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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桑战争读后感

时间:2017-10-29 10:32

莫泊桑短篇小说 读后感

2)《莫泊桑短篇小说选》读后感  莫泊桑所写的小说反映了当时社会人性的冷漠、刻薄,社会思想的不成熟、不公平,对底层劳动人民的蔑视剖析,反映了当时人虚荣骄傲的人性弱点,从中让我们得到了这些启示。

  在读《西蒙的爸爸》时,我深刻的感到当时人封建思想的浓重,西蒙虽是个小孩可却承受了外界对他“强大”的压力——说他没有爸爸,小小的身躯哪经受的住那样唾沫星子的狂轰乱炸,他的心渐渐扭曲让他有了跳河的想,也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名身材高的工人菲利普来到了他的身边,给他了力量并答应做他的爸爸,这让西蒙的脸上又重回了往常微笑。

这篇文章让我深刻了解当时西蒙母亲与西蒙两人在当时的镇上受尽别人的冷嘲热讽,受尽别人白眼那种痛苦而又挣扎的心情,西蒙在学校又受尽同学嘲笑,被同学殴打,只因为他没有爸爸。

就算一个父亲去世的孩子在西蒙面前也得意洋洋的说;”我的爸爸在墓地里”。

这一句句的生硬的话语把西蒙的心深深刺痛了,可世上也有善良的人——菲利普,他让这个小家庭摆脱厄运的缠绕,让他们的脸上重回快乐。

  当今的社会我想与莫泊桑笔下的社会也差不多吧

也有欺凌弱小、专横跋扈之人,也有富有爱心体谅他人的人。

在去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地震后,民众自发的捐款捐物活动接连不断,这一次重大地震把我们中国人的心紧紧的连在了一起,让我们看到患难见真情,团结让我成为可以抵御一切困难的万里长城。

  真善美是世界上永恒不变的美德,莫泊桑所写的每一篇都没离开过它,他希望世界上的人都有美好的品德。

  在我们所学过的《项链》中,描绘的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玛蒂尔德。

女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她有了华丽的衣服后又想要珠宝首饰来引人注目。

当时也就是这样的社会,社会中的女人只要凭相貌就能找个好人家一生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她们的资本就是长相,可玛蒂尔德是个例外。

莫泊桑花了很大的篇幅写玛蒂尔德为了能在宴会上吸引众人的眼球,在宴会之前精心的打扮,她对赞扬的渴望,对进入上流社会的向往,都是为了与后文玛蒂尔德丢了项链之后一改以往性格,变得勤劳、善良、节俭、朴素形成强烈的对比,并提出个人观点赞扬玛蒂尔德敢于承担、坚毅的品格,对她以前总有不切实际的想法表示否定。

从玛蒂尔德这个小人物映射出当时社会风气的堕落,人们只是寻求物质上的满足而在精神上去是低下的。

  读了莫泊桑的文章让我更认真的审视自己和这个社会,去掉人性的贪念,虽然这很难,但去掉一点去掉一点,这个社会会变得更加和谐。

  3)《莫泊桑短篇小说选》读后感  趣,想好好读这篇文章,由于种种原因,我一直没有读成,竟也淡忘了。

后来初中又教了《我的叔叔于勒》,渐渐想起了莫泊桑。

终于在前几天,我从学校图书馆借到了《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花了几天的时间,我通读了这本书,感触很大。

  这本书开头的一篇就是《羊脂球》,这让我兴奋不已,终于可以读他的成名作了。

等我读完这本书,发现它中大多数文章是以英法战争做背景的,所有的文章都讲述了一种社会现象。

我把《羊脂球》读了一遍又一遍主人公无疑是以另一种方式表现了她对侵略者的仇恨和蔑视,羊脂球曾因于普鲁士人同在一所旅馆为由,拒绝过高尼岱。

可想而知,她根本不可能答应侵略者的无耻要求,然而她最终还是为了他亲爱的“同胞”屈服。

而那些道貌岸然的上流社会的旅伴,在利用她通过了普鲁士人关卡之后,彻底的抛弃了她,甚至还嘲笑她的牺牲行为。

我愤怒了,想到在开头,女主人公曾经无私地把自己的食物给大家吃,在结尾却被大家嘲笑,一点吃的都没有,只能看着他人吃,我觉得女主人公真的非常可怜。

女主人公是一个被出卖了的英雄,一个有着贞德姑娘那样的坚强意志和爱国热忱的高大形象,那些与她同车有钱或有权的“同胞”真像当年他们的祖先出卖贞德一样抛弃了她,这是一个民族的悲剧。

表现了莫泊桑的爱国主义。

  莫泊桑的小说是对上流社会的鄙视和厌恶,对于小资产阶级,也同样提出批判,比如《项链》中的罗瓦赛尔夫妇被一次部长举办的晚会葬送了十年的青春,若不是虚荣心作祟,玛蒂尔徳不会向朋友借项链,也不会在丢失项链后买一条完全相同的陪给朋友而落入高利贷的陷阱,就此开始了艰辛的生活。

最令人心酸的是玛蒂尔徳在还清欠款之后偶遇借给项链的朋友时那种轻松,自豪的心情,在她看来,为了支撑门面而付出的牺牲终于得到了体现。

《骑马》主人公为全家组织的唯一一次郊外活动,因其出风头的可望而尴尬收场——他撞到了一个老妇人,后者声称从此丧失了劳动能力。

他被迫担当起了赡养老妇人终生的责任,对于生活本不宽裕的家庭,这天异于雪上加霜,另外还有其他的,这些都是莫泊桑对社会的不满,也可以突出他是多么关心国家,以笔来当武器,来诉说社会的不足。

另外,在普法战争爆发,莫泊桑受爱国主义感染,手持猎枪深入密林展开游击活动。

也可看出他的爱国。

  我们也要学习莫泊桑爱国,指出国家缺点,关心国家,为国争光。

以国家的大任为己任。

  4)《莫泊桑短篇小说选》读后感  语文阅读篇目本月是《莫泊桑短篇小说》,结果令我郁闷至极,原因是想都没想就读的契诃夫的作品,然后非常认真地用两个小时完成了一片气势恢宏的,构思巧妙的读后感,结果意识到错误的时候为时已晚啊啊啊及时赶制一片,结果还被置顶精华,非常神奇,发上共享下~  这篇小说主要讲述了主人公格里勃兰先生为全家组织郊游。

他们家贫困,夫妻两人均是没落贵族,有两个孩子,生活十分困苦。

格里勃兰先生获得了一笔额外报酬,于是组织了一场郊游。

因为他想显摆自己,出风头,结果骑马撞到了一位老妇人。

老妇人原本是家政服务人员,结果声称因此丧失劳动能力。

于是格里勃兰先生被迫担当起赡养老妇人的终身责任。

这对于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简直是雪上加霜……  读完此文,思维过程基本是这样的:这老女人真没人品——>她也是被逼无奈啊——>唉,还是应该低调。

  的确,这个老妇人很没有人品。

本身已经康复了,但是依然装病,骗取格里勃兰先生的赡养费。

其中有一段描写读完令我感到非常恶心……文中说:  “从早到完她不停嘴的吃,慢慢的胖了起来。

她很快活的和病人谈天说地,好像已经习惯于这种不走不动的生活,就仿佛经过了五十年的上下楼梯,拍打褥垫,上楼送煤炭,这儿扫扫那儿刷刷的生活,这是她分所应得的休息。

”?  作者将老妇人的形象描写得仿佛吸血鬼一般,或者说一头猪一样,整天除了吃,除了享受,其他别无所求,让我想想就觉得恶心……而且作者还写道:  “她听凭他们检查,听凭他们摸、按,一面睁着刁钻得眼睛偷偷看他们。

”  可见老妇人的狡猾,为了能继续骗取赡养费,不惜一切手段,用尽计策,小市民那种狭隘、自私的性格被展现无疑。

  所以,为人处事,人品第一。

虽然装病别人也不能把你怎么着,欺骗别人或许不会被发现,但是在不劳而获的同时,自己的人品、尊严、人格也随之消失殆尽……以人格换利益,不顾别人的感受,只图自己享受,万不可取

  但是,反过来想,这也是社会逼迫的啊,老妇人说不定也和很多人一样,奋斗了一生,用尽了自己所有的精力在社会上打拼,结果不还只是那微薄的收入和困苦的生活

生活没有任何希望可言,她早已麻木,早已无奈,当然对于这个可以让自己生活发生巨变的机会,她必然会抓住。

自然不会管和她命运一样的格里勃兰先生的处境。

社会环境造就人,这一点也不错

关于桃园三结义

桃园三结义是中的第一个故事。

提起刘备、关羽和张飞,人们总是会联想到他们早年在涿郡张飞庄后那花开正盛的桃园,备下乌牛白马,祭告天地,焚香再拜,结为异姓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愿同年同月同日死。

人们一直传诵着这个故事,也一次次有人效仿着焚香结义。

梁启超在一篇文章中便谈到:今我国民绿林豪杰,遍地皆是,日日有 桃园之拜……()清代一些会党如三合会等,在他们颇为庄重 的入会仪式上,必定不会忘记插上桃枝,以此象征他们是在桃园结义。

  刘焉出榜招募义兵。

榜文行到涿县,引出涿县中一个英雄。

那人不甚好读书;性宽和,寡言语,喜怒不形于色;素有大志,专好结交天下豪杰;生得身长七尺五寸,两耳垂肩,双手过膝,目能自顾其耳,面如冠玉,唇若涂脂;中山靖王刘胜之后,汉景帝阁下玄孙,姓刘名备,字玄德。

昔刘胜之子刘贞,汉武时封涿鹿亭侯,后坐酎金失侯,因此遗这一枝在涿县。

玄德祖刘雄,父刘弘。

弘曾举孝廉,亦尝作吏,早丧。

玄德幼孤,事母至孝;家贫,贩屦织席为业。

家住本县楼桑村。

其家之东南,有一大桑树,高五丈余,遥望之,童童如车盖。

相者云:“此家必出贵人。

”玄德幼时,与乡中小儿戏于树下,曰:“我为天子,当乘此车盖。

”叔父刘元起奇其言,曰:“此儿非常人也

”因见玄德家贫,常资给之。

年十五岁,母使游学,尝师事郑玄、卢植,与公孙瓒等为友。

  及刘焉发榜招军时,玄德年已二十八岁矣。

当日见了榜文,慨然长叹。

随后一人厉声言曰:“大丈夫不与国家出力,何故长叹

”玄德回视其人,身长八尺,豹头环眼,燕颔虎须,声若巨雷,势如奔马。

玄德见他形貌异常,问其姓名。

其人曰:“某姓张名飞,字翼德。

世居涿郡,颇有庄田,卖酒屠猪,专好结交天下豪杰。

恰才见公看榜而叹,故此相问。

”玄德曰:“我本汉室宗亲,姓刘,名备。

今闻黄巾倡乱,有志欲破贼安民,恨力不能,故长叹耳。

”飞曰:“吾颇有资财,当招募乡勇,与公同举大事,如何。

”玄德甚喜,遂与同入村店中饮酒。

  正饮间,见一大汉,推着一辆车子,到店门首歇了,入店坐下,便唤酒保:“快斟酒来吃,我待赶入城去投军。

”玄德看其人:身长九尺,髯长二尺;面如重枣,唇若涂脂;丹凤眼,卧蚕眉,相貌堂堂,威风凛凛。

玄德就邀他同坐,叩其姓名。

其人曰:“吾姓关名羽,字长生,后改云长,河东解良人也。

因本处势豪倚势凌人,被吾杀了,逃难江湖,五六年矣。

今闻此处招军破贼,特来应募。

”玄德遂以己志告之,云长大喜。

同到张飞庄上,共议大事。

飞曰:“吾庄后有一桃园,花开正盛;明日当于园中祭告天地,我三人结为兄弟,协力同心,然后可图大事。

”玄德、云长齐声应曰:“如此甚好。

”  次日,于桃园中,备下乌牛白马祭礼等项,三人焚香再拜而说誓曰:“念刘备、关羽、张飞,虽然异姓,既结为兄弟,则同心协力,救困扶危;上报国家,下安黎庶。

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愿同年同月同日死。

皇天后土,实鉴此心,背义忘恩,天人共戮

”誓毕,拜玄德为兄,关羽次之,张飞为弟。

  【桃园结义】  掌故轶闻:  东汉末年,朝政腐败,再加上连年灾荒,人民生活非常困苦。

刘备有意拯救百姓,张飞、关羽又愿与刘备共同干一番事业。

三人情投意合,选定张飞庄后一桃园。

此时正值桃花盛开,景色美丽,张飞准备了青牛白马,作为祭品,焚香礼拜,宣誓完毕;三个人按年岁认了兄弟。

刘备年长做了大哥,关羽第二,张飞最小做了弟弟。

这便是中著名的“桃园结义”。

  历史上有没有桃园三结义  说到刘备、关羽和张飞,人们总会联想到他们早年在涿郡张飞庄后那花开正盛的桃园,备下乌牛白马,祭告天地,焚香再拜,结为异姓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愿同年同月同日死。

那么,三国历史上有没有过桃园结义这件事?  历史上的刘、关、张三人关系确实非同一般。

记载,关羽亡命奔涿郡, 刘备正在乡里聚合徒众,关羽、张飞便投其门下。

后来刘备为平原相,又以羽、飞为别部司马,分统部曲,刘备和二人寝则同床,恩若兄弟。

关羽经常于稠人广坐,侍立终日,后来徐州失守,关羽被擒,曹操派人劝降,关羽也说:吾受刘将军厚恩,誓以共死,不可背之。

也记载:张飞……少与关羽俱事先主,羽年长数岁,飞兄事之。

  从关羽 誓以共死一句看,似乎他们当年有过某种誓愿,但史书只说他们若兄弟,并没有说他们已结拜为兄弟。

  ?  可能就是根据三人恩若兄弟这一点,加以想象发挥,民间便有了桃园结义的传说,而元 人则根据民间传说把故事写进了和杂剧。

一般认为,成书于元末明初。

在这之前,元代至治年间(1321-1323年)刊行的之一的,虽然只有8万字,但已初步具有《三国演义》的主要轮廓。

其中就有桃园结义 一节,先是关羽杀了贪财好贿、酷害黎民的本县县令,逃往涿郡,张飞见他状貌非俗,谈吐有志,遂邀至酒店共饮。

恰好刘备卖履后也进了酒店,几杯酒共饮之后,三人情投意合,遂共邀至张飞庄后桃园,各序年甲,宰白马祭天,杀乌牛祭地,同行同坐同眠,誓为兄弟。

这与《三国演义》的描写已大同小异。

据傅惜华统计,以三国故事 为题材的元人杂剧已有四十多种,几乎是三国的主要人物都被搬上了戏剧舞台,对《三国演 义》的成书也起了重要作用。

其中也有专门的一出戏,情节与 》又有不同,写关羽杀了趁乱图谋立为王的州尹,逃到涿郡范阳,一日到张飞的肉店买肉下 酒,屠刀却被张飞事先用千斤巨石压住。

关羽搬动巨石,让张飞钦佩不已。

张飞往客店相访,先拜关羽为兄,后又遇见刘备,见他容貌堂堂,有富贵之相,又是帝王后裔,于是与关羽共拜备为兄,三人共到城外桃园,杀牛宰马,祭告天地,誓共生死,同扶汉室。

  ? 桃园结义的故事,也有现实生活的影子。

三国时代有杀白马为盟的习俗。

建安七年(202年),曹操攻破南皮,杀了袁谭。

袁熙的部将焦触、张南背袁向曹,他们起事时,就是杀白马盟誓 ,见于。

不过这只是盟誓,并不是结拜兄弟。

后来很多农民起义的头领在起事结拜兄弟时就用这种形式。

比如,元代刘福顺等人的红巾起义,《元史·顺帝本纪》描写他们结义的情况就是杀白马乌牛,誓告天地,欲同起兵为乱。

?  《三国演义》写桃园结义,可能根据民间传说,又吸收农民起义的事迹,可能还与作者自身经历有关。

《演义》作者罗贯中,据鲁迅考定,约生活在1330-1400年间。

他的生平事迹多不可考,有说他是太原(今山西太原)人,有说他是东原(今山东东平)人,有说他是钱塘(今 浙江杭州)人。

只知道他生逢乱世,阅历丰富。

值得注意的还有两点:一是明王圻《稗史汇编》说他是有志图王者,一是清徐渭仁、徐徐鈵所绘《水浒一百单八将图题跋》说他曾与元末农民起义领袖之一张士诚有关系。

他现存有杂剧《赵太祖龙虎风云会》,小说除《三国演义》外,还写有《小秦王词话》、《隋唐志传》、《残唐五代史演义》、《三遂平妖传》 ,并参加编写了《水浒传》,这些小说戏曲作品,都以乱世英雄事迹为题材,这与他的经历抱负应当有关系。

《三国演义》的大量描写,首先是对桃园结义的描写,也应与他的这种经历有关。

  从《三国演义》全书的艺术构思来说,写桃园三结义,既引出全书的三位主要英雄,又揭示全书将要从多方面加以表现的忠义主题,这可能也是作者在《演义》开篇就写桃园结义的一个缘由。

  【一家之言】  『煮酒论史』 『野史乱弹』刘备才是借刀杀关羽的真凶  最近一本名叫《诸葛亮的真面目:走下圣坛的诸葛亮》的书相当火爆,作者朱子彦在书里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那就是关羽的死是诸葛亮造成的。

他认为,就是因为关羽在打襄樊、擒于禁、斩庞德、围曹仁,直到走麦城的过程中,诸葛亮未发一兵一卒,袖手旁观,这才造成了关羽最终的失败和掉了脑袋。

  而在作者朱子彦看来,诸葛亮之所以要借曹操和孙权的刀来杀关羽,原因就是关羽的地位太高,和刘备的关系太近,所以一旦刘备死了,诸葛亮手里可能就没权了。

  虽然阿元也并不认为诸葛亮特别的高尚,虽然阿元并不认为诸葛亮是一个忠臣的榜样,但阿元更不同意把关羽的死,强加在诸葛亮身上。

  说关羽的死不是诸葛亮干的第一个理由是,即便是诸葛亮看出来关羽是他权力争夺中的第一大障碍,他也没有能力把借刀杀关羽。

非不为也,是不能也。

  为什么这么说呢

原因是诸葛亮投靠了刘备之后,并不向〈三国演义〉里头写得那样,一开始就手握大权。

根据〈三国志〉的记载,诸葛亮到了刘备那里之后,虽然和刘备处得不错,让刘备感觉到如鱼得水,但刘备并没有给他任个什么官,还是白丁一个。

到了赤壁之战后(公元208年),才给了诸葛亮一个杂号将:“亮为军师中郎将”,而且也不是全面负责的人,仅仅是管制荆州的零陵,桂阳,长沙三个郡,征调这三郡的赋税,用来扩充军中的粮饷。

等到了刘备拿下益州之后,给诸葛亮的也不过是军师将军,秩二千石,相当于东汉的太守,也就是市长级别的一个官。

  等刘备称汉中王了,关羽是前将军,张飞是右将军,都是位次三公,比诸葛亮都差不多。

而且当时,刘备更信任的人是法正。

在刘备死前,诸葛亮长时间内并不在刘备身边,各种军政大事,诸葛亮都靠不上边。

象决计入蜀和攻打刘璋,是法正、庞统出的主意。

而攻占汉中,也是法正和刘备一块干的,和诸葛亮也一点关系都没有。

这段时间里,诸葛亮并没有太大的权利,也不大受刘备的信任。

象关羽死后,刘备要东征孙权,“以复关羽之耻”,大家伙儿觉得这事没把握啊,就劝刘备别干了,刘备是一概不听。

这个时候,诸葛亮说的是啥呢

“亮叹曰:‘法孝直若在,则能制主上,令不东行,就复东行,必不倾危矣。

’”(《三国志》卷三十七《法正传》)意思是啥呢,这法正还活着就好了,因为只有法正的话,刘备才会听。

  还有,当时刘备“以(法)正为蜀郡太守、扬武将军,外统都畿,内为谋主”,意思是法正同志官很大不说,而且身兼内外要职,得到了刘备的绝对信任。

  所以呢,当时的法正也不把人放在眼里,对“一餐之德,睚眦之怨,无不报复”。

也就是说,把以前得罪过法正的人,哪怕你只是斜楞了他一眼,都报复了个遍。

而对此,亮也啥招没有。

“法孝直为之辅翼,令翻然翱翔,不可复制,如何禁止法正使不得行其意邪。

”(《三国志》卷三十七《法正传》)意思是啥呢,法正,也就是法孝直是刘备的左膀右臂,我能拿他有啥招呢

  这些情况,都说明,当时的军政大权,都牢牢地控制在刘备自各儿的手里,能说上话的,只有一个法正。

而这个时候的诸葛亮,刘备把他定位在一个内政人才上,也就是相当于一个后勤部长。

你说这样的情况下,诸葛亮有权力派兵去救关羽吗

他又有什么能力借刀杀关羽呢

  再说了,当时在权力争取的道路上,对诸葛亮阻碍最大的,是法正而不是关羽。

当时,“正为尚书令、护军将军”(《三国志法正传》),也就是汉中王的宫廷秘书长,还兼着个将军。

而这时候的诸葛亮不过是军师将军,地位也就是个差不多。

从这种情况来看,法正如果后来不死,当丞相的可能性比诸葛亮还大,应该是诸葛亮权力之争上的第一块绊脚石。

如果诸葛亮真的有那么坏,想把阻拦他前进的石头都搬掉的话,也要先搬法正才对。

  而且关羽再怎么样,不过是个武将,岁数也和刘备差不多,你知道他们谁死到谁前边呢

所以作者朱子彦的说法,也有把诸葛亮神化的可能性。

  到关羽是个武将而在作者朱子彦看来,诸葛亮之所以要借曹操和孙权的刀来杀关羽,原因就是关羽的地位太高,和刘备的关系太近,所以一旦刘备死了,诸葛亮手里可能就没权了。

  但关羽的死也确实特别的奇怪。

在长达半年多的时间里,只有一个兵力不足的关羽在孤军奋战,直到走麦城,掉了脑袋了,也没有盼来一兵一卒。

而刘备呢,对这二弟是不闻不问,袖手旁观,好像没事人一样,这是怎么回事呢

难道真的是有人要借刀杀关羽吗

  回答是肯定的,但这个人不是诸葛亮,而应该是刘备。

  听了阿元这个结论,可能所有的人都要跳起来,说阿元在瞎扯蛋。

这刘备和关羽是兄弟啊,关系好得跟一个人似的,咋可能借刀杀关羽呢

这不是胡说八道是啥呢

  首先刘备和关羽并不是结义兄弟。

成为千古以来义气典范的桃园三结义是罗贯中瞎编的,在历史上压根就没这么一回事。

第二,关羽和刘备的关系也不象人们想象的那么好。

象在徐州的时候,关羽就背叛过刘备,而且也不象〈三国演义〉里说的,有甘糜二夫人和有条件投降的说法。

在〈三国志-关羽传〉里是这么说的,“曹公擒羽以归,拜为偏将军”。

在〈三国志-太祖传〉里说的是“备将关羽屯下邳,复进攻之,羽降。

”而且,在孙权最后把关羽抓起来之后,关羽也是要投降的。

蜀记曰:“权欲活羽以敌刘、曹,左右曰:“狼子不可养,后必为害。

曹公不即除之,自取大患,乃议徙都。

今岂可生

”乃斩之。

”意思是关羽给抓起来之后,关羽是想投降的,要不就没有权欲活羽以敌刘曹。

要是人家连投降都愿意,你怎么能够让他活着来对抗曹操呢

  这些事情证明,关羽并不是象人们想象的,是个顶天立地,豪气冲天的大丈夫,而是和吕布差不多,一看打不过,立马就乖乖的投降。

  而且因为关羽骄于士大夫,也就是看不起有文化的,所以在诸葛亮刚投奔刘备的时候,还和刘备发生过一次矛盾。

他看刘备和关羽关系太好了,心里就打翻了醋坛子,撺楞张飞一起找刘备提意见去了。

“于是(刘备)与亮情好日密。

关羽、张飞等不悦,先主解之曰: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愿诸君勿复言。

羽、飞乃止。

”(〈三国志诸葛亮传〉)意思是啥呢,对于刘备对诸葛亮太好了,关羽和张飞都不高兴了,说我们都跟你这么长时间了,你咋对个新人这么好呢

刘备赶紧劝了半天,关羽这才不唠叨了。

  而且关羽是相当的骄傲,在刘备集团里,是谁也不服,估计连刘备都不一定放眼里。

这一点,从关羽要杀糜芳,也就是刘备的小舅子可以看得出来。

从刘备收了马超之后可以看得出来。

刘备收了马超之后,关羽马上就写信给诸葛亮,问:“超人才可比谁类

”意思是马超是啥人啊,可以和谁相比啊

诸葛亮知道羽小心眼啊,就写信告诉关羽:“孟起兼资文武,雄烈过人,一世之杰,黥、彭之徒,当与益德并驱争先,犹未及髯之绝伦逸群也。

’”意思马超也就武艺好点,和黥布、彭越啥的差不多,和张飞一起打打仗还可以,但和你关羽咋能比呢

  至于说诸葛亮,关羽也没有当回事。

联吴抗曹是诸葛亮制定的,刘备同意的国策,但到了关羽那里就变了味道了。

当孙权要和他联姻的时候,关羽骂孙权是猪,这实际上已经和东吴公开决裂。

  还有,在刘备称汉中王之后,关羽还因为骄傲,还和刘备直接起了冲突。

当时,刘备想用黄忠当后将军,和关羽并列。

关羽不干了,这个官我不当了。

  对于这一点,《三国志·费诗传》是这么写的:“刘备“遣(费)诗拜关羽为前将军,羽闻黄忠为后将军,羽怒曰:大丈夫终不与老兵同列,不肯受拜。

”  关羽的不肯受拜,实际上是对刘备的公然对抗。

当时可是封建社会,是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的年代,你这么和你的主子对着干,是不是不想活了呢

  不仅如此,在这之后,关羽和刘备的对抗开始升级。

这个新的对抗就是,关羽发动了襄樊战役。

说关羽发动襄樊战役是和刘备对抗的理由是,在所有的,你能找到的历史书里,没有一条证据能证明,这襄樊战役是刘备想打的。

  那么刘备没有下命令,曹操也没有军事行动的情况下,关羽为什么要对曹操动手呢

原因之一,可能是关羽没有任何的功劳。

  关羽在襄樊战役之前,在战争中唯一建立的功劳就是杀了文丑,还是给曹操杀的,其它的打的全是败仗。

你说看着张飞、马超、黄忠等人在伐刘璋、灭汉中的战争中功劳不断,你说心高气傲的关羽受得了吗

先是来个孔明,就如鱼得水,来个黄忠,平起平坐。

再混下去关羽一点面子也没有了。

所以关羽要打。

  第二,可能是持宠而骄。

觉得和刘备不是外人,咱俩谁跟谁啊,你的不就是我的吗

这种思想在关羽伸手要官的时候,已经表现出来了,我是你的兄弟啊,你咋能给我个那么点的官呢

咋也得给我个一字并肩王啊。

就因为没有把刘备当外人,所以关羽就把自个儿当刘备了,所以一不请示二不汇报,对着曹操是伸手就打。

  第三,关羽可能想当荆州王。

这个猜测胆子大了点,但刘备可能也是这么想的。

在当时的情况下,有兵就是草头王。

关羽可能一下子发现,自个儿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在荆州一个人说了算啊,就跟韩信打下了齐国之后差不多,觉得自个儿这么大的能耐,咋不也得封个王呢

于是和韩信的表现也差不多,韩信是你不封我王,我就按兵不动,关羽呢,是想把整个荆州打下来,我给你整个既成事实,看你刘备怎么办。

你要还不封我,我干脆把你也灭了就完了。

  这一点,还有个证据,就是关羽在发动襄樊战役之后,因为糜芳,也就是是刘备的小舅子,运粮不力,也要杀,这对于刘备来说是不是大不敬呢

  但不管关羽是咋想的,他不请示就出兵,在刘备眼里就算不是造反,差不多也是叛逆了。

这不仅仅是刘备会这么想,任何一个主子都会这么想。

当年曹操有一次去打仗的时候,大将于因为后边有追兵,所以没有请示曹操就先结阵,结果马上就有人打小报告,说于禁要造反。

那你关羽不打个招呼就出动大军,这不是谋逆又是啥呢

  再说了,就算刘备相信关羽不会造反,但这么一个不听话的大将留在手里,早晚不是个祸害吗

你关羽不接受前将军的封号,已经叫刘备没面子了,你又使这么一回,叫刘备把脸往哪里搁呢

而且,自个儿都整不明白这个兄弟了,刘备百年之后,他儿子刘禅能控制住关羽吗

答案是肯定不能

  正是上边这些原因,让刘备在关羽私自出兵,发动襄樊战役的时候,好像没事人似的站在一边。

关羽打胜了,也不表扬奖励;你打败了,我也不出兵救你。

  可能有人说了,刘备咋就一点不讲兄弟感情呢

这可能是关羽把兄弟之情太当回事了。

对于皇帝,中国封建社会最大的政治家来说,利益决定一切。

他们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

对于自己的亲骨肉,刘备都扔过两次了,(一次在丢徐州的时候,一次在长坂坡)他能对你个外人讲感情吗

关羽可能已经忘了,他和刘备之所以关系好,一是因为刘备手里没人,用得着他;二呢是因为当年刘备坐着,他就得站着;刘备站着,他就得撅着。

这刘备当个小官时都这么能装,当了王之后可能惯着你吗

  所以,在刘备的心里,可能早就藏着要杀关羽的心思了。

所以关羽发动襄樊战役的时候,虽然既没有请示,也没汇报,但我也不管你,看你折腾到啥时候。

  而刘备之所以这么沉得住气,原因是关羽的部队并不多。

专家的研究结果表明,经过两次调兵入蜀,荆州的军队不过才三万人。

以三万人的力量,挑战曹操,刘备用脚脖子也能想得出来,关羽没有取胜的可能性。

  而战争的进程也证明了这一点,关羽打襄樊、擒于禁、斩庞德、围曹仁之后,终于发现,自个儿是一脚踢到铁板上了。

  曹操不仅调集了徐晃、张辽的部队对关羽进行进攻,还亲自出马,率十万大军在后边坐镇。

这个时候,关羽想到的调驻守荆州的部队。

现在的许多人都把关羽的死赖到吕蒙和陆逊的身上。

而实际上,即使东吴不出兵,关羽的下场也只能是失败,当然时间可能长一点,而荆州也可能落入曹操的手里。

而这个是东吴不愿意看到的,所以孙权不在顾忌和刘备的联盟,在关羽失败的命运上加了一根稻草。

  而这个时候,关羽兵力不足的问题,也暴露了想杀他的人是刘备。

在关羽进攻势头猛烈,但兵力不足,蜀中在没有战事的情况为什么不出兵帮一把呢

合理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刘备不肯点这个头。

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关羽先是把驻守荆州的部门划拉了一遍,然后又向刘封、孟达求救。

为什么不向刘备求救呢

因为关羽私自出兵之后,刘备的态度已经让关羽明白,他的这个大哥已经不想要他了。

  而刘备之所以在关羽死后,以刘封、孟达不发援军为由头,杀了刘封,不过是装个样子而已。

何况杀了刘封,还对刘禅能巩固地位,大有好处。

  但虽然我们说是刘备借曹操、孙权的刀杀了关羽,但实际上,杀了关羽的,还是他的性格。

如果关羽不是刚愎自用,如果关羽不是骄傲自大,换句话说关羽如果不穷得瑟,老老实实地当自个儿的前将军,这一切将都不会发生,而且历史都有可能为之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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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军团长是黑森林。

桃园结义是三国策历史上典型的不死军团,自2001年建立军团以来,涌现无数全服知名的顶级战将,如无名、独孤、不忌等,我们以缘聚,经历众多风风雨雨,很多军团都被时间湮灭了,而我们凭借桃园结义的精神,军团气氛融洽,交流热烈,鼎立于三国策强团之列。

、《爱的教育》中,老师讲的故事,大致可以分为爱国故事和美德故事两类,爱国故事包括《 》《 》《 》三篇

己亥杂诗·其五  浩荡离愁白日斜(xiá),吟鞭东指即天涯。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己亥杂诗·其一百二十五  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

  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

  《己亥杂诗》是清代诗人龚自珍(1792-1841)创作的一组诗集。

己亥为清道光十九年(1839年(己亥年)),这一年作者48岁,因厌恶仕途,辞官离京返杭,后因迎接眷属,又往返一次。

龚自珍所作诗文,提倡“更法”“改图”,批评清王朝的腐朽,洋溢着爱国热情。

著名诗作《己亥杂诗》共315首。

是一组自叙诗,写了平生出处、著述、交游等,题材极为广泛,其中第5首及第220首被中国中小学语文课本六年级下册(人教版)收录。

三国演义中离间计故事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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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aesar链接:来源:知乎1.The little prince (小王子) 难度:一星 内容:小王子的故事大家都熟了 观后感:看的第一本原版书,作为个人入门打个基础是最好的选择。

阅读起来几乎无障碍,但毕竟西方的语言表达和东方不一样,先有一个适应的过渡是很必须的 2.The wonderful wizard of oz (绿野仙踪) 难度:一星 内容:小萝莉多萝西被大风吹到一个奇异国度(奥兹国)的奇遇记。

貌似根据这个改编的电影票房仅次于。

观后感:很可爱的一个小故事,善良的小萝莉和一个稻草人,一个铁皮机器人与一个狮子的故事,短小精悍,同样没什么难度,适合小王子之后的过渡。

3.Flipped (怦然心动) 难度:二星 内容:同名电影的原著小说。

女主角从小时候就喜欢邻居家新搬来的小男孩,从此一直追逐着他的有趣故事。

貌似就是我喜欢你的时候,你不喜欢我,这算不算泄底

观后感:看完电影特意找来书看的,而且之前了解过难度不是很大。

小说要比电影有意思很多,以致我看的时候经常会笑出声来。

也是男孩和女孩视角的章节交错进行,画面感很强。

强烈推荐。

4.And then there were none (无人生还) 难度:三星 内容:阿加莎克里斯蒂三大奇书之一

也是开创了孤岛杀人模式的第一人。

讲述十个人收到邀请函到一座荒岛上,但主人迟迟未出现,在晚宴时突然播放了一曲童谣,然后十个人按照童谣的歌词相继死亡的故事。

观后感:代入感太强

不得不佩服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文字功力,当时每天睡前看这本书,最后连续好几天做恶梦= = 书中的心理描写刻画的淋漓尽致,最后结局也是意想不到

精彩之至

同时也是西方推理小说排行前十的。

5.The house on mango street (芒果街上的小屋) 难度:二星 内容:居住在芝加哥拉美移民社区芒果街上的女孩埃斯佩朗莎生就对弱的同情心和对美的感觉力,她用清澈的眼打量周围的世界,用美丽稚嫩的语言讲述成长,讲述沧桑,讲述生命的美好与不易,讲述年轻的热望和梦想,梦想着有一所自己的房子,梦想着在写作中追寻自我,获得自由和帮助别人的能力。

观后感:不是我的style,楼主不是很喜欢....应该很合妹子们的兴趣吧 6.Harry Potter and the Sorcerer's Stone() 难度:二星 7.Harry Potter and the Chamber of Secrets(哈利波特与密室) 难度:二星 8.Harry Potter and the Prisoner of Azkab() 难度:二星 9.Harry Potter Harry and the Goblet of Fire() 难度:三星 哈利波特系列大名鼎鼎,内容就不多说了。

四本的观后感放在一起说。

决定看哈利波特原版系列是因为当时在考雅思,一个阅读9分的大牛说,7部哈利波特的原版他看了好几遍。

从此提起兴趣。

电影还是中文版的内容早已烂熟于心了,所以阅读不是障碍。

书中的生词其实是越看越少的,所以HP系列越看越入迷,虽然罗林阿姨7部小说的难度逐级递增,但情节的精彩刺激已经让生词不是障碍,强烈推荐。

10.Charlie and the Chocolate Factory () 难度:二星 内容:穷孩子查理幸运拿到了可以进入巧克力工厂参观的那张金券,于是奇遇开始了。

同名电影是约翰尼 德普主演的,当年大热啊。

观后感:小说是属于童话性质的,在旺卡的巧克力工厂奇幻游历的同时,对于人性的描写也很棒。

比如金券可以拿去卖一笔钱能让查理家里生活好一些,但是家人扔支持查理去圆这个梦想。

善良的人总是有好报啊。

11.Game of Thrones (权力的游戏) 难度:四星 内容:维斯特洛大陆上的血腥事儿 美剧大热 不多赘述了 观后感:乔治。

啊。

啊。

马丁的文笔不用多说,全书看的很爽,很刺激

POV的全新写法既避免了防止读者从书中推测出剧情走向,也开拓了全书的视角。

感觉全书一点废话都没有,完全沉浸进去。

原著还是可以完爆美剧的,电视剧删掉了很多情节。

强烈推荐

12-14The Hunger Games (饥饿游戏三部曲) 难度:二星 观后感:看的时候电影还没上映,大一外教老师推荐的,难度适宜,对于想靠原版书提高英语的筒子们,再适合不过了。

看完这部还可以提前预知第三部电影的走向,何乐不为~ 15.Pride and Prejudice (傲慢与偏见) 难度:三星 观后感:生词不多,但处于简奥斯汀所在的那个年代,这本书阅读起来肯定要和现代畅销书的感觉是不一样的。

当初英语课上,老师问你们最喜欢的小说是什么,大家都说什么哈利波特啊,暮光之城啊,楼主直接一句”Pride and Prejudice“It'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that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 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当时全班都鸦雀无声....顿时逼格高起来了有木有.....开玩笑。

不过简奥斯汀也就这本书略简单了...后面四部至今搁在书房不敢挑战.... 16.Sense and Sensibility (理智与情感) 难度:四星 内容:讲的是一对姐妹,对待爱情方面,姐姐很理性,妹妹很感性。

二人因为对待问题和择偶观的不同最后的境遇也不同。

观后感:不愧是简奥斯汀的作品,真的是很赞。

看完此书尤其钦佩姐姐的为人处事。

BBC也拍了同名电视剧,男主是唐顿庄园里面的大表哥马修主演~应该是早期的作品,但是依旧抢镜。

17.The Great Gatsby() 难度:四星 观后感:俗话说,理科生看了不起的比尔盖茨,文科生看。

哈哈。

这本书是在小李子的电影上映前看的,看完再看小李子,觉得他在里面演的太好了。

看小说的时候,在描述到盖茨比到尼克家里面约黛西那种紧张与踌躇,真是让人感慨啊。

盖茨比又何尝不是作者一生的写照。

不过盖茨比的确是很了不起,至少生于贫穷的他没有甘于现状,一直认为自己能成大事,并且最后他也做到了。

2014年阅读记录 18.The fault in our stars(无比美妙的痛苦) 2014.01.14✅ 难度:三星 内容:讲述的是两个癌症少年相爱的故事。

一个害怕被遗忘的男孩Gus,一个怕留下印记让所爱之人伤心的女孩Hazel。

一个纽约时报畅销榜首的小说不会太差。

观后感:个人认为比同为New York Times Bestseller的要好一些。

我看完了没什么忧桑的感觉,倒是把故事梗概给我妈讲的时候,把她讲哭了= = 妹子应该会很喜欢这种纯爱故事吧 19.The old man and the sea (老人与海) 2014.01.15✅ 难度:二星 观后感:海明威的作品用词都很简单,曾经也因此被嘲笑。

不过这本书的确很给人力量。

Man is not made for defeat.A man can be destroyed but not defeated. 看老人与海,才知什么叫硬汉。

有机会再看看海明威其他的作品。

20.《Murder on the orient express》(东方快车谋杀案)2014.01.19✅ 难度:三星 内容:在暴风雪中,一列东方快车被迫停下,在车上的密闭车厢内死了一名乘客,车上的12名乘客人人都有嫌疑,人人都有作案动机,到底谁才是凶手

观后感:推理小说就不说过多,防止泄底。

不过看了这本书真是大呼过瘾,不愧是AC女王三大奇书之一,想不到的结局,精彩

. 21.《The ABC Murders》(ABC谋杀案) 难度:三星 内容:一个逍遥法外的连环杀手通过字母表一步一步实施犯罪。

作为死亡标记,杀手在每个被害人的尸体旁留下一本ABC铁路旅行指南,翻开的那页就是杀人之地。

观后感:阿加莎克里斯蒂为数不多的快节奏推理小说之一,名气虽然不大,但很有意思的一部,这个案件被柯南原封不动的抄袭。

貌似是第325-327集。

22.The Naked Face (裸面) 难度:三星 内容:极出名的心理学家在圣诞节的前夕,他的病人莫名其妙被人杀死,紧接着,女助手也被残忍地杀死。

而所有的线索都无不指向一个线索:原来是自己引起了他们的死亡,累及无辜。

于是,作为一名心理医生,主人公开始了心理上与情感上的双重大逃亡。

他雇佣了私人侦探,却仍难保朝夕,在种种情感的折磨下,差一点就要崩溃了,最后,机场里,一个意大利小男孩的一句话,拯救了一切…… 观后感:Sidney Sheldon的处女作,并且当年就拿下了爱伦坡奖。

关于作者多提一句,Sidney Sheldon本人在音乐、电影和电视三大舞台获得最高荣誉奖托尼奖、奥斯卡奖和艾美奖后,又在52岁时跨入小说作家行列,凭借此书获得爱伦·坡奖和最佳年度Mystery小说奖, 几乎每本小说都是出版不久就登上全美畅销书排行榜,被誉为是”美国的金庸“。

他的系列一共19本,因情节紧凑,精彩离奇,并且用词简单,值得一看。

23.Crooked House (怪屋)2014.05.04难度:三星内容: 我在埃及遇上了索菲娅,此后她成为了我心爱的女子,然而我对她的家庭背景等一无所知。

有一次,她终于肯开口对我说,她住在伦敦郊外的一个富豪住宅区,住在一幢歪歪扭扭的畸形小屋里……很快我就发现,怪屋之“怪”,并不单单指怪异风格的装潢,而是整个家族中那种变形的压抑氛围。

据说这个家族有着冷酷和残忍的血统遗传,杀人犯的出现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观后感:先附上作者对此书的评价:”我有理由相信,这是我写的最好的一本书(另一部是奉命谋杀),我想人们杀得更多的是他们所爱的人,而非他们所恨的人。

或许是因为只有你爱的人才能真正地使你的生活变得无法忍受。

这本书是我看的最开心的 一部,原因一是里面用词竟然大多数都是考研词汇,这样楼主一边背单词,一边又可以在小说里复习一遍。

原因之二是这部书并不能完全归为侦探推理小说,而是一部探索人性的书。

在怪屋里,一家人性格各异,彼此冷漠,最后早就出了怪物一样的凶手...凶手是可悲的,生在这样的家庭之下。

阿婆的很多书都让人掩卷深思,这也是她作品成功的一点。

24.The Murder of Roger Ackroyd (罗杰疑案) 2014.05.15难度:三星内容:罗杰·艾克罗伊德是个知道得太多的人。

他知道他爱着的女人毒死了她的第一个丈夫。

他知道有人在敲诈她——现在他知道她因服用过量药物而自杀身亡。

晚班邮件很快就会让他知道那个神秘的敲诈者是谁。

但是罗杰没能把信读完就死了——他坐在书房里被人用刀抹脖子……观后感:被誉为是“阿加莎三大奇书之一”属于根本不可能猜到的凶手一类,看过的朋友跟我说当看到凶手是谁的时候,震惊的手里的鸡腿掉在了地上....经常被选为推理小说TOP3,也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成名作,强烈推荐,这个建议提前看,被泄底了就可惜了。

25.Endless Night(无尽长夜)2014.08.02难度:三星内容:美丽宁静的吉卜赛庄,却被传言是一所遭受了诅咒的住所,许多擅自进入的人都会在一次“事故”中丧生,没有人能够逃脱。

然而英俊潇洒的穷小子迈克尔还是一眼看中了这里,他奢望成为这里的主人。

富家小姐埃莉在这里爱上了他,他们在这里结婚,在这里定居。

可那可怕的诅咒会放过他们吗

有一天,她骑马出去,没有回来……观后感:不知不觉距离看的上一部原版小说已经过去快三个月了,与其说这是一部推理小说,不如说是一部爱情小说。

全书的高潮发生在最后的四分之一。

阿婆就是这么让人又爱又恨。

恨她的作品总是这么慢热,爱她总会在最后结局让你得到无比的震撼,等你再回头细细品味,你会发现前面阿婆已经为结局埋下了伏笔...就是一部经典的阿婆作品,同时也被誉为是阿婆晚年生涯最出色的作品之一。

全书看完,给人压抑的同时,又是遗憾,或许人性就是如此,人们总是直到为时已晚的时候,才能认识到生命中真正重要的时刻。

失去了,才知道弥足珍贵。

有人生来甜蜜欢畅,暮暮又朝朝,有人生来无尽长夜。

这种凄婉的爱情故事,妹子应该会很喜欢吧,推荐之。

26. the CATCHER in the RYE () 2014.08.07难度:两星内容:主人公是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菲尔德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形象之一,霍尔顿出身中纽约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

学校里的老师和自己的家长强迫他好好读书,为的是出人头地,以便将来买辆凯迪拉克,而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 根本没心思用功读书,因而老是挨罚,到他第四次被开除时,他不敢回家。

便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他在电影院里百无聊赖地消磨时光,糊里糊涂地召了妓女,情不自禁的与虚荣的女友搂搂抱抱,与此同时,他的内心又十分苦闷,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批纯洁与真理的经历与感受。

这种精神上无法调和的极度矛盾最终令他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

观后感:怎么说呢,怎么说呢,这本书有人喜欢得不得了,有人就看不下去,楼主刚好就是后者...不过看这本书有种突然回到了看《绿野仙踪》的时候,基本上没什么生词,句子也都很简单,有生词也基本上是垃圾话= = 对,这本书垃圾话非常多,男主是叛逆的少年。

所以说么。

男主这种感觉看什么都不顺眼的叛逆脾气把看书的楼主弄的那几天都莫名奇妙的暴躁。

有些文学经典真的是欣赏不来。

喜欢的人求勿喷。

27.《Stranger in the Mirror》(镜子里的陌生人) 2014.08.15难度:三星内容:中学生托比与女同学发生了性关系,致使女方怀孕。

为逃避结婚,离家出走,到处流浪,一文不名,为了生计,先后在马戏团跑龙套,在酒吧充当业余滑稽演员,但他一心想着成为一名电影明星。

终于在好莱坞电影经纪人克利夫顿的提携下,成为红极一时的超级明星。

托比过着骄奢淫逸的生活,然而内心却十分空虚。

一心想出人头第的女演员吉尔,在好莱坞历经坎坷,她周旋于制片人、导演和经纪人之间,被迫出卖色相,并被情人诱骗拍摄裸体电影,沦为等外演员。

为了改变低下地位,吉尔博得托比的欢心,二人结为夫妇,成为声名显赫的坦普尔夫人。

托比因为长期纵欲,病发瘫痪。

吉尔为了巩固已经取得的地位,以惊人的毅力帮助托比恢复了健康。

吉尔随托比在各大都市演出,所到之处,尽皆轰动。

但托比再次瘫痪,恰值吉尔始终眷恋的情人戴维突然出现,吉尔感到托比再无恢复的希望,害死了托比,并仰仗托比生前的巨大声望,成功登上了明星宝座。

但托比的经纪人克利夫顿为了报复吉尔,设计让戴维看到了吉尔在裸体电影中的不堪场景,戴维痛苦离去,吉尔也彻底绝望,堕身大海...观后感:简直是太

了虽然这本书还不是大师评价最高的一本,但楼主我看完前言就被深深的吸引了

全程无尿点

两个主人公的经历跌宕起伏,尤其到了后面女主开始对以前虐待她的人一一复仇,不能更精彩

西德尼谢尔顿不愧是米国最会讲故事的人,作为全世界唯一一个集奥斯卡奖、托尼奖、爱伦坡奖于一身的人,他用真实的经历描绘了一幅从草根到好莱坞巨星成长的血泪史。

看完全书,不禁感慨人生就是这样,在不断的挫折中渐渐变成了另一个自己,正如书里说的那样,你休想从镜子里认出你自己,因为那只有个陌生人的影子。

附上书里我最喜欢的一句话:Only in this life you made your own miracles,because God was busy elsewhere.PS:书里露骨的色情描写让没见过市面的我和我的小伙伴们惊呆了....第一次看到原版书这么黄...果然应该14x吗哈哈28.《the Rise and Fall of Adolf Hitler》(希特勒的兴与衰) 2014.09.05难度:三星内容:一位美国记者记录的希特勒从童年到死亡的历程。

观后感:首先,本书生词不是很多,因为目前正在背专四、专八词汇,倒是发现了很多里面背过的单词,但是总体来说,书不难,很好于阅读下去。

其次,从书的内容来看,感觉写的还是很客观的,很多地方都引用了很多希特勒自己的日记以及手下将士的记录。

最后,不得不说,希特勒的人生很传奇,生在一个公务员家庭,却一心想当个艺术家,艺术家没当成,去参军逐渐建立了第三帝国,成为元首。

与自己的外甥女谈恋爱,爱得死去活来却又因控制欲生生害死爱人,初期失败了很多次,但都能运用计谋与手段化险为夷。

毕竟能成为一介枭雄,自然有他的道理啊。

不过从他屠杀犹太人来看,童年真的很重要啊,看过《辛德勒名单》觉得真是太残忍了。

29.《Master of The Game》 (谋略大师) 2014.10.03难度:三星内容:她是淘金者的女儿,幼年的经历即让她懂得权力的重要。

她有足够的精明,纷乱的战争年代成为她发迹的最佳时机;她有足够的野心,步步为营直至缔造庞大的钻石王国。

在权力的棋盘上,每一个人都是她手中的棋子,无论是她的情人还是她的儿子……观后感:全书14.4万词,耗时10小时左右。

这可能是继《冰与火之歌——权利的游戏》之后我看的最长的一本书了,不过竟然出乎意料的高效。

这大概要归功于谢老写书实在是精彩绝伦、情节跌宕起伏,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完。

书中以Kate为主线,讲述了一个百年的家族史,在这里面你能看到富一代Jamie的挖钻石发家的惊险刺激、富二代Kate女强人的控制欲、对公司的使命感责任感和机关算尽、富三代Tony不求继承家业只求作画却受母亲百般操纵阻挠的挣扎、富四代双胞胎姐妹相爱相杀...真是不得不感叹,身为一个合格的上位者,使命感责任感以及无情都缺一不可。

谢老曾说Kate这样的追求是没有意义的,所以她总是不让Kate如愿,一次又一次的让她的继承人之梦破碎,不过又何尝不是创业容易守业难呢

如果Tony和Robert没有生在富贵的时候,而是在家族存亡之际,恐怕也会激起那种责任与使命吧....总而言之,还是比较佩服Kate的。

强烈推荐。

下一部....未完待续.....30.《Life and Death in ShangHai》(上海生死劫)难度:三星内容:知乎问题:有哪些人生经历精彩程度超过小说,却不广为人知的传奇人物

1915年出生,先后就读于燕京大学以及留学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后来在上海就职于过壳牌公司,父亲曾任高管。

家产丰厚,国内外都有存款,在那个年代住着小洋房并配有女佣、园丁等等,可为一代名媛。

本该是贵族小姐平平淡淡的生活,但丈夫于1957年去世(「郑念」这个名字就是为了纪念丈夫),1966年文革爆发,被抄家,被关进监狱长达五六年,出狱后才得知自己女儿被红卫兵杀害。

从拥有一切到一无所有,郑念女士并没有一蹶不振,她在监狱中经历了许多折磨可仍旧不屈不挠。

最后移民到国外写了自传「Life and Death in Shanghai」(上海生死劫)。

她在狱中会背唐诗来平缓内心和锻炼记忆力,被反手拷着好几天的她会冷静思考如何完好保全双手,她拒绝释放协议要求为无罪并且要当局道歉。

郑念女士曾在她的自传中写道: 「在我看来,无罪而虚假地承认有罪是一件愚蠢的事情。

更合乎伦理和聪明的方法是:面对迫害而不予理会,有的事情必须忍耐。

当我考虑自己的境遇时,我意识到迫害我的第一步即将结束。

无论今后处于什么状况,我将不得不加倍努力,以阻止迫害者控告我的企图得逞。

只要他们不能杀死我,我决不投降。

因为,当我坐在吉普车上时,我心里想的不是恐惧和失败,而是一种决心。

」 我没有经历过文革,但在那段时期被抓进监狱的人长期待在里面后精神多少是有些问题的,还记得郑念女士在书中描述到狱中另一人每天磨牙刷,就为了把牙刷磨尖然后自杀。

所以真的很佩服郑念女士,能在那种情况下,还保持着理性,保持着那种贵族精神,更何况之前还是一位什么都有的名媛小姐。

也佩服她写的那本书中,不只是揭露了黑暗的文革时期所发生的事,没有让该有的愤恨情绪淹没她,而是用一种十分清醒的目光去看待那个时期,并写下这些文字。

就像罗志渊说的:她体现了中国「最后贵族」的一种精神与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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