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驯鹿部落读后感500字

时间:2020-06-23 01:21

驯鹿部落读后感500字

在烟雾中,在森林里,驯鹿正在自由地游荡……  步入驯鹿林,就如同步入了一个童话——大大小小的驯鹿在林中自由地穿梭着,有的趴在地上,像一位小小姑娘,温文尔雅;有的则在游客身边撒娇着讨吃的,简直像一个吵着要糖吃的孩子;还有的迈动它们的长腿,优雅地在林间散步着,步伐轻盈、身材曼妙,如一个清雅的贵妇人一般。

那一层薄薄的弥漫在林中的牛乳般的烟雾,为这一切增添了一种隐隐约约的梦幻般神秘,令人仿佛置身于仙境之中……  一只小鹿摇摇摆摆地走过来了,它有着一身灰褐色的大皮袄,一对小小的角,分了好几个叉,角上还长了不少毛,让这对角显得毛茸茸的,煞是可爱。

它还有一个黑乎乎的鼻子,一双闪亮的眸子放着喜悦的光,令人不由得称赞一声:真可爱

我取出一只装满青苔的碗,抓出一把来喂给它,它动着它的厚嘴唇,把青苔吃得吧答吧答响,就像一个得到糖的孩子一样高兴,多么讨人喜欢啊。

  那是一头成年的雄鹿,它的身材魁梧而高大,那高昂起的头几乎与我一般高,一对大角分为六个叉,威武地立在头上,权力、地位、身价……一切都凝在这对角里了,而人又何尝不是这样

人人头上,都有一对代表着金钱、权力、地位的隐形大角,把人压得喘不过气儿来。

也许人与兽总会有相似之处吧

我一边抚摸着那对大角一边想。

  在落叶上,静静地趴着一只小鹿,头上的角显得那么稚嫩,一双大眼水汪汪地望向远方,像是忧郁,又像是在深思此什么。

我轻轻地把它抱起,它既不反抗,也不挣扎,只是轻轻把头靠在我的怀里,如同一个孩子,轻轻依偎在母亲怀里,我轻轻爱抚着它,指间感受到那股来自厚厚皮毛下的暖暖的体温。

此时,我简直不敢大口喘气,生怕吹散了那一片纯真……  驯鹿,在林间自由穿梭,那是如歌的景象啊……

驯鹿之国读后感600字

驯鹿之国读后感这几天,我读完了《驯鹿之国》,是自然之子格日勒其木黑鹤写的动物小说,让我重新认识了动物。

我本以为,狼天生就是吃肉的,无论怎么样,他都很野蛮。

但我想错了,如果狼从小被人好好养着的话,那应该会点温顺一点,《饲狼》,狼会被人饲养吗

有人会说,真荒唐,我们这里是没有,但内蒙古草原有,只要从小培养感情,无论什么都可以成为自己的好朋友,听从命令自己的命令。

如果我自己遇上森林大火,那我可能永远也回不来了。

但被称为森林之王的刘霞,她靠她自己的森林知识,跟着两只熊还带着一只叫幺鲁达的驯鹿逃离了大火。

到现在我才知道,在森林里遇上大火了,跟着熊走保证没错。

这本书里有的是悲伤的故事,有的是欢快的故事,还有的是既不悲伤也不高兴的故事。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可以随着故事的情节,表情发生变化,心里发生变化。

读书感觉像自己亲眼看见了一样,很入神。

已经过去的二十世纪是一个充满悖论的世纪。

在这个世纪里,人类文明既取得了极大的进步,又面临着深刻的危机,而危机中的危机就是人类以自我为中心,舍弃了同自然的和谐关系。

在二十一世纪,如果不出现马克思、恩格斯在一百多年前所期盼的“人与自然的和谐”状态,人类的前途是难以期待的。

而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最先决和根本的一步就是建立起健全的生命意识。

《驯鹿之国》这本书写的很好,很值得去读。

<狼獾河>读后感

《额尔古纳河右岸》,是迟子建的一部长篇小说,也是去年我读到的最有价值的一部作品。

故事是用一个九十岁的女人的自述完成的,描写的是我国东北少数民族鄂温克人的生存现状和百年沧桑:在中俄边界的额尔古纳河右岸,居住着一支数百年前自贝加尔湖畔迁徙而至,与驯鹿相依为命的鄂温克人。

他们追逐驯鹿喜欢的食物而搬迁、游猎,在享受大自然恩赐的同时也备尝艰辛,人口式微。

除了严寒、猛兽、瘟疫的侵害,这个民族也经历了日寇的铁蹄和“文革”的阴云乃至种种现代文明的挤压,但是他们在命运面前虽万般无奈,却仍殊死抗争,显示了弱小部落顽强的生命力及其不屈不挠的精神。

  有人说,这部作品是一部民族史诗,并将其上升为人类文化学的主题。

不过作为读者,我更愿意认为这是一部诉说生命与挚爱的作品。

尽管它确实描绘的是一个民族的历史,但却并没有史诗般的恢弘,这可能因为作者是女性的缘故。

在女性作家的眼中,鲜活的生命和爱情,永远比任何史诗都要辽阔宏大,灯明情浓,足以构成最完美的天地。

  在《额尔古纳河右岸》里,绿地,河流,山川,星辰,月亮,阳光,驯鹿,兽皮,白桦树,萨满跳神的舞步,线条简单的岩画,流水般的马蹄声,一切的一切都是如此的自然而然,甚至于男女做爱的风声,既温柔深挚,又狂风暴雨,它的发生回旋,没有丝毫的躲藏和掩饰。

  在《额尔古纳河右岸》里,有太多的死亡。

每一个鲜活生命的消亡,都会让人有生生的痛楚,然而,当你看到那些很小就死去的孩子,被装在白口袋里,扔在向阳的山坡上,痛楚就会转化成温暖。

他们一边是枕着泥土的芳香,一边是沐着和暖的阳光,所以他们的亲人,自然的接受着生死命运。

这个世界上,最诗意最动人的,总是那些最朴实最简单的活法。

  在《额尔古纳河右岸》里,爱情的表达仍是最打动人的内心,林克和尼都对达玛拉的,“我”和拉吉达与瓦罗加的,伊万对娜杰什卡的以及鲁尼和妮浩的等等,即使是刻骨的仇恨,折磨自己也折磨他人的刻毒,也永远因着刻骨的爱,或因着得不到的刻骨的爱。

《额尔古纳河右岸》告诉我们:男人的爱是火焰,你要让你爱的姑娘永远不会感受到寒冷,让她快乐的生活在你的怀抱中

而女人的爱,会让男人永远强壮

  太丰厚的情感,我实在无从表达。

《额尔古纳河右岸》真正打动我的就是“灯明情浓”这四个字。

写到此,想到当日读书的情形,晚上,点亮室内的灯,我和他靠在床头,各看各的书,整个屋子便静得如沉睡了一般,偶有的声响便是捻着纸张在翻页。

开始的时候,多半是我看着看着就先睡着了,半夜睁眼,他还在看,灯仍旧亮着。

后来的几天,便是他催促我,很晚了,睡吧。

  灯明情浓,是我多年来一直寻求的。

我在《额尔古纳河右岸》中找到了这种感觉,我在读《额尔古纳河右岸》的过程中,找到了这种感觉。

《驯鹿迁徙时》好词好句怎么写?

《驯鹿迁徙时》好词好句怎么写【第1句】麋鹿的模样是那样特别:角似鹿非鹿、头似马非马、尾似驴非驴、蹄似牛非牛……可能是被我们惊动了,喝水的麋鹿抬起头,眼睛里闪过些许惊讶和胆怯。

另一头麋鹿仰着头在草地上打着转观望飞舞的白鹭,等白鹭们落到水洼边喝水时,它就猛冲过去,惊得那些白鹭扑棱棱飞舞起来

…【第2句】麋鹿是鹿类动物中较温顺的一种。

据人工多年的饲养、观察,麋鹿的奔跑速度不及梅花鹿和狍,发情期的公鹿也不像梅花鹿、马鹿、白唇鹿那样攻击人,而且占群公鹿见到人接近即逃跑。

在哺乳期,人给幼仔打耳号、测量时,幼仔的叫声只能吸引母鹿在远处观望,而不像其他鹿那样,母鹿为了保护幼仔而攻击人。

雄性麋鹿之间为争夺配偶的角斗也相对温和。

…【第3句】麋鹿的雌鹿无角,雄性有角,角枝形态十分特殊,没有眉叉,主干离头部一段距离后。

角分两枝,每枝2杈,每杈又分一些小杈。

一般随年龄的增长,角枝次级的分叉更为复杂些。

…【第4句】雄性小鹿在两岁时长角分叉,6岁叉角才发育完全。

头大,吻部狭长,鼻端裸露部分宽大,眼小,眶下腺显著。

四肢粗壮,主蹄宽大、多肉,有很发达的悬蹄,行走时代带有响亮的磕碰声。

尾特别长,有绒毛,呈灰黑色,腹面为黄白色,末端为黑褐色。

夏季体毛为赤锈色,颈背上有一条黑色的纵纹,腹部和臀部为棕白色。

9月以后体毛被较长而厚的灰色冬毛所取代。

请问这是什么犬

老科斯库什贪婪地听着周围的声音。

尽管他早已老眼昏花,可听力仍十分敏锐,就连最轻微的声音也逃不过他的耳朵。

他的前额布满皱纹,模糊的意识仍存于脑中,但已不能完全看清世上万物了。

啊!这是斯卡图哈,她在尖声叫骂着狗,连推带打地把它们套进挽具。

斯卡图哈是他的外孙女,但她太忙了而不能抽出点时间来关照一下老迈的外公——他一个人坐在雪地中,孤独无助。

帐篷肯定要拆掉,短短的白天就要过去了,可还有很远的路要赶。

是生命和生活的责任在招唤着斯卡图哈,而非死亡。

而他现在则非常接近死亡。

 这一点使老科斯库什着实难过了一阵,。

他颤抖地伸出已麻木的手摸索着身旁的一小堆干柴。

确认了木柴的位置后,他又把手缩回了破烂的皮袄里,继续听周围的声音。

沉闷的冰破裂的声音告诉他,酋长的鹿皮帐篷已被拆卸开了,甚至已经在被叠压成包裹。

酋长是他的儿子,身材魁梧,体格健壮,是部落里的首领,聪明的猎人。

妇女们在收拾帐篷行李时只因慢了一点,他便大声责骂。

老科斯库什竖着耳朵仔细地听着,因为这是他最后一次听到这种声音了。

基霍的帐篷拆完了!塔斯肯的也拆了!七座、八座,可能只有巫师的还立着。

而现在他们开始在拆了,他听到了巫师在把帐逢放上雪橇时的咕哝声。

一个小孩在哭泣,边上有个女人在轻声低语地安慰他。

“准是那个烦人的身体羸弱的小科蒂,”老人想,“他就快死了,或许人们会在冰冻的苔原上挖个洞做为他的坟墓,并在上面堆上岩石,以免狼獾的撕食”。

好了,这又算得了什么呢?他最多只能再活几年,而这几年中吃得饱和挨饿的年头参半。

而最后,他们都会因饥饿而面临死亡。

 那是什么?噢,是男人们在驱策着雪橇拉紧皮带。

他听着,因为他以后再也听不到了。

皮鞭怒吼着向狗抽去,老人听到它们在哀叫。

它们是多么地憎恨这样的工作和旅程啊!他们出发了,他们走出了他的生命,他将一个人面对剩下的难熬的时光。

不,雪地里传来鹿皮靴踩在上面的嘎喳嘎喳的响声,有个男人走到他的身旁,轻轻地把手放在他的头上。

他的儿子这样做很好,他记得其他老人的儿子在部落离开后都没有等在后面,但他的儿子这样做了。

他陷入了对过去的回忆中,直到他儿子的话语把他拉回来。

 “您还好吧?”他问。

 “很好,”老人答道。

 “干柴就放在您身旁,”年轻人继续说道,“火着的很好。

今天早上天灰蒙蒙的,不是很冷。

这几天要下雪了,现在已经开始下了。

” “啊,现在已经开始下了啊。

” “部落里的人都很着急,他们的行李都很沉,还都饿着肚子。

路途还很长,他们要走的快一些。

我现在也要走了,您保重!” “很好,我就像一枚暮年的树叶,轻轻地连在树干上。

只要一口气吹过来,我就会落下。

我的声音变得像个老女人,我的眼睛已经看不见脚前方的路,并且我的脚很沉,我很累。

很好。

” 最后的抱怨像雪一样消逝,他随后满意地低下了头。

他知道儿子已经走远了,他的手又赶紧伸向木柴,孤零零的篝火燃烧在他与永恒的死亡之间,那死亡已向他张开了大口。

木柴一根根地填到火里,随之,死亡一步步向他靠近。

当最后一根木柴燃着的时候,严寒就会猛然袭来。

先是他的脚会失去知觉,接着是手。

麻木会慢慢地从四肢一直漫延至躯干。

他的头会直倒在膝盖上,就这样死去,这很容易。

所有的人终将会死。

 他不再抱怨,这就是生命,它都谁都是公平的。

他生于这片土地,长于这片土地,与它紧紧相连。

这里的法则对他来说并不陌生,这是所有生物的法则。

大自然对众生并不慈悲,她不在乎所谓的个体的具体的生命,她关注的是整体的种、族的生存。

这是老科斯库什尚不开化的头脑中所能悟出的最深刻的观念,但他紧紧地把握着这一点。

他在所有的生命中都注意到了这一点。

树液上升,嫩绿的柳树芽绽开;枯黄的树叶飘落——在这简单的过程中讲述着整个生命的历史。

然而,自然的一项任务就是安排个体生命的活动。

人不遵守这一点,要死;遵循了,同样也要死。

自然不在乎这一点,有许多人都顺从这一点,而且是只顺从这件事本身,但不是顺从了的人都永远地活着。

科斯库什的部落是一个非常古老的部落,当他还是小孩子的时候,他就认识许多老人,还知道一些更老的人。

因此,这个部落的存在是真实的,它代表着部落所有成员的顺从。

因为谁也记不得过去死去老人的坟墓了。

这些老人只是一段插曲,不能算在内,他们的死亡就像夏季天空里的乌云。

他也只是一段插曲,也会死去。

自然不会关心这一点,对于生命她只有一个任务,就是制订法则。

延续生命就是生命的任务,而生命的法则就是死亡。

一个容颜姣好的少女,丰满健康,脚步轻盈,目光灼灼。

但她的任务就在眼前。

她的眼中光彩流露,脚步愈加轻盈,深受小伙子们的爱慕。

她春心萌动,也弄得他们心神不安。

她会越长越漂亮,越长越耐看。

直到有人再也不能控制自己,把她娶到家中,她便开始辛苦操劳家务并成为孩子的母亲。

她的手脚会变得粗大笨重,眼神也会变得污浊朦胧。

最后,只有小孩才会乐意和这坐在火边的容颜衰老的老妇人玩耍。

她的任务已经完成了。

然而,只要一旦赶上饥荒或是长途迁移,她便会被留下来,就像他现在一样,留在雪地里,身边只有一小捆干柴。

这就是法则。

他小心地把一根木柴架到火上,又开始陷入沉思中。

世界上无论在哪里,所有的东西在这点上都是一样的。

蚊子在霜冻来临之前消失,松鼠会爬到窝外死去,兔子年龄一大就变得臃肿笨拙,再也无法从天敌手中逃命。

甚至连长的又大又笨,又瞎又吵的白脸熊,最后也会被一群叫嚣的爱斯基摩犬拽倒撕食。

他还记得那年冬天他是如何把自己的父亲留在克朗河上游岸边的,就是那位传教士带着传教手册和药箱来的前一年冬天。

许多次只要一想起那个药箱中的东西来,老科斯库什就会咂舌称赞,可他现在已无法咂舌了。

止痛药真是个好东西!可那个传教士也真是个麻烦的人。

因为他从没住营地里拿回过肉,但吃的却不少,这已引起其它猎人的不满了。

但他在去爬梅欧河边的分水岭时,寒气侵了肺,死了。

后来狗用鼻子把他坟上的石头拱开了,为了争他的骨头而互相撕咬。

老科斯库什又往火中填了一根柴,再次深深地陷入回忆中。

那是一次可怜的大饥荒,当老人们饿着肚子蹲在火边时,他们嘴里唠叨的总是那次育空河一连三个冬天河水滔滔不绝,又一连三个夏天河流冰封的日子。

那次饥荒里,他失去了他的妈妈。

夏季里,产卵的鲑鱼群没有迁来。

整个部落就期望着冬天到来,好捕捉驯鹿。

很快,冬天来了,却没有驯鹿。

在那些老人一生中,从来没有人听到或见到过类似的情况。

驯鹿终究没来,那已经是第七个年头了,连兔子都不是很多。

狗全都派不上用场,瘦得只剩一把骨头。

在漫长的黑夜里,先是孩子们哭着死去,接着是妇女和老人,整个部落只有不到十分之一的人活了下来,见到了来年春天的太阳。

那真是一场可怕的饥荒。

但他也见过许多次丰饶的年景。

那时候,猎到手的肉都放坏了。

狗吃得胖胖的,干不了什么活,猎物都活活地跑掉了。

女人们也生了许多孩子,雪橇上挤满了男孩和女孩。

男人们的胃口也变大了,又开始了古代的争斗。

他们先到分水岭的南部消灭了帕利人,然后又去西方灭掉了塔那那人。

他记得在他小时候的一个丰年里,看到过一支大驼鹿被一群狼捕杀。

那是青哈和他一起在雪地中看到的。

青哈——后来成为猎人中最聪明的人,而他最后却跌进育空河的冰窟窿里。

他们在一个月后找到他时,他已经爬出了半个身子而被紧紧地冻在冰上。

关于那支驼鹿,青哈和他那天一起出去是想学着大人的样子玩打猎游戏。

他们在小溪的河床上发现了一头驼鹿新留下的足迹,边上还有许多狼的足印。

“一头老家伙”,青哈根据足印迅速说道,“一头老的跟不上同伴的家伙。

狼把它从同伴中拦了下来,死死地缠住了它。

”事实的确如此。

这是狼的习性。

他们会不管白天黑夜。

一刻不停,紧跟在它后头嗥叫,猛地去咬它的鼻子,就这样死死缠着它,一直把它咬死。

他和青哈都感到一种嗜血的欲望!那最后的场面一定惊心动魄。

 他们延着足迹紧追了一阵,即便是科斯库什眼神不好,又没跟踪经验,也能追上它们,因为足迹范围太大了。

他们紧紧地跟在后面,看着这残酷、鲜活的悲剧一步步上演。

他们来到了一处驼鹿曾停留的地方,一片雪地被踩得稀烂,从这片雪地的中心到边缘有三个男人那么长,中间是这个四腿朝天的猎物的深深的印迹,周围全是些较轻的狼的足迹。

它们有的倒在地上稍作体息,而其他的则继续捕杀。

它们身体在雪地上留下的痕迹就如同刚印上去般完好无损。

一支狼已死于这头疯狂的猎物的突然猛冲践踏之下,一些完整的骨头还留在那里,恶心地证明着这一些。

他们继续向前走,停在了驼鹿第二次停留的地方。

在这里,这支大家伙进行了拼命的反抗,从雪地上的痕印可以看出,它两次被扑倒,但两次挣脱袭击者,重新站起来。

它已完成了生活的使命,但仍渴望活下去。

青哈说一支驼鹿被扑倒了还能再次站起来可真是一个怪事,但这支驼鹿已经做到了。

当他们把这件事告诉巫师的时候,他一定会说这是一种先兆。

他们继续追踪,来到驼鹿登上山坡跑进树丛的地方。

但它的仇敌在后面猛咬,它向后一仰撞了过去,将两只狼撞进了深深的雪里。

很显然,一场杀戮在即,因为其他的狼没有理会那两只狠,匆忙从它们身旁跑过,紧紧地跟在驼鹿的后面。

现在,足迹里开始出现了血迹,原本清晰可辨的驼鹿的足迹里开始变得细碎零乱。

接着,他们第一次听到这场战斗的声音,不是追逐者放开嗓子的齐声嚎叫,而是短促的狺狺之声,说明了短兵相接和撕咬啮食。

青哈趴着从雪地上顶风爬上山坡,科斯库什也跟着爬了上去——他在多年后成为了部落的首领。

他们一同拨开一株小云杉树垂下的枝条,向前望去,看到了最后一幕。

这一幕,如同其他所有的童年回忆一样,仍深深地印在他的脑中。

他污浊的眼里又出现了那一幕,和多年前一样,生动鲜活。

科斯库什对其感到很惊奇,因为在以后的日子里当他成为人们的首部和长老会里的长老时,他做了许多大事,使他的名字成为帕利人口中的诅咒,说他在一场空开的面对面的决斗中杀死了一个陌生的白人,而这是根本没有的事。

他对年轻时的回忆时间太长了,火已经快熄了,寒冷也更剌骨。

这回,他向火中加了两根柴,又摸了摸剩下的木柴,借此估摸自己还能活多久。

假如斯卡图哈还惦记着他的外公,多给弄些木柴的话,他就可以多活一点时间。

但她是个粗心的女孩。

而且当青哈的孙子白渥第一眼看到她时,她就不再以自己的祖先为荣了。

好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在他那短暂的年轻时代里,他不也做过同样的事吗?他在寂静中听了一会,或许他的儿子会心软,然后拉着雪橇回来接上他的老父亲和部落一起去驯鹿又多又肥的地方。

他竖着耳朵,不安地又听了一会。

没有动静,什么都没有。

寂静中只有他一个人的喘息声,是那么的孤独!听!那是什么

一股寒气流遍他的全身。

那熟悉的,长长的嗥叫打破四周的沉寂,而且就在不远的地方。

此时,他漆黑一片的眼前出现了那头驼鹿——身体两侧被撕烂,肋部鲜血淋漓,鬃毛残缺不全。

一只巨大的分叉的角低低地、不断地向上挑着,直到最后一口气。

他看到灰色闪着光的眼睛,伸在外面的舌头,挂着口水的尖牙。

他还看到那个无情的狼围成的圈子在不断缩小,直到在凌乱的雪地中间聚成一个黑点。

一副冰冷的嘴脸碰到了他的面颊,他的思绪在这一碰之下又回到现实中来。

他的手伸向火边拽出一根燃着的木柴,出于对人类与生俱来的恐惧,这个畜生在这特殊场合下退却了。

它长声嗥叫着招呼着同伴;它的同伴贪婪地回应着。

最后,这些灰毛畜生围着他垂涎地蹲成一个圈。

老人听到圈子在缩小,用力地挥舞着木柴,喘息变成了怒吼。

但这些喘着粗气的畜生就是不肯离去。

有一只伏身爬向他的身后,接着第二只,第三只,但没有一只后退。

“为什么要揪住不放呢?”他问道,接着把手中的木柴扔到雪地里。

木柴咝咝作响熄灭了。

围着的畜生不安地发出呼噜声,但执拗地守着。

他又一次看到那只至死还站着的老驼鹿。

科斯库什疲惫地把头垂向了膝盖。

“终究有什么用呢?难道这不是生命的法则吗?”

嗷嗷嗷~书荒了~书掉了~跪求书了~

《明朝那些事儿》,网络上连载的中国明朝(1344年-1644年)历史故事,掀起了明朝热。

作者当年明月,本名石悦,是广东顺德海关公务员。

2006年3月在天涯社区首次发表,2009年3月21日连载完毕,边写作边集结成书出版发行,一共7本。

从朱元璋出生讲起,到崇祯皇帝自缢明朝灭亡。

以史料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并加入了小说的笔法,对明朝十七帝和其他王公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全景展示,尤其对官场政治、战争、帝王心术着墨最多,并加入对当时政治经济制度、人伦道德的演义。

  《时间旅行者的妻子》  作者: 奥德丽•尼芬格  读的理由:  这是一曲高昂的爱的颂歌,是一程常人不可思议的浪漫之旅。

这像是一本科幻小说,却洋溢着浓浓的诗意。

这像是一本爱情小说,却饱含了信念与时空的哲理。

  简介 ••••••  《时间旅行者的妻子》是一个新颖的故事,它涉及到三个层面的连动:引人入胜的科幻概念、栩栩如生的人物刻画,以及感人至深的爱情。

全书交织贯穿了亨利和克莱尔不同角度的视野和叙述,传神地表达出克莱尔那种总是被丢下后的思念,那种不寻常的生活方式,以及她对亨利超乎一切的爱;还有这个永远不知道自己下一刻将身在何方的男人,他的恐惧,和他对来之不易的爱情的感激之意。

  作者奥黛丽•尼芬格(Audrey Niffenegger)是一名视觉艺术家,也是芝加哥哥伦比亚学院书籍与纸艺中心的教授,她负责教导写作、凸版印刷以及精美版书籍的制作。

曾在芝加哥印花社画廊展出个人艺术作品。

《时间旅行者的妻子》是她的第一本小说。

目前她居住在芝加哥。

  此书电影版权已由布莱德•彼德(Brad Pitt)和詹妮佛•安尼斯顿(Jennifer Aniston)买下,布莱德•彼德也将出演书中的男主角亨利。

影片由加斯•范桑特(Gus Van Sant)执导。

导演加斯•范桑特两年前正是以一部小成本、纪实题材的《大象》突袭了嘎纳电影节,并最终摘下金棕榈奖,震惊全球。

  如果生命是一场旅行,亨利的旅程肯定比常人的更加迂回,患有慢性时间错位症的他,会不知不觉地游离在时间之间。

他以为他在二十八岁时是第一次遇到二十岁的克莱尔,而克莱尔却说:“我从小就认识你了”;和克莱尔结婚多年后,亨利又突然发现自己回到了童年,而这次遇见的却是六岁的克莱尔。

  因为那些不由自主的消失,亨利会亲眼目睹幼小的自己一遍遍遭遇那些过往,而他却只能旁观、重复品味那些快乐、悲伤和痛苦。

  可是在时间的正常旅途中行走的克莱尔呢

她被丈夫远远抛在后面,焦急地渴望着爱人能早日回到身边。

克莱尔虽然拥有时间,却只能通过触摸亨利,来触摸时间。

是什么过滤着这一对恋人炙热的爱意,又是什么推动他们在复杂交错的命运中勇敢地探索,终于让时间在爱面前也变得微不足道了

  这让人联想到文学大师马尔克斯的巨著《霍乱时期的爱情》,书中的男主人公历经战乱和瘟疫,在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里,痴情等待他深受女子的感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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