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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下回忆读后感一百字

时间:2015-07-28 09:04

社戏100字读后感

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作者通过对童趣事的回忆赞美农民的善良与高尚.因为书上写得大多都是反映农村景物的,因此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一幅美丽的“农村夜景图”仿佛映入我的眼帘:蓝蓝的天空、圆圆的明月、石板型的小桥、小巧玲珑的划船。

“我”和一群活泼可爱的农村孩子来到河边,他们下船、点篙。

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呀

“豆麦散发出草香味,河边的小草、朦胧的月色、淡黑的群山、依稀的

宋之韵读后感

故乡的读后感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

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

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

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

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

-------------------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

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

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

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

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

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

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童年诸多的故事,无论当时故乡给予了多少苦痛,回味时更多的是笑与泪。

对“故乡”的情感不单单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更多是沾染着个人色彩的精神感触。

《故乡》一文中,重回故乡的种种感受都是建立在故乡在少年时留下的记忆基础上产生的,而那种记忆是美好的,难以磨灭的。

就如同闰土的形象始终是可爱的少年,但现实却总会打碎原有的美好,前后截然不同的人事带来出乎意料的情感体验,造成不同情感的矛盾。

这样的感情不是简单纯粹的,是繁杂的,“剪不断、理还乱”,却又无从逃避,带着不言而喻的惆怅。

需要慢慢地品、慢慢地读,慢慢在脑海中将情丝织成一幅画。

故乡并没有那般梦幻的风景,却总被描摹成一幅画,只是色彩的浓淡不同,都始终是艺术。

鲁迅用《故乡》这篇小说纪念他的故乡,但故乡实则没有什么可纪念的,终究是过去的梦幻被现实的碎成齑粉,留有悲伤和怀念。

鲁迅的文字并非只是哀伤的叹息,往往对未来也残存着梦想和希望,希望后辈能够摆脱历史的禁锢,在一个美好的新天地中生活。

正如文末写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 小说中的故乡,一个是少时记忆中的,一个是现在的,也是极其现实的。

记忆中的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

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

“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

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

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回忆中的“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同时更是一个想像中的世界,是“我”在与少年闰土的接触和情感交流中想像出来的一幅美丽的图画。

它更是“我”少年心灵状态的一种折射。

这颗心灵是纯真的、自然的、活泼的、敏感的,同时又是充满美丽的幻想和丰富的想像力的。

它没有被“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所束缚,而是在与少年闰土的情感交流中舒展开了想像的翅膀,给自己展开了一个广阔而又美丽的世界。

少年的“我”是纯粹的,少年闰土也是纯粹的。

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用封建礼法关系组织起来的,是平等相处的玩伴,是一种友谊,而非主仆。

少年闰土的概念里“我”不是一个身份高贵的“少爷”,少年的“我”也不会意识到将闰土当作奴仆。

他们之间的情感交流是畅通无阻的,是没有任何顾忌和犹豫的。

重读他们之间的对话,便可以感到他们之间的交流是无拘无束的,并没有太多的利益思考。

少年闰土来到城里,“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少年“我”通过与少年闰土的谈话,也像看到了过去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世界。

总之,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我”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我”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

但这种心灵状态不是固定的,那种美好的幼时友谊也无法得到永恒的维系。

生活让闰土变了,“我”自然也变了,之间的情

要一篇读书笔记,要有好词好句,要有读后感,要有主要内容,急急急急

蓝色蛹·金色蝴蝶》   蓝色——流动的忧郁   我想我是迷路了。

  城市里的道路迷迷转转,我却总也找不到出口;高高耸立的密密的楼群将天空割离成一张破碎的脸。

(此处标点原为“,”)除了年轻,我什么也没有。

  母亲临死前冰凉的手指,父亲的叹息,后母的面孔……在我眼前飞转,织成一张网,我想逃,无奈跑不出去。

  我站在堤岸上看海,那些蓝色的波涛向我涌来。

我深深理解堤岸的悲哀:(此处标点原为“,”)想远远退开,却又动弹不得。

蓝色的忧郁从我的眼睛里流出,流过我的脸庞。

  蛹——自缚的悲哀   我拒绝那个女人介入我的生命。

我无法将她当作我的母亲。

  我拒绝了这个世界,我当作整个世界都是不爱我的。

  我看过一幅画:一个孩子站在广阔的芦苇丛中,没有云,没有风,没有走出去的方向,(此处标点原为“。

”)只有寂寞来来回回穿行的声音。

  我也知道,我疏远了爱,疏远了世界。

  梦中,一只小小的蓝色蛹在轻轻哭泣。

  金色——我爱上了世界   今天,她带我去看日出。

  我看看金灿灿的阳光一点点将海水忧郁的蓝色吞没。

她送给我一张CD——《new baby born》,我不知道如何翻译,她告诉我是:“新生的孩子”。

  她在晨光中对我微笑,握住我的手,对我说这个世界其实很美,有很多人在爱我:我的父亲,在天堂的母亲,还有她。

  我转过身去,悄悄擦掉眼泪。

  蝴蝶——破茧后的美丽   我感到背后隐隐的痛,转过头,惊奇地看到了一双金色的翅膀。

  原来,我正在一步一步接近爱。

(此处标点原为“,”)亲近美好,才会认识美好。

  当我冷眼旁观时,生命是一只蓝色的蛹;当我热情相拥时,生命是一只金色的蝴蝶。

破茧而出的过程,也是感情变化的过程,亲近世界的过程。

  用爱的眼睛看世界,我也如此美丽

  点评:一首优美的散文诗   西北师大副教授、省文科“语文”评卷组副组长石义堂   这篇作文与其说是一篇散文,毋宁说是一首优美的散文诗。

文中时时表露着真情,又处处流淌着诗意,在真情与诗意的交融中,体现出小作者感情上由忧郁转向明朗,认识上由偏执趋于理智的双重轨迹,同时也表现出作者对生活、生命的独特感悟、理解和深厚的语文素养。

  文章在内容上选取了家庭生活中的变故在自己心灵上投射的影像来加以表现,但在选材上却又别出心裁:他(她)并未给读者完整地叙述一个在自己家里发生的故事,而是精心挑选了家庭发生种种变故过程中的两三个片断,并以这些片段为支撑点和联结点,重点表现了自己内心的感受以及自己情感和认识发生变化的过程,使文章表现出浓浓的人情味与亲和力。

  在结构上,本文也颇具匠心。

文中精心设计了四个小标题,四个小标题连缀起来,又恰好是文章的总标题。

四个小标题下,贯穿着一明一暗两条线索。

  暗线是“我”的家庭生活发生变化的过程:丧母——父亲再娶——“我”与后母的隔膜——后母带“我”去看日出——“我”重新发现并找回家庭的爱;明线是“我”的感情和认识变化的过程:情感上由迷茫、忧郁转为清新、明朗,认识上由偏执转向理智。

两条线索交织在一起,却又并不显得繁芜,而是轻重有别,主次分明,与四个小标题相得益彰,使整篇文章犹如一首优美的小夜曲。

  最值得称道的还是文章的语言:细腻、干净而富有诗意,同时又表现出很强的张力。

如“蓝色”所象征的孤独、封闭,“蝴蝶”所象征的自由、热爱,都通过作者的语言得到了诗意化的表现。

此外,诸如“我深深理解堤岸的悲哀:想远远退开,却又动弹不得”,“一个孩子站在广阔的芦苇丛中,没有云,没有风,没有走出去的方向,只有寂寞来来回回穿行的声音”,“我感到背后隐隐的痛,转过头,惊奇地看到了一双金色的翅膀”,还有文末点题的两段,都显得自然、细腻而传神,能给读者带来欣赏的美感。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准确把握题意的能力。

与许多考生单方面谈论客观理智地看待问题、认识事物的重要性不同,本文中虽然没有一处明确提到感情亲疏与认识事物的关系,但却通过展现自己的心路历程,含蓄蕴藉地表现出了这种关系的丰富性和复杂性,也更为符合生活的逻辑。

  当然,作为考场上的“急就章”,文章的一些细微之处还有商榷的余地,例如:第一节第二自然段里的“我却总也找不到出口”中的“却”字多余,删去可使文意更顺畅;第一节第二自然段里的“割离”改为“割裂”,第二节第二自然段里的“当作”改为“以为”,可能表达效果更佳,但这毕竟是白璧微瑕,并不影响本文的优秀性。

【散文诗】秋叶的思绪文\\\/秦华凉风忽至,秋色苍茫,蓦然,我的乡思被拉得悠长悠长。

泪眼朦胧,夜野无边,我在月下寻您。

遥远的梦寐之地呵,您可曾被我的忧伤打湿

我是飘零的叶子,我在眺望远方。

我蜷缩着,在异乡龟裂的泥土里努力挣扎。

我挣扎,我——挣扎——起点到终点,路途迷惘;终点到起点,距离狭长。

我站在距离之内,季节之内,情绪之内,自成一线,遥望。

魂牵着思,思绕着梦。

您的面纱,阻隔不了空灵的遐想。

远乎

近乎

情呼

思呼

几丝小雨偷袭而至,将夏日的热情统统缴获,俘虏。

而此刻的南国,老家的东厢房一定没有退却他的激情。

几许浓郁的乡音,一定又在故土的上空萦绕、斡旋着……根啊,我的故乡,我只有将自己幻化成泥土,才能靠近你吗

枝桠,我的摇篮,你在策划新的孕育吗

那么,请你等等我,等等我,我还没回来,我正在回家的路上……(06\\\/09\\\/23于上海) 秦华的“手段”——评《秋叶的思绪》文\\\/闻华舰散文诗这一独立文体,在中国不足百年。

真正认识它,了解它的人并不普及,它的创作者更是稀少。

但是,散文诗离我们并不遥远,生活当中随处可见。

它与其他文学体裁一样,母体都是生活。

是生活、美学、哲学的一种结合体。

它就在我们生活的本质里。

它没有小说的情节、杂文的锋芒,但它具备散文的飘逸,诗歌的张力。

它凝聚、短小,它精美;它有独特的空白美与空间美,它富于哲思;它有乐感,适合朗读、传诵。

在为数不多的散文诗作家群体中,女性作家更是凤毛麟角,而我恰好认识这么一只珍贵的麟角,一个值得关注、值得爱戴的大姐,中国散文诗学会会员秦华女士在圈内,秦华是位公认的好大姐、好文人。

很多时候,人品决定作品,作文首先要做人。

毫无疑问,大姐秦华的作品就是她人品的具体体现。

她的散文诗作品,数量不是太多,但篇篇都叫人觉得塌实,篇篇都让人觉得有感有情。

是的,秦华是个重感情的优秀女作家。

于是,一次矿难、一场水灾、一夜春雨、一片秋叶、一点乡愁都将触动她才思,她将苦难的、忧伤的、幸福的、欢乐的事件以及时光,酣畅成文字,隽永、优美地用散文诗的方式展现出来。

情感真挚、现场感强、富有哲思始终是秦华散文诗的重要标记。

一个优秀的散文诗作家,往往都具备散文家与诗人的双重气质,他们善于捕捉生活,善于沉淀生活,善于重组生活。

将生活中的不和谐,用文字一一敲碎,而后再用文字,按照作家思想的轨迹诗意地重新组合,从而达到另一种生活状态。

比如秦华的散文诗《秋叶的思绪》,作家巧妙地将自己的思乡情绪、无奈的心情,嫁接到一片秋叶上,将自己内心的不和谐情素贯注于一片凋零的叶子身上,通过描写一片叶子的迷惘,而抒发作家内心的思想。

将自己对故乡的思念,将欲归不能的无奈,用寥寥数语,尽现出来。

“我是飘零的叶子……在异乡龟裂的泥土里努力挣扎”,叶子就是作者本人,可本人却不是叶子。

叶子可以承载作者的情绪,可作者毕竟没有一片叶子自由。

《秋叶的思绪》短短350字,几乎句句珍贵。

没有华丽生涩的文字,没有矫揉造作的小女人情绪,简简单单,平平淡淡的字里行间里无处不透着浓重的真实的情思。

这样的情思,因为具有真实性,很容易感染读者,而产生共鸣。

散文诗继承了现代诗歌的“跳跃”和散文的“散”,因此散文诗具备空间美与空白美,这是散文诗重要的美学特征之一。

《秋叶的思绪》里,作者没有像散文家那样,将落叶归根的前因后果、矛盾体的个中关系一一罗列,而是从一个画面跳跃到了另一个画面中去,如此作品便出现了可供读者想象的空间。

在《秋叶的思绪》里,作者也没有将自己虽思乡情重,却因为某种特殊原因而无法遂意“归根”的无奈直接说明。

而是高明地运用散文诗空白美的美学手段,将读者带入了一种可以遐想的氛围之中。

触动读者的主观意想,激发出读者潜意识里对故乡的向往与回忆的意境之中。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种故乡情节,每个人的故乡都有故事,每个人脑海里故乡的画面都不相同。

求大同存小异,作者只管勾勒出轮廓,色彩却留给读者自己去填充,读者与作者之间便产生了一种互动以及灵魂间的交流,这样便达到了一种美的和谐,才能使读者认同作者、接受作品,有效地引发共鸣,这就是空白美的妙处。

希望采纳

读李羡林的<清塘荷韵>的读后感150字

清塘荷韵的读后感》 1、于情深处——读季羡林的《清塘荷韵》 五月草长莺飞,窗外的春天盛大而暧昧。

这样的春日,适合捧一本丰沛的大书在阳光下闲览。

季羡林的《清塘荷韵》,正是手边一种:清淡的素色封面,一株水墨荷花迎风而立,书内夹有同样的书签,季羡林的题款颇有古荷风姿。

《清塘荷韵》是季羡林的散文名篇,写他无意在楼前清塘中投几颗莲子,竟得满塘风荷举。

荷花是季老的爱恋所在,用它作书名,有以荷喻人,以荷喻文的用意,正所谓“春风大雅能容物,秋水文章不染尘”也。

张中行在序言中说,季先生一身具有三种难能:一是学问精深,二是为人朴厚,三是有深情。

这三个词,用于荷花也适合。

在我看来,季先生学贯中外,兼容百家,既博且专,所通梵巴语、吐火罗语,均属国内绝学,是公认的学界泰斗,其精深与朴厚,均可想见,恰如荷花灼灼其华,却“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唯“深情”二字,不读他的散文,难以意会,就像不爱荷花的人,自然不能领会其清净与孤高。

大学问家长于散文随笔者多的是,季羡林先生算不得最好,但用心之多、用情之深,过之者寥寥。

这情,一是对散文写作的迷恋,书中所收文章,最近的二篇,《清华梦忆》写于2000年11月7日,《九十述怀》写于同年12月20日——步趋期颐之年尚笔耕散文不辍,应该寄托着无限的生命情绪吧;二是季老表达的对世事人生的深情,全书共十辑,“寻根齐鲁”,“魂断德国”,“清华梦忆”,“燕园春秋”,“拥抱自然”,“馨爱市井”,“感悟人生”,“品味书香”,“屐叠芳草”和“收藏落叶”,从年轻时的才俊文章,壮年时的得意佳作,到耄耋之年的怀旧之文,贯穿始终只一个字——情。

人老情不枯,相反却浓厚有加,这已经奇了,季先生的奇特之处还不仅在此:一方面理智发达,足以成长为大学者,另一方面又多情敏感,修炼成散文大家。

季先生是学问家里少见的多情之人,甚至可以说多愁善感,他的散文,悲情远大于欢意。

他喜爱动物花草,“经常为一些小猫小狗小花小草惹起万斛闲愁”——马缨花慰寥寂寞,二月兰同其痛苦,牡丹、香橼振奋精神,枸杞、夹竹桃凭添诗意,二十岁与兔子,八十多岁与老猫、喜鹊经历同样的悲欢离合。

在他眼里,书,斋,小胡同,山水,无一不关情,可以说寓情深于草木虫鱼,寄心魄于日月星辰。

还有家国之爱恨,凡世之情爱,最让人不能卒读的是他的怀人之作,悼师友之谊泪湿青衫,念母亲之恩五内俱焚,尤其《母与子》、《三个小女孩》、《一双长满老茧的手》、《夜来香开花的时候》、《重返哥根廷》,几乎就是和着泪写成,在明媚的五月,读来添无限惆怅。

同样怀胡适,张中行写来满纸诙谐,季羡林忆得却通篇心酸,这种情感,在他写陈寅恪、吴宓、傅斯年、沈从文、胡乔木中俯首皆拾。

季羡林散文向来被视作“学者散文”一派,因为他学问大,饱经忧患,又见多识广;敢说真话,又洞明世事,集史、识、才、情于一身。

但他的情之浓,郁之深,悲之切,同类大家中恐怕无人能及。

季羡林写他最喜欢的书,是《史记》、《红楼梦》,杜甫诗,李煜、纳兰性德词,等等,多是悲郁之作,想来也就释然。

说来也怪,季先生深情如斯,却几乎不提自己的情感纠葛。

前些日子翻看杂志,偶然读到一篇关于季羡林婚恋的文章,是根据季先生回忆录《留德十年·迈耶(Meyer)一家》写的。

年轻的季羡林在留学德国时与迈耶家的伊姆加德小姐相恋,一台打字机是他们之间的桥梁,但季羡林因为国内有妻儿,拒绝了爱情。

季羡林在回忆录中写道:“而今我已垂垂老矣。

世界上还能想到她的人恐怕不会太多。

等到我不能想到她的时候,世界上能想到她的人,恐怕就没有了。

” 文章最后说,有好事者被这段爱情故事所感动,专程到哥廷根遍寻伊姆加德的下落,最后终于找到了她。

结果出人意料之外:伊姆加德小姐终身未婚,独身至今,而那台老式的打字机依然静静地放在桌子上。

好一对深情人。

可惜了。

这是题外话。

季羡林先生文章一片真情,有口皆碑。

对于他的高深学问,像我这样的普通读者只有景仰,抑或淡漠,而对他表达的情感世界,却可以品味,甚至妄加揣测。

季羡林在谈到散文创作时曾写道:散文的精髓在于“真情”二字,这二字也可以分开来讲:真,就是真实,不能像小说那样生编硬造;情,就是要有抒情的成份。

即使是叙述文,也必须有点抒情的意味。

这是他的为文之道,亦是为人之道,散文人生,此之谓也。

学问无大小,人生无贵贱,文章无高低,情感却有真假浓淡深浅——算是这个春天我读季老文章的一大收获吧。

2. 清塘之荷 生命之韵——季羡林《清塘荷韵》赏读 《清塘荷韵》是季羡林先生于八十六岁高龄时完成的一篇上乘佳作,它清新俊逸,脱尽浮华,行文平易晓畅,直白中蕴蓄着哲理,情感朴素真挚。

细加品读,如同品尝陈年佳酿,芳香四溢,韵味悠长,让人回味,令人叹服。

一、恋荷之情韵 荷花是季老的爱恋所在。

作者在文章一开头就流露了对荷花的极其喜爱之情,面对楼前“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的数亩清塘,努力寻找30多年前残存在记忆里的荷花“碎影”,心里总觉得好像缺少了什么似的,因此,每次看到清清池塘“总觉得是一块心病”。

清波荡漾,绿柳拂水,荷叶田田,莲花迎风,这是季先生对楼前数亩清塘的殷切期盼。

这种期盼之情便十分自然地转化为“种荷”的举动。

作者生怕“千年不烂”的洪湖莲子不发芽,就用铁锤在莲子上砸开一条缝。

种了莲子,每天多了一件工作,到池塘边上去看上几次,一位髦耋老人的率真情感跃然纸上。

可是,第一年、第二年,虽翘首般地祈盼,但水面上毫无“生”的动静,即使在完全灰心无望的时刻,作者仍情有独钟地对它寄托着期待,切盼奇迹的出现。

到了第三年的春天,投下莲子的地方长出了几个圆圆的绿叶,这好像使作者见到了满塘的希望。

但碧波荡漾的楼前清塘依旧只是那几片水浮莲似的荷叶,仍然让作者度过了“虽微有希望但究竟仍令人灰心的一年”。

以上这些文字用了相当多的笔墨尽情渲染和铺张。

为接下来描写满塘的荷叶积蓄了足够的力量。

到了第四年,“一夜之间,突然长出了一大片绿叶”,荷叶迅速扩散蔓延,遮掩半个池塘。

此时狂喜过望的作者又每天至少几次徘徊在池塘边,兴致勃勃地数那荷花的朵数,晚上一家又坐在池塘边伴着清香纳凉,作者更把它视为家珍,誉为“季荷”。

作者描绘种荷、盼荷、赏荷的过程,其实正是作者恋荷情感的自然流露。

莲子、荷花的生存状态与作者的爱好、心境、情绪全都融合到一起,成为作者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文中作者为我们创设了“情景交融”的境界,其景、其情值得我们反复玩味,体验。

二、绘荷之风韵 荷花是“花之君子”,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然而,荷花在季先生的笔下,却另有一番风韵。

它在荒芜的湖面下,在阴暗的泥沼中,静卧一年二年,甚至第三年也只有孤零零的五六个叶片,但是到了第四年,在经历了漫长的寂寞后,荷花完成了生命的涅盘。

原来平卧在水面上的一些荷叶竟跃出了水面,而且迅速地扩散、蔓延。

不到十几天的工夫,荷叶已经蔓延得遮蔽了半个池塘。

“叶片扩张的速度,扩张范围的速度,都是惊人的快。

”这不正是荷花强大生命力的体现吗

“这些红艳耀目的荷花,高高地凌驾于莲叶之上,迎风弄姿,似乎在睥睨一切。

”茂密的荷叶、红艳耀目的荷花也正因其顽强的生命力而尽显风韵,成了作者眼中的一道风景。

再联想季老的人生遭遇,这种顽强而美丽的生命,这种“极其惊人的求生存的力量和极其惊人的扩展蔓延的力量”,不正是作者生命历程的真实写照吗

而面对莲瓣的凋落,作者也精心描绘:“风乍起,一片莲瓣堕入水中,它从上面向下落,水中的倒影却是从下边向上落,最后一接触到水面,二者合为一,像小船似的漂在那里。

”读这段文字,我们好像在欣赏一个十分精彩的画面,月下荷塘,波光粼粼,微风不经意时吹落了一叶荷瓣,倒影上浮,花瓣飘荡。

整幅画面生动而细腻,柔和而宁静。

它似乎在启示我们:这瓣荷花,曾饱尝过孕育的艰辛,也曾感受过生命的快乐,而此时面对生命的消逝,它却是如此的平静,走得如此的飘逸,如此的洒脱。

荷花是彻悟生命的智者。

由此,我们亦可领悟到季老那种豁达超然、充实丰厚的人生境界。

三、显荷之神韵 荷,清新自然,淡雅出俗。

而这篇文章语言朴实凝练、自然清新,可谓深得荷之神韵。

在描写月下荷塘的情景时,作者“静静地吸吮荷花和荷叶的清香”,看“风乍起,一片莲瓣堕入水中”。

动静结合,细致入微,给读者呈现了一幅宁静、安详、柔和、清新的画画。

这里没有刻意地修饰,也没有过分地夸张,就在信手描写中十分自然地展现了大自然的宁静之美。

再看文章最后对残荷的描写:“连日来,天气突然变寒,好像一下子从夏天转入了秋天”。

“再过一两个月,池水一结冰,连残荷也将消失得无影无踪。

那时荷花大概会在冰下冬眠,做着春天的梦。

它们的梦一定能够圆的。

”这是一段虚写的文字,在这段文字中,作者寄予了对残荷的美好的祝福,也是作者人生理想的体现。

它朴实得不能再朴实了,但感情却是深沉而厚实的。

我们读这段文字,不仅能感受到一位老人对荷的美好祝福,更能感受到老人的厚重与踏实,它正如清水中的莲,朴实庄重,韵味十足。

此外,古诗句的熟练运用,如写荷塘荷花盛开场面时,运用了杨万里的“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写月下荷塘之幽静,运用了王籍的“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等等。

这不仅增加了散文的意蕴,而且使文章更具有一种清新淡雅的诗意之美。

读《童年》有感,读后感,800字以上

不要抄得,要自编的。

读后感  ★读年》有感 苏联的高尔基一生有著名作品。

其中《童年》是他自传体小说三步曲中的第一部。

翻开书的第一页,他这样写道“给我的儿子”我想这也许是他想让儿子知道自己苦难的童年吧。

在沉痛的氛围中外祖母出现了,虽然阿廖沙(即高尔基)的父亲死了,但她的到来却使他重见光明,文中有这样一段话“在她没来以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带领到光明的地方,用一根不断的线把我周围的一切连结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她马上成为我终身的朋友,成为最知心的人,成为我最了解、最珍贵的人,——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

”在与外祖母接触的这一小段时间里,阿廖沙就下此断言,可见她的人格魅力之高。

但是,幸福相处的日子并不是很多,“一种浓厚的,色彩班驳的,离奇得难以形容的生活,以惊人的速度开始奔流了。

”那是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普通俄罗斯人的生活。

在弥漫着人与人之间的炽热的仇恨之雾中,阿廖沙的童年生活也真正拉开了帷幕。

这“一家子蠢货”外祖父卡什林性情暴躁、乖戾、贪婪、自私;俩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连小孩也与他们一起热烈地参加了一份。

只有善良、和蔼,富有感情的外祖母让他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有一丝丝的安慰。

我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

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

即使是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他们。

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

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

她可以说是为自己而活,也可以说是为别人而活。

在无数个日日夜夜之中,她让我觉得是在为和平争取点什么,也许是宁静,也许是快乐,总让人捉摸不透。

这大概就是因为她的善良,在为别人付出时,她已忘怀了自己。

就像冰心《观舞记》所写的那样“在舞蹈的狂欢中,她忘怀了观众,也忘怀了自己”外祖母就像这个舞蹈者,在自我付出时,她忘怀了所有。

在《童年》整部作品中,高尔基对外祖母的外貌描写生动而形象,惟妙惟肖,如“她微笑的时候,那黑得像黑樱桃的眼珠儿睁得圆圆的,闪出一种难容的愉快光芒,在笑容里,快活的露出坚固的雪白的牙齿,虽然黑黑的两颊有许多皱纹,但整个面孔仍然显得年轻,明朗。

但这面孔却被松软的鼻子、胀大了的鼻孔和红鼻尖儿给弄坏了。

她从一个镶银的黑色鼻烟壶里嗅烟草。

她的衣服全是黑的,但通过她的眼睛,从她内心却射出一种永不熄灭的、快乐的、温暖的光芒。

她腰弯得几乎成为驼背,肥肥胖胖,可是举动却像一只大猫似的轻快而敏捷,并且柔软得也像这个可爱的动物。

”外祖母的形象马上出现在眼前,特别是她那件神秘的黑衣服,似乎在里面藏有鲜为人知的秘密。

导读中说外祖母的形象是俄罗斯乃至世界文学中最光辉、最有人性,同时也是最富艺术魅力的形象之一。

那献身科学事业的进步分子“好事情”就是最理性,但永远被人讨厌,熬到孤独尽头,直到人们心中醒悟,才能得到关爱的极富艺术魅力的形象之一。

在喜欢外祖母这个人物的同时我也喜欢“好事情”。

虽然他叫好事情,但他一点也不好,为了他热衷的科学事业,他把房东的地板烧坏了,墙纸弄脏了,撕破了。

他一个人孤独得可怕。

连快乐女房客的那只可爱的猫也不往他的膝盖上爬。

原因就是他身上有股酸味(我想可能是他在研究某化学物发出的酸味留在了身上)。

最可悲的是“最有人性”的外祖母也不去接近他,还叫阿廖沙不要老在他身边转。

是的,“好事情”他真的是可怜极了。

由于贫穷,他只穿一些破衣服;为了事业,他几乎没有朋友。

他知道没有人会喜欢他,还故意不让阿廖沙接近自己,他明知道阿廖沙可能会是他在这儿的好朋友,但为了阿廖沙的家人不骂他,“好事情”也只能自己承受孤独的折磨。

因为他是外地人,一个亲人也没有。

他总是憋着、憋着,“哪怕对一块石头,对一棵树,也想谈谈心”这是常人所无法想像的。

不禁让我想到一些创造事业的人们,虽然他们挣了许多钱。

但是由于繁忙,他们放弃了其它的一切,也失去了其它的一切。

可每个人所追求的人生都是不同的。

当有些人在追求生活美,欣赏日出日落,享受丝丝凉风,品味月下美酒时,而有些人却一心追求着自己的事业梦。

对于“好事情”更可以说是一种精神与心灵共同追求的梦。

物质生活只是人生的小小点缀,而因事业所取得的成就更被他所喜爱。

读完书的最后一页,阿廖沙的童年也结束了,等待他的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

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

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读《童年》有感 《童年》是作者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

它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

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

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高尔基原名阿列克赛·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小名阿廖沙。

他自幼丧父,随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

这一切只是主人公阿廖沙艰苦命运的开始。

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

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时常因为犯错而被痛打;两个舅舅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

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

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

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与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

而现在的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不愁吃不愁穿。

而小阿廖沙却吃不饱,穿不暖,还要挨打、受欺辱。

悲惨的一幕又一幕,让我不由得想到:假如我们生活俄国沙皇时期又会怎么样

会认为那根本不是人生活的地方吗

时代在不断进步,但人们却越发变得懦弱了,遇到困难就想要退缩、逃避或者走捷径。

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

”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

  编辑本段相关小说  《童年那些事》江山 著 全书共20万字,分28章 内容介绍书中讲述的是一群乡村孩子的成长故事。

主人公我和铁蛋偷过甘蔗、捕过田鼠、掏过岛窝、卖过冰棍,还骗过老校长……他们做过不少的坏事,经历过不少的趣事,也遇到了不少的困惑,但他们仍然快乐地成长着.我尽力了

求童年读后感3篇以上,20字左右

苏联的高尔基一生有许多著名作品。

其中是他自传体小说三步曲中的第一部。

  翻开书的第一页,他这样写道“给我的儿子”我想这也许是他想让儿子知道自己苦难的童年吧。

  在沉痛的氛围中外祖母出现了,虽然(即高尔基)的父亲死了,但她的到来却使他重见光明,文中有这样一段话“在她没来以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带领到光明的地方,用一根不断的线把我周围的一切连结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她马上成为我终身的朋友,成为最知心的人,成为我最了解、最珍贵的人,——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

”在与外祖母接触的这一小段时间里,就下此断言,可见她的人格魅力之高。

  但是,幸福相处的日子并不是很多,“一种浓厚的,色彩班驳的,离奇得难以形容的生活,以惊人的速度开始奔流了。

”那是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普通的生活。

在弥漫着人与人之间的炽热的仇恨之雾中,的童年生活也真正拉开了帷幕。

  这“一家子蠢货”外祖父卡什林性情暴躁、乖戾、贪婪、自私;俩个舅舅和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连小孩也与他们一起热烈地参加了一份。

只有善良、和蔼,富有感情的外祖让他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有一丝丝的安慰。

  我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

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

即使是和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他们。

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

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

  她可以说是为自己而活,也可以说是为别人而活。

在无数个日日夜夜之中,她让我觉得是在为和平争取点什么,也许是宁静,也许是快乐,总让人捉摸不透。

这大概就是因为她的善良,在为别人付出时,她已忘怀了自己。

就像所写的那样“在舞蹈的狂欢中,她忘怀了观众,也忘怀了自己”外祖母就像这个舞蹈者,在自我付出时,她忘怀了所有。

  在整部作品中,高尔基对外祖母的生动而形象,惟妙惟肖,如“她微笑的时候,那黑得像黑樱桃的眼珠儿睁得圆圆的,闪出一种难容的愉快光芒,在笑容里,快活的露出坚固的雪白的牙齿,虽然黑黑的两颊有许多皱纹,但整个面孔仍然显得年轻,明朗。

但这面孔却被松软的鼻子、胀大了的鼻孔和红鼻尖儿给弄坏了。

她从一个镶银的黑色鼻烟壶里嗅烟草。

她的衣服全是黑的,但通过她的眼睛,从她内心却射出一种永不熄灭的、快乐的、温暖的光芒。

她腰弯得几乎成为驼背,肥肥胖胖,可是举动却像一只大猫似的轻快而敏捷,并且柔软得也像这个可爱的动物。

”外祖母的形象马上出现在眼前,特别是她那件神秘的黑衣服,似乎在里面藏有鲜为人知的秘密。

  导读中说外祖母的形象是俄罗斯乃至世界文学中最光辉、最有人性,同时也是最富艺术魅力的形象之一。

那献身科学事业的进步分子“好事情”就是最理性,但永远被人讨厌,熬到孤独尽头,直到人们心中醒悟,才能得到关爱的极富艺术魅力的形象之一。

在喜欢外祖母这个人物的同时我也喜欢“好事情”。

虽然他叫好事情,但他一点也不好,为了他热衷的科学事业,他把房东的地板烧坏了,墙纸弄脏了,撕破了。

  他一个人孤独得可怕。

连快乐女房客的那只可爱的猫也不往他的膝盖上爬。

原因就是他身上有股酸味(我想可能是他在研究某化学物发出的酸味留在了身上)。

最可悲的是“最有人性”的外祖母也不去接近他,还叫阿廖沙不要老在他身边转。

  是的,“好事情”他真的是可怜极了。

由于贫穷,他只穿一些破衣服;为了事业,他几乎没有朋友。

他知道没有人会喜欢他,还故意不让阿廖沙接近自己,他明知道阿廖沙可能会是他在这儿的好朋友,但为了阿廖沙的家人不骂他,“好事情”也只能自己承受孤独的折磨。

因为他是外地人,一个亲人也没有。

他总是憋着、憋着,“哪怕对一块石头,对一棵树,也想谈谈心”这是常人所无法想像的。

不禁让我想到一些创造事业的人们,虽然他们挣了许多钱。

但是由于繁忙,他们放弃了其它的一切,也失去了其它的一切。

可每个人所追求的人生都是不同的。

当有些人在追求生活美,欣赏日出日落,享受丝丝凉风,品味月下美酒时,而有些人却一心追求着自己的事业梦。

对于“好事情”更可以说是一种精神与心灵共同追求的梦。

物质生活只是人生的小小点缀,而因事业所取得的成就更被他所喜爱。

  读完书的最后一页,阿廖沙的童年也结束了,等待他的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

  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

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童年 》读后感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

对于我来说童年会是我最宝贵的收藏,就高尔基写的这本书来说,童年却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

在“十一”假期中我看了不少书,对《童年》这本书最感兴趣。

据我了解,《童年》是高尔基用自传体写的小说三步曲的第一部(第二、第三部和),它向我们艺术地展示了阿廖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反衬出十九世纪七十到八十年代的俄国社会风貌。

我读完《童年》,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觉得我是幸运的,起码我比他幸福。

因为作者3岁时,父亲病故,而自己的母亲就带他回了娘家。

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高利贷,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

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了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高尔基真实地描述了自己苦难的童年,我为自己庆幸——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这种苦,自己没有失去父母……我感到很幸福,因为我有一段美好的童年。

记得在小时候,我很调皮,也很淘气,经常做一些稀奇古怪的事。

有一次,阿姨帮我买了几条小金鱼,但她没告诉我怎么养就走了,爸爸妈妈妈又不在家。

我看到柜子上有一个插着花的花瓶,灵机一动,把花瓶拿下来,丢掉里面的花,加了点水,把小金鱼放了进去。

看到小金鱼在花瓶中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心里乐滋滋的。

到了晚上,妈妈回来了,看到我趴在桌上一动不动地看花瓶,就笑着问我:“你干嘛呢

”“看金鱼呀

”我回答道。

妈妈一听,说道:“啊

不会吧

你把金鱼放在花瓶里了。

不行,这花瓶一会儿姥姥还要拿走呢。

”我二话没说,把花瓶抱进房间,就是不让她们拿走。

最后,妈妈拿我没辙,只好打电话给外婆,告诉她事实,姥姥听了这件事,也哈哈大笑起来……我的童年就是这样充满了欢乐、充满了幸福,所以我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看了《童年》这本书,我有很大的启发,书中告诉我们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童年》读后感  《童年》是作者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

它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

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

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高尔基原名阿列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小名阿廖沙。

他自幼丧父,随着父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

着一切只是主人公阿廖沙艰哭命运的开始。

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

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时常因为犯错而被痛打;两个舅舅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

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

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

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与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

而现在的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不愁吃不愁穿。

而小阿廖沙却吃不饱,穿不暖,还要挨打、受欺辱。

悲惨的一幕又一幕,让我不由得想到:假如我们生活在俄国沙皇时期又会怎么样

会认为那根本不是人生活的地方吗

时代在不断进步,但人们却越发变得懦弱了,遇到困难就想要退缩、逃避或者走捷径。

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

”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

  我们要共同努力,保护我们的祖国,做一个坚强的中国人

  2005-4-6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自己选吧

我要15篇读后感

《童年》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我受益匪浅。

和高尔基的童年相比,我们今天是多么幸福啊! 《童年》是作者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

它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

高尔基原名阿列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小名阿廖沙。

他自幼丧父,随着父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

跟着一切只是主人公阿廖沙艰哭命运的开始。

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

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急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时常因为犯错而被痛打;两个舅舅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

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

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

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与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

由于家境贫寒,高尔基上学只好穿母亲和外祖父的衣服。

想到这儿,我不禁有点惭愧。

因为尽管我们有这么好的条件,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经常挑三拣四。

高尔基为了上学,只得捡破烂换钱,每逢不上学的时候,他一大早起来,背着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破布头,破纸片卖给废品加工。

运气好才能有半个卢比的收入,假如运气不好呢,高尔基上学的事就没着落。

我们现在上学什么也不用担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美日子,相比之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自己的生活,有什么理由不加倍努力学习呢?捡破烂的钱成了高尔基的学费来源,但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反而嘲笑他身上有“臭”味。

我觉得不是高尔基身上有臭味,而是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故意嘲笑高尔基,他们才显得有“臭”味。

高尔基把别人的嘲笑变成催促自己学习的动力。

他发奋学习、刻苦钻研,终于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喜爱和敬重 。

《朝花夕拾》读后感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

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

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

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

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

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

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

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

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

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

”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

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

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

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

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

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

”;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

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

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

《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

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十九世纪有两奇人,一个是拿破伦,一个就是海伦·凯勒。

”最近我读了一本关于海伦的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心被海伦的精神深深的震撼了

在书中,海伦说:“知识给人以爱,给人以光明,给人以智慧,应该说知识就是幸福,因为有了知识,就是摸到了有史以来人类活动的脉搏,否则就不懂人类生命的音乐

”。

的确,知识的力量是无穷的,正是知识使海伦创造了这些人间奇迹

海伦是不幸的,但她又是幸运的,正是因为有了知识,她才如此幸运。

在她19个月失去视觉和听觉后,就与这个世界失去了沟通,失去了联系,这个的幼小生命不知道如何排谴与世隔绝的孤独感,她古怪、粗暴、无礼,直至她的莎莉文老师走进了她的生活,教会她认字,才使她张开了心灵的眼睛,得以与人沟通。

一接触到了知识,孤独的海伦意识到只有知识才能铺就一条通向光明之路。

当海伦感悟到“水”——这个她所认识的第一个字后,便开始了对知识、对世界强烈的渴求,开始了迫不及待地认字、阅读,像一块海绵不断地从生命本身汲取知识。

对知识的渴求,使她在常人难以想象的单调和枯燥中竟然学会了德语、拉丁语、法语等多国语言,阅读了多部文学和哲学名著,吸取着那些伟人和智者的思想精髓。

她把学习比做攀登奇山险峰,跌倒了再爬上去,每得到一点进步,就有一份鼓舞,逐渐看到更为广阔的世界,直到璀璨的云端、蓝天的深处、希望的顶峰

这些知识,像一道道彩虹,点亮了海伦心中的灯,照亮了她的内心世界,也架起了海伦和这个世界沟通的桥梁

书中,海伦用细腻的笔触,对大自然景色的描写,使人很难相信出自一位盲聋人之笔;她去骑马、划船、游泳、划雪橇,甚至独自一人月夜泛舟,用心去领略月下荷塘的美景;她去参观博物馆,“听”音乐会,甚至去“欣赏”歌剧....我相信她一定是用心来感受这个世界,用心来享受生命。

她远比我们这些正常人活得幸福、活得充实、活得有意义

是知识给了她生活的勇气,是知识给了她接受生命挑战的力量,使她能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

是知识使她产生了一种的信仰:现实环境固然可怕,但人类应该抱持希望,不断奋斗。

生命的意义何在,人生的价值何在

人的一生是短暂的,我们似乎从未想过或不敢想象未来的世界,每日懒懒地生活,懒懒地工作,遇到困难就怨天尤人,抱怨上天不公。

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时间如流水飞逝,过去的日子不再重现,当我们回首往事,是否值得留恋

是否值得纪念

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用知识点亮自己心中的灯,我相信,这个世界将是一片光明

海伦,用她艰难却幸福快乐的一生,诠释了生命的意义。

她的一生是人类的奇迹,她的自传,使我汗颜,也使我警醒。

在这个世界上,为什么只有聋人才珍惜失而复得的听觉

只有盲人才珍惜重见天日的幸福

让我们珍惜生命中的每一天,去充实生命、去享受生活

海伦说:“我努力求取知识的目的在于为社会人类贡献一点力量。

” 知识的力量多么巨大,它能使一个残疾人,变成一个有益于人类、有益于社会的人。

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像海伦.凯勒一样,在有生之年把对知识的渴求,看作对人生的追求,每天都抱着这种追求,怀着友善、朝气、渴望去生活,我们的人生将会增添多少欢乐、多少幸福啊

海伦的一生,是生活在黑暗中却给人类带来光明的一生,她用行动证明了人类战胜生命的勇气,给世人留下了一曲永难遗忘的生命之歌

《西游记》这本书把一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泼猴勾勒得栩栩如生,写它从天不怕地不怕变为一个恭敬的猴子,为了师傅的安危他奋不顾身,他并不像猪八戒那样好吃懒惰,也不像沙僧那样憨厚。

作者更是借助他这一点勾勒出孙悟空的大智大勇,自从唐三藏把孙悟空从五指山解救出来到取得了真经,这期间经理九九八十一难,每次劫难都是孙悟空全心全意去解救师傅的,最后才圆满的取回真经。

从小到大,我在电视上看过无数次《西游记》,小时候看《西游记》纯粹是为了它曲折有趣的情节。

光阴飞逝我慢慢长大,但是西游记并不会因为我的年龄增长而被我厌倦,我还是那么的爱看。

当然,长大后,我就对书中的各个人物的性格和行为就有了一些看法。

我对其中的各个角色的性格和曲折有趣情节可以说是耳熟能详,但真正品读整本书,却是近段时间的事情。

因为我曾经认为,看电视剧多好啊,既简单易懂,又有充分的视觉和听觉享受,何必拿起一本厚厚的书去钻那些自己不懂得文字。

现在看来,我当时是大错特错了,一样的故事,一样的人物,书中比电视剧更精彩更扣人心弦,让人恍若进入了一个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全然忘记了身外的世界。

书中自有颜如玉(黄金屋),书中的四个主人公的人物形象各有各的特点,性格形成鲜明的对比:唐僧诚心向佛,心地善良,顽固执著,同时又因心肠太软而显得有点懦弱和迂腐;孙悟空正义大胆,勇往直前,聪明机灵,对师傅忠诚,全心全意,法力无边,让所有的妖魔鬼怪闻风丧胆;猪八戒虽贪财好色,又懒又馋,但从不缺乏善心;沙僧忠心耿耿,憨厚严谨,乐安天命。

《西游记》是经久不衰的大作,能让众多读者百读不厌,它创造了我国乃至世界上神话小说的巅峰,不愧为我国四大名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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