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版“The Yellow Wallpaper”的读后感,最好是有人物分析哦~~~谢了
故事是从主人公的自我描述她的心理以及精神上的感受开始的。
那时她刚刚患了一种轻读的心理抑郁症状,他的名医丈夫约翰决定用“休息治疗法”对其妻子治疗。
作出这种未经商量的治疗方案的决定在当时男权当道的社会里,虽然看似普通平常,不过却也暗示了占据统治地位的约翰和从属地位的妻子之间的不平等关系,而正是这种地位的不平等导致了主人公由轻度的心理抑郁症,恶化成精神失常,几乎导致疯癫。
当她患了 “暂时性的精神抑郁----轻读的歇斯底里倾向” 病症时,她医术精湛的名医丈夫甚至不愿意相信她确实患病了。
在写到“休息治疗法”时,她不无讽刺道,“约翰是名医,也许这就是我为什么不能好得更快的主要原因
我压根儿就反对他们的意见和想法”。
她被告知在彻底痊愈之前,她被禁止“工作”。
她反驳道,一些令人心神愉悦的、能给人带来兴奋和变化的工作,对她的康复很有帮助,而这样的工作就包括她很珍爱的写作,可惜这被约翰完全禁止了。
她甚至不切实际地幻想能给她“少些反对,多赋予些社会责任和鼓励”。
不尽如此,当约翰决定租下那栋哥特式的大厦后,她就抵触地写道,“……它总有些令人觉得奇怪的地方”,等。
这些抵触情绪实际上在表明,她潜意识里认为“休息治疗法”对她根本不适用。
也就是说,她周围的男人那种限制她的自由和创造力的做法实际上是错误的。
他们始终认为,如果对她进行休息治疗,她没有什么理由不彻底治愈。
她的名医丈夫约翰始终坚信他知道最佳治疗方案,为此他把她关进了那栋哥特教堂大厦里面的疗养室,尽管她反复抗议说“我根本不喜欢这间房子”。
首先,约翰为她挑选了这栋位于乡村的疗养大厦。
于约翰来说,这再有理不过了,但是对女主人公来说,这大厦和房子就如同坚固的牢房,使得她和外部世界彻底隔绝起来,“因为这里有铁栏杆,厚厚的石头墙壁和铁栅般的大门,再加上铁锁。
”然后约翰又为她选了间贴有黄色壁纸的的房间,从这间房子里到处可见钉了隔条的窗户,笨重的床架和楼梯。
在女主人公看来,这正是她丈夫囚禁她的囚房。
“我每天就如同按步就班完成作业一样,他为我准备了一切,预定了一切,将我看成一个甜美的宝贝孩子。
”事实上约翰成天用一些和小孩类似的词语称呼她,看护她,完全将她当成没有任何主见的孩子。
约翰也禁止她在康复过程中做任何需要动脑筋的活,例如写作,“他很讨厌我哪怕写一个字。
”她在这种“虐待性质的疗养”中觉得她已经成了约翰的负担,成了社会的累赘,“我这些精神上的感觉真的令人绝望。
”这表明,传统的疗养方法对她失效,她的病情非但没有好转,反而急剧恶化。
由于无所事事,加上极度的自卑和苦闷,她最后完全将她的注意力集中在那些有人头的恐怖的黄色壁纸,对上面的图案产生了浓厚兴趣,“我对它们充满了期待,”她把那些墙纸的人当成了自己,那些墙纸上的格子和图案就是禁锢她的房间,乃至产生幻觉导致精神失常。
小说里黄色壁纸是女性在现实社会里受到压制和不公平对待的象征。
对女主人公来说,黄色壁纸里的那些图案,特别是那些格子形状的,表示在男性主导的社会里女性的自由受到剥夺和禁锢,“它如同在你脸上抽打,然后将你击倒,将你拭杀。
这真是一场恶梦。
”这显然是女性受到压迫后要求平等和尊重的一种诉求。
“在我的幻想中,是那些图案使得她一筹莫展,”她继续说道,“但是无人能够逃脱那些图案的扼杀和禁锢。
如果她们(指图案中的女子,笔者注)爬出了一些,她们又会再次遭到扼杀和禁锢。
”她在阳光灿烂的白天一动也不动,强迫自己入睡,尽管她难以入眠;而在夜晚时她却高度兴奋,在她的幻觉中,她总是试图从那些墙纸里的格子里逃出来。
在她看来,白天就是男性和他们主宰的社会,而夜晚和月光才属于她。
那个在黄色墙纸里挣扎的女人们实际上就是指主人公自己和女性整体,所以黄色壁纸图案和里面的女人实际上是当时男性主导的社会里女性现状的一个缩影。
小说的高潮出现在结尾部分,女主人公在精神彻底崩溃之时最终从那间疗养室爬了出来,她撕毁了几乎所有的壁纸,对她的丈夫约翰说,谁也不能将她再投进那间牢狱一般的房间了。
约翰目瞪口呆,最终晕倒,而她就从他的身体上爬过,逃离了那间房子,可惜女主人公最终还是精神失常了。
作者吉尔曼通过女主人公之口,将这些疯狂的非理性行为隐喻成女性从社会受到的压迫、忽视和不平等对待。
小说戏剧般的结尾也表明了作者对实现男女平等的渴望与自信,虽然过程未免漫长,代价未免残酷;而约翰的晕倒也象征着男性统治下的父权社会的崩溃和瓦解。
根据作者吉尔曼多年后(1913年)对写作此文动机的解释,小说是基于她自身的遭遇而完成的,除了结局外,两者之间只有很小的差异,例如吉尔曼的丈夫是个名律师,对她进行休息治疗的医生不是她的丈夫,而是另外一个人,小说只是将两人合二为一了。
幸运的是,吉尔曼本人最后从精神摧残中逃离了出来。
吉尔曼写这篇小说的主要动机并非变相地诉说自身的遭遇,就是希望借此将一些女性从一些人为的可能导致疯狂的路上拉回来,而且相信这是完全可行的,并且借机批评了当时心理学里至高无上的“休息治疗法”。
基於小说的真实背景,吉尔曼的这篇小说被当成心理学和女权主义运动史上的一篇杰作。
事实上,小说出版后立即遭到许多人 (特别是心理医生) 的强烈批评和反对,包括曾经为吉尔曼进行休息治疗的那位医生,一位位于加利福尼亚的名医,因为吉尔曼寄给了他一份文章的样稿;同时也得到了包括其他一些心理医生的高度评价,例如某位来自堪萨斯州的著名心理学医生。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那位加州名医多年后最终默认吉尔曼的观点,不再用休息治疗法来治疗他的病人。
这篇小说不光是在当时引起了震动,即使在今天,它蕴含的男女自由平等的思想在现在也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英语书虫中铁路少年的读后感,分别用三向话概括故事的开始,发展和结局。
《水》是我国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璀璨的明珠,代文人留给我们的一富的文学遗产。
这部长篇名著主要描写了北宋徽宗宣和年间,宋江等一百零八位英雄的传奇故事。
他们的斗争事迹被染上了浓厚的传奇色彩,在民间广泛流传至今。
这部名著整体上可分为两大部分。
前半部分主要描写了官逼民反、百姓起义、轰轰烈烈大聚义;后半部分则主要描写了他们竖起“替天行道”大旗,接受招安,东征西讨,最终凄凄惨惨鸟兽散的结局。
小说真实地描写了封建社会中的基本矛盾,深刻地揭露了统治集团的罪恶,大胆地歌颂了造反的英雄,艺术地再现了中国古代人民反抗斗争的发生和发展的规律,这在整部中国文学史上是相当难能可贵的。
纵观全部,本书自始至终都特别突出忠与奸的斗争。
《水浒传》中的“义”虽然也难以摆脱儒家伦理的羁绊,但主要还是表现了下层,群众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而团结一致,戮力相助,进而“济困扶危,杀富济贫”,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反封建的意义。
至于“忠”,虽然也有忠于梁山事业的内涵,但主要还是指忠于封建君王。
且“忠”与“义”之间,忠又处于主导地位。
小说中的主人公宋江就是“一生忠义”的代表。
他曾经凭着自己的声誉和才能,将梁山事业上引向兴旺发达,但他同时又在“忠义”思想指导下,坚持了一条“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的道路,所谓“身在水浒之中,心在朝庭之上,一意招安,专图报图”,最后领导义军归顺了朝庭,去打“不‘替天行道’的强盗”,并自己走向了绝路。
小说在表现宋江等最后被奸臣毒死时,还颂扬了他的忠心不负朝廷,而皇帝也不负忠臣。
在主观上只是想表明“自古权奸害忠良,不容忠义立家帮”,而不想否定宋江他们的投降归顺,但小说事实上描写了宋江因接受招安而最后走向悲剧,在客观上还是对投降主义作出了有力的批判。
这应该说是现实主义的胜利。
《水浒传 》是一部政治性很强的小说。
但长期以来广大群众之所以喜爱这部小说,不仅仅是由于它宣扬了忠心报国或描写了阶级斗争,而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它歌颂了英雄,歌颂了智慧,歌颂了真诚。
《水浒传》中的不少英雄都“力”和“勇”的象征。
他们有的能空手打虎,有的能倒拔杨柳,并且还杀贪官污吏,抵千军万马,一往无前。
他们智取生辰纲,三打祝家庄,有勇有谋,出奇制胜,其斗争的计谋和策略实为后人所赞叹。
特别是李逵、阮小七、鱼虾知深等一些人物,不拘礼法,不计名利,不做作,不掩饰,“任天而行,率性而动”,保存了一颗与封建理学相对立的“绝假纯真”的童心,更为广大群众所喜爱。
接上:水浒传》是一部思想内容很丰富的小说。
它没有给读者揭示出梁山泊这支队伍的基本性质,没有告诉读者这是一支以什么样的阶级成员为基础构成的队伍,只是着力刻画了一群代表性人物。
人们也只能以这些代表人物亦即队伍的领袖人物去理解这支队伍的性质,看他们是在什么样的社会冲突下走上梁山的。
“逼上梁山”是群众形容梁山好汉落草原因的谚语,其实上梁山的并不全是被副的,逼法也各人不同。
最典型的当推林冲。
林冲是八十万禁军教头,不是城市贫民,更不是农民。
由于高衙内企图霸占他的妻子,设计陷害,使他成了囚犯被发配沧州,而后又火烧草料场要置他于死地,“闪得他有家难奔,有国难投”,为了求活他不得不上梁山。
逼使他落草的,是大官逼小官的矛盾,与地主官僚压迫农民无关也不是在租税灾害的迫害下无法谋生才铤而走险的农民起义的标准原因,而是任何社会中都有的与对立无关的强者欺凌弱者的现象,同一阶层内部也可以大量发生,打不上什么阶级烙印。
那情况与高俅逼走王进一样,是与阶级利害无涉的私人恩怨的爆发。
与林冲出身相似的是曾任殿前制使的杨智。
他因失陷花石纲而丢官。
如果他要参加起义,正该去参加因花石纲而逼反的方腊队伍。
可是他累遭挫折,仍一心想搏得一个封妻荫子。
杀牛二事件使他被发配到大名府,而他又甘心为梁中书送赃礼效劳,直到生辰纲丢了,才不得不以到二龙山落草转入梁山。
而这也和揭竿起义的农民革命不相干。
鲁智深也是军官,在提辖任上因仗义救人,三拳打死郑屠,官府追捕下被逼削发为僧;后又因仗义救护林冲在东京不得安身,流荡江湖而落草。
他的身份与落草的原因也和农民反抗地主的起义无关,倒是因仗义而啸山林这一点却是许多梁山好汉集结的最大原因,称之为“聚义”。
那一群侠义之士聚集在一起行义侠之事才是《水浒传》给予读者的最重要的意向,这个意向在小说中压倒一切。
使梁山泊走上兴旺道路的晁盖一伙的入伙起因是打劫生辰纲,这也是江湖上通行的夺取“不义之财”的侠义行为。
刘唐的报信,阮氏三雄的撞筹,公孙胜的奔来参加都是冲着“义”字来的。
晁盖的身份是当保正的庄主,从江湖上的角度可称得上是“开明地方”;吴用是教书先生,可称乡村贫民;公孙胜是道士,刘、唐、白胜是无业游民,只有阮氏三雄是渔民,可排得上是农民,而且受官腐的捐税勒索。
但他们所向往的只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秤分金的快乐生活,入伙也是因为有仗义的庄主晁保正牵头。
官兵来捕捉的战争中他们还唱着“忠心报答”赵官家“,哪有反王权的气息
《水浒传》少数几个出身农民的也都是江湖气重于泥土气,只有李逵的哥哥还像个农民,偏偏他正是反对李逵落草的。
《水浒传》中的地主,晁盖不必说,史进的父亲史太公,桃花庄的刘太公,宋江的父亲宋太公,孔明、孔亮的父亲孔太公,穆弘、穆春的父亲穆太公,等等,无论从肖像描写还是从性格描写,都是仁善之辈。
只有陷害解珍兄弟的毛太公和沂水县陷害李逵的曹太公才是负面形象,而好坏则是以与梁山好汉的关系,即以“义“来划线的。
小说中几乎没有出现过地主欺压农民的镜头,作者的标准是义与不义,而不是以地主与农民的对立的关系为准的。
宋江是地主出身的县吏,和江湖好汉结交,仗义疏财出了名,他因通风报信救了晁盖一伙,杀净婆惜(是因救晁盖通梁山惹的因)而出逃,累遭动难,都是梁山好汉仗义营救脱的险,而他仍不肯落草,后因江洲一线,事情闹砸了才上山,终于当上了梁山之主。
其他如戴宗、李逵、张横、张顺、石秀、杨雄、孙立、孙新一伙,青洲三山,饮马川一伙等等,也都是慕宋江之义和梁山泊的名声投奔入伙的,连降将呼延灼,关胜也尽是悉于宋江“义气深重“上的山,只有卢俊义是因为山寨慕名邀他聚义不成,才逼他上绝路,营救出来后,感于恩义入伙的。
情况虽不同,题目都是一个:江湖义气。
招安以前的历次战争也无不为了“义“。
燕顺、花荣等打青洲是为了救宋江,大闹江洲也是为了救宋江,三打祝家庄是因为石秀一伙为祝家庄所困辱,打高唐州是为了救柴进(收呼延灼之战也由此引发),三山聚义打青洲是为了救孔明、孔亮,打华洲是为了救鲁智深和史进,打大明府是为了救卢俊义、石秀(收水火二将之战是其余波),打曾头市是为晁盖报仇,打东平、东昌府是因为山寨位置摆不平,为了免伤义气以攻城为卜,打泰安洲是为了策应燕青,闹东京虽算不上战争,也兴师动众,大费周张,只是为保护宋江一伙去东京看灯进行的窥探活动。
这些小说中最热闹的地方都是为了表现江湖义气而写的。
梁山泊打的旗号是“替天行道”,简单点说也就是为人间打抱不平。
黑暗无能的官府所不能解决的人间不平事,由“义”来伸理,来诛残除暴,这就是“替天行道”的确切含义。
“替天行道”是“行使侠义”的另一种说法,是更冠冕的名称。
招安以后虽然称“义”作“忠”,帮朝廷去打别的强盗了,对打击的对象来说可以说很“不义”了,但宋江一伙仍然讲着义气,俨然是宋王朝军队中一支特殊的用义气团结起来的集体,但这时比起占据山寨的时候来,味道已大不相同,似乎有了点缺陷,这也许就是《水浒传》后半部分讲史部分在形象上也差了些的缘故吧。
总之,《水浒传》以其通俗易懂的语言文字、生动鲜明的人物形象向人们展示了一幅广大人民与封建官僚势力英勇抗争的社会图景,不仅使读者更加深刻地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状况,而且更反映了人民力量的伟大,使得这部巨著有着更为深远地历史和现实意义。
凤还朝:妖孽王爷请让道。
叶宋、苏宸版。
最后结局是什么,叶宋跟谁在一起了,我找不到结局啊~~~求大神
抚仙滇池的东边,距明九十多公里。
这个湖与另外两原湖——滇池宗海同属于五亿年前的一片大海,后来地质运动,大海退走,这三个坑是海洋最深的部分,剩水残山就成为湖泊。
说得诗意些,这些湖泊是海的心,或者是海的遗址。
过去,昆明人是不去抚仙湖的,不必舍近求远,滇池就在昆明旁边噻。
三个湖里面水最浅的是滇池,水深才有十米。
抚仙湖面积没有滇池大,但水深不可测,蓄水量相当于12个滇池。
公元二十世纪末,滇池灭。
昆明人要游山玩水,只有长途跋涉,往抚仙湖去了。
二十年前,我第一次去抚仙湖,不是去游山玩水,是去进行中文系的写作课实习。
那时候没有旅游的概念,自然世界无所不在,昆明城里,蝴蝶花朵成群结队,昆明外面,四围香稻、半江渔火,还要去哪里旅什么游呢。
当时抚仙湖还隐藏在黑暗里,像一个农民的小名,知道它的人不多。
抚仙湖旁边是澄江县,这个县一半被荷塘包围着,盛产莲藕。
县城的街道上,马车当道,马匹脖子上挂着黄铜铃铛,昂首阔步,就像刚刚被授衔的将军。
我当时在云南大学中文系读书,来这里实习。
我一直以为在云南,最蓝的是天空,忽然看见抚仙湖,才发现宇宙间最蓝的部分,是在大地之间,我的天,那个叫蓝
后来我去世界上游历,再没有见过比抚仙湖更蓝的水了。
大学时代,风华正茂,才子周围,美女如云,我们像仙人一样飞翔。
吴丹在天空的蔚蓝色大梁上飞跑,韩旭的眼镜融化成水珠,他可以看见远方了。
桂枝和丽清跟着我们,80级最美丽的云,系在大地的腰上,内心隐藏着爱情的痛苦和迷惘。
我四肢挺立在红色的高原之间,自我感觉像是一个托塔李天王,哈哈大笑着。
这湖泊蓝得恐怖,像是古往今来,所有天空的源头,蓝色的生产基地就在它的内部,生产着巨毒之蓝。
如果云南高原在夏天就像是正在开屏的孔雀有着无数眼睛的羽毛,它就是其中最蓝的一个眼。
游泳的时候,我潜入深处,就像进入了墨蓝色的钻石里面,无数的光柱和齿轮在旋转、分裂、生产着晶体,鱼像车间里的工人游来游去,什么东西的背撞了一下我的腿,我顷刻浑身发冷,吓得双腿一蹬,浮上了水面,天空是另一种蓝,太平淡了。
把抚仙湖比喻成孔雀身上的一只眼睛是很平庸的,但没有办法了,只能这么说。
它是一种生命的毒液,进入它,不只是身体深入、潮湿、冰凉、抽筋,心灵也会变成墨蓝色。
那个夏天,我成了一个有着墨蓝色心灵的兽,我总是坐在湖边上,与它四目相对,身体冰凉,直到日落,黑夜把前爪搭在我的肩上。
它可以在黑暗里看着我,我却看不见它。
那时候大地是自由的,没有边界。
我们可以向任何一个方向前进,可以从湖的任何一处下水,只要你敢。
我们随便躺下睡觉,感觉哪里好躺在哪里,身体喜欢哪里就占领哪里,沙滩、草地、林中、舟中、石头上、水面上。
我们像国王一样不断地占有这个湖泊,但是它太深、太大,最后是它吞没了我们,我们离开了,消失了,它还在那里。
就像两河流域的历史最终要吞没美国人。
王冠是它的,世界最多的宝石闪烁在它的内部,而你一颗也无法带走。
大学中文系的实习期是一个月,每天,我们乐呵呵地笑着,累极睡去,每个人都有一个抚仙湖,那时候穷得很,什么都没有,大学男生无法拥有他暗恋的女生,也不知道奔驰汽车生产线,但可以拥有抚仙湖。
有一个早晨,我们几个沿着湖岸向南方走,远远地看见天边有一座山,那山像一个巨大的锥子直立在湖边上。
我一指说,我们爬到那个尖上去。
那时期我就是那样的人,雄心壮志,总是渴望征服一切,我经常随便指着一个方向,就开始走,我们才不管前面是不是道路。
古代约定俗成的习惯,大地上的一切是属于每个人的,自由就是你自己,你自己的身体和精力,你想做什么,去哪里,泅水登山,在平原上奔跑,对着月亮长嚎,在太阳底下干掉,全在于你自己的意志和力量。
大地的传统就是自由,没有方向,没有道路,没有时间,没有势力范围,一切方向都是你的方向、你的道路,你的家、你的床铺、你的时间。
你可以向着北方一直走,越过白令海峡,成为一个爱斯基摩人,或者一直向南方前进直到皮肤黑掉,在随便哪棵棕榈树下躺下去永不再醒来。
那时候大地的传统将近尾声,但还没有消失,我还不知道我们已经置身古代世界的边界,这一切就要结束了,世界将建立起门票、围墙、铁丝网、别墅、单位的渡假区、城镇、社区、护照、户口本、划分成各种各样的势力范围。
现代主义的洪水就要来了,我们毫不觉察,我们是最后的古人。
抚仙湖周围依然是自由的,圈地运动尚未开始,任何人都可以在那里为它的腿创造出道路。
自由是大地创造的,人类从大地上领悟了自由,自由不是西方今天写在英文教科书中的抽象概念。
我是有福之人,我体验过抚仙湖的无禁区的免费享有的时代,像古代的大诗人苏东坡那样,大地对于我是“耳得之为声,目遇之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的自由之邦。
我们随心所欲地穿过湖畔的湿地、沙滩、石头,自己创造出感觉最近尖山的路走,其实我们走的是最远的路。
比通过权力和行政修筑的公路远多了,公路削平一切直达,我们却不得不向大地的各种曲线、干湿、软硬、冷热妥协,小心地用足底抚摩伺候着它,它是一个凸凹丰富的身体,说是女人一点也不过分,在经过那些毛茸茸的、乳房般丰满的小山时,我甚至担心踩破了它们。
我们的鞋干掉又湿透,再干掉。
在一个小松林里,我们看见蘑菇,一群在草丛中东张西望的小脑袋,似乎立即就会变成十二个小矮人。
到达尖山下面已经是下午,云南人土,给大地起名字不会玩文化,看见那山是尖尖的,名字也就叫尖山,而不叫马良山,说它是一支神笔是一点也不过分的。
从远处看,尖山给人的印象很简单,就是爬不上去的,太陡了。
到了面前,我们看出,爬不上去的只是一个面。
在另一面,它并不那么尖,斜坡大约在七十度左右,我们绕到可以爬的这一面爬了上去,吴丹在前面,像班长一样为大家开路,山坡上布满碎石,踩在上面脚直往下滑,你必须在石子还没有松的时候就移动脚步。
埋着头,说不了话,汗珠滚滚,爬了一个多小时,感觉是爬了一天。
说是可以爬,也就是指少数的云南人,大多数人还是只可以远远地跟着喃喃地重复一句,哦,尖山,腿有点发软,也就算了。
我们把许多碎石蹬塌,滚落下去,揪着草,抠住石缝什么的,最后贴着石头爬到山的尖上。
山顶并不是尖,那里是一个一堆岩石组成的一个莲花座,上面坐着天空。
我们像第一个猿人那样,缓缓地站起来,就看见了洪水之前的大地。
我看见了一个“开始”,因为我看见的是无数时间之前就“这样着”的世界,它开始之后,就没有再前进过,改变过,我看见的和无数时间之前开始的那个开始一样。
我无法说出我在“看见了”那一刻的感受,我真的是一个猿人,哑默,张口结舌。
黑暗结结实实地浸透了我的语言,那时我才知道,我其实是一个什么也说不了的人。
下山的时候我们找到当地人上下的小路,顺着到他们的村庄去。
那村庄叫做禄充,沿着抚仙湖展开,水田,炊烟,白鹭,生产队长和他的故乡天堂,我们就在他家吃晚餐。
菜就是鱼,鱼是用一只铜锅煮的,味道非常鲜美。
这种鱼只有抚仙湖才有,叫做抗浪鱼。
银白色的,摆在手掌中像一把冰凉的小剑。
队长说,以前捕捉抗浪鱼最好的季节是在每年的五到八月,那个时候禄充附近的岩石群中流出的泉水,水温升高,比较适合抗浪鱼产卵,它们就顺着温水抢水上来,用竹笼就可以捕获。
队长说,鱼多的时候,湖面上还会出现青鱼阵,由大鱼领着,各种颜色的鱼都有,一大片,就在那边,他指了指外面。
后来他担忧地告诉我,现在捕鱼比较狠了,什么季节都捕,用炸药,用网眼很小的网,一个都不放过,捕鱼量非常大,感觉鱼比过去少多了,小鱼还没有长大就被吃掉,以后怕要绝种。
我望着他炖在火塘上的一大锅子冒着热气的鱼,对他的担忧不太以为然。
人不会绝种,树不会绝种,湖不会绝种,鱼怎么会绝种。
但实习结束的时候,我还是与吴丹写了一篇小通讯《救救抗浪鱼》,发表在《云南日报》上,编辑大约也觉得有危言耸听之嫌,鲁迅的“救救孩子”还有点意思,“救救抗浪鱼”太夸张了,把它排在报纸上一个很不起眼的位置。
我们在月光下离开禄充乡村,一个典型的清朝延续下来的村庄,已经有漫长的历史,村庄中的小路是青石铺的。
狗叫,黑暗中有东西在扑腾,抚仙湖无边无际,黑暗的容器,盛满巨毒,看不见,只感觉到它在着。
后来下起了暴雨,很快将我们淋湿就跑掉了,我说,抚仙湖摸黑起来小便了一回,哈哈大笑。
前面出现了另一个村子,我们走进一个亮着灯的大房间,里面一房子的人,都坐在草墩上,喝茶,抽旱烟,中间有一个人在说书,这是我最后一次听见说书。
说书人我从小就习惯,我几乎每天都看见他在文庙的茶楼里站着。
我对说书人麻木不仁,不感兴趣,那时候我以为它是一种永恒事物,所以不以为然,我热烈地向往的是新事物,是未来。
但几年后,他们忽然间就消失了,一个也不见了。
我们向门口的小伙子要了些水喝过,继续上路,我们已经离开县城二十多公里,沿着乡村马路急步往县城赶,走不动的时候,就一条条横躺在马路中间休息一阵。
暴雨过后,月亮又踮着脚尖拨开云,在黑夜的窗帘后面整理星子。
我们走到夜里1点才回到实习驻地,班主任非常气愤,当场要我们写检讨书,认识“自由主义、无组织无纪律的错误”,并且要记在档案里,毕业分配时作为参考。
写就写吧,那天我写了一生第一次检讨书,在那样的大地上,我还顾得上什么后果,为热爱一个湖泊写检查,够牛B的。
知道了抚仙湖是我大学时代最重要的收获,比阅读了金斯堡的诗歌还重要。
他那一伙人的作品其实就是为了抚仙湖这样的天堂而写的,他们后来为什么到尼泊尔去
那里到处是抚仙湖啊。
抚仙湖后来成为我生命中的一个圣地,每次去都像是朝圣一样,但这个圣地是可以体验的,我总是被湖水洗得很纯洁,很愉快,很蓝。
这都是洪水到来以前的事情了。
我最近阅读金斯堡那伙人中的一个叫杰克•凯鲁雅克的家伙写的小说《达摩流浪者》,我觉得他写的孤梁峰的情况与我在抚仙湖所遭遇的世界一样,在他们,到大自然里去流浪是一种“垮掉”,从美国的牛B物质文明中垮掉。
在我们则不同,八十年代以前的中国云南本来就没有什么物质文明,本来就是自然界,我们热爱抚仙湖是一种天性,因为中国本来就是一个迷信“道发自然”的世界,这种理论在这个国家流行了五千年,大家已经感觉不到它是理论,它已经成为我们的一种日常生活方式。
中国人从来不把自然视为人类发展的障碍,自然就是天堂,就是得天独厚,我们总是要在自然中才会心安理得。
例如画家倪云林,为了“在乎山水之间”,把房子田地都卖掉,在太湖上漫游一生,直到老死。
他可以说是中国的一个达摩流浪者。
这种人在中国多了,红颜弃轩冕,迷花不事君,王维、陶潜、寒山……中国人把“在野”、“归去来”,视为人生最后的归宿、退路,野是什么
野就是“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所谓“耳得之为声,目遇之成色”的那种,所谓“造物主无尽藏”。
注意了,苏东坡说的是“耳得之”“目遇之”,自然世界是自在的,它与人的关系是“人被它动”,而不是人主动,是“道发自然”而不是“道可道”,人之道。
这个关系与达摩流浪者不太一样,在他们,“达摩流浪”是一个主动自觉的行为,一种对美国消费文化的反抗。
你看看在书里面他怎么说的:“如果整个世界到处都是背着背包的流浪汉,都是拒绝为消费而活的‘达摩流浪者’的话,那会是什么光景,现代人为了买得起像冰箱、电视、汽车(最少是新款汽车)和其他他们并不真正需要的垃圾而做牛做马,让自己被监禁在一个工作——生产——消费——工作——生产——消费的系统里,真是可怜复可叹。
你们知道吗,我有一个美丽的愿望,我期待着一场伟大的背包革命的诞生,届时,将有数以千计的甚至数以千万计的美国青年,背着背包在全国各地流浪,他们会爬到高山上去祷告……”。
《达摩流浪者》是50年前写的,当时在美国文化精英里面是多么牛B啊,为了实践这种生活方式,那伙人可没有少吃苦头,这种生活方式甚至被主流社会视为危险,流浪者被警察追捕,作品被查禁。
《达摩流浪者》这种类似《前赤壁赋》或者中国田园诗歌的作品,居然是地下读物。
今天可不同了,达摩流浪者已经成为一种有着先锋派记号的消费品,非常时尚,数以吨记的背包在世界各地流浪,但最后他们并不能反抗物质文明,流浪结束,每个人都必须老老实实回去,工作、挣钱。
“达摩流浪”成为时髦的休闲方式,这种生活方式严重地刺激了从美国到意大利的野外用品生产线和《国家地理杂志》的销量,为他们创造了巨额利润。
你看看就是在当年达摩流浪者进不来的云南,如今哪里不是这些背着大背包,穿着登山鞋的酷人,轻松、时髦、惹眼,令土著和他们的女儿血液沸腾,但令他们沸腾的不是达摩流浪者为什么要千辛万苦来到他们的穷乡僻壤,而是那些价格昂贵的户外用品所暗示的别处的高质量的物质生活,其实一双登山鞋就是一辆更有文化的奔驰。
我记得87年我和几个朋友再去抚仙湖,坐着马车,到了湖边,赶马车的顺着岸往南走了一阵,远远看见悬崖下面有一片沙滩,我们就叫他回去,自己背着包往下走。
1987年我们还不知道垮掉的一代,在此之前的无数时间中也不知道,但我们知道王维,我早就是他的崇拜者,我可不知道加里• 斯奈德也崇拜他。
我们的背包不是世界名牌,是参加过解放战争的老兵留下来的,其实这个世纪中国从来就没有放下过背包,我们习惯背包胜过习惯床铺。
在《达摩流浪者》一书中,加里• 斯奈德就是那个叫做贾菲•赖德的主人公,他是王维的崇拜者。
马车夫把我们甩在悬崖上,说是第三天的中午来接我们,就走掉了,要从那高崖下到湖边可不容易,我背着一个大包,是李曙他父亲用来装煤球的,里面装着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馒头啦、鞋子啦、口缸啦、铝锅筷子火柴啦白菜萝卜啦、还有半袋子土豆和半个火腿,也不知道李曙要带着这些干什么。
我背的这个帆布包非常大,是一个伞兵的空降包,虽然旧些,但非常能装东西,我面对悬崖,空降包悬在我背上,使我无法转身,走到后来,我必须背靠悬崖才可以继续走,我倾斜着身子试走了几步,我想既背着包,又可以走过悬崖,什么都不放过,但我立即发现这是不可能的,我要么把包甩掉,要么和它一道滚下去,我当机立断,把手臂从背带里褪出来,把包一放,它立即扑腾着滚下去了,李曙后来对我的这个行为非常赞赏,说我是可以做大事情的人,得丢舍包袱,无官一身轻,那么大一包就不要了,滚到海里还不是滚进去。
那个包没有滚到海里面去,而是滚到沙滩上,正是我们要搭帐篷的地方。
我很不喜欢这个大包袱,抚仙湖就是一切,还需要带什么,这是我的逻辑,水么,直接把湖水捧来喝就行。
我们在湖边上找些树枝条、稻草什么的堆在一起,又找了几个石头架起一个简易的灶。
老方当过知青,在村子里面呆过多年,野炊很在行,蹲下去搞了一阵,沙滩上已经火焰熊熊,热锅滚滚了。
我很喜欢搭帐篷这件事情,找些棍子,把塑料布的四个脚捆上去,然后悬空固定在沙滩上,一个家就建成了。
几个人立即钻进去,躺着不想出来。
吃的吃,发呆的发呆,去的人有一半是昆明地方的诗人,就谈论诗歌,在这种地方谈论诗歌是最自然的,谈得很有灵性,费嘉说:我对着大海开枪,我立即呼应:打在自由的胸膛上。
大家一阵欢呼,感觉诗歌也钻进帐篷来在我们中间住下了,而且是最有魅力的那个。
那一夜星星一坨坨掉在海里面,我抓了一颗吃掉,味道像某种以前吃过的汤圆。
沙滩一直延伸到海水里四五米,在抚仙湖这种地方不多,一般都是走几步就是悬崖深水。
我们就在那片沙滩上全裸游戏,张开长腿奔跑。
李曙大叫一声,似乎灵魂已经出窍,眼镜接着就掉到水里面去了,一个个白屁股翻起来,潜到深水去给他摸眼镜。
后来我们坐在沙滩上唱歌,把古往今来的歌都唱了一遍。
在我唱歌的时候,,有一个人钻到帐篷里去了,里面原来就有一个人,她是眉冰,艺术学院美术系的。
他们响起来的时候我们都装作什么都没有听见,把歌唱得乱响。
星星从海中央从里向天上爬去,它们的后腿上都长着金色的绒毛。
“人生如梦是什么意思,我怎么不明白我们是不是另一些人的人生之梦。
”我说。
我们在后半夜才钻进帐篷去睡觉,那两个人已经瘫软,不省人事了。
我们这些人不是乞丐,却都是那种在随便什么地方都可以睡觉的人,我甚至就是在飞速前进的火车的钢地板上都可以睡着。
我们直接睡在沙上,睡到半夜的时候,来了一个军的蚊子,把我们叮得抱头鼠钻,恨不得变成鸵鸟,钻进沙里面去。
天快亮的时候,下了一场雨,雨水把塑料布压得很低,紧贴着脸,雨点的声音直接灌进耳朵,幸好塑料布绑扎得非常结实,没有散掉,我从小就有许多野营的经验,在这方面我不会太马虎。
所以到天亮的时候,湖和陆地都湿透了,我们睡觉的这一块却是干岛。
天一亮,大家就纷纷起来,都睡不着了,互相看看,皮子润的,都叮成了大肿脸,哈哈大笑呢。
雨已经停了,就去找些柴来升火,蓬头垢面,逃犯似的在沙滩上奔走,李曙在地里面刨出来几个土豆,就放到火下面去烤着,那股味道持续了十多年,我现在还闻得到呢。
太阳出来的时候,大家继续游泳,大朱不敢裸游,但看着其他人都光着屁股甩来甩去地走,就把裤子脱了一半,套着两个裤腿在那里蹲着烤土豆,他的意思是如果有人来,他可以立即把裤子套起来,把我们笑得要死。
我们在那里呆了三天,没有看见一个外人,不认识的生灵都是鱼啦鸟啦虫虫啦,还有一只乌鸦,它在附近的一棵老柳树上呆了一个上午,干什么我就管不着了。
这都是洪水时代以前的事了,或者说是楚国的事情了,眼看着秦的势力越来越大,屈原投了汨罗江。
我没有屈原那种勇气,滇池灭,我继续活着,逃到了抚仙湖,抚仙湖灭,我可以逃到阳宗海,阳宗海灭,再说吧。
我最后一次去抚仙湖是今年夏天。
我说最后一次去,是因为我觉得我不大会再去了,我不想彻底消灭我那些洪水时代之前的记忆。
当时我和马云等人乘了一辆快车,这个中巴车的司机为了多跑几趟,把车子开得飞快,我们的生命没有他即将到手的钱重要,算起来,也不过就是四五百元吧,他把我们当作两袋土豆,飞快地拉着跑。
我印象里抚仙湖非常遥远,因为我去那里的历史基本上是步行的历史,最快也就是马车。
所以当司机停车,伸手要车钱的时候,我感觉他把我们带到了一个天外掉下来的飞行器面前,一群高高矮矮的水泥蘑菇,金属和塑料闪着光,小矮人探头探脑。
我其实也知道最近二十年发生的事情,但有些情况我还是没有料到。
我们被挡在一个大门外面,说是里面那个单位就是抚仙湖,进去要买门票,每个人交了十块钱才放进去了。
大门附近有一个楼的门口挂着牌子,叫做“抚仙湖管理处”,我才知道它已经被管制了起来。
穿过许多建筑、旅馆、饭店、网吧、邮电局、渡假中心什么的,忽然看见了湖水,灰蒙蒙地摇荡着,许多快艇在上面划来划去。
我忽然陷入到加里·斯耐德式的厌倦和反抗里面,恨不得马上跳上开往西部的列车逃走,但我能逃到哪里去,我离开昆明,就是要逃到这里来,抚仙湖就是我的西部。
一个老女人招呼我们住旅馆,说是又干净又便宜,还悄悄地附着马云的耳朵说几句什么。
这个老女人显然是本村的人,当年在月光下荡浆出海的渔家女之一,现在却讲着难听的普通话,并且学会了红灯区的惯用语。
我忽然想起住在另一个湖——阳宗海的管理局副主任老叶说的那句话,他的湖上漂满了避孕套。
我们找了一间可以看见湖的房间住下来,我推开窗子,看见水泥房子的尽头有一片灰色的水域,像是一个篮球场,就算它是抚仙湖吧。
我们收拾好,下楼吃饭,满街都是小馆子,决定不了在哪一家吃,到处瞎逛,看见每个馆子门口都用玻璃缸养着几条鱼,问是什么鱼,老板说是抗浪鱼,怎么这么少
老板说,这种鱼太金贵了,吃了可以壮阳大补,他把那味叫做十全大补的中药的漂亮包装上写的说明文字给我背了一遍。
我问,多少钱一斤,他一喜,我们是论条卖,你要称斤也可以,最低价两千五一斤。
在昆明我早就听说这个价钱,现在相信了。
我们向湖边走去,经过许多馆子,经过一个大厕所,一个停车场,经过几个卖游泳裤救生圈的摊子,又经过一群围着我们,要求我们用他们的汽枪玩游戏的人,打中一个气球奖励一个小熊猫,好像我们都是傻B弱智或者熊猫似的,我知道肯定打不中,因为他们把气枪的准星搞歪了。
经过这些只想赚钱,并且用最弱智的方法来赚的人,我心情很不好,好像自己正在发臭,所以才被那么多人嗡着。
小镇的尾部出现了沙滩,这些人真有本事,他们经过多年的设计、施工,终于把抚仙湖搞成了一个跟在旅游区后面的东西,一个后院。
前厅的什么都比抚仙湖干净,到处有人打扫卫生,旅馆房间、浴缸、抽水马桶、餐厅、街道,都干干净净,散发着讨好的光泽,随处可以看见表扬卫生先进的小红旗、小奖状贴在显眼的位置。
抚仙湖在一切的最后,没有人打扫,没有人把这个抽水马桶稍微擦洗一下。
我感觉那沙滩有些不对,立刻发现,这是一个人工的沙滩,这里本来没有沙滩,他们从别处拉沙来,做了一块,人真是有本事,我相信他们有一天可以做一个抚仙湖。
沙滩不大,停着一大群可以在水上骑行的彩色车子,使沙滩看起来就像一个威尼斯双年展上的美国作品。
我正在想,如果我骑在那些丑陋的东西上面会变成一个什么,立刻就有四五个人朝我跑过来,我一看就知道他们想拉我去当妖怪,赶紧向湖边跑,头也不回走进水去了。
湖水的样子非常可疑。
那么多的旅馆、餐馆的污水和作废的精液都排到哪里去
虽然水泥排水沟修得煞有介事,但我总是怀疑那些脏水冠冕堂皇地拐弯抹角之后,又流到湖里去了。
湖边停着一张轮船,已经改成餐厅和歌舞厅,这个地方搞完清洁卫生后排出来的又排到哪里去呢,我没有看到它的排泄管道。
我戴着潜水墨镜向湖里走,满怀狐疑,感觉不是在走向自然界,而是在一家餐厅的洗手间里,担心着被呕吐物滑倒。
但视觉没有那么恶劣,水还是清的,温度也是大自然的温度,刺激、冰凉,不是游泳池类似液体的温水。
我一跃,游起来。
滇池在世的时候,在自然界游泳是我的日常活动,一个星期至少要去滇池两次,有时候夜里12点出发,12点58分脱得精光,一点钟下水,月亮的角度恰到好处,可以照彻全身。
月光下的滇池就像一条金身大鱼,周身都是鳞光。
不时有鱼撞到我的身体,尾巴打我一下,嘴尖啄我一口,感觉像是在鱼国的闹市区行走。
哗啦,一条鱼在水面翻个身,守财奴的金腰带亮了一眼,又收了起来。
滇池去世之后,我的游泳活动就改在体育界开展了,这是一个温水区,没有水草也没有鱼,瓷砖的岸,透明如玻璃的水,在里面游泳,感觉自己就像金鱼。
我从小就在滇池里面游泳,我少年时代从未想过滇池会死,更没有想到它会先于我而死。
人谁会这么想呢
你也许会担心地震,但你决不会担心大地因此死掉,这种念头是无法产生的。
在我的文化中,大地总是代表着永恒不朽,“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是因为我们迷信天长地久。
滇池是我作为诗人的一种信心,因为我总是无意识地依赖着它,我的诗歌才具有活力。
很难想象,我在知道滇池——它就是我的故乡,乃是死水一潭,我还能够对写作建立信心,我从来没有在古代诗人的作品里读到自然界死亡的描写,“海枯石烂”的意思,恰恰就是强调这是不可能的。
如果这世界的大海、河流都是臭水,我们能够对写作建立信心吗
梭罗的《瓦尔登湖》写得非常缓慢,充满细节不动感情,他不必多情,因为他相信这湖泊会比他的生命更长久地接纳他的文字,比起滇池来,瓦尔登多么小啊,只可以算是水库,但作家梭罗是伟大的,天地有大美,一个小湖就可以成就一位伟大的作家,这就是自然的魅力。
我的记忆呆在原地,我的生命其实在三十岁左右的某一日就停止了,此后的岁月只是回忆,只是对昔日的一次次徒劳无功的寻找、重返、想象和小规模的模仿。
我不是一个可以不断地投入新时代,创造新生活的人,因为我无法创造新的故乡和新的滇池。
那是滇池吗
就在我窗外十公里外的天空下散发着尸体气味的液体。
那是我的故乡吗
那片水泥的多米诺骨牌。
地质革命没有毁灭掉的东西,被我的时代毁掉了。
地质运动在数亿年的沧海巨变中改变不了的海的心,被我的时代在二十年中就消灭了。
我应该迷信时代,这个没有身体的庞然大物,一切身体的敌人,唯其没有身体,所以任何力量都永远无法阻止它、打击到它,它是不会死的,它是抽象的、形而上的,它是一个虚无的意志,但却有造物的力量。
大地却无可奈何,它就摆在那里,它是身体,挖掉一块就是一块,怎么糟蹋都可以。
我幸运的是,我的诗歌信心是建立在我一生的前三十年的世界上,二十世纪的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一个渚清沙白的滇池和一场史无前例的革命足够成就一位诗人了。
我不知道此时代的诗人如何建立他们的文化信心,在汽车上
玻璃和塑料之间
抽水马桶
汽缸
通过禄党的示威
我幸运的是,我的诗歌得以和过去五千年的中国山水诗歌的传统相联系,我得到这样的洗礼,大地乃是诗人的教堂。
但现在我的诗歌只能活在记忆中,我是被放逐的说谎者,有什么证据证明存在过一个于坚的滇池
没有。
20多年前,滇池还活着的时候,我开始成为一位诗人
经典笑话为什么小鸡要过马路?是什么意思?
因为小鸡要到马路对面去事实上这个冷笑话,“为什么鸡过马” 是一个常见的谜语笑话,答案是“ 因为小鸡要到马路对面去”。
这是反幽默的一个例子,因为这个笑话的奇怪设置引导听众期待一个传统的妙语,但他们却给出了一个简单的事实陈述。
拓展资料:由这句话引申出了一丝丝哲学的意义,被网友恶搞。
1、老子:马路者道之动。
2、孔子:鸡所不欲,勿施于鸡。
3、孙武:不过马路而屈人之鸡,善之善者也。
4、赫拉克利特:鸡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马路。
5、巴门尼德:鸡过马路存在,它不可能不存在。
6、德谟克利特:一切过马路的本原是小鸡和母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