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养心冶要读后感
新年前后一直都在病着,没有心情登陆QQ。
前二天打开,看到ACLG姐姐写给我的留言,读后吓了我一跳,原来是她已给我寄出了礼物,然而名字却写错了。
因为她一直称我为妹子,所以对我的名字较陌生。
昨天,我正在电信营业厅挑选手机号码。
电话响了,对方说有我的特快包裹。
还好,姐姐是从私人处邮寄的,若是从邮政局寄来,我得办一大堆出示证明哩。
我明白姐姐之所以不想事先发短信询问,就是担心我拒绝她的礼物,所以就来个先斩后奏呗。
我从10点半挑选手机号码及试手机直至14点才回家。
营业厅是我好友私人开的,也是爱我太甚,所以一直挑到她认为容易记又吉利的号码为止。
回家煮饭吃饱喝足已是16点过了。
我很想打开包裹来瞧瞧,最终还是用最大的毅力克制住了自己,担心太激动而睡不着。
这段日子身体健康情形实在差强人意,不敢再放纵了。
睡到18点过才醒。
醒后第一件事就是给姐姐发短信,告知她我已换手机。
然后就高兴地去打开包裹,心情很激动。
之前,只知道姐姐要给我寄书,并不知道还有大衣,直至接到包裹的前一个小时她才发短信过来。
《论语》上说,君子有二类。
一类是言必行;另一类则是行动完毕才告知。
姐姐是二者兼有之。
我小心翼翼地打开,首先呈现在眼前的是四本书。
它们分别是:《毕淑敏养心妙语》、王小慧的《我的视觉日记》、雪小禅的《十年》和《中了毒》。
这些书我全都喜欢。
王小慧的书曾在姐姐的博客里见她写过内容简介和她的读后感,当时就爱上了。
雪小禅是我近年来最喜欢的作家,尤其是她的散文,唯美到教人看了心生生地疼。
凡是我喜欢的作家,姐姐也喜欢。
可现在,她居然把她的珍宝送给我。
那是一份什么样的爱啊!姐姐说,她已读过,没事儿。
那是她担心我难受才这么说。
我知道,嗜书如命的人,不消说把书送给别人,光是搞她的皱折一点儿,她都心痛不已。
我就是这种人。
每次学生向我借书,我千叮万嘱,别搞我的书皱折哦。
接下来的礼物是一条灯芯绒大衣,大衣里包裹着一个盒子,盒子里有一条项链和一个手镯。
项链和手镯是姐姐夏天去西-藏游玩时给我买的礼物。
哇!这么多,这么美的礼物让我幸福晕了头,拿着礼物傻傻地笑。
我是个很容易满足的小女子,况且这礼物是从千里越洋寄过来的,又是我至爱的姐姐送的。
总之幸福溢满了我的心房,像鼓满了的风帆。
吃完晚饭,9点我给姐姐拨电话。
姐姐高兴地问,穿上大衣没有?我说,没有。
接着又说,那大衣的质地很好,只是这烟丝色不适合我。
因为我长年累月吃东西不吸收,尤其是这二年,身体糟透了。
脸上没有光泽,皮肤又暗又黄,乍一看,还以为是非洲难民哩! 姐姐说,她也给自己买了一条,只不过她的是普通料子。
她说衣服的颜色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善于服饰搭配。
这点我深知。
我本人就是服装设计爱好者。
我怎么能与姐姐相比。
姐姐长得又美,皮肤又白又嫩,那凝脂像青葱似的,轻轻一掐就流出浓浓的汁。
人也很优雅,就是把一块破布随意披在身上,走起路来也显得风情万种。
我知道,我的直言令姐姐很失望。
可是,若不坦诚告知会误导姐姐,担心她下次又买类似的颜色衣服给我。
她实在很爱我,幸亏她没有小直升飞机,不然,她会把家里的东西全都空运过来给我的。
我们的感情很纯,如碧潭的水清澈见底,没有任何杂质污染。
至今,我们还未见过面。
姐姐的地位在我之上,姐姐比我富有,姐姐比我聪明能干……我各方面条件都比她低,况且我又有疾病缠身。
按世俗的眼光来衡量,姐姐与我交朋友是她吃亏,但姐姐不是俗人,她是误入凡间的精灵。
前世她是一支莲,我是荷塘,亭亭玉立的莲在池塘中妖娆地绽放。
姐姐那浓浓的人情味,犹如夏日清晨团团荷叶上晶莹剔透、闪烁滚动的颗颗露珠,闪现出迷人的光彩
云南的歌会 读后感 300字~ 400字 谢谢
沈从文写的《云南的歌会》里面详细的介绍了云南的歌会。
云南是个诗歌的家乡,每逢集会或节日,人们便聚在一起对歌。
对歌的地方是种生面别开的场所,“对调子的来自四方,各自蹲踞在松树林子和灌木丛沟凹处,彼此相去虽不多远,却互不见面。
”对歌的方式各不相同,或见景生情,或即物起兴,引经据典,贯穿古今,或用提问的方法,等待对方答解。
或互嘲互赞,随事押韵,循环无端。
这充分的说明了对歌的样式多样和广泛。
在第三段中,作者还对昆明村子中的年轻女人进行了描写“性情明朗活泼,劳动手脚勤快,生长得一张黑中透红的脸,满口白白的牙齿,穿了身毛蓝布衣裤,腰间围了个钉满小银片扣花葱绿布围裙,脚下穿双云南乡下特有的绣花透孔鞋,油光光辫发盘在头上。
”第四段写的是昆明乡下,一年四季美妙歌声。
“听各种山鸟呼朋唤侣,和身边前后三三五五赶马女孩子唱的各种本地悦耳好听山歌。
”“伏在草丛中的云雀群,却带点鼓励意思相互应和。
”“出口自然,不论唱什么,都充满一种淳朴本色美”。
文章的最后一段写的是十年难逢的“金满斗会”,“由村里发起,到时候住处院子两楼和那道长长屋廊下,集合了附近几个乡村男女老幼百多人,六人围坐一矮方桌,足足坐满了三十来张桌子,每桌各自轮流低声唱《十二月花》,和其它本地好听曲子。
”这里来传歌的人来自四面八方,从事着形形色色的职业。
是“由老一代把记忆中充满智慧和热情的好听歌声,全部传给下一辈。
” 文章中主要写了三种地方的对歌。
第一种是人们蹲踞在松树林子和灌木丛沟凹处的对歌,含糊不得;第二种是路上赶马女孩子自然的歌喉,是充满着一种淳朴本色美;第三种是“金满斗会” 由老一代把记忆中充满智慧和热情的好听歌声,全部传给下一辈。
“十年难逢金满斗”,意思是盛会难逢 在云南还有许多的风俗,比如白族同宗同姓不通婚,白族民间有“酒满敬人,茶满欺人”之说。
而“摸黑脸”是彝族很特殊的一种传统习俗,表示祝福,友谊喜欢和乐意。
云南有十八怪.“鸡蛋用草串着卖”,“三只蚊子一盘菜”,“种田能手多老太”,“蚂蚱能作下酒菜”,“山洞能跟仙境赛”。
等等。
在服饰方面,白族男女都崇尚白色,以白色衣服为尊贵。
西盟佤族衣服,多为佤族妇女自己纺织的棉.麻布作成。
傣族男子的服饰以无领对襟或大襟小袖短衫.下着长管裤.以白布.水红布或蓝布包头。
景颇族的服饰风格粗矿豪放。
阿昌族以蓝色.黑色的衣服为主要穿着。
第二篇: 民俗文化是我们中华灿烂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最可宝贵的文化遗产之一。
如何用文学的形式来加以记录呢
沈从文先生笔下的《云南的歌会》就是一个典范,值得我们好好玩味、细细沉吟。
唱歌的好处是非常多的。
我概括一下主要有,以歌显俗、以歌会友、以歌庆节、以歌示悦、以歌颂美、以歌养心,以歌传情。
要唱歌,特别是要唱出有自身特色的歌,一是要有地方特色的曲调;二是要有写歌词的氛围。
云南是个“诗歌的家乡”,写出来的诗歌定然是趣味无穷的;三是要有唱歌的场所和氛围。
云南的唱歌场所别开生面且极具浪漫主义色彩,非常富有本土特色,他们选在山野、山路、林寨,显得朴素、简约、自然。
而我们这个地方唱歌多是在戏台、剧院或是在歌厅。
云南唱歌的氛围是相当浓烈的。
你看,有对歌、漫歌、传歌;参与歌会的有男女老少,连年过七旬,掉光牙齿的老人也在热情地唱着。
写文章要学会选材,要学会有侧重地表达。
作者在“山路对歌”中抓住人物描写,写一个年轻妇女一连唱败三个对手,这种得胜的喜悦用了“理理发、拍拍绣花围裙上的灰土,向大家笑笑”来加以描写;那白白的糯米牙,那黑中透红的枣子脸,那特有的民族服饰,显得活力四射、风采斐然;在写“山路漫歌”时抓住了环境的特色,并详写了戴胜鸟和云雀的“呼朋唤侣”的“争鸣声”;写“林寨传歌”注重的是场面描写,如三十来桌轮流低唱时的声音,轻柔如松涛,舒卷张弛如龙吟凤哕。
通过这三个场景,就把云南这一地方的歌会写得光彩照人,看了之后令人心都动了,恨不得马上乘车到云南体验一番。
两篇读书笔记。
要有读后感、好词好句以及主要内容。
读后感在250至300左右。
明天要
4篇读 300字 急
悬赏分10 | 解决时间:2011-2-8 17:46 | 提问者:葛佳楠 最佳答案 《地震中的父与子》读后感 在读过的课文中,《地震中的父与子》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
这篇文章,主要写在发生大地震后,一位父亲在坚定的信念的支持下,挖了38个小时又50分钟。
终于把他心爱的儿子从废墟中救了出来。
“无论发生什么,我终会和你在一起。
”这位父亲靠着这个信念,不顾人们的劝阻,用他的双手挖得到处都是血迹。
这位伟大的父亲的行为使我想到了自己。
以前,我看见参加书法兴趣小组的同学写得一手好字,于是我嚷着妈妈带我去参加书法兴趣小组。
一开始,我十分有兴趣,无论做什么都很认真。
但过了几天,我发现练写毛笔字并不想我想象中的那么轻松,简直就是件苦差事:课间活动不能和同学们玩个痛快,必须老老实实坐在教室,等老师来教;这还不算什么最苦的主要是练字练得我的手都酸了,有时写不好还被老师批评。
于是我开始讨厌练毛笔字了。
每到课间活动,我都不愿去书法兴趣小组了。
后来,我看见参加美术班的同学画画很好看,便又叫妈妈到我去参加。
妈妈和爸爸还给我买了彩色笔、画板、画纸、铅笔。
可刚开始学画,我马上就觉得画的轮廓很难画,而且物体的大小比例也很难掌握,我又觉得画画很难,便渐渐不去了。
回想起来,我以前也参加过不少兴趣班,可每次都半途而废,最后没学到什么本领,这是因为我没有一个坚定的信念。
读了《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课文,我受到了很大的教育。
它使我明白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都要有一个信念,努力去做,不达目的,决不放弃
精彩极了和糟糕透了读后感 读过《精彩极了和糟糕透了》,心中不由一怔,顿生感慨。
文章大致讲了“我”七八岁时,写了第一首诗,母亲认为精彩极了,父亲却认为糟糕透了。
两人争吵起来。
在这两种不断的极端断言中,“我”健康成长,最后登上了文学的殿堂。
在生活中,不少人只会接受赞美和夸奖,讨厌警示、批评。
不错,赞美是人人都爱的,它会令人有种自豪感、成就感。
但是,接受过多赞美的人,往往听不进忠言,会骄傲自满,一意孤行,自认为不可一世。
这种成就了一点就飘飘然的人,最终会失败。
而过多地接受责备,也不好。
受责备过多的人,他们会开始怀疑自己的能力,事事优柔寡断,不敢尝试,生怕自己不行,会把事情做砸。
离成功就算只有一步之遥,他们不会昂首向上,而是再三怀疑自己,思量着自己是要还是不要,然后在思量中坐等机会消失。
若文中的作者写出的每篇文章他父母都说“糟糕透了”,那他还能继续写作吗
他还能成功吗
所以,赞美和批评都必须有,形成互补,良性循环。
我们不能嫌弃批评,也不能依赖赞扬。
虽然批评会让你沮丧,但忠言逆耳,你会发现有时也很有用;虽然赞美会让你开心,坚定信心,但太多的赞美会让人安于现状止步不前。
很好地接受批评和赞美吧。
这样,成功就离我们更近了。
读《圆明园的毁灭》有感 今天,我怀着兴奋的心情,读了《圆明园的毁灭》这篇文章。
《圆明园的毁灭》这篇文章主要描述了圆明园昔日的辉煌景观和它的毁灭,揭露了帝国主义的野蛮罪行,表达了作者对祖国文化的热爱之情和对侵略者的痛恨之情。
读了文章后,我才知道圆明园是圆明、万春、长春三园的总称。
始建于1709年,历时150年陆续建成。
清王朝倾全国物力,集无数精工巧匠,填湖堆山,种植奇花异木,集国内外名胜40景,建成大型建筑物145处,内收难以计数的艺术珍品和图书文物。
在这些建筑中,除具有中国风格的庭院外,长春园内还有海晏堂、远瀛观等西洋风格的建筑群,被誉为“万园之园”。
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北京烧杀掳掠,慈禧太后挟光绪皇帝逃奔西安,八旗兵丁,土匪地痞即趁火打劫把园残存和陆续基本修复的共约近百座建筑物,皆拆抢一空,使圆明的建筑和古树名木遭到彻底毁灭。
其后,圆明园的遗物,又长期遭到官僚、军阀、奸商巧取豪夺,乃至政府当局的有组织地损毁。
北洋政府的权贵们包括某些对圆明园遗址负有保护责任者,都倚仗权势,纷纷从圆明园内运走石雕 、太湖石等,以修其园宅。
那侵略者不仅抢夺了那珍贵的历史文物,而且毫不留情地把它化成灰烬。
我真为这个犹如人间仙境,巧夺天工,丰富多彩,美不胜收的园林而感到惋惜啊
为了不再让这段屈辱的历史重演,我们应该努力学习,奋发图强,学好各项本领,继“神州五号”之后,为研制并发射更多的火箭做后备力量,让我们的国家更加强大
我们的国家不容侵略,我们的人们民不再受侮辱
读一个你喜欢的历史人物的传记,写一篇读后感。
400字左右
溪 水 透明的溪水,明净得就像母亲的眼睛。
春天,你的眼里是一片斑斓; 夏天,你的眼里是一片浓绿; 秋天,你的眼里是一片澄碧; 冬天,你疲倦了——合上眼睛,也停止了唱歌。
你摄取蓝天的云朵、黄昏的晚霞、夜空的星星;还留下我儿时的身影。
呵
这溪边沙沙作响的甘蔗林,带甜味的风,曾把我童年的梦吹拂
我躺在你的身边,感到靠在母亲胸膛上的幸福……你是我们生活里的一支古老的歌—— 你望见骑毛驴的迎亲的队伍来了,几支唢呐奏出悲哀的音乐; 你望见几个壮实的汉子,抬着笨重的木棺来了,把老人送上山坡; 你也听见:山脚下的独轮车,带着吱吱哑哑的声音,在贫穷的土地上呻吟而过…… 如果没有你,谁给我们留下自然的彩色; 谁给我们记载山民的悲哀和欢乐呢
透明的溪水,你给了我一双能够分辨色彩的眼睛。
当我在你身边,发现自己成为一个少年时,就不得不远行了。
你像养育我的母亲一样,送我出山吧
赏析: 文章开头把溪水视为“母亲的眼睛”,接着写出了春夏秋冬“眼睛”里流露出的色彩,这既是对溪水的歌唱,也是对母亲的歌唱,因为这溪水里曾“留下我儿时的身影”,曾让我享受过母爱般的幸福:她记住了山沟里发生的一切,记住了“山民的悲哀和欢乐”,并把养大了的“我”送出了山去。
溪水是歌,母亲是歌,文章本身也是一支哀怨的抒情山歌。
溪水啊,我的“母亲”。
母亲啊,就如同这溪水。
母亲啊。
,你看着我长大,无微不至地照顾我。
我留恋与你在一起的时候,与你在一起的感觉。
我感受到了母爱
请原谅我儿时的淘气,请原谅我小时候不懂事
这一切,就让我现在来“弥补”。
我爱你,我的母亲
在一个偏僻遥远的山谷里,有一个高达数千尺的断崖。
不知道什么时候,断崖边上长出了一株小小的百合。
百合刚刚诞生的时候,长得和杂草一模一样。
但是,它心里知道自己并不是一株野草。
它的内心深处,有一个内在的纯洁的念头:“我是一株百合,不是一株野草,唯一能证明我是百合的方法——就是开出美丽的花朵。
” 有了这个念头,百合努力地吸收水分和阳光,深深地扎根,直直地挺着胸膛。
终于,在一个春天的早晨,百合的顶部结出第一个花苞。
百合的心里很高兴,附近的杂草却很不屑,它们在私底下嘲笑着百合花:“这家伙明明是一株草,偏偏说自己是一株花,还真以为自己是一株花。
我看它顶上结的不是花苞,而是头脑长瘤了。
” 公开的场合,它们则讥讽百合:“你不要做梦了,即使你真的会开花,在这荒郊野外,你的价值还不是跟我们一样。
” 偶尔也有飞过的蜂蝶鸟雀,它们也会劝百合不用那么努力开花:“在这断崖边上,纵然开出最美丽的花,也不会有人来欣赏呀
” 百合说:“我要开花,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有美丽的花;我要开花,是为了完成作为一株花的庄严使命;我要开花,是由于自己喜欢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不管有没有人来欣赏,不管你们怎么看我,我都要开花
” 在野草和蜂蝶的鄙夷下,百合努力地释放内心的能量。
有一天,它终于开花了,它那灵性的白和挺秀的风姿,成了断崖上最美丽的风景。
这时候,野草与蜂蝶再也不敢嘲笑它了。
百合花一朵一朵地盛开着,花朵上每天都有晶莹的水珠,野草以为那是昨夜的露水,只有百合自己知道,那是极度地欢喜所结的泪滴。
年年春天,百合努力地开花、结籽。
它的种子随着风,落到山谷、草原和悬崖边上,渐渐地,山谷里到处都开满洁白的百合。
几十年后,远在百里、甚至千里之外的人们,从城市、从乡村,赶来欣赏百合开花。
许多孩童跪下来,闻嗅百合花的芬芳;许多情侣互相拥抱,许下了“百年好合”的誓言;无数的人看到这从未见过的美,感动得落泪,触动内心那纯净温柔的一角。
那里,被人称为“百合谷地”。
不管别人怎么欣赏,满山的百合花都谨记着第一株百合的教导:“我们要全心全意默默地开花,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 「赏析」 林清玄先生笔下的“百合花”不仅开在了断崖上,也确如标题所言开在了我们的“心田上”。
这样一株与杂草同生在断崖上的“百合”,却有着与“杂草”不一样的信念:“我是一株百合”。
不仅如此,它还是一个实干家,“努力地吸收水分和阳光,深深地扎根,直直地挺着胸膛”。
在它顽强地与恶劣的自然环境做斗争的过程中,也遭遇了所有奋斗者都难以避免的又一种考验:周围庸者(如杂草、蜂蝶、鸟雀)的讥讽和鄙夷。
但它不动摇、不游移,执著地坚持自己的信念,最终开满了山谷。
“因为爱着你的爱,因为梦着你的梦,所以悲伤着你的悲伤,幸福着你的幸福。
因为路过你的路,因为苦过你的苦,所以快乐着你的快乐,追逐着你的追逐。
因为誓言不敢听,因为承诺不敢信,所以放心着你的沉默,去说服明天的命运。
没有风雨躲得过,没有坎坷不必走,所以安心地牵你的手,不去想该不该回头……”苏芮的这首老歌,第一次收听就被它深沉的曲调,和携手相伴的情怀深深地触动心弦。
多年后的今天,再一次重温,我的心依然备受感动
我的评论:不经意间,秋冬就这样悄悄的到来了,我喜欢秋天却不喜欢深秋,秋天本来是收获的季节,可是深秋却让我感到孤独,本不是冬季却时常会有冬天的凄凉,我喜欢冬天的雪花,却不喜欢冬天的到来,因为冬天来了,就意味一年的结束,年龄的增长.----------《美文》杂志里的。
或许,习惯了那种心弦战栗的感觉,才会如此这般执迷不悟。
亦或许,陷入梦境太深,成为了心中无法忘却的延续。
亦或许,只是需要一个失去的理由,可以是月落,可以是星沉。
尽管冷漠了些,终究知道了幸福的去意。
时光似一捻飞花,随风成泥。
几缕牵挂,无非凝成一襟迷离。
拾起一地影影绰绰的过往,曾经的笑容和眼泪,化作生命中最深的印迹。
评论:这段文字深深的触动了我的心弦,自己的往事历历在目,同学间的争吵,父母的误会。
看了这段文字,我释然了。
江 南陈 犀水上,拱着古老的石桥,像一弯清秀的眉毛; 石桥下,还有水中的桥,还有,人和伞,狗和栀子花,竹笠,卖蒸糕的担子,都在潋滟的波光中,晃着影儿; 河的两岸,是窄而陡峭的;岸上有走马转阁的回廊,有伸向河面的茶楼,书场,酒肆;还有住家户,住家户后门的石梯坎,姐儿妹儿们蹲在石梯坎上,洗菜,濯足,淘米; 她们的印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