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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是最浪漫的教养读后感

时间:2013-07-29 01:43

一定要寓乐于教吗? (教养可以这么浪漫读后感)

[一定要寓乐于教吗? (教养可以这么浪漫读后感)]《教养可以这么浪漫》作者: 李伟文 著出版社: 北方文艺出版社出版时间: 2008-6-1一些父母为孩子安排活动时很注重是否有教育价值带孩子出国觉得太小也不会记得,太浪费钱买书如果不是教英语、数学,也要是能从中学到生活习惯或品德等等李伟文在书中举的实例更是鲜活当那位认真地妈妈骂着:「不是刚刚解说员才说过,怎么就忘记了,带你出来还不好好学!」(p114),我想就像作者所说的「经过如此的教育,那孩子一定不可能懂得欣赏丰富的自然生态之美,恐怕还会恨透了生物多样性吧!」(p114)学校老师更是凡事都要评量教学成效看本书或电影有学习单校外参观事后要写心得报告「孩子天生拥有好奇心,可惜往往被家长或学校老师在急切的知识灌输下,一次又一次给烧熄了」(p145)活动前引导或介绍与事后的讨论并不是说不好或不需要,只是有时分寸拿捏不好,让本来应该是很有趣的活动(有别于常态的听讲)最后也变得很无趣,一定要寓乐于教吗? (教养可以这么浪漫读后感),读后感《一定要寓乐于教吗? (教养可以这么浪漫读后感)》。

亲子共读或亲子共视,父母应该收起说教的态度,作者说的好「讲故事就讲故事,不要附带太多的解释与教育,当然更不要有太多的批评或借机训示孩子」(p212)「父母最好只是陪伴,只是倾听,最积极的作为顶多是鼓励与引导」(p145)。

记得在上英语师资培训班时,有做人母的同学问到自己的英文发音不是很标准,不知道是该放英文录音带给孩子听,还是可以念英文给孩子听。

当时老师回答父母的英文发音标不标准并不要紧,孩子喜欢的是听到父母的声音,一起学(玩)英语的快乐会让小孩也喜欢英语。

我现在做妈妈后,从孩子学习语言的进步中,更加肯定老师的话,当孩子对某事物有强烈的感受时,学习的特别快,真如瑞秋卡森所说「让孩子产生情感是一切学习得以产生的沃土」(p144)。

  〔一定要寓乐于教吗? (教养可以这么浪漫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读后感简略点的,要8篇

《老人与海》,一个“硬汉”以坚强的意志与凶恶的敌手进行一场孤独的抗争。

老渔夫桑地亚歌84天一无所获,就连跟他一起出海的孩子也去了别的船。

他真的是倒了血霉,失落和孤独此时是他唯一的朋友,也是敌人。

但他并不畏惧强敌,不抱怨命运,始终为制服对手而顽强坚持着。

第85天老渔夫似乎行了好运,终于钓到了一条1500磅的大鱼。

当一个人苦苦等待,终于有机会的时候,他总是很珍惜这难得的机会,想尽一切办法实现它。

因为这是他精神支柱,只有实现了,他才能继续那孤独难熬的日子。

  《红楼梦》贾宝玉是《红楼梦》主要中心人物。

作为荣国府嫡派子孙,他出身不凡,又聪明灵秀,是贾氏家族寄予重望的继承人。

但他的思想性格却促使他背叛了他的家庭。

他的叛逆性格的形成不是偶然的。

小说充分描写造成他的性格的生活环境和他的具体境遇的各方面特点,深刻揭示了他性格成长的主客观原因。

一方面,以男子为中心的贵族社会是那样虚伪、丑恶和腐朽无能,使他因自己生为男子而感到终身遗憾;另一方面,少女们的纯洁美好又使他觉得只有和她们在一起才称心惬意。

他也曾被送到家塾去读四书、五经,但家塾的内容和风气是那样的腐朽败坏,那些循着这个教育路线培养的老爷少爷们是那样的庸陋可憎,他对于封建教育的一套,在感情上就格格不入。

他很少接触做官的父亲,畏之如虎,敬而远之。

家长从小把他交给一群奶娘丫鬟。

那些围绕着他,各以一颗纯真的心对待他的丫鬟,才是他的启蒙老师。

丫鬟们的深挚纯洁、自由不羁的品格感染着他,她们由于社会地位所遭到的种种不幸也启发着他。

在贾宝玉的直感生活里,她们和那些以世俗男性为主的居于中心统治地位的势力,在每一点上都形成鲜明的对照:聪明和愚蠢,纯真和腐朽,洁净和污浊,天真和虚伪,善良和邪恶,美好和丑陋。

贾宝玉在这样的环境里,逐渐形成自己思想感情的爱憎倾向。

  《巴黎圣母院》这是一部写人的小说。

没有神,也没有神性。

没有人是完美的,所有人都带着缺陷。

没有人是完全理智的,都带着或多或少人类本身的疯狂。

这是一场正义和邪恶,美丽和丑陋,纯洁和肮脏的较量,是一幅光怪陆离又鲜血淋淋的爱情悲剧画卷,又是一部上至法王路易十一下至乞丐贱民的史书。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

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

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

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显然是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七月革命中巴黎人民显示的英勇精神和巴黎人民捣毁圣日尔曼教堂和巴黎大主教府的事件。

小说写到这里,还通过书中人物之口预言人民将起来捣毁巴士底狱,暗示了一七八九年大革命的爆发。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

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

我想,错了。

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

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

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

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爱的教育》是一本永远不会过时的书,它用爱塑造人,引导我们永远保持一颗勇于进取而善良真诚的心,爱祖国,爱人民,同情人民的一切不幸与苦难 。

  《骆驼祥子》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

祥子来自农村,在他拉上租来的洋车以后,立志买一辆车自己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

他所轻力壮,正当生命的黄金时代;又勤苦耐劳,不惜用全部力量去达到这一目的。

在强烈的信心的鼓舞和支持下,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

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主人躲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比较安定的工作;虎妞对他的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的身心都带来磨难。

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

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

他的这一愿望“象个鬼影,永远抓不牢,而空受那些辛苦与委屈”;在经过多次挫折以后,终于完全破灭。

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任何企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辗得粉碎。

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了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感 理想,是一个人一生的向往和追求。

一个没有理想的人,就像大海中一条无驮的小船,随波逐流;一个人有理想,然而目标不明确,就会导致失败,甚至祸国殃民;一个人有理想,然而目标明确,就会对国家,民族,人类作出很大的贡献。

这些道理我是通过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后,才有了一些理解和认识的。

这个寒假,我用了十几天的时间把这本书读了一遍。

书中主人翁保尔柯查金那高尚的品德,钢铁般的意志深深的感动了我,特别是他有一个伟大的理想,这使他由一个贫穷的孩子成为一个共产主义战士,这使我深深受益。

保尔的理想是什么呢

那就是:“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他不会因为虚度光阴而悔恨,也不会因为过去的碌碌无为而羞愧。

临终之际,他能说,我的整个生命和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奋斗” 在这种理想的支配下,保尔拼命的战斗,忘我的工作,坚强的一直比钢铁还坚硬。

在白色的恐怖下,他给地下工作者打探消息,送情报,在虎口下拯救革命者。

为此,他受过刑,作过牢。

在革命战争年代,他跨战马,挥战刀,同白匪进行了激烈的斗争。

在艰苦的环境里,他斗严寒,战冰雪,忍饥挨饿,奋力抢修铁路。

在和平建设时期,他在工厂里忘我的工作。

特别感人的是他双目失明后还坚持写作,终于完成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伟大的著作。

这不著作曾经用30多种不同的文字,再版50多次,在全世界发行3000万多册,影响几代人。

至今还深深刻在人们心中。

我们学生也有理想,有的想当科学家,教师,画家,医生。

我认为这是一种职业的选择。

要问我的理想是什么,像保尔学习,扬起理想的风帆,努力学习,练好本领,为人民造福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

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

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1726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

  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

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骃国,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

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起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

那些玩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以及慧骃和耶胡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这是部浪漫又现实的爱情。

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

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量却充斥其中。

  伊丽莎白为自己家人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影响万分懊恼,达西也因此劝宾利先生离开 简,后来自己也是在理智与情感较量之后万分矛盾地向伊丽莎白吐露心事。

所以说什么是爱情

那种纯粹的感情,爱的不顾一切,单纯的洁白如雪的爱情是不是真如镜中花水中月,是不是只不过是人们心中的美好幻想和追求罢了,而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寻找二者之间的最佳平衡点。

世界名著《飘》的读后感。

读《飘》遐思----》读后感 我不得认,自己读的书确实,尤其是名著、世界名著。

校时,匆匆地读《茶花女》、《红与黑》等,也许是由于文学素养的浅薄,或是世界观的差异,它们并没有带给我多大的震撼。

暑假时,友人推荐我读一下《飘》,当时还记得她很神秘,开玩笑地说了声:“读完了,你会改变你的择偶观呦

”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看完了它,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精。

读完后,心里有股淡淡的惆怅感觉,朦胧中,总觉得自己身上依稀有思嘉的身影。

读完《飘》,它确实给了我很大的震撼,更唤起我对过去的懊悔。

同时,对书中的描述的人生、友情、爱情,我也感触颇多。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

十六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

《飘》中女主人公思嘉·奥哈拉并不是传统观念的好女人,她有着迷人的外貌、聪慧的头脑、坚强的内心、果敢的行为。

同时,她也骄傲、贪婪、虚荣、追求实际,甚至曾经有过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

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首位。

如果说我佩服思嘉,那我更衷情于瑞德,因为我也同样的崇高自由,他的豪放不羁,他的现实,他的勇敢,都传神地说明了他在乱世社会中成长的一个人才,是在乱世生存与发展的强者,强者应适应任何一个社会,这也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

在经济社会中对精神的取舍,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适应还是回避

思索过后,相信我们会有更多的启发

谈到友情,虽然在《飘》中,作者并没有极力去描写友情,但媚兰对朋友的这份友情仍然是让我羡慕不已。

记得桑费有句话:“朋友有三种:爱你的朋友、恨你的朋友、忘记你的朋友。

”我想媚兰就是那种爱思嘉的朋友。

她对思嘉感恩、感激,甚至为了她可以去死,她的真心在临死前终于让思嘉明白她是她唯一的真正朋友。

在人的一生当中,谁能没有朋友

有几个真正的朋友便成了人一生最珍贵的东西。

对待朋友,最好也是最真的办法--那就是真心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

”--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他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一一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我要,5篇200字左右的《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

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

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

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

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

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

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

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

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

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

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

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

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

不幸哉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

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

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

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

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

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

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

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

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

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

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

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

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

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

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

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

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

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

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

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

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

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

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

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

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

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

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

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

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

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

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

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

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

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

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读了简.奥斯汀写的《傲慢与偏见》,有一种想再看一遍的冲动,有太多美妙的感觉需要再重新回味。

这部小说讲述了四对恋人的婚姻爱情故事:伊斯林和卡洛蒂讲实惠、找归宿的结合,丽迪雅与威克汉姆轻佻与放荡的结合,简与彬格莱宁静与温和的结合,而最值得称赞的便是达西和伊丽沙白摆脱傲慢与偏见后的结合。

虽然他所反映的是贵族爱情婚姻故事,但是其中所渗透的婚姻道德观念在今天仍有现实意义。

  我最喜欢的人物形象是达西,可能是由于我与性格与他有些相似的缘故吧。

一开始,他给人的形象并不是那么的好,有一种瞧不起人的傲气,这可能与他看透了人与人的虚伪,所以觉得真正值得他欣赏的人实在是太少太少。

可是从小说中其他的一些人物来看,他的感觉又不尝不是正确的呢

贝内特夫人及小说中的好几个人物形象都有势利卑微的毛病,而像贝内特家中的几个小姐妹粗俗放荡。

  正因为他善良真诚的品性,所以对于他所认识的人的品性有很高的要求。

他很少说话,他说话时也总是带着评论家的语气,贝内特一家的几个姐妹在他眼中是没有高贵可言的,所以他的性格有一些偏激。

非常自信的他在受到伊丽沙白的数落之后,逐渐明白了自己性格的弱点,所以后来也变很随和,而且说话做事彬彬有礼。

他的性格的突变是爱的结果,爱的力量是巨大的,正是由于他对伊丽沙白的爱,爱的挫折使他认识到自己的弱点,从而实现了质的飞跃。

他对爱情的观念由柯斯林变成了彬格莱。

在生活中,有许多男子他们不也是有着许多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吗,可是他们总是固执己见,即使有了失败的爱情也不去分析自己的性格弱点,让爱情一次又一次地擦肩而过,这是多么的令人惋惜啊

  对于作品中的女主人公伊丽沙白也是让人爱慕的。

她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因此她不受常人的束缚,他一开始喜欢的并不是达西,而是对风度翩翩、行为恶劣的威克汉姆产生了爱慕。

然而她不断地成长,她从对客观世界的观察和自己的理智中不断成熟。

达西的信是这篇小说的重点,它使她改变了对达西的看法,从而渐渐地喜欢上了她曾经坚决拒绝的达西。

  她的个性是非常鲜明的,她是那么的聪明活泼而又那样的机智,这使她并没有犯像她妹妹一样的错误。

她不仅拥有美丽的外表,更拥有良好的美德。

我想她之所以后来喜欢上达西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她后来感觉到她错怪了达西,从而产生的一种内疚感,进而转为她对达西人格的敬仰。

如果一定要说她的可贵之处的话,我想就是她的开朗活泼、敢说敢做的人格魅力。

她敢于正面对待瞧不起她们家族的人,所以对于达西的带有傲慢的求婚,她不仅强烈地拒绝而且还把他大骂了一顿。

后来,当她爱上达西以后,对于凯瑟琳夫人的阻拦与干涉,她表现出一咱简所不具有的刚毅。

她主动争取着自己的幸福,比起那些娇柔造做、有爱却不爱的人,她的这种精神是多么的可贵啊。

  伊丽莎白在知道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接受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己的感情。

  伊丽沙白的爱情观是值的人们去信仰的,读完《傲慢与偏见》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影象。

她用文字培养的气质和内涵,她在那个现实的家庭中脱俗的想法,都值得我学习。

  但是今天,我主要写的不是伊丽沙白和达西的浪漫爱情。

我要写得是最平凡,最不起眼的夏落克特·卢卡斯的故事。

  记得夏洛克和伊丽沙白在一次对简和宾利这件事的谈话中说:“我真心诚意希望简能成功,我认为即使她明天就跟他结婚,她也必定能获得幸福,着幸福不亚于她花上一年的时间研究宾里先生方方面面的性格,然后再跟他结婚所能获得的幸福。

他们总是弄到后来差异越来越来明显,彼此烟卷。

你既然决心和这个人过一辈子,那你最好尽量少了解读放的缺点。

’  夏洛克是个小角色,她的妈妈卢卡斯太太和贝内特太太一样是个市井小民,想要把自己的女儿嫁入豪门从此摆脱贫困,所以无论她如何改变,如何像伊丽沙白一样去读很多的书,也蜕不掉与生具来的市绘之气。

毕竟她没有一位像贝内特先生一样的父亲。

  她神速的和柯林斯先生订婚了,伊丽沙白很惊奇,为什么会这样

她突然在那一瞬间觉得自己并不了解她的好朋友夏洛克。

就像在哪次谈话中,夏洛克对爱情的看法是物质,是生活的保障,不管对方性格怎样,只要能摆脱困难和贫穷。

  心理学家毕淑敏说过一句话:‘很多女人都试图用婚姻让自己重生。

”  对。

夏洛克没错。

她或许觉得自己受够了这么多年的贫穷,她想要一次重生。

就算没有爱情,她毅然选择了和柯林斯订婚,这样她拥有了房子,土地,金钱。

不仅给母亲减轻了负担,还让自己蜕变了一次。

而柯林斯呢,他只是一个最最最平凡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小角色,他以为拥有房子,金钱,土地就可以获得爱情。

当他来到班内特家的时候,最开始他想要向简求婚,但是班内特太太说简已经有对象了,让他跟伊里沙白求婚,在吃饭的时候柯林斯带着一颗没有爱意并庸俗的心向这位高尚的女子求婚,被拒绝之后,他貌似有一些失落并不是失恋。

  夏洛克,柯林斯订婚了。

  他们是一类人,一个想要得到,一个想要拿出炫耀。

于是他们走到了一起,即便没有爱情。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人像极了夏落特,也像极了柯林斯。

没有爱情的生活在一起,没有自我,没有刻骨铭心,没有痛并快乐着。

  读完《傲慢与偏见》,我之所以选择了夏落特和柯林斯。

是想对身边的人说,我们都要活出自己,都要像伊里沙白一样有所坚持,无论多么困难都不能做夏落特,即使一贫如洗,即使孤独终生。

红楼梦8篇800字的读后感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

市长德瑞那是个出身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五十岁左右,他的房子有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他人的欠债,当他自己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

在这座城市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所长——哇列诺先生。

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男子,连市长都惧他三分。

但市长为了显示自己高人一等,决心请一个家庭教师。

木匠索黑尔的儿子于连,由于精通拉丁文,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教师。

他约十八九岁,长得文弱清秀,两只又大又黑的眼睛。

在宁静时,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又象是熟思和探寻的样子,但一瞬间,又流露出可怕的仇恨,由于他整天抱着书本不放,不愿做力气活,因而遭到全家的嫌弃与怨恨,经常被父亲和两个哥哥毒打。

他小时疯狂地崇拜拿破伦,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

认为拿破仑“由一个既卑微又穷困的下级军官,只靠他身佩的长剑,便做了世界上的主人”。

但后来他又想当神甫,因为“如今我们眼见四十岁左右的神父能拿到十万法郎的薪俸。

这就是说他们能拿到十万法郎,三倍于拿破仑当时手下的著名的大将的收入。

”于是,他投拜在神甫西朗的门下,钻研起神学来。

他仗着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

市长的年轻漂亮的妻子是在修道院长大的,对像她丈夫那样庸俗粗鲁的男人,打心底里感到厌恶。

由于没有爱情,她把心思全放在教养3 个孩子身上。

她认为男人“除了金钱、权势、勋章的贪欲以外,对于一切都是麻木不仁”。

最初,她把于连想象为一个满面污垢的乡下佬,谁知见面时却大出她的意料:面前这个年轻人竟是这样白皙,眼睛又这样温柔动人。

以为他“实际上是一个少女”故意假扮男装。

她对于连产生好感,甚至觉得“只有在这个少年教士的心里,才有慷慨、高尚、仁爱”。

瑞那夫人的女仆爱丽沙也爱上了于连,爱丽沙得到了一笔遗产,要西郎神父转达她对于连的爱慕,于连拒绝了女仆爱丽沙的爱情。

瑞那夫人得知此事心里异常高兴,一股幸福的流泉泻落在她的心海里,她发觉自己对他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一种感情。

夏天市长一家搬到凡尼镇乡下花园别墅居住,晚上乘凉的时候,全家聚在一株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瑞那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瑞那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

第二天晚上他果然做了,瑞那夫人的手被于连偷偷地紧握着,满足了他的自尊心。

瑞那夫人被爱情与道德责任折腾得一夜未合眼。

她决定用冷淡的态度去对待于连。

可是当于连不在家时,她又忍不住对他的思念。

而于连也变得更大胆,他在心里暗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达到目的才好。

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

深夜2 点闯进了她的房里。

开始,她对于连的无礼行为很生气,但当她看到“他两眼充满眼泪”时,便同情起他来。

她暗想,如果在10年前能爱上于连该多好。

不过,在于连的心里则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他的爱完全是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他那样贫穷,能够得到这么高贵、这么美丽的妇人,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

不久,皇帝驾临维立叶尔,在瑞那夫人的安排下,于连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有在公众面前大出风头的机会。

迎驾期间,于连作为陪祭教士参加瞻拜圣骸典礼。

之后,他对木尔侯爵的侄子、年轻的安倍主教十分崇敬。

心想,安倍主教如此年轻就有显赫的地位,而且倍受女人的青睐,暗下决心“宁愿受宗教的制裁,也要达到令美人羡慕的境界”。

瑞那夫人心爱的儿子病危,她认为这是上帝对自己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惩罚,她陷入了可怕的忏悔里。

这时,爱丽沙又把夫人的事暗中告诉了哇列诺先生,他早先曾贪恋瑞那夫人的美色碰了一鼻子灰,便趁机给市长写了一封告密信。

但市长担心如果把妻子赶出家门,自己将失去一大笔遗产,而且也有损于自己的名誉,采取“只怀疑而不证实”的办法。

但在这座城市里,街谈巷议对瑞那夫人和于连却越来越不利。

一次爱丽沙向西朗神父忏悔时,又谈出于连与瑞那夫人的秘密关系。

关心于连的神父要他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

告别后的第三天夜里,于连又冒险赶回维立叶尔,与瑞那夫人见面,此时的瑞那夫人由于思念的痛苦,已憔悴得不像人样了。

贝尚松是法国一座古城,城墙高大。

初到神学院,那门上的铁十字架,修士的黑色道袍,和他们麻木不仁的面孔都使于连感到恐怖。

院长彼拉神父是西郎神父的老相识,因此对于连特别关照。

他对于连说:“嘻笑就是虚伪的舞台”。

在321个学生中,绝大部分是平庸的青年,由此于连自信会迅速获得成功。

他悄悄对自己说:“在拿破仑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

”由于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院长竟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

但神学院是个伪善的地方,他很快就堕入了忧郁之中。

彼拉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并介绍于连为木尔侯爵的秘书。

彼拉神父专门给他介绍侯爵一家他说“你要十分注意,一个象我们这种行业的人,只有靠这些大人先生们才有前途……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你得不到人家的尊敬,你的不幸是注定的了”。

侯爵瘦削而矮小,有一对十分灵活的眼睛,头上带有金色假发。

他是个极端保皇党人,法国大革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

于连每天的工作就是为他抄写稿件和公文,侯爵对于连十分满意,派他去管理自己两个省的田庄,还负责自己与贝尚松代理主教福力列之间的诉讼通讯,后又派他到伦敦去搞外交,赠给他一枚十字勋章,这使于连感到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甚至在木尔小姐的眼里,他也已脱了外省青年的土气。

木尔小姐名叫玛特儿,是一个有金栗色头发,体态匀称,非常秀丽的姑娘,但“这双眼睛透露出一种内心可怕的冷酷”。

她读过许多浪漫主义爱情小说,并被3 世纪前一段家史所激动:她的祖先木尔是皇后玛嘉瑞特的情夫,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

她十分崇拜皇后的这种为爱情而敢冒大不韪的精神,她的名字玛特儿就是皇后的爱称。

起初,于连并不爱玛特儿那清高傲慢的性格,但想到“她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时,便热烈地追求起她来。

玛特儿也知道于连出身低微,但她怀着一种“我敢于恋爱一个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了”的浪漫主义感情,因此,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还主动给他写信宣布爱情。

为了考验于连的胆量,她要于连在明亮的月光下用梯子爬到她的房间去。

于连照样做了,当晚她就委身于他了,过后玛特儿很快就后悔了 。

一次,他们在图书室相遇,她边哭边对于连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于连感到痛苦,他摘下挂在墙上的一把古剑要杀死她,玛特儿一点都不害怕反而骄傲地走到于连面前,她认为于连爱她已经爱到要杀了她的程度,便又与他好起来。

夜里于连再次爬进她的房间,她请求于连做她的“主人”,自己将永远做他的奴隶,表示要永远服从他。

可是,只要于连稍许表露出爱慕的意思,她又转为愤怒,毫不掩饰的侮辱他,并公开宣布不再爱他。

因为于连的记忆力很好,木尔侯爵让他列席一次保王党人的秘密会议,会上有政府首相、红衣主教、将军。

会后,木尔侯爵让于连把记在心里的会议记录冒着生命危险带到国外去。

在驿站换马时,差点被敌方杀害,幸好他机警地逃脱了,与外国使节接上了头,然后留在那等回信。

在那儿他遇到俄国柯哈莎夫王子,他是个情场老手,于连便把自己的爱情苦恼讲给他听,他建议于连假装去追求另一个女性,以达到降伏玛特儿的目的,并把自己的五十三封情书交给她,“把这些信转抄一份寄给你所选定的女性,这个女性必须是瞧你不起的对方的熟人。

”于连回到巴黎后,将这些情书一封封寄给元帅夫人,元帅夫人受了感动,给于连回信,玛特儿再也忍耐不住了,跪倒在于连的脚下,求他爱她,于连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看呀

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

”。

不久,玛特儿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

侯爵在爱女坚持下,一再让步。

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住。

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贵族称号。

于连在骠骑兵驻地穿上军官制服,陶醉在个人野心满足的快乐中,“由于恩宠,刚刚才作了二天的中尉,他已经在盘算好至迟有象过去的大将军一样,在三十岁上,就能做到司令,那么到二十三岁,就应该在中尉以上。

他只想到他的荣誉和他的儿子。

”这时,他突然收到了玛特儿寄来的急信。

信中说:一切都完了。

于连急忙回去,原来瑞那夫人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他们原先的关系。

这时恼羞成怒的于连立即跳上去维拉叶尔的马车,买了一支手枪,随即赶到教堂,向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当场中枪倒地。

于连因开枪杀人被捕了。

入狱后,他头脑冷静下来,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

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

瑞那夫人受了枪伤并没有死。

稍愈后,她买通狱吏,免得于连受虐待。

于连知道后痛哭流涕。

玛特儿也从巴黎赶来探监,为营救于连四处奔走,于连对此并不感动,只觉得愤怒。

公审的时候,于连当众宣称他不祈求任何人的恩赐,他说:“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

”结果法庭宣布于连犯了蓄谋杀人罪,判处死刑。

瑞那夫人不顾一切前去探监。

于连这才知道,她给侯爵的那封信,是由听她忏悔的教士起草并强迫她写的。

于连和瑞那夫人彼此饶恕了,他拒绝上诉,也拒绝做临终祷告,以示对封建贵族阶级专制的抗议。

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

玛特儿买下了他的头颅,按照她敬仰的玛嘉瑞特皇后的方式,亲自埋葬了自己情人的头颅。

至于瑞那夫人,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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