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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不是我姐姐的读后感

时间:2018-02-12 04:39

和妈妈一起长大之妈妈让我叫她姐姐读后感

当看到这个题目时,我感到很奇怪,为什么和妈妈一起长大

妈妈早已长大了呀

带着这个疑问,我打开这本书,看到第一章“有个漂亮老妈也苦恼”。

什么

自己的妈妈漂亮也烦恼。

通过看文章,我了解到文中的妈妈对“我”一点也不关心,从小到大,只是对自己的相貌十分关注。

她从不干家务,是家里真正的“公主”。

她逛街“血拼”的劲头可以和年轻小姑娘相媲美;她要女儿在外人面前称呼她为“姐姐”;她自己不赚钱,可零花钱比谁的都多……唉

有这样的漂亮妈妈真的很烦恼。

“我”有时感觉妈妈就像小孩子,而且更像“我”的妹妹。

读到这里,我渐渐知道为什么和妈妈一起长大了。

这忽然间让我想到自己的妈妈,她有时也会像小孩子一样打扮自己。

我还常常偷偷地笑,心想:“原来妈妈也爱美呀。

”啊,这本书越来越有意思了,我更加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我觉得《班级日志本》挺有意思。

同学们觉得写日志特别好玩,带劲。

因为轮到自己做值日的那一天,会有人来巴结你:“求求你,别写我,请忽略我的存在,当我是空气吧。

”而且看日志的时候也常常引来许多人的旁观,被记录在案的人都会灰溜溜地走开,等到自己写的时候在狠狠地报复。

本来嘛,大家这么做也就是为了娱乐一下,没想到,这本班级日志居然被复印了若干份发放到了家长手里。

原来这是大人的“心计”。

因此,大家只好低调一点儿喽。

保护自己,也保护别人。

于是,班级日志本渐渐沦为他们自娱自乐的产物了。

我看完这篇文章后,觉得很好笑,也发现了大人的良苦用心。

他们一定想让自己的孩子在班里表现的好一点,而这一点,大家都发现了,于是个个变得安分守己了。

由此,我想到了我的妈妈。

以前我不是很勤快,是妈妈改变了我。

那一次,我正在看电视,妈妈走过来对我说:“宇凤啊,现在有两个家务活,你选一个必须做。

”我刚想反驳,可一听必须干,我就有些退缩了。

好吧,干就干,洗碗快,一会就干完了。

“我洗碗”,我大声宣布。

可我才洗了两三个碗,我已经胳膊疼了,费了好大的劲才洗完。

我算是知道做什么也不容易了。

从那以后我成了一个勤劳的女孩了。

其实我是喜欢文中的妈妈的,因为她有一颗善良温暖的心。

原来妈妈加入了一个网上自发的组织,为民工子弟学校的学生筹集适合他们阅读的书籍。

他们通过网络宣传的方式,已经筹集到了一部分书籍,但这还只是开始,还有更多的事情在等着他们去做,还有更多的学校需要他们的帮助。

这足以体现出妈妈“长大了”。

女孩子总有一天要长大成人,妈妈再想当小孩子,也还是要被岁月和时间拉着往前走。

在平凡而美丽的成长中,女儿发现,其实妈妈也在悄悄长大……女儿常想:和妈妈一起长大,感觉蛮好

读完这本书,我也感受到:和妈妈一起长大,真的很幸福

庄鸿的姐姐读后感120字

我一直觉得读书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可是今天我却高兴不起来,因为今天我读了写的,我被书里的情节深深震撼了。

故事讲的是一个名叫庄鸿的人从学校回家后没找到姐姐,后来才知道姐姐已经死了。

原来庄鸿的姐姐是在一所高等小学念书,她的老师们每个都夸她是前途不可限量,可是后来由于父母去世,照顾他们的叔叔经济上又受了损失,祖母年纪又老了,家里没人帮她料理,便叫姐姐不要再读书了,而且在那个年代,男孩子将来成绩好是可以当官的,而都认为女孩子多读书是没用的,所以庄鸿的姐姐便退学在家帮忙干活,她虽然很失望,但从来没有说出来,每天庄鸿放学回来,她总是笑脸相迎,嘘寒问暖。

庄鸿的姐姐身体本来瘦弱,又终日劳碌,更因为她失去了希望,精神上又抑郁,最后生病而死。

庄鸿说:“平日这灯下,便是,今日却成了地狱,没有一个地方一件事情,不是使我触目伤心的。

”看到这里,我的眼泪不知不觉流了下来。

他们之间的姐弟情深使我深深动容。

而姐姐牺牲了自己的前途来栽培庄鸿那种伟大的精神叫我震撼。

而那个时代的重男轻女思想让我迷惑和愤怒,也明白了万恶的旧社会断送了多少女孩的美好梦想。

读过这篇文章以后,我真的觉得我是,在这美好的新生活里,我们应该更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好好学习,长大做个给社会有贡献的人。

各位哥哥姐姐 求 老舍《我的母亲》 读后感

上次语文课看完那篇《我的母亲》惹得自己几乎那大颗大颗的眼泪要抖落下来,就一直在想起姥姥离开厦门去日本之前的事。

不是母爱不够伟大,所以我看完这篇文章想起的不是妈妈,只是有些爱更超脱了这些吧。

若说母爱是伟大的,我倒有一丁点儿觉得这是母亲多少有的天性。

可是隔了一辈的人,对待自己的外孙女甚于孙子还亲上加亲,那超过伟大的又是些什么呢

至少在我这未成年的心里,已然是不朽的了。

我从小就和姥姥住在一起。

那时爸爸妈妈忙于工作,三天两头就是值班加班,在我开始记事的印象里,就很少有他俩的鲜活事例。

姥姥不一样。

记得小时候特别喜欢跟着姥姥,穿着她亲手做的大摆裤,紧紧拽着她的手,去逛这逛那。

姥姥也没有多要求我什么,只是让我跟着她,给我买下所有我要的东西,告诉我什么是《西游记》,什么是加减乘除运算,怎么踢毽子、跳绳……现在记起来,那时的我绝对不超过五岁,对姥姥惟命是从。

那时真觉得姥姥太厉害了,也那么会画画哄我笑;我学琴的时候,她曾经陪我一起取过一段时间,后来,她竟然自己也能用僵硬的手指在键盘上摸索出了她很喜欢的一首民歌;她还很喜欢给我讲新闻,激起我对这个世界的好奇,我甚至认为她什么都知道,更是崇拜了。

还有一次我“一口气”病了快一个月不能上学,姥姥居然也就背着我快一个月到奶奶家的干休所(那时我浑然不知姥姥骨质增生疼得厉害)。

再再后来,我长大了,搬离了原来那六十几平米的小破房,住进了现在的高楼。

我渐渐开始回自己的房间睡觉了,尽管她的床上仍是放好为我预留的枕头、被子;我不再让她碰我的琴,觉得她玩琴实在可笑;我更不喜欢再听她讲人生道理、时事新闻,只觉得她罗嗦得很,每次只是“嗯嗯,够了,知道了”应付她。

我甚至开始讨厌她做的饭了,总是新菜隔夜菜混在一起煮……每每我厌烦姥姥了,就开始“撒野”,扔鞋子,砸琴键,摔门……每每这样的时候,姥姥从不在我或爸妈的面前说我什么。

直至有一次我又“撒完野”推门进她房间拿东西,才看见她躲在厕所里拿着毛巾不断地擦着眼泪,由于抽泣的缘故,断断续续地自言自语:“唉,变了变了,白疼她了,还是自己回破房子住好了,成天都快给她当保姆,我图什么好处了

”但是这样的“撒野”我一直到姥姥离开厦门前才停下来,我又开始感觉到自己是多么地依赖姥姥啊

在机场地时候,我紧紧抱住了她,我没有哭,硬忍了下来,因为我不想再让姥姥为我担心了。

姥姥离开以后,我很自由,有了更多自主的空间,但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几次姥姥打长途回来,张口就是:“雨雨啊,姥姥今天给你买了……”刚听到这儿,我的眼泪就要掉下来,想着几句久久不敢告诉姥姥的话:早些回来吧姥姥,看不见你我心里有多不踏实呢

刚看了《我的母亲》这本书,渐渐地,我就被书中描述的清冽峻美的俄罗斯风光所投入,更为一颗无私无畏、果敢坚强的母亲的心所折服。

就这样,我陶醉着、感叹着进入了一种会意忘文的阅读境界。

这也许就是所说的大象无形,大音稀声吧

这个形被译者通情达意的词藻融入了俄罗斯社会生活的万千气象中;这个声被译者用轻灵洒脱的文字弹奏进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进行曲中。

看完了《母亲的心》这本书后,我根本不知道可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赞美这本书,觉得自己的赞美难以表达这本书内容之美好、意义之深远于万一。

我深信,只有能力+社会责任心才能创造幸福。

也只有为社会带来幸福的人,才有自身心灵的幸福。

“母亲”的伟大正在于她为社会谋求幸福的心灵。

哪位哥哥姐姐文笔好帮我写几篇读后感吧~每篇四五百字就行~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

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

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

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

《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

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

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

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

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

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

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

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

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

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

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

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

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

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

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

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

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

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爱的力量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前些日子,我拜读了斯托夫人的成名之作《汤姆叔叔的小屋》。

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但使我最难以忘怀的是聪明活泼但野性十足,后来被调教得自尊爱人得黑奴小姑娘托普西。

  托普西是黑人里最黑得了,一双圆圆的明亮的眼睛像玻璃珠子一样闪闪发光,外貌有点怪,脸上的表情是精明与狡吉的奇妙组合,像个小妖精似的。

她爱偷东西,偷了之后还撒谎,摆出一副无辜的表情;她品行不端,对所有惹她的人实施报复,恶作剧;她会趁着主人出去,疯闹几个小时,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

她的主人想尽了一切办法惩罚她,教育她,试图改变她的不良习惯,但没有用,这只是因为没有爱

  想想吧

这原本可爱的孩子,一生下来就沦为奴隶,她的一切只属于他们的主人,那些所谓主宰着她命运的主人。

她从小就在奴隶主的打骂中成长,令她养成了说谎、偷东西的坏习惯,把她原来那美好、纯洁的心灵玷污了。

在这种毫无尊严,经历着骨肉分离,整天遭受鞭打的情况下,怎么才能拥有高尚的品德和坚定的信仰呢

只有纯洁,美好,无私的爱才能拯救她的心灵

当天使般的伊娃对她说爱她的时候,托普西的眼睛里蒙上了泪水,她的心灵受到了一缕爱的阳光。

果然,托普西以后变好了,她努力争取关爱别人。

这是打骂,说教永远达不到的效果,充满爱的一句话超越了一切

这就是爱的力量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像托普西一样的孩子。

他们品行不良,没有爱心,不可理喻,那么千万不要厌恶他,用爱去理解,宽容,剥去绿色嫩芽外的一层枯黄的东西,用爱来感化麻木的心灵。

要永远记住;爱的力量是巨大的,至高无上的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名著出版至今已有一百五十多年了,它之所以能在今天依然使读者们深深感动,也是因为作者在书中宣扬的博爱与人道在奴隶制消失的今天已然是人类永恒的追求

阳光姐姐小说总动员《我的花样损友》读后感

阳光姐姐小说派之开心树 陈治涛 当我翻开这本书时,首先看见的是作家介绍,咦

难道它不是姐姐写的吗

:我才仔仔细细地看了前面的介绍,才明白了,原来书中都是和我们同龄的孩子写的短则五六页,长则五六十页的几个校园故事。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寻找蒲公英”了,整个故事大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写作者在学校有悲有喜的校园故事,在这个部分里的文章,可以让你的嘴巴笑成三瓣,生动而又丰富的词汇,给人一种美感。

而第二部分主要是同学们一起成立了一个环保小分队,为李玉晶妈妈管理的百凤山的资金问题出主意,和李玉晶的妈妈一起齐心协力的将从动物园买来的动物放归大自然。

告诉了我们环保比金钱重许多的道理。

看完了一整篇小说,我还意犹未尽,反而有些伤感,因为他们毕业了,分散了,也许只是一时,也许是永远,虽然不是我,但作者生动的词语,反而让我有一种悲欢离合的感觉。

心里想:我也六年级了,过不了多少时间,我们就要“各奔东西”了,不管是初中,高中,还是大学,都没有小学同学在一起的时光长。

写到这里,我的心都有点酸酸的。

同时,我明白了,一个人如果写作写到能让自己哭,让读者哭,他就成功了。

求100篇(少一点没关系)短文(随便哪篇都行)读后感,字数不限

读《窗边的小豆豆》有感我家书架上,静静地躺着一本书——《窗边的小豆豆》,那本书是我小学里最爱看的一本书。

看完了整本书我才发现,小豆豆每天都过着和我们不一样的生活,在不一样的学校上课。

小豆豆的学校和我们的学校有大大的区别,也和我们过着不一样的生活,我也羡慕小豆豆了,她过的生活是那样的多资多彩的,她一开始一年级就被退学了,小豆豆的妈妈怕她有心理障碍就没有告诉她,给小豆豆另外找了一所学校故事就从这开始了。

她身边的人最让我眼红的就是那个校长了,他表面上看起来就和别的人一样,但我认为校长的那颗心是别人永远都没有的,校长静静的听着小豆豆讲了三个小时,却没有走没有大瞌睡没有做别的事情,就连小豆豆自己都对这个校长惊讶。

我更是对这个校长了许多的敬佩之情,我想我们应该学习他那种无论对谁都是有礼貌的,不要因为她是小孩她的话就没有什么可以听的,小孩和大人都是人,我们小孩也有自己想说的话,而大人永远都不会认真的听小孩说的话,而这个小豆豆的校长做到了。

校长总是会答应孩子们那些纯真的要求,可能在校长眼里人人平等,小豆豆我怎能不敬佩你的校长呢

我记得小豆豆的学校经常组织游戏,我认为最好玩的已经数不胜数了,最好笑的那一次,就是:小豆豆的学校组织捉鬼游戏,扮鬼的同学还没有被人抓到就已经自己跑回学校了,哈哈鬼怕鬼啊

我还记得有一次活动要上树,可小豆豆班上的一个男孩腿不行,爬不上,可是热心的小豆豆,努力和男孩一起,小豆豆拖着他的腿,他往上爬,我心底叫着:“加油

加油

”,终于他们总算爬上去了,我真为他们捏了把汗。

虽然,那所欢乐的学校被火烧了,但这本书上的学校它会永远在我们心里永远永远。

凿壁偷光读后感我在假期里,读了一篇文章叫《凿壁偷光》,很受感动。

凿壁偷光这个故事,讲的是在西汉年间,一个穷人家的孩子叫匡衡,他一心想读书,可是他家穷得连肚子都填不饱,那么上学对他们家来说更是一件奢侈的事,根本不可能。

穷人家的孩子白天要干活,所以只能在晚上看书,可是他家连油灯都买不起,怎么办呢

就在匡衡躺在炕上失望的时候,墙上的一线光亮给了他启示,于是他又把透光的墙缝抠大了一些,从此以后,每天晚上,匡衡都借着邻居家的光来发奋读书。

家里的书读完了,他又找了一个给别人家干活不要钱的工作,报酬只是读这家主人的藏书。

匡衡就是这样勤奋学习,终于成了一个知识渊博的人。

后来他做了汉元帝的丞相,成为西汉时期有名的学者。

匡衡的故事,深深地打动着我,他在家徒四壁的环境下,仍能刻苦学习,最终成为知识渊博的学者,而我们的生活条件这么好,可我们却不知道知识的重要性,整天光想着玩,太不应该了,以后我会时刻鼓励自己,多向匡衡学习,多读书,好读书。

读《宽恕自己》有感这是我看了一本书后的读后感,它叫作《宽恕自己》。

人们往往因为放不下心中的郁结而让自己感到痛苦,觉得自己过去做错的事情无法原谅或者别人做的事情无法原谅,而责备自己或者他人,从心理学角度分析,人感到愧疚或罪恶感往往是为了逃避承担错误的后果,而责任感则让我们不断的陷入愧疚的漩涡不能自拔,不是我感受不到身边同学的悲伤,我也曾有过那种感觉,觉得自己做的事情伤害了别人,因此无法原谅自己,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坏蛋,因此一直对他保持歉意,不敢期待他的原谅,后来我发现我在他心中早已不算一回事,然后我就一下子释放了。

为什么心中要装那么多的歉意或者不爽呢?或许你早已在他心中不算什么,那么再自责又有什么用呢?我并不是说自责不好,自责最起码是对自己的自省,但过去了的,已经无法改变的,再自责也没有用,选择宽恕,宽恕别人的同时也释放自己!原谅生活中的太多不容易和太多不完美,宽恕自己过去的失败,才能放下包袱,大步向前!放下心中的小悲伤,告诉自己那不算什么,一切都会过去的。

对于爱或不爱,或者在爱中遇到什么伤害,难道你要因为别人对你的伤害就不在相信爱了吗?难道一开始你爱的那个值得你爱的人后来发现他不再值得你爱就悔恨,就恨他,或者恨自己没有看清吗?要明白爱是主动的,而不是你值得我去爱,我才去爱你。

他是会变的,你也是会变的,他变得不再值得你爱,或者你变得不再爱他那种类型。

爱不是需要,不是因为我需要你所以我爱你,而是因为我爱你所以我需要你,爱本来就是一种感受,一种不需要值不值得来衡量的付出。

我不知道有没有说清楚我看过这本书的感受,或者你又没有懂,只是最近看到身边的朋友都有一点儿小悲伤,我希望你们能宽恕自己,让自己更快乐一点,这样大家都高兴。

我希望身边的朋友都能去看看这本书,受益匪浅.读《狼王梦》有感《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

主要写了母狼紫岚的丈夫,黑桑。

在即将成为狼王的前一天死了。

于是,紫岚就有了那样的一个念头——把自己生下的那一群狼崽中的一只狼儿培养成新一代的狼王,继承他父亲的遗愿。

为了实现这梦,她便开始训练自己的幼儿。

可是梦中就是梦。

她的幼儿也陆续死去了:黑仔出去捕食,被老鹰叼走了;蓝魂儿因中了猎人的圈套,也死了;双毛和狼王洛戛打斗时,也牺牲了。

但紫岚很快把最后的一丝希望交给了媚媚。

盼望着媚媚生下的孩子能成为狼王。

她为了能让孙子成为新一代的狼王,也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把狼的一切情感表达得淋漓尽致,我记得有一段是很残忍的,可最让我感动的也是那一段。

蓝魂儿在捕食的时候,不慎中了猎人的圈套,被捕兽笼给夹住了,蓝魂儿在弹簧旁呜呜地低叫着,用怜悯的目光注视着紫岚。

紫岚也着急地望着蓝魂儿一脸痛苦难忍的表情,于是她狠下心来,一口咬破蓝魂儿的喉咙,热腾腾的血溅在她的脸上,也让蓝魂儿在幸福中安然地死去了。

在表面上看是残忍的,但我想紫岚内心是那样的悲痛,因为没有一个不爱儿子的母亲。

那景象就如我小时候被母亲打一样,那都是打在儿身痛在娘心啊!紫岚那种奋勇直前、一心一意、永不放弃的精神让我十分感动。

但是,紫岚的教育方式是残忍,是自私还是伟大呢?在第一次读《狼王梦》时,我觉得她是伟大的,但后来再想想,原来说她残忍和自私也不是没有道理,她为了继承黑桑的遗愿,竟想在短时间内把狼儿培养成“超狼”,不但没有成功,还把孩子的性命给白白地赔上了。

就算狼儿们都当上了狼王,那又怎样,狼又不是人,它不会感恩,狼儿当上了狼王,会将捕到的猎物给她吃?不会的。

双毛弄断她的腿,媚媚把她赶出家外……难道这也是伟大吗?我的心越来越矛盾起来……再说,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很多人选择这种教育方式,而更多的是溺爱。

溺爱,使孩子们都越来越依赖父母,从而造成不再自己去实践,不再自己去做事,全都交给了父母。

长大后,他却怨恨父母,小的时候为什么不好好管教他,使他现在一事无成。

这种爱比紫岚的那种爱更加危险!可什么才是真正的母爱呢?我想了很久,发现母爱是多面化的,紫岚的那种是既残忍而又伟大的爱。

意想到这里,矛盾的心理化成一种愉快的心情。

原来母爱可以是多面表达的。

母爱的心是一个深渊,但在它的最深处你总会得到宽恕。

母爱有多面,只要是母爱,就没有对与错!关键不在于母亲,是在于子女在接受母爱的过程中,能不能分辨出是与非。

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名人、首相……都为母亲而称赞。

回过头看看眼前这只不管是不是被权力扭曲了心的母狼,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

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这个梦中,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岚因为儿女的外,而流下了两行属于母亲再悲伤的泪花……唯一的听众读后感每一个人都有天分,每一个人都可以成功,主要是看你努力没有。

如果你勤奋、努力,就一定会很快到达成功的彼岸,收获硕果的殿堂。

但是,在成功的时候,需要一些自信与鼓励,才能让你成功的步子迈得更大些,与成功的距离更接近。

今天,我读了《唯一的听众》这篇文章,让我感动万分。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内容是:这篇文章以写事为主,通过记叙一位音乐学院著名的教授,为了鼓励一名自信不足的孩子鼓起练琴的勇力,树立成功的信念,谎称自己是个聋子,让这个孩子从一个“音乐白痴”成长为能“奏出真正音乐的”小提琴手的故事。

“我想你一定拉得非常好,可惜我的耳朵聋了。

如果不介意我在场,请继续吧

”读到这,我感受到:这句话里写出了老人对“我”的鼓励。

作为一位音乐学院最有声望的教授,老人听出“我”拉得并不好,更从“我”被人发现后“准备溜走”的举去吧,发现“我”缺乏信心。

出于对年轻人的爱护,教练人谎称自己耳聋了,是为听不到好听的琴声向“我”表示歉意。

听惯了亲人对“我”白痴的评价,第一次听到陌生老人称赞,尽管是个聋子,但“我”还是充满了快乐。

老人的话让“我”有了面对老人拉琴的勇气。

文中的老人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在小男孩丧失信心时,说些鼓励他的话,让他立马恢复信心,振作起来。

小男孩就是因为老奶奶鼓励的话语,让他从而努力起来,走向成功的对岸。

其实,每个人都需要鼓励。

就说我学书法这件事吧

刚开始有时候,我觉得特别难,怎么也写不好。

这个时候妈妈做了我最强大的支持者:“你不要灰心,要相信自己,只要努力和坚持下去,胜利绝对属于你。

”在妈妈的鼓励下,我很快有了明显的进步。

现在,老师经常表扬我,同学们也向我投来羡慕的目光。

我越来越喜欢书法了。

这个明显的进步,与妈妈的鼓励是分不开的。

 读完这篇文章,我想到了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都是在别人无私帮助中成功的。

默默的关怀,真诚的帮助、持久的关注、热情的鼓励,都能够帮助别人树立自信。

我们无论做什么事,只要有信心,有毅力、刻苦学习,一定能获得成功。

读《钓鱼的启示》有感道德只是简单的是与非的问题,实践起来却很难。

今天,我读了《钓鱼的启示》这篇文章,让我领悟了这句话的真正内涵。

这篇课文主要讲的是我钓到了一条大鲈鱼,因为没有到开放的时间,父亲命令我把鲈鱼放回湖中。

三十四年过去了,每当我面临道德抉择的时候,总会想起父亲告诫我的话。

从此,我便有了道德实践的勇气和力量。

刚开始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脑海中就产生这样一个疑问:父亲让我把鲈鱼放回湖中,是因为他不喜欢这条鲈鱼呢?还是他的道德告诉他不能贪心呢?带着好奇心,我开始了深入的思考,我把文章又仔细地读了一遍,这回我找到了两个不是不喜欢才放回湖里的证据,分别是“我和父亲得意地欣赏这条漂亮的大鲈鱼”、“父亲盯了鲈鱼好长时间后,命令我放回湖中”。

对于这两句话,我的看法是:第一句话的得意和欣赏代表了父亲喜欢大鲈鱼,第二句话代表了父亲对大鲈鱼的依依不舍。

尽管这样,父亲还是让我把鲈鱼放生,我不由得对这位父亲产生了敬佩,正是因为他在道德面前,做出了正确的抉择,才使我走向了一条正直的道路,他真是一位英明的父亲!看这个文中的父亲,联想到了我的父母,他们也像文中的父亲一样,用自己的一言一行给我做出了很好的表率。

他们平时也对我要求十分严格,违背道德的事情,坚决不能做。

当他们严格要求我的时候,刚开始我还有点反感,有点儿不高兴,但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理解了父母的一番苦心,他们这样做是对的。

如果没有他们的约束,我难免会误入歧途。

我也有过类似关于道德抉择的经历。

有一次,我放学后打扫卫生时,竟然在我的座位下发现一枝笔。

那枝笔很漂亮,是我喜欢的一种。

我拾起它正想把它装入自己的书包,突然想起爸爸曾经告诫我的话:“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拿。

”我脸上顿时火辣辣的,就左顾右盼找失主,无奈同学们都回家了,我便先把它装了起来。

第二天一来我就四处打听,才知道是武烁菡丢的,当我把那枝笔还给她时,她微笑地向我表示感谢,我的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高兴,我心里的那块石头终于落地了。

这件事虽然很小,但也足以让我在道德面前做出了抉择。

人生的路还很长,也许会遇到比这枝笔还要诱惑人的“笔”,因此,我要用道德的标准来约束自己,终身做个正直的人。

读《热爱生命》有感“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

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

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

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

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

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

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

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

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

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

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

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

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

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

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

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

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

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

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

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

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

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人,一撇,一那。

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

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

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读《单翼天使不孤单》有感我从小就爱看书,每天必看书。

书给我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快乐,在我孤单的时候它陪伴着我。

黑夜,在我最孤单的时候也是它在默默伴随着我,陪我度过一个又一个无眠之夜,所以我彻彻底底地成了书的忠实粉丝。

每次出去的时候,都要带回来几本有趣的课外书,岂今为止,我家的书数量较多,在这么多的课外读物当中,最令我难忘的一本书是阳光姐姐写的《单翼天使不孤单》。

书中叙述了一位名叫张小伟的优秀学生,他是一个失去单翼,性格内向的小男孩。

他的内心是一口永远没有底的深井,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他的心底始终暗藏着悲伤,孤独、忧伤的他时常想起自己死去的父亲。

他尽力表现的很乖巧,确实想让老师喜欢他,因为他要演饰自己挥之不去的悲伤,他渴望和睦,幸福。

是班上新来的胡老师,让他抹去、擦掉了自己的抑郁,变得开朗起来,让他觉得即使不显得那么乖巧,也能获得别人的关心与爱护。

他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得知,自己的周围有很多像自己一样的“单翼天使”。

他表面上很懂事、早熟,可这却是他最虚伪最无奈的一面,渐渐的,张小伟知道,“单翼天使”只有互相“拥抱”才可以在天空中更好地飞翔。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懂得了:不管自己是否是一位失去单翼的孩子,家和父母永远是我们最好的港湾,永远给我们数不尽的温暖。

不要因为自己是“单翼天使”,从而感到深深的自卑与伤感。

因为在生活中,有许多人在默默地关心、支持着你;有人一直在做你心中的“太阳花”,给你希望与自信,让你去追寻、实现理想;有人在向你伸出最温暖的臂膀。

等待着你的是美好的明天……正因如此,我们才更要展现自己最阳光、无瑕的一面,与周围的伙伴更好地相处在一起。

让自己与他们紧紧拥抱在一起,更好地飞翔,去寻找属于自己的一片快乐的蓝天……也许你失去了一段美好、珍贵的父爱或母爱,但上天总会送一段新的爱来作为补偿还给你,请不要拒绝,因为这是你和你的家人,抚平伤口的一剂良药。

你们将永远地幸福并快乐下去,试着让自己接受另一只新的翅膀,或许刚开始将飞得不怎么好,但只要坚信自己能行,相信时间会让一切永远的美好下去......真诚地祝愿大家永远地幸福且快乐下去,与伙伴们在属于自己的天穹中自由自在地翱翔 。

直至飞向天空的最高点,让别人看到现在的你是最优秀最美好的!读《绾青丝》有感时隔三年重新来看《绾青丝》, 一口气看完,还是像第一次看那样,心好痛,眼泪总是不知不觉地溢满眼眶,一滴一滴的流下,这可能是很多《绾青丝》的读者的共同点吧。

看到云峥死之后就不想再看了,过去从没有看到这样的男主,或许他并不是男主,只是作者为女主所准备的一个过程。

但是正是因为他的死,让我第一次有点恨作者了,为什么要创造出这么一个人,让我心痛,让我到最后一看到云峥这个名字就开始止不住眼泪。

时常在幻想着,云峥会再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哪怕换成另一个身份,另一具身体,毕竟有女主作先例,希望冥焰能够帮助云峥复活,或者希望冥焰与云峥就是是一个人,那么我们就有了一个可以解释的通的让云峥复活的借口了。

实际上我一直觉得这样一女N男的文章是有些白痴的,但是绾青丝却没有给我这样的感觉。

楚殇、云峥、冥焰、,宇公子,每一个人都很爱叶儿,可是每个人的爱却又完全不一样,每个人都爱得那么让人心痛,最后却也注定只有一个可以陪叶儿走完一生。

宇公子的爱让我叹息,冥焰的爱让我心酸,楚殇的爱让我感动,可是云峥,他却是让我心碎的。

那个时候,叶儿被情所伤,云峥想远离这个世界,他们是那么的相似,仿佛将一切置身事外.。

任何一个女人,在被情所伤的时候,一个男子来帮助你,你都会有一些好感,不是吗?叶儿一开始对云峥只是知己,两人对于这个世界时如此的相似。

云峥是中蛊之人,中蛊的人,是不可以有情的,云峥一开始认识花花,只是因为叶儿可以解蛊,可以帮助她,但是叶儿又是那样一个人迷人的女子,不是美貌,不是声音,而是性格,叶儿与众不同的一切,无不在吸引着云峥,而云峥,这样一个温柔的男子,又有谁不会喜欢呢?他们俩,是日久生情..呆在云峥身边你不会悲伤,只有幸福,虽然这个自小中蛊的男子,被病痛折磨,但是,他的安全感,真的存在。

和他相处,会感到很舒服,很有安全感。

他是一个好男人,好丈夫,有夫如此,夫复何求!所以作者在云峥死后,不断地在写,叶儿对于云峥的思恋,那个血泪,这个男子,真的让人爱上他.....一直觉得云峥的感情是最纯洁的,没有世俗的顾虑,犹如坠落凡间的天使,也许是因为他太好了,所以不是凡间女子所能得到的,所以注定是个悲剧。

看到云峥死后女主的悲伤,我也哭得双眼红肿,老天待他何其不公啊。

一遍一遍的看着那几章,总希望是自己看错了,或者有一天作者能把文给改了。

但是没有了这样的结局,云峥在我们心中的形象不会这么难忘。

最让我想到就心碎的无疑是云峥在转世之前留给叶儿那段话“我的妻子是这世上最美好的女子,若我能活着,我愿意倾尽所有去爱护她,给她幸福,可是上天没有给我这样的机会。

我这一生,最对不起的人就是她。

我是一个很自私的男人,明知道自己不能陪她一生,仍然瞒着她、娶了她,我为了自己的余生能获得幸福,毁了她的幸福,所以,我希望她以后的人生能过得幸福,我的妻子,值得比我更好的男人去爱她……她那样聪慧,会明白我选择转世,不是想违背对她的承诺,而是想让她知道,我不愿意做她的牵挂,不愿意用我留给她短短一年时间的回忆,去束缚她的心,禁锢她的下半生。

”我受不了看到这段话,每次看着都泪流满面。

这样的男子现实中永远也不可能有,他并不是完美无缺的,但是他给的爱却让任何语言都显得苍白无力。

读《斑羚飞渡》有感看了《斑羚飞渡》这篇文章,我的心里掀起了千层巨浪,感慨万千。

它描写了一群被逼至绝境的斑羚,为了赢得种群的生存机会,用牺牲一半挽救另一半的方法摆脱困境的壮举。

每一只年轻斑羚的成功飞渡,都意味着有一只老年斑羚摔得粉身碎骨。

这是一种为了种族的延续而甘愿牺牲自己的伟大精神!是一种用生命为下一代搭起一条生存道路的精神!“没有拥挤,没有争夺,秩序井然,快速飞渡”,没有一只老年斑羚从注定死亡的那拨偷偷溜到新生的那拨去,它们的心里很坦然,很踏实:为了下一代,我们有了坚定的勇气,可以无悔地牺牲自己,完成这一幕悲壮的斑羚飞渡。

我敬佩这些勇敢的斑羚,特别是镰刀头羊,他没有做人类的奴隶,没有做人类的囚徒。

“只见它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那道绚丽的彩虹。

”它维护了自己的尊严,也维护了种族的尊严。

而有的人,却甘于屈服,在生死抉择之际,他们毅然选择了在他人的膝下苟活,只为了一己私利。

这是可耻的自私蒙蔽了人类的思想,冲昏了人类的头脑,埋没了人类的心灵。

但有的人也具有和老斑羚们一样的牺牲精神,那就是四川汶川大地震中,有多少人本来能逃生却为了救别人而牺牲。

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谭千秋老师。

这是一位英雄的教师,当救援人员发现他时,他双臂张开着趴在课桌上,身下死死地护着四个学生,四个学生都活了下来,他却永远离去了。

还有一个小男孩手刨四个小时从废墟下救出了同学,但他的双手却血肉模糊,他就是马健。

他们的心灵是伟大高洁的。

假如我们能搏击蓝天,那是他们给了我们腾飞的翅膀;假如我们是击浪的勇士,那是他们给了我们弄潮的力量;假如我们是不灭的火炬,那是他们给了我们青春的光亮。

他们和斑羚们一样,都是可以用自己最大的力量去为他人付出全部的英雄,他们是我们的骄傲。

在赞美斑羚的同时,我也为那些狩猎的人感到心痛,他们是罪魁祸首。

大自然是需要和谐的,虽然我们是最高级的动物,但其他的动物依然有它们自己的生活和情感,它们也有深爱的伙伴,也有感人至深的亲情,但几声枪响,破坏了它们的安宁,让它们失去了美好的家园。

这对我们来说并不算什么,因为我们不是斑羚,但对它们来说呢?失去亲人的痛苦又有谁能体会,人们为什么不能和它们和谐相处呢?毕竟它们也是生命,我们大家都是大自然的孩子。

将心比心吧,苍天最终还是让斑羚们繁衍了下来,这是它们用生命的代价换来的,而我们人类,从来不需要用任何的代价来换取生存的机会,和它们相比,我们幸福多了。

它们用无私感动了上苍,它们的善良代代相传,这一飞渡的壮举谱写了生命的乐章,也带给我们深深的自责与愧疚。

其实,生命需要奉献与牺牲,这样才有意义。

当你的生命为他人开一朵花,你生命的芳香就会灿烂一片;当你的生命为他人增添一份温暖,你生命的芳香就会沁人心脾;当这一切在你的心田荡漾着涟漪的时候,你一定会感受到一种温情关爱的芳香。

我想,那些为了救年轻斑羚而失去生命的老斑羚们一定也是这样想的。

我合上书,闭上眼,只听见窗外萧萧细细的雨声,那一幕情景,依旧栩栩如生,只是生命已去,再多悔恨的眼泪也只能化作春夜的一丝细雨,滋润那片曾经茂盛欢腾的草原……由于字数有限只能先给这几篇了

西游记读后感150个字左右,请各位哥哥姐姐帮帮妹妹吧

西游记读后感提到《西游记》大家肯定能将其中的一些片段记得滚瓜烂熟,我也一样,再一次拿出那本在书架上已微微发黄的《西游记》,爱不释手,道一杯香茗,没翻开几页,随着吴承恩爷爷的精彩描绘,就被其中的情节给吸引住了。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西游记》讲述了胜神州有一花果山,山顶一石,受日月精月华,产下一石猴。

石猴四海求师,在西牛贺州得到菩提祖师指授,得名孙悟空,学会七十二般变化,一个筋斗云可行十万八千里。

归来后自号“美猴王”’,去龙宫借兵器,得大禹定海神铁,化作如意金箍棒,可大可小,重二万三千五百斤。

又去阴曹地府,把猴属名字从生死簿上勾销。

龙王、地藏王去天庭告状,玉帝欲遣兵捉拿。

太白金星建言,把孙悟空召入上界,授他做弼马温,在御马监管马。

猴王初时不知官职大小,后知实情,打出天门,返回花果山,自称“齐天大圣”。

玉皇大帝派李天王率天兵天将捉拿孙悟空,美猴王连败巨灵神、哪咤二将。

太白金星二次到花果山,请孙悟空上天做齐天大圣,管理幡桃园。

孙悟空偷吃了幡桃,又揽了王母娘娘的幡桃宴,盗食了太上老君的金丹,逃离天宫。

玉帝再派李天王率天兵捉拿,双方争持不下,观音菩萨举荐灌江口二郎真君助战。

孙悟空与二郎神赂法斗战,不分胜负。

太上老君使暗器击中悟空。

猴王被擒。

玉帝使刀砍斧剁、火烧雷击,不能损伤悟空毫毛。

太上老君又把悟空置丹炉锻炼,七七四十九日开炉,孙悟空依然无伤,在天宫大打出手。

玉帝请来佛祖如来,把孙悟空压在五行山下,饥时、给他铁丸子吃,渴时,与他熔化的钢汁喝。

唐太宗开科取士,海州陈广蕊得中状元,被丞相之女殷温娇抛球打中,做了佳婿,但在去江州上任途中被贼艄刘洪、张彪谋害。

殷温娇产下一子,抛流江中,被金山寺法明和尚所救,取名江流,十八岁受戒。

法名玄奘。

后玄奘母子相见。

报了前仇。

径河老龙因赌卦少降雨水,触犯天条当斩,求唐太宗救命。

太宗臣魏征梦斩径河龙,太宗魂被迫入阴司对证。

还生后修建“水陆大会”。

请陈玄奘主行法事,开演诸品妙经。

观世音显像,指化陈玄类去西天取真经。

唐太宗认玄奘御弟,赐号三藏。

唐三藏西行,出离边界即落入魔洞,得太白金星解救。

在五行山揭去如来的压帖,救出孙悟空,赐号行者。

因孙悟空打死劫经的强盗,唐僧数落人,孙悟空一怒离去,观世音化作老母,传给唐僧一顶嵌金花帽,一道紧箍咒,哄骗悟空戴上金花帽,金箍嵌入肉中。

唐僧念动咒语,悟空就头疼难忍,以此为唐僧钳束悟空的手段。

师徒二人西行,在鹰愁涧收伏白龙,白龙化作唐僧的坐骑。

在观音院,因悟空卖弄锦斓袈裟,引起金池长老贪心,要火烧唐僧师徒,反被悟空弄法烧了禅院。

混乱中,袈裟波黑风怪窃走,孙悟空去南海请来观音,自己变化仙丹。

诱黑风怪吞下,降伏此怪。

二人继续西行,来到高老庄,庄主女儿被一长嘴大耳妖怪强占。

悟空追赶妖怪来到云栈洞、得知妖怪为天蓬元帅,因调戏嫦娥被贬下界,误投猪胎。

经观音收伏,赐名猪悟能,在此等候取经人,遂引起拜见唐僧,赐号八戒、做了唐僧的第二个徒弟。

后来唐僧在浮屠山得乌巢禅师传授《多心经》。

在黄风岭遇怪刮黄风迷人,孙悟空请须弥山灵吉菩萨降伏此怪。

在流沙河中,他们又收伏了观音赐名沙悟净并令其在等候东土取经人的水怪,赐号沙和尚,做了唐僧第三个徒弟。

师徒四人跋山涉水,西去取经。

观音菩萨欲试唐僧师徒道心,和黎山老母、普贤、文殊化成美女,招四人为婚。

唐僧等三人不为所动,只八戒迷恋女色,被菩萨吊在树上。

在万寿山五庄观,悟空等偷吃人参果,推倒仙树,被镇无子拿获。

悟空请来观音,用甘露救活仙树。

白骨精三次变化,欲取唐憎,都被悟空识破,将怪打死。

八戒趁机进馋言,唐僧不辨真伪,逐走悟空,自己却被黄袍怪拿住。

被黄袍怪摄入洞中的百花公主放了唐僧并央他到宝象国给父王送信,前来搭救。

八戒、沙僧斗不过黄袍怪,沙僧被擒,唐僧被变作老虎。

八戒欲回高老庄,经白龙马苦劝。

到花果山请回孙悟空,降伏妖魔,师徒四人继续西行。

平顶山莲花洞金角大王、银角大王,欲拿唐僧,并有葫芦、净瓶、宝剑、扇子、魔绳五件宝器,神通广大。

悟空与之斗智斗勇。

屡经磨难,才降伏二怪。

乌鸡国国王被狮精推入井内淹死。

狮精变化国王。

国王鬼魂求告唐僧搭救,八戒从井中背出尸身,悟空又从太上老君处讨来金丹,救活国王。

狮精原来是文殊菩萨的坐骑青毛狮子所化。

牛魔王的儿子红孩据守火云洞,欲食唐僧肉。

悟空抵不过红孩儿的三昧真火。

请来菩萨降妖。

菩萨降伏红孩儿,让他做了善财童子。

黑水河龙变作艄公。

诱唐僧、八戒上船,沉入水府。

孙悟空请来西海龙王太子摩昂擒龙回西海。

车迟国虎力、鹿力、羊力三位大仙乞雨救旱有功,做了国师,国王敬道灭僧。

悟空等与三法师斗法,—一挫败他们,使之现了原形。

观音座前莲花池内金鱼修炼成精,在通天河岁食童男童女。

悟空和八戒变作童子,打退妖怪。

妖怪作法,使通天河封冻,诱唐僧上冰上行走,摄入水府,菩萨赶来。

把金鱼收回南海。

太上老君坐骑青牛趁看守童地瞌睡,偷了老君的金刚镯下界作怪,在金兜洞把唐僧捉去。

悟空请来雷公、水伯、十八罗汉等,都被妖怪用金刚镯把兵器收去,后来找到太上老君处,方把青牛收伏。

师徒四人继续西行。

唐僧、八戒喝子母河水受孕,悟空取来落胎泉水,解了二人胎气。

西梁女国正欲招唐僧做夫婿,悟空等智赚关文,坚意西行,唐僧却被琵琶洞蝎子变化的女妖摄去。

悟空请来昂日星宫,星官化作双冠子大公鸡,使妖怪现了原形,死在坡前.六耳猕猴趁机变做孙悟空模样,抢走行李关文,又把小妖变作唐僧、八戒、沙僧模样,欲上西天骗取真经。

真假二悟空从天上杀到地下,菩萨、玉帝、地藏等均不能辨认真假,直到雷音寺如来佛处,才被佛祖说出本相,猕猴精被悟空打死。

师徒四人和好如初。

同心戮力,赴奔西天。

在火焰山欲求铁扇公主芭蕉扇扇灭火焰。

铁扇公主恼恨孙悟空把她的孩子红孩儿送往林山做童子,不肯借,悟空与铁扇公主、牛魔王几次斗智斗勇,惜天兵神力,降服二怪,扇灭了大火。

师徒四人得以继续西去。

后来,师徒四人又先后除去了万圣老龙和九头虫驸马,黄眉怪,蜘蛛精,蜈蚣精和青狮、白象、大鹏三怪。

比丘国国王圣寿星坐骑白鹿变化的国丈迷惑,欲从一千一百一十个小儿的心肝做药引,悟空解救婴儿,败退妖邪。

寿星赶来把白鹿收回。

陷空山无底洞里老鼠精又变化女子掳唐僧强逼成亲。

孙悟空访知老鼠精是李天王义女,上天庭告状,李天王把鼠精押回天曹发落。

灭僧国王发愿杀一万僧人,孙悟空施法术,把国主后妃及文武大臣头发尽行剃去,使国王回心向善,改灭法国为钦僧国。

隐雾山豹子精欲食唐僧肉,被悟空用瞌睡虫睡倒,八戒一耙结果了妖怪性命。

师徒四人到天竺国,郡侯张榜求雨。

悟空访知原委,劝郡侯向善,天降甘霖。

师徒来到玉华州,因教授王子学艺,被黄狮精盗走兵器。

悟空等三人夺回兵器,黄狮精投奔祖翁九灵元圣,即太乙救苦天尊坐卞龙头狮子所化。

悟空请来太乙天尊,收伏了狮怪。

来到全平府,唐僧元宵夜观灯,被玄英洞辟寒、辟暑、辟尘三个犀牛摄去。

悟空请来四位星宿擒拿三怪,斩首示众。

在天竺本国,唐僧被月宫玉兔变化的假公主抛彩球打中,欲招为驸马。

悟空识破真相,会合太阴星君擒伏了玉兔,救回流落城外的真公主。

在铜台府地灵县寇员外家化斋后,寇家遭劫,寇员外丧生。

唐僧师徒被当做强盗捉起入狱,悟空入地府招回寇员外灵魂,案情大白。

师徒四人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来到了灵山圣地,拜见佛祖,却因不曾送人事给阿难、伽叶二尊者,只取得无字经。

唐僧师徒又返回雷音寺,奉唐王所赠紫金钵做人事,才才求得真经三十五部五千零四十八卷、返回东土。

不想九九八十—难还缺一难未满,在通天河又被老鳖把四人翻落河中,湿了经卷。

唐三藏把佛经送回长安,真身又返回灵山。

三藏被封为施檀功德佛,悟空、八戒、沙僧和白龙马也均受封,各归本位,共享极乐。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西游记》讲述了东胜神州有一花果山,山顶一石,受日月精月华,产下一石猴。

石猴四海求师,在西牛贺州得到菩提祖师指授,得名孙悟空,学会七十二般变化,一个筋斗云可行十万八千里。

归来后自号“美猴王”’,去龙宫借兵器,得大禹定海神铁,化作如意金箍棒,后大闹天宫,被如来制服,如来因南赡部州多杀多争,派观音菩萨去东上寻一取经人。

来西天取经,劝化众生。

菩萨在流沙河、云栈洞、五行山分别度化沙悟净、猪悟能、孙悟空三人,将来做东土取经人的徙弟,又度白龙给取经做脚力。

唐僧一行人便踏上了西天取经之路。

一路上,他们餐风饮露,遇到妖怪无数,他们都一一克服了,途径乌鸡国,小儿国,朱紫国······他们一路除妖斩魔,医治国君,救千万百姓,和尚······的故事。

《西游记》向人们展示了一个绚丽多彩的神魔世界,人们无不在作者丰富而大胆的艺术想象面前惊叹不已。

然而,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是一定社会生活的反映,作为神魔小说杰出代表的《西游记》 通过《西游记》中虚幻的神魔世界,我们处处可以看到现实社会的投影。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

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

他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

他机智勇敢又诙谐好闹。

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

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如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

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夺目的神话英雄。

孙悟空那种正义大胆、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横扫一切妖魔鬼怪的大无畏气概,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和要求。

他代表了一种正义的力量,表现出人民战胜一切困难的必胜信念。

说到猪八戒,他的本事比孙悟空可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但这个形象同样刻画得非常好。

猪八戒是一个喜剧形象,他憨厚老实,有力气,也敢与妖魔作斗争,是孙悟空第一得力助手。

但他又满身毛病,如好吃,好占小便宜,好女色,怕困难,常常要打退堂鼓,心里老想着高老庄的媳妇;他有时爱撒个谎,可笨嘴拙腮的又说不圆;他还时不时地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他甚至还藏了点私房钱,塞在耳朵里。

他的毛病实在多,这正是小私有者的恶习。

作者对猪八戒缺点的批评是很严厉的,但又是善意的。

他并不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因此人们并不厌恶猪八戒,相反却感到十分真实可爱。

师傅唐僧,虽说没有孙悟空的本领、猪八戒的活络、沙僧的勤快、白龙马的脚力,但他品行端正,会念真经,不怕“千刀万剐”,有坚定的信念;沙僧和白龙马虽说没有什么大本事,但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心当好后勤,不好出风头。

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

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

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在生活中,我们有没有像唐三藏一样做事坚持到底呢

比如说:在做题目时,有一道题不会,是不管这题

不会就不会,还是想办法学会;在运动时,突然不想做,是不做

还是坚持下去······其实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例如著名的汽车大王福特自幼帮父亲在农场干活,当他12岁那年,就在头脑中构想出一种能够在路上行走的机器,这种机器可以代替牲口和人力。

当时他的父亲要求他必须在农场当助手,可是福特坚信自己可以成为一名出色的机械师。

于是,他用一年的时间完成了别人要三年才能完成的机械训练,随后又花两年研究蒸气原理,试图实现他的目标,然而却没成功,但是,他没有放弃;随后他又投入到汽油机的研究上来,每天都梦想着制造出一部汽车。

其创意被大发明家爱迪生所赏识,邀请他到底特律担任工程师。

经过十年的辛苦努力,在29岁时,福特成功地制造出第一部汽车引擎。

今日的美国,平均每个家庭都有一部以上的汽车;今日的底特律,已成为美国最大的工业城市之一,也是福特的财富之都。

设想福特如果当初放弃了,还会有今天的福特汽车吗

再如:英国曾有一位游泳女健将,她想破一个举世无人的游泳记录,她在冰冷的海水中奋力游了10个小时以后,嘴唇发紫,已经没有力气了,在茫茫的大雾中,根本看不到海岸线,她对身边船上的同伴说:“我已经没力气了,赶快拉我上去

”那个同伴对她说:“再坚持一下,还有一英里就到了。

”“只有一英里了

为什么我看不到海岸线

快拉我上去

”同伴只好拉她上去。

她到了皮艇上,只喝了一杯热汤的功夫就已经看到海岸线了,看到海岸线上为她欢呼的人群,她懊悔的跺了跺脚,后悔自己没有坚持到那最后的一英里……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世界上很难办到的事情,只要人们用心去做,总是有可能成功的。

也就是坚持就是胜利。

不论做什么事,如不坚持到底,半途而废,那么再简单的事也只能功亏一篑;相反,只要抱着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的精神,再难办的事情也会迎刃而解。

绝对原创,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但应该没这么巧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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