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疫情期间正常发工资吗
疫情期间尽量停止外出活动,不要去人多密集的地方,此次病毒传染性很强,你不知道哪个人身上携有这种病毒,所以只能避免与人接触,如果实在想要室外活动,可以去没人的地方,适当活动。
疫情期间被辞退怎么办
根据各地银监会通知决定,地区不视为逾期,可延缓还【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第一条第四款规定: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可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要求,如果符合这些情况,就可以找贷款银行沟通协商。
各家银行对于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延后还款期限的条件要求各不相同,需要与银行具体协商。
一般而言,商业银行会要求出具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还款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职业证明、诊断证明、交通票据等等。
此外,大部分银行对医护人员有更为宽松的政策。
疫情期间物价上涨有标准吗
疫情期价上涨是有标准的。
国家市场下发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并没有就购销差价幅度问题进行规定,只是规定:“经营者销售同种商品,超过1月19日前(含当日)最后一次实际交易的进销差价率的”,或者“疫情发生前未实际销售,或者1月19日前实际交易情况无法查证的,经营者在购进成本基础上大幅提高价格对外销售,经市场监管部门告诫,仍不立即改正的”,可认定为哄抬物价行为。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第五条规定:经营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认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三)项所规定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一)在销售防疫用品过程中,强制搭售其他商品,变相提高防疫用品价格的;(二)未提高防疫用品或者民生商品价格,但大幅度提高配送费用或者收取其他费用的;(三)经营者销售同品种商品,超过1月19日前(含当日,下同)最后一次实际交易的进销差价率的;(四)疫情发生前未实际销售,或者1月19日前实际交易情况无法查证的,经营者在购进成本基础上大幅提高价格对外销售,经市场监管部门告诫,仍不立即改正的。
经营者有本条第(三)项情形,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经市场监管部门告诫立即改正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本条第(四)项“大幅度提高”,由市场监管部门综合考虑经营者的实际经营状况、主观恶性和违法行为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结合实际具体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