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易中天品三国一错再错读后感
今日品读易中生在百家讲坛“一错再错”这当时的不同人物在对待皇帝的态度果犯了错误,那可能就会一败涂地,永世不得翻身。
首先我很敬佩易中天先生对于三国的评说,但这个观点却不敢苟同。
确实董卓废立、袁术自立皇帝之后都败亡了,而袁绍另立不成也败给了”携天子而令诸侯“的曹操,但若说他们因对待皇帝的不同态度而注定如此结果,不是印证了那句”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话语吗
失败的人没有话语权。
董卓、袁术对待现任皇帝的做法招致了很多的不满,枪打出头鸟,这是事实。
与曹操的做法相对比,确实实属下策,但这只能说对他们不利,失败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用人的态度上的错误导致的众叛亲离,袁绍也是如此。
还是回到之前对皇帝的态度上看法上,易中天先生说曹操认为他们几人的做法都是不对的,然后举例说: ”事情其实以前也有人做过的,东汉灵帝末年,有一个冀州刺史叫做王芬的他就准备换皇帝,他准备在汉灵帝出巡的时候阴谋把汉灵帝干掉,换一个叫合肥侯的人去当皇帝。
这个合肥侯是谁呢
现在不知道了,弄不清楚了,反正也是他们刘家的一个宗室。
参与这个事情的就有后来背叛袁绍投奔曹操,最后又被曹操杀掉的那个许攸,所以曹操和许攸确实是老朋友。
他们做这个事情想拉曹操入伙,写信给曹操。
曹操马上回了一封信,开头就说“废立之事,天下之至不祥也。
”就是撤换皇帝这个事情是最不吉利,也最有风险的。
曹操说,你想想当年的“七国之乱”,吴王刘濞联合另外六个王国以“清君侧”为名以想推翻汉景帝,自己来当皇帝,结果怎么样呢,不得人心,一败涂地嘛。
曹操说请你们想一想,你王芬一个冀州的刺史,你的力量比得上当年的“七国”吗
你们要立的那个合肥侯他的身份、地位、人缘、威望比得上当年的吴王刘濞吗
比不上你们还要干,不是自取灭亡吗
“在对待皇帝态度上,不仅有此例,还有清朝时期的”三藩之乱“,但这只能说明他们在通往自己目标的道路上倒下去了,因为用此理论又如何解释唐朝的”玄武门之变“、明朝的”靖难之变“呢,李世民、朱棣对于当时皇帝的做法也是废立,由于朱棣的政变而死去的人又少吗,但是历史对于他们的评价会说他们是乱臣贼子吗,至少历史课本上没这么说过,这又是为什么呢
也许有人说李世民、朱棣是有皇族血统,那宋朝的开国皇帝赵匡胤呢
所以还是前面的那句话”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失败的人没有话语权,连成功人士的话语都是名言警句啊
摘自新浪网友,谢谢。
易中天的 《赤壁疑云》概括
《易中天品三国》之“赤壁疑云”概括:经过前几集讲述的孙权集团的鲁肃、周瑜和刘备集团的诸葛亮的劝说,孙权审时夺势反复掂量,决定联合刘备对抗曹操,赤壁之战由此发生。
然而,通过本集来看,历史上对于这场战争的记载和描述却是疑云重重,历史学家的看法也众说纷纭,有人甚至认为那不过是一场普通的遭遇战。
易中天在本集条分缕析,深入浅出地讲述各家之言的赤壁之战。
品三国易中天百家讲坛之真假曹操作文200字
但是认为曹操多么温柔,那了。
曹操是很的,可以说是翻脸就不认识人。
比方说我前面说的那个许攸,许攸来投奔曹操是起到了关键作用的,所以许攸也很得意,许攸经常跟曹操说,哎,阿瞒,他不叫他什么曹公啊、什么明公啊、或者什么丞相这些,他叫他小名。
曹操有两个小名,一个叫吉利,一个叫阿瞒,叫他小名:阿瞒啊,要是没有我许某人,你可是没有今天啊
曹操只好赔着笑脸说,啊是是是,许先生说得对,没有你的帮忙我确实是没有今天。
但是许攸不停地说,这个就很讨厌了,对不对,这好比说你送了我这件衣服,我穿上很漂亮我当然很高兴,但是我每穿这件衣服你就要站出来对着大家说,哎大家伙看看啊,他这件衣服是我送给他的,我要不送给他这件衣服他可是没衣服穿啊。
我能高兴吗
那何况是曹操呢
有一次曹操打下邺城,许攸又在那儿对大家说,大家看,如果没有我的话,他们曹家人就进不了这个门了。
曹操实在是忍无可忍,杀了,把许攸杀了,这就是曹操的狠毒。
曹操杀了于他有恩的许攸,却放了很多对不起他的人。
比方说有一个人叫做魏种,原来是曹操的手下。
曹操有一段时候我们知道他是不顺的,处于逆境,处于困境的,那个时候很多手下的人都背叛曹操,曹操非常自信地说让他们走吧,我的人不会走完的,比方说魏种,他就不会背叛我。
结果呢,这个魏种也背叛了,魏种也跑掉了。
曹操气坏了,曹操说好你个魏种啊,你也背叛我,你有本事跑到天涯海角,北边有本事你跑匈奴去,南边有本事你跑到越南去,你只要跑不了那么远我就要把你抓回来,绝饶不了你。
后来在后面的战斗中,魏种被俘虏了,所有的人都给魏种捏一把汗,说曹操肯定要杀他。
曹操怎么样
曹操想了一下,算了吧,魏种是个人才,放了,该做什么官还做什么官。
这是曹操的宽容啊。
曹操确实是一个很宽容的人。
曹操和袁绍作战的时候,袁绍找了一个文人,叫做陈琳,起草一篇檄文。
什么叫檄文呢,就是声讨书,因为古代作战他讲究师出有名,就是你要打谁谁谁你总要有个名目,有了名目以后你这个军队才叫做正义之师,袁绍就请陈琳写一篇檄文。
陈琳是个笔杆子,下笔千言,洋洋洒洒,痛骂曹操。
从哪骂起呢,从曹操的祖宗骂起,这实在说起来是在中国文化当中一种很不好的东西,一骂人就骂到人家父母亲,一骂人就骂到人家祖宗八代,动不动就是怎么你祖宗八代,这是不好的一个传统,陈琳也是这样。
那么后来袁绍打败了,陈琳做了俘虏,下面人把陈琳抓到曹操跟前,曹操说:陈琳啊,两军交战,都要发表这样的声讨书,这个很正常,不过呢,你骂骂我就算了嘛,你骂我父母干什么,我父母又没得罪你,不好吧
陈琳说,对不起啊,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曹操说,好好好,算了算了,你也是个人才,还做你的笔杆子吧。
陈琳以后就成了曹操的笔杆子,所以曹操是很宽容的。
但是曹操又是一个报复心极强的人,但凡是得罪了曹操的人,几乎没有不报复的。
当时有一位名士,叫做边让,边让是个大学问家,也是大文学家,文章著作写得非常好的,看不起曹操。
因为曹操这个人出身不好,曹操的祖父是个太监,这个东汉朝代是叫太监给搞坏的,所以那些读书人、那些文化人、那些士大夫最看不起的、最痛恨的就是太监。
那么曹操的父亲是太监的养子,曹操就等于是太监养子的儿子,他们看不起,边让也看不起他,很说了一些侮辱曹操的话。
所以后来曹操过去把那个地方打下来以后,毫不留情地就把边让杀了,和边让一案的还同时有好几个文化人,有的就跑掉,跑掉以后又逃不掉,然后又回来自首。
其中有一个叫桓邵的向曹操自首,跪下来求,磕头,痛哭流涕,求饶,曹操怎么说呢
哼哼,呵呵呵呵,哭了,怕了,下跪了,求饶了,下跪就不杀吗
求饶就不杀吗
拖出去,杀了。
这件事情影响极坏,当时就引发了一场叛乱,就是你怎么可以这样对待文化人
你怎么可以这样对待以前得罪过你的人
其中有一个叫陈宫的,就是由于这个原因离开了曹操,投奔了吕布。
《三国演义》里面说,陈宫离开曹操是因为曹操杀了吕伯奢一家。
不是,史实是曹操杀了边让、桓邵这些人陈宫看不下去,离开曹操,死心塌地地帮助吕布打曹操。
后来吕布战败以后,陈宫做了俘虏,曹操还不想杀他,曹操跟陈宫说只要你投降,既往不咎。
因为曹操这个时候他也觉得以前的做法不对了,他也觉得宰相肚里要撑船,将军额上跑马,应该有一些大将风度了,所以他也不杀陈宫。
陈宫坚决不投降,曹操没办法,只好杀他,临杀他之前曹操问了这样的话,陈宫的字叫公台,他说公台啊公台,你要是死了,你的母亲可怎么办啊
陈宫说,我听说以孝治天下的人不会杀害他人的父母,我的母亲怎么样,就靠曹公你看着办。
曹操说好,公台啊公台,你死了以后你的老婆孩子又怎么办
陈宫说,我听说以仁治天下的人不伤害人家的子女,我的老婆孩子如何,也请曹公你看着办。
啊,曹操说好吧,那我送你上路。
然后就开始哭,一边哭一边送陈宫上刑场去死,然后把陈宫的家人接到自己家里来,对待陈宫的家人比陈宫和他翻脸之前还好。
所以曹操这个人是个很复杂的人,刚才我们已经讲到了他的方方面面,这还不是他性格的全部,是他性格的一部分。
他既狡诈又老实,既温情又狠毒,既宽容又报复。
如果你只看曹操的一个故事,只看曹操的一面,你得出的结论就是盲人摸象,是不全面的。
那么在我们看来,曹操可能是中国历史上性格最复杂、形象最多样的一个人。
他这个人聪明透顶,又愚不可及;狡猾奸诈,又坦率真诚;豁达大度,又疑神疑鬼;宽宏大量,又心胸狭窄。
可以说是大家风范,小人嘴脸;英雄气概,儿女情怀;阎王脾气,菩萨心肠。
他是这样的一个人,他身上好像长了很多的脸,一会儿出现的是这张脸,一会儿展示给我们的是另一张脸。
但是大家注意一条,不管哪张脸,都是曹操的,不会认做是别人的。
能够把这样一个复杂的性格统一于一个人,这本身就是了不起的事情。
体现的是什么呢
体现的是曹操的大气。
什么叫大气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曹操恰恰是一个能够容的,一个容量非常大的人,什么样的矛盾的东西到他这儿都统一了。
而且他奸诈一生,最后归于真实,曹操临死的时候留下了一个遗令。
当时写这个遗令,就是遗嘱,写遗嘱,大人物写遗嘱有一个格式的,说说我一生做了哪些功劳啊,也检讨一下自己,然后说我要埋在什么什么地方等等,是这样的遗嘱。
曹操的遗嘱不是这样,曹操的遗嘱对于自己的政治生涯提得非常少,他只说了这么一句话,他说我这一生做了很多的事情,有对的也有错的,总的来说是对的,至于犯的小错误、发的大脾气不值得你们效仿。
就这一句话交代完了,下面讲什么呢
就唠唠叨叨地讲一些家务事,他说我死了以后,我那个房子里放的那个香,就是熏香,香料,你们把它分掉,不要浪费了。
我的那些小老婆,还有我那些歌女,她们一生都很辛苦,为我服务得很好,很到位,不要亏待她们,让她们继续住在铜雀台,不要把她们赶走了,这些人闲着也是闲着,没有事做,可以学习做什么呢,学习用丝带编草鞋,万一将来我们曹家破产了,可以拿这些鞋去卖换点饭吃。
唠唠叨叨讲了一大堆这种事,所以他这份遗嘱当时很被人看不起,说一个大英雄临死之前也不说点豪言壮语,也不说点励志的话鼓励一下我们后来人,“分香卖履,留恋妾妇”,成何体统
连苏东坡都给了八个字的评价,叫做“平生奸伪,死见真性”,说这个家伙一辈子狡猾奸诈,临死之前露了马脚,狐狸尾巴露出来了,原来是这么一个小人。
电影《忠犬八公》观后感100字
[《忠犬八公》观后感]《忠犬八公》是过最感一部电影,哭着看完的,狗狗用一生来等的主人,它等了一辈子,看过之后那种感动无法用言语来表达,《忠犬八公》观后感。
那是一种人与狗,狗对人的忠诚。
这部电影强烈推荐给喜欢狗狗的朋友们,这个故事讲诉的是一个教授在车站收养了一只走丢的小秋田犬,取名小八,之后的每天,小八早上将教授送到车站,傍晚等待教授一起回家。
不幸的是,教授忽然因病辞世,再也没有回到车站,然而小八在之后的10年时间里依然每天按时在车站等待,直到最后死去。
这部电影当我看到小狗和女主人重逢的那一幕,我的眼泪无休止的往下流,10年啊,小狗用一生的等待证明了自己的忠心,这时的小狗已经不再是当年活蹦乱跳的小狗,看着它那沉重蹒跚的步伐吃力的爬上那无数次的台阶,真让人心酸。
你可知,十年是什么样的概念,它或许只占取你人生的几分之一,但十年,是狗的一生
它用它的一生,向所有人诠释了什么是忠诚,什么是爱,观后《忠犬八公》观后感》。
看过电影后我抱着我家多多哭了好久,多多也是我收养的一只流浪犬,尽管不是什么名犬,但我相信我和多多的相遇就是一种缘分,不顾任何反对把它带回了家中,每天有多多在身边是我最开心的,多多回报给我的就如小八一样,那份对主人的忠心,我多晚回家多多都会守在门口等候不肯进屋,听妈妈说多多就坐在门口等着谁叫都没用,晚8点,9点,10点,11点···直到我回来,当我每天一开门进屋的时候迎接我的永远是多多。
是呀,这就是狗狗们的忠诚呀,我会永远爱多多,用我所有的能力来保护多多。
看过电影后我会想如果有一天我离开了,希望多多不要像小八那样再等我,我会很难过。
我们何德何能呀,让它们用一生来等待。
有那么一句话你的狗也许不是你的全部,而对于你的狗,你就是它的全部,或许这句话,便能很好地解释它们的行为。
希望每个观看完影片的人,都能心存一份感动,更加真诚地对待你的宠物,因为他们只有你。
希望世界上不再有虐待宠物的事情发生了,它们是我们人类最忠诚的朋友。
多多,姐姐永远爱你保护着你,一定要健健康康的永远陪着姐姐。
〔《忠犬八公》观后感〕随文赠言:【人生舞台的大幕随时都可能拉开,关键是你愿意表演,还是选择躲避。
】
百家讲坛 5篇200字的观后感。
这篇文章选自《三国演义》。
主要是进了刘备兄弟三人请诸葛亮出山打理天下的事。
刘备兄弟三次到诸葛亮住处,可是前两次诸葛亮都叫自己的家人说自己外出了。
到了第三次,因为诸葛亮在大堂睡觉了,刘备兄弟便在堂下等候,他的三弟张飞等不耐烦了,想冲进去,也刘备拦住了。
诸葛亮醒了后,被刘备这种求人做事的诚心诚意打动了,同意出山为刘备打天下,成就了刘备的大业。
刘备求人做事诚心诚意,不怕山高路远,多次前去拜访,最终一偿所愿。
这点是让我最敬佩的。
有时我也会遇到这种事情。
比如说有一次,我和爸爸去送货,早上那一次人家还没有醒来。
到了中午我们再去一次,谁知看门的人却生病上医院了。
到了第三次手推销,门是开了,可是收货的人去买饭了,过了一会儿,我等不耐烦了,玩东西去了,可是爸爸还在那里耐心地等待着。
看到爸爸的诚心诚意,我脑海里闪现出刘备三顾茅庐的场面,我马上放弃了玩乐,重新回到客户大门外继续等着等着……。
最后,收货的人终于把货收了。
到了现在,《三顾茅庐》这个故事的具体内容,我巳经有点不记得了,可是刘备那种诚心诚意而不怕烦的精神,永远在我的心里。
空城计读后感300字
早就听说诸葛亮是我国古代杰出的人才。
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真可谓智勇双全。
今天,我看到一本书上有《空城计》这个故事是写诸葛亮的,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书,读了起来。
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诸葛亮自失了街亭之后,准备撤离西城县。
司马懿带领十万兵马,气势汹汹地向县城逼近。
诸葛亮此时手下只有两千多老弱残兵,可是诸葛亮临危不惧,眼看魏军正向县城蜂拥而来,他却叫人大开城门,在门旁安排了二十来个士兵扮作老百姓扫街,然后他自己衣冠楚楚地在城楼上燃香抚琴。
司马懿的部队赶到城门下,只见城门大开,百姓只管扫地,诸葛亮却坐在城头旁若无人、香烟袅袅,琴声悠悠。
司马懿深知诸葛亮行事谨慎,他认定必有重兵埋伏,于是立刻就把全部兵马撤走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对诸葛亮佩服得五体投地,诸葛亮手下无兵却敢大胆地设了这样一个“空城计”,让老谋深算的司马懿上了当。
我想,我也要像诸葛亮一样,机智勇敢,遇事不慌,碰到困难自己想办法解决。
所以,当遇到危险的时候,千万不要手足无措、慌慌张张,应该沉着冷静、不慌不忙、机智有谋。
空城计运用的是一种心理战术。
在己方无力守城的情况下,故意向敌人暴露我城内空虚,就是所谓“虚者虚之”。
敌方产生怀疑,更会犹豫不前,就是所谓“疑中生疑”。
敌人怕城内有埋伏,怕陷进埋伏圈内。
但这是悬而又悬的“险策”。
使用此计的关键,是要清楚地了解并掌握敌方将帅的心理状况和性格特征。
诸葛亮使用空城计解围,就是他充分地了解司马懿谨慎多疑的性格特点才敢出此险策。
诸葛亮的空城计名闻天下,其实,早在春秋时期,就出现过用空城计的出色战例。
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十分清楚明了的道理: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只要有勇气,临危不惧,有时就能够置之死地而后生。
历史书籍的读后感300字
《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
这部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
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书中一个个耐人寻味的小故事编织成了世世代代流传的史记。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
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
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
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
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
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
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
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
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
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
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
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
学会敬畏,让生命崇高
对于人性,道德上的真正考验,根本性的考验,在于如何对待那些需要他怜悯的动物。
然而在这方面,人类已经遭到了根本性的溃败,这溃败是如此地彻底,其他所有的败坏都由此而滋生。
(米兰·昆德拉《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
(庄子)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
(古诗十九首)一生复能几,倏如流电惊。
(晋·陶渊明)天地无终极,人命若朝霞。
( 三国·曹植)三万六千日,夜夜当秉烛。
白日何短短,百年若易海。
( 唐·李白)少年易老学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未觉池塘春草梦,阶前梧叶已秋声。
( 宋·朱熹) 为了解人生有多么短暂,一个人必须走过漫长的生活道路。
(叔本华)人只有献身于社会,才能找出那短暂而有风险的生命的意义。
(爱因斯坦)没有信仰,则没有名副其实的品行和生命;没有信仰,则没有名副其实的国土.。
(惠特曼)为着追求光和热,人宁愿舍弃自己的生命。
生命是可爱的。
但寒冷的、寂寞的生,却不如轰轰烈烈的死。
(巴金)每个人身上都有一口泉眼,不断喷涌出生命、活力、爱情。
如果不为它挖沟疏导,它就会把周围的土地变成沼泽。
(马克·拉瑟福德) 只有自由才能给易逝的生命这朵鲜花赋上光艳和芳菲 威·柯珀 如果我的生命中没有智慧,它仅仅会黯然失色;如果我的生命中没有爱情,它就会毁灭。
(亨利·德·蒙泰朗 )爱情,只有情,可以使人敢于为所爱的人献出生命;这一点,不但男人能做到,而且女人也能做到。
(柏拉图) 把千百万人的幸福和生命交由我们处置,这是一种特许,是一种挑战,看我们能否毫不留情地挥霍它们。
(赫兹里特)生命短促,只有美德能将它流传到遥远的后世。
我们每个人在内心深处都觉得,对于生命持一种无忧无虑的淡泊态度,将抵偿他自身的一切缺点。
(威廉·詹姆斯) 为什么在我们年轻时我们面前的生命之路总是显得无比漫长
因为我们不得不找寻空间塞满我们无限的希望。
(叔本华)现在就是永恒。
我就在永恒之中。
……一句话,永恒就是现在,现在就是永恒;现在就是永恒的生命 (理·杰弗里斯 )生命是一张美丽的网当人类的目光伸向宇宙的时候,我们发现,触目所及的是一片无尽的荒凉。
而当我们回首自己所居住的星球,则是一片五彩斑斓、生机盎然的景象,对于生活在陆地上的人类来讲,我们的周围是一片绿色的世界,而构成这绿色世界的,便是生生不息的亿万种生命——植物、动物、微生物,它们犹如一张美丽的网,在装点着这个荒凉的宇宙。
可是,60亿世界公民中,有几人时常意识到这一点
有几人在吃饭穿衣、劳作休闲的空隙里,感念过造化提供给我们的这一片美丽的花园
想到过要敬畏生命、爱惜自然,维护生命之网的长治久安
人类开始了解自身对地球的消极影响,结果让人触目惊心:地球上已无一块净土,珠峰雪样中含汞含锰,大西洋底有铅铬沉积,南极企鹅体内含苯,北极云雾在加浓变酸——在这样的自然环境中,地球上每天有上百种生命灭绝……生命之网面临着巨大的人为灾难,地球人的生存已危如累卵。
1914年,苏格兰生物学家汤普逊率先提出了“生命之网”的概念。
密歇根大学的伊文斯说,总有一天,我们的子孙会明白,和人一样,动物也有不可剥夺的权利。
法国学者史怀泽更提出了“敬畏生命”这一全新的伦理价值观:当一个人把植物和动物的生命看得与他的生命同样重要的时候,他才是一个真正有道德的人。
在海德格尔看来,人和动物植物一样,都是从属于大地和自然的,人不是自然和大地的主宰,而是他们的维护者,人应当学会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
然而,在生存的压力之下,在贪婪的物欲甚嚣尘上的时候,伟人的呼声显得是那样的微弱。
现在每天都有一百多个物种从地球上消失,另有145种哺乳动物、437种鸟类、69种两栖类、400多种无脊椎动物和250种植物正处在灭绝的边缘。
残酷的现实让我们清醒,环境问题的实质,不是技术和经济问题,而是文化和价值取向问题,在于我们是否有一种对生命尊重的感情,那种“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的感情。
其实,在正常情况下,自然界中新种的出现和老种的衰亡,速度大体上是一致的,但是人为的原因加速了物种的灭绝,由于每一个种都是大量遗传信息的贮藏者,所以每一个物种的灭绝都是生命之网的一个网眼的开裂,它给整个生命世界带来的危害难以估量。
因为在复杂的生命系统中,我们难以测算,一个与人类的功利距离较远的物种的消失,将会给生命之网的最终消失带来什么。
有个叫西雅图的印第安人的酋长,曾说过一段发人深省的话,我愿意拿来献给每一个活着的生命,并作为此文的结尾:人类属于大地,但大地不属于人类。
世界上万物都是相互关联的,就像血液把我们身体的各个部分连结在一起。
生命之网并非人类所编织,人类不过是这个网络中的一根线,一个结。
但人类可做的一切,最终会影响到这个网络,也影响到人类本身。
敬畏生命弘一法师在圆寂前,再三叮嘱弟子把他的遗体装龛时,在龛的四个角下各垫上一个碗,碗中装水,以免蚂蚁虫子爬上遗体后在火化时被无辜烧死。
好几次看弘一法师的传记,读到这个细节,总是为弘一法师对于生命深切的怜悯与敬畏之心所深深感动。
上高中的时候,我家后院的墙角里经常有大老鼠出来偷吃东西。
不知为什么,我的心里产生了一个残酷的想法,悄悄地躲在墙边,趁老鼠出来的时候,拿开水烫它。
结果,一只大老鼠被滚烫的开水烫着后,惨叫着缩进了墙洞。
我不知道它死了没有,但那时我并没意识到自己的残忍,因为“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在人类的心目中老鼠似乎有一千个应该死的理由。
然而,引起我内心最大触动和自责的还是在两个月后:我在后院又看到了那只大老鼠,它还活着,只是全身都是被烫伤之后留下的白斑,可是最让人痛苦和不安的是,它居然还怀着小老鼠,腆着个大肚子,动作迟钝地在地上寻觅着食物。
我无法表达我在那个时候的心情,我只觉得“生命”这个词在我的心中突然凸现得那么耀眼,我只觉得我曾经有过的行为是多么卑劣,这种感觉,在别人眼里也许会显得很可笑,但是对我来说,就是那个时候起,我逐渐地感受到了生命的意义和分量。
法国思想家史怀泽曾在《敬畏生命》一书写道:他在非洲志愿行医时,有一天黄昏,看到几只河马在河里与他们所乘的船并排而游,突然感悟到了生命的可爱和神圣。
于是,“敬畏生命”的思想在他的心中蓦然产生,并且成了他此后努力倡导和不懈追求的事业。
其实,只有当我们拥有对于生命的敬畏之心时,世界才会在我们面前呈现出它的无限生机,我们才会时时处处感受到生命的高贵与美丽。
地上搬家的小蚂蚁,春天枝头鸣唱的鸟儿,高原雪山脚下奔跑的羚羊,大海中戏水的鲸鱼等等,无不丰富了生命世界的底蕴。
我们也会时时处处在体验中获得“鸢飞鱼跃,道无不在”的生命的顿悟与喜悦。
因此,每当读到那些关于生命的故事,我的心中总会深切地感受到生命无法承受之重,比如撒哈拉沙漠中,母骆驼为了使小骆驼喝到够不着的水潭里的水而纵身跳进潭中;老羚羊为了使小羚羊逃生而一个接着一个跳向悬崖,从而使小羚羊在它们即将下坠的刹那,以它们为跳板跳到对面的山头;一条鳝鱼在油锅中被煎时始终弓起中间的身子,只是为了保护腹中的鱼卵;一只母狼望着在猎人的陷阱中死去的小狼而在凄冷的月夜下呜咽嗥叫……其实,不仅仅只有人类才拥有生命神性的光辉。
有时候,我们敬畏生命,也是为了更爱人类自己。
丰子恺曾劝告小孩子不要肆意用脚踩蚂蚁,不要肆意用火或用水去残害蚂蚁。
他认为自己这样做不仅仅因为怜悯之心,更是怕小孩子的那一点点残忍心以后扩大开来,以至于驾着飞机、装着炸弹去轰炸无辜的平民。
确实,我们敬畏地球上的一切生命,不仅仅是因为人类有怜悯之心,更因为它们的命运就是人类的命运:当它们被杀害殆尽时,人类就像最后的一块多米诺骨牌,接着倒下的也便是自己了。
(原载《散文》) 野性的生命曾经,被电视上的《动物世界》深深地吸引着,虽然并不那么喜欢看电视(而它至今仍是经久不衰的热门节目)。
喜欢它,并不是因为难得见到这些凶猛的大型野生动物的新鲜感,而是那在莽原旷野中,驰骋天地间的自由与彪悍,是那捍卫生命的勇猛搏斗和艰辛觅食的生命意志,是那份生命在我的独立、自尊和自信。
曾经见过一幅照片,并深深地为之而振奋。
那是雪地里一双狼的眼睛,凝神注视着我,坚定、深邃、英气逼人、摄人心魄。
它积聚着强悍的力量,蓄势待发,随时攻击觅食或者反应攻击,捍卫自己生命的存在和尊严。
还见过一幅荒漠上奔腾的两匹斑马的照片,地面上扬起的尘土更突出了它们高昂着头仰天嘶鸣的奔放向上的气势;其雄浑壮阔与豪迈,在铅灰色的沉沉乌云的映衬下,越发地激荡人心,如同风尘古道上一首回肠荡气的战歌。
而这里是海拔五千多米的高寒缺氧地带,任何动物都可能因缺氧衰竭而亡,生命的存在极其艰难,但是它们依然凭借着对生存的强烈渴望和不屈的生命意志,大范围地迁徒,艰苦地寻找水源和草场,在充满危险的静谧中顽强地生活着,构成茫茫草原上跳动的生命旋律,成为美丽草原上的生命风景线。
欣赏,是有的。
毕竟在城市中,生活在钢筋水泥构筑成的空间里,需要面临和应付工作中的压力以及人和人之间的竞争,是极其难得有机会见到野生动物的。
尤其是大型野生动物;更不要说亲眼目睹并亲临感受那山林间、草原上、旷野中自由地纵横驰聘的英豪气度。
但更多的是,常常地被这种野性的激情感染着;渴望如它们一样的盎然的生机勃勃,激扬奔放;聆听着它们强劲的生命节拍和旋律,在心灵深处荡起强烈的回应和信念,那可以追溯到原始人类时期与生俱来的对生命的真诚信仰,而终于领悟了生命。
正是由于自然界其他万物生灵(尤其是野生动物)的存在,才使人类在这个世界中不再孤独。
野生动物不仅仅是人类的朋友,它们更是世界中与人类一样的平等的生命,有个性,有灵魂,更有张扬的激情——为自己生命的尊严和追求奋斗拼搏的激情。
自由、自信、奔放、激昂,生命本该如此。
如果没有了野生动物,已经被文明越来越远的隔绝了自然的我们,又该从何、如何去欣赏生命的激扬,领悟生命的真谛呢
对于自然而言,每一个生灵都是平等的、自由的,生命是充满激情的。
自然界充满了残酷的竞争:有骄傲的胜利,有惨烈的失败,更有无情的死亡;有甘甜,更有艰辛和苦难;但是无论如何,不能也不会没有生命的激情。
自然竞争是残酷的、野性的,然而整个自然界是和谐的、完善的。
人类来到世界,也是自然界的一个组成分子,向往野性,回归自然是人类内心深处埋藏着的本性。
约束自己,善待生灵,敬重生命,保护自然。
地球上不能只剩下人类自己,地球也不只为人类而存在。
敬畏自然 人们常常把人与自然对立起来,宣称要征服自然。
这实在是太狂妄自大了,因为在大自然面前,人类永远只是一个天真幼稚的孩童,而他却要作自然的主人
他只是大自然机体上普通的一部分,正像一株小草只是她的普通一部分一样,有什么资格与自然对立
如果说自然的智慧是大海,那么,人类的智慧就只是大海中的一个小水滴,虽然这个水滴也映照着大海,但毕竟不是大海。
可是,人们却要用这滴水来代替大海。
看着人类这种肤浅的表现,大自然一定会窃窃私笑——就像母亲面对无知的孩子那样的笑。
人类的作品飞上了太空,打开了一个个微观世界,于是人类就沾沾自喜,以为揭开了大自然的秘密。
可是,在自然看来,人类上下翻飞的这片巨大空间,不过是咫尺之间而已,就如同鲲鹏看待鹪鹩一般,只是蓬蒿之间罢了。
即使从人类自身智慧发展史的角度看,人类也没有理由过分自傲:人类的知识与其祖先相比诚然有了极大的进步,似乎有嘲笑古人的资本;可是,殊不知对于后人而言我们也是古人,一万年以后的人们也同样会嘲笑今天的我们,也许在他们看来,我们的科学观念完全错了,我们的航天器在他们眼中不过是个非常简单的儿童玩具。
人类的认识史仿佛是纠错的历史,一代一代地纠正着前人的错误,于是当我们打开科学史的时候,就会发现科学史只是犯错误的历史。
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和资格嘲笑古人、在大自然面前卖弄小聪明呢
人类是大自然的模仿者,但他模仿得很拙劣。
他发明了种种工具,挖掘出大自然用亿万年的时间积累下来的宝藏——煤碳、石油、天然气以及其他各种矿物质,人类为自己取得的这些成就而喜形于色,然而,谁能断言那些狼藉斑斑的矿坑不会是人类自掘的坟墓呢
谁能断言我们不是在走着一条通向死亡的路呢
常言说:君子坦荡荡,小人常嘁嘁。
智慧也是同样,小聪明是狂傲的,而大智慧却是谦逊的。
人类的智慧决不是宇宙中唯一的智慧,也远不是最高的智慧,有什么资格傲慢呢
在宇宙中,一定存在着就本质说远比我们的智慧要高得多的生物。
因为,“我们”的太阳系只有四十多亿年的历史,就演化出了有智慧的生物;而宇宙至少已有二百亿年的历史了,在那些比我们更古老的星系里,一定早就演化出了更高级的生物。
这些生物的智慧是我们所无法比拟的。
也许,他们看我们,就像我们看蚂蚁一般,即使我们中的那些伟大人物,在他们看来也不过尔尔。
大诗人蒲柏曾经有诗曰: 最近高天层上的人都在看 地上人的行动很离奇 有人发现了自然规律 居然做出这样的事体 他们在看我们的牛顿 好比我们在欣赏猢狲 我们的牛顿和爱因斯坦,在他们眼中顶多是个聪明的猴子。
人类的智慧与大自然的智慧相比实在是相形见绌。
无论是令人厌恶的苍蝇蚊子,还是美丽可人的鲜花绿草;无论是令人望而生畏的星空,还是不值一提的灰尘,都是大自然精巧绝伦的艺术品,展示出大自然深邃、高超的智慧。
大自然用“死”的物质创造出了这样丰富多采的生命,而人类却不能制造出一个哪怕是最简单的生物。
就目前所知,人本身就是自然智慧的最高体现,是她最杰出的作品之一。
人体共有一万亿多个细胞,这么多的细胞不仅能够相互协调,而且每个细胞都有着与众不同的特殊分工,每个细胞都有其特定的工作,绝对不会混淆,从而使整个人体处于高度有序的状态。
在近百年的时间中,人体细胞尽管替换许多次,但这种秩序并不会改变。
最不可思议的恐怕要数我们的大脑了,它使人有喜怒哀乐,还能够思维,能够理解、想象。
大自然也很“懂得”美学原则,在创造每个事物以及我们身体的时候运用了各种美的规律,比如对称性、协调性等等,使人体、花朵等表现出难以形容的美。
用尽人类的全部智慧,恐怕也难以造出这样的一个人来,让那一万亿个细胞协调工作,是人类的智慧所不能胜任的。
自然之所以创造出会思维的生物,也许是有深意的。
在我看来,宇宙之所以创造智慧生物是“为了”进行自我认识,“为了”欣赏她自己壮丽无比的美。
人是自然发展的高级阶段,人的智慧是宇宙智慧的高级形态,其高级之处仅在于他会思维、能够进行理解以及有自我意识。
人的智慧与宇宙的智慧是同一智慧的不同阶段。
宇宙或者说自然借我的眼睛来观看她自己,借我的嘴来表达她自己,说出她亿万年来想说而没有说出的话。
从这个角度可以说,我的智慧即是自然的智慧,我对宇宙的认识即是宇宙对自己的认识,我思维即是宇宙在思维,我痛苦即是自然在痛苦,我欢笑即是宇宙在欢笑。
所以,人仅有的一点小智慧也是大自然所赋予的,并不属于他自己所有,他只不过是宇宙自我认识的工具。
因此,人对自然的种种误解,也许是自然对她自己的误解吧。
这样看来,我就只是宇宙机体上的一个部分,一个器官,就如同大脑是我们身体的一个器官一样,人与宇宙本来就是一体的。
宇宙是一个大生命,而我只是这个大生命的一个组成部分。
那么,让我们爱护自然就像爱护我们的身体一样吧。
谁说宇宙是没有生命的
宇宙是一个硕大无比的、永恒的生命,那永恒的运动、那演化的过程,不正是她生命力的体现吗
如果宇宙没有生命,怎么会从中开出灿烂的生命之花
这个宇宙到处都隐藏着生命,到处都有生命的萌芽,到处都有沉默的声音。
你难道没有听到石头里也有生命的呐喊吗
你难道没有用心灵听到从那遥远的星系里传来的友好问候吗
即使那些看起来死气沉沉的物质,也是宇宙生命的构成部分,也是生命的一种存在形式。
那些高级的生命形态正是从这“死”的物质中产生的,换言之,包括我们人类在内的高级生命,只是物质的另一种存在方式。
在物质中,有无数的生命在沉睡着,一旦出场的时间到了,它们就会从睡梦中醒来。
因此,人类并不孤独,在宇宙中处处是我们的弟兄。
因此,我们再也不应该把宇宙的其他部分看作只是我们征服的对象,再也不应该把其他生物仅仅看作我们的美味佳肴,而首先应该把它们看作是与我们平等的生命,看作是宇宙智慧的创造物,看作是宇宙之美的展示者,首先应该敬畏它们,就像敬畏我们自己一样。
敬畏它们,就是敬畏宇宙,敬畏自然,就是敬畏我们自己。
万不得已要吃那些“低等”生物时,也要对它们讲人道或道德,就像我们对人本身要讲人道一样。
当我们为了活命而吃其他生物时,不应当折磨它们,而应当让它们尽快地或尽可能让它们无痛苦地死去。
在这方面,人类的食文化存在着大量极其残酷野蛮的行为。
比如用油煎活鱼、喝活猴的脑子、烫活狗(把开水从狗嘴里灌进去,据说这样做出的狗肉最好吃)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它们也是一种生命,它们也有感觉、也有痛苦啊,假若有人这样来对待人类,我们会作何感想呢
如果说吃其他生物是为了我们的生存,还情有可原的话,那么,人类的另一种行为则是绝对不可原谅的:有些人无缘无故地拈死蚂蚁或打死青蛙等动物,或是弄死植物,而这样做对他并没有任何好处。
这是一种十分恶毒的行为。
要知道,一只蚂蚁的生命,如同我们的生命一样,也只有一次,是不能死而复生的;要知道,它也有父母兄弟啊。
如果有一种巨大的动物,视我们如同蚂蚁,把我们随意地拈来拈去,当我们的兄弟或父母外出的时候,被他拈死,再也没有回来,那时我们会怎样想呢
更为重要的是,你所拈死的,是宇宙历经几十亿年的时间才制造出来的一件艺术品
几乎所有的宗教都教导人们要敬畏宇宙、敬畏生命,原因在于:宗教总是把万物看作是神秘的、不可理解的,看作是大自然智慧的体现,是神圣的,因而是值得我们深深敬畏的。
佛教就教导人们不要杀生,即要敬畏生命。
如果一个人能够做到善待生命、善待自然,那么,他不是佛,也离佛不远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