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爷爷吃鸡蛋读后感400字
没有讲究.不过健康是老人家最大的心愿。
所以最好就是送补品。
买些高丽参或五加皮酒什么的就很好,又体面。
这些东西老人家就算有钱也不一定舍得买。
但不要买那些化学合成的,例如脑X金一类。
再加些煲汤料,枸纪、红枣、花胶、莲子、淮山、花旗参,找包装精美的上品,对广州人很实用。
再来几个水果,苹果(平安的意思)或桃,要双数。
(但不要四个)这样组成一个大礼包,老人一定开心祝寿是各族群众普遍的习俗,过去和现在没有多大变化。
民间素以进入60岁为寿年,50岁以下或有父母健在者均不能称寿,只以过生日相称。
未足60岁的人,每年在出生之日过生日。
过生日这天煮鸡蛋、吃面条。
鸡蛋叫“喜蛋”,面条叫“长寿面”,表示祝愿“长寿百岁”。
如今除了吃喜蛋、长寿面之外,还买生日蛋糕,有的还按年龄点燃蜡烛,以示庆贺。
老人一入寿年,子女、亲朋便要进行一年一度的生日庆祝活动,俗称“祝寿”。
为老人祝寿,要备制礼品,一般多以老人喜爱的食品、衣物为主。
食品是面条和寿桃。
生日蛋糕不可缺少,生日蛋糕其造型极具传统民俗特色,有寿桃型、寿星型的,上面还带有“福如东海”、“寿比南山”等字样。
比较讲究的人家,也有撰写“寿联”和设“寿中堂”的。
较为普遍的做法是:在老人生日当天,子女或亲友携带寿糕及食品等给老人祝寿,午间共餐,晚辈及亲友向老人敬酒、祝辞,有的唱《祝您生日快乐》歌曲,也有的在寿糕上点燃与年龄相同数量的蜡烛,以表示老人健康长寿。
老人60、70、80、90和66岁生日为大庆之年,祝寿最为隆重,即使贫困人家,也要庆贺一番,用以表达儿女祝愿老人长寿的心愿。
有的66岁,还要在这年的六月初六(农历)这天吃由女儿给包的66个小巧而又鲜美的饺以示美好的祝愿。
民间为老人祝寿很讲究,一开始做寿便不能中断,必须年年祝贺。
否则称为“断生”,为寿者大忌。
寿诞之日,寿者穿戴整齐,端坐正堂,接受儿女甥婿的祝福,一家人高高兴兴地相聚共餐。
如因有事或外出当日未到者,可于事后送礼来“补生”,此事不可忘记。
为什么要给老人过寿
以前很不理解,为什么给老人过寿要很隆重,只是觉得是对老人的一种尊重,而现在我的看法改变了。
当人60岁以后,一般来说他们的父母基本上都已经不在了,于是每当他们经历自己生日的时候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自己的母亲和父亲,但是却不能和他们说话,心情中的苦闷和孤独是旁人难以理解的。
这种孤独感对于这个岁数的中老年人是不健康的,所以这种日子最好就是子女能够陪他们一起过,一是融融的气氛能够对他们的心情起到调节,二是让他们回到现实,想到子女们的存在,从而顺利度过这么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
以前小的时候确实觉得生日这一天就应该庆祝,应该和朋友们吃喝玩乐。
然而今年的生日我理解了以前在书上读到的那些话,也就是母亲曾在这一天为我们受苦,人要牢记住这些,更要发奋的学习或工作来报答亲恩。
实际上,这也是一个哲学问题,是关于人的起源。
人必须要找到自己存在的证据,那么自己的父母就是必须的一环,记住这么一个相对的原点是这个哲学问题的第一步。
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老人的生活很好。
过生日应该送什么样的礼物,才能让老人高兴,让自己觉得满意,还不丢面子。
首先孝顺老人,应该多陪陪老年人。
给他们多一些温暖,多一些关爱,只要你知道的。
在你经济条件允许的条件下,挑一个买送给他都喜欢。
送老人最需要的。
礼物不在贵重,要体现你的心,要贴他的心。
有一个给糖果的故事。
“我给你一颗糖,你很高兴,当你看到我给别人两颗,你就对我有看法了”,后边还有好
我给你一颗糖,你很高兴, 当你看到我给别人两颗,你就对我有看法了。
但你不知道他也曾给我两颗糖,而你什么都没给过我。
”两人相处,总有一方要先递出那两颗糖,一颗糖传递的永远只有一颗糖的情分。
计较得太多,只能说明感情不够深。
爱在两情相悦时,谁都会只想会付出不分你我;当爱已成灰:明智的人懂得放弃,真情的人懂得付出,幸福的人懂得超脱。
觉得除了像那种“人皆负之而不恨”的情痴,大部分人之间的感情就像玩跷跷板,求的就是个“心理平衡”,失衡了,久而久之便心生嫌隙。
我虽向往前者,但还是提倡后者。
Nature needs balance.“ 第二段话是我根据第一段话写的读后感,有没有哪位大神能给点评论和指导,万分感谢,我定虚心接受您的建议
求读后感
季羡林散文《一双长满老茧的手》 有谁没有手呢
每个人都有两只手。
手,已经平凡到让人不再常常感觉到它的存在了。
然而,一天黄昏,当我乘公共汽车从城里回家的时候,一双长满了老茧的手却强烈地引起了我的注意。
我最初只是坐在那里,看着一张晚报。
在有意无意之间,我的眼光偶尔一滑,正巧落在一位老妇人的一双长满老茧的手上。
我的心立刻震动了一下,眼光不由得就顺着这双手向上看去:先看到两手之间的一个胀得圆圆的布包;然后看到一件洗得挺干净的褪了色的蓝布褂子;再往上是一张饱经风霜布满了皱纹的脸,长着一双和善慈祥的眼睛;最后是包在头上的白手巾,银丝般的白发从里面披散下来。
这一切都给了我极好的印象。
但是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一双长满了老茧的手,它像吸铁石一般吸住了我的眼光。
老妇人正在同一位青年学生谈话,她谈到她是从乡下来看她在北京读书的儿子的,谈到乡下年成的好坏,谈到来到这里人生地疏,感谢青年对她的帮助。
听着她的话,我不由得深深地陷入回忆中,几十年的往事蓦地涌上心头。
在故乡的初秋,秋庄稼早已熟透了,一望无际的大平原上长满了谷子、高梁、老玉米、黄豆、绿豆等等,郁郁苍苍,一片绿色,里面点缀着一片片的金黄和星星点点的浅红和深红。
虽然暑热还没有退尽,秋的气息已经弥漫大地了。
我当时只有五六岁,高梁比我的身子高一倍还多。
我走进高梁地,就像是走进了大森林,只能从密叶的间隙看到上面的蓝天。
我天天早晨在朝露未退的时候到这里来擗高梁叶。
叶子上的露水像一颗颗的珍珠,闪出淡白的光。
把眼睛凑上去仔细看,竟能在里面看到自己的缩得像一粒芝麻那样小的面影,心里感到十分新鲜有趣。
老玉米也比我高得多,必须踮起脚才能摘到棒子。
谷子同我差不多高,现在都成熟了,风一吹,就涌起一片金浪。
只有黄豆和绿豆比我矮,我走在里面,觉得很爽朗,一点也不闷气,颇有趾高气扬之概。
因此,我就喜欢帮助大人在豆子地里干活。
我当时除了跟大奶奶去玩以外,总是整天缠着母亲,她走到哪里,我跟到哪里。
有时候,在做午饭以前,她到地里去摘绿豆荚,好把豆粒剥出来,拿回家去煮午饭。
我也跟了来。
这时候正接近中午,天高去淡,蝉声四起,蝈蝈儿也爬上高枝,纵声欢唱,空气中飘拂着一股淡淡的草香和泥土的香味。
太阳晒到身上,虽然还有点热,但带给人暖烘烘的舒服的感觉,不像盛夏那样令人难以忍受了。
在这时候,我的兴致是十分高的。
我跟在母亲身后,跑来跑去。
捉到一只蚱蜢,要拿给她看一看;掐到一朵野花,也要拿给她看一看。
棒子上长了乌霉,我觉得奇怪,一定问母亲为什么;有的豆荚生得短而粗,也要追问原因。
总之,这一片豆子地就是我的乐园,我说话像百灵鸟,跑起来像羚羊,腿和嘴一刻也不停。
干起活来,更是全神贯注,总想用最高的速度摘下最多的绿豆荚来。
但是,一检查成绩,却未免令人气短:母亲的筐子已满了,而自己的呢,连一半还不到哩。
在失望之余,就细心加以观察和研究。
不久,我就发现,这里面也没有什么奥妙的,关键就在母亲那一双长满了老茧的手上。
这一双手看起来很粗,由于多年劳动,上面长满了老茧,可是摘起豆荚来,却显得十分灵巧迅速。
这是我以前没有注意到的事情。
在我小小的心灵里不禁有点困惑。
我注视着它,久久不愿意把眼光移开。
我当时岁数还小,经历的事情不多。
我还没能把许多同我的生活有密切联系的事情都同这一双手联系起来,譬如说做饭、洗衣服、打水、种菜、养猪、喂鸡,如此等等。
我当然更能读到“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这样的诗句。
但是,从那以后,这一双长满老茧的手却在我的心里占据了一个重要的地位,留下了一个不可磨灭的印象。
后来长大了几岁,我离开母亲,到了城里跟叔父去念书,代替母亲照顾我的生活的是王妈,她也是一位老人。
她原来也是乡下人,干了半辈子庄稼活。
后来丈夫死了,儿子又逃荒到关外去,二十年来,音讯全无。
她孤苦伶仃,一个人在乡里活不下去了,只好到城里来谋生。
我伯父就把她请到我们的家里来帮忙。
做饭、洗衣服、扫地、擦桌子,家里那一些琐琐碎碎的活全给她一个人包下来了。
王妈除了从早到晚干那一些刻板工作以外,每年还有一些带季节性的工作。
每到夏末秋初,正当夜来香开花的时候,她就搓麻线,准备纳鞋底,给我们做鞋。
干这活都是在晚上。
这时候,大家都吃过晚饭,坐在院子里乘凉,在星光下,黑暗中,随意说着闲话。
我仰面躺在席子上,透过海棠树的杂乱枝叶的空隙,看到夜空里眨着眼的星星。
大则圆的蜘蛛网的影子隐隐约约地印在灰暗的天幕上。
不时有一颗流星在天空中飞过,拖着长长的火焰尾巴,只是那么一闪,就消逝到黑暗里去。
一切都是这样静。
在寂静中,夜来香正散发着浓烈的香气。
这正是王妈搓麻线的时候。
干这个活本来是听不到多少声音的。
然而现在那揉搓的声音却听得清清楚楚。
这就不能不引起我的注意了。
我转过身来,侧着身子躺在那里,借着从窗子里流出来的微弱的灯光,看着她搓。
最令我吃惊的是她那一双手,上面长满了老茧。
这一双手看上去拙笨得很,十个指头又短又粗,像是一些老干树的枝子。
但是,在这时候,它却显得异常灵巧美丽。
那些杂乱无章的麻在它的摆布下,服服帖帖,要长就长,要短就短,一点也不敢违抗。
这使我感到十分有趣。
这一双手左旋右转,只见它搓呀搓呀,一刻也不停,仿佛想把夜来香的香气也都搓进麻线里似的。
这样一双手我是熟悉的,它同母亲的那一双手是多么相像呀。
我总想多看上几眼。
看着看着,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竟沉沉睡去了。
到了深夜,王妈就把我抱到屋里去,同她睡在一张床上。
半夜醒来,还听到她里拿着大芭蕉扇给我赶蚊子。
在朦朦胧胧中,扇子的声音听起来好像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的。
去年秋天,我随着学校里的一些同志到附近乡村里一个人民公社去参加劳动。
同样是秋天,但是这秋天同我五六岁时在家乡摘绿豆荚时的秋天大不一样。
天仿佛特别蓝,草和泥土也仿佛特别香,人的心情当然也特别舒畅了。
——因此,我们干活都特别带劲。
人民公社的同志们知道我们这一群白面书生干不了什么重活,只让我们砍老玉米秸。
但是,就算是砍老玉米秸吧,我们干起来,仍然是缩手缩脚,一点也不利落。
于是一位老大娘就走上前来,热心地教我们:怎样抓玉米秆,怎样下刀砍。
在这时候,我注意到,她也长有一双长满老茧的手。
我虽然同她素昧平生,但是她这一双手就生动地具体地说明了她的历史。
我用不着再探询她的姓名、身世,还有她现在在公社所担负的职务。
我一看到这一双手,一想到母亲一王妈的同样的手,我对她的感情就油然而生,而且肃然起敬,再说什么别的话,似乎就是多余的了。
就这样,在公共汽车行驶声中,我的回忆围绕着一双长满了老茧的手连成一条线,从几十年前,一直牵到现在,集中到坐在我眼前的这一位老妇人的手上。
这回忆像是一团丝,愈抽愈多。
它甜蜜而痛苦,错乱而清晰。
在我一生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三双长满老茧的手,现在似乎重叠起来化成一双手了。
我在我眼前不停地晃动,体积愈来愈扩大,形象愈来愈清晰。
这时候,老妇人同青年学生似乎发生了什么争执。
我抬头一看:老妇人正从包袱里掏出来两个煮鸡蛋,硬往青年学生手里塞,青年学生无论如何也不接受。
两个人你推我让,正在争执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公共汽车到了站,蓦地停住了。
青年学生就扶了老妇人走下车去。
我透过玻璃窗,看到青年学生用手扶着老妇人的一只胳臂,慢慢地向前走去。
我久久注视着他俩逐渐消失的背影。
我虽然仍坐在公共汽车上,但我的心却仿佛离我而去。
我记得有个故事大概讲两夫妻一个喜欢吃鱼头,一个喜欢吃鱼尾就每次都夹给对方吃,结果两个人都吃了一辈子
年轻时,他喜欢吃,她喜欢吃鱼尾。
次两人一起吃,他总会时间将鱼头挟给她,而她也会第一时间将鱼尾挟给他,幸福静静洋溢在彼此脸上…… 多年后,白发苍苍,经不住岁月蹉跎的他先走一步了,看着他留下来的蓝色日记本,她一页一页仔细地翻着,渐渐的眼睛湿润了,最深刻的是:亲爱的又给我挟了鱼尾,看着她津津有味地吃着我挟给她的鱼头和自己碗里厌恶的鱼尾,我感到满足、幸福,只要她开心,我愿意一辈子吃鱼尾…… 他最爱吃鱼头,却一辈子吃着鱼尾。
她最爱吃鱼尾,却一辈子吃着鱼头。
回了多少次头,看到的总是同一个场景,我走在前面你在后面,静止的看着我离开,虽然觉得那鱼头真很好吃,但是我不得不选择放弃,因为我更爱我的鱼尾。
珍惜永远是错后的事情,现在我就选择了错后,选择了离开。
丢弃你,丢弃鱼头,去找寻也许可以知道我内心想法的人,去找寻可以把鱼尾给我的那个人。
两个人都以为深爱的对方,其实在无意之间都搏杀了对方对爱的东西。
其实相爱的人就该如此,就该体谅对方,就该把自己最好的东西,最爱的东西,毫无保留的奉献出去,因为爱是无私的。
老人与鸽子的短文
老人与鸽子卖鸽食的小贩已经开始做生意了,我买了一包干玉黍粒,随意撒落在脚前的空地上。
立刻的,鸽子从四方八面扑过来,黑压压的一大片在我脚下争食。
它们吃得津津有味,吃得理直气壮,似乎长久以来就是受着我饲养的。
也有一两只鸽子误啄我的脚趾,很痛,但却也让人感觉到生命力的强劲与可爱。
这时,一位头已半秃的老人踽踽地向广场走来。
他向小贩买了一包鸽食,走向鸽群。
馋嘴的鸽子,纷纷地扑到他身上去,有的攀上他的肩膀,有的立在他的手臂上。
他以枯瘪多皱的手抓了一把金黄色的干玉黍粒放进自己的嘴里去,正当我愕然之际,却见他轻轻地把一只鸽子揽进怀抱里,然后,以母鸟哺育幼鸟的方式,把玉黍粒由他的唇传到鸽子尖细的喙里。
他眼皮松弛的眸子里,蕴涵着柔和的笑意,将坠而未坠的夕阳那艳丽当中含着寂寥的余晖洒满了他一身,蔚成了一幅异常动人的图画——画中的人和鸟,正亲密地以一种超越语言的方式进行交流,教人不由自主地想到爱,想到和平。
至于暴力和血腥,在这一刻,纯然是陌生的名词。
我悄悄地用照相机把这个感人的景象拍了下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