。
最后,活捉了日本鬼子小队长。
高传宝揪着小鬼子的衣领说:“你抬起头来看一看,这是什么
这是人民
只有人民才能创造出这样的奇迹,中国人民是不可战胜的
” 读了这个故事,我有我有了深切的感受,我知道了以前的人民是怎样打败日本人的,知道了他们的辛苦。
六十几年后的今天,回望六十几年前的峥嵘岁月里,高家庄的地道战中的地道是奇迹,而我说冀中平原的劳动人民们才是奇迹
他们发挥自己的智慧创造了地道,战胜了的困难,用自己的生命捍卫了自己的家园和祖国
他们在抗日战争的历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
2.红色经典书籍《红军长征的故事》读后感 当我看完《红军长征的故事》,当我把这本书合上的一瞬间,那一幅幅惊天动地的画面,那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战争,仍久久的在我的眼前中播放,从内心不由自主的发出这样的赞叹:“这简直是中国战争史上前所未闻的”.它已经深深震撼了我的灵魂。
震撼啊
数千人着万里长征,面对的是百万虎狼之师,前有堵截,后有追兵。
面对高山悬崖,冰天雪地、湍急的河流、一片渺茫的沙漠、无底的沼泽。
这一重又一重令人感到无比困难的困难,却被这支队伍战胜了,这就是红军,这就是“坚韧不拔”的红军。
历史的车轮已经把人类载入到一个崭新的世纪,我们远离了那战火纷纷的年代,现在的人们面对困难有两种选择:知难而退或者就是知难本文来自。
而进。
知难而退的人几乎占了三分之二。
记得有一次,我有一道题不会做,没有经过任何思考,就不做了,现在想起来,那是我人生路上的一次最大的失误。
我后悔自己没有去面对它,没有去锻炼自己,红军爬雪山的时候,吃的是皮带、树根,穿的是草鞋,薄衣,他们却翻过了一座又一座的雪山,战胜了一道又道的困难。
试想一下,我在他们的面前似乎变得那么的渺小和苍白无力。
其实困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不去面对它,俗话说:“困难就像弹簧一样,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我们学习的过程,正如科学家攻克难关一样。
只要我们克服困难就会获取胜利
3《钢铁是怎么样炼成的》的读后感,保尔的故事,在中国应该称得上是家喻户晓。
保尔关于“一个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的豪言,是-代又一代的青少年都曾背诵过的。
在一定程度上,保尔精神已经和雷锋精神一起,成为了中国青年学生的道德标准和行为楷模。
穿越历史地域时空,《钢铁》真切震撼人心的,是保尔钢铁般的意志,是他身残志坚,敢于向一切困难挑战的英雄气度和大无畏精神,这种精神,对于任何时代、任何一个力图有所作为的人都是同样需要的。
这才是这部红色岁月里诞生的作品魅力之所在,正如罗曼·罗兰所评价的,“奥斯特洛夫斯基本身就是-首诗”,当然,是一首革命抒情诗,也是一首奋斗者的义勇军进行曲。
有意思的是保尔的爱情故事。
他与冬妮亚(林业官的女儿)、丽达(女政委)、达雅(工人)的三段恋情,暗含了一个红色的俄罗斯男人逐渐远离肉体、远离奢华,而向精神、原则、理念皈依靠拢的心灵历程。
对冬妮亚的爱出自一个懵懂少年的本心,那是任何一个人都会自然产生的对美好、对舒适生活的向往;和丽达女政委的爱情产生在共同革命生活中,“革命高于一切”的口号窒息了保尔心中残留的对丽达的爱恋;与工人女儿达雅的结婚与其说出自爱情,不如说出自拯救,这时的保尔已肉体残缺而精神凸现,保尔靠着“精神”、“意志”自救,也拿着它照亮达雅的眼睛。
他的精神已被视为“共产主义事业燎亮的明灯”。
4.我看了《地道战》,它主要是讲:1942年到1944年那几年,日本侵略军在冀中平原上“大扫荡”实施了三大策略:“杀光、抢光、烧光”。
冀中人发由于军力不足,不能对抗敌人,就创造了新的斗争方式----地道战。
创建地道战以后,敌人就往里面攻击,想方设法地破坏。
但是聪明的冀中人民又想到了很多妙法来防备,敌人没有得逞,他们既怕又恨,但又对我们没办法。
在地道里作战时,民兵队长高传宝利用人群来传播消息,使队长的意思能传播给人群。
人们有了地道战,敌人的“扫荡”粉碎了,冀中人民取得了胜利。
观看这部电影的同时,我一直在想,为什么古代的中国人民如此聪明,而现在的中国人却如此地脆弱无能,就拿诺贝乐奖这个事例来说吧,在外国已经有很多人得了诺贝乐奖,但我们中国却只有几个人获得了诺贝乐奖,真是天壤之别啊
这是什么原因呢
我们中国人并不比别人笨,为什么会这样
告诉你吧,因为我们中国人不懂得合作,只懂得为自己争权谋利。
我们回想一下《地道战》吧,如果他们不合作,能修建成地道吗
如果他们不合作,能想出防毒方法吗
所以我呼吁大家不要再争取权谋利了,你倒不如把争取谋利的时间来为国家作奉献,这样也许对你会更好。
同时,我也希望我们小学生好好学习,不要玩世不恭,好好学习,不要辜负大家对你的期望,长大为国家做奉献。
以史为鉴,珍爱和平
5红色娘子军》观后感 在风光秀丽的万泉河边,青山绿水中有一块绿草坪。
恰似仙境般的人间佳境,绿树成荫,鸟语花香。
这就是娘子军连的驻地,一群花样年华的红军女战士,就在这儿落脚。
看了电视中把红军置入如此美丽的地方驻防,真令人羡慕,让人会萌生出去当一回党代表的想法。
后来因驻地被南霸天查知,娘子军连再度转移,这一次所到之地更美,俨然一个天然渡假村,阳光、海浪、沙滩,还有一群朝气蓬勃的姑娘。
洪常青和吴琼花被姑娘们有意地掇合到沙滩上散步,那碧水云天,佳人作伴的场景,看了以后谁都会为之心动。
《历史的天空》中饰演东方闻樱的演员殷桃,在《红色娘子军》中出演主角吴琼花,给我们带来了一个青春偶像版的红色经典新形象,与电影中的吴琼花有着不同的气质,与样板戏中的吴清华则更是相去甚远,电视中的吴琼花总体表现得更是青春靓丽。
电视中新加入了一个角色,由南洋归来参加革命的姑娘,同伴们称她为南洋女。
以我看,这个南洋女才是令人喜欢的角色。
南洋女漂亮“洋气”见过世面,知书达礼,心胸宽阔,意志坚定,吃苦耐劳,懂得体贴,把整个娘子军连的姑娘们衬托得土气十足。
她告诉姑娘们党代表常作的手势“V”代表着胜利,她理所当然地成为教员教姑娘们识字;她的射击技术因曾经在南洋常玩猎枪而技高一筹,她在南洋是游泳冠军,所以吴琼花与她比游泳技术时只得甘拜下风而“耍赖皮”。
南洋女在电视中虽然只是吴琼花的陪衬,但事实上更讨人喜欢,形象更为高大。
当假特派员到来,派工作组把南洋女当作奸细抓了之后,她表现出的高风亮节实为一个女人很难做到的。
后来被南霸天俘获,她与一同归来的未婚夫,在父老乡亲面前举行了一场类式于“刑场上的婚礼”而被杀害。
南洋女的形象完整谢幕,令人唏嘘不已。
新版《红色娘子军》比以往的电影和样板戏好看,主要是摒弃了那种时代的“左”的影响。
南霸天的角色也很丰满,以我看,如果说南霸天是一个开明绅士的话,则比以前所有影视作品的类似角色更饱满,一方面,他饱读诗书、举止风雅、仗义疏财,简直是不可多得的一个“人才”;另一方面,他财大势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也不乏巧取豪夺,有着内心残忍和恶毒的一面,对其他乡绅势力也形成极大威胁。
他为了笼络红军家属,施以怀柔政策,竟然能做到开仓放粮。
电视中对南霸天的总体形象描述也显得极其自然,很少雕做的痕迹。
吴琼花与南霸天结下不共戴天之仇,起因是南霸天的手下放火烧了吴琼花的家,事实上也是南霸天放任手下的所作所为,最终霸占了她家的地,欠下了烧死三个家人的血债。
吴琼花的形象,随剧情的进展,逐渐变得公式化了。
开始阶段,她天不怕地不怕,敢作敢为,反叛精神强烈,表现得极为突出,是一个可爱可敬的角色。
按南霸天的说法,她“杀人放火,无所不作,非常历害”。
后来,在娘子军连表现进步,虽有很多冲动出格之处,但逐渐成熟,“进步”很大,也就磨平了她性格中那种桀骜不驯的棱角,成长起来。
不过,由于演员殷桃的长相气质,后来的成熟总觉得缺乏某种成熟的韵味,而更像是难以脱离青春偶像般的表演。
新版《红色娘子军》在细节上有很多缺陷,特别值得一说的是“假特派员”的情节。
也许这是当今所有的革命题材作品都无法逾越过去的原因,所以电视中也只能以“假特派员”来代替。
实际上,同时期,全国苏区都在“肃反”。
如果真象电视中所述,师长都被假特派员关了起来,那么整个红军独立师则完全被控制在这个“国军袁处长”手中,哪还需要“剿匪”,假特派员完全可以随便发一个命令就毁掉整个红军琼崖独立师。
求青春雷锋观后感一篇。
500~600字
3月4日,我看了《青春雷锋》这部电影,受到了深刻的教育。
雷锋叔叔的童年是辛酸的,他的家人相继死去,只有他一人孤苦伶仃。
新中国成立后,在共产党的关怀下逐渐长大。
长大以后,他用一番热情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最终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
雷锋叔叔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他的衣服穿破了,就补好了再穿,穿的袜子更是补了又补,却将自己积攒的100元钱毫不犹犹豫地捐给了灾区人民;在部队里,日常用品他也少领,说自己够用就行了;别人买汽水喝,他就喝白开水。
与雷锋叔叔相比,我实在惭愧。
衣服破了个小洞,丢掉;鞋子旧了,扔掉;书包脏了,换掉。
想想爸爸妈妈挣钱也不容易,所以我一定要向雷锋叔叔那样,养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雷锋叔叔全心全意为人民做好事,敢当人民的勤务员。
他用自己微博的津贴,给丢失钱的大嫂买火车票;春节期间,他义务打扫候车室,给旅客倒开水;他冒雨送老人和小孩回家……真是“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
”雷锋叔叔这种助人为乐的品质,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雷锋叔叔停车休息时,就坐在驾驶室里学习;去看电影,趁放映前短短的几分钟看书……他总是争分夺秒学习。
他说,一块很好的木板,上面一个眼也没有,但钉子为什么能钉进去呢
钉子有两个长处:一个是挤劲,一个是钻劲。
这就是他的“钉子精神”。
想想我的过去,有时想看电视,就把作业拖得很晚才完成;有时作业多了点,就不练钢琴;有时想打游戏,弄得很晚才睡觉。
看完《青春雷锋》这部电影,我再也不像以前那样了,一定要学习雷锋叔叔的“钉子精神”。
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雷锋精神,将永远激励着我们前行。
重庆石柱县南宾小学四年级:谭理尤春风又绿江南岸,雷锋精神照征程!_600字 雷锋—一个响亮而闪亮的名字,一个温暖人心又家喻户晓的名字,他舍小家为大家,他为人民为祖国做出了许多贡献
第一次接触雷锋是2005年的3月5日,妈妈教我唱这首家喻户晓的<<学习雷锋好榜样>>。
妈妈还告诉我,雷锋从小家里很穷,父母和兄弟都死在了那时的地主手上,从此雷锋就成了一名孤儿。
小小的雷锋在那个战火编织的年月里,该有怎样的毅力和顽强才能生存下去啊
生活的困难并没有将他打倒,他加入了人民解放军,勇敢的开始了与敌人作斗争的生活。
他又把他所有的热情投入为人民服务的洪流中。
我每次一想到雷锋就会想起一段话: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
如果你是一缕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份黑暗
如果你是一颗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
如果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的坚守着你生活的岗位… 后来,我上学了知道了更多关于雷锋的故事,我开始读关于他的事迹介绍,读他的日记,我由衷的佩服他,敬佩他。
他的故事就像一幕幕的影片一遍又一遍的在脑海里放映。
当我学习上遇到困难时,我就会去读他的日记,顿时振奋精神;当我看到班级有需要我出力的时候就会想到他奋不顾身的样子,就会站起来承担,当我看到同学需要我帮助的时候我也会毫不犹豫地去帮助他们…现在,我认为他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时时刻刻提醒着我的一言一行,他的精神深深地烙在我心里,激励着我永远保持一颗纯洁﹑欢乐﹑好学﹑助人的心
他说:“一个党员只有当他闭上眼的时候,才能有权力停止”斗争‘’
多么崇高的誓言啊
他用自己的一生的光辉言行写下了一段鲜红的历史。
我一定要珍惜他用他的鲜血换来的幸福生活,把他的无私;把他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传下去,用我用我的实际行动去更好的为他人服务
看{读者}要2篇读后感
豌豆要回到温暖的豆荚 2009-1-22 9:30:28 作者:罗宇 来源:本站 上初中以后,我的变化对妈妈而言似乎是个困惑。
她说:都说女儿是妈妈的贴心小棉袄,你怎么就变成这个样子了呢
你真让我伤心。
她说这话的时候皱着眉,手里拿着鸡毛掸子,脸上是那种恨铁不成钢的愤怒。
那几年,每次她生气,就总是这句话和这个表情,和小说、电视里的后妈一样。
你不是我女儿该多好 打我的时候,她是下得了狠心的。
左手心和屁股,都是下手的好地方,既疼又不至于被人发现。
边打还边骂:死丫头,我让你逃课,我让你不学好
鸡毛掸子又细又硬,抽在身上生疼,但我还是倔强地不哭也不闹。
青春期的我,以为这就是勇敢。
那个周末,不想上课了,我就和几个男孩子溜出去,跑到网吧里打游戏。
他们装出很成熟的样子,掏出几支烟,问我抽不抽,然后就开始吞云吐雾,却被呛得满脸通红。
我当然知道抽烟不好,可是又要面子,怕被他们看不起,就收下来揣在衣兜里。
年轻的我们,都想快快长大。
在我们看来,成熟的标志,似乎就是会抽烟会喝酒能脱离父母老师的管束。
晚上妈妈洗衣服时,发现了我衣兜里的烟,脸被气成了酱紫色。
照例是打,下手亦是从未有过的狠,她用颤抖的声音说:死丫头,长能耐了,都会抽烟了。
掸子铺天盖地地落下来,我想跑,却被她抓住头发拖回去。
我心里是止不住的委屈:我没有抽烟
我咬住嘴唇,眼泪扑簌簌地掉,心里是悲伤和绝望。
我说:你打死我算了。
她反而住了手,也许是打累了。
她陷在沙发里,用手抚着起伏的胸口气喘吁吁地说:你不是我女儿该多好
希望有恩熙那样的妈妈 妈妈在闹哄哄的批发市场经营着一家不足十平方米的服装店,专门卖年轻女孩子穿的衣服。
每天她都扯着嗓门和顾客谈价钱,从喊价时的三四百,到成交时的三四十。
同学们一提到那个市场,总会露出鄙夷的神情。
她们穿的,都是从大商场里精挑细选出来的“艾格”、“淑女屋”、“依恋”等品牌,而我的身上穿的永远是妈妈从店里拿回来的翻版货。
16岁之前,我还对自己的身世抱有幻想:我希望自己不是她亲生的。
那时候电视里正在热播韩剧《蓝色生死恋》,我便幻想自己能像恩熙一样,有个高雅又温柔的妈妈。
她叫我羽儿,而不是死丫头;睡觉前她给我讲故事,而不是粗暴地说滚回去睡觉;她会优雅地弹钢琴,而不是头发蓬乱地做饭;她的出现会让同学们惊艳羡慕,而不是在背后指指点点。
我想,如果我有那样的妈妈,我也会像恩熙一样,依偎在妈妈身边撒娇,做个乖巧的好女儿。
于是,我一并幻想着,有一天我的亲生父母会来找我,他们该是有着显赫身份和地位、衣着考究举止高雅的人,年轻的时候因为不得已的原因将我寄养在妈妈家,然后在我成年前找到我,让灰姑娘变成公主。
一直到16岁,看到镜子里自己和她越来越像的面容,我才对那些不切实际的身世幻想彻底死心,且深深地遗憾。
你再犟,还不是需要我 高一时,我和朋友去打了耳洞,是当时很流行的一只耳3个洞。
虽然抹了很多酒精,耳朵还是很疼,吃饭时不停地倒抽冷气。
妈妈看见了,就用筷子叮叮当当地敲着碗说:你看你还像个高中生吗
跟大街上的小混混有什么区别
我头也不抬:我觉得好看。
她哼哼几声,轻蔑地笑:人长得丑,耳朵上带几个圈就能美了
有这样说自己女儿的吗
我气得啪地摔了筷子说:不吃了,饿死也不吃了。
然后冲进卧室,还不忘狠狠地摔上门。
晚上我饿得眼花,碍于面子只好忍着。
她哼着小调从我门前过了好几次,都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我委屈又绝望,不敢相信她会忍心让我挨饿。
快11点了,我实在饿得受不了,只好溜出房间找吃的。
在餐桌最显眼的位置,有一碗我最爱吃的肉丸子。
没等端起碗,我的眼泪已经簌簌地掉下来。
我去与她和好,她冷冷地不看我:再大的事,又何必和自己的身体过不去。
你再犟,还不是需要我
我再次愤怒地摔门而去,半小时后又敲响了她的门,我哭着说:妈,我耳朵发炎了,肿得好大,你快帮我弄弄。
她叹口气,急急地跑去寻酒精,还不忘唠叨一句:有脾气,不要来找我啊
一场难堪的暗恋 高三时,我喜欢上隔壁班的一个男生,他会站在中线上投超远距离的三分球,他会在辩论赛上引经据典、滔滔不绝,他会在路过我们班时,对坐在窗户边的我笑。
看见他我就会想起一个句子:春风再美,也比不过你的微笑。
于是,我的心事就像杯里的水,一点一点地要溢出来。
收到那个男生的信时,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在信的末尾说:晚自习,操场见。
我的心怦怦地跳,晚上吃饭也有些心不在焉,妈妈敲着碗问我是不是病了,或者有什么事就说。
我嗯嗯地敷衍着,心里却鄙夷地想:除了会卖衣服,你懂什么是青春期女孩子的心事吗
晚自习的时候,我去赴约了,却没有看到那个男生。
回到教室时,看到很多同学都在捂着嘴笑。
原来,那不过是那个男生测试自己魅力的一场游戏,他的笑,也只是展示自己魅力的招牌动作。
他的玩世不恭,却让我不顾女孩子的羞涩和尊严,把心事掏出来,给所有人品头论足。
我在难堪中冲出教室,围着操场一圈一圈地跑,伤心又绝望。
我简直不敢想象,自己该用怎样的眼泪和勇气来面对随之而来的嘲笑。
豌豆要回到温暖的豆荚 妈妈闻讯而来,什么也没说,昂着头把哭泣的我带出教室。
我听见她对脸色阴沉的班主任说:请相信我女儿是个好孩子。
同学们都有些发愣,怔怔地看着我们。
那一瞬间,我心里充满了感激。
妈妈就像圣女贞德,英雄般地守卫着她的家园、保护着她的小兵。
她目不斜视、气宇轩昂,和平时的她完全不同。
回到家,妈妈开始给我做白菜肉片汤,厨房里一片叮叮当当的声响。
吃饭的时候,所有的委屈和尴尬一下子袭上心头,我埋着头,一颗一颗地往嘴里送米饭,眼泪扑簌簌地往碗里掉。
她见了,用筷子敲着碗说:不就是被同学耍了吗,有什么好伤心的
你对我的那股犟劲儿都到哪儿去了
我终于哭出声来,扔下碗筷跑回房间。
我昏昏沉沉地睡到第二天中午,起床时,妈妈已经到店里去了。
枕头上放着一摞新衣,是一套“依恋”的衬衣和裙子。
穿上它们,镜子里就又是一个清新靓丽的女孩子了。
我的心情顿时好了许多,翻看价格牌,竟然要600多块。
我想起,很多次,妈妈刚进了新货,都会兴高采烈地给我拿回一些她认为好看的衣服,我却总是对她手中的翻版货满脸不屑;很多次,路过大商场时,看着那些精致却又价格不菲的衣服,我艳羡得不想挪步;很多次,面对妈妈,我直接流露出对生活的不满;想起妈妈不知道下了怎样的决心,才舍得把一个月的生活费,拿来给我买这么贵这么漂亮的衣服…… 枕头边还有一张小字条,上面是妈妈不太好看的钢笔字:饭在电饭煲里,热一热再吃。
我安静地吃饭,心里有一股暖意在流淌。
上学的路上,我偷偷地去了妈妈的店铺。
已经是下午3点多了,妈妈才开始吃午饭。
是批发市场里的盒饭,2块钱一份,只有一点简单的素菜。
妈妈一边往嘴里扒饭,一边和客人大声地谈价,完全没有注意到角落里的我。
但是晚上她回到家,会看到枕边有我留下的字条,那上面写着我很想说却羞于出口的话:妈妈,我爱你。
就在那个温暖的下午,我知道,我将彻底告别叛逆期。
因为我在妈妈简单而温暖的爱里,突然明白,女儿离不开妈妈,就像豌豆离不开温暖的豆荚。
爱情的气质 2008-12-8 15:33:00 作者:澜涛 来源:《读者》2008年24期 她和他走在一起,让人们想到的只能是“郎才女貌”,但人们并不看好他们的爱情。
原因很简单,她出身于一个世代书香之家,他却只是一个穷教书匠,这在战乱的炮火尚未炸毁门第观念的年代,无疑是横亘在他们之间的一道天堑。
幸好,她的父亲还算开明,只坚持一点:他要用一场气派的婚礼体面地迎娶她。
为了能够早一些成为他的新娘,他们订婚后,她决定去东北大城市工作,和他同心协力赚取到父亲要求的体面气派的婚礼所需要的费用。
挥别洞庭湖的温婉轻唱,她坐船出沅水,过洞庭湖,顺江而下。
上岸后,坐车北上,因战事与时局发生变化,到泰山脚下后再也无法前行,进退两难的她只好在朋友的帮助下,在当地一所学校开始了教书工作。
两年后,伴随着共和国解放的炮火声,他投笔从戎,下潇湘,渡漓江,到广西。
最初,两人还有联系,但居无定所的行军,加上她的工作几经转换,不久二人便失去了联系。
她不知道他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她坚信他不会辜负她,坚信他不会殒命战火,坚信他在等待着她。
16年后,在北方苦寻无果的她,南归寻夫。
因为没有了工作,回到家乡后,她只能靠给人打零工或捡破烂维持生计,但这并没能阻挡她寻找他的脚步。
可她仍旧没有他丝毫的音讯。
文化大革命的风潮中,她被下放到一个偏远的山区务农,而他也被遣送回老家一个小村务农。
近在咫尺,却没能相见。
历史的车轮碾过泥沙枯草,她恢复了清白,他也得到了平反。
他们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寻找对方。
岁月沧桑,茫茫人海,他们不知道对方是生是死,但坚信对方只要活着就一定在等待着自己。
终于,在分别了40年后,他们在家乡的小城重逢。
四目相对,泪眼蒙蒙。
隔着40年的岁月长河,他未娶,她未嫁。
经过40年的想念和等待,74岁的他和66岁的她终于手挽着手走进了婚礼的殿堂。
婚礼上,他郑重地对她许诺:“我至少还要陪伴你10年
”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她叫余琦,是当代著名作家丁玲的亲戚。
他叫刘自平。
余琦在和刘自平共同生活了19年后于2005年病逝。
2006年,他们的爱情故事被选入中国妇女报社和岳阳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十大爱情故事”。
有记者问当时已经92岁的刘自平怎样评价他这一生。
是啊,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坎坷,经历了那么久的寻找等待,相守却如此短暂,他是不是会感觉到不满,是不是会感觉到忧伤
“我这一生是幸福的,满足的。
”刘自平说着,满脸的明媚光鲜,满眼的奕奕神采。
刹那间,有种不可阻挡的东西正穿透我的心,震撼着我。
我愣怔良久,恍然洞明:是老人那爱情的气质。
在这爱情的气质下,喧嚣与浮躁在红尘中渐渐散去,世界清明而纯净。
穿越时空的真挚、苍茫岁月中的坚守、黯然风雨中的执著……不为沉浮上下,不为得失深浅,不为离聚明暗,总能够光彩熠熠,并恒久永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