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野草复仇读后感
《复仇》,应当属于“怒其不争”。
鲁迅说:“最高的轻蔑是无言,而且连眼珠也不转过去。
”所以,鲁迅这里的复仇就是:“有他们俩裸着全身,捏着利刃,对立于广漠的旷野之上。
”年龄性别皆无。
然而我们知道这是年轻的一男一女。
他们对立,既不见相亲,也不见互刃,围观的人们原以为:“他们将要拥抱,将要杀戮... ...”。
事情却是这样:“路人们从四面奔来,密密层层地,如槐蚕爬上墙壁,如马蚁要扛鲞头。
衣服都漂亮,手倒空的。
然而从四面奔来,而且拼命地伸长脖子,要赏鉴这拥抱或杀戮。
他们已经预觉着事后自己的舌上的汗或血的鲜味。
鲁迅的《复仇》读后感
是个完美主义者,他终生都在追求理想的完美、人格的完美、道德的完美。
他论敌的议论,总是锋芒毕露,直入对手骨髓。
在、两篇散文诗中,复仇的矛头却直指百姓——那些他一心想唤醒、想拯救的人。
的这种“复仇”精神,是对愚昧百姓“怒其不争”的体现,也是为了“引起疗救的注意”。
鲁迅在的英文译本的译序中说:“因为憎恶社会上旁观者之多,作。
”所谓的“旁观者”及那种看客心态,在他的几个小说中屡有描摹,但这文章里面的被看者,倒是有些特别。
“他们俩裸着全身,捏着利刃,对立于广漠的旷野之上。
”“裸着全身”,是指向爱,指向全身心的偎倚、接吻、拥抱;“捏着利刃”,当然是指向杀戮,是恨的体现。
他们复仇的方式非常奇特:既不拥抱也(本文章来源于“文秘114”!)不杀戮,即实现了复仇。
看客们由失望到绝望,终于“面面相觑,慢慢走散”,这时,干枯而立于旷野的男女则反过来赏鉴路人的干枯与死亡,而且因为生命的飞扬而大喜。
这首散文诗所写的故事情节和细节,均取材于,但鲁迅竭力把手足被钉的痛楚,同玩味着被钉杀的可悲悯可诅咒的人们的欢喜,作了鲜明而强烈的对照,这就使宗教神话故事获得了新的意蕴。
在散文诗的主体部分,一共八次出现了“”的字样,反复渲染耶酥是“神之子”,到散文诗的结尾,突然来了一个大转弯,说出了他是“人之子”。
人们钉杀的是“人之子”,而“钉杀了‘人之子’的人们身上,比钉杀了‘神之子’的尤其血污,血腥”,这是文章真正的意蕴所在。
《复仇》表现了他对庸众的几乎没有复仇的复仇,是鲁迅式的,则借用宗教神话故事,表现先觉者在被他希望拯救的庸众迫害的大痛楚中,以对庸众的悲悯和诅咒来作为复仇,他痛得“柔和”和“舒服”,都因为这玩味——复仇之故。
这种复仇当然更没有复仇意味,只是牺牲自己以期庸众将来的醒悟。
《复仇》与《复仇(其二)》在思想上是统一的,但在艺术上却呈现出迥异的风采。
《复仇》是一幅几乎静止,几乎无声的艺术画面。
《复仇(其二)》却充满动感和声响,就连复仇的大悲悯和大诅咒,也是通过“他腹部波动了”的肢体形象和喊出“我的上帝,你为什么离弃我”的声音形象来表现的。
鲁迅希望用自己的笔去唤醒民众,他坚信自己的笔总有一天能划开那厚重的乌云。
朝花夕拾和野草的读后感
《朝花夕拾》读后感月城实验小学六(1)班 严崎烨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 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朝花夕拾》读后感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做《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有点恐惧,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过鲁迅那《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 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可以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我们南方现在是难得看到飘雪的.记得小时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一定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印象里是出租车窗外绿化带上的一层雪.还有初次见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刚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拦下来.这是不乖的表现.回想起来,如果现在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冰凉,哪怕是透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冰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 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我正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我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朝花夕拾》的原名是叫做《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读《野草》有感 野草》利用课余时间,我看了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写的散文诗集《野草》 。
我一看这本书就入了迷,爱不释手,一口气就将它读完了,其中有一篇我印象最 深的《雪》 ,这篇文章与众不同,写得十分优美,读完这篇文章后,让我不禁小小地惊叹了 一下,娇小嫩绿的野草有多大的力气啊
虽然上面有万般阻挠它的石块,没有大量的雨水供 他们吸收,但是他们还是用坚强的毅力和顽强的生命力挺了出来。
着阳光、向着蓝天、向着 白云,用那一般人看不见的生命力,那有弹性,能屈能伸,有韧性不达目的的不止的力,向 全世界的人喝彩。
《雪》这篇文章我觉得很有特色,与我们写得有很大的不同。
我们写雪的着 重点一般都是它的形状、颜色、落的样子等等,而鲁迅写得这篇《雪》的着重点 却是孩子们怎样塑雪罗汉。
依我个人认为这是《雪》这篇文章的闪光之处。
“第 二天还有几个孩子来访问他,了他拍手、点头、嘻笑。
但他终于独立坐着了。
晴 天又来消释他的皮肤,寒夜又使他结一层冰,化作不透明的水晶模样,连续的晴 天又使他成为不知道算什么,而嘴上的胭脂也褪色了。
”这一段话里蕴藏着一个 道理:看似强大的事物却经不住一点点、小小的考验,就已经完全拜变了样,认 输了,低头了。
在我们身边也存在着这样的事情,们要去克服它,消灭它,不使 它成为你生活的累赘。
《雪》这一篇用了许多的修辞手法,将文章写得更加生动形象,让人读了以 后,眼前仿佛就出现了这个情景,如:“但我的眼前仿佛看见冬花开在雪野中, 有许多蜜蜂们忙碌地飞着,也听得他们嗡嗡地闹着。
”这一句话用了拟人的修辞 手法将蜜蜂飞来飞去,写作了忙碌。
蜜蜂一边飞一边发出嗡嗡的声音,这是很正 常的事, 而作者却把它们写成是在吵闹, 这更加突出作者之文采。
只要你一闭眼, 眼前就会出现书中所写的这一幕。
“雪”在我的脑海里是很美的,但在作者笔下的《雪》中觉得更加美丽,我想: 鲁迅能写出这样美的雪景他肯定是注入了自己不少的感情在里面, 不然是不可能 将雪写得如此美丽,我从中发现写作文最重要是要用真情实感去写。
我从这本书中获益匪浅。
这篇文章带给了人们很大的启示,我想每个人心中 应该有株野草,让它向着阳光,完成它的生之意志。
《野草》的读后感。
800字
从鲁迅的文章中感受那个时代的:血和铁,火焰和毒,恢复和报复外更加的展现了一个“失衡”的纷乱世界;一个撕去“屏风”的丑恶世界;一个麻醉封建的悲惨世界;一个苦厄循环的绝望世界。
但是,鲁迅也还是苦苦坚守着“希望”,终是发现了那生在地狱边缘的曼陀罗花。
仅有一枝,却没有夸张的虚说希望不灭,而是如实的奉告,如实的描绘希望的脆弱与珍惜。
没有站在塔顶对人们号召:“站起来抗争吧
”也没有许下豪言:“我们的苦日子到头了
”只是平淡用沧桑的声音语道:“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
”太多的经历,太多的磨难,太多的期盼,在一场场血腥之后,留下的只有废墟和失望。
鲁迅就是在这样的绝望下,说出这样的话,却如此的真实,如此的踏实。
让青年们感慨,坚守着。
《野草》——和他的名字一样,“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生长在恶劣的环境下,从危难的“墙壁”上,钻出一条缝来。
怀着坚守的“信念”,痛恨的“复仇”;理想的“恢复”;勇敢的“惊醒”;无畏的“教育”。
探出头来,虽是野草,却相信森林的到来。
火会经常光顾,但根犹在土中,灭不尽的,是苦苦坚持但又常自认自欺的“希望”。
这就是它的含义:“只要有野草就会有森林。
”而书中的二十三篇散文诗,篇篇都有它独特的印迹;首首都有它深刻的含义;句句都有它幽深的神秘。
求鲁迅野草里《死后》读后感,2000字
关于《野草》 《野草》,于我们这类不曾仔细研读过鲁迅先生作品的人,无疑是个惊喜。
一直以来,以为先生的作品是“硬”的,铮铮的,大男子主义的。
时时与国家兴亡联系在一起,时时在谴责、反思和战斗。
然而读了《野草》后,有一些意外的收获——在愈加了解到先生的“阳刚”的同时,发现先生竟也有“阴柔”的一面。
有人说,《野草》是鲁迅先生的作品中最难懂的一部。
短时间的研究自然无法完全透析清楚,只能大致了解一些皮毛上的东西。
(一) 解读《野草》,首先从解“梦”开始。
在《野草》之前,鲁迅先生曾发表过一首题目为《梦》的诗。
很多的梦,趁黄昏起哄。
前梦才挤却大前梦时,后梦又赶走了前梦。
去的前梦黑如墨,在的后梦墨一般黑;去的在的仿佛都说,“看我真好颜色”。
颜色许好,暗里不知;而且不知道,说话的是谁
暗里不知,身热头痛。
你来你来
明日的梦。
《野草》大概可以算是鲁迅先生梦的影子。
下面便来看看先生的梦究竟是怎样的颜色。
在《野草》的二十四篇文章中,有七篇都是这样开头的:“我梦见自己……”其他的,也多是在或幻象或回忆中延展,或在“睡到不知时候的时候”开启。
可见,先生创作《野草》的灵感,来源于埋藏在灵魂深处的、最底层的思想感情。
可以想象,在创作过程中,他始终压抑着自己的情感,尽量保持头脑的冷静和内心的平静。
这些,我们从《我的失恋》、《好的故事》、《一觉》等文章中不难看出。
也有几篇,如《立论》、《聪明人和傻子和奴才》,乍看之下,它们似乎是平淡的,没有任何感情色彩的,表达方式也多是直截了当的叙述。
然而平淡背后却隐藏着一些激烈的、“蠢蠢欲动”的东西,仍然可以感到一种嘲讽与无奈混杂在一起的感情,并且分明是在肆意地抒情。
也有时,先生心底的激情和怒火达到了无法克制的程度,于是也有了《复仇》、《死火》和《死后》。
这样,我们大致可把这些“梦”分为三类。
一、 淡梦。
《野草》中的大多数“梦”都属于这一种,包括绝对平淡的(如《我的失恋》)、略微悲哀的(如《秋夜》)和略微炽烈的(《如颓败线的颤动》)。
其中,《我的失恋》是一首打油诗,是我所读过的为数不多的鲁迅作品中,最“波澜不惊”的。
“我的所爱在山腰;想去寻她山太高,低头无法泪沾袍。
爱人赠我百蝶巾;回她什么:猫头鹰。
从此翻脸不理我,不知何故兮使我心惊。
”“我的所爱在豪家;想去寻她兮没有汽车,摇头无法泪如麻。
爱人赠我玫瑰花;回她什么:赤练蛇。
从此翻脸不理我,不知何故兮——由她去罢。
” 它以一种近乎戏谑的慵懒而淡漠的手法讲述了一个平庸的青年失恋的全过程。
失恋本该是悲哀的,然而它竟给人一种啼笑皆非的异样感觉。
但我以为先生确是悲哀的。
《野草》中的文章,除此一篇外,其他的几乎都是抑郁且深沉的,大概先生不愿自己和读者长期处于这种状态之中,有意想要增添一点快意。
虽然可以写出“不知何故兮——由她去罢”,然而他真的可以如此轻易地释怀吗
他这样以笑掩悲,使人笑过以后不免又要陷入悲哀中。
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
二、 玄梦。
这种梦,是在讲述一个故事后,并不发表任何感想和评论,然而却又引导着读者走近作者的思想。
这是一种耐人寻味的梦。
在这里,我觉得有必要品一下《立论》这篇文章。
我梦见自己正在小学校的讲堂上预备作文,向老师请教立论的方法。
“难
”老师从眼镜圈外斜射出眼光来,看着我,说。
“我告诉你一件事—— “一家人家生了一个男孩,合家高兴透顶了。
满月的时候,抱出来给客人看,——大概自然是想得一点好兆头。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发财的。
’他于是得到一番感谢。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做官的。
’他于是收回几句恭维。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是要死的。
’他于是得到一顿大家合力的痛打。
“说要死的必然,说富贵的许谎。
但说谎的得好报,说必然的遭打。
你……” “我愿意既不说谎,也不遭打。
那么,老师,我得怎么说呢
” “那么,你得说:‘啊呀
这孩子呵
您瞧
那么……。
阿唷
哈哈
Hehe
he,hehehehe
’” 可以算是对圆滑、世故、庸俗的令人生厌的人们的讨伐。
发泄作者的沮丧,发泄他对不可救药的大众的厌恶和蔑视。
三、 炽梦。
这些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死后》。
《死后》是七篇以“我梦见自己……”为开头的最后一篇,因为已经“死”了,也就不会再有梦了。
文章的字句是活泼的。
然而活泼中,隐约感到一股逼人的寒气迎面袭来。
《鲁迅的生命哲学》一书对这篇文章进行了详尽而透彻的分析: 1、以死者的眼光最后一瞥人世的丑恶与可怕。
2、以死人的思想最后表示了对这个无情、无聊、无耻的世界之“愤怒”、“气愤”、“厌烦”。
3、是死的复仇:影一般死掉,谁也不知道,爱我者不为我伤心,仇我者得不到欢欣。
最后,是在这种复仇中快意,“在快意中要哭出来”。
对于《死后》,《鲁迅传》中这样写道:“一个人总难免有阴郁的念头,只要这是来自他的理智,那就不大要紧,困为它在他头脑中扎得还不深,改变起来也容易。
可是,如果这阴郁是来自他的情感深处,来自他的下意识,他的记忆、梦幻和联想,那就说明他的心地是真正黯淡,而且难以改变了。
鲁迅在一九二五年夏天会写出《死后》这样的作品,他对自已人生厄运的预感,实在已经是根深蒂固,难以摇动了。
” 《野草》中的梦,无论是平淡的,玄虚的,炽烈的,都溶入了鲁迅先生的人生哲学。
在醉生梦死中,感到令人窒息的悲哀。
梦,终是要醒的。
(二) 关于《野草》,就我本人,已感悟不出别的东西来了。
更深层次的体会,来源于相关的评论。
这里索性作一些摘录。
1 《鲁迅的生命哲学》一书中说:“生活告诉他,无知虽然无痛苦,但毕竟是形同动物的可怕的人生。
他虽然说过,对于睡着的人最好别叫醒他,但又不愿以愚民相待,所以虽然不能写,无从写,不愿写,但终究还是写。
不过这种写不是放笔直书。
这些矛盾和顾虑在文体上的表现,便构成了似自语又非自语的呢喃,亦实相亦虚幻的梦。
” 2 鲁迅先生对《野草》的自我评价是:“技术并不算坏,但心情太颓唐了,因为那是我碰了许多钉子之后写出来的。
” (出处不详) 3 鲁迅先生对朋友说过他的哲学都在《野草》里,然而他又说,并不希望青年人读他的《野草》,那是“为自己的”。
他说“我的思想太黑暗,但究竟是否真确,又不得而知”;而另一些文章是“为别人的”,或可以说为“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以及“也如我青年时候似的正在做着好梦的青年,自觉地删削些黑暗,装点些欢容,使作品比较的显若干亮色”。
鲁迅希望青年读的是这些略显亮色的文章,他是要呵护青年正有的那一点好梦。
(出处不详) 4 只有很少作家有勇气、有能力这样赤裸裸地展示灵魂。
(出处不详) 5 《野草》是鲁迅个体生命顽强生长、艰难爬行的记录。
而不甘于在沉默中灭亡的生命,苦苦追寻生之意义的生命,在任何时代都将存在。
《野草》将因此而不朽。
(出处不详) 最后的一点感受—— 《野草》,是虚幻中彷徨出的真实,是黑暗中触及到的光明,是绝望中呐喊出的希望。
然而,它仅仅是一丛野草而已。
(三) 结论 通过以上这篇论文的议论、分析及证明,我们可以得到这样一个结论:鲁迅先生是一个外刚内柔的人。
他有着超乎常人的品性和意志,严峻而冷酷,他的敢于斗争和善于斗争使他成为一个受万众崇敬甚至信仰的先行者和战士。
然而,在这种锋芒的背后,掩藏着一个伟人的柔情。
他的彷徨,他的多愁善感,他的偶尔的不自信,他的挥之不去的悲哀,使得他不再是高高在上、遥不可及的神,而是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爱有恨的人。
《死后》就曲折地反映了诗人在新的情势下的种种担心和焦虑。
他写道:“我先前以为人在地上虽没有任意生存的权利,却总有任意死掉的权利的。
现在才知道并不然,也很难适合人们的公意。
”在他和许广平的关系没有公开以前,鲁迅在不同的场合以不同的形式数次说过自己思想的变化。
在一封通信中,他写道:“我本来不大喜欢下地狱,因为不但是满眼只有刀山剑树,看得太单调,苦痛只怕很难当。
现在可又有些怕上天堂了。
”(《厦门通信(二)》)在不久的另一封通信里,他又写道:“我先前只以为要饭碗不容易,现在才知道不要饭碗也是不容易的。
”(《海上通信》)后一句是辞去厦大教职赴穗前说的怪话。
野草具有象征性观后感
《野草》读后感鲁迅先生投笔从戎,便是誓为贫苦百姓的保护者,甘做刀笔吏,他对敌的议论,总是锋芒毕露,直入对手骨髓。
在《复仇》、《复仇(其二)》两篇散文诗中,鲁迅复仇的矛头却直指百姓那些他一心想唤醒、想拯救的人。
这是鲁迅对愚昧百姓怒其不争的体现,也是为了引起疗救的注意。
鲁迅在《野草》的序中说:因为憎恶社会上旁观者之多,作《复仇》。
所谓的旁观者,即看客们,这类形象在鲁迅的作品中屡有刻画。
但在《复仇》中,鲁迅却直接将矛盾集中于当局者:他们俩裸着全身,捏着利刃,对立于广漠的旷野之上。
他们俩将要拥抱,将要杀戮...。
裸着全身,指的是全身心的依靠,是爱的表现;捏着利刃,却是指向杀戮,是恨的体现。
他们复仇的方式十分奇特。
之后看客出现了,出现了这极致的大欢喜的观看者,拼命地伸长颈子,要鉴赏者拥抱或者杀戮。
但是这样的拥抱或者杀戮迟迟不来,且不见有拥抱或杀戮之意。
于是,路人们就觉得无聊,觉得有无聊钻进他们的毛孔,觉得有无聊从他们自己的心中由毛孔钻出,爬满旷野,有钻进别人的毛孔中。
想象中拥抱和杀戮的生命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并没有到来,然而,看的对象却已经发生反转,由路人看杀戮者,变为杀戮者看路人:杀戮者以死人似的眼光,赏鉴这路人们的干枯...。
这样的反转构成了一重的复仇:不让庸众鉴赏,得以生命飞扬的大欢喜,却偏给观看他们的厌烦和无聊。
此外,还有一重复仇,这是将读者也算计在内的。
将杀戮的快感直接导向将读者,自然而然将读者引诱到看客面。
因而,如果被引诱至这种视角,则读者也沦为作者所批判的庸众。
鲁迅先生的矛头这回指向批判者自身,这是间接的和深层次的复仇。
《野草》是鲁迅先生创作中最薄的一本散文诗集,这本小册子自从诞生起到这天,一向让人们去言说,而又言犹未尽。
这本诗集包含了鲁迅的全部哲学,鲁迅正是透过这些构思的小故事,向人们传达他最深的生命体验。
《野草》可算作我们窥得鲁迅内心的窗口。
而《野草》中的两篇以复仇为题的作品,也昭示了鲁迅先生长久以来在许多作品中显示出的独异的个人与庸众的关系,映射到现实生活中,也是作为一个思想的启蒙者与未开化的人民之间的关系。
《野草;复仇》中的复仇是在独异的个人与庸众之间进行的。
而《野草》中的复仇的概念在《铸剑》中受到进一步的推广,构成了一个哲学好处上和美学好处上的复仇主题。
求鲁迅的“故事新编”铸剑读后感
读《铸剑 》有 嗨暗灵魂的舞者 很简单的一事,最初读起只是语涩颇有些古怪的神眉间尺与楚王还有“黑的人”的头之战,以及那些咿咿呀呀奇奇怪怪的歌,平添了许多奇异的幻彩。
为父复仇而死的传说在中国是不少见的,被冠以忠孝的名义后终沉溺于历史的洪流中,不复听说。
而《铸剑》似乎倾注了鲁迅先生极大的心血,最终也不辜期望成为先生探寻人类灵魂、反思人性、守望孤独的代表之作,其极具先锋的艺术内涵仍恩泽此后的众多作家。
简单的子为父复仇的故事随着“黑的人”的出现逐步步入复杂的旋涡中。
鲁迅花大笔墨写了眉间尺的优柔寡断,这就决定了复仇于他是一件不可完成的任务,在现实世界的这种两难境地与复仇命运的必然性里,就决定了宴之敖出场的顺理成章,他的种种神秘性,把人引入另一种复仇的境地,即指向全人类生命个体的灵魂深处的自我复仇。
再来看看楚王,残忍、无道的代表,但他也曾摆脱现实的两难,铸莫邪剑,为的是消除戾气,增加的却是新一轮的杀戮有复仇。
这种荒诞性的叙述,是通过细腻的笔法表现的,莫邪剑的诞生、充满血腥的头与头式的复仇,神秘而古怪的楚歌,都另人不得不把目光投向这个奇怪个黑衣人,他的言谈、举止都带有对于世俗的生死、个人肉体摈弃与冷酷的决绝,鲁迅在他身上贯注了他“理想的人性”,“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万物在他身上都能找到痕迹,然而终也抓不住。
他的冷酷与神秘在作品的荒诞叙述中只能置于理念的范畴,这实质上是顿入虚无的表现,对于人性的关注与探讨一直是鲁迅思想的重点,也使之成为他最具先锋性价值的内涵。
人类个体的灵魂自我必定如《铸剑》里的眉间尺与楚王,存在着两个极端,爱与恨、善良与邪恶、光明与黑暗,然而这极端也终是无法调和的,复仇的必然性带有古希腊神话的命运悲剧性,而人物性格又使之具有莎士比亚戏剧式的性格悲剧,双重式的复仇使人的关注更深沉的投入自我的体验中,灵魂的两极,存在于同一生命个体,也必然会有斗争,人类就是在这种自我复仇中不断成长与继续生活着的。
鲁迅把关注投入到整个人类灵魂的最深处,通过一种荒诞性的叙事纬语,展示了人存在的理念世界,是极具现代性与先锋意义的。
同时这种对自我的复仇、对存在理念世界的把握,又是通过绝对的神化将其置入一种虚无的境界来把握的,这就更深入了鲁迅自我的一种虚无主义精神。
宴之敖说:“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成了放鬼债的资本。
我的心里全没有你们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要给你复仇”,《铸剑》在这里提出的超目的性的现实主义,正如康德所说:“在此岸的社会中,任何行善的目的,都不是纯粹,而纯粹的动机是来自彼岸的承诺”,他认为有限的生命个体不可能认识无限的世界,对“复仇”崇高赶的认同是来自此岸与彼岸间不可能建立的桥梁,这样就给复仇打上了虚无主义的旗帜,自我的复仇来自虚无的认识,而虚无主义也正是源自对自我灵魂拷问,这种非凡的自我否定精神和殉道意识,是鲁迅比之同代人对自我在社会形态与文化形态的地位的更深刻的认识,他所阐述的这种虚无与孤独的荒原感不是一个阶级一个时代的,而是整个人类从古自今的悲哀。
这种虚无主义不仅在《铸剑》里表现突出,在鲁迅最具代表性的散文诗集《野草》中也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影的告别》中的影显示了三种本质特征,其中对自身本质的反省和怀疑都表明了来自人内心深处的恐慌与荒诞。
主人公自我与社会和个人存在之间的逻辑两难框架,是此岸不得通向彼岸的虚无,而对于“无间”的复仇也在他的其他作品中有深刻体现,《孤独者》里的魏连殳的复仇是以自我毁灭与扭曲为代价的,《野草》中《复仇》与《复仇之二》中充斥着荒诞感,也必会受到一番灵魂与心灵的挣扎。
在追求世俗完美的过程中,最大的敌人应是来自自我,在理念上的声讨,于现实是虚无的,但鲁迅正是以这对自我的深刻复仇及虚无的剖析,创造了那个时代不应有的伟大认识。
复仇与虚无带给他的,是更为绝对的孤独。
“他曾把自己看作由中世纪走向现代文明的‘过客’,看成具有使命感的中间人物”,“他努力把自己从异己的环境中解放出来,使自己不再类属于非人道的意志王国,而是具有自由意识与善良意志的独立的主体”,这种具有历史使命感的意识使先生创造了非同一般的艺术成就,
写一篇《野草》读书心得不少于2000字
关于鲁迅最后十年的写作生活,他的儿子海婴有这样的回忆—— “在我的记忆中,父亲的写作习惯是晚睡迟起。
以小孩的眼光判断,父亲这样的生活是正常的。
…… “整个下午,父亲的时间往往被来访的客人所占据,一般都倾谈很久…… “如果哪天的下午没有客,父亲便翻阅报纸和书籍。
有时眯起眼睛靠着藤椅打腹稿,这时大家走路说话都轻轻地,尽量不打扰他。
……”也有类似的回忆:鲁迅于看书读报中有所感,又经反复酝酿,就在客人散尽之后,深夜提笔成文,遇有重要的长文,往往通宵达旦。
她还提供这样一个细节:鲁迅看报看得很快,“略略过目一下就完了”,但过了几天忽然要找某一材料,要向旧报翻,如翻不到,必能提示约在某天某一个角头处找,这才找到,足见早已留心。
鲁迅自己也说,他是因报刊所载“时事的刺戟”,有了“个人的感触”,才写成短评,发表在报刊上,以便“对于有害的事物,立刻给以反响或抗争”,算是“感应的神经”、“攻守的手足”。
而每年年终,鲁迅也必定用剪刀、浆糊,将报刊上自己的,以及相关的文章,一起剪贴成书,“借此存留一点遗闻逸事”,以免“怪事随时袭来,我们也随时忘却”。
鲁迅因此颇为自得地说自己的杂文,“当然不敢说是诗史,其中(却)有着时代的眉目”, 而且,“‘中国的大众的灵魂’,现在是反映在我的杂文里了”。
从亲人的回忆与鲁迅的自述里,都可以看出,报刊对于最后十年的鲁迅的特殊重要意义。
他正是通过报刊与他所生活的时代,中国(以及世界)的社会、思想、文化现实发生有机联系:他通过报刊最迅速地接纳瞬息万变的时代信息,并迅速作出政治的,社会历史的,伦理道德的,审美的评价与判断;用杂文的形式作出自己的反应,借助于传媒的影响而伸入现代生活的各个领域;并最及时地得到生活的回响与社会的反馈。
报刊写作,不仅使鲁迅最终找到了最适合于他自己的写作方式,创造了属于他的文体——杂文(鲁迅的杂文正是在这最后十年成熟的),而且,在一定的意义上,甚至成为他的生命存在方式。
我们在前一讲里,曾经说到,鲁迅在最后十年,特别关注于以上海为代表的1930年代的中国现代都市文明。
那么,他是怎样通过报刊的媒介,作出他的观察,审视,反应,并且演化为他的文体——杂文的呢
在他的这些杂文里,呈现了怎样一种“社会相”与“人的灵魂”,描绘出怎样的“时代眉目”
这都是我们所感兴趣的。
(一) 我们还是先来读他的杂文。
里有一组杂文,都是由报纸上的某条而引发联想,并概括出上海摊上的人的某种生存状态。
。
这是“两三月前”的一条:一个卖报的孩子,误踹住了一个下来的客人的衣角,那人大怒,用力一“推”,孩子跌入车下,被碾死了。
——这在中国都市街头是极常见的,类似的新闻至今也还时有所闻。
人们司空见惯,谁也不去细想。
但鲁迅却念念不忘,想了几个月,而且想得很深,很广。
被推倒碾死的是一个孩子,而且是穷苦的卖报的孩子,这是鲁迅最不能忍受的。
因此,他要追问:推倒孩子的是什么人
——他的考察结论是:穿的是长衫,“总该是属于上等(人)”。
于是,鲁迅由此而联想起上海路上经常遇到的两种“横冲直撞”的人:“一种是不用两手,却只将直直的长脚,如无人之境似的踏过来”,“这是洋大人”;“一种就是弯上他两条臂膊,手掌向外,像蝎子的两个钳一样,一路推过去”,“这就是我们的同胞,然而‘上等’的”。
——这一段联想,极具形象性,无论是“踏”与“推”的动作的描摹,还是骄横神态的刻画,都十分传神,充分显示了鲁迅作为文学家的形象记忆与描写能力。
但已有了某一程度的概括,由具体的个别人变成了某一类人(“洋大人”、“上等华人”),而且具有某种象征意味。
由上等华人又产生了“推”的联想,或者说幻觉:“上车,进门,买票,寄信,他推;下车,避祸,逃难,他又推”。
——这似乎是一连串的蒙太奇动作,极富画面感。
“推得女人孩子都踉踉跄跄,跌倒了,他就从活人上踏过,跌死了,他就从死尸上踏过,走出外面,用舌头舔舔自己的厚嘴唇,什么也不觉得”。
——这是典型的鲁迅的“吃人”幻觉,是小说家的笔法:既有象征意义,又有生动的细节(“舔厚嘴唇”)。
然后又联想起更可怕的场面:十多个力量未足的少年被踏死,“死尸摆在空地上,据说去看的又有万余人,人山人海,又是推”。
——这又是典型的鲁迅的“看客”恐惧,“又有……又是……”,语气十分沉重。
“推了的结果,是嘻开嘴巴,说道:‘阿唷,好白相来希呀
’”——这是鲁迅的“看戏”主题的再现:轻佻的语气与前文的沉重形成强烈对比。
行文至此,就自然产生一个飞跃——“住在上海,想不遇到推与踏,是不能的,而且这推与踏还要廓大开去。
要推倒一切下等华人中的幼弱者,要踏倒一切下等华人。
这时就只剩了高等华人颂祝着——‘阿唷,真好白相来希呀。
为保全文化起见,是虽然牺牲任何物质,也不应该顾惜的——这物质有什么重要性呢
’” 鲁迅以其特有的思想穿透力,赋予“推”的现象以某种隐喻性,揭示了上海社会结构的不平等:“下等华人”,尤其是“下等华人中的幼弱者”被任意“推倒”践“踏”;而“高等华人”却在以“保全文化”的名义下大加“颂祝”。
鲁迅说,他每读报刊上的文章,特别是那些妙文,总不免“拉扯牵连”,胡乱想开去,于是就产生了许多“若即若离的思想,自己也觉得近乎刻薄”。
此篇即是如此,通篇以报纸报导的日常生活现象为思考的出发点,引发联想,由个别到普遍,由具体到抽象,提升、概括出一种社会典型现象或社会类型。
但又与作为出发点的生活现象保持“若即若离”的关系:既有概括、提升,当然有所超越(“若离”),但仍保留现象形态的生动性与丰富性,以及情感性特征(“若即”),这里正是体现了小说家与思想家的统一,诗与哲学的统一:这正是鲁迅的杂文思维的特点。
之后,鲁迅又连续写了、、、诸篇,以类似的联想方式,论及了“第三种人”的“推”,中国人被外国巡捕“踢”引起的民族逃路问题, 在“自由竞争”美名掩盖下的“爬”和“撞”, 以及现代的“婴儿杀戮”, 都是开口小而挖掘深,所揭示的问题都有极大的概括力,至今仍不失其震撼力。
这都是几乎每时每刻发生在中国城市街头的,甚至成了生活常态,但一经鲁迅的思想烛照,就露出了惊心动魄的“那一面”。
“假如你常在租界的路上走,有时总会遇见几个穿制服的同胞和一位异胞(也往往没有这一位),用手枪指住你,搜查全身和所拿的物件。
倘是白种,是不会指住的;黄种呢,如果被指的说是日本人,就放下手枪,请他走过去;独有文明最古的皇帝子孙,可就‘则不得免焉了。
这摘香港,叫作‘搜身’,倒也还不算很失了体统,然而上海则竟谓之‘抄靶子’”。
就这样一个1930年代上海的新俗语“抄靶子”,引起了鲁迅的许多联想。
他想起,中国传统中凡有“凌辱诛戮”,必先将被诛戮者宣布为“不是人”:“皇帝所诛者,‘逆’也,官军所剿者,‘匪’也,刽子手所杀者,‘犯’也”,这样改换一下名目,杀戮就成了维护“人道”之义举。
而现在,“洋大人的下属”“赐”中国人以“靶子”的新“谥”,其民族歧视与凌辱也就符合“人道”了。
而“靶子是该用枪打的东西”,于是,鲁迅联想起“前年九月”即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来所发生的一切,并产生了一个可怕的幻景:“四万万靶子,都排在文明最古的地方……”——又排开了吃人筵席,这回被吃的是整个中华民族
由民族的外部危机,鲁迅又联想起在民族内部也即“我们这些“靶子””们“互相推举起来”又是怎样称呼的:鲁迅说,上海滩上“相骂”时彼此的“赐谥”是:“曲辫子”(即乡愚),“阿木林”(即傻子),还有“寿头码子”,就“已经是‘猪’的隐语”;“若夫现在,则只要被他认为对于他不大恭顺,他便圆睁了绽着红筋的两眼,挤尖喉咙,和口角的白沫同时喷出两个字道:猪猡
”——依然是不把别人当作人
这里还表现了鲁迅对街头流行的民间方言、土语的敏感:他看到了背后的一个时代的文化、心理,以至社会关系。
这里还有一篇妙文:。
这也是人们司空见惯的:电车上的卖票人经常“付钱而不给票”,这种行为而且还有一种说法,叫作“揩油”。
且看鲁迅的观察与描写:“纯熟之后,他一面留心着可揩的客人,一面留心着突然来的查票,眼光都练得像老鼠和老鹰的混合物一样”。
——如此传神的外形刻画与心理揭示,就是我们前面说过的小说家笔法。
人们经常为鲁迅后来不写或少写小说而感到遗憾,鲁迅杂文中其实有许多这样的小说的“片断”,辑录下来是非常有意思的:不过这已是题外话。
而鲁迅并不停留在外部的观察与描写上,他要追索这现象背后更深层次的东西,这又显示了思想家的特色。
于是,就引出了一个极为重要的话题:“揩油,是说明这奴才的品行全部的”。
而鲁迅的剖析则极为透彻:“这不是‘取回扣’或‘取佣钱’,因为这是一种秘密;但也不是偷窃,因为在原则上,所取的实在是微乎其微。
因此也不能说是‘分肥’;至多,或者可以谓之‘舞弊’罢。
然而这又是光明正大的‘舞弊’,因为所取的是豪家,富翁,阔人,洋商的东西,而且所取又不过一点点,恰如从油水汪洋的处所,揩了一下,于人无损,于揩者却有益的,并且也不失为损富济贫的正道”。
——“微乎其微”,正是我们在第十二讲讨论过的“仅因目前的极小的自利”的奴才的破坏;而“光明正大”,则是因为“揩的是洋商的油”,且打着“损富济贫”的旗帜,因此,明知是揩油,也是不可索取的,“一索取,就变成帮助洋商了”。
但还有另一面:“如果三等客中有时偶缺一个铜元,你却只好在目的地以前下车,这时他就不肯通融,变成洋商的忠仆了”。
——这是极其重要的一笔:“忠仆”才是奴才的本质,无论怎样“揩”洋主子的“油”,也不会改变其“忠”于洋主子的本性:在现代中国都市的新的等级结构里,奴才是始终忠于他充当洋主子的警犬的职责的。
于是,鲁迅谈到了上海滩上的“巡捕,门丁,西崽之类”,这是中国都市文明中的新类型:一面似乎是“憎恶洋鬼子的,他们多是爱国主义者”,另一面“也像洋鬼子一样,看不起中国人,棍棒和拳头和轻蔑的眼光,专注在中国人的身上”,这就是我们在第十三讲里说到的“倚徙华洋之间,往来主奴之界”的“现在洋场上的西崽相”。
而且鲁迅预言,这样的西崽式的“揩油”将在中国“更加展开”,“这品格将变成高尚,这行为将认为正当,这将算是国民的本领,和对帝国主义的复仇”。
而且还有更严厉的判断:“其实,所谓‘高等华人’也者,也何尝逃得出这摸子”——“高等华人”也是“西崽”。
“揩油”这一话题开掘到这里,已经相当深入。
但鲁迅却又把文章拉回到作为讨论引发点的“卖票人”那里,而且作了这样一番必要的补充:“但是,也如‘吃白相饭’朋友那样,卖票人是还有他的道德的。
倘被查票的查出他收钱而不给票来了,他就默然认罚,决不说没有收过钱,将罪案推到客人身上去”。
——这就是所谓“盗也有道”,是自有一个底线的;如果连这样的道德底线也轻易越过了,那将是怎样一个状况,鲁迅没有明说,但也许这一暗示更加惊心动魄。
鲁迅这里提到了“吃白相饭”朋友;在此之前,他写过一篇杂文,题目就叫:《“吃白相饭”》。
这也是从讨论上海的方言入手的:“要将上海的所谓‘白相’,改作普通话,只好是‘玩耍’;至于‘吃白相饭’,那恐怕还是用文言译作‘不务正业,游荡为生’,对于外乡人可以比较的明白些”。
然后,鲁迅开始追问:“游荡可以为生,这是很奇怪的”;而且“在上海(还)是这么一种光明正大的职业”——这也很“奇怪”。
那么,这样的“吃白相饭”“职业”,其特点,或者说“功绩”是什么呢
鲁迅归纳为“三段”:一“欺骗”二“威压”二“溜走”——十足的流氓而已。
问题是,“有这样的职业,明明白白,然而人们是不以为奇的”——这本身就构成了一种“奇怪”。
问题还在于:“‘白相’可以吃饭,劳动的自然就要饿肚”——这样一种反向的思考正是鲁迅的特点,是一般人所难以想到的。
这本身又是一种“奇怪”:如此“明明白白,然而人们也不以为奇”。
这样从“吃白相饭”本身及人们见怪不怪的态度这两方面反复质疑,就将“吃白相饭”的流氓与上海滩的内在联系揭示得十分深刻:它是附着于上海都市文明社会的一个毒瘤,而且是不可或缺,永远摆脱不掉的。
所以鲁迅说:“我们在上海的报章上所看见的,几乎常是这些人物的功绩;没有他们,本埠新闻是决不会热闹的”。
文章的结尾却出人意料:“但‘吃白相饭’朋友倒自有其可敬的地方,因为他还直直落落的告诉人们说,‘吃白相饭的
’”——这就是说,现实生活中,还有“做而不说”或“做而不承认”或打着相反旗号,自称“正人君子”的“吃白相饭”者。
和这些遮遮掩掩、瞒和骗的流氓相比,“直直落落的”“吃白相饭”朋友,还是“可敬”的。
对后者鲁迅还愿意写文章来谈论他们,前者就根本不屑于谈及。
鲁迅有言:“世间实在还有写不进小说里的人”,杂文大概也是如此;“譬如画家,他画蛇,画鳄鱼,画果子壳,画垃圾堆,但没有谁画毛毛虫,画癞头疮,画鼻涕,画大便,就是一样的道理”。
我们跟随鲁迅在上海街头已经闲逛很久了,但还有“一景”是不可不看的,即“变戏法”。
鲁迅说他是“常常看”的,而且“爱看”,而且爱想,爱写,单是杂文就写了两篇,对照起来读,看同一现象怎样引发出鲁迅的多种联想,是很有意思的。
一篇就叫《看变戏法》,鲁迅关注的是走江湖的变戏法者,“为了敛钱,一定要有两种必要的东西:一只黑熊,一个小孩子”,但“训练”的方法与内容不一样,对黑熊,是“打”和“饿”,逼它表演,不惜虐待至死;对小孩,却训练他如何假装痛苦,和大人“串通”一气骗观众的钱。
鲁迅说:“每当散场,我一面走,一面想:两种生财家伙,一种是要虐待至死的,再寻幼小的来;一种是大了以后,另寻一个小孩子和一只小熊,仍旧来变照样的戏法”。
在鲁迅看来,“事情真是简单得很,想一下,就好像令人索然无味”;但掩不住的是背后的沉重:“虐待至死”固然是残酷的,而将这样的“戏法”一代代地传下去,却是更为可怕的——而鲁迅的隐忧自然不只是限于街头的“变戏法”,但他没有明说,要我们读者去想。
结尾一句:“此外叫我看什么呢,诸君
”更是逼我们深长思之。
另一篇更几乎全是白描:猴子如何“戴上假面,穿上衣服,耍一通刀枪”;“已经饿得皮包骨头的狗熊”怎样“玩一些把戏”,“末后是向大家要钱”。
又如何“将一块石头放在空盒子里,用手巾左盖右盖,变出一只白鸽来”,又怎样“装腔作势的不肯变了”,最后还是“要钱”……。
“在家靠父母,出家靠朋友……Huazaa
Huazaa
” 变戏法的又“装出撒钱的手势,严肃而悲哀地说”。
“果然有许多人Huazaa了。
待到数目和预料的差不多,他们就检起钱来,收拾家伙,死孩子也爬起来,一同走掉了”,“看客们也就呆头呆脑的走散”,“这空地上,暂时是沉寂了。
过了些时,就又来这一套。
俗语说,‘戏法人人会变,各有巧妙不同’,其实是许多年间,总是这一套,也总有人看,总有人Huazaa……”。
——写到这里,都是小说家的街头速写;到结尾处才显出杂文笔法:“到这里我才记得写错了题目”,读者回过头来看题目:《现代史》,这才恍然大悟:作者写的是一篇现代寓言,再重读前面的种种描写,就读出了背后的种种隐喻,并联想其现代史上的种种事情来。
这是典型的鲁迅式的“荒谬联想”:骗人的“变戏法”与庄严的“现代史”,一边是最被人瞧不上的游戏场所,一边是神圣的历史殿堂,两者风马牛不相及,却被鲁迅妙笔牵连,拉在一起,成了一篇奇文。
初初一读,觉得荒唐,仔细想想,却不能不承认其观察的深刻:鲁迅在外在的“形”的大不同中发现了内在的“神似”,这里确实有鲁迅对现代中国历史的独特体认。
我们终于可以跟随鲁迅进入著名的“夜上海”:这是《准风月谈》的首篇《夜颂》,一篇《野草》式的散文,融入了鲁迅所独有的上海都市体验。
首先提出的是“爱夜的人”的概念。
我们可以把这看作是鲁迅的自我命名。
这不仅是因为他喜欢并习惯于夜间写作,更因为他正是与“夜”紧密连结在一起的“孤独者”,“有闲者”——不是早就有人把他打入“有闲阶级”吗
“不能战斗者”——“战士”的美名已被某些人垄断,鲁迅哪里感言“战斗”
“怕光明者”——鲁迅早已拒绝了被许多人说得天花乱坠的“光明”。
于是,他爱夜。
因为只有在“夜”这个“造化所织的幽玄的大衣”的“普覆”下,才感到“温暖,安心”。
因为只有在“夜”里才“不知不觉的自己渐渐脱去人造的面具和衣裳,赤条条地裹在这无边无际的黑絮似的大块里”。
——鲁迅早在《影的告别》里就说过,他“愿意只是黑暗”,“我独自远行,不但没有你,并且再没有别的影在黑暗了。
只有我被黑暗沉没,那世界全属于我自己”。
鲁迅是属于夜的,夜的黑暗也只属于他,“赤条条地裹在这无边无际的黑絮似的大块里”,鲁迅感到分外的自由,自在与自适。
“爱夜的人要有听夜的耳朵和看夜的眼睛,自在暗中,看一切暗”。
于是,他看见——“君子们从电灯下走入暗室中,伸开了他的懒腰;“爱侣们从月光下走进树荫里,突变了他的眼色。
“夜的降临,抹杀了一切文人学士们当光天化日之下,写在耀眼的白纸上的超然,混然,恍然,勃然,粲然的文章,只剩下乞怜,讨好,撒谎,骗人,吹牛,捣鬼的夜气,形成一个灿烂的金色的光圈,像见于佛面上面似的,笼罩在学识不凡的头脑上”。
于是,鲁迅拥有了一个真实的上海,真实的中国,一个“夜气”笼罩的鬼气森森的世界,这正是那些“学识不凡的头脑”所要竭力掩饰的。
鲁迅说,“爱夜的人于是领受了夜所给与的光明”。
就在这样的背景下,“高跟鞋的摩登女郎”出现了,这是夜间写作的鲁迅经常可以看见的。
且看鲁迅的观察:“在马路边的电光灯下,阁阁的走得很起劲,但鼻尖也闪烁着一点油汗,在证明着她是初学的时髦”,这是初出茅庐的上海妓女,但这“初学的时髦”又未尝不可看作是上海自身的象征。
此时她正躲在“一大排关着的店铺的昏暗”掩饰下,“吐一口气”,感受片刻“沁人心脾的夜里的拂拂的凉风”。
鲁迅说,“爱夜的人和摩登女郎,于是同时领受了夜所给与的恩惠”。
这夜是属于他(她)们——孤独者与受凌辱者的。
但夜终会有“尽”,白天于是到来,人们又开始遮盖自己的真实“面目”,“从此就是热闹,喧嚣”。
但鲁迅却看到,“高墙后面,大厦中间,深闺里,客室里,秘密机关里,却依然弥漫着惊人的真的大黑暗”。
——在“白天”的“热闹,喧嚣”中,看见“惊人的真的大黑暗”,这是鲁迅的大发现,是鲁迅才有的都市体验:人们早已被上海滩的五光十色弄得目眩神迷,有谁会注意到繁华背后的罪恶,有谁能够听到“高墙后面,大厦中间,深闺里,客室里,秘密机关里”的冤魂的呻吟
而且鲁迅还发现了所谓“现代都市文明”的实质:“现在的光天化日,熙来攘往,就是这黑暗的装饰,是人肉酱缸上的金盖,是鬼脸上的雪花膏”。
——这发现也许是更加“惊人”的。
“只有夜还算是诚实的。
我爱夜,在夜间作《夜颂》”。
——我猜想,鲁迅于深夜写下这一句时,也是长长地“吐(了)一口气”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