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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的读后感300字

时间:2020-05-08 19:21

300字作文,必须有读后感。

5篇

10分就换5篇

太廉价了

求十篇300字的读书笔记,要读后感的那种,不要摘抄 最好写上出自那本书那篇文章,谢谢

1 童年》 —读书笔记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童年》,它的作者是著名的作家高尔基。

这本书是是写了高尔基的童年。

我们的童年是美好的,是快乐的,想要什么有就会有,但高尔基的童年并不是那么快乐的,而是悲惨,凄苦的。

在这本书中,主人公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的父亲在他的童年去世了,而且死的很悲惨,这给阿廖沙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失去了家庭的支柱,只的与母亲和外祖母相依为命,后来跟随外祖母来到外祖父的家里。

但在这,阿廖沙并没有过上好日子,他在这里看到许多丑是,舅父们为争财产而互相反目为仇,愚弄弱者,毒打儿童……。

但他却受到外祖母的同情,外祖母经常给阿廖沙讲许多好听的故事,阿廖沙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故事的熏陶,健康的成长,不像他的舅父们一样。

阿廖沙从小就喜欢读书,他渴望读书、拼命读书的精神使人感动,但他也为这吃了不少的苦头,经常为受到的屈辱、欺凌而落泪。

但他始终没有放弃,依然坚持读书。

与贫穷的劳动人民接触,深入社会,如饥似渴地从书籍中吸取知识养料使他真正成长起来,并最终成为一位文学大师。

从这本书中我觉得高尔基小时侯对小市民恶习的痛恨,对自由的追求,对美好生活的强烈向往,才会使他成为了伟大的文学家。

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和高尔基简直是天差地别,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

我觉得我们拥有一个比高尔基幸福的童年,我们一定也会有比高尔基更美好的未来,让我们一起好好学习吧! 2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是吴承恩先生的杰作,讲述的是一个泼猴和唐三藏及师弟八戒,沙僧去西天取经的故事,这本书我虽然看了一遍,但是以这本书编辑的电视机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它给人一种百看不厌的感觉,让人看了就喜欢上了它. 看完这部小说,有很大的感悟,我觉得学习唐僧的全心全意,孙悟空的不怕艰难险阻,勇往直前的精神. 这本书把一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泼猴勾勒得栩栩如生,写它从天不怕地不怕变为一个恭敬的猴子,为了师傅的安危他奋不顾身,他并不像猪八戒那样好吃懒惰,也不像沙僧那样憨厚,作者更是借助他这一点勾勒出孙悟空的大智大勇,自从唐三藏把孙悟空从五指山解救出来到取得了真经,这期间经理九九八十一难,每次劫难都是孙悟空全心全意去解救师傅的,最后才圆满的取回真经. 在打白骨精这一回里,他三次打死变为人形的白骨精,而被师傅气的念紧箍咒,唐僧是凡人他并不知道那是妖怪,悟空的解释他完全不听,而是念他的紧箍咒,疼的孙悟空满地打滚,最后唐僧还要和孙悟空断绝师徒之情,孙悟空被迫无奈,只好又回到花果山.但是孙悟空心理并没有怨恨师傅,更没有去报复师傅的想法,他把委屈全都藏在心理,而且心理总是想着师傅的安危,可见他对是师傅的真心.这一路上他们经历艰难险阻,不管多累,多饿,不管妖怪是多么的阴险狡猾他门都一一打败他们,把师傅从危难中救出来.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读多了总是有好处的,在当今的社会里没有文化是不行的,会被社会淘汰,从我们呱呱落地,父母就教我门说话,识字,等大一点儿他们又教我们怎样做人,我们在学校里不仅是学知识,更重要的是学做人,只有学会了怎样做人,才能学会更多的知识,才能广交益友,可见书何其的重要. 从书中我们会悟出许多真理,所以我们应该多读书,读好书. 3 《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为罗贯中所编写。

这本书已家喻户晓,但是我初次拿着到这本书,看着看着,被里面的情节、人物深深吸引着,打动着,令我爱不释手。

孔明一生铺佐明君,为国家着想,任劳任怨,从来没有过什么要求。

他常常协助使自己的国家打了胜仗,是一个出色而又尽心尽力的军师。

可孔明真是不幸,偏偏遇上了一个软弱无能的阿斗皇帝,才到54岁就活活的累死了。

这个名副其实的无能阿斗皇帝,还把人害死了,真是不应该呀

刘备、关羽、张飞是在桃园结义的生死兄弟。

他们在讨伐黄巾起义军胜利后,却只得了一个小小的芝麻官,真是老天无眼哪

后来,靠公孙瓒大人他们才任平原县的县令。

他们三个人都是英雄豪杰。

刘备是皇室后代,父亲是中山靖王,他有心去投军,为天下百姓着想;关羽也是英雄,他因为愤愤不平,而杀了家乡的解良恶霸,所以也来投军;张飞虽然说是个急性子,但是他从不向无能的人投靠,对自己的结义大哥二哥听命是从,也为百姓着想。

所以,他们三人就像现代中人们的公仆,为人民服务。

其实,《三国演义》中的大人物、大豪杰、大英雄还有很多很多,多得触手可及。

这些人物很值得我们学习。

平时,我不太喜欢帮助别人,如果别人遇到了难题,我就不太喜欢帮助别人,但是我看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之后,就不这么做了,好像自己变得开朗大方起来。

我觉得我们应该像英雄人物一样,全心全意帮助别人,保家卫国,无私奉献,具有大无畏的精神,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孩子,。

读了《三国演义》之后,我觉得我似乎长大了许多,成熟了许多,不再像以前那样自私自利了。

这本书真是知识的源泉

4 《水浒传》读书笔记(一)--醉打蒋门神 武松杀死了西门庆,就被发送了孟州充军,又在十字坡结识了张青和孙二娘。

但是这些都不够精彩,唯独这集里的武松醉打蒋门神最为精彩。

本集中,武松为了个人的友谊而去帮助施恩夺回快活林和在路上每家酒官都吃上三碗酒,这两点,就知道他有着放任一己的感情。

而他在打蒋门神之前的挑逗更是精彩,先是到酒官里找茬,然后把蒋门神惹急,在狠狠的打他,这能证明武松是个粗中有细的人。

他在挑逗时还可分成几个细节,三次换酒,之后说让蒋门神的小妾陪他喝酒,酒饱不让,就和他们打了起来(这里包括蒋门神)。

他在禽了蒋门神之后,又怕他告官,在说要求蒋门神的第三件事时,却怕他告官和以后再把快活林夺回来,所以让他离开孟州,不得在此居住。

由此也可以开出武松多么的细心。

5 《水浒传》读书笔记(二)--沂岭杀四虎 李逵见宋江父子团聚后,也想念自己的老母,便去沂水县的百丈村接自己的母亲。

去时,途上遇见李鬼扮成的假李逵威胁,李鬼战败求饶,说他尚有九十岁老母,杀他就是把他和他的老母一块杀了。

李逵可怜他,便饶了他,而且还给了他一锭银子,让他走了。

我觉得是作者很反感像李鬼这样的人,所以就让李鬼和李逵再次遇上,而且让李逵把他杀死。

一是作者可以出一下气,二是让那些读者也赞同他,并看完后有一种豪迈气质,似乎自己就是李逵。

李逵杀李鬼是很精彩。

但是后来的李逵背着老母过沂岭时杀虎的场景最为精彩。

先是去打水,然后发现老母不见了,又发现两只小虎和两条人腿,愤怒之下杀死小虎,公、母虎分别来寻仇都被杀。

只可惜杀了虎,还被人请到家里做客,后又被擒。

这让人看完之后,都想替李逵打抱不平,可见作者的用心良苦。

6 《水浒传》读书笔记(三)--抱怨狮子楼 武松在阳谷县坐了都头,又上京办事。

回来时,才知道哥哥武大郎死了,武松心疑便察得实情,去告官,谁知县馆已受贿,无奈下在狮子楼为武大郎报了仇。

其中,让人看得最热血沸腾的就是最后报仇时杀死西门庆的那一段,武大郎虽死,潘金莲和西门庆也得到了她该得到的恶果,而武松为民除害还被发配孟州。

我觉得这有可能是作者在讽刺当时的朝廷昏庸无道。

西门庆在这里被作者描写的简直是“臭不可闻”,几乎上谁看完都痛骂他一两句,这能体现作者是多么的会描写人物啊

7 《水浒传》读书笔记(四)--卖刀汴京城 杨志盘缠用尽,只得将宝刀卖去,赚些钱投奔他乡谋生。

谁知卖刀时,当地泼皮牛二百般凌辱,杨志忍无可忍便杀死牛二,再去报馆。

最后被判充军大名府。

最有趣的莫过于杨志卖刀时的情景。

先是问谁买刀,牛二来后,让他试刀,牛二百般阻挠和凌辱,最后被杀。

这告诉了我们当时的一些地痞流氓是什么样的。

而牛二被杀不仅为书中的老百姓们出气,而且另读者看完也出了口气,这也许就是作者抓住了读者的心理来写的吧。

8 《水浒传》读书笔记(五)--题诗浔阳楼 宋江到了江洲后,结识了神行太保等人。

一天在浔阳楼喝酒,乘着一时酒兴便在墙上题了一首反诗,还留下姓名。

最后被黄文炳看到打入死牢。

这件事把宋江写得让读者哭笑不得,不知该怎么说他,本集也没有什么精彩的环节。

只是作者能把宋江写到让读者看了说不出宋江什么的境界,真是了不起。

只能够说宋江太糊涂,提什么诗罢了。

而正是有了这一集,才能更好的衬托出下一集截法场的情景来。

用宋江题诗被抓着一段来衬托出后面截法场的情景。

的确,用宋江题诗被抓要比用其它的好。

一是让你说不出什么,二还可以把他们截法场的理由弄得更充分。

所以我觉得这集好。

9 名著读书笔记==一千零一夜 读书笔记 《一千零一夜》是世界各国人民熟知的阿拉伯经典文学作品。

大型舞剧《一千零一夜》便向观众讲述了这部杰作充满梦幻的诞生过程,而关于这个过程的故事在全世界已经是妇孺皆知:古时候,萨桑王国的国王山努亚因妻子背叛了他而万分仇恨女人。

因此,他每晚娶一个女人过夜后便杀掉。

三年后,宰相的女儿大胆入宫,并每晚给国王讲一个故事,在天亮时便停下来,第二天接着讲。

经过1001个夜晚,国王终于打消了杀女人的心思,世界名著《一千零一夜》也由此诞生。

》一千零一夜》是我非常喜欢读的书,《一千零一夜》又叫做《天方夜谭》,《一千零一夜》里面有好多非常古怪的故事,有《山鲁亚尔和山鲁左德》、《渔夫和魔鬼的故事》、《渔夫和四色鱼的故事》、《着摸王子的故事》、《白侯图的故事》等等,这里有幽默的、悲哀的、有趣的、可怕的、悲惨地种种故事,我觉得这《一千零一夜》里的故事有好有不好,比如说《渔夫朱德尔的奇遇》就属于不好,朱德尔是靠力量和运气来获得幸福的,但《阿拉丁神灯》就是属于好一类里的,因为阿拉丁靠的是一颗不气馁、勇敢的一颗心来夺得幸福的。

莎拉《一千零一夜》的故事要从阿拉伯讲起,故事中,女主人公莎拉对各国民歌和异域风光情有独钟。

就像中东热情的沙漠一样,莎拉也将自己热情的歌声散播到四方,对于莎拉来说,好故事一定要有听众一起分享,充满创意的独特构思、举世无双的天籁歌声,从《一千零一夜》里走来的莎拉,这就要把她的故事带到中国上海,看这位“月光女神”如何续写这段美丽的神话。

10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 剧中人霍拉旭所说: 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 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11 《基督山伯爵》读书笔记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12 读《日日草》有感 今天读了一篇文章,我深有感触,大概内容是这样的:日日草觉得自己长得丑,没人去欣赏它,便祈求过路的老爷爷让它开出美丽的花,当满足自己的要求时,孩子们变用手去摘它,日日草疼得眼泪直流。

它又在哭泣,当老人再一次路过时,,日日草祈求老人让它立刻长高,当满足自己愿望时,狂风大作,日日草被刮倒,浑身是伤。

它有在哭泣,当老人再一次路过时,日日草祈求老人变回原样。

老人满意得点头了。

这篇文章,是根据我们生活而写的。

比如说人。

每个人不是十全十美的,要想变美丽要经过风吹雨打。

有着富有的家庭有用吗

钱买不了一切。

如果想要成功,用钱是买不到的。

相反,家庭贫穷,要变富有起来,靠手段是不会的,得靠自己的本领。

一个很丑陋无比的人,要变得美丽,变不惜一切代价,做整容手术,买保养品等,有用吗

美丽不代表外貌,而是心灵美。

记住:心灵纯洁比任何美。

不求自己未有的,只求自己原本的。

《洞》的读后感300字如下

《洞》读后感几天前,我看完了《洞》这本书,这本书让我的感受非常深,讲的是:一名叫斯坦利·叶那茨的男孩因犯罪而被关进了翠湖营,哦,这其实不怪斯坦利,只怪他那糟糕透顶的臭屁偷猪贼曾曾祖父,他的曾曾祖父被泽罗尼夫人下过诅咒,只因他没有守信,他答应过泽罗尼夫人背她上山喝一口溪水,再给她唱一首她教他的猪的歌,如果不守信用,那么他就会被受诅咒,斯坦利的曾曾祖父叫伊莱亚·叶那茨,哦,你可能会想问,为什么泽罗尼夫人要让伊莱亚给猪唱歌,因为伊莱亚爱上了一个叫玛拉·门克的女孩,但是玛拉的父亲要猪,给猪的人他就把玛拉嫁给谁,唉,伊莱亚偏偏遇上了另一个要娶玛拉的人,于是,伊莱亚去找泽罗尼夫人,(他和泽罗尼是朋友,我也不知道怎么表达,但是伊莱亚很喜欢找泽罗尼夫人。

)泽罗尼夫人给他一个小猪崽,让他每天背猪崽上山喝溪水,再教他一首给猪唱的歌,她让伊莱亚把她教给他的给猪唱的歌再唱给小猪崽,等小猪崽长大,伊莱亚还是会背它上山,泽罗尼夫人让伊莱亚长壮的那一天,(背那么重的猪肯定会壮。

)让伊莱亚背她上山喝一口溪水,再给她唱一首她教他的猪的歌,要不然,他会受到诅咒,诅咒就是他的子孙后代都会收到诅咒。

但是,那一天,伊莱亚他失信了。

他也没有娶玛拉,只是让给了对方,让对方娶玛拉。

猪的重量分毫不差,但是斯坦利不想娶玛拉的,就像泽罗尼夫人说的,玛拉虽然漂亮,但是脑袋却像一个空空的花盆。

他去了一个码头,码头告示牌上写着:招甲板选手,免费去美国,船长看见伊莱亚很强壮,让他上来,伊莱亚上来了。

那时候的伊莱亚才想到没有背泽罗尼夫人上山,他感到很糟糕,他知道,泽罗尼夫人想在离开人世前喝一口溪水。

(泽罗尼夫人已经很老了。

)不过伊莱亚可不信什么诅咒。

船驶离了港口,在美国,他学会了英语,他爱上了一名叫萨拉·米勒的女人,他们结婚了,生了一个孩子,起名叫斯坦利·叶那茨。

然后后面的好几世都是这个名字。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斯坦利·叶那茨四世,他们全家都很贫穷,全家都挤在一间小小的公寓里,他的爸爸,也就是斯坦利·叶那茨三世,一直在做有关鞋的研究,所以公寓里整天都是臭气熏天的,不过斯坦利四世早习惯了,斯坦利有一天放学回家,发现一只运动鞋从天而降,还砸伤了斯坦利,斯坦利盯着运动鞋,他以为这只是个没人要的鞋,于是他捡起鞋,飞快的跑回家,想让爸爸研究这个鞋,但是他被一名警察拦住了,警察看了看那双运动鞋,对着对讲机说了几句话,之后,斯坦利就被捕了。

斯坦利在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地方。

这都怪那糟糕透顶的臭屁偷猪贼曾曾祖父。

斯坦利一家没钱请律师,她妈妈总说:“不用请律师,亲口说就行了。

”在法院里,斯坦利才明白那双鞋是“香脚”的鞋,“香脚”是一位著名的棒球手,真名叫克莱德·利文斯顿,这运动鞋是给山区孩子捐款的,克莱德为这件事很生气,最后法官说:“你要不是去翠湖营,要不就蹲监狱。

”最后,斯坦利去了翠湖营,那里,他认识了许多人,他被选到了D组,他很奇怪,为什么D组的孩子都让别人叫自己的外号。

每天早上,他们都要出去挖洞,每天凌晨四点都要起床挖洞,每当太阳升起时,翠湖营都很热,很闷热,摄氏度达到三十多度,大地都很难挖,斯坦利第一次挖洞是最费劲的一次,手都磨破了,因为他们的管理员大人要求跟铲子一样宽,一样长,也就是五寸宽,五寸深,非常累,在翠湖营里,他同样倒霉,都怪他的曾曾祖父。

他待了一阵子,才发现,一个外号叫零蛋的男孩不认识字,于是,斯坦利教他识字,不过,零蛋要帮斯坦利挖一会洞,可是,才几天,管理员大人就阻止了。

零蛋的真名叫:赫尔托·泽罗尼,有天,零蛋被气走了,在外面两天了,大家都以为他死了,但是并没有,斯坦利有次也偷偷地溜了出去,他要找零蛋,外面是很难找到水的,斯坦利找到零蛋时,零蛋渴的快说不出话来,他们俩勉强撑了星期,斯坦利知道了一件事:运动鞋其实是零蛋偷得,那次,零蛋看见一个旧的运动鞋,他觉得偷旧鞋比偷新鞋好,于是他穿上了,后面的警察追了过来,零蛋只好把运动鞋一扔,自己就溜了,正好被斯坦利碰见了,因为零蛋他没读过书,他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不知道去哪里了,零蛋是被政府领养的,他哪里知道什么是犯罪呀,斯坦利很同情。

结尾时,斯坦利被他的律师带走了,因为后面才知道他没犯罪,他还带上了零蛋,他的父亲发明出了一种治脚臭的药。

我觉得吧,做人要守信,当然了,更不要做不该做的事,免得后面后悔莫及。

读后感300字

用毅力创造奇迹——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你能独自一人去航海吗?你能独自一人在荒芜人烟的小岛上生活几十年吗?你能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用自己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创造美好的生活吗?相信你和我都会觉得困难的,但是,有一个人却做到了,他就是笛福笔下的鲁滨逊. 一心希望能去航海的鲁滨逊在他19岁那年终于登上了出海的船.可不幸的是他遭到了大风暴,漂到了一个孤岛上,可他毫不畏惧,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他以无比顽强的毅力,和一双勤劳的手重新生活,克服种种困难.在小岛上种起了庄稼,养起了牛羊,盖起了房屋......生活30年后,回到了祖国. 掩卷深思,我深深地体会到:一个人只要有毅力,有勇往直前的精神,就可以战胜一切困难,创造奇迹.海伦.凯勒不也是这样的吗? 海伦出世刚19个月,就得了一场大病,因而失去了视力和听力.所以,在之后的五年中,海伦的家人都对她百般宠爱,什么都听她的,使之成为了一个爱发脾气的“小暴君”.终于,在1887年3月3日海伦刚6岁零9个月时,安妮.莎莉文来到了她家,成了她的家庭教师从此,海伦疯狂地爱上了学习,脾气也好多了.在莎莉文小姐和海伦的共同努力下,1896年10月,海伦进入了剑桥女子中学;1900年,她又进入了哈佛大学德克利夫学院,1904年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令人惊奇的是:海伦会说话.海伦在英国文学方面十分杰出,她也很爱阅读,虽然有些报纸、小说她不能直接阅读,但通过莎莉文老师及其他人的帮助,她也能够阅读,从而获得了无数知识.她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20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 海伦.凯勒就用顽强的毅力创造奇迹,我们熟悉的张海迪阿姨也是这样的人. 张海迪她以自己顽强的毅力创造出一生的奇迹.她说的一句话我最受感动:”即使跌倒一百次,我也要一百零一次地站起来.”是啊,如果我们也能向她们一样,那还有什么事不能做到呢

要想出现奇迹,就要靠你顽强的毅力来创造

小屁孩日记读后感300字

小屁孩日记读后感300字  爸爸给我买了几本小屁孩日记,我虽然已经看了好多遍,但每次看完都会捧腹大笑。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快乐、机灵、活泼的初中男孩格雷·赫夫利,他是一个瘦小的男孩,圆圆的头上有三根头发。

总想万一被同班的大块头欺负怎么办,但他的头脑是最机灵的,他爱打电子游戏经常会被爸爸或妈妈赶出去散步,但他其实是去朋友家继续打游戏,回家前再用淋浴冲一下让别人以为他出去运动去了,还有他的好朋友罗利,他和罗利很要好,但各自的爸爸却不喜欢对方,但这两个人还是经常一起玩,从这里我看到他们的友谊很深。

别看在外面格雷和机灵但人外有人,所以回到家就会被哥哥罗德里克捉弄,有一次爸妈不在家,罗德里克在家里开派对,格雷刚下地下室就听见关门的声音,直到第二天早上罗德里克还威胁格雷让他打扫,这可真可笑。

  读了这本书我体会到格雷和罗利的友谊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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