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想要《狼王梦》、《一只猎雕的遭遇》的读后感,行吗
梦是人的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反映,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同志,别那麽迷信,未来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柴犬一般能长多大,多少斤,雄性与雌性的长,高各是多少,一般能活多少年,在哪能买到
曾经在闲聊动物小说的时候提到过,看过的第一篇沈石溪是《退役军犬黄狐》,那时还小,看到好文章都不会去关心作者是谁;让我终于记住“沈石溪”这个名字的,是后来在《少年文艺》上看到的《少年猎歌二题》。
两篇情节截然不同的故事,但主题都是复仇。
白斑母豹----五岁时,贝腊的母亲在他眼前活生生地葬身豹腹,十四岁时,刚行了成人礼的贝腊迫不及待地端着猎枪去找那头白斑母豹算帐。
母豹刚生产,为了保护孩子,她用自己虚弱的身体堵在洞口,企图挡住贝腊的子弹。
----这和当年的阿妈有什么分别
贝腊决定再给母豹两年时间。
十六岁的贝腊终于又找到了母豹,她已经老迈但绝不愿束手就擒,贝腊没有用子弹一枪结果母豹,他抽出阿妈留下的象牙长刀在肉搏中与母豹同归于尽。
诱子斑鸠----艾丙农的母亲抛夫弃子与一只“诱子”私奔,艾丙农用一只狐狸换了一只诱子斑鸠打算杀死它象征性地报仇。
诱子死到临头突然时来运转,艾丙农同情他身不由己决定放他自由。
但诱子妖异的血液使他非但没有振翅离去,反而又诱惑来一只雌斑鸠向艾丙农邀功。
震惊的、不解的、愤怒的艾丙农终于颤抖着手捏死了诱子,受骗上当追悔不及的阿妈已经在两年前羞愤自尽。
现在看来,这篇算是沈石溪中期的力作,短篇中的杰出代表,文风特点是大量使用无标点多排比长句,以令读者窒息的手段来达到震撼人心的目的,效果么,还是满成功的,至少我是被打动了,心痛的感觉使我很久以后才敢去复习它。
(郑渊洁在《蛇王淘金》里也尝试过同样的写作风格,看来他们两个除了曾经成就非凡,最终晚节不保以外,还有其他的共同点
笑……)好,这下我算是记住沈石溪的名字了,并且印象深刻,可是慢着,我和这家伙才没有缘尽于此呢,大二的时候,RANGE借给我两本他的新作----《残狼灰满》和《疯羊血顶儿》,让我终于彻底地爱上了这个又罗嗦又煽情的家伙,后悔都来不及。
这两本绝对是沈石溪的代表作,又恰好各自表达了沈石溪小说中最重要的两个主题:对强者的拜祭,对生命的礼赞;和对抗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时,弱者无奈而又壮烈的悲歌。
情节都荒诞离奇至极,断了右边两条腿的残狼灰满和小母狼亲密合作,反而成了威名远播的“双体狼酋”;为了给母亲报仇,盘羊血顶儿磨尖了头上的双角,挑战羊群的世仇----一匹狡诈凶残的黑母狼。
违背常理,不可思议的故事,沈石溪写来却是行云流水,举重若轻,叫人不得不感叹信服。
(所以RANGE啊,不合逻辑,没有科学依据并不能作为《斑羚飞渡》烂的理由,沈石溪笔下荒谬的事情可多了去了……)灰满为了救心爱的母狼黑珍珠,被狗熊咬掉了第二只右爪,成了残狼。
黑珍珠跟着新狼酋肉陀走了,对他没有丝毫的同情和眷恋。
灰满失去了力量,失去了伴侣,只剩下了自由----等死或是自尽的自由。
万念俱灰之际,救世主出现了,曾经受过灰满不经意间滴水之恩的小贱狼黄鼬居然回来送食物给他,还衔来草药治愈了他的伤口,但狼怎么能容忍下半辈子就过着接受施舍、苟延残喘的生活
灰满和黄鼬双体并行,非但恢复了奔跑、捕猎的能力,而且练就了再度蹿高和立体扑击的绝技,夺回了狼酋的地位,重新成了一条顶天立地、出类拔萃的大公狼。
沈石溪用了六十多页来描写灰满重新崛起的过程,浓墨重彩,酣畅淋漓。
灰满的心理从绝望到希望,从自暴自弃到重塑自我;黄鼬的不离不弃,无怨无悔;狼群的跟红顶白……都写得细腻而传神,夺回狼酋地位的那一场狩猎更是惊心动魄----但如果故事到此为止的话,那么沈石溪的水准就比穷聊阿姨也高不到哪儿去了,煽情嘛
灰暗中寻找明朗,绝望中寻找生机,麻木中寻找感情,而且运气很好,大家都找到了。
唉……该怎么说呢
饱暖而思淫欲
春暖花开,发情交配的季节到了。
面对黑珍珠露骨的诱惑,灰满轻易地忘却了她过去的背叛,正当他企图和黑珍珠共效于飞的时候,黄鼬的彻底不合作才让他认清一个原本显而易见的事实----黄鼬也是一头母狼,只是她在过去一年里的无条件合作使她的个人思想和独立人格被完全忽视了,灰满几乎把她当成了自己肉体的一部分,但现在她要灰满知道:失去了黄鼬,也就没有什么双体狼酋,灰满不能行走,不能觅食,连最起码的生存能力都没有,还妄想谈情说爱么
一匹残狼,黑珍珠立刻就会把他再度弃如蔽帚。
灰满屈服了,交易婚姻换来了太平安康,但新的问题随即产生:怀孕的黄鼬担心肚子里的小生命,越来越不愿意在狩猎时,冒险充当灰满的跳板。
灰满明白,双体狼酋的神话终于写到了尽头,既然他不愿意作为残狼苟活于世,那么就得以双体狼酋的光辉形象离开这个世界。
他做到了,他骑在被他撕裂喉管的公原羚被上,傲然坠入深渊。
痛快
求仁得仁
生得伟大、死得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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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o^)但《疯羊血顶儿》就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故事了。
“血顶儿,奇特而带着某种凶兆的名字。
”血顶儿出生时恰逢黑母狼对大霸岙盘羊群的例行掠食,羊群四散奔逃,惟有母亲用自己产后虚弱的身体挡在了小羊羔和黑母狼之间,母亲的鲜血迸射在他的额头,母性的灵光令他在瞬间成长,他一跃而起,飞奔着逃离了黑母狼的魔爪,从此,他被羊群称做----血顶儿。
幼年的惨剧令血顶儿怀疑自己这个种族自古以来的生活方式,懦弱的羊对于强霸的狼来说,当真不过是一座天然的粮食仓库么
他不愿意按照传统方式去生活,他不愿意自己以后长成了年轻力壮的大公羊以后,看见了狼却只会扔下母羊和羊羔仓皇逃命,他要向狼挑战,他要克服自己孱弱的天性,他要锻炼自己强健的体魄,他要把自己头上华而不实的盘角拉成笔直锋锐的刀剑,作为和黑母狼战斗的兵器。
在头羊绕花鼎眼里,这头行为出格的小公羊十足就是一头疯羊。
但疯羊血顶儿成功了,他杀死了三只小狼崽,把受到重创的黑母狼赶出了大霸岙,他从疯羊变成了偶像羊,他赢得了最美丽的小母羊金蔷薇的爱情----正义战胜邪恶,英雄美人终成眷属,虽然俗不可耐,但我宁愿故事就这样结束,因为血顶儿后来的遭遇,实在是太悲惨了。
自从打败了黑母狼,血顶儿就成了许多年轻小公羊崇拜和模仿的对象,他们学着血顶儿,把双角插进电击石,把尚未盘成的花结拉成笔直的宝剑。
发情期到了,小公羊们仗着头上的尖角和成年大公羊争偶,违背天性的尖角在与同类的战斗中变得意想不到的危险,短短三天,就挑死了七头壮年的大公羊,死亡的阴影笼罩了大霸岙盘羊群,盘羊们无心求偶,羊群面临崩散的危险,血顶儿不得不站出来为羊群清除危险因素。
滚雪窝、短腿、火鼻,他们都是和血顶儿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是他忠诚的追随者,如今却不得不兵刃相向。
血顶儿头上笔直的羊角,是为了给母亲报仇,为了保护羊群不受黑母狼的残害而铸就的,如今却要成为同类相残的凶器。
事后血顶儿的心里留下了无法愈合的创伤,滚雪窝的血也飞溅上他的额头,母亲的灵光被蒙上了不祥的阴影。
羊群终于稳定下来,交配、受孕、生产,但欢乐祥和的气氛没能持续多久,更大的灾难降临了----黑母狼养好伤回大霸岙报仇来了
黑母狼的复仇目的明确,有备而来,不和血顶儿正面交锋,专挑刚出生的小羊羔下手,祭奠自己没能长大的小狼崽。
已经出生的小羊羔无一存活,尚未分娩的母羊更是惊惶失措,血顶儿疲于奔命,也照顾不了整个羊群的平安。
羊战胜狼的神话破灭了,英雄的桂冠被摘下来了,血顶儿又成了被侧目而视的疯羊,如今还是招致羊群灭顶之灾的祸根。
一直冷眼旁观的头羊绕花鼎决定带领羊群离开大霸岙,和疯羊血顶儿划清界线。
血顶儿被羊群抛弃了,幸好金蔷薇仍忠心耿耿地跟在他身边。
可笑的是,黑母狼才不管绕花鼎的想法呢,她追踪羊群到达螺蛳湾。
失去了血顶儿的庇护,羊群的伤亡更加惨重,绕花鼎只得恨恨地带着羊群又回到了大霸岙。
最终战,血顶儿抱定同归于尽之心,终于把黑母狼堵在了悬崖边,身后有羊群放哨,累极了的血顶儿决定先睡一会儿。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夜幕降临以后,绕花鼎居然带着羊群逼着金蔷薇离开了山脊线,把他拱手送给了黑母狼
血顶儿死后,羊和狼的生活都恢复了正常,黑母狼不再对羊群赶尽杀绝,她每次只狩猎一只,作为必要的食物;羊群的生存压力骤减,数量迅速上升,每次只损失一只老弱病残跑得最慢的羊,对整个羊群而言,损失微乎其微。
黑母狼和绕花鼎达成了共同的心愿,大霸岙盘羊群人丁兴旺,生生不息。
非常讽刺的故事,勇猛无畏的血顶儿无论在天敌和同类眼中都只是一头疯羊,他的良好意愿和不懈努力都无法改变生活固有的轨道,毫无疑问,这是沈石溪小说中讽喻现实,针砭时弊最厉害的一篇。
群居动物想要过与众不同的生活是根本行不通的,要么和其他人同流合污,要么就自绝于尘世,没有第三种选择。
故事中其他的人物,或多或少地,都扮演了把血顶儿逼上绝路的角色。
绕花鼎是“无用的成年人”的典型,庸庸碌碌,得过且过,观念传统,思维僵化,但一旦有人触及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则变得分外敏锐和强大,隔岸观火、借刀杀人、卖友求荣……全挂子的武艺,涉世不深的愤怒青年血顶儿如何会是他的对手
羊群中其他的羊则是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沉默的大多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见风驶舵,跟红顶白,面对真正的敌人懦弱无能,窝里斗倒比谁都狠。
看似卑微渺小不值得在意,可是居然就是他们的意志在最后给了血顶儿致命的一击----所有的羊在金蔷薇面前集体下跪,所有的孕母羊抬出未出生的小羊羔令金蔷薇无法招架,再深厚的爱情也敌不过自然本能的生存压力。
相比之下,直接杀死血顶儿的所谓“恶势力”黑母狼反而一点都不可恨----她不过是做了自己份内应当的事,为了填饱肚子,她吃羊;为了给自己的孩子报仇,她杀羊;为了自己以后生活的安定,她必须消灭心腹之患血顶儿。
她象征着生活中的客观因素,想要和她对抗吗
好,先看看你自己够不够强,但是,客观事实并不是凭一己之力和热血沸腾就一定可以改变的。
金蔷薇作为女主角,本来就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角色,“除了善良和美丽以外一无是处”,啊~~不不,金蔷薇还是有其可爱之处的,血顶儿清理门户的时候,她主动帮忙,巧施“美人计”,让短腿和火鼻火并,换了神谷薰和夕城美朱(这个讨厌的女人是姓夕城吗
)是不太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
但是,她也不是帝释天或莉娜·因巴斯,她没有在世界存亡掌握在自己一念之间的时候高呼:为了XX,就算全世界都毁灭也没关系
当年曾看得气不打一处来:什么呀,小羊羔死了再生好了,反正不过是量高质次的生命
那些羊和绕花鼎死就死好了
搞搞清楚
到底谁是你老公、谁对你比较重要啊
可是现在,年轻时代的激情和梦想都渐渐褪色,我,不过是那个被毁灭的世界中渺小的一员,既然不希望自己是被放弃的对象,那么,又有什么立场要求别人这么做呢
《疯羊血顶儿》,不是最初的震撼,但绝对是最终的珍爱。
(以上是褒扬,下面偶要开骂了。
)大三的时候花100块钱(那可是偶每个月三分之一的生活费
),邮购了一套十本的《沈石溪文集》,收录了几乎所有的短、中、长篇,集沈石溪数十年创作之大成,物有所值。
遗憾的是,不能说是物超所值,原因在于----为虾米他后来会越写越烂啊~~~~~~~~三部长篇都烂得可以。
《盲孩与弃狗》情节白烂,煽情煽过火,文中各种人与事的象征寓意都太过明显和有针对性,直白得令人无法接受。
《一只猎雕的遭遇》和《混血豺王》更是犯了文人最不可饶恕的过错----自我抄袭
这两篇中最有精彩的情节都似曾相识:失势的雄性忍辱负重,把妻儿托付给另一个雄性----《云豹布哈依》;豺王为了私人感情代替苦豺去送死----《暮色》;原本是天敌的两种生物阴差阳错地狭小封闭空间里面对险恶的自然环境不得不相濡以沫、化敌为友,但狭小空间一旦被打破,这种违背天性的状况也随即结束----《仇恨》、《和平豹》……短篇水准参差不齐,早中期比较出色,后期有够惨,整本《乞丐虎》里,五十多篇只有第一篇《最后一头战象》颇为感人,其他都不忍卒睹,但中篇大多非常出色,少有劣作。
短篇大都从人的角度出发,描写人眼中的动物----宠物、家畜或猎物,借动物的行为表达作者自己的基本道德观念、价值取向,或者站在科研者的立场,探讨人与动物,人与整个自然界的相处之道。
中长篇则完全从动物的角度出发,描写他们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挣扎求生,从而与其他动物以及人类的矛盾和斗争,主题则更延伸到对人性丑恶面的抨击,对命运、对生命本能的思考,甚至对物种衍生的进化别解。
稍微注意一下,就可以发现,沈石溪走过的创作历程和古龙、卫斯理、郑渊洁非常相似(都是偶深爱过的人哪~~~~~),早期虽然还不成熟有缺陷----沈石溪太“主旋律”、古龙拼命模仿金庸、卫斯理想象力尚未充分发挥、郑渊洁太幼齿----但字里行间掩不住的才华横溢、与众不同。
后期江郎才尽,古龙和郑渊洁剑走偏锋,沈石溪和卫斯理自我抄袭。
(卫斯理后来的东西可以一言以蔽之:都是外星人干的
)但在他们想象力和创作精力都最旺盛的时候,真是天才迸发,佳作频出,再推荐几篇沈石溪中期的杰出作品----《红奶羊》一直被狼抓去做奶妈的羊,狼和羊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在她心中的矛盾冲突,她试图将两者结合,塑造出善良的狼和勇敢的羊,失败后她生命中全部的理想和希望也完全幻灭,惟有走向飘渺云间的神羊峰去寻找她的梦。
(《疯羊血顶儿》的女生版
笑……)《从非洲来的雌象》造化弄人,一贯生活在母系社会中的非洲雌象介入了西双版纳的亚洲象群,同类的误解、排挤、憎恶、陷害,都来自于她与众不同的力量和观念,最终,她为了在象群中生存下去,不得不向世俗低头,撞断了自己洁白锋利的象牙。
《结伴同行》人老珠黄被丈夫遗弃的母狼乌凤和丧偶的孕豺赤莲在严冬的生存压力下被迫结成了同伴,一起觅食、向猎人和狗报仇、抚养四只幼豺,在春天即将来临时,赤莲为救乌凤死在猎人的陷阱里,乌凤血誓承诺将幼豺视如己出。
从各怀鬼胎的临时搭档,到肝胆相照的生死之交,沈石溪写得未免过于理想化了,可是真的太感人,喜欢~~~~《狼王梦》母狼紫岚为了实现丈夫黑桑未竟的目标,把狼王的理想强加于自己的孩子,扼杀天性、拔苗助长,黑仔被金雕叼走,蓝魂踏进了猎人的陷阱,最后的双毛也狼王争竞中失败丧命后,她又把希望寄托于女儿的后代,甚至干预起她的婚配,最后为了保护她的后代与老雕同归于尽。
可笑复可叹的梦想,令人疯狂的权力欲。
《猎狐》善良的少年放走了母慈子孝的一整窝狐狸,原本以为会遭到父亲的责骂和嘲笑,没想到父亲为他举行了迎接勇敢猎手满载而归的庆典,因为拥有善良之心的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剽牛》电视台要拍摄佤鲁族的少年剽牛,为了挣钱给母亲治病,少年达依吉忍痛把家里的老牛牵上了断头桩。
导演追求所谓的艺术效果,不许按理蒙牛眼绑牛腿收紧鼻绳,达依吉失败了,非但挣不到一分钱,剽牛台上伤而不亡的老牛还得被烧成灰烬。
他崩溃了,只能坐在地上痛哭,他还是个孩子啊
可就在这时,老牛在他面前跪下,送上了致命的颈脉和软肋。
《淘金少年》田嫂为了给丈夫治病,带着儿子来金平河淘金。
儿子又受了风寒,田嫂不得已向曾经拒绝过的淘金汉狼伯求助,情愿卖身。
母性的光辉唤醒了狼伯内心深处的善良本性,也化解了弃儿牛娃子心灵的创伤。
……沈石溪的笔触温柔细腻,擅长刻画人物微妙的心理活动,伟大的母爱,求生的勇气,追求生命价值的执着,无不写得入木三分,但他笔下的两性关系,却是令人失望的。
这其实不能怪他,他虽然身为男性,却在自己的小说中有意无意地把男性骂得很惨。
有能力的男人多半花心(灰满、红金背《春情》);不花心的呢,顾得了事业就顾不了爱情和家庭(血顶儿、白眉《混血豺王》);没什么事业,甘心为家庭妻儿效力的呢,又都因此而牺牲了(黑宝《红奶羊》、黑项圈《结伴同行》);剩下没能力的就不用指望了,卑下委琐没担当的也有(杰米隆《春情》),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也有(古莱尔《红奶羊》),这还算好的,更有大难临头拿女人当垫背的(沦嘎《红奶羊》),这也罢了,求生是生物的本能嘛,最可怕的是,还有嫉妒女人的能力比他强,威胁到他的虚荣和尊严,于是痛下杀手的(布隆迪《非洲来的雌象》)
(简直跟亦舒有得比了,到底是上海男人,懂得体贴女儿家的心----恶~~~偶逃…… Q_Q)大约他是写到后来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才总是在故事的结尾设下一点点的希望,《红奶羊》里的神羊峰的象征,《天命》里霜点牺牲亲生儿救活的黑顶,在《结伴同行》里,又让乌凤和赤莲火了一把,创造了独身女人的奇迹。
所以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绝对不是“儿童文学”(小孩子如果完全看懂了的话,可要对人类失去信心了),但在大众传统观念的束缚下,他只能在儿童文学期刊上发表自己的作品,影响有限。
想象一下杰克·伦敦的《荒野在呼唤》和《雪虎》发表在儿童文学期刊上罢,那难道不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情吗
不过,倒也不是没有人认识到这一点,《狼王梦》入选了一个叫做“中国当代另类文学”的丛书,听起来好象仍然不对味,不过摆脱了“儿童文学”的局限,也可以算是一种进步罢。
雄鹰的生活习性
鹰的类别很多,隼、鹰、鵟、鹫、雕等等,都属于鹰类,在每个类别里又包括很多种。
我国的鹰主要分布在西藏、新疆和蒙古。
鹰(ying)脊椎动物,鸟纲,鹰科部分种类的通称。
Phylum: Chordata SubPhylum: Vertebrata Class: 鸟纲 AvesOrder: 鹳形目 Ciconiiformes 鹳亚目 鹰科(Accipitridae)是一个成员非常复杂的科,我们所熟悉的猛禽如鹰、雕、鹞、鵟和旧大陆兀鹫都是鹰科的成员。
鹰科成员大小,习性各不相同,有最大型和最凶猛的的猛禽,也有小型的猛禽,有的食腐肉,如多种兀鹫,有的食鸟类,如雀鹰,有的食兽类,如角雕,有的食鱼,如渔雕,有的食爬虫,如蛇雕,有的食昆虫,如蜂鹰,还有些适应特殊的事物,如食水果的棕榈鹫和专食蜗牛的蜗鸢。
鹰科可进一步划分为9亚科,有64属209种,其中我国有鸢亚科、鹰亚科、雕亚科、鵟亚科和秃鹫亚科,共20属46种 鹰一般指鹰属的各种鸟类。
视觉敏锐,能在高空飞翔时看到地面上的猎物。
由于鹰眼的视网膜的黄斑处有2个中央凹,不仅比一般动物多1个,而且中央凹的感光细胞每多达100万个(人眼仅约有15万个)。
上喙尖锐弯曲,下喙较短。
4趾具有锐利的钩爪,适于抓捕猎物。
性情凶猛,肉食性,以鸟、鼠和其它小型动物为食;有些种类喜食尸体,如秃鹫(Aegypiusmonachas)。
两翼发达,善于飞翔,一般多在昼间活动。
多栖息山林或平原地带,如苍鹰(Accipitergentilis)、雀鹰(鹞子)(Accipi-ternisus)、鸢(老鹰)(Milvusmilvus)等。
雕是大型猛禽,体型粗壮,翅及尾羽长而宽阔,扇翅较慢,常在近山区的高空盘旋翱翔,能捕食野兔,幼畜等大形哺乳动物,也嗜食鼠类。
我国常见的种类有金雕和乌雕。
金雕(Aguilachrysaetos)俗称洁白雕,体较大,全身为黑褐色,体色为雕类与鹰类中最发黑的一种。
成鸟头颈部金黄色。
幼鸟尾羽基部以及翅膀飞羽的基部为白色,成长后白色部分消失。
飞翔时翼长而宽,尾端稍圆形。
在我国也有分布的白尾海雕与虎头海雕的幼鸟,全身也为褐色,与金雕很相似,但尾形为楔形,是与金雕相区别的重要标志。
栖于山地,常高踞山崖巅顶或飞翔于高空中。
性凶猛,喜食野兔、雉、鹑以至大形哺乳动物幼麝等。
巢营于高山悬岩上或峭壁的树上,迁徙时在我国东北常能见到。
幼鸟驯养作猎鹰;飞羽及尾羽可供制扇,有重要经济价值。
乌雕(Aguilaclanga)俗称皂雕或花雕,体形比苍鹰大,全身黑褐色,腰部有V字型白斑,尾比金雕及白肩雕长。
幼鸟翼的复羽先端有淡色斑。
翼下初级飞羽基部也有淡色斑。
常栖于沼泽、河川、水边等地,嗜食蜥蜴、蛙、小型鸟类、鸥、鸦以及鼠类,也常食动物尸体。
终年留居我国东北和长江下游一带,冬时常见于福建、广东等地。
隼是小型猛禽,一般比鸽子稍大一些,翅狭而尖,尾长,飞行敏捷,以小型动物及昆虫等为主食。
我国常见种类有游隼,燕隼及红隼等。
游隼(Falco peregrinus)是隼类中体型较大,翼较宽的一种,成鸟上体浓青黑色,下体发白,有细的横纹。
幼鸟上体暗褐色,下体有纵纹,幼鸟及成鸟颊部有鲜明的须状黑斑。
性甚凶猛,飞行迅速,常栖于沿海地区,在河湖上空疾飞,掠捕野鸭等鸟类为食,为我国北方的旅鸟,南方为冬候鸟。
燕隼(Farco subbuteo)体形似游隼但较小,翼先端尖锐,栖止时翼与尾等长,与其他鹰类不同。
上体黑褐色,成鸟从胸到腹有黑色纵斑,从胫到下尾赤褐色。
幼鸟纵斑粗,下体褐色较浓,颊部有须状纹。
翼下面淡灰色,飞翔时看起来似为黑色鸟类。
栖于林区农耕地、平原、草原等地,飞翔轻捷迅速,常在飞翔中捕食昆虫及小形禽鸟。
遍布我国东部,在黄河长江流域,为夏候鸟,为广东省留鸟。
红隼(Falco tinunculus)雄性背褐色,头尾青灰色,尾先端有黑带。
雌体为赤褐色,上面有横斑,下体有纵斑,飞翔时飞羽黑褐色、复羽褐色很显明,翼较游隼为尖锐。
常栖于农耕地、田圃附近以及开阔的山麓草原等地。
常常停翔在空中,见到饵物即直下掠之,嗜食昆虫、小鸟及小型啮齿类。
终年留居于华北一带,冬时见于我国东南部大陆及台湾。
就拿雕来说,在我国有7种,其中有一种叫“草原雕”的,是唯一栖息在内蒙中部开阔草原地带的鹰类。
它能大量猎食啮齿类有害动物,如野兔、黄鼠、跳鼠及田鼠等,在保护牧草的茁壮生长、提供牲畜足够的饲料方面,起着积极作用,从而是发展畜牧业生产上的“有功之臣”。
另外,由于它们捕食了那些带有传染疾病的和体弱的鼠类,因此,在控制疾病的蔓延、保持生态平衡上起着“清道夫”的作用。
草原雕的雄鸟体形较小,体长约740毫米,全身羽毛褐色。
雌鸟较大,体长约780毫米,羽毛的颜色较深。
它们遍布我国西部,南抵,东达内蒙中部、东部及河北省。
秋后迁到南方越冬。
草原雕多见于低山和开阔的草原地带,平时飞行较低,多见翱翔在150-200米高的草原上空,有时在地面上寻找猎获物,站在鼠类洞外“守株待兔”。
它每日取食的时间,与鼠类的活动规律恰好一致,大都在早上7-10点以及傍晚时候进行觅食,故此是鼠类的有力天故。
营巢在树上、岩壁上或在旱獭洞里。
树上的巢,主要以树枝、芦苇等为材料,内铺草或羊毛等物。
4-5月间产卵,每次产2-3枚,卵上有红褐和苍灰色斑点。
孵卵期45天,育雏期55天,8月底幼鸟即可出飞。
鹰是充满传奇色彩的鸟。
千百年来,鹰一直被人类所神化,成为勇敢、威武的象征,但鹰和人类的关系不只于此。
宋代大诗人苏东坡曾写道:“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酒酣胸胆尚开张。
”这是苏东坡在一词中描绘他率人出猎时的情景。
其中“右擎苍”就是说右臂上站着苍鹰。
当然,这只苍鹰是被人驯化专门用来打猎的猎鹰。
驯养野鹰用于狩猎活动,在苏东坡那个时代以前就已开始了。
我们的祖先很早发现鹰善于捕捉野鸡、野兔和野鸭等动物,于是他们开始探索驯鹰狩猎的方法。
历史上,用鹰狩猎被称为鹰猎。
司马迁在中曾记载秦朝宰相李斯被处死前仍想着“牵黄犬,臂苍鹰,出上蔡东门”的生活。
可见,当时鹰猎已是贵族的主要游乐活动之一。
据考证,鹰猎最早起源于东方,公元前721~705年亚述(北部的王国,在今伊拉克北部)国王萨尔贡二世在位时便有鹰猎活动。
后来,西方的商人、冒险家和东征的十字军士兵在东方学会了鹰猎术,并将此术传入欧洲大陆。
起先,鹰猎是特权阶级专有的消遣活动,到17世纪,鹰猎便在大众中普及了。
1770年,世界上第一个鹰猎者协会在英格兰成立。
鹰猎所使用的鹰种类很多,在我国主要是苍鹰。
这种鹰体形修长,雄鹰体长0.5米,雌鹰比雄鹰大,约0.56米。
野生苍鹰喜欢栖息在森林中。
它们翅膀短圆,飞行时,苍鹰可振翅疾飞,亦可在高空悠闲地翱翔,还能悬停在空中发出“滴—利利利……”的鸣叫。
苍鹰捕猎时,总是先落在一棵视野宽阔的大树上寻找猎物,一旦发现目标便急冲而下,鹰猎者正是利用苍鹰这种捕食习性。
苍鹰捕猎的成功率很高,因为它有猎人和猎犬帮助惊动猎物,当猎物惊慌失措时,苍鹰便迅速出击,一举抓获猎物。
这时猎人要及时赶到,夺下猎物,给猎鹰喂食以示奖励,否则,猎物就会成为苍鹰的美食。
据说雌鹰的捕猎本领比雄鹰高,因而驯鹰人喜欢诱捕雌鹰驯养。
驯鹰主要是驯化幼鹰。
不过,一般苍鹰都在高大树木的顶部做巢,很少有人敢到鹰巢中掏雏鹰。
如果那样,偷窃者会受到雌雄苍鹰的攻击,轻则被抓伤,重则被抓伤双眼,甚至丧命。
由于近几十年来大量使用农药,森林被过度开发,苍鹰已不多见了。
鹰猎活动也或多或少地影响苍鹰的存活数量,这一问题如何解决还有待研究。
在世界上很多国家,游隼也是常用的猎鹰。
中世纪时,在英国,只有伯爵以上的贵族才有拥有游隼的权力,一般贫民百姓只能驯其他的鹰。
严格他说,游隼不是鹰而是隼。
隼的体型一般比鹰小,它翅膀尖长,善于疾飞,有鸟中歼击机的美称。
我国古代称隼为鸷,是疾飞之鸟的意思。
隼跟鹰的重要区别在嘴上,隼上颌边缘有一个锐利的齿突,而鹰没有。
游隼在它同类中算较大的一种,它体长约0.5米,双翅展开可达0.7米左右。
游隼主要在开阔的原野上活动,农田、草地、河谷及山地丘陵都是它们大显身手的地方。
游隼飞行很快,在捕捉猎物时,最快可达每小时360千米。
游隼主要以鸟类为食,而且大都在空中捕食。
它们以高速追上猎物,伸出利爪猛击猎物。
猎物受伤后直落到地上,有时游隼不等猎物落地,便在空中将它们截获。
然而,有时游隼也会失手,不能一举击中猎物。
遇到这种情况,游隼是从不放弃猎物的,它会再次升空攻击,直到捕获猎物为止。
捕猎时,游隼一般先用利爪刺穿猎物的颈椎骨,再用嘴啄破猎物颈部血管,有时甚至啄断猎物的脖子。
然后,它撕掉鸟的羽毛,撕食猎物的肌肉。
这种本领即使是刚出窝的小游隼也运用自如。
一窝游隼在一个夏天能吃掉300只中等大小的鸟。
它们的食谱中包括针尾鸭、赤颈鸭、绿头鸭、银鸥、斑鸠、野鸡、野兔、鼠和昆虫等。
正因如此,游隼才广受驯鹰者赏识。
游隼分布广泛,从寒冷的北极到非洲的南端都有它们的踪迹。
期间,德国曾驯养大批游隼,用它们在空中截击同盟国用于传递消息的信鸽。
这样做,确实破坏了协约国的情报系统。
但是,游隼不能识别敌我,它们也不会放过德国的信鸽,德国人这才被迫停止使用游隼。
我国也有游隼,但主要是冬候鸟,而且数量十分稀少。
目前,在世界范围内,游隼受到严重的威胁,数量正在急剧下降。
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世界范围的滥用农药。
游隼捕食体内积存农药的猎物后,它们的生殖系统受到损害,就会降低产卵率和胚胎的成活率。
更严重的是,在包括游隼在内的许多猛禽脑部血液中检测出微量的农药,这对游隼高度发达的运动调节系统无疑是一个潜在的威胁。
一旦脑部的农药量达到中毒水平,游隼不仅不再是捕猎能手。
而且很可能连飞翔都困难了。
在美国,游隼被认为已濒临绝迹,许多科学家正全力以赴,投入拯救和保护工作。
这种风靡一时的猎鹰还能重振雄风吗
人们拭目以待。
鹰绝不仅仅是供人类狩猎用的猎禽。
更重要的是,它们在维持生态平衡中是不可替代的角色。
50年代初期,法国兔子成患。
为了控制兔子的数量,保护农牧场,法国人故意使兔粘液瘤病在野兔中流行。
这样,法国确实有效地控制兔子的数量,但欧洲其他国家却因此遭殃。
因为这些国家兔子的数量维持在正常水平,而兔粘液瘤病的流行造成90%兔子死亡。
可是,在西班牙南部马里马斯生活的兔却一直保持相当的数量,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马里马斯地区捕食猛禽较多,而感染粘液瘤病的病兔又较易被猛禽捕杀,染病的兔子不断被淘汰,于是粘液瘤病并没在马里马斯兔群中流行。
如果没有猛禽,谁又能使马里马斯兔群兔于瘟疫之灾呢
这是一个极端的例子,但它说明,在自然生态系统中,鹰这种捕食鸟类能对它捕食对象的群体起控制或保护作用。
实际上,它们是在帮助捕食对象的群体淘汰体弱多病、无生存竞争能力的个体,从而保证猎物群体的健康及竞争能力。
当然,它们也在一定范围内控制猎物的数量,如一只雀鹰每年要吃290只老鼠,这相当于16对老鼠一年所能繁殖的小鼠数。
可想而知,雀鹰对鼠类的数量具有强有力的控制能力。
因此鹰类是生态平衡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让我们努力保护这些猛禽吧。
金雕素以勇猛威武著称。
古代巴比伦王国和罗马帝国都曾以金雕作为王权的象征。
在我国忽必烈时代,强悍的蒙古猎人盛行驯养金雕捕狼。
时至今日,金雕还成了科学家的助手,它们被驯养后用于捕捉狼崽,对深入研究狼的生态习性起过不小的作用。
当然,在放飞前要套住它们的利爪,不至于把狼崽抓死。
据说,有只金雕曾捕获14只狼,它的凶悍程度可见一斑。
金雕并非金色的雕,尽管它源于希腊语的名字直译是金色的鹰。
这里提到的金色,可能是就它头和颈后羽毛在阳光照耀下反射出的金属光泽而言,因为它全身的羽毛呈栗褐色,跟金色相距甚远。
金雕体长近1米,体重4千克左右,是雕中最大的一种,它们的腿除脚趾外全被羽毛覆盖,看上去确实仪表堂堂。
金雕翼展达1.5米,飞行很快,在追击猎物时,它的速度不亚于猛禽中的隼。
正是因为这一点,分类学家最初将它们列为隼的一种。
金雕飞行快捷,它有机智灵活的捕猎方式。
在搜索猎物时,金雕是不会快速飞行的,它们在空中缓慢盘旋。
一旦发现猎物,它们便直冲而下,抓住猎物后便扇动双翅,疾若闪电般飞向天空。
刚刚出窝的狼崽常常遭到这种袭击,待母狼赶来营救已为时过晚。
在空中,金雕也能随心所欲地捕食。
有人记述过金雕从地面冲上天空,捕食飞过的野鸡的情形:金雕冲上天空,当飞到野鸡下方时,突然仰身腹部朝天,同时用利爪猛击野鸡。
野鸡受伤后直线下落,金雕又翻身俯冲而下,把下落的野鸡凌空抓住。
这简直是一位卓越的飞行家在表演。
金雕的巢都建在高处,如高大树木的顶部、悬崖峭壁背风的凸岩上,因为这些地方人和其他动物很难接近。
一对金雕占据的领域非常大,有近百平方千米,对接近它们巢的任何动物,它们都会以利爪相向。
因此,研究金雕巢是一项冒险的活动。
然而,一位瑞典女鸟类学家却成功地进行了一次冒险活动。
她发现了一个金雕巢,并想接近它。
由于她的冒犯,金雕立刻发起攻击,在“叽—叽—”的尖利叫声中,金雕一次次向她俯冲,但每次她都敏捷地避开金雕的攻击。
最后,金雕无可奈何,只好放弃攻击,盘旋着飞走了。
于是,她在金雕巢对面的悬崖上建起观察点。
她发现她所观察的巢中已经有两只浑身长满白色绒羽的幼雏,金雕每天都要飞出很远为幼雏寻食。
久而久之,金雕就不再注意她。
有一天,她换了一顶帽子,没想到此举又招来金雕的轮番攻击。
她只好又换上原来的帽子,金雕才安然地飞去。
金雕的这一举动引起她的兴趣,于是,她制做了一个假人,并为它穿上一身跟自己不同的衣服。
她把假人背在背上走出来。
金雕立刻又发现了这个攻击目标。
这次金雕成功了,它抓起假人,飞到离巢不远的一片空地上,丢下假人便飞走了。
原来,这片空地是金雕的“粮库”,那里还贮存着一些金雕没吃完的动物尸骨。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小金雕渐渐长大了。
一天,一只不安分的小金雕走出巢来,一失足跌到巢下的山坡上。
女鸟类学家赶忙前去搭救,捕食归来的金雕见状尾随而来。
也许是由于女鸟类学家怀中抱着它们的“爱子”,这次金雕并没有发起攻击。
待女鸟类学家把小金雕放口巢中,安然离去后,金雕才迫不及待地落到巢里。
我国是盛产海雕的国家,产地集中在西部和东北部。
玉带海雕是一种广泛分布于我国西部高原的海雕,它们体型巨大,翼展达2米。
它们特别爱吃旱獭幼崽和鼠兔。
它们常静栖在距旱獭洞和鼠兔洞十几米的地方,当猎物探头出洞四处张望时,硕大的玉带海雕便猛扑过去。
它们起飞时的声响很小,因此捕食的成功率很高。
在苏联外贝加尔地区生活的玉带海雕主要以鱼为食,兼吃一些鼠免和鸿雁。
玉带海雕的尾羽黑褐色,尾羽中部还有一条白色的宽带。
玉带海雕的尾羽是非常珍贵的羽饰,因此它常遭到人们捕杀。
白尾海雕跟玉带海雕大小相近,它尾羽是纯白色的,非常显眼。
白尾海雕生活在沿海地区,繁殖时它们迁徙到东北及长江下游一带,冬季在长江以南越冬。
白尾海雕的食物除鱼外,还有野兔、鼠、幼鹿。
在冬天,它们还偶尔捕食狗和猫,甚至能以尸体腐肉和渔场附近的垃圾为食。
白尾海雕的食量很大,但它们也很耐饥饿,它们可以45天不吃东西而安然无恙。
白尾海雕的全身羽毛几乎都有经济价值,翼羽、尾羽可制扇,尾下覆羽可作装饰羽。
白尾海雕和玉带海雕在我国都很稀少,已列为国家二类保护动物。
是最著名的一种海雕,它们只生活在北美。
18世纪,将定为国鸟。
从那时起,美国的国徽和军服上全都印有脚握橄榄枝的图案。
在这个图案中,橄榄枝象征着和平,白头海雕则意味着战争,两者结合在一起象征着集和平和战争两大权利于一身的。
白头海雕最突出的特点是头和尾都洁白如雪,身体其余部分为棕色。
它们的幼鸟跟成鸟不同,出生时全身羽毛都是栗褐色,跟金雕相似。
随着年龄的增长,小白头海雕头部和尾部的羽毛逐渐变白。
一般幼鸟需要7年才完全成熟,那时头尾才变得跟父母完全一样。
白头海雕以捕食鱼类和其他一些小动物为生,它们也食腐肉。
它们还常常倚仗武力夺他人口中之食。
有时它们逼着鸥等弱小的捕鱼鸟吐出猎物;有时则强行抢食,弱小的鸟迫于它们的强大而让出食物。
甚至体型较大的美洲鹫也得在它们的威逼下,乖乖地吐出已吞入嗉囊中的腐肉,否则美洲鹫就会遭到白头海雕的猛烈攻击,轻则受伤,重则丧命。
但是,就是这样一种强悍的猛禽也没能逃脱被人类捕杀的厄运。
即使在它们被推崇为国鸟的美国,从1922年到1940年就有103454只白头海雕被枪杀。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仍有1000余只白头海雕丧生于猎人的枪口下。
但白头海雕的厄运不止于此,近来,科学家们发现,白头海雕血液中有毒化学物质的含量明显高于其他猛禽,许多白头海雕的生殖器官和脑组织都因而受到损伤。
更为严重的是,大量的胚胎常常死于体内过量的有毒化学物质的毒害。
白头海雕的数量因此而急剧减少。
目前,美国正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来拯救濒危的白头海雕。
真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提起老鹰,大概无人不晓,因为无论在城镇郊区还是乡村山野,几乎处处可见它们的踪迹。
它们时而振翅直飞,时而高空盘旋,飞行姿态之轻盈,令人羡佩。
清代诗人高鼎有一首诗:“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
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
这里纸鸢就是风筝,而鸢是老鹰在分类学上的称谓。
古人把风筝称作纸鸢,说明人们对鸢那种轻盈优美的飞行姿态多么熟悉。
在英语中,鸢也被称作kite,而kite的中文意思就是凤筝。
由此可见,古今中外对鸢的认识是非常相似的。
鸢是鹰的一种,辨认它们很容易:它们全身羽毛呈暗褐色,在飞翔时,翅上左右各显露出一块白斑,尾是中间凹的叉形,跟其他鹰中间凸的圆形尾截然不同。
“老鹰抓小鸡”尽人皆知,甚至成了小朋友们常玩的一种游戏。
那么,鸢是不是嗜鸡成性呢
实际上,鸢的食性很杂,它们常在田野间捕食兔、鼠等小哺乳动物,也吃小鸟、蛇、蛙、鱼、蝗虫、蚂蚁和蚯蚓,有时它们甚至吃一些五谷杂粮。
在海滨,鸢时常以垃圾、腐鱼、小动物尸体为食,因此被人称作清道夫。
相对来说,小鸡在鸢的食谱中只占很小一部分。
赤鸢是广泛分布于欧洲、北美和中东的一种鸢。
它跟我国常见的鸢的不同之处,在于它的羽毛呈红褐色,因而得名“赤鸢”。
赤鸢体长0.6米左右,双翅展开达1.6米,尾也是叉形。
每到繁殖季节,雌雄赤鸢在天空中比翼齐飞,万里晴空像一个巨大的“舞场”,雄赤鸢尽情地上下翻飞,向雌赤鸢展示自己的飞行本领。
“互订终身”之后,雌雄赤鸢便一同“叽叽叽叽叽……”地欢叫着飞到它们中意的巢址,“安家立业”。
赤鸢的巢大部分是旧巢,很大的可能是它们这一对前一年用过的。
巢一般建在接近森林边缘的高大树木上,这使巢不仅成为它们的孵卵“场”,还成了它们的了望塔,非常便于搜索猎物。
当然,旧巢必须经过修理才能使用,于是“夫妻”双双忙碌起来,它们用嘴叼来小树枝、苔鲜、各种各样的纸条、兽毛、烂布头,甚至还从附近人家晾衣绳上叼来衣服,真是“不拘一格选巢材”。
当舒适的巢修好后,雌赤鸢便产下2~4枚卵。
4月中旬,浑身长满灰色绒羽的小雏便出壳了,它们张开大嘴,不停地鸣叫讨食。
雄赤鸢便急忙外出为雏鸢捕食,这时,雄赤鸢每天出猎多达6次,每次行程至少也有20多千米。
赤鸢的食谱跟鸢一样庞杂,它们吃田鼠、家鼠、旱獭、蛇、蠕虫、动物尸体及腐肉等等。
在食物紧缺时,赤鸯还会为“孩子们”去“讨饭”。
当然,严格他说它们并非真正地“讨饭”,它们只是悄悄地站在正在撕食食物的大型猛禽或猛兽身边。
如果食物的主人“大发慈悲”,就会剩下一些吃不完的食物,赤鸢便把这些剩食“收拾回家”。
在幼雏孵出的第一个星期里,雄赤鸢总要单独外出,为“全家”捕食。
一个星期之后,雌赤鸢才跟“丈夫”一同出猎。
小赤鸢出世后45天左右开始“锻炼”翅膀,它们站在巢边,不断地扇动翅膀,但不能起飞。
“父母”对小赤鸢的练习漠不关心,每天仍不断出猎,全凭小赤鸢自己不断摸索。
练习4~5天之后,强壮的小赤鸢就试着做第一次飞行了。
在小赤鸢练飞的这段时间内,“父母”格外地忙碌,因为练飞的小赤鸢总是吃不饱。
赤鸢“父母”一次次出猎,回到巢中把食物往巢里一放,便又急忙飞向狩猎场”。
而巢内,随着它们一次次地飞回,发生一次又一次的“抢食斗争”。
饥肠辘辘的小赤鸢们互不相让,争先抢食。
当然,强壮的小赤鸢总是占上风,生存竞争即使在“兄弟姐妹”之间也无例外
几个月后,翅膀练硬了的小赤鸢们离开了“家”,开始了独立生活。
鸢类中,有不少奇特的种类。
例如,有一种分布在美国佛罗里达州以及南美洲地区的鸢,它叫做蜗牛鸢。
很久以前,人们就知道这种鸢专以蜗牛为食,但怎么个吃法却鲜为人知。
后来,一位名叫赫伯特.朗的美国探险家根据他在英属圭亚那的观察,详细地描述了蜗牛鸳吃蜗牛的方法。
原来,当蜗牛鸢拾到一个蜗牛时,它并不急于行动。
它用爪握住蜗牛壳,静静地耐心等待。
当蜗牛认为万事大吉,身体缓慢伸出壳时,蜗牛鸢使用尖利的嘴准确地刺中蜗牛的肉身,2分钟后,蜗牛便瘫痪了。
然后,蜗牛鸢摇动硬壳,甩出蜗牛的肉身。
这时,它们才迫不及待地吞下蜗牛肉,连蜗牛封闭硬壳的角质化厣也一同吞下去。
蜗牛鸢的这种取食方法的确独特有趣。
然而,更有趣的是分布在印度—马来亚地区丛林中的另一种鸢——鹃隼。
它们可以用脚掏取藏在树洞中的动物。
它们的脚如同猴子的“手”一样灵活。
它们的脚踝,就是一般人们印象中鸟的“膝关节”,不仅可以向前弯曲,而且还可以向后弯曲,如同人的手腕那样。
蜂鹰也是一种鸢。
它们体长约0.6米,背部羽毛深褐色。
脸部呈有小而致富的羽毛,看上去像鳞片一样。
蜂鹰经常栖息于稀疏的松林中,常到乡村田野和草原上活动。
蜂鹰挖掘蜂巢,吞食蜂卵、蜂幼虫甚至长有毒刺的成年蜂。
它们脸部鳞片一样的致密羽毛像头盔一样,使蜂群奈何不得。
蜂鹰在夏季常随蜂群移动而转移栖息地。
冬天,它们则又回到较温暖的地区。
蜂鹰不仅吃蜂,它们也吃蝈蝈、蝽象、鼠类、蛙及蛇等小动物。
据记载,蜂鹰在我国东部丘陵和南方很常见。
蜂鹰嗜食蜂类,给养蜂业带来一定的损失,但在另一方面,蜂鹰也啄食害虫,给农林业生产带来一定益处。
在广阔的非洲大草原上,大群的食草动物不论走到那里,都尾随着一些垂涎欲滴的动物。
在这些觊觎者中,秃鹫随时可见,它们紧追目标,不停地在兽群上空盘旋。
突然,其中一只秃鹫发现一具尸体,它在空中盘旋几圈后,准确地落在尸体旁边,刹那间,二三十只秃鹫相继降落,于是,尸体被撕裂,内脏被吞食,肌肉被成条地撕下。
在南美安第斯山脉,安第斯神鹰正翱游碧空、俯视丘陵,期望能遇到一只死羊以饱饥肠。
从外表看,安第斯神鹰跟非洲草原上的秃鹫非常相似:头和脖子都只生着短短的绒羽,仿佛是裸露的。
但是,鸟类学家指出,它们并无共同的祖先,也没有亲缘关系。
非洲草原上的秃鹫是旧大陆鹫的后裔,是鹰的近亲。
而安第斯神鹰是新大陆鹫。
大约在2000万年前,旧大陆鹫曾驻足美洲新大陆。
后来,由于某种目前尚未确知的原因,它们彻底从新大陆上消失了。
随着旧大陆鸳的消失,新大陆鹫的祖先兴起了,成了新大陆上以尸体、腐肉为食的鸟类。
据研究新大陆鹫的祖先在生存历史上较旧大陆鹫还要久远,它们是单独进化的一类鹰鹫类鸟。
跟旧大陆鹫不同,新大陆鹫的鼻孔是相通的,有些种类有根发达的嗅觉器官;新大陆鹫的爪很细弱,不像旧大陆鹫有雕一样强劲的利爪。
另外,新大陆鹫的鸣管很不发达,因而近乎“哑巴”。
现存的新大陆鹫只有7种,因为它们全部分布在美洲,所以又称美洲鹫,安第斯神鹰就是其中之一。
这种鹫体羽黑色,雄鹫前额有一个大肉垂,裸露的颈基部有一圈白色的羽领,裸露的头、颈和嗉囊都呈鲜红色,因它们主要栖息在安第斯山脉中温尼佐拉至苔拉德福格的高山上,又因它们展翼达3米,体重达12千克,被认为是可飞行的最大的一种鸟,所以,人们称它们为“安第斯神鹰”。
安第斯神鹰善于翱翔,能借助山间的上升气流升高,并悄无声息地飞越沟壑大川。
它们可以以任何动物的尸体为食,尤其爱吃牛羊的尸体。
跟许多旧大陆鹫不同,安第斯神鹰很少聚成几十只的大群一起进食。
安第斯神鹰十分贪食,不吃完尸体,是绝不会离去的。
安第斯神鹰常常在吃食后飞到高高的悬崖上久“坐”,因为它们吃得太多太饱。
不过,它们的消化系统肌肉发达,消化力强,即使所食过多也能顺利消化。
目前,因为得到了严格的法律保护,安第斯神鹰在安第斯山区和南美太平洋沿岸比较常见。
旧大陆鹫大约有13种,广泛分布于非洲、亚洲和欧洲,肉垂秃鹫就是其中一种。
肉垂秃鹫是生活在非洲荒漠草原上的一种数量非常多的大型旧大陆鹫,它体长约1米,展翼可达2.7米,它因裸露的头部两侧悬垂着粉色肉垂而得名。
肉垂秃鹫背部羽毛黑色和褐色间杂,尾楔型,腹部长有大量白色绒羽,使它们看上去像一个领系餐巾、衣衫不整的嬉皮士。
说起它们的行为,人们常用两个字形容——“贪婪”。
原来,肉垂秃鹫非常霸道,不论是不是它们先发现的尸体,在争斗中它们总是占上风。
如果其他秃鹫不肯让出尸体,它们就会用武力驱赶。
肉垂秃鹫取食时也有严格的顺序,总是个体大、身
有什么因为写错汉字,读错字体发生了很大的笑话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事例
我们一起去看冰马桶(兵马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